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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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精選21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____,英文名稱爲____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爲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爲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爲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爲_____%,出資金額各爲_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爲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爲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爲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爲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爲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爲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爲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爲限。

甲1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甲2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乙1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乙2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乙3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2

編號: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簽訂。

簽約第一方:公司,該公司系中國公司,在中國 註冊(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第二方:公司,系美國公司,在美國 註冊(以下簡稱“乙方”)

茲證明

鑑於甲方在中國生產和銷售產品;

鑑於乙方生產和銷售產品(以下稱“許可產品”),擁有許可產品的美國專利(以下稱“專利”)和號註冊商標;

鑑於甲乙雙方認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稱“合營公司”),從事生產、銷售和開發許可產品,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爲此,鑑於本協議所述的前提與約定,特此立約如下:

第一條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確規定,下列短語具有以下意思:

1.“合營企業”,係指根據本協議建立的公司。

2.“許可產品”,係指 。

3.“專利”,係指 。

4.“商標”,係指 。

第二條建立合營企業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建立合營企業。

2.合營企業稱爲 ,地址: 。

3.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4.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5.合營企業的組建費用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生產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範

1.甲、乙方

合資經營合同

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擴大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知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營企業生產 (許可產品)。生產能力爲每年 。合營企業將努力提高許可產品,改善管理,以適應國際競爭。

3.合營企業儘可能開發許可產品的新品,以滿足國內外市場的發展需要。

第四條資本結構

1.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爲 ,其中甲、乙方各出資50%。

2.甲方出資:

(1)廠房: ;

(2)國產設備: ;

(3)現金: ;

(4)合資企業廠地: ;

3.乙方出資:

(1)現金: ;

(2)先進設備: ;

(3)工業產權: 。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業產權的技術資料包括影印本的專利證書和註冊商標證書,有效期說明,技術特點,實際價值,價格計算依據等。

4.合營企業各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交付其出資。遲交必須交納利息或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甲、乙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專利許可

1.乙方同意向合營企業轉讓下列獨家許可:

(1)專利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專利許可協議,用乙方專利生產、使用和銷售許可產品。

(2)商標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商標許可協議,用乙方商標銷售許可產品。

(3)專有技術獨佔許可,根據本協議的技術援助協議,用乙方專有技術生產和銷售專利產品。

2.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協議的同時,將全面貫徹執行上述三個協議:專利許可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和技術援助協議。

第六條產品銷售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銷售許可產品。

2.通過乙方世界銷售系統銷售的產品的初期銷售量爲總產量的 %。同時,甲方將協助合營企業通過中國的外貿公司出口許可產品。

3.許可產品也可以在中國市場出售。

4.合營企業所需購買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首先在中國購買。當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匯直接從世界市場購進。

第七條董事會

1.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主要事宜。

2.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 名(包括董事長)由甲方指定; 名(包括副董事長)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爲年,若雙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長。

3.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原則上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出席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得少於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2/3)。若董事不能出席會議,應授權代表出席會議,代表他投票。

若在任期內,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屆滿前不能履行職責者,雙方同意充分合作,並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予以便換。

4.對於下列問題,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1)修改合營企業章程;

(2)終止和解散合營企業;

(3)增加或轉讓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

(4)合營企業同其他經濟組織合併。

其他問題的決定,以出席會議董事人數的簡單多數票作出。

第八條管理

1.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2.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1人,副經理2人,任期年。總經理由甲方指定,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和日常管理工作。副總經理由雙方各指定1人,協助總經理工作。

3.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

第九條勞動管理

1.合營企業的中方專家、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由甲方招聘;合營企業的外方專家由乙方招聘。

2.合營企業的專家、職員或工人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由董事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決定。

第十條財務與會計

1.協議雙方充分認識到,爲了他們自己的合營企業的最大利益,必須盡一切可能增加生產。因此,雙方同意合營企業應保留足夠的收曾,用於擴大生產和其他需要,如獎金和福利基金。合營企業的年留用資金比率由董事會決定。

2.合營企業僱用合格的財務人員和審計員,設立會計賬目,合營各方可隨時查看。

3.合營企業的財政年度自月日至月日。合營企業的淨收入,在扣除儲備金、獎金和企業發展資金以後,根據各方出資在註冊資本中佔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稅費

1.合營企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2.合營公司的職員和工人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納稅。

3.合營企業進出口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繳納或減免關稅。

第十二條合營期限

1.合營期限爲 年。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爲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2.若雙方同意延期,合營企業必須在期滿前6個月向中國政府的主管部門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

第十三條解散與清算

董事會宣佈解散合營企業,必須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則,併成立清算委員會。

合營企業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辦理。

第十四條保險

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五條仲裁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分歧與爭議,若董事會通過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的同意,簽署書面協議,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災、洪水、爆炸、風暴、事故和戰爭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能協議,不構成違約或索賠之緣由。

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發電報後 天內提交當地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供雙方據以友好合理地解決有關問題。

第十八條通知

一切有關本協議的通知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合營企業地址:

通知日期以通知發出日爲準,但改變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爲準。時間按通知方所在的時區計算。

第十九條唯一協議

本協議是當事人的唯一協議,並取代當事人雙方以前明確表示和暗示方式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承諾。

第二十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形式、效期、解釋和履行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準。

第二十一條文字

本協議以中、英文書寫,兩種文本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但在產生分歧時,以中文本爲準。

茲證明,雙方委派各自代表,在以上開首語中書面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一式二份。

公司:(簽字) 公司:(簽字) 

年 月 日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3

合資經營企業協議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於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

簽約第一方:AC公司,該公司系中國公司,在中國____________註冊(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第二方:BD公司,系美國公司,在美國_____________註冊(以下簡稱“乙方”)。

【章名】 茲證明

鑑於甲方在中國生產和銷售___________產品;

鑑於乙方生產和銷售_____________產品(以下稱“許可產品”),擁有許可產品的美國專利(以下稱“專利”)和×號註冊商標;

鑑於甲乙雙方認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稱“合營公司”),從事生產、銷售和開發許可產品,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爲此,鑑於本協議所述的前提與約定,特此立約如下:

第一條 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確規定,下列短語具有以下意思:

1.“合營企業”,係指根據本協議建立的公司。

2.“許可產品”,係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專利”,係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標”,係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建立合營企業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建立合營企業。

2.合營企業稱爲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4.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5.合營企業的組建費用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生產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範

1.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擴大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營企業生產_________________(許可產品),生產能力爲每年________________。合營企業將努力提高許可產品,改善管理,以適應國際競爭。

3.合營企業儘可能開發許可產品的新品種,以滿足國內外市場的發展需要。

第四條 資本結構

1.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甲、乙方各出資50%。

2.甲方出資:

(1)廠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國產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資企業廠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資:

(1)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先進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業產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業產權的技術資料包括影印本的專利證書和註冊商標證書,有效期說明,技術特點,實際價值,價格計算依據等。

4.合營企業各方必須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其出資。遲交必須交納利息或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甲、乙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專利許可

1.乙方同意向合營企業轉讓下列獨家許可:

(1)專利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專利許可協議,用乙方專利生產、使用和銷售許可產品。

(2)商標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商標許可協議,用乙方商標銷售許可產品。

(3)專有技術獨佔許可,根據本協議的技術援助協議,用乙方專有技術生產和銷售專利產品。

2.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協議的同時,將全面貫徹執行上述三個協議:專利許可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和技術援助協議。

第六條 產品銷售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銷售許可產品。

2.通過乙方世界銷售系統銷售的產品的初期銷售量爲總產量的_________%。同時,甲方將協助合營企業通過中國的外貿公司出口許可產品。

3.許可產品也可以在中國市場出售。

4.合營企業所需購買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首先在中國購買。當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匯直接從世界市場購進。

第七條 董事會

1.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主要事宜。

2.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__________名(包括董事長)由甲方指定;_________名(包括副董事長)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爲4年,若雙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長。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4

__________公司合資經營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共同投資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情況:

甲方:_______________中國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國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名稱: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營公司爲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各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

第五條合營公司爲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合營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衆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章宗旨、經營範圍

第六條合營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爲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注: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也可爲人民幣或其它可自由兌換幣種,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第十條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爲_______________萬美元,佔註冊資本百分之_______________。

其中貨幣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實物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知識產權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乙方:認繳出資額爲_______________萬美元,佔註冊資本百分之_______________。

其中貨幣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實物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知識產權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注:投資方爲兩個以上的應順序填寫,其中外方應以可自由兌換幣種現匯出資;若註冊資本幣種爲外幣的,中方投資可表述爲等值於若干外幣的人民幣。)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分期繳付。第一期在三個月內繳付,不少於註冊資本的15%。其餘註冊資本應在月內繳付。(注:其餘註冊資本最遲應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兩年內繳付)

(注:投資者可自行約定出資的期限,但應符合《公司法》和外商投資企業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增加註冊資本變更登記的,向登記機關申請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時,投資者應繳付不低於百分之二十的新增註冊資本,其餘部分可在變更登記覈准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第十二條合營各方繳付出資額後,經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第十三條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的,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並報審批機關批准,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一方轉讓時,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調整,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並報審批機關批准,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五條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一名,由__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______名,分別由________________方委派。董事任期爲年,經委派可以連任。合營各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注:董事任期三年以下,由投資者自行確定。)

第十七條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修改合營公司合同;

2、解散合營公司;

3、調整合營公司註冊資本;

4、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合營公司的股權;

5、合營公司的合併、分立;

(注: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當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公司。

第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董事長委託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由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第二十一條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五章監事會(監事)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監事會,成員人,由產生。(注:由投資者自行確定——共同選舉或各投資方委派)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中股東代表與職工代表的比例爲:_______________。(注:由投資者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監事的任期每屆爲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注:投資者人數較少、規模較小的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

第二十三條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合營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合營公司職務的行爲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合營公司合同或者董事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五)其他職權。(注:由投資者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四條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第二十五條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注: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投資者自行確定)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六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注:可根據該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七條合營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必要時經總經理或董事會授權,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爲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條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以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合營公司的商業競爭活動。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者嚴重失職行爲的,經董事會決議可以隨時解聘。

第七章稅務、外匯管理、財務與會計

第三十二條合營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稅務、外匯事宜,制定財務與會計制度,並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注:合營各方也可結合實際,依法對上述事項在合同中作細化表述。)

第八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合營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確定。

第三十四條合營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董事會確定分配的,按照合營各方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章職工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辦理。

第十章工會組織第三十六條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三十七條合營公司每月按企業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由本企業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一章期限、終止、清算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的經營期限爲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經營期限,應當在距期限屆滿六個月前,向審批機關報送各方簽署的書面申請和合營公司董事會決議,經批准後方能延長,並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條合營各方如一致認爲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

合營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並由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報審批機關批准。

第四十一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任一合營方有權依法申請終止合營。(注: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作出規定。)

第四十二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合營公司董事會應組織成立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進行清算。

第四十三條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會議通過後執行。

第四十四條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合營公司起訴和應訴。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合營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十六條清算結束後,合營公司應向原審批機構提出報告,並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解散後,其各項賬冊及文件應當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合營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合營公司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如經過協商或調解無效,則提請仲裁(或司法解決)。合營各方同意在仲裁委員會仲裁,按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

第四十九條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繼續履行合營合同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合同的修改需經合營各方同意並簽署書面協議,且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作出決議。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經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其修改時同。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用中文和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規定若與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不符的,均以後者爲準。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於年月日,由合營各方(或授權代表)在中國簽署。

合營各方簽字(中方需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__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爲: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國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合資經營企業的成立

第二條 以上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____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資經營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企業)

英文名稱爲:_________

法定地址爲: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企業是經_________(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准成立,並在_________登記註冊的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件規定。

第五條 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對合資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四章 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雙各方合資經營的宗旨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和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積極研製、開發和生產國內外市場適銷產品,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七條 合資企業的經營範圍爲:_________

第八條 合資企業的經營規模爲:_________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第十條 合資企業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資雙方的出資方式: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築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條 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

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非合營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

(二)辦理申請設立合資企業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三)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四)組織合資企業廠房和其他配套設施的設計、施工;

(五)協助辦理外方作爲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六)協助合資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設施等;

(七)協助合資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八)協助合資企業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九)協助外方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暫住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

(十)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並負責將作爲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XX市目的地;

(二)協助合資企業辦理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合資企業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資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

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合資企業設董事會,合資企業成立之日,爲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人組成,甲方委派出所_________人,乙方委派_________人。

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____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企業業的切重大事宜。

對於下列事項應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一)合資企業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企業的中止、解散。

(三)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的增減和轉讓。

(四)合資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對於其他事宜,可採取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決定。

第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資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取權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爲代表。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條 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 合資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理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處理重要問題時,應同副總經理協商。

第二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董事會可以隨時解聘。

第九章設備購買

第二十四條 合資企業所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就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二十五條 合資企業委託_________方在國際市場先購設備、材料等物資,其他方有權參與選購。

第二十六條 合資企業從國外市場購買的設備、運輸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

第十章 產品銷售

第二十七條 合資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或境外)市場銷售。

第二十八條 合資企業的產品按以下方式銷售: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爲了在中國境內我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合資企業可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的分支機構。

第三十條 合資企業的產品商標由董事會確定後報工商管理部門登記。

第十一章 稅務、財務、會計與統計

第三十一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國有圈稅收法規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二條 合資企業職工按照中國有關稅收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十三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四條 合資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會計制度、財務管理規定,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

本企業的會計制度須報_________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合資企業按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如實報送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並向原審批機關抄報年度會計報表。

第三十六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依照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統一標準,如實提供統計資料,報審批機關、統計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備案。

第十二章 外匯管理與保險

第三十七條 合資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合資企業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三十九條 合資企業的各項保險均應在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價值、保期等按國家有關的規定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與工會組織

第四十條 合資企業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國其它勞動管理法規,經董事會研究制度管理方案,通過合資企業與合資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職工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XX市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合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四十二條 合資企業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資企業應按規定爲企業工會提供經費和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十四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三條 合資企業的期限爲_________年。合資企業的合營期限從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並簽署書面協議後,應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與變更

第四十四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產業政策要求,合資企業的經營範圍變更、分立、合併、註冊資本的增減、轉讓或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並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五條 合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六章 解散與清算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解散:

(一)合營期限屆滿;

(二)合資企業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四)合資企業未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的;

(五)合營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六)合資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終止合資合同。

本條第(二)(三)(四)項所列情形下,應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或合營各方共同提出申請,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本條第(五)項所列情形下,守約方有權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資企業。

第四十七條 合資企業宣告解散時,合資企業依法進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組織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審覈並監督執行。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與不可抗力

第四十八條 由於合營一方不履得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致使合資企業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關有權報原審批機關批准解散該企業。繼續經營的,違約一方應賠償合資企業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九條 合營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規定按期繳付其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個月內繳付或者繳清出資。如違約方逾期仍未繳付或繳清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資企業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營企業,守約方有權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解散合資企業或另找合營者承擔違約方在合資企業的權利和義務,並向違約方索賠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行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提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就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事發之日起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二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一切爭議,各方就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

如果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經各方協商,提交促裁機構,按該機構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五十三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方書寫。

第五十六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同時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企業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銷售協議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_________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時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爲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資各方各執_________份,合營企業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營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6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與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省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電話:_____,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中國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_____省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電話:_____,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中國_____,在_____登記註冊,(以下簡稱丙方)英文:____

其法定地址:_____,英文,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合資經營“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爲:_____,外文名稱爲: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爲:_____。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自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及規模

第六條 合營各方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生產銷售_____和_____公文箱、尼龍箱及五金配件、製革、鞋。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爲:年產_____只_____公文箱。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由雙方商定,並報審批機構批准,生產規模可增加,產品品種將發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製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共_____美元。

第十條 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共爲_____美元,以此爲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其中:

甲 方:_____美元,佔_____%

乙 方:_____美元,佔_____%

丙 方:_____美元,佔_____%

第十一條 合營各方均以現金美元作爲出資。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資比例在領取營業執照後三個月內一次繳付。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他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資額,須經其他合營各方同意,報審批機構批准,並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能減少出資額,但可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當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其他合營各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事宜:

_____方責任:辦理爲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負責合營公司所需設備的訂購進口報送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借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藉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_____方責任:按第十條規定提供現金;辦理合營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原材料等事宜;並負責將所訂購的貨物運到中國港口;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的培訓,以使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提供

第十五條 _____方爲合營公司提供_____公文箱等產品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目的要求的,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_____方應按照_____方提供的技術要求,積極配合,組織僱員認真學習。

_____方按照合同協議規定,協助先進設備選型和購買,提供先進的技術。

第十六條 合營各方密切配合應在合營公司開工六個月培訓期後,使合資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合格率達到_____%。

第十七條 產品質量標準,依照銷售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合格產品佔年總產量的_____%。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生產的合格產品由_____方負責銷售國外市場,合營公司參與銷售價格應參照國際市場價格由董事會制訂。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的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一條 爲了在中國境內外產品銷售及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其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經批准後應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的商標由董事會商定,然後按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商標註冊手續。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派_____名,乙方派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方委派,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並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解散終止;

3.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營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合併。

對重大問題應根據平等的原則協商,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不屬於重大權力問題,可採用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爲代表。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董事會並主持,經任意兩名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會議一般應在_____市,必要時也可在中國其他城市或國外的適當地點召開。董事會的重大決議等記錄簽署後應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檔。

第二十八條 經各方同意後,由董事會聘請公證會計師一人列席董事會會議。公證會議師有權審閱合營企業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會計檔案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和建議。董事會可根據工作需要,特邀_____代表列席董事會。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首任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一人,由_____方推薦,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不在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職權。

第三十一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時,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或處分。

第十一章 設備材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設備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委託_____方在國外市場購買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設備時,應邀請_____方派人蔘加,價格應經合營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建和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小組,負責生產廠房的調整,設備採購安裝和調試等工作。

籌備組由_____人組成,費用在準備費中列支,籌建小組設組長,副組長各一人,籌建組長、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組長和副組長對生產準備工作進行實施和監督,準備工作完成後由董事會驗收。驗收完畢,籌建組即告撤銷。

第三十六條 籌備小組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當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 _____、_____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以籌建小組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覈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小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小組根據_____方提供的工藝生產要求,確定引進和在中國境內購置和加工的設備清單,價格共同商定,擇優購置,並專門簽定設備購置合同,按合同驗收設備,如不符合要求將按章索賠。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具體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集體或個別的訂立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表_____市勞動管理部門批准。

第四十一條 中外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合營公司一切外匯事宜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有關規定辦理,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討論通過,制定會計制度,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但不得低於_____%)。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記載;月終、年終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盈虧計算表,生產成本覈算表)分別用中文和英文編寫,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報告。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_____方認爲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的財務進行審查,_____方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由_____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平時以人民幣和美元分別記帳,年終以人民幣進行會計決算。

第四十八條 第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合格產品出口,按規定可申請減、免、工商統一稅,所得稅免徵手續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 合營各方得的利潤用於公司再投資部分,期限不少於五年的,經申請稅務機關批准,可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的_____%,再投資不滿五年撤出的,應繳回已退的稅款。

第五十一條 合營公司所得的利潤總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扣除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餘下的淨利潤按投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項基金金額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五十二條 _____方分得的利潤匯往國外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和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合營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結轉下年度。

第五十四條 合營公司缺少資金時,可按“合資經營企業貸款暫行規定辦法”向中國銀行或中國的其他金融機構貸款,也可向國外機構貸款,籌措資金時,應考慮利率、期限等條件。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五十五條 合營期限爲_____年,自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六條 合同期滿後,如甲、乙、丙方願意繼續合營,可在合同期滿前六個月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貿部(或其他的委託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五十七條 出現下列各項情況時,合同也可提前終止;

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總額達到註冊資本的_____%或不能恢復時。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來影響,合營公司經營發生困難而無法繼續時。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使企業無法經營時。

發生上述情況,合營各方應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礙,避免終止合同。

第五十八條 提前終止本合同,須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提出結業申請證書,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部或其授權機構審批。

第五十九條 終止合同時,由董事會提出財產清理的方案,報請當地的財政部門和開戶銀行審覈並委託在中國註冊的公證會計師辦理清算事宜。清算後的財產,按投資後的比例折分。_____方分得的資金可按“合資法”規定匯往_____。

第六十條 合同終止,清理工作結束,必須向註冊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手續,交回營業執照,停止一切營業活動。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六十一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六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六十三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各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法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其他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方,並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繼續合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六條 合營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規定按期提交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給合營公司其他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的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約外,守約方有權按合同第五十七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七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建約責任;如屬合營公司幾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方應付的責任。

第六十八條 如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行的銀行保證書。

第二十章 場地使用費

第六十九條 合營公司使用的場地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所有,應向政府繳納使用費。

第七十條 合營公司租用場地_____平方米,租用費爲每年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租用費繳納方法,期限要根據_____市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合營公司租用_____方廠房、倉庫暫定爲_____平方米租用費定爲每年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按使用面積計取,水、電、汽設施租用費每年共計_____萬元(人民幣),上述三項費用列入產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條 由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用電報通知合營公司其他各方,並應在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址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的出具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適用法律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總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七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當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字

第七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七十六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組建工程協議、銷售協議等(略),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條 甲、乙、丙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爲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丙方授權的代表在中國_____簽字。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7

涉外合資經營合同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_________(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簡稱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爲_____________。英文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採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諮詢服務,並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合營公司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合營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_________年。成立日爲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於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爲_________美元。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爲_________美元,以此爲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摺合_________美元,佔註冊資的_________%

乙方:現金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_________美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

第十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___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_____萬美元。並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爲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爲人民幣。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_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後,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並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爲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處部設備的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鑑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諮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諮詢服務

(11)代理_____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___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爲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用戶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爲中國境外_____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_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爲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施、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並協助合營公司開闢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託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戶。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佣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_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範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_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並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___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後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爲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___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並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並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佣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爲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範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採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非經合營公司批准,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並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由合營公司的僱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爲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合營公司的採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採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並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採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採購。但若乙方價格高於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採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採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_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託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_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佣金。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戶付款之後,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佣金,佣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合營公司登記註冊之日爲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_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爲代表。

第三十二條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爲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託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於)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餘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範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准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___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___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_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准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願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錄用。在合同的頭_______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爲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帳以人民幣爲統一記帳覈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後,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後爲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_____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___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___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_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_________年免繳所得稅,並且在此後_________年減免所得稅______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審查、稽覈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時,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保險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範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如果由於中國或_____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至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並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由於受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應於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由於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可以提前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合營任一方不是由於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爲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帳面餘額進行清算。現舍應以現

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後,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的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___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_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_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後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___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爲是最後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並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_____和字詞_________不經______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甲、乙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採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爲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文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8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簽約第一方:_________公司,該公司系中國公司,在中國_________註冊(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第二方:_________公司,系美國公司,在美國_________註冊(以下簡稱“乙方”)。

this agreement made this _________ day of _________, _________ by _________ corporation (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a”), a chinese corporation having its registered office at_________, china, and _________ company (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b”), an american company having its registered office at _________, usa.

茲證明

witnesses

甲方在中國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乙方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下稱“許可產品”),擁有許可產品的專利(以下稱“專利”)和_________號註冊商標;

whereas party a is engaged in manufacturing and selling _________ in china; and whereas party b is engaged in manufacturing and selling (hereinafter called “licensed product”) and has american patent rights to licensed product (hereinafter called “patents”)and registered trademark no.____(hereinafter called “trademark”); and

甲乙雙方認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稱“合營公司”),在_________地從事生產、銷售和開發許可產品,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whereas the parties consider it mutually advantageous to organize a jointly owned corporation (hereinafter called “joint venture”) under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engage in the manufacture, sale and development of licensed product in______.

爲此,鑑於本協議所述的前提與約定,特此立約如下:

now therefore,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premises and convenance described hereinafter party a and party b agree as follows:

第一條 定義

article 1  definitions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確規定,下列短語具有以下意思:

in this agreement, the following terms have the following meanings unless the context clearly dictates otherwise.

1.“合營企業”,係指根據本協議建立的公司。

1.“joint venture” means the corporation to be organized pursuan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2 hereto.

2.“許可產品”,係指_________。

2.“licensed product” means_________.

3.“專利”,係指_________。

3.“patents” means_________.

4.“商標”,係指_________。

4.“trademark” means_________.

5._________。

5._________.

第二條 建立合營企業

article 2  formation of joint venture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建立合營企業。

1. party a and party b shall spare no efforts for the organization of joint venture under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合營企業稱爲_________,地址爲_________。

2. the name of joint venture is _________ with its legal address:_________.

3.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3. all activities of joint venture shall compl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laws, decrees and pertinent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4. joint venture shall take the form of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the profits, risks and losses of joint venture shall be shared by both party a and party b in proportion to the contributions to the registered capital.

5.合營企業的組建費用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5. the expenses of organizing joint venture shall be equally borne by party a and party b.

第三條 生產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模

article 3  purpose, scope and size of business

1.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擴大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1. in line with the spirit of strengthening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expanding technical exchange, joint venture is to use state-of-the-art and appropriate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 with efficient management systems, to produce licensed product which shall be of top quality and competitive in the world markets, so as to achieve satisfactory economic returns.

2.合營企業生產_________(許可產品),生產能力爲每年_________。合營企業將努力改進許可產品,改善管理,以適應國際競爭。

2. joint venture is to product _________ (licensed product) with a production capacity of _________ per year. joint venture shall do its best to improve licensed product and management so as to be able to meet competition worldwide.

3.合營企業儘可能開發許可產品的新品種,以滿足國內外市場的發展需要。

3. joint venture shall, if possible, develop new varieties of licensed product in order to keep up with market developments both in the host country and in the world.

第四條 資本結構

article 4 capital structure

1.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其中甲、乙雙方各出資_________,即各佔50%。

1. the registered capital of joint venture shall be _________(amount of capital), of which half (50%) will be contributed by each party.

2.甲方出資

2. party a’s contributions include

(1)廠房:_________;

(1) buildings and premises:_________(value);

(2)國產設備:_________;

(2) domestically-made equipment:_________(value);

(3)現金:_________;

(3) cash:_________;

(4)合資企業廠地:_________;

(4) the site of joint venture:_________(value).

3.乙方出資

3. party b’s contributions include

(1)現金:_________;

(1) cash:_________;

(2)先進設備:_________;

(2) sophisticated equipment:_________(value);

(3)工業產權:_________。

(3) industrial property _________(value).

(4)乙方向甲方提供工業產權的技術資料包括影印本的專利證書和註冊商標證書、有效期說明、技術特點、實際價值、價格計算依據等。

(4)party b shall present to party a the relevant documentation on the industrial property including photocopies of the patent certificates and trademark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s, statements of validity, their 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practical value, the basis for calculating the price, etc.

4.合營企業各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付其出資。遲交必須交納利息或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 each party to joint venture shall pay in its contributions before _________(time limit). any delay in payment will be subject to a payment of interest or a compensation for the loss occurred therein.

5.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 the transfer of one party’s share in the registered capital shall be effected with the prior consent of the other party and approval of its government and the latter shall enjoy priority to purchase it.

第五條 專利許可

article 5 patent licensing arrangement

1.乙方同意向合營企業轉讓下列獨家許可:

1. party b agrees to grant joint venture the following exclusive licences:

(1)專利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專利許可協議,用乙方專利生產、使用和銷售許可產品。

(1) an exclusive license to manufacture, use and sell licensed product under party b’s patent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patent license agreement attached hereto.

(2)商標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專利許可協議,用乙方商標銷售許可產品。

(2) an exclusive license to use trademark in marketing licensed product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trademark license agreement attached hereto.

(3)專有技術獨佔許可——根據本協議的技術援助協議,用乙方專有技術生產和銷售專利產品。

(3) an exclusive license to practise party b’s know-how for manufacturing and marketing licensed product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technical asistance agreement attached hereto.

2.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協議的同時,將全面貫徹執行上述三個協議:專利許可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和技術援助協議。

2. party a and party b agree that simultaneously with the execution of this agreement, they shall carry out, the above three agreements -- the patent license agreement, the trademark license agreement and the technical assistance agreement.

第六條 產品銷售

article 6marketing arrangements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銷售許可產品。

1. party a and party b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les of licensed product.

2.通過乙方世界銷售系統銷售的產品初期銷售量爲總產量的_________%。同時,甲方將協助合營企業通過中國的外貿公司出口許可產品。

2. the initial amount of licensed product to be sold on the foreign markets is _________% of the total production through party b’s marketing system worldwide. meanwhile party a shall help joint venture to export licensed product through china’s trade establishments.

3.許可產品也可以在中國市場出售。

3. licensed product may also be distributed on the chinese market.

4.中營企業所需購買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首先在中國購買。當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匯直接從世界市場購進。

4. in purchase of the required raw materials and semiprocessed products, fuels, auxiliary equipment etc., joint venture shall give first priority to chinese sources where conditions are the same, but may also acquire them directly from the world market with its own foreign exchange funds.

第七條 董事會

article 7board of directors

1.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主要事宜。

1.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s the top leadership of joint venture.  it is responsible for all major issues concerning joint venture.

2.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_________名(包括董事長)由甲方指定;_________名(包括副董事長)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爲_________年,若雙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長。

2. the board of directors consists of _________(number) directors, of whom _________(number) including the chairman shall be appointed by party a, and _________(number) including the deputy chairman shall be appointed by party b. the office term for the directors is 4 years, which may be renewed with the consent of the parties to joint venture.

3.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原則上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出席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得少於董事人數的2/3。若董事不能出席會議,應授權代表出席會議,代表他投票。若在任期內,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屆滿前不能履行職責者,雙方同意充分合作,並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給予更換。

3. board meetings shall generally be held at the location of joint venture’s legal address, once each year. a quorum for a meeting shall consist of not fewer than two thirds (2/3) of the directors. should any director be unable to attend the meeting, he shall authorize a representative to be present at the meeting and vote for case a director dies, resigns, or is otherwise unable to fulfil his duties prior to the fulfilment of his term, the parties agree to cooperate fully to have as his replacement a director nominated by the party that nominated the director whose death, resignation or other conditions created the vacancy.

4.對於下列問題,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4. decisions on the following items shall be made only when unanimously agreed upon by the directors present at the board meeting.

(1)修改合營企業章程;

(1) amendment to the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of joint venture;

(2)終止和解散合營企業;

(2) termination and dissolution of joint venture;

(3)增加或轉讓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

(3) increase or assignmnet of the registered capital of joint venture;

(4)合營企業同其他經濟組織合併。

(4) merger of joint venture with another economic organization.

其他問題的決定,以出席會議董事人數的微弱多數票作出。

decisions on other items shall be made by a simple majority vote of the directors present at the meeting.

第八條 管理

article 8management

1.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1. joint venture shall establish a management office which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daily management of joint venture.

2.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1人、副經理2人,任期4年。總經理由甲方指定,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和日常管理工作。副總經理由雙方各指定1人,協助總經理工作。

2. the management office shall have a general manager and two deputy general managers, whose term is 4 years. the general manager nominated by party a is responsibl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decisions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daily operation. the deputy managers, one of whom is nominated by each party, shall assist the general manager in his duties.

3.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

3. the management office may have its subdivisions, the duties of which are to manage different business departments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general manager or deputy general managers.

第九條 勞動管理

article 9 labour management

1.合營企業的中方專家、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由甲方招聘;合營企業的外方專家由乙方招聘。

1. party a agrees to help joint venture to invite and recruit chinese experts, technicians, workers and other personnel and party b agree to help joint venture to invite and recruit foreign experts.

2.合營企業的專家、職員或工人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項,由董事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決定。

2. the employment and dismissal, wages, insurance, welfare, awards, and fines of its experts, staff members and workers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ccording to “regula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chinese foreign joint venture”.

第十條 財務與會計

article 10 financial affairs and accounting

1.協議雙方充分認識到,爲了他們自己和合營企業的最大利益,必須盡一切可能增加生產。因此,雙方同意合營企業應保留足夠的收益,用於擴大生產的其他需要,如獎金和福利基金。合營企業的年留用獎金比率由董事會決定。

1. the parties hereto are fully aware that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ir own and joint venture will be served by taking all reasonable measures to ensure increase in production and in order to achieve this goal, the parties agree to retain sufficient earnings in joint venture for the expansion of production and other requirements, such as bonus and welfare funds. the annual proportion of the earnings to be retained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2.合營企業僱用合格的財務人員和審計員,設立會計帳目,合營各方可隨時查看有關帳目。

2. joint venture shall employ competent treasurers and auditors to keep all books of accounts, which are accessible at any time to each party hereto.

3.合營企業的財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營企業的淨收入,在扣除儲備金、獎金和企業發展獎金以後,根據各方出資在註冊醬中佔的比例進行分配。紅利以_________(貨幣)支付。

3. the fiscal year of joint venture shall begin on january 1st and end on december 31st. the net profit of joint venture shall be distributed between the parties to joint venture in proportion to their respective shares in the registered capital after the deduction therefrom of the reserve funds, the bonus and the expansion funds of joint venture. dividends shall be paid in(currency).

第十一條 稅費

article 11 tax

1.合營企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t venture shall pay tax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合營公司的職員和工人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

staff members and workers employed by joint venture shall pay individual income tax according to the individual income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合營企業進出口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繳納或減免關稅。

t venture shall pay or exempt from customs duty and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consolidated tax on goods imported or expor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第十二條 合營期限

article 12 duration of joint venture

1.合營期限爲_________年。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爲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1. the duration of joint venture is _________ years, which begins on the date when joint venture is issued the business license.

2.若雙方同意延期,合營企業必須在期江前6個月向中國政府的主管部門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

2. when both parties to joint venture agree to extend the duration, joint venture shall file an application for extending the duration to the relevant authority of the chinese governmnent 6 months befor its expiration date.

第十三條 解散與清算

article 13 dissolution and liquidation

董事會宣佈解散合營企業,必須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則,併成立清算委會。

upon announcement of the dissolution of joint venture, its board of directors shall work out procedures and principles for the liquidation and set up a liquidation committee.

合營企業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辦理。

all matters concerning the dissolution and liquidation of joint venture shall be dealt with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第十四條 保險

article 14 insurance

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在_________投保。

insurance against various risks shall be effected by joint venture with _________.

第十五條 仲裁

article 15 arbitration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分歧與爭議,若董事會不能通過協商解決,則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all disputes, controversies or differences which may arise between the parties hereto, out of or in relation to this agreement and which the board of directors fails to settle through consultation, shall finaly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by the foreign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of the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al rules of procedure of arbitration of the said commission, the decision of which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第十六條 協議的修改

article 16 amendment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主同意,簽署書面協議,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

this agreement may be amended during the duration of this agreement by the parties, provided that such amendment shall be in writing and signed by both parties and shall be approved by the competent agency of the governmne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article 17 force majeure

1.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災、洪水、爆炸、風暴、事故和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履行協議,不構成違約或索賠之緣由。

1. any failure or delay in the performance by either party hereto of its obligations under this agreement shall not constitute a breach hereof or give rise to any claims for damages if it is caused by the following occurrences beyond the control of the party: earthquake, fire, floods, explosions, storms, accidents, war.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發報後_________天內提交當地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供雙方據以友好合理地解決有關問題。

2. the party affected by force majeure event shall immediately cable the other party about the event, and submit within______ days after the cable the certified documents issued by a public competent organization at the place where the force majeure event has taken place, with which the two parties hereto shall settle the problem in a friendly and reasonable way.

第十八條 通知

article 18 notice

一切有關本協議的通知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ny notice required or permitted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in writing and addressed as follows:

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

to _________n: at 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

to _________: at _________.

合營企業地址:_________

to _________: at _________.

通知日期以通知發出日爲準,但改變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爲準。時間按通知方所在的時區計算。

notice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been given on the date of mailing except the notice of change of address which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been given when received. the time shall be calculated according to that of the time zone of the addresser or sender.

第十九條 唯一協議

article 19 sole agreement

本協議是當事人的唯一協議,並取代當事人雙方以前明確表示和暗示方式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承諾。

this agreement consititutes the entire and only agreement between the parties hereto and supersedes and nullifies all prior agreements, commitments, expressed or implied, between the parties hereto.

第二十條 適用法律

article 20 governing law

本協議的形式、有效期、解釋和履行,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準。

the formation, validation, interpretat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is agreement are governed by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第二十一條 文字

article 21 language

本協議以中、英文書寫,兩種文本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但在產生分歧時,以中文本爲準。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executed by the parties hereto in both chinese version and english version, each of which shall be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but the chinese version shall prevail in the event of any discrepancy between the two said versions.

茲證明,雙方委派各自代表, 在以下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一式兩份。

in 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have executed this agreement in duplicate by their duly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s as of the date first above written.

_________公司(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co:_________(signature) _________co:_________(signature)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9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投保單位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人,名單詳見後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

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 元(實得工資總額¥×30%=¥)

合同單位 中方: (投保單位蓋章)主管:投保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方:

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年期

投保單位性質:合資、合作、外資、其他(以√表示)

保險憑證號碼:起保日期:年 月 日

主管:複覈:經辦:簽單:簽單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註:

說明 1.本投保單由投保單位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

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並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後方始生效。

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編號:)

投保單位名稱:

交費標準:實得工資總額的%,投保時職工人數: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保單位開列的被保險人名單和實得工資總額標準經審覈符合規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製發本單爲憑。

(被保險人名單另附。被保險人退休時另辦養老金申領手續)

簽證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

經(副)理:____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____

複覈:________________

經辦: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

批註事項:________________

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備註:如果雙方有特殊要求,經公司同意後在合同上註明。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公司電話: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一式三份,分別交用戶、服務員、公司各自存查。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10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簽約

第一方:_________公司,該公司系中國公司,在中國_________註冊(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

第二方:_________公司,系美國公司,在美國_________註冊(以下簡稱“乙方”)。  ageee ade

_________ da f _________, _________ b _________ ca (eeafe caed “a a”), a cee ca ag

egeed ffce a_________, ca, ad _________ ca (eeafe caed “a b”), a aeca ca ag

egeed ffce a _________,

a. 茲證明 ee 甲方在中國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乙方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下稱“許可產品”),擁有許可產品的專利(以下稱“專利”)和_________號註冊商標; eea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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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acg ad eg 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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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acg ad eg (eeafe caed “ceed dc”) ad a aeca ae g

ceed dc (eeafe caed “ae”)ad egeed adea .____(eeafe caed “adea”); ad 甲乙雙方認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稱“合營公司”),在_________地從事生產、銷售和開發許可產品,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eea e ae 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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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aface, ae ad deee f ceed dc ______. 爲此,鑑於本協議所述的前提與約定,特此立約如下:  eefe,

cdea f e ee ad ceace decbed eeafe a a ad a b agee a f: 

第一條 定義 ace 1  def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確規定,下列短語具有以下意思: 

ageee, e fg e ae e fg eag e e ce cea dcae e

e. 

1.“合營企業”,係指根據本協議建立的公司。 

1.“ ee” ea e ca

be gaed a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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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2.“許可產品”,係指_________。 

2.“ceed dc” ea_________. 

3.“專利”,係指_________。 

3.“ae” ea_________. 

4.“商標”,係指_________。 

4.“adea” ea_________. 

5._________。 

. 

第二條 建立合營企業 ace 2  fa f

ee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建立合營企業。 

1. a a ad a b a 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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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de e a f e ee39; ebc f c

a. 

2.合營企業稱爲_________,地址爲_________。 

2. e a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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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3. a ac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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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4.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4.

ee a ae e f f a ed ab c

a.  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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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5.合營企業的組建費用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5. e eee f gag

ee a be ea be b a a ad a

b. 

第三條 生產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模 ace 3  e, ce ad e f be 

1.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擴大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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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2.合營企業生產_________(許可產品),生產能力爲每年_________。合營企業將努力改進許可產品,改善管理,以適應國際競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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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營企業儘可能開發許可產品的新品種,以滿足國內外市場的發展需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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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第四條 資本結構 ace 4 caa ce 

1.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其中甲、乙雙方各出資_________,即各佔50%。 

1. e egeed caa f

ee a be _________(a f caa), f c af (50%)

be cbed b eac

a. 

2.甲方出資 

2. a a39; cb cde 

(1)廠房:_________; 

(1) bdg ad ee:_________(ae); 

(2)國產設備:_________; 

(2) deca-ade ee:_________(ae); 

(3)現金:_________; 

(3) ca:_________; 

(4)合資企業廠地:_________; 

(4) e e f

ee:_________(ae). 

3.乙方出資 

3. a b39; cb cde 

(1)現金:_________; 

(1) ca:_________; 

(2)先進設備:_________; 

(2) caed ee:_________(ae); 

(3)工業產權:_________。 

(3) da e _________(ae). 

(4)乙方向甲方提供工業產權的技術資料包括影印本的專利證書和註冊商標證書、有效期說明、技術特點、實際價值、價格計算依據等。 

(4)a b a 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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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4.合營企業各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其出資。遲交必須交納利息或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 eac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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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5.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 e afe f e a39; ae

e egeed caa a be effeced

e

ce f e e a ad aa f

gee ad e ae a e

cae . 

第五條 專利許可 ace 5 ae ceg aagee 

1.乙方同意向合營企業轉讓下列獨家許可: 

1. a b agee

ga

ee e fg ece cece: 

(1)專利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專利許可協議,用乙方專利生產、使用和銷售許可產品。 

(1) a ece cee

aface, e ad e ceed dc de a b39; ae accdg

e e ad cd f e ae cee ageee aaced e

e. 

(2)商標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專利許可協議,用乙方商標銷售許可產品。 

(2) a ece cee

e adea

aeg ceed dc accdg

e e ad cd f e adea cee ageee aaced e

e. 

(3)專有技術獨佔許可——根據本協議的技術援助協議,用乙方專有技術生產和銷售專利產品。 

(3) a ece cee

ace a b39; - f afacg ad aeg ceed dc accdg

e e ad cd f e ecca aace ageee aaced e

e. 

2.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協議的同時,將全面貫徹執行上述三個協議:專利許可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和技術援助協議。 

2. a a ad a b agee a ae

e eec f

ageee, e a ca , e abe ee ageee -- e ae cee ageee, e adea cee ageee ad e ecca aace agee

e. 

第六條 產品銷售 ace 6aeg aagee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銷售許可產品。 

1. a a ad a b a be ebe f e ae f ceed d

c. 

2.通過乙方世界銷售系統銷售的產品初期銷售量爲總產量的_________%。同時,甲方將協助合營企業通過中國的外貿公司出口許可產品。 

2. e a a f ceed dc

be d

e feg ae  _________% f e a dc g a b39; aeg e

e. eae a a a e

ee

e ceed dc g ca39; ade eab

e. 

3.許可產品也可以在中國市場出售。 

3. ceed dc a a be dbed

e cee a

e. 

4.中營企業所需購買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首先在中國購買。當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匯直接從世界市場購進。 

4.

cae f e eed a aea ad eceed dc, fe, aa ee e

c.,

ee a ge f

cee ce ee cd ae e ae, b a a ace e dec f e d ae

feg ecage f

d. 

第七條 董事會 ace 7 f dec 

1.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主要事宜。 

1. e f dec

e

eade f

e

e. 

ebe f a a e cceg

e

e. 

2.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_________名(包括董事長)由甲方指定;_________名(包括副董事長)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爲________年,若雙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長。 

2. e f dec c f _________(be) dec, f

_________(be) cdg e caa a be aed b a a, ad _________(be) cdg e de caa a be aed b a

b. e ffce e f e dec

4 ea, c a be eeed

e ce f e ae

e

e. 

3.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原則上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出席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得少於董事人數的23。若董事不能出席會議,應授權代表出席會議,代表他投票。若在任期內,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屆滿前不能履行職責者,雙方同意充分合作,並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給予更換。 

3. eeg a geea be ed a e ca f

ee39; ega ae, ce eac e

a. a

f a eeg a c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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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f e de

c. d a dec be a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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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a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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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ee a dec aed b e a a aed e dec e dea, ega

e cd ceaed e aca

c. 

4.對於下列問題,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4. dec

e fg e a be ade

e a ageed

b e dec ee a e ee

g. 

(1)修改合營企業章程; 

(1) aede

e ace f ca f

ee; 

(2)終止和解散合營企業; 

(2) ea ad d f

ee; 

(3)增加或轉讓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 

(3) ceae

age f e egeed caa f

ee; 

(4)合營企業同其他經濟組織合併。 

(4) ege f

ee

ae ecc ga

a. 其他問題的決定,以出席會議董事人數的微弱多數票作出。 dec

e e a be ade b a e a e f e dec ee a e ee

g. 

第八條 管理 ace 8aagee 

1.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1.

ee a eab a aagee ffce c a be ebe f da aagee f

e

e. 

2.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1人、副經理2人,任期________年。總經理由甲方指定,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和日常管理工作。副總經理由雙方各指定1人,協助總經理工作。 

2. e aagee ffce a ae a geea aage ad

de geea aage, e e

4 e

a. e geea aage aed b a a

ebe f e eea f e dec f e f dec ad da e

a. e de aage, e f

aed b eac a, a a e geea aage

d

e. 

3.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 

3. e aagee ffce a ae

bd, e de f c ae

aage dffee be deae de e eade f e geea aage

de geea aag

e. 

第九條 勞動管理 ace 9 ab aagee 

1.合營企業的中方專家、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由甲方招聘;合營企業的外方專家由乙方招聘。 

1. a a agee

e

ee

e ad ec cee ee, ecca, e ad e ee ad a b agee

e

ee

e ad ec feg e

e. 

2.合營企業的專家、職員或工人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項,由董事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決定。 

2. e ee ad da, age, ace, efae, aad, ad fe f

ee, aff ebe ad e a be decded b e f dec accdg

“ega f e eea f e a f e ee39; ebc f ca

cee feg

ee”. 

第十條 財務與會計 ace 10 faca affa ad accg 

1.協議雙方充分認識到,爲了他們自己和合營企業的最大利益,必須盡一切可能增加生產。因此,雙方同意合營企業應保留足夠的收益,用於擴大生產的其他需要,如獎金和福利基金。合營企業的年留用獎金比率由董事會決定。 

1. e ae ee ae f aae a e be ee f e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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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eed b ag a eaabe eae

ee ce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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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acee

ga, e ae agee

ea ffce eag

ee f e ea f dc ad e eee, c a b ad efae f

d. e aa

f e eag

be eaed a be decded b e f de

c. 

2.合營企業僱用合格的財務人員和審計員,設立會計帳目,合營各方可隨時查看有關帳目。 

2.

ee a e cee eae ad ad

ee a b f acc, c ae accebe a a e

eac a e

e. 

3.合營企業的財政年度自____月____日至____月3____日。合營企業的淨收入,在扣除儲備金、獎金和企業發展獎金以後,根據各方出資在註冊醬中佔的比例進行分配。紅利以_________(貨幣)支付。 

3. e fca ea f

ee a b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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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 e f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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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geed caa afe e dedc eef f e eee fd, e b ad e ea fd f

e

e. ed a be ad (cec). 

第十一條 稅費 ace 11 a 

1.合營企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1. ee a a ae

accdace

e eea a f e ee39; ebc f c

a. 

2.合營公司的職員和工人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 

2.e aff ebe ad e eed b

ee a a a ce a accdg

e a ce a a f e ee39; ebc f c

a. 

3.合營企業進出口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繳納或減免關稅。 

3. ee a a

ee f c d ad da ad ceca cdaed a

gd ed

eed

accdace

e eea a f e ee39; ebc f c

a. 

第十二條 合營期限 ace 12 da f

ee 

1.合營期限爲________年。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爲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1. e da f

ee  _________ ea, c beg

e dae e

ee

ed e be ce

e. 

2.若雙方同意延期,合營企業必須在期江前6個月向中國政府的主管部門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 

2. e b ae

ee agee

eed e da,

ee a fe a aca f eedg e da

e eea a f e cee gee 6

b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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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第十三條 解散與清算 ace 13 d ad da 董事會宣佈解散合營企業,必須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則,併成立清算委會。  acee f e d f

ee,

f dec a

cede ad ce f e da ad e

a da ce

e. 合營企業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辦理。 a ae cceg e d ad da f

ee a be dea

accdace

e eea a f e ee39; ebc f c

a. 

第十四條 保險 ace 14 ace 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在_________投保。 ace aga a

a be effeced b

ee

_________. 

第十五條 仲裁 ace 15 aba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分歧與爭議,若董事會不能通過協商解決,則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a de, cee

dffeece c a ae beee e ae 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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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ee ad c e f dec 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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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a c a be cdced b e feg ade aba c f e ca cc f e

f eaa ade

accdace

e a e f cede f aba f e ad c, e dec f c a be fa ad bdg

b a

e. 

第十六條 協議的修改 ace 16 aede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主同意,簽署書面協議,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  ageee a be aeded dg e da f

ageee b e ae, ded a c aede a be

g ad ged b b ae ad a be aed b e cee agec f e gee f e ee39; ebc f c

a.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ace 17 fce aee 

1.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災、洪水、爆炸、風暴、事故和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履行協議,不構成違約或索賠之緣由。 

1. a f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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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face b ee a ee f

bga de

ageee a

ce a beac eef

ge e

a ca f daage f

caed b e fg ccece bed e c f e a: eaae, fe, fd, e, , accde,

a.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發報後_________天內提交當地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供雙方據以友好合理地解決有關問題。 

2. e a affeced b fce aee ee a edae cabe e e a ab e ee, ad b ______ da afe e cabe e cefed dce ed b a bc cee gaa a e ace ee e fce aee ee a ae ace,

c e

ae ee a ee e be

a fed ad eaabe

a. 

第十八條 通知 ace 18 ce 一切有關本協議的通知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 ce eed

eed de e

f

ageee a be

g ad aeed a f: 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a 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a _________. 合營企業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a _________. 通知日期以通知發出日爲準,但改變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爲準。時間按通知方所在的時區計算。 ce a be de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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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bee ge e ecee

d. e e a be cacaed accdg

a f e e e f e a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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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第十九條 唯一協議 ace 19 e ageee 本協議是當事人的唯一協議,並取代當事人雙方以前明確表示和暗示方式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承諾。  ageee ce e ee ad

ageee beee e ae ee ad eede ad fe a

ageee, ce, eeed

ed, beee e ae e

e. 

第二十條 適用法律 ace 20 geg a 本協議的形式、有效期、解釋和履行,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準。 e fa, ada, eea ad eface f

ageee ae geed b e a f e ee39; ebc f c

a. 

第二十一條 文字 ace 21 agage 本協議以中、英文書寫,兩種文本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但在產生分歧時,以中文本爲準。  ageee a be eeced b e ae ee

b cee e ad eg e, eac f c a be bdg

b a

e. b e cee e a 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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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茲證明,雙方委派各自代表, 在以下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一式兩份。  e eef, e ae ee ae eeced

ageee

dcae b e d aed eeeae a f e dae f abe

e. _________公司(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c:_________(gae) _________c:_________(gae)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11

1)合同宗旨 2)合營公司的成立、名稱和法定地址 3)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 4)車型範圍、數量和生產能力 5)資本、投資比例和資金籌措 6)增資和資本轉讓 7)利潤率 8)利潤匯給和資本匯回 9)董事會和管理機構 10)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轉讓 11)國產率 12)場地、基礎設施和公用服務 13)進出口 14)外匯平衡和支付 15)關稅 16)會計 17)報表和審計 18)職工管理 19)××公司派遣的僱員 20)保險 21)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22)清算和分配 23)部分失效 24)不可抗力 25)未行使權利 26)爭議的解決 27)合同文字 28)通知 29)附件 附件一、技術轉讓協議 附件二、職責範圍

本合營合同在×年×月×日簽訂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合同各方爲: (以下簡稱甲方),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簡稱乙方),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簡稱丙方),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簡稱丁方),其法定地址在。 上述四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過友好談判,決定根據一九七九年七月八日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在中國共同建立一個合資經營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建立這一合營公司的目的是: ——採用甲方公司的最新技術,製造汽車和發動機; ——採用現代化的管理方法經營合營公司,爲中國汽車工業作出貢獻。 爲此,甲、乙、丙、丁四方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同宗旨本合同宗旨爲: 1. 規定合營公司的建立; 2. 規定合營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性質; 3. 規定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 4. 規定合同各方與合營公司有關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條 合營公司的成立、名稱和法定地址1. 合同各方同意按《合資法》建立合營公司,根據《合資法》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 2. 合營公司的名稱爲: 中文: 英文:,縮寫爲。 3.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爲。 4. 合營公司應在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以下簡稱“經貿部”)批准本合同後的一個月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合營公司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即告成立。 5. 合營公司爲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6. 商標已由甲方在國際上向瑞士日內瓦世界工業產權組織國際局註冊,註冊號爲,並單獨在國家註冊,在北京商標註冊號爲。甲方許可合營公司在本合同期限內有權使用這一商標作爲合營公司名稱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這一商標在中國要繼續得到註冊,並且甲方應能繼續按本合同、章程和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在合營公司中施加其影響,特別是對合營公司所製造汽車的質量施加影響。 在本合同終止時,合營公司應不經甲方提出要求立即改變公司名稱,新的公司名稱不得把這一商標或其任何縮寫作爲一個組成部分,也不得有任何其他類似於上述商標的組成部分。同樣,如果甲方在合營公司資本中的份額不論由於何種原因而減少,致使甲方認爲它將喪失按本合同、技術轉讓協議和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在合營公司充分施加影響的法律上的或實際上的可能性,特別是對於合營公司所製造汽車的質量充分施加影響,則經甲方提出書面要求,合營公司應立即以同樣方式改變其公司名稱。如合營公司未履行這一義務,則甲方根據本合同有權辦理一切手續,以改變合營公司或其合法繼承者的公司名稱。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1. 合營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如下: 1. 1製造汽車; 1. 2製造發動機; 1. 3製造零部件; 1. 4進口爲製造、裝配、測試、服務、培訓以及輔助業務活動所需的各種貨物; 1. 5有關法律和法規允許時進口整車; 1. 6在國內銷售合營公司所製造的汽車; 1. 7在國內銷售維修服務配件; 1. 8出口汽車、零部件、配件、附件和衝壓模具; 1. 9售後服務。 2. 爲了實現其主要業務,合營公司可以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開展與主要業務有關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四條 車型範圍、數量和生產能力1. 合營公司在建立後最初×年(以下稱爲“    第一階段”)內製造轎車。有關要製造的轎車及其製造的具體細節應在合營公司和甲方將要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中商定。以後,合營公司將製造由甲方或其附屬公司所開發的其他車型。製造上述車型也應在技術轉讓協議中予以規定。 2. 在    第一階段,合營公司應具有以下裝配和製造能力: 汽車廠有衝壓車間、拼裝車間、油漆車間和總裝車間,生產能力爲×班年產輛,包括配件; 發動機廠發動機製造是指生產×發動機,其製造設備的生產能力年產臺,其中每年至少應有臺裝配成×發動機,以滿足在中國銷售的轎車對發動機的需要。 3. 汽車廠和發動機廠投產時間按時間進度表。 4. 乙方保證購買合營公司生產的轎車數量如下:(略) 如果需求量高於上述數量,合營公司將要求中國有關部門對進口散裝車所需的外匯予以支持,並從國內提供足夠的原材料、零部件和能源。 5. 在本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生產的汽車應逐步做到在價格上具有競爭力,但是,要有下列條件: ——國產零部件要有貨供應,並在價格和質量上具有競爭力; ——產量要增加; ——國內汽車工業的發展要得到合理保護。 6. 甲方保證在發動機投產×年後購買由合營公司製造的×發動機,但是×發動機到甲方的入庫價要不高於甲方製造的×發動機的入庫價,質量按甲方標準和交貨條件方面均具有競爭力。價格和交貨條件應在甲方和合營公司將要簽訂的購貨協議中規定。

第五條 資本、投資比例和資金籌措1. 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應爲人民幣××元。 2. 合同各方在合營公司註冊資本中投資比例和認繳額應爲: 甲方%,計人民幣××元; 乙方%,計人民幣××元; 丙方%,計人民幣××元; 丁方%,計人民幣××元。 3. 合同各方對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如下: 3. 1甲方 ——實物,合人民幣××元, ——現金,相當於人民幣××元的幣; 3. 2乙方 ——實物,合人民幣××元, ——現金,計人民幣××元; 3. 3丙方 ——現金,相當於人民幣××元; 3. 4丁方 ——現金,計人民幣××元。 4. 合同各方應按上述規定的投資比例分期繳付其認繳額。各期出資繳付的時間、金額、出資方式由董事會根據合營公司的需要決定。合同各方    第一次現金出資應在    第一次董事會會議後30天內付訖。合同各方對合營公司的各期出資應按以下方式記入合營公司帳冊: 4. 1實物出資在房屋、機器設備等以及投資前費用作爲資產入帳之時視爲付訖; 4. 2現金出資在現金存入合營公司所指定的在中國銀行的帳戶之時視爲付訖。 合同各方按章程規定付訖出資後,合營公司應向有關合同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5. 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條    第4款規定的日期付訖出資額時,如出資逾期不超過30天,則該違約方應以其應當出資的貨幣,就其應繳付的出資額,根據中國銀行當時的短期貸款利率,自逾期    第一天起,按逾期天數支付利息,作爲合營公司的財務收益。如出資逾期超過30天,則違約方除應支付本款前述利息外,每逾期30天,應向其他各方繳付其應繳出資額的×%的違約金。違約金應以與出資相同的貨幣支付。如逾期長達90天,則採用下列程序: 5. 1如違約方爲甲方,則乙、丙、丁方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第5款共同或單獨要求終止本合同,並就此項違約提出索賠。 5. 2如違約方中有一方爲乙方,則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第5款要求終止本合同,並就此項違約提出索賠。 5. 3如違約方爲丙方和丁方兩方或其中一方,則其餘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有權就此項違約提出索賠。丙方和(或)丁方已繳付的出資,應按其在合營公司註冊資本中出資的面值,由乙方購買。 5. 4如果乙方和甲方在沒有丙方和丁方兩方或其中一方參加的情況下繼續經營合營公司,任何一方在此後再逾期90天不付訖其出資,則本款5. 1、5. 2、5. 3各節同樣適用。 6. 合營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和義務承擔責任,合同各方對合營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註冊資本爲限。 7. 註冊資本中現金和(或)實物的外匯出資,應按出資之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官方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入帳。現金外匯出資應存入合營公司的銀行帳戶。 8. 在本合營合同簽字之前,乙方和丙方已代表合營公司提出申請,要求在本合同批准後30天內確定人民幣貸款限額,以籌措投資和日常業務,諸如支付進口物品、許可證諮詢費、特殊服務費、股利、外籍職工薪金等所需的資金。這一貸款限額爲人民幣,但可以用於人民幣付款,也可以按兌換之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官方匯率兌換成外匯。外匯在經批准的外匯額度內提供。上述貸款條件的優惠程度應不低於給於其他中外合營企業的貸款條件。 9. 在開始留存儲備金之前,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應爲總投資(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總投資的其餘%應通過銀行貸款解決。此後,合營公司資本結構中:產權一負債比率應視爲一條長期的資金籌措準則。

第六條 增資和資本轉讓1. 董事會一致決議後,經合同各方書面同意,可以增加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但是,合同各方在新增註冊資本中的比例應與原註冊資本中的比例相同。 2. 董事會一致決議後,經合同其他各方事先書面同意,合同一方方可將其在合營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註冊資本轉讓給本合同另一方或    第三者,或將其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本合同另一方或    第三者。如合同一方欲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註冊資本,合同其他各方享有優先購買權。合同一方向    第三者轉讓其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其原先向合同其他各方提出的轉讓條件。 3. 合同一方轉讓其在合營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註冊資本,或接納新的合營者,應由合同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上述書面文件應視爲合同的補充。 4. 增資和資本轉讓應在合營公司章程中更詳細地予以規定。 5. 發生上述增資、資本轉讓和接納新合營者時,合營公司應在經貿部批准後1個月內向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 儘管有上述各款規定,合同各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份額中不超過%的部分轉讓給投資公司或一家由甲方選擇的×國銀行。在此情況下,××公司還可以將××公司有權委派的五名合營公司董事中一名或幾名董事的委派權轉讓給投資公司或上述××銀行。

第七條 利潤率1. 合同各方應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 2. 根據本條    第3款按註冊資本的投資比例分配給合同各方的淨利潤,爲利潤總額減去根據中國稅法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提取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三項基金”)。三項基金提取的金額由董事會決定。 3. 合同各方同意,合營公司應在其建立後    第四個全會計年度內實現金額爲註冊資本15-18%(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十八)的稅後(匯出稅除外)淨利潤分配,自其建立後    第五個全會計年度起,實現每年金額爲註冊資本18-20%(百分之十八至百分之二十)的淨利潤分配。 4. 然而,初期虧損應在    第二個全會計年度末予以平衡。 5. 最初和以後的銷售價格應按本合同附件五確定。

第八條 利潤匯給和資本匯回1. 分配的淨利潤,匯給××公司的爲幣,匯給×公司的爲×幣,匯給×公司和××公司的爲幣,應在年度會計報表通過後立即(不遲於二十天)分別轉入各方所指定的銀行帳戶。任何未支付的金額,應自年度會計報表通過之日起20(二十)天后,×幣和幣分別按違約之日3(三)個月貨款的××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2%(百分之二)的年利息率計算利息,幣按違約之日3(三)個月貸款的××銀行利率加2%(百分之二)的年利息率計算利息。上述利率有效期爲3(三)個月。三個月後,重新適用上述方法。 2. 在本合同終止時,合同任何一方都應獲得符合其權利的結算,結算的金額應根據合營公司的價值(以下稱“估價”)計算。各方在結算中所得份額應相應於其在合營公司的投資比例。 3. 匯給甲方及丙方的利潤和匯回甲方及丙方的出資,應適用國家外匯管理局在上述匯給和匯回之日所公佈的對於幣和幣的官方匯率。

第九條 董事會和管理機構1.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名,其中一名爲    第一副董事長,乙方委派×名,其中一名爲董事長,丙方委派×名,爲    第二副董事長,丁方委派×名。董事會應於合同生效後1個月內舉行    第一次會議,即董事會成立會議,由董事長召集。 2. 董事會人選由合同各方各自書面委派或調換。 3.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合營公司業務的決策和監督,併爲此定期舉行會議。董事會的職權應在公司章程中具體訂明。 4. 董事會應建立執行管理委員會,由一名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和一名或幾名執行經理(以下統稱“執行經理”)組成。 5. 董事會應採用其認爲合適的合營公司組織機構。合營公司建立後    第×年的年底將形成的組織機構,見本合同附件六。 6. 合營公司各部門的職責範圍見本合同附件七。董事會可按其認爲適合的方式對各部門的職責範圍隨時加以修改。

第十條 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轉讓製造合營公司的產品所需的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轉讓,應在合營公司和甲方將要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中予以規定。

第十一條 國產率1. 合營公司製造的各種車型的國產率最終目標爲100%。合同各方應共同努力,促使本合同附件八中商定的外購件和自制件的車國產率發展計劃得以實現。 2. 乙方、丙方和丁方保證國產率發展計劃所需的先決條得以完全實現。爲此,除了要遵循經濟和質量標準外,還要及時發展原材料和零部件的生產能力。因此,有必要實現以下(但不限於以下)先決條件: ——合營公司應可以自由選擇中國協作廠; ——合營公司的中國協作廠應作出設備投資,和(或)購買按照甲方的質量標準制造零部件和在後階段製造甲方許可的合營公司其他產品所需的技術許可證和(或)專有技術; ——合營公司及其協作廠製造零部件所需的材料應在中國計劃中予以考慮,並提供給合營公司及其協作廠。 合營公司及其協作廠期望始終取得優惠進口關稅稅率,並能迅速辦理結關手續。 3. 甲方應在技術轉讓協議範圍內盡其最大努力向合營公司提供幫助和諮詢,以期達到國產率目標。此外,甲方還應盡最大努力促使國內外可能的外購件協作廠以轉讓技術和提供服務的方式對可能的中國合作者予以援助。同樣,乙方、丙方和丁方應促使其各自的上級組織和上述協作廠、將來可能的中國合作者在技術轉讓過程中對上述協作廠予以充分合作。 4. 如果合營公司及其協作廠的國產零部件未能保持甲方的質量標準,從而造成停產的危險,則有關零部件應由甲方提供。 5. 如果國產件的入庫價高於甲方交付的零部件的合營公司入庫價,則有關零部件應由甲方提供。 6. 有關國產率的具體技術問題應在技術轉讓協議中予以規定。

第十二條 場地、基礎設施和公用服務1.     第四條    第2款所述的    第一階段使用的合營公司汽車廠和發動機廠應在乙方目前使用的汽車廠。 2. 上述廠區要設有必要的廠外基礎設施,如能源供應、污水處理和廢物處理,直到廠區邊界爲止。此外,應建造一條鐵路連接線和公路連接線,路應對外封閉。 上述廠外基礎設施的費用將由××市政府負擔。 但是,如果合營公司在上述基礎設施之外就其他只供合營公司使用的廠外基礎設施提出特殊要求,則合營公司應支付一部分合理的建造費用。 3. 乙方和丙方已代表合營公司向有關部門申請提供合營公司需用的工廠場地(包括附件九甲中的平面佈置圖和將來擴展用地)和本合同附件九乙中合營公司所需的廠外基礎設施以及公用服務。 4. 合營公司建立後,應按經批准的上述申請書向土地主管部門訂立土地使用合同。

第十三條 進出口1. 在投資和生產階段,合營公司需進口以下(但不限於以下)貨物: 1. 1生產資料,包括辦公設備; 1. 2散裝車、零部件、配件和附件; 1. 3整車,通過中國進出口部門進口,或者在中國有關法律或法規允許時由合營公司自行進口; 1. 4工藝材料和原材料; 1. 5機器、模具、工具和設備的配件和附件; 1. 6售後服務和培訓用的工具和設備; 1. 7樣品; 1. 8技術資料和業務文件。 2. 合營公司還應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2. 1迅速結關; 2. 2落實國內運輸; 2. 3安排在港口的中間儲存。 3. 合營公司將按本合同    第十四條    第3款自行出口×發動機和衝壓模具。 4. 整車出口事宜將由合營公司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四條 外匯平衡和支付1. 合同各方均應盡力支持合營公司儘快達到外匯平衡。 2. 爲了使合營公司能夠繼續經營,乙方、丙方和丁方應負責根據中國主管部門所批准的可行性報告(附件十)中規定的外匯缺額取得外匯額度。 如果由於應由方面負責的,而爲合營公司所不能控制的,不可預見的原因,致使合營公司需要更多的外匯,則乙方、丙方和丁方應負責取得額外的外匯額度以彌補缺額。如果是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則合營公司將在乙方、丙方和丁方協助下借貸外匯。上述貸款應較之其他貸款優先償還。 3.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購買×發動機。此外,還保證,自營業按照簽發後    第×年起,每年購買價值美元的中國製造的衝壓模具,但是上述模具在價格、質量和交貨條件方面對甲方來說要具有國際競爭力。如上述購買衝壓模具和短髮動機的先決條件未予滿足,則應適用本條    第2款。 4. 甲方發運給合營公司的所有貨物,將採用中國銀行所開立的不可撤回的信用證來支付。 5. 合營公司發運給甲方的所有貨物,將採用一家    第一流銀行所開立的不可撤回的信用證來支付。

第十五條 關稅合同各方期望,合營公司經按中國法律提出特別申請後將會取得優惠關稅待遇。

第十六條 會計1. 合營公司應完整、準確、適當地記帳和記錄,以真實和清楚地反映合營公司財務狀況,並說明公司的經濟業務。 2. 合營公司的一切自制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和英文書寫。 3. 合營公司以人民幣爲記帳本位幣,合營公司也可就外匯經濟業務另立外幣帳簿,其中也應記載匯率和摺合的人民幣金額。 4.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制。合營公司    第一個會計年度,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七條 報表和審計1. 爲了促進有效的合作,合營公司應建立一個報表制度,向合同各方報告合營公司業務的發展情況。 其中尤其應包括以下報表: 1. 1月度報表 a)財務報表,包括損益計算書、資產負債表和外匯平衡表; b)散裝車到貨量、散裝車庫存量和在運量、國產材料和零部件的庫存量以及已裝配好汽車的庫存量; c)產量和職工人數; d)新車銷售量; e)配件和附件的庫存量、銷售量和購入量。 1. 2年中報表 a)週轉性財務預測; b)按國產率發展計劃的國產率; c)當時的能源需要、能源消耗和能源費用; d)工廠總工時。 1. 3年度報表 a)下兩年的詳細公司預測(預算); b)合營公司長期發展規則; c)售後服務工作。 2. 此外,合營公司應定期向合同各方提供中國公佈的,與合營公司業務有關的經濟政策、市場發展情況以及法律和法規。 3. 合營公司應以合同各方各自要求的形式,向合同各方提供與本條    第1款提到的文件有關的其他資料。 4. 合同各方有權派其授權代表檢查合營公司的帳簿和其他業務文件。 合同各方有權爲自己的目的自費聘請在中國或國外的公證會計師審查合營公司帳簿、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這一審查權還意味着合營公司有義務向上述會計師提供一切所需的數據和文件。 此外,合營公司將允許合同各方的授權代理人進入其各部分場地。

第十八條 職工管理1. 合營公司董事會應根據各部門具體需要,系統和定期地決定公司的職工總人數和對職工素質的要求(人事計劃)。董事會作決定時,應考慮組織機構表所規定的外籍職工的職位。 2. 執行管理委員會應有權僱用和解僱合營公司的職員和工人,決定僱用職工的條件,建立獎金獎勵制度,以提高生產率。 3. 高級職員(執行經理、部門經理、分部經理)的薪金、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等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執行經理由董事會個別地與其簽訂書面僱用合同。部門和分部經理以及其餘外籍職工由執行管理委員會個別地與其簽訂書面僱用合同。 4. 公營公司職工(包括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但外籍職工除外),經中國勞動部門推薦。由合營公司經過考覈,自行錄用,其薪金、工資標準和獎金、津貼等,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參照職工的能力和技術水平,由合營公司決定。合營公司開始時的職工薪金、工資和其他有關各項費用,已在可行性報告中確定。隨着生產發展以及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合營公司應根據其利潤率、生產率和競爭能力以及中國的實際情況逐步調整職工薪金和工資。

第十九條 外籍僱員1. 甲方應與合營公司商定,在甲方的可能範圍內向合營公司派遣其專家,作爲合營公司的臨時僱員(即外籍職工)。甲方應按合營公司提出的具體職務要求選派專家。然而,合營公司有權辭退任何證明是不稱職的外籍職工,拒絕接受和辭退任何證明其健康狀況不足以勝任其職務要求的外籍職工。 2. 合營公司應與各外籍職工分別訂立僱用合同,僱用合同應包括本合同附件十一所規定的主要條款。 3. 各外籍職工的報酬總額應按甲方標準,僱用合同中所規定的外籍職工所有人員費用(包括獎金),應由合營公司負擔。 4. 合營公司應負責辦理,或者必要時向中國有關部門申請以下(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4. 1在批准並可在續簽的簽證,包括有效期爲×個月的多次出入境簽證,以及居磚 工作和旅行許可證; 4. 2根據正規學校標準提供教育條件。 5. 外籍職工的住房在本合同附件中規定。

第二十條 保險1. 合營公司對其資產保火險、營業中斷險和一般責任險。 2. 一切可能涉及合同各方利益的與保險有關事項,合營公司應儘快提請合同各方注意。 3. 合營公司對以人民幣投保的項目,以人民幣支付保險費;以外匯投保的,則以外匯支付保險費。中國保險公司在賠付損失時亦同。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1. 本合同已經合同各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將報請甲方主管委員會以及乙方、丙方和丁方主管領導確認。在確認以後,本合同應報請經貿部審批,並在批准後生效。 2. 本合同經甲方主管委員會確認後,甲方應即通知乙方、丙方和丁方。本合同經乙方、丙方和丁方的主管領導確認後,乙方、丙方和丁方應即通知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在收到經貿部批准本合同的通知後,應立即通知甲方。 3. 甲方主管委員會以及乙方、丙方和丁方的主管領導應在簽約後1個月內確認或不確認本合同。本合同在上述主管委員會和主管領導確認之後,方可報請經貿部審批。 如果上述主管委員會和主管領導在規定的1個月期限內未確認本合同,或者經貿部在本合同報請審批後3個月內未批准本合同,則合同各方不再承擔任何義務。 4. 本合同生效後,有效期爲××年。 如果在本合同期滿前至少1年合同所有各方均未通知合同其他各方,其打算在本合同期滿時終止本合同的意圖,則乙方、丙方和丁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個月前,共同向經貿部提出申請,要求將本合同延長×年,經經貿部批准後生效。合營公司應在批准後1個月內向工商局辦理合營公司期限延長的登記手續。 僅由中國的合同一方或兩方通知甲方其打算退出本合同的意圖,則不影響本合同在其餘各方之間的有效性。 對於進一步延長本合同期限,本款規定同樣適用。 5. 合營公司董事會可決定解散合營公司,從而決定提前終止本合同。 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董事會應解散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連續×年嚴重虧損,而且預測不可能合情合理地得出經濟狀況會改善到使合同所有各方滿意的結論; ——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實質性條款,以致合營公司有無法繼續經營的危險,除非上述違約能夠或者已經在違約書面通知後天內予以糾正; ——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延誤持續×個月以上,而且合同任何一方的全體董事要求董事會解散合營公司,除非在上述期限內能按該合同方所希望的方式合理地修改其義務使之適應新的情況,或者其餘合同各方決定在要求解散合營公司的合同方不參加的情況下繼續經營合營公司; ——甲方和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協議因該協議的任何實質性條款遭到違反而終止; ——在任何其他情況下,如果在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共同向董事會提出解決方案後董事會仍不能對某一重大問題通過決議。 6. 董事會有關解散公司的決議中,還應規定清算程序和原則,確定清算委員會的人選及其報酬。 7. 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損害任何合同一方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提出索賠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清算和分配1. 本合同按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第4款和    第5款終止時,應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所任命的清算委員會確定估價。 2. 估價應反映董事會決定解散合營公司之日或者董事會確定爲合營公司清算開始之日的合營公司財務狀況。此外,估價還應反映那一天的合營公司的價值。 3. 在確定估價時,清算委員會應採用編制經審計 的合營公司年度資產負債表時所採用一貫原則。估計應以合營公司全部產權(即固定資產加流動資產,減負債,加或減重新估價調整差額)的價值爲依據。這一價值還應加上一個有待合同各方談判商定的,反映合營公司將來利潤率的因素(繼續經營價值)。在確定合營公司將來利潤率時,應適當參照合營公司當時和以前的利潤率。 4. 清算委員會應就估價作出一致決定,並在董事會決定解散合營公司後天內把該估價提交董事會審批。如果清算委員會在上述天期限內未能一致確定估價,則每個清算委員會成員都應向董事會提出自己的看法,提請董事會決定。 5. 如董事會在估價提請審批後天內不能就估價作出一致決定,則合同各方均可按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6. 由估價確定的合營公司價值中甲方的份額應由乙方和丁方共同購買,用幣現金支付。支付應不遲於董事會作出決定之日或仲裁裁決之日後天。最終確定的未付金額,應自董事會作出決定之日或仲裁裁決之日後    第天起按本合同    第八條    第1款的規定計算利息。鑑於上述付款,甲方應按乙方和丁方所購買的合營公司價值中甲方份額的比例,向乙方和丁方轉讓甲方在合營公司中的權利,尤其是其在合營公司註冊資本中投資比例方面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失效或不能執行,則其餘條款應不受影響,繼續有效。如爲了達到本合同在商業上的目的而有必要更換任何上述條款,則合同各方應儘快會晤,按照簽訂本合同時所持的精神,爲取得儘可能相同的經濟效果,來商定新的條款,以取代失效的條款,並使新條款在法律上生效。上述新條款應追溯到原條款失效或不能執行之時起開始適用。

第二十四條 不可抗力1.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則該方對於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不履行其義務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中止履行合同,應限於不可抗力的影響存續的時間內。合同各方都將盡最大努力將不可抗力,特別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誤所造成的後果減輕到最低程度。 2. 合同各方在其他方面仍受本合同的約束,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問題應通過協商適當解決,使本合同能合理地繼續履行。但是,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持續×個月以上,則合同任何一方應有權要求董事會終止本合同,除非在上述×個月期限內能按該方所希望的方式合理地修改其義務使之適應新的情況。 3. 不可抗力事故是指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到的,阻礙其實際履行義務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現象。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故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流行博 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海上事故等自然現象以及戰爭和爆炸。 4. 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立即(不遲於獲悉發生不可抗力後天),用郵寄、電傳或電報通知合同其餘各方。這天期限自該獲悉發生不可抗力之日算起。如未按上述方式通知,則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即失去其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權利。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同樣有義務按照相同的期限通知合同其他各方不可抗力事故結束。 5. 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有義務證明所發生的,爲本合同所規定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事故持續的時間。

第二十五條 未行使權利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其按本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均不應視爲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應妨礙該方以後行使上述權利。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1. 合同各方由本合同、違反本合同、本合同的期滿終止和提前終止或失效所引起的,或與上述各項有關的任何爭議、爭論和索賠,均應通過談判或調解解決。如果談判或調解在×個月內未能取得任何有關各方可以接受的結果,則上述爭議、爭論和索賠只應通過仲裁解決,而不訴諸有關法院。仲裁應按照當時有效的仲裁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有關各方均具有約束力。合同各方將在其國家內承認並執行仲裁裁決。 2. 仲裁應提交仲裁院進行,仲裁地點爲,仲裁使用的語言爲×文,仲裁庭由×名仲裁員組成。 3. 仲裁庭應只適用在有關爭議的原因發生之時,詳細成文並經正式公佈的,一般能獲得的中國法律。 4. 合營公司和甲方之間的買賣應遵守各買賣合同。上述合同中未專門涉及的問題應遵守《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第二十七條 合同文字1.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書就,各簽署原件8份,兩種文本均爲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兩種合同文本,每方各執2份。 2. 工作文本用×文。

第二十八條 通知1. 根據本合同需要或允許發出的所有通知均用×文,應親手遞交或用掛號信、電傳、電報發給合同另一方或各方。 2. 任何通知,凡是郵寄的,則在裝有通知的信件寄出時即應視爲發出;要證明信件發出,只要證明裝有該通知的信封上已寫上正確的地址,貼上郵票,投入郵局或者投入各自的國家郵政管理部門所控制的任何信箱。

第二十九條 附件本合同有以下附件: 一、技術轉讓協議 二、職責範圍 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整體的組成部分。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12

深圳市____廠(簡稱甲方)和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乙方)於____年____月達成合資經營_________機械金屬結構廠協議書(該協議書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革發(____)____號文批准),後因該廠經營嚴重虧損,經雙方協商並報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府辦(____)____號文批准縮小辦____廠規模的補充協議書。

自今年____月____日起縮小____廠規模後,至____月底止已有三個月,該廠生產經營的經濟效益依然沒有好轉。最近經有雙方協議,同意在今年7月底起終止原訂的合資經營協議,並就有關終止____廠合資經營問題提出如下方案:

(一)?對________廠現有資本處理的原則。

1.____廠自縮小規模後,雙方承認投資總額共?____萬港元;等於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原值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____元人民幣),甲方佔____萬元,乙方佔____萬元。

2.____廠由____年____月起營業到本協議書生效日止的經營虧損根據合資經營合同書規定,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的比例分擔虧損。據乙方意見,各方應負擔的虧損金額數由各方在_________廠現有股權佔有的數額來衝減的方式處理。

(二)?參照省經濟特區企業勞動工資管理暫行規定中第16條精神,在_________廠全面結束經營時,應加發每個員工解散安置費用一個月人民幣薪金金額,此項開支應列入____廠虧損處理。

粵深牌:____在修理中,修好即交回,其費用由____廠負擔。

粵深牌:____立即交回給甲方。

港牌:bg?____?立即交回給甲方。

(四)乙方原委託____廠加工的各金屬製品,未完成出口若的數量另由甲、乙雙方簽訂來料加工協議,甲方按新協議內容繼續給乙方加工完成。

(五)本協議書經政府批准及雙方代表簽字生效之日雙方合資經營的協議書及縮小辦廠規模補充協議書完全終止結束,在今後70天內甲、乙雙方要繼續合作,完滿地處理好結束合資經營的一切有關事宜,雙方各自負責支付本身員工的工資及其他費用,甲、乙各方在外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互不相干。

(七)本協議書經政府批准,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深圳市________廠代表?乙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表

見證單位:深圳市________業公司代表?中國代表

外貿業務單位:深圳市進出口公司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13

酒吧經營合夥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酒吧(以下簡稱“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以茲共守:

第一條酒吧概況

1、名稱:

2、經營地址:

3、範圍包括: (以工商部門最終覈准經營範圍爲準)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出資額及方式

1、甲方以現有租賃房屋轉讓費出資。

2、乙方、丙方以裝修費用出資,裝修費用共計 元,裝修費用以最終票據爲準。

3、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將甲方租賃的房屋作爲酒吧經營場所,其房屋轉讓費用等值於乙、丙方的裝修費用,視爲三方出資金額一致,各佔比例爲33.33%。

第四條盈餘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及需繳納的稅費等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合夥三方協商一致,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產生債務的,合夥債務應先由合夥企業財產予以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五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運營管理;

(3)購進常用貨物。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日常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賬簿。

3、以下重大事項由三方共同協商決定:

(1)訂立經營價格;

(2)支付合夥債務;

(3)合夥企業收支情況;

(4)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5)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6)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有關財產權利:

(7)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4、合夥負責人應於每月上旬向其它合夥人報告上月執行事務及合夥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六條合夥企業與第三人關係

1、合夥人發生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2、合夥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夥人可以以其從合夥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

3、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爲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合夥人都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或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時,任一合夥人可以退夥。

(2)當然退夥。合夥期限內,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時,該合夥人當然退夥。

(3)除名退夥。合夥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或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時,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4)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5)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以貨幣形式退還。

3、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可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人權利義務

1、合夥人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以出資比例分配合夥利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共同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除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解散情形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合夥企業被被依法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特殊事項

1、現有經營場所爲租賃房屋,房租2萬/月,作爲經營費用由甲乙丙共同承擔;

2、甲方承諾,以現有租賃房屋轉讓費出資,與乙、丙共享收益、共擔分險;

3、未經合夥人一致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現有租賃房屋轉讓。甲方擅自轉讓房屋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甲方要求退夥時,因涉及經營場所的變更,應對酒吧進行整體轉讓,轉讓所得金額按比例分配;

5、乙、丙要求退夥時,甲可以接受乙、丙的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整體出讓,出讓所得金額按比例分配。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經營場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捺指印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簽章頁】

甲方(簽名確認):

(捺印)

乙方(簽名確認):

(捺印)

丙方(簽名確認):

(捺印)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__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爲: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國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合資經營企業的成立

第二條 以上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____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資經營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企業)

英文名稱爲:_________

法定地址爲: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企業是經_________(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准成立,並在_________登記註冊的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件規定。

第五條 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對合資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四章 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雙各方合資經營的宗旨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和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積極研製、開發和生產國內外市場適銷產品,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七條 合資企業的經營範圍爲:_________

第八條 合資企業的經營規模爲:_________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第十條 合資企業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資雙方的出資方式: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築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條 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

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非合營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

(二)辦理申請設立合資企業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三)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四)組織合資企業廠房和其他配套設施的設計、施工;

(五)協助辦理外方作爲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六)協助合資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設施等;

(七)協助合資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八)協助合資企業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九)協助外方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暫住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

(十)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並負責將作爲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XX市目的地;

(二)協助合資企業辦理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合資企業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資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

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合資企業設董事會,合資企業成立之日,爲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人組成,甲方委派出所_________人,乙方委派_________人。

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____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企業業的切重大事宜。

對於下列事項應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一)合資企業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企業的中止、解散。

(三)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的增減和轉讓。

(四)合資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對於其他事宜,可採取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決定。

第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資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取權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爲代表。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條 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 合資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理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處理重要問題時,應同副總經理協商。

第二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董事會可以隨時解聘。

第九章 設備購買

第二十四條 合資企業所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就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二十五條 合資企業委託_________方在國際市場先購設備、材料等物資,其他方有權參與選購。

第二十六條 合資企業從國外市場購買的設備、運輸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

第十章 產品銷售

第二十七條 合資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或境外)市場銷售。

第二十八條 合資企業的產品按以下方式銷售: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爲了在中國境內我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合資企業可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的分支機構。

第三十條 合資企業的產品商標由董事會確定後報工商管理部門登記。

第十一章 稅務、財務、會計與統計

第三十一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國有圈稅收法規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二條 合資企業職工按照中國有關稅收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十三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四條 合資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會計制度、財務管理規定,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

本企業的會計制度須報_________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合資企業按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如實報送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並向原審批機關抄報年度會計報表。

第三十六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依照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統一標準,如實提供統計資料,報審批機關、統計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備案。

第十二章 外匯管理與保險

第三十七條 合資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合資企業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三十九條 合資企業的各項保險均應在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價值、保期等按國家有關的規定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與工會組織

第四十條 合資企業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國其它勞動管理法規,經董事會研究制度管理方案,通過合資企業與合資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職工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XX市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合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四十二條 合資企業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資企業應按規定爲企業工會提供經費和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十四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三條 合資企業的期限爲_________年。合資企業的合營期限從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並簽署書面協議後,應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與變更

第四十四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產業政策要求,合資企業的經營範圍變更、分立、合併、註冊資本的增減、轉讓或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並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五條 合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六章 解散與清算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解散:

(一)合營期限屆滿;

(二)合資企業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四)合資企業未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的;

(五)合營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六)合資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終止合資合同。

本條第(二)(三)(四)項所列情形下,應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或合營各方共同提出申請,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本條第(五)項所列情形下,守約方有權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資企業。

第四十七條 合資企業宣告解散時,合資企業依法進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組織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審覈並監督執行。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與不可抗力

第四十八條 由於合營一方不履得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致使合資企業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關有權報原審批機關批准解散該企業。繼續經營的,違約一方應賠償合資企業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九條 合營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規定按期繳付其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個月內繳付或者繳清出資。如違約方逾期仍未繳付或繳清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資企業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營企業,守約方有權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解散合資企業或另找合營者承擔違約方在合資企業的權利和義務,並向違約方索賠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行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提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就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事發之日起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二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一切爭議,各方就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

如果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經各方協商,提交促裁機構,按該機構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五十三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方書寫。

第五十六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同時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企業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銷售協議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_________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時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爲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資各方各執_________份,合營企業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營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15

編號:____________

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簽約第一方:AC公司,該公司系中國公司,在中國______註冊(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第二方:BD公司,系美國*司,在美國_______註冊(以下簡稱“乙方”)

茲證明

鑑於甲方在中國生產和銷售產品;

鑑於乙方生產和銷售產品(以下稱“許可產品”),擁有許可產品的美國專利(以下稱“專利”)和×號註冊商標;

鑑於甲乙雙方認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稱“合營公司”),從事生產、銷售和開發許可產品,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爲此,鑑於本協議所述的前提與約定,特此立約如下:

第一條 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確規定,下列短語具有以下意思:

1.“合營企業”,係指根據本協議建立的公司。

2.“許可產品”,係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專利”,係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標”,係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建立合營企業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建立合營企業。

2.合營企業稱爲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3.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4.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5.合營企業的組建費用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生產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範

1.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擴大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知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營企業生產________(許可產品)。生產能力爲每年_______。合營企業將努力提高許可產品,改善管理,以適應國際競爭。

3.合營企業儘可能開發許可產品的新品,以滿足國內外市場的發展需要。

第四條 資本結構

1.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爲_____,其中甲、乙方各出資50%。

2.甲方出資:

(1)廠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國產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資企業廠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資:

(1)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先進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業產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業產權的技術資料包括影印本的專利證書和註冊商標證書,有效期說明,技術特點,實際價值,價格計算依據等。

4.合營企業各方必須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其出資。遲交必須交納利息或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甲、乙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專利許可

1.乙方同意向合營企業轉讓下列獨家許可:

(1)專利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專利許可協議,用乙方專利生產、使用和銷售許可產品。

(2)商標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商標許可協議,用乙方商標銷售許可產品。

(3)專有技術獨佔許可,根據本協議的技術援助協議,用乙方專有技術生產和銷售專利產品。

2.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協議的同時,將全面貫徹執行上述三個協議:專利許可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和技術援助協議。

第六條 產品銷售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銷售許可產品。

2.通過乙方世界銷售系統銷售的產品的初期銷售量爲總產量的____%。同時,甲方將協助合營企業通過中國的外貿公司出口許可產品。

3.許可產品也可以在中國市場出售。

4.合營企業所需購買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首先在中國購買。當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匯直接從世界市場購進。

第七條 董事會

1.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主要事宜。

2.董事會由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_____名(包括董事長)由甲方指定;______名(包括副董事長)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爲4年,若雙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長。

3.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原則上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出席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得少於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2/3)。若董事不能出席會議,應授權代表出席會議,代表他投票。

若在任期內,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屆滿前不能履行職責者,雙方同意充分合作,並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予以便換。

4.對於下列問題,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1)修改合營企業章程;

(2)終止和解散合營企業;

(3)增加或轉讓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

(4)合營企業同其他經濟組織合併。

其他問題的決定,以出席會議董事人數的簡單多數票作出。

第八條 管理

1.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2.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1人,副經理2人,任期4年。總經理由甲方指定,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和日常管理工作。副總經理由雙方各指定1人,協助總經理工作。

3.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

第九條 勞動管理

1.合營企業的中方專家、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由甲方招聘;合營企業的外方專家由乙方招聘。

2.合營企業的專家、職員或工人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由董事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決定。

第十條 財務與會計

1.協議雙方充分認識到,爲了他們自己的合營企業的最大利益,必須盡一切可能增加生產。因此,雙方同意合營企業應保留足夠的收曾,用於擴大生產和其他需要,如獎金和福利基金。合營企業的年留用資金比率由董事會決定。

2.合營企業僱用合格的財務人員和審計員,設立會計賬目,合營各方可隨時查看。

3.合營企業的財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營企業的淨收入,在扣除儲備金、獎金和企業發展資金以後,根據各方出資在註冊資本中佔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 稅費

1.合營企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2.合營公司的職員和工人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納稅。

3.合營企業進出口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繳納或減免關稅。

第十二條 合營期限

1.合營期限爲_____年。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爲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2.若雙方同意延期,合營企業必須在期滿前6個月向中國政府的主管部門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

第十三條 解散與清算

董事會宣佈解散合營企業,必須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則,併成立清算委員會。

合營企業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辦理。

第十四條 保險

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司投保。

第十五條 仲裁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分歧與爭議,若董事會通過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的同意,簽署書面協議,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災、洪水、爆炸、風暴、事故和戰爭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能協議,不構成違約或索賠之緣由。

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發電報後______天內提交當地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供雙方據以友好合理地解決有關問題。

第十八條 通知

一切有關本協議的通知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C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D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日期以通知發出日爲準,但改變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爲準。時間按通知方所在的時區計算。

第十九條 唯一協議

本協議是當事人的唯一協議,並取代當事人雙方以前明確表示和暗示方式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承諾。

第二十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形式、效期、解釋和履行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準。

第二十一條 文字

本協議以中、英文書寫,兩種文本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但在產生分歧時,以中文本爲準。

茲證明,雙方委派各自代表,在以上開首語中書面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一式二份。

AC公司:               BD公司:

________            ________

(簽字)                (簽字)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參考文本)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國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資興趣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街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國______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訂 …方。)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爲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爲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爲:________省_____市______路____號。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知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濟範圍是:

生產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爲___________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爲人民幣_______元,以此爲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_______元,佔_______%;乙方______元,佔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方將以下列作爲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共_____元。

(注: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爲出資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爲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協助辦理乙方作爲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作爲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辦理合營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營公司與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爲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營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爲合營公司提供的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公司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營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爲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營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爲,乙方應負責賠償合營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爲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爲期限。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爲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營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營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

由合營公司與中國外*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公司包銷的佔_________%。

由合營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爲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爲_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營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爲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人,乙方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覈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行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爲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期限爲____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爲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爲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爲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簽字。

中國______公司代表      ______國_____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16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於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

簽約第一方:AC公司,該公司系中國公司,在中國____________註冊(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第二方:BD公司,系_____公司,在__________________註冊(以下簡稱“乙方”)。

【章名】?茲證明

鑑於甲方在中國生產和銷售___________產品;

鑑於乙方生產和銷售_____________產品(以下稱“許可產品”),擁有許可產品的_____專利(以下稱“專利”)和_________號註冊_____;

鑑於甲乙雙方認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稱“合營公司”),從事生產、銷售和開發許可產品,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爲此,鑑於本協議所述的前提與約定,特此立約如下:

第一條?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確規定,下列短語具有以下意思:

1.“合營企業”,係指根據本協議建立的公司。

2.“許可產品”,係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專利”,係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係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建立合營企業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建立合營企業。

2.合營企業稱爲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4.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5.合營企業的組建費用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生產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範

1.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擴大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營企業生產_________________(許可產品),生產能力爲每年________________。合營企業將努力提高許可產品,改善管理,以適應國際競爭。

3.合營企業儘可能開發許可產品的新品種,以滿足國內外市場的發展需要。

第四條?資本結構

1.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甲、乙方各出資50%。

2.甲方出資:

(1)廠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國產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資企業廠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資:

(1)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先進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業產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業產權的技術資料包括影印本的專利證書和註冊_____證書,有效期說明,技術特點,實際價值,價格計算依據等。

4.合營企業各方必須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其出資。遲交必須交納利息或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甲、乙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專利許可

1.乙方同意向合營企業轉讓下列獨家許可:

(1)專利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專利許可協議,用乙方專利生產、使用和銷售許可產品。

(2)_____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_____許可協議,用乙方_____銷售許可產品。

(3)專有技術獨佔許可,根據本協議的技術援助協議,用乙方專有技術生產和銷售專利產品。

第六條?產品銷售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銷售許可產品。

2.通過乙方世界銷售系統銷售的產品的初期銷售量爲總產量的_________%。同時,甲方將協助合營企業通過中國的外貿公司出口許可產品。

3.許可產品也可以在中國市場出售。

4.合營企業所需購買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首先在中國購買。當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匯直接從世界市場購進。

第七條?董事會

1.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主要事宜。

2.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__________名(包括董事長)由甲方指定;_________名(包括副董事長)由乙方指定。董事的_____爲4年,若雙方同意,_____可以延長。

3.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原則上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出席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得少於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2/3)。若董事不能出席會議,應授權代表出席會議,代表他投票。

若在_____內,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_____屆滿前不能履行職責者,雙方同意充分合作,並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予以更換。

4.對於下列問題,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1)修改合營企業章程;

(2)終止和解散合營企業;

(3)增加或轉讓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

(4)合營企業同其他經濟組織合併。

其他問題的決定,以出席會議董事人數的簡單多數票作出。

第八條?管理

1.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2.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1人,副經理2人,_____4年。總經理由甲方指定,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和日常管理工作。副總經理由雙方各指定1人,協助總經理工作。

3.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

第九條?勞動管理

1.合營企業的中方專家、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由甲方招聘;合營企業的外方專家由乙方招聘。

2.合營企業的專家、職員或工人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_____、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由董事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決定。

第十條?財務與會計

1.協議雙方充分認識到,爲了他們自己的合營企業的最大利益,必須盡一切可能增加生產。因此,雙方同意合營企業應保留足夠的收益,用於擴大生產和其他需要,如獎金和福利基金。合營企業的年留用資金比率由董事會決定。

2.合營企業僱用合格的財務人員和審計員,設立會計賬目,合營各方可隨時查看。

3.合營企業的財政年度自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月________日。合營企業的淨收入,在扣除儲備金、獎金和企業發展資金以後,根據各方出資在註冊資本中佔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稅費

1.合營企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2.合營公司的職員和工人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納稅。

3.合營企業進出口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繳納或減免關稅。

第十二條?合營期限

1.合營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_年。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爲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2.若雙方同意延期,合營企業必須在期滿前6個月向中國政府的主管部門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

第十三條?解散與清算

董事會宣佈解散合營企業,必須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則,併成立清算委員會。

合營企業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辦理。

第十四條?_____

合營企業的各項_____均在中國人民__________公司投保。

第十五條?_____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分歧與爭議,若董事會通過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該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的同意,簽署書面協議,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災、洪水、爆炸、風暴、事故和戰爭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行協議,不構成違約或索賠之緣由。

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發電報後____________天內提交當地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供雙方據以友好合理地解決有關問題。

第十八條?通知

一切有關本協議的通知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C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D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日期以通知發出日爲準,但改變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爲準。時間按通知方所在的時區計算。

第十九條?唯一協議

本協議是當事人的唯一協議,並取代當事人雙方以前明確表示和暗示方式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承諾。

第二十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形式、效期、解釋和履行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準。

第二十一條?文字

本協議以中、英文書寫,兩種文本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但在產生分歧時,以中文本爲準。

茲證明,雙方委派各自代表,在以上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一式二份。

AC公司:______________?BD公司:_____________

(簽字)?(簽字)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17

中美合資經營企業協議

編號:____________

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簽約第一方:ac公司,該公司系中國公司,在中國______註冊(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第二方:bd公司,系美國公司,在美國_______註冊(以下簡稱“乙方”)

茲證明  鑑於甲方在中國生產和銷售____產品;

鑑於乙方生產和銷售____產品(以下稱“許可產品”),擁有許可產品的美國專利(以下稱“專利”)和__號註冊商標;

鑑於甲乙雙方認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稱“合營公司”),從事生產、銷售和開發許可產品,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爲此,鑑於本協議所述的前提與約定,特此立約如下:

第一條 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確規定,下列短語具有以下意思:

1.“合營企業”,係指根據本協議建立的公司。

2.“許可產品”,係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專利”,係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標”,係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建立合營企業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建立合營企業。

2.合營企業稱爲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3.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4.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5.合營企業的組建費用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生產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範

1.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擴大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知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營企業生產________(許可產品)。生產能力爲每年_______。合營企業將努力提高許可產品,改善管理,以適應國際競爭。

3.合營企業儘可能開發許可產品的新品,以滿足國內外市場的發展需要。

第四條 資本結構

1.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爲_____,其中甲、乙方各出資50%。

2.甲方出資:

(1)廠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國產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資企業廠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資:

(1)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先進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業產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業產權的技術資料包括影印本的專利證書和註冊商標證書,有效期說明,技術特點,實際價值,價格計算依據等。

4.合營企業各方必須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其出資。遲交必須交納利息或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甲、乙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專利許可

1.乙方同意向合營企業轉讓下列獨家許可:

(1)專利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專利許可協議,用乙方專利生產、使用和銷售許可產品。

(2)商標獨佔許可,依據本協議的商標許可協議,用乙方商標銷售許可產品。

(3)專有技術獨佔許可,根據本協議的技術援助協議,用乙方專有技術生產和銷售專利產品。

2.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協議的同時,將全面貫徹執行上述三個協議:專利許可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和技術援助協議。

第六條 產品銷售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銷售許可產品。

2.通過乙方世界銷售系統銷售的產品的初期銷售量爲總產量的____%。同時,甲方將協助合營企業通過中國的外貿公司出口許可產品。

3.許可產品也可以在中國市場出售。

4.合營企業所需購買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首先在中國購買。當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匯直接從世界市場購進。

第七條 董事會

1.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主要事宜。

2.董事會由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_____名(包括董事長)由甲方指定;______名(包括副董事長)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爲4年,若雙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長。

3.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原則上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出席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得少於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2/3)。若董事不能出席會議,應授權代表出席會議,代表他投票。

若在任期內,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屆滿前不能履行職責者,雙方同意充分合作,並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予以便換。

4.對於下列問題,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1)修改合營企業章程;

(2)終止和解散合營企業;

(3)增加或轉讓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

(4)合營企業同其他經濟組織合併。

其他問題的決定,以出席會議董事人數的簡單多數票作出。

第八條 管理

1.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2.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1人,副經理2人,任期4年。總經理由甲方指定,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和日常管理工作。副總經理由雙方各指定1人,協助總經理工作。

3.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

第九條 勞動管理

1.合營企業的中方專家、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由甲方招聘;合營企業的外方專家由乙方招聘。

2.合營企業的專家、職員或工人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由董事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決定。

第十條 財務與會計

1.協議雙方充分認識到,爲了他們自己的合營企業的最大利益,必須盡一切可能增加生產。因此,雙方同意合營企業應保留足夠的收曾,用於擴大生產和其他需要,如獎金和福利基金。合營企業的年留用資金比率由董事會決定。

2.合營企業僱用合格的財務人員和審計員,設立會計賬目,合營各方可隨時查看。

3.合營企業的財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營企業的淨收入,在扣除儲備金、獎金和企業發展資金以後,根據各方出資在註冊資本中佔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 稅費

1.合營企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2.合營公司的職員和工人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納稅。

3.合營企業進出口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繳納或減免關稅。

第十二條 合營期限

1.合營期限爲_____年。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爲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2.若雙方同意延期,合營企業必須在期滿前6個月向中國政府的主管部門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

第十三條 解散與清算

董事會宣佈解散合營企業,必須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則,併成立清算委員會。

合營企業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辦理。

第十四條 保險

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五條 仲裁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分歧與爭議,若董事會通過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的同意,簽署書面協議,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災、洪水、爆炸、風暴、事故和戰爭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能協議,不構成違約或索賠之緣由。

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發電報後______天內提交當地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供雙方據以友好合理地解決有關問題。

第十八條 通知

一切有關本協議的通知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c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d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日期以通知發出日爲準,但改變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爲準。時間按通知方所在的時區計算。

第十九條 唯一協議

本協議是當事人的唯一協議,並取代當事人雙方以前明確表示和暗示方式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承諾。

第二十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形式、效期、解釋和履行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準。

第二十一條 文字

本協議以中、英文書寫,兩種文本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但在產生分歧時,以中文本爲準。

茲證明,雙方委派各自代表,在以上開首語中書面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一式二份。

ac公司:               bd公司:

(簽字)                (簽字)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18

合資經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英文名稱爲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爲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爲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爲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爲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爲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爲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爲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爲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爲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爲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爲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爲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爲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爲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爲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爲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19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

第一章總則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會社系統創造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爲: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登記註冊,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內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董事長 國籍 中國。

株式會社系統創造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日本登記註冊,其法定住所在。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代表取締役社長,國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則,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名稱爲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外文名稱爲。

合資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內。 郵政編碼:310032。

第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資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軟件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及售後服務。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

(注:按項目可行性批覆寫。生產性項目規模,以主產產品的數量表示;非生產性項目規模,按項目具體情況定性定量。)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和

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第九條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萬元。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爲人民幣萬元,並以此爲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萬元,佔%;乙方萬元,佔%。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爲出資:

甲方:現金萬元

機械設備 元

廠房元

土地使用權元

其他元,共萬元。

乙方:現金萬元

機械設備元

工業產權元

其他元,共萬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一次繳付,繳付的時間爲 年月日之前。

第十三條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一、甲方責任:

1、辦理爲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3、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4、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7、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責任:

1、按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設備、材料有關事宜;

3、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

4、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原材料的購買和產品的銷售方式

第十五條對於合資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資,合資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在中國購買或者向國外購買。

第十六條合資公司有權自行在國內或者向國外銷售,也可以委託乙方的銷售機構或者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經銷。

第十七條爲了在中國境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經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並辦理商標註冊手續。合資期滿後,商標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章董事會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首屆董事和正副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資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長合資期限;

三、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四、合資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對下列其他事宜,可採取參加董事會會議的多數董事通過決定: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其報酬;

四、制定合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資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

八、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另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另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九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二人,由 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年。

第二十五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各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資公司,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資公司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解聘。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國的其他有關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與員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具體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合資公司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在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稅務、財務、審計、外匯

第二十九條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員工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稅金。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一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境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甲、乙方認爲需要另行聘請會計師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合資公司應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三十三條每一經營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三十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章合資期限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爲十年。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合資公司成立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應當在距合資期滿天前向外經貿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報送延長合資期限的申請書。

第十三章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 超出實繳資本的部份繳納所得稅後,再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四章保險

第三十七條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境內保險機構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資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條規定,報經批准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適用法律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九章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五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 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四十六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文字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爲準。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包括:

1、合資公司章程;

2、技術轉讓協議(或合同);

3、合資公司進口設備等實物清單(或協議);

4、合資外方實物進口清單(或協議);

5、銷售協議;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及其附屬協議,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經貿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時同。

第五十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住所即爲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於年月日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在 簽字。

甲方:公司(印章) 乙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姓名:

簽字:

簽字: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20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地址:__________

電話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__________人,名單詳見後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

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__________元(實得工資總額$__________×30%= $__________)

合同單位中方: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

投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______年

期投保單位性質:__________

保險憑證號碼: __________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主管: __________

複覈: __________

經辦: __________

簽單: __________

簽單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說明

1.本投保單位由投保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

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並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後方始生明效。

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

交費標準:實得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投保時職工人數:__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單位開列的被保險人名單和實得工資總額標準經審覈符合規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製發本單爲憑。

(被保險人名單另附。被保險人退休時另辦養老金申領手續)

簽證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經(副)理:_____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合資經營協議書 篇2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一份由甲方及乙方(以一統稱〔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關於建議合作促進和發展廣東省及中國其他地區的食品工業的意向書,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並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此合同,並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及其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及條例,成立一合資經營企業,名爲(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促進發展中國的食品工業及引進先進技術設備與科學管理方法以實現上述目的。

第一條合營雙方的名稱,註冊所在國/所在地區與法定地址(略)。

第二條合營雙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職業及國籍(略)。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範圍

3.1 公司的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2 公司的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3.3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3.4 公司爲一有限責任公司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法令及條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權益及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及保護。

3.5 公司成立的宗旨在於充分利用中國的豐富食品資源及物料以發展食品工業,採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及引進先進的科技和設備,以香港和國際市場爲目標,產品以出口外銷爲主,提高廣東食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銷售網點,已成功地實現以上的目的併爲雙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經濟利潤。公司的經營範圍於初期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a)充分利用中國地域食品原料豐富資源的優勢和____________公司先進的工商管理技術的優勢對食品工業的產量與品質的提高而進行技術改造,及引進國外高級物料、良種。

(b)通過公司引進香港及外國先進食品加工技術設備,以及對肉類、蔬菜、水果、醬料、調味、添加劑、飲料和冰淇淋等方面進行生產加工,產品在國內外市場銷售,並配套包裝、冷藏、運輸等方面的營運設施。

(c)設立包裝容器工廠,除供應本公司需要外並在國內外市場進行銷售。

(d)經公司主管部門批准在香港和海外設立產品銷售中心及網點。

(e)隨着公司的發展在廣東省設立信息資料、科技諮詢和技術培訓中心,以促進食品工業的發展,以利於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取得成功。

(f)與廣東省的其他經濟實體進行補償貿易及其他類似的商業安排。

(g)在董事會(如以下之定義)認爲結合上述的一項或多項業務與其有附帶關係或適合於經營的需要時,可以獨立經營或以投資於其他合營企業或經濟實體的方式,從事食品工業內的其他有關業務。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合營雙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出資額的繳付期限以及出資額欠繳與轉讓的規定

4.1 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萬元。

4.2 甲方的出資額爲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數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乙方的出資額爲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數額爲______萬元。但乙方的出資應以____________繳付,按繳付當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公佈的外匯買賣牌價的中間價換算人民幣計算。

第五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 雙方應按各自出資的比例來進行利潤的分配和虧損的分擔。惟雙方對公司的責任只限於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額。

5.2 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和其他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有關法律和條例繳納所得稅後,其年度利潤應按以下的原則分配:

(a)依照董事會決定的比例,預先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以及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b)任何一年的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數額不得多於公司百分之五的稅後利潤。

第六條合資雙方的責任

6.1 甲方及乙方應盡力促進公司的業務活動。

6.2 在不影響____________的原則下,雙方同意各自主要負責以下各項:

甲方:

(a)負責辦理公司的註冊登記手續和申請公司的營業執照;

(b)負責申請公司按規定享受的減免稅收待遇;

(c)負責申請設立公司的外匯存款賬戶及人民幣存款賬戶;

(d)負責爲日常及辦公使用的進口用品、設備及器具辦理報關手續及領取進口許可證,併爲出口物品領取出口許可證;

(e)負責爲公司申請有關的辦事處;

(f)負責推薦稱職的中國職員;

(g)負責申請乙方出入人員的出入境通行證件;

(h)負責提供國內食品及市場趨勢有關的信息資料;

(i)負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食品工業中的其他機構建立並保持固定的聯繫;

(j)負責促進並協助公司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銷售;

(k)負責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

(a)負責公司生產的產品在香港和國際市場銷售;

(b)負責提供香港和世界各地區的食品及食品有關的市場信息資料;

(c)負責提供市場現有的現代食品科技和市場的信息資料;

(d)負責在香港和其他國家及地區辦理有關業務的註冊登記手續;

(e)負責介紹國外食品專家學者到公司所屬企業及廣東省其他食品企業傳授食品生產技術;

(f)負責公司業務的運轉、公司骨幹職員的業務培訓和引進健全的管理經驗;

(g)負責與外國食品工業中的其他機構建立並保持固定的聯繫;

(h)負責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董事會的組成、職責、權限

7.1 雙方於公司成立後組織成立董事會(〔董事會〕)。董事會人數爲______名,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擔任。董事的任期爲______年,若雙方同意可以連任。若某董事因故需要更換時,由委派方另行安排接替並報審批機關備案。

7.2 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雙方董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

第八條部經理與副總經理的職責、權限和聘用辦法

8.1 公司成立一管理事務處以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事務處設一位總經理及一位副總經理。總經理執行董事會制定的經營管理方針和決議。在董事會休會期間,總經理應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對內任免下屬人員,並行使董事會所授予的其他職權。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於處理重要問題時與副總經理協商。

8.2 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用,總經理由乙方擔任,副總經理由甲方擔任。

第九條場地使用權

9.1 公司應向負責土地的主管部門申請取得經營場地的使用權並以其名義簽署場地使用合同。

第十條保密協議

10.1 甲方及乙方承諾於未獲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不透露或容許泄露任何因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獲得的有關公司業務的機密資料給未經授權可接受該資料或文件的任何人士或經濟組織。

10.2 甲方及乙方同意公司應實行一個制度以安全保管上述第______段所提及的機密資料及文件,同時公司得盡其所能地採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此等資料及文件被公司職員及工作人員泄露的風險減至最低限度,但由雙方明確地准許透露的除外。

10.3 如甲方或乙方獲知任何有關侵犯公司專利權、商標、版權、其他知識產權或類似的事件時,首先發覺的一方應將其所有的有關消息通知另一方,然後雙方協商(如有必要)應採取的行動。

10.4 在甲方或乙方認爲必要和恰當時,公司應採取行動和步驟以保證公司的知識產權利益。

第十一條經營計劃

公司應按其業務範圍制訂其經營計劃,此等計劃於獲得董事會批准後應予實行,並呈交有關部門備案。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於國內或向國外採購主要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配件、交通工具及辦事處用品,於購買條件相同的情形下,公司應首先考慮中國的產品。公司有權自行將產品在中國市場內銷售或委託有關機構代銷。此等產品的售價應由公司按競爭情況來決定。由公司確定產品售價應報有關部門備案。雙方認識到出口對外匯收支平衡的重要性,在保持外匯平衡的原則下,雙方同意將重點放在產品出口活動上。雙方進一步同意於公司成立後按公司與乙方同意條款及條件委託乙方或乙方的聯營公司爲公司出口產品的國外總經銷人。那些出售給經銷人用作國外銷售的產品的售價應由公司與經銷人協商,並且考慮到該種產品於國際市場上的通行價格來決定。於這種情形下決定的出口價格應呈交董事會審批,然後呈交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外匯管理

12.1 公司的一切外匯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對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管理施行細則],以及其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辦理。

12.2 公司憑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出的營業執照在中國銀行廣東分行或其他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銀行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存款賬戶。

12.3 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匯入外存款賬戶,一切外匯支出均需從外匯存款賬戶中支付。

12.4 公司應保持外匯收支平衡,公司於外匯收支上所產生的不平衡應由甲方以其外匯收益彌補。

12.5 爲使公司能保持其外匯收支平衡,公司應獲准以其人民幣利潤在中國購買製成品或原材料,而此等原材料或其製成品或最終商品於經過生產環節處理或加工後可出口至國外以換取外幣。

12.6 乙方從公司得到的人民幣利潤可按中國外匯管理總局公佈的兌換率兌成外幣,並於繳付所有需繳稅項後通過中國銀行按外匯管理條例匯往國外。

12.7 公司在國外或港澳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存款賬戶,應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並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報告外匯收支情況和提供銀行對賬單。

12.8 公司根據經營業務的需要,可按[中國銀行辦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貸款暫行辦法]向中國銀行申請外匯貸款和人民幣貸款,公司也可從國外或港澳地區的銀行借入外匯作爲資金,但必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備案。

12.9 公司的外籍職工和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依法繳稅後,除去在中國境內使用的花費,其剩餘部分可以向中國銀行申請全部匯出。

第十三條財務、會計及稅務(略)

第十四條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及勞動保險(略)

第十五條保險(略)

第十六條公司的合營期限,公司的解散與清算程序公司的合營期限爲______(______)年,自公司的營業執照發出之日起計。合營期滿前一年,如雙方願意延長合營期限,雙方各自授權代表簽署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書,並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呈報審批機關審批,經批准延長合營期限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違反合同的責任

17.1 合營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或公司章程的義務,違約一方得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17.2 在合營期限內,雙方都無權單方面宣佈撤銷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八條解決合營雙爭議的辦法及程序

18.1 雙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發生爭議,應由董事會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8.2 假如董事會在收到其中一方的書面要求調解的______(______)天內才能解決該爭議,可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該仲裁的裁決應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九條合同文本

19.1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自存中文和英文文本各一份。

19.2 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必須雙方書面同意,報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任何上述修改或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和公司章程經中國審批機關批准後即生效。

第二十一條合同適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由其引起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法令和條例規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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