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產權及權益轉讓合同(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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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產權及權益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企業產權及權益轉讓合同(通用9篇)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企業名稱)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設立,註冊資金爲人民幣____萬元。甲方佔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甲方願意將其佔(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已投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以人民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名稱)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的比例分享(企業名稱)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企業名稱)在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企業名稱)的投資人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調解中心進行調解。一方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仲裁。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即成立並生效。本協議生效後依法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市監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市監局、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受讓方:

年月日於深圳市

企業產權及權益轉讓合同 篇2

合同權益轉讓協議

甲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公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_________協議”,確定其雙方的_________。甲方經重組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乙方,並在此等重組中已將其_________等業務全部投入乙方。據此,甲、乙雙方在此簽訂轉讓“_________協議”權益的協議,將該協議項下甲方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予乙方。並且該等轉讓已商得_________公司同意。

一、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協議”中就甲方項下的全部權利義務無償轉讓給乙方,由乙方作爲“_________協議”的一方享有權利,並履行義務。

二、乙方同意完全接受“_________協議”中甲方的權利、義務,繼續作爲“_________協議”的一方與_________公司共同遵守貼水協議的各項約定。

三、甲、乙雙方均承諾並保證,就“_________協議”之權利義務的轉讓與受讓安排,均已取得其各自有效充分的批准和授權。同時,雙方授權代表均已取得簽署本協議必要的授權。

四、本協議生效後,乙方與_________公司可就有關的_________作隨時的協商,以利“_________協議”的具體執行。

五、凡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解決,_____裁決將爲終局裁決。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其效力追溯至乙方成立之日,並報“_________協議”之審批部門(國家計委)備案。

七、本協議之附件爲本協議之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並_________公司確認後生效,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產權及權益轉讓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獲_____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爲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於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根據重組,甲方對外合作勘探開發石油資源的業務無償劃入乙方,並獲國家批准將其已簽訂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資源協議(詳見附件一)的權益,轉讓給乙方。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權益的轉讓

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

(a)甲方在此將其已經簽訂的23個並列於本合同附表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及天然氣資源協議(以下簡稱“石油協議”)項下的,且按照該等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之規定屬於甲方的全部權益(以下簡稱“轉讓權益),無償轉讓給乙方;

(b)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十日內,將石油協議及其他一切有關文件交付乙方;

(c)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規定,接受轉讓權益,並承擔與轉讓權益有關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2?甲方繼續作爲石油協議的一方當事人,並根據國家授權繼續行使石油協議項下由XX公司享有的權利(詳見附件二),監督管理石油協議的執行。

1.3?石油協議所規定的需要向國家報請審批的文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要求後的三十日內,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該等審批文件。

1.4?甲方授權乙方

(a)管理國內有關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和開發的對外合作業務。

(b)負責石油協議執行過程中有關法律文件、轉讓合同、補充合同、石油協議終止合同、石油協議修改合同的談判,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簽約後執行。

1.5?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規定享有石油協議項下原由甲方享有的_____的經營權,並有權委派管理人員或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執行石油協議。

1.6?乙方在執行石油協議的過程中,有權根據石油協議的規定自主決定投資計劃及融資方案,就其經營自負盈虧。

1.7?乙方有權通過簽訂承包合同或其他類似合同再委託其子公司、地區公司、分公司或關聯公司實施石油協議,但乙方必須就承包方或受託方的經營行爲承擔責任,同時,該等合同不得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仍享有的權利的行使。

第2條?合同執行期限

2.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執行完畢時止。如果國家法律、條例和法規另有規定,雙方將根據法律、條例和法規之規定,對本條所述的合同執行期限進行相應修訂。

第3條?雙方的義務

3.1?甲方保證乙方不受因爲甲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3.2?乙方保證甲方不受因爲乙方履行石油協議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第4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4.1?甲方和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爲,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實現本合同的宗旨和規定的內容。

第5條?變更與終止

5.1?當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一方認爲有必要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且另一方認爲合理可行時,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5.2?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本合同應當終止,除非雙方另有同意:

(a)本合同期限屆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合同,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_____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6條?資產所有權

6.1?本合同生效後,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內該等合同項下所形成的全部資產(不包括資料、信息)歸乙方所有。

第7條?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7.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_____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甲方簽署本合同沒有違反勘探開發合同中有關轉讓條款的規定。

(e)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7.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_____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8條?不可抗力

8.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_____、騷動、_____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8.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8.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9條?其他規定

9.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9.2?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合同、合約、理解和通信。

9.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有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9.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合同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需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9.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_____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_____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_____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_____的行使。

9.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0條?通訊

10.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10.2?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1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1.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北京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委員會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2條?附則

12.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2.2?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加蓋公章並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後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對外合作勘探開發石油資源協議清單(略)

附件二中國XX集團公司保留的權利

中國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在其轉讓附件一所列的23個石油合同項下的權益給中國XX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後,仍保留以下權利:

2.油氣田總體開發方案的報批,需經集團公司行文上報有關政府部門審批;

3.協調對外合作油氣田的跨界問題(不包括與股份公司所管轄的油氣田的跨界問題);

4.從石油合同開始執行之日起,在石油作業中所獲得的資料的所有權歸集團公司,資料的保密期由集團公司確定;

5.批准勘探期的延長(不包括第一、二階段的延長);

6.確認面積撤銷;

7.石油合同項下的中方留成油。

企業產權及權益轉讓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爲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於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根據重組,甲方對外合作勘探開發石油資源的業務無償劃入乙方,並獲國家批准將其已簽訂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資源協議(詳見附件一)的權益,轉讓給乙方。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權益的轉讓

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

(a)甲方在此將其已經簽訂的23個並列於本合同附表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及天然氣資源協議(以下簡稱“石油協議”)項下的,且按照該等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之規定屬於甲方的全部權益(以下簡稱“轉讓權益),無償轉讓給乙方;

(b)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十日內,將石油協議及其他一切有關文件交付乙方;

(c)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規定,接受轉讓權益,並承擔與轉讓權益有關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2 甲方繼續作爲石油協議的一方當事人,並根據國家授權繼續行使石油協議項下由國家石油公司享有的權利(詳見附件二),監督管理石油協議的執行。

1.3 石油協議所規定的需要向國家報請審批的文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要求後的三十日內,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該等審批文件。

1.4 甲方授權乙方

(a)管理國內有關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和開發的對外合作業務。

(b)負責石油協議執行過程中有關法律文件、轉讓合同、補充合同、石油協議終止合同、石油協議修改合同的談判,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簽約後執行。

1.5 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規定享有石油協議項下原由甲方享有的獨立的經營權,並有權委派管理人員或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執行石油協議。

1.6 乙方在執行石油協議的過程中,有權根據石油協議的規定自主決定投資計劃及融資方案,就其經營自負盈虧。

1.7 乙方有權通過簽訂承包合同或其他類似合同再委託其子公司、地區公司、分公司或關聯公司實施石油協議,但乙方必須就承包方或受託方的經營行爲承擔責任,同時,該等合同不得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仍享有的權利的行使。

第2條 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執行完畢時止。如果國家法律、條例和法規另有規定,雙方將根據法律、條例和法規之規定,對本條所述的合同執行期限進行相應修訂。

第3條 雙方的義務

3.1 甲方保證乙方不受因爲甲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3.2 乙方保證甲方不受因爲乙方履行石油協議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第4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甲方和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爲,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實現本合同的宗旨和規定的內容。

第5條 變更與終止

5.1 當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一方認爲有必要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且另一方認爲合理可行時,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5.2 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本合同應當終止,除非雙方另有同意:

(a)本合同期限屆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合同,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6條 資產所有權

本合同生效後,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內該等合同項下所形成的全部資產(不包括資料、信息)歸乙方所有。

第7條 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7.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甲方簽署本合同沒有違反勘探開發合同中有關轉讓條款的規定。

(e)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7.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8條 不可抗力

8.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8.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8.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9條 其他規定

9.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9.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合同、合約、理解和通信。

9.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有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9.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合同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需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9.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9.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0條 通訊

10.1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10.2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1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1.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1.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2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2.2 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加蓋公章並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後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對外合作勘探開發石油資源協議清單(略)

附件二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保留的權利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在其轉讓附件一所列的23個石油合同項下的權益給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後,仍保留以下權利:

1.所有上述23個石油合同中需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的重要條款的修改,事先需要報集團公司並轉報原審批機關確認;

2.油氣田總體開發方案的報批,需經集團公司行文上報有關政府部門審批;

3.協調對外合作油氣田的跨界問題(不包括與股份公司所管轄的油氣田的跨界問題);

4.從石油合同開始執行之日起,在石油作業中所獲得的資料的所有權歸集團公司,資料的保密期由集團公司確定;

5.批准勘探期的延長(不包括第一、二階段的延長);

6.確認面積撤銷;

7.石油合同項下的中方留成油。

企業產權及權益轉讓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破產清算組(轉讓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就_________(寫明破產企業名稱)投資於_________項目的權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____(寫明破產企業名稱)根據其與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合同或協議,投資於_________元的_________項目,享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權益。因_______被______人民法院宣告破產還債,_________破產清算組全面接管了該破產企業,清算組經研究,並報請_______人民法院審查同意,決定將_________(寫明破產企業名稱)在________項目中享有的權益_________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爲_________元。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方式爲_________(寫明具體支付方式)。

三、本協議約定甲方的權利爲_________(寫明具體權利)。本協議約定甲方的義務爲_________(寫明具體義務)。

四、本協議約定乙方的權利爲_________(寫明具體權利);本協議約定乙方的義務爲_________(寫明具體義務)。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生效後,甲方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約時,應向對方支付轉讓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_________人民法院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產權及權益轉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爲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於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根據重組,甲方對外合作勘探開發石油資源的業務無償劃入乙方,並獲國家批准將其已簽訂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資源協議的權益,轉讓給乙方。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權益的轉讓

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

(a)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______日內,將石油協議及其他一切有關文件交付乙方;

(b)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規定,接受轉讓權益,並承擔與轉讓權益有關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2甲方繼續作爲石油協議的一方當事人,並根據國家授權繼續行使石油協議項下由國家石油公司享有的權利,監督管理石油協議的執行。

1.3石油協議所規定的需要向國家報請審批的文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要求後的____日內,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該等審批文件。

1.4甲方授權乙方

(a)管理國內有關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和開發的對外合作業務。

(b)負責石油協議執行過程中有關法律文件、轉讓合同、補充合同、石油協議終止合同、石油協議修改合同的談判,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簽約後執行。

1.5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規定享有石油協議項下原由甲方享有的獨立的經營權,並有權委派管理人員或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執行石油協議。

1.6乙方在執行石油協議的過程中,有權根據石油協議的規定自主決定投資計劃及融資方案,就其經營自負盈虧。

1.7乙方有權通過簽訂承包合同或其他類似合同再委託其子公司、地區公司、分公司或關聯公司實施石油協議,但乙方必須就承包方或受託方的經營行爲承擔責任,同時,該等合同不得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仍享有的權利的行使。

第2條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執行完畢時止。如果國家法律、條例和法規另有規定,雙方將根據法律、條例和法規之規定,對本條所述的合同執行期限進行相應修訂。

第3條雙方的義務

3.1甲方保證乙方不受因爲甲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3.2乙方保證甲方不受因爲乙方履行石油協議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第4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甲方和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爲,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實現本合同的宗旨和規定的內容。

第5條變更與終止

5.1當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一方認爲有必要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且另一方認爲合理可行時,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5.2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本合同應當終止,除非雙方另有同意:

(a)本合同期限屆滿,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合同,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6條資產所有權

本合同生效後,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內該等合同項下所形成的全部資產(不包括資料、信息)歸乙方所有。

第7條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7.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甲方簽署本合同沒有違反勘探開發合同中有關轉讓條款的規定。

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

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7.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8條不可抗力

8.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8.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8.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9條其他規定

9.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9.2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合同、合約、理解和通信。

9.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有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9.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合同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需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

而作出。

9.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9.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0條通訊

10.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_____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10.2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1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1.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2條附則

12.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2.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加蓋公章並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後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籤 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產權及權益轉讓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公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_________協議,確定其雙方的_________。

甲方經重組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乙方,並在此等重組中已將其_________等業務全部投入乙方。

據此,甲、乙雙方在此簽訂轉讓_________協議權益的協議,將該協議項下甲方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予乙方。

並且該等轉讓已商得_________公司同意。

一、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協議中就甲方項下的全部權利義務無償轉讓給乙方,由乙方作爲_________協議的一方享有權利,並履行義務。

二、乙方同意完全接受_________協議中甲方的權利、義務,繼續作爲_________協議的一方與_________公司共同遵守貼水協議的各項約定。

三、甲、乙雙方均承諾並保證,就_________協議之權利義務的轉讓與受讓安排,均已取得其各自有效充分的批准和授權。

同時,雙方授權代表均已取得簽署本協議必要的授權。

四、本協議生效後,乙方與_________公司可就有關的_________作隨時的協商,以利_________協議的具體執行。

五、凡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裁決將爲終局裁決。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其效力追溯至乙方成立之日,並報_________協議之審批部門(國家計委)備案。

七、本協議之附件爲本協議之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並_________公司確認後生效,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產權及權益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企業名稱)於 年 月 日在市設立,甲方佔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甲方願意將其佔(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

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已投資人民幣萬元。

現甲方將其佔(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以人民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名稱)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的比例分享(企業名稱)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企業名稱)在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企業名稱)的投資人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

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即成立並生效(公司如爲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本協議生效後依法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市監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市監局、聯合產權交易所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日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日

企業產權及權益轉讓合同 篇9

對外合作協議權益轉讓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獲_____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爲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於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根據重組,甲方對外合作勘探開發石油資源的業務無償劃入乙方,並獲國家批准將其已簽訂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資源協議(詳見附件一)的權益,轉讓給乙方。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權益的轉讓

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

(a)甲方在此將其已經簽訂的23個並列於本合同附表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及天然氣資源協議(以下簡稱“石油協議”)項下的,且按照該等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之規定屬於甲方的全部權益(以下簡稱“轉讓權益),無償轉讓給乙方;

(b)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十日內,將石油協議及其他一切有關文件交付乙方;

(c)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規定,接受轉讓權益,並承擔與轉讓權益有關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2?甲方繼續作爲石油協議的一方當事人,並根據國家授權繼續行使石油協議項下由國家石油公司享有的權利(詳見附件二),監督管理石油協議的執行。

1.3?石油協議所規定的需要向國家報請審批的文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要求後的三十日內,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該等審批文件。

1.4?甲方授權乙方

(a)管理國內有關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和開發的對外合作業務。

(b)負責石油協議執行過程中有關法律文件、轉讓合同、補充合同、石油協議終止合同、石油協議修改合同的談判,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簽約後執行。

1.5?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規定享有石油協議項下原由甲方享有的_____的經營權,並有權委派管理人員或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執行石油協議。

1.6?乙方在執行石油協議的過程中,有權根據石油協議的規定自主決定投資計劃及融資方案,就其經營自負盈虧。

1.7?乙方有權通過簽訂承包合同或其他類似合同再委託其子公司、地區公司、分公司或關聯公司實施石油協議,但乙方必須就承包方或受託方的經營行爲承擔責任,同時,該等合同不得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仍享有的權利的行使。

第2條?合同執行期限

2.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執行完畢時止。如果國家法律、條例和法規另有規定,雙方將根據法律、條例和法規之規定,對本條所述的合同執行期限進行相應修訂。

第3條?雙方的義務

3.1?甲方保證乙方不受因爲甲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3.2?乙方保證甲方不受因爲乙方履行石油協議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第4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4.1?甲方和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爲,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實現本合同的宗旨和規定的內容。

第5條?變更與終止

5.1?當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一方認爲有必要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且另一方認爲合理可行時,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5.2?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本合同應當終止,除非雙方另有同意:

(a)本合同期限屆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合同,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_____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6條?資產所有權

6.1?本合同生效後,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內該等合同項下所形成的全部資產(不包括資料、信息)歸乙方所有。

第7條?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7.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_____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甲方簽署本合同沒有違反勘探開發合同中有關轉讓條款的規定。

(e)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7.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_____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8條?不可抗力

8.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_____、騷動、_____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8.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8.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9條?其他規定

9.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9.2?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合同、合約、理解和通信。

9.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有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9.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合同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需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9.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_____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_____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_____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_____的行使。

9.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0條?通訊

10.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10.2?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1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1.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北京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委員會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2條?附則

12.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2.2?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加蓋公章並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後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對外合作勘探開發石油資源協議清單(略)

附件二中國XX公司保留的權利

中國XX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在其轉讓附件一所列的23個石油合同項下的權益給中國XX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後,仍保留以下權利:

2.油氣田總體開發方案的報批,需經集團公司行文上報有關政府部門審批;

3.協調對外合作油氣田的跨界問題(不包括與股份公司所管轄的油氣田的跨界問題);

4.從石油合同開始執行之日起,在石油作業中所獲得的資料的所有權歸集團公司,資料的保密期由集團公司確定;

5.批准勘探期的延長(不包括第一、二階段的延長);

6.確認面積撤銷;

7.石油合同項下的中方留成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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