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股權轉讓合同(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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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精選16篇)

身份證號:

受讓方:

身份證號:

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一致,就 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轉讓股權

第一條: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 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經號《驗資報告》驗證,甲方認繳出資額已足額到位。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股權。

乙方受讓上述股權後,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章:轉讓價款及其支付

第三條: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價款爲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

第四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首期股權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甲方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公司股東會決議之日起 日內,乙方支付剩餘價款元。

第三章:工商變更登記

第五條:乙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公司股東會決議,並負責準備妥當辦理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所需的其他文件、資料。

第六條: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足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共同(或委派專人)至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轉讓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承諾與保證

第七條:甲方承諾擁有轉讓股權完全的處分權,轉讓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不存在查封或其他轉讓障礙,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八條:乙方認可股權轉讓價款的合理性,並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足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九條:甲方拒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有其他違反本協議約定行爲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條: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股權轉讓價款的,每延遲1日,按照逾期金額萬分之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元違約金。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一條: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七章:協議生效及其他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其餘提交公司工商登記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2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公司”)於 年 月日在市設立。本協議書籤署之時,甲方持有公司股權。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前提:

1、雙方確認,本協議所有內容和條款是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多次協商後製定並簽署,不屬於格式條款;本協議簽署之時,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任何可能導致本協議無效、可撤銷的情形;雙方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仔細閱讀本協議並充分理解本協議全部條款,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條款出讓目標股權。

2、甲方同意以其個人全部資產對本協議項下甲方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二、轉讓標的: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前款甲方出讓的公司的股權。股權轉讓後由乙方承受全部甲方相關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繼續履行公司章程約定的註冊資本繳納義務。

3、由於甲方尚未實際出資,經甲乙雙方確認,該次股權轉讓的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__元。

4、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已經在簽署本協議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權轉讓價款,甲方確認已經收到。

三、甲方的保證: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目標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目標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目標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四、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辦理完成之後,乙方成爲公司股東。自乙方成爲公司股東之日起,按照其股權比例享有公司利潤,承擔經營風險和虧損。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公司債權;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處分。

3、乙方成爲公司股東之前(即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辦理完成之前)公司發生全部債務由甲方以個人資產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與乙方無關;乙方先行墊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當立即償付乙方。

乙方成爲公司股東後公司發生的債務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前向乙方全面、如實披露公司債務。因甲方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五、變更登記:

1、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由甲方負責辦理。甲方應當保證在本協議生效後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完畢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甲方因辦理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手續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應當配合。

3、辦理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而發生的全部開支、稅費及其他費用,均由________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適當、全面地履行其義務的,則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出現時,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亦有權選擇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此等情形下:甲方應支付相當於股權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逾期履行違約金直至違約情形消除爲止。

(1)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甲方的保證”中以及其它條款中的任何一項保證及/或承諾的;

(2)甲方未依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及時限辦理股權轉讓的商事登記、更改股東名冊、更改目標公司章程等手續的。

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及時限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應支付相當於股權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逾期履行違約金直至違約情形消除爲止。

4、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拒不受領乙方的款項的,甲方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七、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

2、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八、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方全部承擔。

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轉讓、受讓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即成立並生效。

十一、其他:

1、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因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所需文本由雙方另行簽署,任何文本內容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均以本協議爲準。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某某某公司(以下簡稱“___”)章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股權的轉讓:

1、甲方自願將其持有的某某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甲方轉讓的某某公司股權;

3、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爲人民幣萬元;

4、甲方向乙方保證其是所轉讓股權的真實持有人,並擁有完全的處分權。

5、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在股權上設置任何的抵押、質押,也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6、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即享受某某公司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甲方應協助乙方就某某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股東名稱或份額進行變更。

8、甲、乙雙方的股權轉讓須徵得公司其他全部股東的同意。

第二條 轉讓款的支付:

1、在本協議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人民幣給甲方(或者是乙方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餘下的萬元,乙方於某某公司完成股權變動登記後一個月內一次性全部支付給甲方,或者把付款的日子寫具體)。

2、本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爲:。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支付了違約金後,守約方仍然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義務。

第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某某公司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爲股權轉讓之日,某某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股東持股份額,並換髮出資證明書。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4、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甲方的持股證明書等資料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

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爲_____幣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願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並徵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 甲方責任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任選一款)。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2、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審計,乙方按雙方認可的審計報告表的範圍承擔甲方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股權轉讓生效後,若發現屬轉讓前,審計報告表以外的合營公司的債務,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代爲承擔,但應由甲方負責償還。股權轉讓生效後,乙方取得股東地位,並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3、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公司董事會組織)對公司進行審計,甲方按審計報告表的範圍承擔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應在其股權款中扣除。本協議生效後,尚未清結的以及審計報告以外屬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享有和承擔(或由乙方先行承擔,然後由乙方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任選一款)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方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訂於: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

1、甲方轉讓給乙方 礦的 %股權計人民

2、在本協議簽署前甲方的原股東已於 年 月 日作出股東會決議,一致同意本次全部股權轉讓。

3、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全部股權轉

4、本協議生效乙方即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定金後立即依法

6、股權轉讓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原股東依法承擔。

7、股權轉讓後,甲方不享有 礦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

8、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一個月內辦妥《復產通知書》給乙方,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乙方的正常生產。

9、違約責任:甲方必須按本協議的約定辦齊相關證照及移交資產,甲方因證照、《復產通知書》或資產交接等原因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的,應當賠償乙方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餘款,逾期15日後,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雙方的其他違約事項按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處理。

10、爭議解決約定: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協議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

1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生效後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章的文書資料均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鑑於:

1、甲方持有 公司(下稱標的公司)股權;

2、標的公司爲合法存在之有限責任公司,於 日競得 地塊,建設面積 平方米,並已取得《成交確認書》(見附件);

3、甲方擬通過合法程序轉讓所持的標的公司100%股權;

4、乙方擬通過合法程序受讓標的公司100%股權,並支付相應的股權轉讓款。

一、甲方有意向轉讓所持標的公司100%股權。甲方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該等股權轉讓事宜的相關審議、審批、評估等手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在產權交易機構以公開交易方式轉讓該等股權。

二、乙方有意向受讓該等股權,並願意按照通過合法方式確定的轉讓價格支付股權轉讓款。

三、乙方同意在標的公司股權進入國有資產公開交易程序後,及時參加公開徵集,表明受讓意願,並按相關交易程序的規定參加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交納保證金、及時出價等)。

四、若乙方最終得以受讓標的公司股權,雙方按簽訂的正式《產

五、本意向書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意向金。若乙方最終得以受讓標的公司股權,該意向金可折抵股權轉讓款。具體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若乙方最終未得以受讓標的公司股權,除本意向另有約定外,甲方將該意向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三條履行相關約定,則甲方不予退還本意向書第五條約定的意向金人民幣 萬元。

七、本意向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八、本意向書自將以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當事人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益人:鑑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信託設立及信託管理有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正文

第一條信託目的

1、甲方爲理順投資關係,確保財產權益,基於對乙方信任,特將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資額)信託給乙方,並通過本合同設定雙方的信託關係。

2、本合同設定的信託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託,經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按照甲方的意願對信託股權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第二條信託的種類

經雙方同意,本合同設定的信託系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權信託。

第三條信託股權數量、信託起始時間、信託期限

1、信託股權數量:股。

2、信託起始時間: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權辦理到乙方名下。

3、信託期限:自本條第2款手續辦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甲方承諾: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託股權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

2、甲方可以隨時向乙方或被授權人瞭解信託股權的管理、處分、收益、收支情況,並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3、甲方有權查閱、抄錄或複製與其信託股權有關的信託賬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其複製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股權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況下,甲方在沒有指定乙方授權他人行使該信託股權的管理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整該信託股權的管理方法。

5、乙方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股權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股權受到損失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恢復信託股權的原狀或予以賠償。

6、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享有信託受益權,從信託股權投資中獲得收益。乙方應當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託收益。信託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受託人辭任而終止。

7、由於本合同終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將信託股權、信託股權的受益權和信託股權產生的對公司間接的財產權一併轉讓給其他第三方的情況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轉讓事宜。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信託股權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

2、甲方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3、乙方受甲方委託在投資項目中行使部分股東權力、履行股東義務時所需承擔的各項義務和責任若與甲方及信託股權有關,都應由甲方實際承擔。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以使乙方從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符合有關監管規定。

5、乙方以信託股權(含孳息)爲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6、乙方將依照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股東權利。如果在行使股東權利時甲方要求乙方按其意志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或其代理人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其意志,乙方將按照書面通知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及責任。如果甲方的通知違反法律法規及合同與章程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該項委託,並以書面形式在10日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或甲方未作書面通知,乙方有權按照保護甲方及受益人利益的原則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及責任。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

1、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和本合同的約定,爲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2、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2款的約定取得報酬。

3、乙方因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的費用(指對第三人所負債務費用),以信託財產承擔。乙方有權拒絕以自己固有財產先行支付。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從事信託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衆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如遇國家金融政策重大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及受益人,雙方應就手續費等內容進行協商和調整。

2、乙方管理信託股權,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乙方必須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並應當每年定期將信託股權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報告給甲方。

4、乙方對甲方、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但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以披露的除外。

5、信託股權不屬於乙方的自有財產,乙方終止時,信託股權及其收益不屬於乙方清算財產或破產財產,乙方亦不得以信託股權對外承擔債務清償責任或擔保責任。

6、乙方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股權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股權受到損失的,在未恢復信託股權的原狀或者未予賠償前,不得請求給付報酬,並應在信託合同結束後的90日內予以恢復或賠償。

第八條信託利益分配方式及乙方報酬

1、乙方經營信託業務,以收取手續費的方式收取報酬。

2、乙方按信託股權賬面價值的(年費率)每年從股權收益中收取手續費,支付時間爲每年月日之前,共支付年。

3、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個營業日內,將全部信託利益移轉至甲方的指定單位或個人,並且在合理期限內,根據當時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完成與甲方或受益人的財產轉移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繳納

甲方、受益人和乙方應分別承擔各自取得的信託收益和手續費等應繳納的有關稅費。

第十條信託的變更或終止。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 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 有限公司100%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二、 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三、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公司轉讓總價爲人民幣 萬元,

(a)一次性付款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內,將轉讓費 (大寫) 元人民幣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b)分期付款:

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 萬元,待甲方將上述公司法人營業執照變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時,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剩餘尾款待上述公司全套手續變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時,乙方一次性付清尾款人民幣 萬元給甲方。

四、 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五、 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七、 股權轉讓前的債權債務由原公司法人、股東依法承擔;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新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八、 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九、 甲方所有資料交給乙方之日起,交付資料後的所有法律責任及債券債務均由乙方承擔,完全與甲方無關。

十、 違約責任:

十一、 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十二、 爭議解決約定:

十三、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十四、 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鑑於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___%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 %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 %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 元,實繳註冊資本 元,協議簽訂當時 公司基本賬戶餘額: 元)以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 元。

第三條 甲方聲明

1、甲方爲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爲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第四條 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六條 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爲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2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 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或相關信息,也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泄漏給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爲獨立條款,不論本協議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公司、公證處各執 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受讓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10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出讓方(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爲了下簡稱公司)更好的發展業務,甲方同意將公司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公司所有權過渡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將所有權過渡給乙方,乙方同意接收該公司。

第二條 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保證該公司爲甲方合法擁有,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並保證甲方轉讓之前沒有以該公司的名義或股權等其他資產設置任何貸款、抵押、擔保等其他債務;公司所有權變更之後,乙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各種貸款、抵押、擔保等其他債務與甲方無關。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需將公司目前的所有債務狀況如實告知乙方,如果甲方隱瞞債務,乙方可免遭任何債務人的追索,而且甲方將承擔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3、乙方保證儘快完成公司法人的各項變更手續。

4、公司轉讓完成之後,在甲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法律問題,由甲方自行處理解決,於乙方無關;在乙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法律問題,由乙方自行處理解決,於甲方無關。

5、如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未違約一方由此產生的損失,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公司所有權的變更時間以本合同簽訂時間爲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11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 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爲 幣 萬元,其中,甲方佔 %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章程規定,甲方應出資 幣 萬元,實際出資 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 %的股權以 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爲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爲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於深圳市

(備註:1.本協議書僅爲參考格式,申請人可根據需要依法對協議書的內容作適當調整。

2.申請人在使用本參考格式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後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12

本股權轉讓協議(以下稱“本協議”) 由以下各方於20xx年 月 日在北京簽署:

This Equity Interest Transfer Agreement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is Agreement”) is made on , by and between the following parties:

甲方:Party A

乙方:Party B

以上甲方稱“轉讓方”,乙方稱“受讓方”,各簽署方單獨稱爲“各方”。

The above parties hereinafter are referred to as “Parties” collectively and as “Party” individually. Party A hereinafter is referred to as “Transferor”, Party B hereinafter is referred to as “Transferee”.

鑑於:WHEREAS

(1) 甲方於 年 月 日投資設立北京幸運南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資本爲100.01萬元人民幣,已全部繳清。

1. Party A established Beijing Xinyunnanfeng Restaurant Management Co., Ltd on . The registered capital of the company is 100,000,001RMB, which has been fully paid-up. Party A holds 50% of the shares in the company respectively.

(2) 甲方擬出售其現持有 的公司股權;受讓方願意購買轉讓方欲出售的股權。

2. Party A now intends to sell his % company shares; Party B is willing to buy the shares.

甲乙雙方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NOW,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other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premises and mutual covenants herein contained, the Parties agree as follows:

第一條 轉讓條件和價款支付

ARTICLE 1 EQUITY INTEREST TRANSFER

1.1 依據本協議條款,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公司100%股權出售於受讓方;受讓方同意購買該全部股權。

1.1 Subject to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Transferor hereby agrees to sell % company shares to Transferee, and Transferee agrees to purchase from Transferors the Transferred Equity Interest hereunder.

1.2 本協議生效後,原公司章程終止,應依據相應法律法規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1.2 Upon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shall terminate. A new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shall be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China.

1.3 依據本協議條款,甲方將其擁有的北京幸運南方餐飲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權,作價 萬元人民幣轉讓給乙方。

1.3 Subject to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the total purchase price for the Transferred Equity Interest shall be RMB (the “Purchase Price”).

1.4 各方承認並同意此轉讓價格爲受讓方在本協議項下應向轉讓方支付的唯一價格,受讓方及其任何關聯企業就本股權轉讓不承擔任何將來的或額外的支付義務。

1.4 The Parties acknowledge and agree that the Purchase Price is the sole amount to be paid by Transferee to the Transferor, and Transferee and any of its Affiliated Companies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for any future or additional payment to the Transferors with respect to the Equity Interest Transfer under this Agreement.

1.5 價款支付 1.5 The price payment

a. 受讓方應於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轉讓方支付上述轉讓價格的30%;

a. Thirty percent of the purchase price shall be paid off upon days after the agreement had been signed;

b. 受讓方應於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經有關審批機關批准後 日內向轉讓方支付上述轉讓價格的30%; b. Another thirty percent of the purchase price shall be paid off if the approving authority approved the agreement;

c. 受讓方應於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事宜登記變更完成後 日內向轉讓方支付上述轉讓價格的40%; c. Surplus forty percent of the purchase price shall be paid off when all the registration procedure had been fulfilled.

d. 受讓方所支付的轉讓價款應支付到轉讓方所指定的銀行帳戶內.

d. The transfer of the price paid the transferor shall pay to the bank account designated by transferors.

1.6 轉讓方及受讓方應依據相關法律各自承擔本股權轉讓協議項下各方應承擔的稅收及其他政府繳費義務。1.6 Transferor and Transferee shall be respectively responsible for payment of the taxes and other governmental levies relating to the Equity Interest Transfer, imposed on each Par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pplicable laws.

第二條 先 決 條 件ARTICLE 2 CONDITIONS PRECEDENT

2.1 先決條件. Conditions Precedent.

a. 鑑於本協議涉及到外商投資企業併購境內企業的法律監管問題,爲保證本協議簽訂後能夠順利履行,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以下列條件的完成或出現爲先決條件:

In view of this agreement involving foreign investment enterprise legal supervision and the acquisition of domestic enterprises, to ensure that after this agreement is signed can be performed smoothly under this agreement with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stock-rights transfer the complete or appear as prerequisites:

(1) 公司權力機構通過決議批准依據本協議條款進行股權轉讓

The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has passed resolutions approving of: The Equity Interest Transf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2)審批機關批准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Authority has approved the Equity Interest Transfer under this Agreement

第三條 陳述和保證ARTICLE 3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3.1 轉讓方的承諾和保證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of Transferors.

a. 轉讓方合法擁有本協議項下欲轉讓的股權,且保證其將在本協議簽訂後積極配合受讓方辦理股權轉讓的審批及登記手續;

a. Transferor under the agreement lawfully owns to cession equity, and ensure its will on after this agreement is signed actively cooperate with the assignee to deal with equity transfer approval and registration procedures ;

b. 其本協議項下擬轉讓的股權不存在任何抵押、質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權利限制;

Transferor have full and unencumbered title to the Transferred Equity Interest, which shall be free and clean of any mortgage, pledge or any other types of encumbrances.

c. 其沒有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或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未決的或就其所知而言可能發生的訴訟、仲裁、法律的或行政的或其它的程序或政府調查;

Upon execution of this Agreement and a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registration of the Equity Interest Transfer with the Registration Authority, there is not and there will not be any suit, action, prosecutions, or any other proceedings that may involve the Transferred Equity Interest or the lawfulness of the Equity Interest Transfer.

d. 在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盡到向其他股東通知該轉讓事宜的義務,且任何其他股東同意或已放棄對本協議項下擬轉讓股權的優先購買權;

Transferor have taken all appropriate and necessary corporate actions to approve and authorize the execut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is Agreement, and guarantee that all the other shareholders have give up the option to purchase.

3.2 受讓方的承諾和保證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of Transferee.

a. 乙方是依據 法律合法成立及存續的公司;

Party B is a legal person establ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 乙方擁有足夠的資產支付甲方的股權轉讓款,且對於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行爲已取得公司權利機關及相關表決機構的表決同意;

Transferee has taken all appropriate and necessary enterprise and legal actions to approve and authorize the execut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is Agreement.

c. 本協議的簽署及履行構成合法、有效並依據本協議條款對受讓方具有約束力及強制力。Execut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is Agreement will not violate any provision of applicable laws or regulations, or any judgment, award, contract, agreement, or other instrument binding upon it.

第四條 協議完成日 CLOSING

4.1 完成日. Closing Date.

依據本協議條款,股權轉讓的完成日應爲審批機關批准該股權轉讓並在登記管理機關完成變更登記的日期。Upon the terms and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of this Agreement, the closing of the Equity Interest Transfer (the “Closing”) shall take place on the date when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Authority approves the Equity Interest Transfer and the registration procedure has been fulfilled in the Bureau of Industrial and Commerce.

第五條 違約及補救措施DEFAULT AND REMEDY

5.1 各方應嚴格履行其本協議項下各自應承擔的合同義務。若任何一方未按照規定履行或未充分、適當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或其在本協議項下所作出的陳述和保證被證實爲虛僞的、不正確的或具有誤導性的,該方應被視爲違約(以下稱“違約方”)。若發生違約,其他方(以下稱“守約方”)有權依其獨立判斷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進行補救:

5.1 The Parties shall strictly fulfill their respective obligations under this Agreement. Any Party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clause the “Breaching Party”) will be deemed to have breached this Agreement if it fails to fulfill, or to fulfill fully and appropriately, its obligations under this Agreement, or if any of its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in this Agreement proves to be false, inaccurate or misleading. In the event of such breach, the other Parties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clause the “Non-Breaching Party”) has the right at their own discretion to take one or more of the following actions for remedy:

a. 中止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合同義務直至違約方就其違約行爲進行補救;

To suspend performance of its obligations under this Agreement until the breach is remedied by the Breaching Party;

b. 若因違約方違約致使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無法完成,或實質上破壞了守約方簽署本協議的商業目的,且此等破壞是不可補救的,或即使可以補救但違約方並未在合理期間內進行補救,則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該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生效;

If the breach by the Breaching Party has caused the Equity Interest Transfer to be unable to complete, or has materially frustrated the Non-Breaching Party’s commercial purpose in entering into this Agreement and such frustration is irreparable, or if reparable but it has not been rectified by the Breaching Party within a reasonable period of time, then the Non-Breaching Party has the right to unilaterally terminate this Agreement forthwith by issuing to the Breaching Party written notice that should become effective on the date of its issuance;

c. 要求違約方所有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守約方所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及因本協議而發生的各項成本和支出)。

To demand compensation from the Breaching Party for all losses, including the costs and expenses arising from this Agreement.

5.2 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及救濟措施應視爲累積的,且作爲並不影響依據法律所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The rights and remedies provided in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cumulative and shall be in addition to and without prejudice to other rights and remedies provided by law.

5.3 若本協議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無效或由於任何原因而終止,本條款規定的守約方的權利及補救措施繼續有效。

The rights and remedies of the Non-Breaching Party provided in this Article should remain effective in the event that this Agreement, or any other provisions of this Agreement, is invalidated or terminated for any reason.

第六條 適用法律APPLICABLE LAW

6.1 適用法律Applicable Law.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依據其進行解釋。This Agreement shall be governed by and interpre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China.

第七條 爭議解決SETTLEMENT OF DISPUTES

7.1 協商Consultations.

因本協議發生並與本協議履行或解釋有關的爭議應首先由各方進行友好協商。

In the event a dispute arise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interpretation or implementation of this Agreement, the parties to the dispute shall attempt to settle such dispute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s.

7.2 仲裁Arbitration.

若各方在六十(60)日內未就該爭議達成解決方案,則該爭議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據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該仲裁裁決具有最終性及排他性。該爭議的仲裁地爲北京。

If no mutually acceptable settlement of such dispute is reached within sixty (60) days, then such dispute shall be finally and exclusively settled by arbitration as provided herein. Arbitration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rbitration Rules of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being in force at the time a particular dispute is submitted for arbitration, which rules are deemed to be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into this article. The arbitration shall take place in Beijing.

第八條 生效及修訂EFFECTIVENESS AND AMENDMENT

8.1 生效日Effective Date.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This agreement since the date of signature and seal of both parties come into effect

8.2 修訂Amendment.

除非雙方達成並簽署書面協議且經審批機關批准,否則任何就本協議內容所進行的修改和變更均爲無效。No amendment to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effective unless made in writing and signed by each party and approved by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Authority.

第九條 其他條款MISCELLANEOUS

9.1 本協議就其項下股權轉讓在各方間構成完整的協議,其效力超越了各方之前任何就本協議所作出的意向或諒解的表達,且僅有在各方授權代表簽署了書面協議的條件下才可被修正或修改。This Agreement constitutes the entire agreement between the Parties with respect to the subject matter hereof, supersedes any prior expression of intent or understanding relating hereto and may only be modified or amended by a written instrument signed by the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s of the Parties.

9.2 本協議是可分的,若本協議任何條款違法或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This Agreement is severable in that if any provision hereof is determined to be illegal or unenforceable, the offending provision shall be stricken without affecting the remaining provisions of this Agreement.

9.3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爲棄權;其對於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單獨或部分的不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爲排除了對本協議項下任何預期義務的履行。Failure or delay on the part of any Party hereto to exercise any right, power or privilege under this Agreement, or under any other contract or agreement relating hereto, shall not operate as a waiver thereof; nor shall any single or partial exercise of any right, power or privilege preclude any other future exercise thereof.

9.4 本協議用中英兩種文字寫就,如有歧義,以中文爲準。

This Agreement is written and executed in English and Chinese. In case any discrepancy arises from the agreement and the interpretation hereof between the two versions, the Chinese version shall prevail.

本協議由各方於文首所述日期簽署,以昭信守。

IN 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have caused this Agreement to be executed by their duly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s in Guangzhou, China, on the date first written above.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13

轉讓方:

甲方:

乙方:

受讓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甲方和乙方將持有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的股份轉讓於丙方、丁方和戊方,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和乙方爲該公司的股東,所佔該公司的股份的比例分別爲_%和_%,現將所持該公司的股份以500000元轉讓於丙方、丁方和戊方。

二、丙方、丁方和戊方分別出資20_00元、150000元和150000元,受讓該公司的股份的比例分別爲40%、30%和30%。

三、甲方和乙方轉讓該公司的股份所得款項分別爲_元和_元。

四、甲方和乙方保證對所轉讓該公司的股份擁有完全的處分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等,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擔。

五、甲方和乙方應保證之前已對本股份轉讓協議生效之前該公司對外的債權債務作了詳細介紹和說明,特別是會計報表等財務資料中沒有反映出來的債權債務,甲方和乙方務必向丙方、丁方和戊方如實說明、不得隱瞞,否則丙方、丁方和戊方有權解除本股份轉讓協議,甲方和乙方對此相互承擔連帶責任。

六、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同意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協議一式五份,各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別說明:同日各方簽定的另一份不含股份轉讓金額的《股份轉讓協議》爲本協議的簡化版,一式六份,各方各執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但其中不夠詳盡之處,以本協議爲準。

轉讓方:

甲方:

乙方: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14

甲方 :

乙方 :

甲方酒店是向盤縣養護北段承包經營,承包期限20xx年於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至今已5年半,還剩大約7年半的時間。因原承包人轉投其他項目,資金一時週轉困難,現將酒店總體經營權轉讓。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甲方經營的酒店總體現狀轉讓經營權,轉讓價人民幣捌佰萬元。

二、 付款方式:本協議雙方簽訂之日付總轉讓款的60%乙方進場之日付清全部轉讓款。

三、 轉讓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清償。

四、 原甲方已收的承包費扣除甲方已使用的部份,其於款項退還給乙方。對甲方所交承包費扣除已使用的部份由乙方補給甲方。

五、 本協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1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甲方系_______公司創辦人,出資額爲_______元整(¥_______萬元),擁有公司100%股權(以下簡稱協議股權),甲方自願將其10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股權的轉讓及價格

甲方同意將協議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部分協議股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股權100%股份,股權總價款爲_______萬元整(¥_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權以_______萬元整(¥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二、付款期限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

甲、乙雙確定,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_______日內爲交割期。在交割期內,雙方依據本協議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股權工商變更手續。

四、甲方保證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五、有關合營盈虧(含債券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和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合營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認可並簽字後生效通過。

七、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協議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時,提交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2、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着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股權轉讓合同 篇16

甲方:x (出讓方)

乙方:x (受讓方)

鑑於:

1、x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是一家在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並至今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範圍爲房地產開發、經營。

2、甲、乙雙方爲目標公司股東,實際股權結構爲甲方持有目標公司x%股權,乙方持有目標公司x%股權。

3、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目標公司x%的股權。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欲出讓的以上x%的目標公司股權。

4、雙方於x年 月 日簽訂的編號爲x《股權轉讓協議》。 爲此,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將其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就雙方於x年 月 日簽訂的編號爲x《股權轉讓協議》基礎上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章 定義

除非本協議有特殊說明者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1.1目標公司:指x公司

1.2甲方:指x

1.3乙方:指x

1.4標的股權:指甲方擬轉讓給乙方的目標公司x%的股權,包括但是不限於股本金、甲方投入目標公司的所有資金本息,與該股權有關的現有資產收益權、預期收益權、決策管理權、人事任免權等。

1.5基準日:自甲方和乙方確認的確定目標公司所有者權益及標的股權轉讓價格的截止日期,即 年 月 日

1.6股權交割日: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工商變更登記之日。

第二章 股權的轉讓

2.1 標的股權

雙方約定,甲方持有的標的股權轉讓給乙方,與該股權附屬的其他股東權益也一併轉讓給乙方。

2.2 標的股權轉讓後的目標公司股權結構

協議項下的標的股權轉讓在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後,甲方不再持有目標公司股權,乙方持有目標公司的100%的股權。

2.3 股權轉讓價款的確定

雙方確定標的股權的轉讓價款爲 萬元,包括以下組成部分:

2.3.1甲方投入目標公司的入賬目資金(含歸屬於甲方及甲方授權代理人 代甲方匯入的股東借款)。

2.3.2甲方投入目標公司的股本金。

2.3.3甲方直接或間接通過其授權代理人代甲方投入目標公司的未入目標公司賬目的所有資金及利息。

2.3.4由前述甲方投資所對應的,截止於基準日已經產生的資產增值收益。

2.4 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

股權轉讓交割完畢後,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萬元。

2.5 股權交割

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當日按公司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真實、完整、合法的變更登記材料,並委託乙方辦理變更登記;如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導致工商變更登記無法完成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雙方一致同意,股權交割日以工商變更登記完成之日爲準。 本次股權轉讓後,甲方在目標公司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包括所有的債權和債務包括或有負債)均自動轉移給乙方,股權轉讓前和轉讓後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和債務及所有或有的負債和各種可能的追訴事宜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目標公司的一切事宜(包括股權轉讓前的)均和甲方無關。

本章所涉及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三章 公司管理層更替及業務交接

3.1 本次股權轉讓後,目標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均由乙方委派及提名改選,甲方協助辦理相應事項的工商登記變更。甲方委派人員不再擔任目標公司董事、監事、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和目標公司其他管理職務。

3.2 目標公司財務負責人由乙方指派,甲方同意由其負責在本次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後的次日將目標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財務章、財務賬冊、債權債務憑證資料交由乙方管理。

第四章 聲明和保證

4.1 甲方聲明和保證

4.1.1 甲方保證其在標的股權無權屬爭議,並未在股權之上設立任何方式的質押或其他擔保,也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限制,甲方有權獨立處分,否則甲方須承擔與此有關的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4.1.2甲方確認,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後,甲方與乙方、甲方與目標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未清結的協議和債權債務。

4.1.3甲方承諾其根據本協議向乙方轉讓股權符合法律以及甲方公司章程的規定,並且已經獲得了甲方公司內部與本協議一致的適當授權。

4.1.4 甲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轉讓標的股權。

4.2 乙方聲明和保證

4.2.1乙方保證其按照本協議約定受讓目標公司股權符合法律以及乙方公司章程的規定,並已取得乙方內部與本協議一致的適當授權。

4.2.2 乙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4.3 上述聲明和保證構成雙方各自的義務。

第五章 違約責任和協議解除

5.1 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協議第四章的聲明、保證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資金利息損失、爲實現股權轉讓所花費的一切合理的費用、因可能的訴訟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5.2 由於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導致本協議的股權變更登記未能在本協議第2.4條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的,或者導致本協議第三章的約定未能履行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股權轉讓價款,並且不承擔因支付逾期產生的利息;同時從甲方履行以上義務的期間屆滿之日起,甲方應當按照其已收定金和股權轉讓款的總額,以每日萬分之八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3 如本協議第5.2條約定的違約情形出現而且持續一個月未能糾正的,爲根本違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協議或者解除協議;如乙方選擇解除協議的,甲方應當將已經收取的股權轉讓款如數歸還乙方以將標的股權回購,同時按照每日萬分之八的標準支付利息,並雙倍返還定金。

5.4 乙方在沒有本協議約定的理由的情況下未按照約定期限支付轉讓款,應當就其逾期部分的轉讓款按照每日萬分之八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狀態持續達一個月的,爲根本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或以定金衝抵轉讓價款,甲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協議或者解除協議;如甲方選擇解除協議的,應當將已經收取的股權轉讓款無息歸還乙方,定金不予返還。

5.5 雙方的其他違約行爲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均視爲根本違約,適用定金罰則處理;適用定金罰則仍無法足額彌補守約方的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補足損失。

第六章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 一般性條款

7.1 保密

7.1.1自雙方爲本協議的簽訂進行溝通和談判始,未經協議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獲悉或者協議他方披露的資料以及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事項披露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作其他用途。

7.1.2本協議終止後本條保密義務仍然繼續有效。

7.2 轉讓和變更

除非或者協議各方一致的書面同意,否則本協議項下的各方權利義務均不得轉讓或者變更。

7.3 協議文本

若應工商變更登記的要求需另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或者協議而與本協議條款不一致的,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協議爲準,任何一方均不得援引該另行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協議要求對方履行義務或者承擔責任,或用以解釋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對抗協議他方。

7.4 協議數量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立即生效,爲原《股權轉讓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股權轉讓》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爲準。

7.6 補充協議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書面約定。

7.7生效

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確認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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