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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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精選14篇)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就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鋪,轉讓給乙方一事,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本商鋪轉讓合同:

第一條 甲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_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條 該店鋪產權爲房東,房東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日期爲_______,年租爲_______人民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東履行租賃合同,每年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

第三條 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後,不動產歸房東所有,其他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 乙方在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元),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乙方接收後,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及售後等事項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轉讓金,甲方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如由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應退回乙方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費,並支付乙方轉讓費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商鋪轉讓合同範本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店鋪(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轉讓經營權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回經營權。

第三條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全部由乙方所有

第四條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權爲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七條 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3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本租賃合同,約定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 地點:

2、 商鋪位置:

3、 商鋪面積:

第二條、 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甲方將本合同標的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力和義務。

第三條、 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 出讓期限:原房東與甲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受讓後,將繼續代替甲方向原房東履行租賃合同。

2、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出讓價款:該商鋪五年經營權出讓價款爲(大寫) , (小寫) 。

3、 乙方按照 分期 方式付款,乙方於 年 月 日支付(大 寫) ,再於 年 月 日支付(大寫) 。

4、現有裝修、裝飾、設備(詳見財產清單)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乙方同樣不向甲方做出其他補償。

第四條、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出讓金中,包含甲方向房東繳納的肆萬元保證 金。租賃期滿後,房東應將此款退給乙方。

第五條、 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全部經營證照,甲方需配合乙方於最後一筆轉讓款支付前辦理過戶登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經營項目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出讓金不予退還。

2、 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讓商鋪時,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拖延期間的遲延履行金500元/日。超期三十日未交付者,視爲根本違約,甲方除應繼續履行交付標的的義務以外,還應按照出讓總價款的30%賠償違約金。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 本合同履約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無權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2、 如遇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性改造和商場重大改擴建須拆除該商鋪時,本合同可以隨即終止,甲方應將未履約完的剩餘出讓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並按照市場折舊酌情補償乙方的鋪位裝修成本。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負責調換和退款。

2、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共計四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4

範本  在簽訂合同之前,簽署合同時雙方應當拿出各自身份證或戶口簿,簽上各自的真實姓名,並寫上身份證號碼。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幾篇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範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商鋪經營權轉讓協議一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的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爲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租金爲一次性交清,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甲方。  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大寫: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

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爲違約金,逾期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爲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日期:  乙方簽字:____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賃合同  商鋪經營權轉讓協議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 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________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  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  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  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XX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X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X)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X)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7

合同編號:(X座X層X區-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商鋪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經過認真而仔細地閱讀合同的全部條款,雙方均認爲本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願共同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商鋪的方位、面積和用途

甲方將位於 號,共計壹間,面積X平方米(00.00㎡)租賃給乙方作爲經營服裝的商鋪。

二、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共計X年X月,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2.2 若甲方延期交付租賃商鋪,乙方的起租日和租賃期限應相應順延,甲方不再承擔任何違約和經濟賠償責任。

2.3 如乙方對甲方交付商鋪的時間、面積或位置有異議,須在商鋪交付後五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視爲商鋪的交付符合合同規定。

三、租金和管理費標準、交納方式和交納時間

3.1 租金和管理費標準:

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租金每月每平方米XX元整(¥00.00元),管理費爲每月每平方XX元整(¥00.00元),兩項合計爲每月每平方米XX元整(¥00.00元)。

從XX年X月X日起至合同期滿,租金和管理費每年以前一年標準爲基數,租金和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每年(按12個月計)合計遞增X元整(¥00.0元),或合計遞增 %。

3.2 租金和管理費交納方式、時間:

租金和管理費以現金方式交納。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已將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間的租金和管理費一次性交清。 X年 月 日至X年X月XX日期間的租金和管理費,按 度交納,乙方應於每 的 月 日前將下一 度的租金和管理費交付給甲方。

3.3 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和管理費不含主管政府部門和各級政府行政機構規定的應由乙方繳納的工商、稅務、治安、環衛等費用,也不包含乙方應另行向甲方支付的物業管理費、公共衛生費、治安服務費、水電費、製冷採暖費、市場宣傳費等費用。對於商鋪租金和管理費外的其它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或相關部門的交費通知後及時交付,並承擔因逾期交付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四、商鋪經營權轉讓

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商鋪經營權轉讓的權利。商鋪經營權轉讓期限和本合同期限一致。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有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收取租金、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費用的權利。

5.2 爲確保甲方商城的整體形象,甲方有權制定包括但不限於商城治安、消防、衛生、安全用電、營業時間、服務規範、紀律、商品質量管理辦法,三包規定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5.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日常經營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對於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甲方規定及出售假冒僞劣商品等行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進行整改;乙方有本合同9.2款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5.4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裝修方案進行審查,對裝修施工進行監督,並組織竣工驗收。

5.5 甲方有權對商城內經營商品的品種進行規劃和控制,劃分功能區域。

5.5 甲方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經營商鋪的義務。

5.7 甲方有爲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物業管理服務及經營便利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的義務。

5.8甲方應對商城經營設施,公共安全、消防設備設施進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如空調、扶梯、水、電、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進行管理及維修保養及對商城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進行清理維護和管理。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條件取得所租商鋪的權利。

6.2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實施對商鋪進行銷售和/或抵押等侵犯甲方權利的行爲。

6.3乙方轉讓商鋪經營權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到甲方管理部門辦理轉讓手續後方可轉讓。

6.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商鋪。如遇特殊情形,確需轉租商鋪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並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到甲方管理部門辦理轉租手續後,方可轉租商鋪。

6.5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並在合同有效期內獨立承擔各項民事責任。

6.5乙方應按期交納租金和管理費及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各項費用。

6.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經營任何性質的假冒僞劣商品,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服從稅務、工商、技術監督、物價、衛生防疫、消防等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及對商品的取樣抽驗,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罰款及商品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8乙方在經營中應服從甲方的監督和管理,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商城綜合管理規定》、《商城防火安全責任書》、《商城治安互防協議書》、《商城經營商品質量保證承諾書》等。

6.9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時間開始後,做到上貨充足,經營商品必須是當年應季新貨,並按甲方規定的時間開門營業。

6.10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對商品質量的有關規定,若乙方出售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顧客投訴、索賠或行政機關處罰等,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完全承擔;甲方聲譽和經濟利益因此蒙受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11乙方應愛護和合理使用商城內的各項設施,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12乙方的營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並及時將營業人員資料在甲方市場管理部門備案,乙方營業員的工資、社保等由乙方負責發放和繳納。

6.13乙方營業員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對嚴重違反規定的,乙方應予以撤換。因乙方營業員的違法、違規行爲而給甲方的信譽、利益造成損害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經營者不得聘用被撤換的營業員。

6.14商城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七、經營手續和費用

7.1 乙方經營商鋪所需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由乙方自行到工商、稅務等部門申請辦理,並自行承擔一切費用。

7.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按不低於所承租商鋪內全部財產價值的標準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並將保險單複印件報甲方備案。否則因意外事件或第三人原因造成的乙方財產的任何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7.3 乙方商鋪內應配設的消防器材由甲方統一配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商鋪改造

8.1 合同期內,由於甲方統一規劃、消防及其它重要設施的建設或執行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需要改造商鋪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甲方安排,改造商鋪停業期間,甲方免收租金和管理費。

8.2 乙方如需對商鋪進行裝飾、裝修、改造,須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辦理消防、建設等審批手續時,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收取的各項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因改造或裝修而新增的固定設施(難以移動,拆卸時可能損毀的設施),租賃期滿後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裝修期間應照常交納租金和管理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終止合同。終止合同的通知方式爲甲方直接送達書面通知或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包括在商城內張貼公告的方式,通知自送達之日起生效;自送達之日起,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行出租。

9.2.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非法經營的;

9.2.2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以承租商鋪設立第三人權益的;

9.2.3擅自轉讓、轉租商鋪不辦理相關手續的;

9.2.4擅自變更經營品種或經營與商鋪所處位置規定的經營品種不符的;

9.2.5嚴重違反甲方統一管理制度的;

9.2.5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時間累計達一個月;

9.2.7 在商鋪交付使用後,不按甲方規定時間開業,或停止營業累計達30天的;(以甲方出勤統計表爲準);

9.2.8利用商鋪存放危險、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

9.2.9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情形嚴重的或改變商鋪用途的;

9.2.10銷售假冒僞劣、仿冒產品情節嚴重的;

9.2.11銷售存在明顯的質量缺陷的產品,給消費者生命健康造成傷害的。

十、合同續簽及合同期滿財產的處理

10.1合同期滿前,如甲方決定繼續出租商鋪,甲方將以公告形式公示辦理續租事項的時間,若乙方未在公告規定時限內提出續租申請,視爲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另行出租該商鋪。

10.2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必須在三日內將商鋪內的物品全部搬出。逾期商鋪內如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可自行處理。

十一、特別約定事項

11.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變化或政府的行政行爲,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需拆除該商鋪時,乙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條件撤出,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和管理費按乙方實際租賃的時間折算,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11.2 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上填寫的通信聯絡地址及方法向乙方發出的有關通知,均視爲有效通知。乙方對甲方在商城內所發佈的公告負有充分注意的義務。乙方如未履行本項注意義務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均與甲方無關。

11.3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相關有效證件。個人須提交公民身份證複印件。單位須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和授權委託書原件,以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身份證等證件的複印件。乙方對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1.4 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對本合同進行的任何變更、修改、補充或終止,均須由雙方以書面方式作出,並在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後方能生效;如僅由任何個人簽署和/或加蓋甲方部門印章,均視爲未獲得甲方的授權,屬無效協議或文件,甲方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11.5 甲方不允許甲方的管理或業務人員向乙方借款、借物、承諾降低費用標準等,如發生此類情況,均屬個人行爲,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2.1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商城經營品種的區域統一規劃上貨經營;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規定者,視爲違約,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直至整改符合規定爲止。自甲方規定的整改期滿之日起7天,乙方所經營的品種仍不符合規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2.2 乙方如未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管理費和/或其他費用的,除補交拖欠的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外,還應按所欠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總額,按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累計計算至拖欠的租金及管理費、其他費用和違約金全部付清之日。

12.3 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出現本合同9.2款、12.1款所列情形之一,甲方決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交付的租金、管理費及商鋪經營權轉讓費等費用和履約保證金等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2.4 乙方毀壞、損壞商鋪設施或擅自改變商鋪結構的,應按甲方修繕商鋪總支出費用的兩倍向甲方賠償損失,修繕期間不停止租金的支付。

12.5 乙方擅自歇業的,每歇業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擅自歇業累計30天以上的,視爲乙方放棄一切權利,甲方有權單方清理商鋪內的物品,收回商鋪並另行出租。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和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如爲單位,應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4.2《商城綜合管理規定》、《商城防火安全責任書》、《商城治安互防協議書》、《商城經營商品質量保證承諾書》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4.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通信地址:郵政編碼:簽訂日期: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商鋪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經過認真而仔細地閱讀合同的全部條款,雙方均認爲本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願共同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商鋪的方位、面積和用途

甲方將位於 號,共計壹間,面積X平方米(00.00㎡)租賃給乙方作爲經營服裝的商鋪。

二、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共計X年X月,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2.2 若甲方延期交付租賃商鋪,乙方的起租日和租賃期限應相應順延,甲方不再承擔任何違約和經濟賠償責任。

2.3 如乙方對甲方交付商鋪的時間、面積或位置有異議,須在商鋪交付後五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視爲商鋪的交付符合合同規定。

三、租金和管理費標準、交納方式和交納時間

3.1 租金和管理費標準:

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租金每月每平方米XX元整(¥00.00元),管理費爲每月每平方XX元整(¥00.00元),兩項合計爲每月每平方米XX元整(¥00.00元)。

從XX年X月X日起至合同期滿,租金和管理費每年以前一年標準爲基數,租金和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每年(按12個月計)合計遞增X元整(¥00.0元),或合計遞增 %。

3.2 租金和管理費交納方式、時間:

租金和管理費以現金方式交納。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已將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間的租金和管理費一次性交清。 X年 月 日至X年X月XX日期間的租金和管理費,按 度交納,乙方應於每 的 月 日前將下一 度的租金和管理費交付給甲方。

3.3 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和管理費不含主管政府部門和各級政府行政機構規定的應由乙方繳納的工商、稅務、治安、環衛等費用,也不包含乙方應另行向甲方支付的物業管理費、公共衛生費、治安服務費、水電費、製冷採暖費、市場宣傳費等費用。對於商鋪租金和管理費外的其它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或相關部門的交費通知後及時交付,並承擔因逾期交付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四、商鋪經營權轉讓

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商鋪經營權轉讓的權利。商鋪經營權轉讓期限和本合同期限一致。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有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收取租金、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費用的權利。

5.2 爲確保甲方商城的整體形象,甲方有權制定包括但不限於商城治安、消防、衛生、安全用電、營業時間、服務規範、紀律、商品質量管理辦法,三包規定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5.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日常經營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對於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甲方規定及出售假冒僞劣商品等行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進行整改;乙方有本合同9.2款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5.4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裝修方案進行審查,對裝修施工進行監督,並組織竣工驗收。

5.5 甲方有權對商城內經營商品的品種進行規劃和控制,劃分功能區域。

5.5 甲方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經營商鋪的義務。

5.7 甲方有爲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物業管理服務及經營便利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的義務。

5.8甲方應對商城經營設施,公共安全、消防設備設施進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如空調、扶梯、水、電、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進行管理及維修保養及對商城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進行清理維護和管理。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條件取得所租商鋪的權利。

6.2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實施對商鋪進行銷售和/或抵押等侵犯甲方權利的行爲。

6.3乙方轉讓商鋪經營權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到甲方管理部門辦理轉讓手續後方可轉讓。

6.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商鋪。如遇特殊情形,確需轉租商鋪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並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到甲方管理部門辦理轉租手續後,方可轉租商鋪。

6.5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並在合同有效期內獨立承擔各項民事責任。

6.5乙方應按期交納租金和管理費及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各項費用。

6.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經營任何性質的假冒僞劣商品,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服從稅務、工商、技術監督、物價、衛生防疫、消防等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及對商品的取樣抽驗,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罰款及商品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8乙方在經營中應服從甲方的監督和管理,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商城綜合管理規定》、《商城防火安全責任書》、《商城治安互防協議書》、《商城經營商品質量保證承諾書》等。

6.9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時間開始後,做到上貨充足,經營商品必須是當年應季新貨,並按甲方規定的時間開門營業。

6.10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對商品質量的有關規定,若乙方出售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顧客投訴、索賠或行政機關處罰等,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完全承擔;甲方聲譽和經濟利益因此蒙受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11乙方應愛護和合理使用商城內的各項設施,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12乙方的營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並及時將營業人員資料在甲方市場管理部門備案,乙方營業員的工資、社保等由乙方負責發放和繳納。

6.13乙方營業員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對嚴重違反規定的,乙方應予以撤換。因乙方營業員的違法、違規行爲而給甲方的信譽、利益造成損害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經營者不得聘用被撤換的營業員。

6.14商城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七、經營手續和費用

7.1 乙方經營商鋪所需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由乙方自行到工商、稅務等部門申請辦理,並自行承擔一切費用。

7.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按不低於所承租商鋪內全部財產價值的標準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並將保險單複印件報甲方備案。否則因意外事件或第三人原因造成的乙方財產的任何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7.3 乙方商鋪內應配設的消防器材由甲方統一配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商鋪改造

8.1 合同期內,由於甲方統一規劃、消防及其它重要設施的建設或執行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需要改造商鋪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甲方安排,改造商鋪停業期間,甲方免收租金和管理費。

8.2 乙方如需對商鋪進行裝飾、裝修、改造,須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辦理消防、建設等審批手續時,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收取的各項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因改造或裝修而新增的固定設施(難以移動,拆卸時可能損毀的設施),租賃期滿後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裝修期間應照常交納租金和管理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終止合同。終止合同的通知方式爲甲方直接送達書面通知或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包括在商城內張貼公告的方式,通知自送達之日起生效;自送達之日起,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行出租。

9.2.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非法經營的;

9.2.2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以承租商鋪設立第三人權益的;

9.2.3擅自轉讓、轉租商鋪不辦理相關手續的;

9.2.4擅自變更經營品種或經營與商鋪所處位置規定的經營品種不符的;

9.2.5嚴重違反甲方統一管理制度的;

9.2.5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時間累計達一個月;

9.2.7 在商鋪交付使用後,不按甲方規定時間開業,或停止營業累計達30天的;(以甲方出勤統計表爲準);

9.2.8利用商鋪存放危險、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

9.2.9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情形嚴重的或改變商鋪用途的;

9.2.10銷售假冒僞劣、仿冒產品情節嚴重的;

9.2.11銷售存在明顯的質量缺陷的產品,給消費者生命健康造成傷害的。

十、合同續簽及合同期滿財產的處理

10.1合同期滿前,如甲方決定繼續出租商鋪,甲方將以公告形式公示辦理續租事項的時間,若乙方未在公告規定時限內提出續租申請,視爲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另行出租該商鋪。

10.2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必須在三日內將商鋪內的物品全部搬出。逾期商鋪內如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可自行處理。

十一、特別約定事項

11.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變化或政府的行政行爲,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需拆除該商鋪時,乙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條件撤出,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和管理費按乙方實際租賃的時間折算,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11.2 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上填寫的通信聯絡地址及方法向乙方發出的有關通知,均視爲有效通知。乙方對甲方在商城內所發佈的公告負有充分注意的義務。乙方如未履行本項注意義務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均與甲方無關。

11.3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相關有效證件。個人須提交公民身份證複印件。單位須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和授權委託書原件,以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身份證等證件的複印件。乙方對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1.4 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對本合同進行的任何變更、修改、補充或終止,均須由雙方以書面方式作出,並在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後方能生效;如僅由任何個人簽署和/或加蓋甲方部門印章,均視爲未獲得甲方的授權,屬無效協議或文件,甲方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11.5 甲方不允許甲方的管理或業務人員向乙方借款、借物、承諾降低費用標準等,如發生此類情況,均屬個人行爲,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2.1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商城經營品種的區域統一規劃上貨經營;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規定者,視爲違約,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直至整改符合規定爲止。自甲方規定的整改期滿之日起7天,乙方所經營的品種仍不符合規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2.2 乙方如未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管理費和/或其他費用的,除補交拖欠的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外,還應按所欠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總額,按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累計計算至拖欠的租金及管理費、其他費用和違約金全部付清之日。

12.3 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出現本合同9.2款、12.1款所列情形之一,甲方決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交付的租金、管理費及商鋪經營權轉讓費等費用和履約保證金等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2.4 乙方毀壞、損壞商鋪設施或擅自改變商鋪結構的,應按甲方修繕商鋪總支出費用的兩倍向甲方賠償損失,修繕期間不停止租金的支付。

12.5 乙方擅自歇業的,每歇業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擅自歇業累計30天以上的,視爲乙方放棄一切權利,甲方有權單方清理商鋪內的物品,收回商鋪並另行出租。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和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如爲單位,應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4.2《商城綜合管理規定》、《商城防火安全責任書》、《商城治安互防協議書》、《商城經營商品質量保證承諾書》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4.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9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本租賃合同,約定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 地點:

2、 商鋪位置:

3、 商鋪面積:

第二條、 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甲方將本合同標的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力和義務。

第三條、 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 出讓期限:原房東與甲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受讓後,將繼續代替甲方向原房東履行租賃合同。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

出讓價款:該商鋪五年經營權出讓價款爲(大寫) , (小寫) 。

3、 乙方按照 分期 方式付款,乙方於 年 月 日支付(大 寫) ,再於 年 月 日支付(大寫) 。

4、現有裝修、裝飾、設備(詳見財產清單)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乙方同樣不向甲方做出其他補償。

第四條、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出讓金中,包含甲方向房東繳納的肆萬元保證 金。租賃期滿後,房東應將此款退給乙方。

第五條、 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全部經營證照,甲方需配合乙方於最後一筆轉讓款支付前辦理過戶登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經營項目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出讓金不予退還。

2、 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讓商鋪時,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拖延期間的遲延履行金500元/日。超期三十日未交付者,視爲根本違約,甲方除應繼續履行交付標的的義務以外,還應按照出讓總價款的30%賠償違約金。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 本合同履約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無權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2、 如遇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性改造和商場重大改擴建須拆除該商鋪時,本合同可以隨即終止,甲方應將未履約完的剩餘出讓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並按照市場折舊酌情補償乙方的鋪位裝修成本。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負責調換和退款。

2、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共計四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

甲 方: 乙 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0

出讓方:______

受讓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本租賃合同,約定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

1、地點:______

2、商鋪位置:______

3、商鋪面積:______

第二條、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甲方將本合同標的.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力和義務。

第三條、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讓期限:原房東與甲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受讓後,將繼續代替甲方向原房東履行租賃合同。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

出讓價款:該商鋪五年經營權出讓價款爲______,。

3、乙方按照分期方式付款,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再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

4、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乙方同樣不向甲方做出其他補償。

第四條、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出讓金中,包含甲方向房東繳納的肆萬元保證金。租賃期滿後,房東應將此款退給乙方。

第五條、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全部經營證照,甲方需配合乙方於最後一筆轉讓款支付前辦理過戶登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經營項目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出讓金不予退還。

2、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讓商鋪時,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拖延期間的遲延履行金500元/日。超期三十日未交付者,視爲根本違約,甲方除應繼續履行交付標的的義務以外,還應按照出讓總價款的30%賠償違約金。

第七條、免責條款

1、本合同履約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無權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2、如遇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性改造和商場重大改擴建須拆除該商鋪時,本合同可以隨即終止,甲方應將未履約完的剩餘出讓金退還乙方,並按照市場折舊酌情補償乙方的鋪位裝修成本。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負責調換和退款。

2、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計四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1

出讓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本租賃合同,約定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 地點:____________

2、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

3、 商鋪面積: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甲方將本合同標的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力和義務。

第三條、 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讓期限:原房東與甲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合同期限自 ______年 ____月___ 日至 ______年 ____月___ 日。乙方受讓後,將繼續代替甲方向原房東履行租賃合同。甲方於 ______年 ____月___ 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

2、出讓價款:該商鋪五年經營權出讓價款爲____________(大寫) , ____________(小寫) 。

3、乙方按照 分期 方式付款,乙方於______年 ____月___ 日支付(大 寫) ,再於______年 ____月___ 日支付(大寫) 。

4、現有裝修、裝飾、設備(詳見財產清單)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乙方同樣不向甲方做出其他補償。

第四條、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出讓金中,包含甲方向房東繳納的____________保證金。租賃期滿後,房東應將此款退給乙方。

第五條、 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全部經營證照,甲方需配合乙方於最後一筆轉讓款支付前辦理過戶登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經營項目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出讓金不予退還。

2、 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讓商鋪時,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拖延期間的遲延履行金500元/日。超期三十日未交付者,視爲根本違約,甲方除應繼續履行交付標的的義務以外,還應按照出讓總價款的30%賠償違約金。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 本合同履約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無權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2、 如遇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性改造和商場重大改擴建須拆除該商鋪時,本合同可以隨即終止,甲方應將未履約完的剩餘出讓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並按照市場折舊酌情補償乙方的鋪位裝修成本。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負責調換和退款。

2、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共計四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所經營的位於嵩山路與芳華路交叉口東__的尚足館足浴店轉讓給乙方,現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就轉讓中牽涉到的各項事宜達成共識後,並在確認本協議書中雙方的各項權利和義務無誤時,簽定本協議。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轉讓費人民幣元整,轉讓協議書籤定後,甲方收到乙方全額轉讓費用,轉讓手續全部結束;

甲方在與乙方交接之前,須和相關方結清以前的費用,包括租賃費,水電費、寬帶費等等;

甲方對現有轉讓物品及裝修等情況列出物品清單,並作好正常交接手續;

違約責任:甲方如在本協議簽定後個工作日內不能或沒有完成上述義務,甲方應退給乙方訂金元整;

協議生效後,甲方可根據需要協助乙方與商鋪產權人簽訂租賃合同。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必需在轉讓協議書籤定後,當日一次性支付元整給甲方作爲訂金,剩餘轉讓費用須在協議簽訂後天內付清;

乙方在轉讓協議簽訂後若沒有及時支付轉讓費,則視爲違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轉讓協議,並不予退回乙方訂金;

本轉讓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4、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3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本租賃合同,約定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

2、

3、 地點: 商鋪位置: 商鋪面積:

第二條、 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1、 甲方將特定商鋪經營權約定期限出讓給乙方,乙方在出讓期限內對該商鋪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出讓期間產權仍然歸甲方所有。

2、 經營業態規劃:乙方經營範圍爲:,

乙方未經甲方統一,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和業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讓的鋪位,解除合同並追究經濟補償。

3、 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按規定依法納稅和繳納工商、衛生防疫等管理費用。

第三條、 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 出讓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

2、出讓價款:該商鋪_____年經營權出讓單價爲_____元/㎡(使用面積),出讓總價款爲_____萬元整。

3、 乙方按照方式付款,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

第四條、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除去出讓金外的,乙方因經營須繳納的經營保證金,商鋪運營正常發生的物業管理費、鋪內裝飾照明和其他用電、自來水以及鋪內滅火器購置維修等費用。

1、經營保證金:元/鋪,乙方於交房前一次性繳給甲方。

2、物業管理費:

①第一年物業費用暫定爲_____元/㎡,物業費主要包括:公共衛生費、保安管理費、基本照明費、公共使用的水電費等。

②物業費收取方式:第一年物業費,乙方入駐經營前一次性交清。以後每年年度的物業費於當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

③因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以上項目的費用標準發生變動時,甲方可根據費用變化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因市場管理需要須增加物業項目時,甲方應對新增項目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

4、乙方使用商鋪從事商業活動前,應在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辦理合法的註冊登記手續,所有稅、費由乙方獨立承擔,並依國家規定按期繳納。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的義務

1、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市場商鋪管理規範,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有監督、管理的權利。

2、 甲方有權對市場進行整體管理,並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甲方要保障市場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維護公共秩序和商場安全防範,創造良好的環境。乙方不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時,甲方有權收取滯納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3、甲方依據商場管理制度和規定,對乙方違章經營有處罰的權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時,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4、甲方可根據市場發展對商場經營業態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接受統一規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乙方商鋪。

5、 甲方有權參照國家法定節假日之規定或根據本地區商業經營特點制定和調整市場的營業時間。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交清合同約定的價款後,即獲得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享有該商鋪的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商場有關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並自己負責本商鋪的財產安全。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所組織的統一活動。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照商場規定及時交納、物業管理、自用水電及合同約定的費用,依法積極交納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動用乙方保證金支付,並收取每天的滯納金。

4、乙方在甲方允許情況下可轉讓商鋪經營權,甲方應做變更登記並收取相應的過戶手續費用,新的受讓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新的受讓人只享有剩餘年限的經營權,同時本合同甲方與乙方的一切關係將自動解除。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整體管理需要,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日期進場經營,如不能按規定日期和要求進場經營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其所出讓的鋪位,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經營項目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不得擅自提前退租、不得無故歇業、不得轉租、合租或用商鋪做抵押,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出讓金不予退還。

3、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並且乙方已按照合同履行所有條款後,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讓商鋪時,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租金,或將延誤期順延。

4、在合同期內,甲方如無故單方面宣佈終止合同屬甲方違約,甲方應將所收的出讓總款按照剩餘出讓期限分攤的部分款項退給乙方。

第七條、免責條款

1、本合同履約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無權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2、如遇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性改造和商場重大改擴建須拆除該商鋪時,本合同可以隨即終止,甲方應將未履約完的剩餘出讓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並按照市場折舊酌情補償乙方的鋪位裝修成本。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負責調換和退款。

2、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計四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4

範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 ▁▁▁▁▁▁▁▁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________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娶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XX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X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X)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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