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房轉讓合同(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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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房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

預售房轉讓合同(通用5篇)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對 區 路弄 號 室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地產” )所享有的權利*於甲方與 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商”)所簽訂的《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

甲乙雙方在上海立謙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謙房產”)協調下,*友好協商,就該房地產權*轉,事宜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願意出讓(出售合同)所記載的該房地產之全部權利,乙方願意接受《預售合同》所記載的該房地產之全部權利。

2.雙方商定轉讓價爲人民幣

3.首期款人民幣整)甲方已於月 圓整 (RMB 圓整),由乙方分壹次付清。 圓整 (RMB 年 圓 圓整(RMB 月 圓整),其中定金人民幣 年 日簽收,餘款人民幣 圓整,乙方於 日前支付與甲方,但此款善於立謙房產。萬圓整(RMB 圓整 ),出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貳期款人民幣付與甲方,但此款暫存於立謙房產。此時由立謙房地產保管的兩筆款項總計爲人民幣 圓整(RMB 圓整 ),指定優先用於償還該房地產業銀行貸款,持甲方到其貸款銀行還清該房地產之銀行貸款時,由立謙房產直接支付與貸款銀行。叄期款人民幣 圓整 (RMB 圓整 ),由乙方以按揭貸款形式支付,待乙方貸款銀行放款後五日的由立謙房產轉付與甲方。貸款不足部分由乙雙方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預告壹*並取得收件收據之同時支付與甲方;

4.過日元及相關費用

雙方商定於開發後以書面形式同意轉讓(出具書面同意書或於權益轉讓書上蓋章)之,後五日內甲乙雙方共同至上海市徐彙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屆時甲乙雙方須及時提供辦理預告登記及銀行貸款所需全部材料,並各自付清辦理預告登記所需相關費用。

5.權利保證:

① 甲方保證,上*買賣的房地產不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因甲方無權處 分或超載權限處分該房地產而導致的違約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② 在本協議簽訂前,該房地產已存在抵押權人(即中國銀行上海市支行)。甲方應於本協 議生效後叄拾日內,到款銀行還清該房屋的銀行貸款並辦理撤銷抵押登記手續。逾期未註銷的,甲方在未取乙方發揮的情況下,須承損違約責任。

6.違約責任(此須款不因本協議無效而無效)

①若由於甲方或乙方原因而最終導致《買賣合同》廢止或該房屋無法如期辦理預告登記的,責任方在未取得乙方諒解的情況下,就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權益轉讓價的10%做爲違約金即人民幣 圓整 (RMB 元整 )。

②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的,乙方在未取得甲方諒解的情況下,每逾期一日付款,乙方應 按未付房款的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二十日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③ 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將辦理預告登記需的相關資料交於立謙房產或於交易過程中不 支付稅費支付全而至使登記手續無法順利辦理的,責任方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7.若因第三方原因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負本協議所規定之違約責任,並於甲方該房地產之《上海市房地產權證》辦理完畢後五日內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該房地產轉讓價*技本協議之約定不變,屆時乙方按本協議所付之房款作爲甲乙雙方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購買該房地產所付房價款的一部分。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立謙房產執一份,上海市**區公證處執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售房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地址: 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的xx市路號x室房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甲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預售合同》所購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物業類別:住宅;

2、建築面積:x平方米(暫測)

3、戶型:3室2廳;

4、類型:預售房地產,未交付;

5、是否設定抵押:是,乙方辦理了銀行抵押貸款,貸款總額爲:人民幣xx萬元;

6、有無權利限制:無。

二、轉讓價格

人民幣xx萬元整(rmb:xx萬元)。

三、支付方式與轉讓方式

雙方約定x年x月x日上午x點共同至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屆時,由甲方支付乙方xx萬元人民幣房款,該款項僅用於乙方提前歸還銀行貸款。乙方應將從銀行取得的上述房地產的他項權證和表明乙方貸款已還清註銷抵押的證明文件以及任何與抵押有關的文件、合同等(原件)交甲方或其委託的律師保管、留置,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四、其他

上述任何手續如因非甲、乙方因素而無法當時、當日完成,雙方應約定以後三日內的某一日辦理餘下手續。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有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情形,非經對方認可,均視爲單方毀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xx萬元(rmb:xx萬元)。

2、本協議中,甲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單方解除合同權利時,乙方應在三日內將甲方已付房款退還甲方,並支付違約金xx萬元(rmb:xx萬元),每逾期一日,按每日萬分之五計逾期違約金。

六、隨附義務

在辦理轉讓手續過程中,雙方應相互配合,出現任何意外情況應相互通知,同時乙方應配合甲方與開發商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七、誠信與協商

雙方在履約過程中應保持最大的誠信,如有爭議,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售房轉讓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臺胞證:

(配偶姓名: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臺胞證:

(配偶姓名: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依據《蘇州工業園區商品房銷售合同》(第五版,合同編碼: )中即將取得的房產權益轉讓問題達成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與 公司簽訂了合同編碼爲 的《蘇州工業園區商品房銷售合同》(以下稱商品房銷售合同)。

甲方依據該合同未來將取得該商品房 幢 層(自然層) 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基本情況見《蘇州工業園區商品銷售合同》第二條。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待甲方取得該房屋產權證及土地證之後,該( ) )元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作爲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定金,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爲房價款。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自甲方取得該房屋產權證及土地證 日之內,甲方應與乙方協商簽訂《存量房買賣契約》。若甲方在此期間未與乙方簽訂《存量房買賣契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雙方未能在此期間簽訂《存量房買賣契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定金不予返還。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戶型結構、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高於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單價作爲商品房買賣價格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房屋已存在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七條、除本協議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預訂期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八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本協議自行終止。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條、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售房轉讓合同 篇4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

出賣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

買受人: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預售房權益轉讓事宜,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房屋權屬狀況如下:

1、甲方於______年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開發商)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該合同約定:甲方以人民幣_______元整的總價款購買位於 的房屋一套(以下稱該房屋): 房屋相關信息見《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

上述合同已由 登記備案,由於 甲方尚未取得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乙方已全面瞭解該房屋的上述情況。

2、甲方保證其與開發商簽署的上述合同內容屬實,並且甲方保證該房屋無任何其他權利限制,甲方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以總房款人民幣______元整買賣該房屋,甲、乙雙方間的實際付款方式如下:

1、 乙方於簽約後_______日內以_______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_______元整;

2、乙方於甲、乙雙方至房屋管理部門將房產轉移所有手續辦理完畢前_______日,支付甲方其餘房款_______元;

3、雙方同意,因房屋轉移產生的稅金及其他所有手續費用由_______承擔。

三、甲方的義務爲:

1、甲方負責獲得開發商同意,進行房屋的權益轉讓;

2、甲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協助乙方在國家房地產管理部門辦妥該房屋權益轉讓手續;

3、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當日將該房屋有關資料交付給乙方,待開發商交房時直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四、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支付該房屋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相關進戶費用;

2、該房屋的維修基金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和甲方一起在國家房地產管理部門辦妥該房屋權益轉讓手續;

五、若甲方在甲、乙雙方辦理該房屋的權益轉讓手續期間,反悔不出售該房地產給乙方,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同時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甲方應返還乙方支付的所有房款;

六、若乙方在甲、乙雙方辦理該房屋的權益轉讓手續期間,乙方反悔不購買上述房地產,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同時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若乙方未按本協議時間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應支付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爲乙方未付款的萬分之三)。逾期超過三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支付甲方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作爲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約定,如因開發商原因導致雙方不能辦理該房屋的權益轉讓事宜。則雙方應在獲知本情況後,七日內依本協議總房款及其他條款約定另行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逾期達15日,則視爲違約,同時違約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售房轉讓合同 篇5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甲方與 (以下簡稱: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編號爲: )項下房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預約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易標的。

本預約協議的交易標的爲: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項下,甲方預期可取得的房產。

第二條 交易標的所涉及的房產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預售合同項下房產的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共___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預售合同附件一。)

上述面積爲預售合同中所記載的建築面積。如將來預售合同約定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爲準,甲方不承擔因面積誤差而導致的房價變化,但須配合乙方處理與開發商之間的補償事宜。

第三條 甲方對預售合同項下的權利作如下保證:

1、該預售合同已經登記機關登記備案。

2、該預售合同項下的房產尚未與開發商辦理交房手續。

3、在乙方辦妥與開發商之間的預售合同更名之前,該房產不存在也不會被抵押、查封;

4、在乙方辦妥與開發商之間的預售合同更名之前,甲方不存在與任何第三方簽署涉及該房產的轉讓、租賃協議;

5、該預售合同項下房產權屬共有人完全同意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及辦理今後的預售合同更名手續,並同意在相關的各項法律文件、合同、聲明上簽字確認。

第四條 轉讓費用。

該預售合同轉讓費用爲:( 幣)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本費用包含甲方因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包括,但僅限於開發商交房前甲方應承擔的一切費用。

因預售合同轉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開發商收取的更名費、登記機關收取的變更費用等,由(甲方)(乙方)承擔。

由於預售合同項下房產屬於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准單位最後覈定的價格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轉讓費用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約定的轉讓費用爲準。

預售合同項下的房產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如遇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作出調整時,本協議約定的轉讓費用不作調整。

第五條 預約定金:計( 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分__次支付:簽訂本協議之日支付____元給甲方,第二次於__年__月__日支付____元給甲方。

第六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交易費用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_銀行(帳戶名稱: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1.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費用的__%,計( 幣)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2.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費用的__%,計( 幣)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3.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費用的__%,計( 幣)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4.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費用的__%,計( 幣)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5.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費用的__%,計( 幣)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第七條 關於甲方所辦理的按揭貸款的處理(由雙方共同選定其中一項):

1、由甲方自行解除與按揭銀行的按揭貸款合同,乙方將甲方在解除按揭合同時尚欠的按揭金額,按如下付款時間直接支付給甲方:

①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費用的__%,計( 幣)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②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費用的__%,計( 幣)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③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費用的__%,計( 幣)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④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費用的__%,計( 幣)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⑤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費用的__%,計( 幣)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2、由甲方自行解除與按揭銀行的按揭貸款合同,乙方另行辦理按揭貸款以支付應付開發商的購房款。

3、由甲乙雙方共同向按揭銀行辦理轉按揭。

第八條 預售合同更名手續的辦理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爲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頁,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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