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權協商達成轉讓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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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權協商達成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爲妥善解決債務問題,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如下債權轉讓協議,以資信守:

公司債權協商達成轉讓協議書(通用3篇)

一、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拖欠乙方借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對丙的債權共計______元人民幣全部轉讓給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協議直接向丙主張債權。

三、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並保證:

(1)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2、乙方承諾並保證:

(1)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已經獲得其內部相關權力機構的授權或批准。

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債權。

4、如本協議無效或被撤銷,則甲方仍繼續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義務。

5、各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索賠等責任,違約方須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賠償。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並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7、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公司債權協商達成轉讓協議書 篇2

通知方:

被通知方: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爲。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

2、

3、

以上事宜完成後,於 年 月 日前到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方

年 月 日

注:本勞動合同解除書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籤 收 回 執

本人已收到公司於 年 月 日發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

年 月 日

公司債權協商達成轉讓協議書 篇3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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