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集資房轉讓合同(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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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集資房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集資房轉讓合同(精選6篇)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一、經雙方自願達成一致,甲方將位於×××小區高層房屋一套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以×××公司定價格爲準,以甲方名義購買單位集資房,但是所需的購房款一律由乙方來承擔支付,樓號樓層以甲方在單位評分後選房爲主,最終按房屋實際面積計算房款。甲乙雙方確認轉讓該房。

二、此套房屋所有權自始至終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乙方按甲方單位時間要求支付房款,每次出具的收據及相關憑據都有乙方負責保管。

四、房子建好後,交乙方使用。

五、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方要出具各項證明,積極配合乙方,無條件的將房屋過戶給乙方,產生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原則,嚴格履行合同內容,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賠付守約方50萬元人民幣(五十萬元整)違約金。

七、如甲方單位房屋有補償款,都歸甲方所有。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遞交××××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單位集資房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隆林縣 街 號)集資套房( 四房兩廳,共133M2)轉讓給乙方使用,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將套房完整轉讓給乙方使用,乙方應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合人民幣壹拾肆萬貳仟捌圓元正(¥:142800 元)才擁有房屋所有權。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購房款後,保證將房屋完全交給乙方。甲方今後應給乙方提供房屋的過戶、辦理房產證等合法手續。

三、購房前所使用的水、電費應由甲方支付。

四、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按相關規定賠償損失;若甲方違反,甲方應將購房款完全退回給乙方並賠償給乙方損失叄萬元正;若乙方違反,甲方只退回購房款壹拾壹萬貳仟捌元正給乙方並收回房屋所用權。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證人:

單位集資房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及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嚴格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所在單位 內部職工認購的指標房轉讓給乙方,甲方所轉讓的房屋位於 。轉讓價格爲 元,由乙方在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乙方按甲方單位內部職工認購價取得甲方所轉讓的房屋。

三、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前三日內向甲方所在單位交納購買房屋定金人民幣 元(¥ 元)。

四、甲方應當保證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義購買甲方所轉讓的房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以自己名義交納購房(包括車位)定金及保證金、簽訂認購合同書、簽訂購房合同等所有相關購房手續,所取得的票據及合同均由乙方保管。

五、甲方應當保證其轉讓給乙方的房屋能夠將產權證辦至乙方名下。

六、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購房手續,直至乙方取得甲方所轉讓給乙方的房屋產權證。

七、如乙方不能以甲方單位內部職工認購價購買甲方所轉讓的房屋,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補給乙方差價;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退還所收乙方的的全部款項外,還應按所收款項從乙方交付之日起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向甲方所在單位交納的款項不能退回,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八、如乙方不能以自己名義購買甲方所轉讓的房屋或乙方不能取得甲方所轉讓給乙方的房屋產權證,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所收乙方的全部款項外,還應按所收款項從乙方交付之日起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向甲方所在單位交納的款項不能退回,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如甲方不協助或延遲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購房手續,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導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所收乙方的全部款項外,還應按所收款項從乙方交付之日起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向甲方所在單位交納的款項不能退回,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否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十一、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住 址: 住 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集資房轉讓合同 篇4

賣方(甲方): 證件號:

聯繫方式:

買方(乙方): 證件號:

聯繫方式:

公證人(公證人): 證件號: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狀況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 ,主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水電暖及通信設施均齊全。

1、甲方自願將房屋出售給乙方;

2、乙方自願購買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甲方保證已向乙方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及其他基本狀況,且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雙方公證人系與雙方無任何血緣關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且對該房屋買賣的有關事項清楚明確。

第二條:房屋付款及過戶等相關相應費用的繳納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生效當日,交付甲方 元整,剩餘貸款乙方每年三月份以 元付給甲方,直至房款全部還清,若乙方停止支付甲方房款,終止此合同,房屋屬甲方所有,甲方同時將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包含儲藏室)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完全佔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預;

2、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辦理過戶手續時,甲方需無附加條件,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戶,過戶費用應由乙方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向相關部門交付;

3、凡法律、政策規定的有關該房屋的應由乙方負擔的一切稅款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截至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因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各項未結費用應有甲方承擔(各項費用包括:水、電、煤氣、天然氣、暖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以及物業管理等費用)。

5、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協助下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等進行驗收,完成上述各項後,雙方簽署交付單,確認完成交付;

6、待房產買賣手續辦理完後,水錶、電錶、煤氣表、天然氣表、有線電視等相關設施的更名手續應由甲方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爲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1、由於 公司職工房產手續尚在集中管理中,自房屋交付至正式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尚需一定時間,合同雙方對此已有清醒認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爲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2、自房屋交付至辦理正式的房產過戶手續期間因法律、政策造成前述稅款和費用的增減以及房價波動所帶來的風險,合同雙方已有清醒認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爲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當日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該房屋的損毀、滅失的風險,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轉移至乙方,乙方對房屋現有狀況(指建築質量、室內裝修、配套設施、小區環境等)做了充分了解,無任何異議,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爲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4、由於本房產系 公司職工集中管理的房產,甲方承諾在乙方使用該房產時,公司規定的允許甲方享有的關於該房產的一切福利轉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向乙方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 公司和相關其他部門要求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各項費用包括:水、電、煤氣、天然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以及物業管理等費用),轉由乙方支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爲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5、本合同未進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任何糾紛。如該房有設定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產權轉移的情況時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負責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前解決完畢;如甲方不能及時解決上述問題,由於甲方個人原因致使房產不能過戶或者出現訴訟糾紛,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房款並賠償損失( 公司統一管理房產手續問題乙方已明確知悉,不在此列);

2、在乙方要求且條件允許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方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或拒絕協助乙方辦理,在雙方確認可以開始辦理過戶手續之日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不能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的,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房款並賠償損失;

3、甲乙雙方對雙方約定的房屋轉讓款、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等無異議,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視爲該方違約,該方須向對方賠償損失;

4、凡法律、政策規定的有關該房屋的應由甲乙雙方負擔的一切稅款和費用均有乙方承擔,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拒絕付款的則視爲該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的刑事責任,並要求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對本合同規定的第四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無異議,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視爲該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的刑事責任,並要求該方賠償損失。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在公證人的公正下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自買賣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及公證人各執一份。

第七條: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在雙方可以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報房產管理部門。

第八條:甲乙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章:

年 月賣方(甲方)簽章: 買方(乙方)簽章: 公證人(公證人)簽章: 日 

單位集資房轉讓合同 篇5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方(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已購買使用的集資房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地產基本情況

1、甲方所售房地產(以下簡稱該房地產)是其已取得全部產權的集資房。房地產權證號爲: 。

2、該房地產坐落於 ;位於第 層共間,房屋結構爲 ,登記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

【律師提示】:產權部分屬於單位部分屬於個人的集資房的轉讓未經單位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未取得房產證的集資房轉讓即集資房購房資格轉讓合同的效力,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單位在組織集資建房時明文規定不得轉讓的,集資房轉讓合同無效;反之有效。此類合同建議在律師的幫助下根據具體情況簽訂。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產總金額爲人民幣 。該價款不含稅費。

2、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並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買房向銀行抵押付款: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幣 元。其餘房款乙方擬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如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還未能將銀行貸款辦理好並交付給甲方,則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購房款。

3、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律師提示】:如果買二手房時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籤銀行貸款抵押合同。這個合同涉及到賣房人,買房人,賣房人的貸款銀行,買房人的貸款銀行,還可以再加三方,賣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買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還有中介公司,這個貸款行爲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較複雜。這種情況下,對於購房者來說,要想簽訂一個細緻的有針對性的合同,可以請個律師。

第三條 交納稅費的約定

1、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應由賣方承擔的稅費由 承擔。

2、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應由買方承擔的稅費由 承擔。

【律師提示】:按有關規定,賣方一般需付營業稅等十種左右的稅費;買方一般需付契稅等八種左右的稅費。但是雙方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四條 房地產交付

1、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及水、電、氣的讀數等列表記載,在交房時一併交給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3、雙方其他約定: 。

【律師提示】:要考慮好交錢、過戶和交房之間的銜接問題。過戶以後再交房的,買方的購房款不宜在過戶前全部支付給賣方。最好雙方約定房屋交驗完畢、各項費用結清以後再支付小部分剩餘尾款,以約束賣方。

第五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內,共同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律師提示】: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房產過戶手續,主要是什麼時間過戶一定要說清楚,而且買方交錢和過戶的時間間隔不宜過長。

第六條 定金及交房保證金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納購房定金 元。

2、爲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地產,甲乙雙方同意從交易總房款中預留 元作爲交房保證金。此款在甲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交付給甲方。

3、關於交房保證金託管的約定:

4、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

【律師提示】:雙方約定違約方承擔定金責任後,守約方不可進一步追究違約方其他違約責任的,從約定。雙方既約定定金,又約定賠償損失的,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既可主張定金罰則,又可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則乙方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合同繼續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 天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甲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執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則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總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過 天后,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乙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繼續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作爲違約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作爲違約金。

【律師提醒】: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因違約方過錯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下,守約方可以請求賠償房屋差價損失。如雙方對房屋差價有約定或事後達成一致的,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從約定。如當事人沒有約定房屋差價,則可請求法院委託評估機構對訟爭房產的市場價進行評估,評估時點爲起訴之日,通過評估價與約定價的比較,確定房屋差價損失。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承諾和保證: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3)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均已按規定交納,單據交買房確認。

(4)該房地產所附着的戶口,甲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

(5) 該房地產沒有租約。(如有租約另行約定)

2、乙方承諾和保證: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律師提示】:第一,要覈實合同簽訂人員身份的真實性以及授權委託書的內容,確保合同不因主體不適當而導致合同無效。第二,帶租約的房屋買賣,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是實物交付還是租約權交付。法律規定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賣家要把出賣信息提前告知租客,同時在簽約前將出租信息告知買家,而買家也要認真審查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應提供書面承諾。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所有權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買受人。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雙方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集資房轉讓合同 篇6

甲方(買方):

乙方(買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 的集資套房( 房 廳,共 ㎡)所有權轉讓給乙方,現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承諾對轉讓房屋享有獨立、完整的權利,該房屋不上存在其他權利瑕疵或糾紛。

二、購房總價款爲 元整 (¥: 元) ,共分兩期付清。首付款在本協議公正之後 日內給付,剩餘購房款爲二期款,在甲方將房屋過戶到乙方名下之後 日內付清。

三、乙方在取得房屋產權證或能夠辦理過戶手續之後,應於 日將房屋過戶到乙方名下,甲方爲乙方提供房屋的過戶、辦理房產證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

四、房屋由甲方於 時間內交付給乙方使用。

五、購房過程中產生的公證費、所有契稅等相關費用都由 承擔。

六、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由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以下約定條款處理:1、如甲方在本協議外,私自將房屋賣於第三人,則應按照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2、若甲方在合理的催告期後仍延遲配合過戶或在合理的催告期後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按照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如乙方在合理的催告期後仍拒絕或者延遲支付相應房款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退還乙方已付房款,並由乙方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4、雙方當事人可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正機關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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