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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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1

甲方: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精選16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擁有的廣州____大酒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拾_萬元整接收甲方的___大酒樓,本協議簽訂後即付定金人民幣:__萬元正。

二、雙方決定於__年月_日開始移交。

三、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倉庫的存貨、吧檯的存貨及出品部、海鮮池的存貨,乙方依據清點數量按雙方協商的價格,以人民幣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備及財產清單清點,清單以外的財產屬乙方接收甲方的財產: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儘快辦理營業執照的變更,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的變更等手續,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東的所有股權一併轉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選。

六、甲方須協同乙方辦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轉名手續,該於續辦完後,乙方在三日內支付_拾萬元人民幣的押金,另乙方需備好籤租約所需的房產證。

七、乙方同產權單位簽約時如談及的減租條件成功的話與甲方無關。

八、甲方同意將現有員丁.留給乙方,但乙方不用的員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九、雙方以移交完畢後的簽字日爲生效時日,由此時起該酒樓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時起,每月的5日前,乙方需按時支付租金及水電費。沒辦齊手續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據爲證。如現宿舍乙方留用需交每月____元的租費。

十、附增加條款:

1.與______公司簽訂合約租金,由甲方負責協商解決,爭取租金降至______元/月,至少在三年內控制在______元/月以下。否則,乙方不同意接收甲方的____大酒樓,甲方應在7日內退還乙方定金_萬元正。

2.如各種移交手續,包括營業執照、法人、股東變更,與___公司租約變更等手續無法辦齊,甲方應在7日內將定金人民幣_萬元正退還給乙方,乙方即移交場地,並清算債權債務,如7日內不退還定金,將追究甲方雙倍賠償的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2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爲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衆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爲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產品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署的並已履行交貨義務,但依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並未有規定),甲方仍處於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後安裝或其它售後服務義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後,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後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後服務。

2.爲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爲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曆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爲終局數據。如經審計,依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商標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商標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爲準。

第六條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爲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爲準。

第七條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整。經過上述調整後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爲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爲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爲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爲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適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於轉讓價格總額扣除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第八條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爲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文件;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爲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後(包括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義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後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括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爲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爲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範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製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並將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並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係的權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爲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採取任何行爲,亦不忽略任何行爲,使上述保單成爲無效或可能成爲無效並保證在交割日後,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爲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置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置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於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祕密。

15.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爲有關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善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並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許可權或其他負擔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則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使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後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後,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十條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商標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後,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爲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後視爲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爲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須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爲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有關物業資料(略)

三、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對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就轉讓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確認批文及對資產轉讓行爲出具的批文(略)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爲: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爲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4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職務: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年月日在市設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爲幣萬元,其中,甲方佔%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幣萬元,實際出資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的股權以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爲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爲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受讓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5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轉讓鈑金車間的全部資產一事,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物

位於____市____工業園____路____號廠房的鈑金車間內的全部資產,含生產設備等,具體設備、數量細目以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代表在庫存清冊上簽名確認的所載設備名稱、盤點數量爲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

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爲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

第三條 支付方式

1.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

2.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

3.在乙方支付上述兩期款項後,甲方應以本交易總額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按乙方要求開具發票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餘款給甲方。

4.甲方的收款賬戶爲:

賬號: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甲方亦可書面委託乙方將上述款項匯入指定的第三人的賬戶或甲方的其他賬戶。

第四條 交接日期及地點

雙方定於年月日進行交接,各方各派代表人以上負責交接事宜,交接地點爲市工業園路號廠房現場。

第五條 甲方的聲明和保證

1.對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的處分權。

2.爲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文件及資料均爲真實、完整的。

3.甲方在本合同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合同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質押、留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4.收到乙方首期轉讓款後,乙方即成爲本合同書所指轉讓標的的所有權人,甲方不再對轉讓標的擁有任何權利。

5.交接日前(包括在交接日後才發現的),甲方因原車間生產經營對外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或其他糾紛、對內與原員工的勞動合同關係概由甲方負責清理,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的聲明和保證

乙方保證用於受讓轉讓標的的資金來源合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即被認爲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由其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收到乙方首期轉讓款後,如第三人主張並有充分證據表明其爲轉讓標的的合法權利人,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轉讓款,並支付本合同轉讓款的 %作爲賠償金。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甲方在與乙方辦理轉讓標的物交接同時,解除與原車間廠房的業主簽訂的租賃合同,並付清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與車間廠房的業主另訂租賃合同,但甲方有協助的義務。

2.甲方原鈑金車間聘請的員工,由甲方負責解除合同,並依法補償,支付工資、社保等費用,再由乙方與該部分員工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如乙方不同意留用者,由甲方負責安排。

3.甲方原有生產訂單,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以年月日作爲分割日, 年 月 日以前已經出貨或者收貨的歸屬甲方,以後所發生的收貨歸乙方,甲乙雙方共同發函知會生產單的另一方有關本條的安排。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6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爲:________年____月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爲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全體股東自願,將甲方全部資產轉讓給乙方,有關轉讓事項雙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二、本合同生效後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費元,餘款元,待相關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日內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轉讓款的同時,甲方應將審計報告書中所列全部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移交給乙方。雙方代表在資產移交清單上簽字後,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財產的所有權。

四、甲方應協同乙方將甲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爲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時應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依法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及原股東對公司轉讓給乙方之前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方應保證除審計報告列明公司所欠債權債務外沒有其它債權債務,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東全部承擔。

六、甲方及其原股東對依照本合同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財產權屬保證真實合法,沒有任何權利、權屬爭議糾紛,若因此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和本轉讓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東將賠償乙方因履行該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項總額的2倍予以補償。

七、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同第三人簽訂的有關協議、合同等文件隨本轉讓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終止,確實需要延續的,由乙方對原協議、合同進行書面確認或重新與第三方簽訂。

八、本合同生效後,甲方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乙方所屬,甲方應無條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權屬證、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企業代碼證、商標使用證、企業檔案資料等所有相關文件。

九、因本轉讓合同所產生的稅費等支出,按法律規定由各方自行承擔,法律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一半。

十、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積極協調企業廠區內外圍環境,確保乙方水、電路暢通,與周邊單位、人員和諧,若因甲方與周邊環境糾紛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甲方及其原股東應予全額賠償。

十一、本協議簽訂生效後,若甲方違反協議,應支付乙方轉讓款10%的違約金給乙方;若乙方違反協議,亦應支付給甲方轉讓款的10%違約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託書,指定爲全權代理經辦人,具體與乙方接洽,負責經辦履行合同相關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或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8

國有資產轉讓協議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爲:20__年12月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爲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9

煤礦資產轉讓轉讓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採礦權,出讓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衆利益所必需的權益。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礦產資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不屬於採礦權出讓範圍。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出讓給受讓人的礦產資源位於,礦區範圍拐點座標個,詳見附件,

礦區面積平方公里,開採深度米——米。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礦產資源開採主礦種爲,開採方式爲開採,開採方法爲法。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將出讓的礦產資源交付給受讓人。根據地質勘查單位提供的資源儲量評審報告,本合同項下出讓的資源儲量爲可採儲量噸。

第六條根據批准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開採範圍內礦產資源儲量,本合同項下出讓礦山的服務年限爲年,礦山生產規模爲噸/年。

第七條根據有關採礦權價款繳納的規定,本合同項下出讓採礦權價款爲人民幣(小寫元)其中包括上繳省國土資源廳元;上繳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元;上繳縣(市)元。但本合同約定的採礦權價款,不包括辦證登記費、採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已扣除礦業權交易支出。

第八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採礦權價款,並按出讓人確定的數額分別繳納。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採礦權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採礦權價款。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年月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年月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年月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年月日之前。

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在年月日之前完成礦山基建,動工開採礦產資源。

不能按期開採礦產資源的,應提前向出讓人報告。

第十條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經批准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規定的礦區範圍、開採礦種、礦山生產規模、開採方式、開採方法組織生產,確保礦產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一)擴大或者縮小礦區範圍;

(二)變更主要開採礦種;

(三)變更開採方式;

(四)變更礦山企業名稱。

第十二條受讓人不得將採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讓給他人開採經營。需轉讓採礦權的,轉讓雙方必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受讓人必須主動接受出讓人的監督管理,主動向出讓人提交年度報告。採礦許可證期滿,受讓人需繼續採礦的,應在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辦延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採礦過程中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或造成地質環境破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礦山安全隱患整改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採礦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採礦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八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採礦權價款。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採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採礦權。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九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採礦權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可供開採的礦產資源。由於出讓人原因不能提供採礦權超過約定期限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雙倍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受讓人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出讓人特別提示:採礦投資風險較大,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採礦的權利,因而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採有差距,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受讓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出讓人頒發採礦許可證給受讓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貳份。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於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簽訂。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10

本協議由以下三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___________

負責人(其他組織):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一家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專門收購銀行不良貸款、並依法管理和處置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甲方所收購、管理和處置的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在性質上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

2.甲方根據資產的特點,依據現行法律法規,擬就其收購的資產以轉讓方式進行處置。

3.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讓資產風險的基礎上,願意按現狀整體受讓甲方收購的上述資產。

4.甲方已委託丁方公開競價轉讓本協議項下資產,資產已由乙方競價成交。

爲此,甲、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資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定義

1.1 甲方。本協議中“甲方”具有本協議開頭部分所賦予的含義。

1.2 乙方。本協議中“乙方”具有本協議開頭部分所賦予的含義。

1.3 丁方。本協議中“丁方”具有本協議開頭部分所賦予的含義。

1.4 不良貸款。本協議中“不良貸款”是指,甲方從銀行收購併加以管理和處置的貸款。

1.5 資產。資產,作爲總稱是指本協議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貸款合同項下經甲方(及/或)貸款剝離銀行處置和回收後的剩餘債權資產(及/或)其形成或轉化的相應資產(及/或)權利;單項資產則,根據上下文需要,係指任何一項本協議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貸款合同項下經甲方(及/或)貸款剝離銀行處置和回收後的剩餘債權資產(及/或)其形成或轉化的相應資產(及/或)權利。

1.6 資產證明文件。本協議中“資產證明文件”是指,用以證明資產權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書面材料。

1.7 風險。本協議中“風險”是指,資產因法律政策、資產本身以及資產證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導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實現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讓該資產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和預期利益無法實現的可能性。

1.8 從權利。本協議中“從權利”是指,與資產有關的擔保權等附屬權利。

1.9 轉讓基準日。本協議中“轉讓基準日”是指,甲方計算擬轉讓的資產金額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 風險揭示

2.1 乙方已被告知並完全理解,乙方受讓資產後,對該資產按原借款合同在轉讓基準日以後產生的利息、罰息的請求權,由於法律政策導向的不確定性,乙方可能無法繼續享有。

2.2 乙方已被告知並完全理解,乙方受讓資產後,由於法律政策導向的不確定性,乙方可能無法享有甲方對其轉讓的資產所享有的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各項優惠條件和特殊保護,包括但不限於稅收和訴訟方面的優惠和特殊保護。

2.3 乙方已被告知並完全理解,其受讓的資產及其從權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發現的重大缺陷,以至於乙方預期利益無法最終實現。

乙方受讓的資產及其從權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多項:

(1)資產債務人已經破產或下落不明;

(2)資產已過訴訟時效,同時缺少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任何證明;

(3)資產的擔保協議本身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或被撤銷,擔保人沒有過錯或僅承擔一部分過錯責任;

(4)資產的保證協議約定主債權不可轉讓或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資產的保證在保證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的保證期間內因沒有向債務人或保證人主張權利,而造成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或免責;

(6)資產的保證已過訴訟時效,同時缺少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任何證明;

(7)資產的保證人已經破產或下落不明的;

(8)資產的擔保物權在資產訴訟時效完成的兩年內未予行使的;

(9)資產的擔保物權因擔保物滅失而消滅,且沒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權可行使的;

(10)資產的抵押協議應辦理抵押登記而未辦理,抵押協議實際未生效;或因動產抵押協議未辦理登記而抵押物已爲第三人善意取得;

(11)資產嗣後因違章或其他原因被有關部門拆除;

(12)資產嗣後被有關部門拆遷;

(13)資產不能辦理有效權屬證明或證書、憑證或過戶手續;

(14)資產的權利證明文件嗣後被有權機關或部門撤銷或變更;

(15)資產存在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有可能對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

(16)乙方將承擔本協議簽署前已存在的甲乙丁三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資產的有關(包括但不限於)司法文書、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確定的義務和責任;

(17)資產存在權利不完整、第三人擁有部分權利(及/或)第三人對資產已經、正在或將要實施侵權行爲之可能(包括但不限於被第三人佔用、侵權等情形);

(18)資產存有欠付政府、司法機關或其他第三人某種費用之可能;

(19)資產嗣後有被政府徵用之可能;

(20)資產有因各種原因引起的已毀損、滅失之可能;

(21)資產及其從權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4 乙方已被告知並完全理解,其受讓的資產,可能因存在計算誤差,或甲方在債務人處存有部分未予抵銷的資產,從而導致乙方實際接收的資產的金額與本協議3.6條表述的轉讓金額以及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各資產金額不完全一致。

2.5 乙方已被告知並完全理解上述風險,自願承擔由上述風險造成的一切損失或預期利益的不獲得,並與甲方、丁方簽署本協議。

2.6 乙方已被告知並同意對其受讓的資產中涉及貸款剝離銀行投資或自辦實體的項目放棄對貸款剝離銀行(及/或)其投資或自辦實體的追溯權。

2.7 乙方已被告知並同意對其受讓的資產中涉及中國各級政府擔保的項目不得向外國投資者轉讓,並應要求其後續受讓人不向外國投資者轉讓該類項目。

2.8 乙方已被告知並同意對其受讓的資產中包含的以下三類債權(及/或)該等債權形成或轉化的資產(及/或)權利放棄追索權,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包括但不限於以顯失公平或有重大誤解、資產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資產權利等爲由,主張競價或轉讓無效,要求撤銷、變更或解除競價或轉讓、要求減少支付成交款等):

(1)債務人或擔保人爲國家機關的不良債權中對國家機關的債權(及/或)其他權利;

(2)經國務院批准列入全國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計劃的國有企業債權;

(3)國防、軍工等涉及國家案例和敏感信息的債權以及其他限制轉讓的債權。

2.9 對於最初由貸款剝離銀行簽署,後隨資產由甲方承繼的,或由甲方簽署的,爲保全或處置特定資產而達成的訴訟代理協議和清收代理協議以及類似的協議(“第三方協議”),乙方同意,一經本協議生效,其將繼承甲方自轉讓基準日起在該等“第三方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並受該等“第三方協議”條款的約束。

2.10 乙方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本協議及其附件揭示的風險,並願意承擔由所揭示風險造成的一切損失或預期利益的不獲得。

第三條 轉讓標的

3.1 方向乙方轉讓的標的系本協議1.5條所表述的作爲總稱的資產,經過一定時期的回收和處置,其表現形式可能已不再是貸款等債權形態,部分資產表現形式可能爲其它債權形態,也可能爲物權形態,還可能爲物上請求權或其它權利、權益形態。

3.2 爲便於說明,對於轉讓標的,本協議及其附件、丁方在報紙或網站上所登《競價公告》均仍可能以不良貸款債權(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罰息等)形式表述,不論其表述形式、用語及方式如何,作爲本次轉讓標的的資產或權利種類(或性質)均依其客觀狀態所唯一確定。

3.3 作爲轉讓標的的資產由甲方整體轉讓給乙方。

3.4 資產之數量及情狀均以現狀爲準,乙方已通過詢問甲方的有關人員、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到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了買方盡職調查,並已獲取資產現狀的詳細情況和具體信息,乙方對資產現狀無異議。

3.5 在向乙方交付(除非本協議另有特別約定,甲方完成本協議第六條所約定的資產證明文件的交付義務即視爲完成了對乙方的資產交付義務)資產前,非因甲方出於故意侵害乙方合同及其相關利益目的而致資產現狀之任何變化,乙方均認可資產現狀未改變。

3.6 甲方向乙方轉讓對等戶債務人共計筆資產,賬面金額爲人民幣元(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同時向乙方轉讓戶實物資產或權利。具體詳見本協議附件一。資產的實際數量以本協議附件二清單中所指有關資產證明文件能夠有效證明的屬於甲方的資產及/或權利爲準。

乙方充分理解和認可以下對轉讓標的的特別說明並同意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包括但不限於以顯失公平或有重大誤解、資產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資產權利等爲由,主張競價或轉讓無效,要求撤銷、變更或解除競價或轉讓、要求減少支付成交款等):

Ⅰ .轉讓基準日起(含轉讓基準日當日)至資產實際交付之前,如果:

(1)甲方回收了實物、物上請求權、現金、股權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

(2)不論甲方是否知悉,以下四類主體爲甲方利益回收相關資產(可能包括但不限於a.回收實物、物上請求權、現金、股權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b.達成有關以物、以股權等資產(及/或)權利償債的協議;c.作出有關抵債裁定;d.依職權對債務人或相關義務人作出財產處分決定):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權代表;

②貸款剝離銀行(包括貸款剝離銀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權代表);

③相關司法機關(包括但不限於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或仲裁機關;

④代甲方回收資產的其他主體。

則,上述兩種情形均視爲甲方的回收,所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均應歸甲方所有,且並不因此影響轉讓價格。

Ⅱ .轉讓基準日之前(不含轉讓基準日當日),如果以下四類主體爲甲方利益回收相關資產(可能包括但不限於a.回收實物、物上請求權、現金、股權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b.達成有關以物、以股權等資產(及/或)權利償債的協議;c.作出有關抵債裁定;d.依職權對債務人或相關義務人作出財產處分決定)且甲方尚不知悉該等事實的,視爲甲方的回收,所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均應歸甲方所有,且並不因此影響轉讓價格: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權代表;

②貸款剝離銀行(包括貸款剝離銀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權代表);

③相關司法機關(包括但不限於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或仲裁機關;

④代甲方回收資產的其他主體。

3.7 前款資產賬面金額包括資產原協議本金、截至轉讓基準日按原協議產生的利息、罰息以及爲實現資產發生的應由債務人承擔的費用等。

3.8 前款資產賬面金額是以本協議附件二所列資產證明文件並僅僅是以其爲依據計算的。

3.9 乙方允許實際接收的資產金額與本協議3.6條確定的轉讓金額以及本協議附件一所列各資產金額存在如2.4條披露的可以理解的不一致。

第四條 轉讓價格

4.1 甲方將3.6條轉讓標的整體作價人民幣元(小寫:_________元)轉讓給乙方。

4.2 基於甲乙丁三方對轉讓標的的風險特徵已有充分的理解,三方約定,不得以轉讓價格“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爲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變更或撤銷本協議。

第五條 價款支付

5.1 在資產競價成交之日起日內,乙方應將4.1條所載價款一次性全數匯到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戶: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第六條 資產證明文件的交付、閱讀和理解

6.1 甲方應於乙方履行完畢本協議第5.1條價款一次性全數支付義務之日起三十(30)日內,將資產證明文件交付乙方。

6.2 乙方應在甲方交付資產證明文件時作書面簽收,並將簽收憑證(即本協議附件二)交於甲方。

6.3 甲方交付的資產證明文件(以甲方檔案中現有文件資料爲準、爲限)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1)《借款協議》;

(2)《擔保協議》;

(3)《放款憑證》;

(4)《債權轉讓協議》;

(5)《催收通知書》,等等。

具體交接的資產證明文件清單詳見本協議附件二。

6.4 本協議附件一《資產轉讓清單》中“債務人名稱或實物資產名稱或權利名稱”一欄中債務人名稱的填寫系甲方按其與貸款剝離銀行所籤《債權轉讓協議》所附“轉讓債權清單”所列示的債務人名稱填寫,其與資產之對應關係及解釋概以甲方內部系統及其理解爲準,乙方對此予以認同並於簽署本協議及其附件時已再次對資產與“債務人名稱“的對應關係予以覈對並認可,乙方同意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6.5 本協議附件一《資產轉讓清單》中“原貸款合同編號”一欄的填寫系甲方按其與貸款剝離銀行所籤《債權轉讓協議》所附“轉讓債權清單”所列示的貸款合同號填寫,原貸款合同自身可能並無固有合同編號亦或“原貸款合同編號”與原貸款合同自身固有之合同編號可能並不一致,其編制原理、與資產之對應關係及解釋概以貸款剝離銀行與甲方在雙方《債權轉讓協議》簽署時的理解爲準,乙方對此予以認同並於簽署本協議及其附件時已再次對資產與“原貸款合同編號”的對應關係予以覈對並認可,乙方同意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6.6 甲方對其交付的資產證明文件的性質判斷(包括但不限於對於該文件是否能起到資產證明作用的判斷、該文件在法律上是否屬於其在本協議附件二中所歸類別的判斷等)及在本協議附件二中如何在各欄目歸類放置等諸事項業經乙方認可,乙方同意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6.7 乙方聲明,其對甲方交付的上述資產證明文件已經過充分閱讀,並對以下事實已有充分認識:從甲方受讓的資產是以上述資產證明文件並且僅僅是以上述資產證明文件爲依據的。

6.8 除非本協議另有特別約定,甲方完成本協議第六條所約定的資產證明文件的交付義務即視爲完成了對乙方的資產交付義務。

第七條 資產轉讓通知

7.1 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規定,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應於本協議簽署後協助乙方將有關債權資產轉讓事實通知債務人,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甲方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佈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即視爲甲方已履行了本協議第7.1所述的資產轉讓通知義務,乙、丁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認甲方已履行該義務,並不得提出減少成交款、解除協議或賠償損失等類似要求。

第八條 資產與風險轉移時間

8.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作爲轉讓標的的資產上甲方實際享有的全部權利由乙方享有。

8.2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作爲轉讓標的的資產上的風險也同時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 與資產有關的從權利的轉移

9.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與轉讓標的有關的從權利也同時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法律法規規定需要且甲方認爲根據資產性質和現狀能夠辦理有關手續的,應辦理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資產擔保權的轉移

10.1 資產保證合同權利的轉移

(1)對資產的保證擔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規定,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應於本協議簽署後協助乙方通知保證人擔保權轉讓。

(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甲方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佈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即視爲甲方已履行了本協議第10.1第(1)項所述的資產保證合同權利轉讓通知義務,乙、丁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認甲方已履行該義務,並不得提出減少成交款、解除協議或賠償損失等類似要求。

(3)如資產的保證合同約定主債權不可轉讓或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甲方可與保證人協商,如保證人同意,可另行簽訂資產的保證合同。

10.2 資產抵押合同權利的轉移

(1)對資產的抵押擔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規定,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應於本協議簽署後協助乙方通知抵押人擔保權轉讓。

(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甲方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佈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即視爲甲方已履行了本協議第10.2第(1)項所述的資產抵押合同權利轉讓通知義務,乙、丁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認甲方已履行該義務,並不得提出減少成交款、解除協議或賠償損失等類似要求。

(3)如果抵押合同權利的轉移需要辦理有關手續的,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給予必要協助,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10.3 資產質押合同權利的轉移

(1)對資產的質押擔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規定,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應於本協議簽署後協助乙方通知質押人擔保權轉讓。

(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甲方在全要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佈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即視爲甲方已履行了本協議第10.3第(1)項所述的資產質押合同權利轉讓通知義務,乙、丁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未明確認可、司法機關或仲裁機關不予認可等)否認甲方已履行該義務,並不得提出減少成交款、解除協議或賠償損失等類似要求。

(3)如果質押合同權利的轉移需要辦理有關手續的,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給予必要協助,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依法清收保證

11.1 對於受讓的資產,乙方保證在受讓後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清收。

第十二條 陳述與保證

12.1 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甲方是一家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收購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已就本協議項下的資產出讓事宜取得相應權力機構的批准,授權其代表在本協議上簽字,並使甲方受本協議約束。

12.2 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中國自然人),已就本協議項下的資產受讓事宜取得乙方相應權力機構的批准,授權其代表在本協議上簽字,並使乙方受本協議約束。

(2)乙方保證此次受讓甲方資產不會直接或間接違反財政部下列規定:下列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不良資產: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幹警、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企業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

(3)乙方保證,其爲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實的,不存在故意隱瞞和欺騙的情況。

12.3 丁方的陳述與保證

(1)丁方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法人,接受甲方的委託對本協議項下資產的轉讓組織競價交易,見證本協議的簽署,辦理成交價款的交割,已就本協議項下資產的轉讓組織競價交易事宜取得丁方相應權力機構的批准,授權其代表在本協議上簽字,並使丁方受本協議約束。

(2)丁方保證,其爲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實的,不存在故意隱瞞和欺騙的情況。

第十三條 稅費負擔

13.1 涉及本次資產轉讓及後續付款、交割、過戶(如有)(包括間接過戶時的所有環節)及其他履行事宜發生的所有費和稅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保密

14.1 基於本次資產轉讓所獲得的對方的任何祕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據法律法規應當進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客戶、法人實體、個人或公衆。

14.2 三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義務同樣適用於三方爲履行本協議而各自委託的專業機構和人員。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5.1 三方同意,雖然不可抗力爲法定的免責事由,但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違約,或者三方都違約,違約方均應放棄以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爲由要求其他各方(或/和)法院(含仲裁機構)免除自身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並給乙方、丁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丁方的實際損失,但是賠償額最高不超過甲方因本協議實際獲得的轉讓價款的百分之零點五(0.5%)。

16.2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即按應付而實際未付的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應繼續予以補償,直至補足爲止。

(2)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不按本協議約定付款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於本協議第十二條12.2款第(2)項所作的有關陳述和承諾如果存在不真實、故意隱瞞或者欺騙等情況,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並應賠償甲方不低於本次轉讓價款的損失。

(4)鑑於甲方和丁方已經向乙方充分披露和說明了資產的指向及風險、瑕疵和缺陷,乙方理應充分注意併合理報價,乙方如嗣後以一定理由(包括但不限於顯失公平或有重大誤解、資產地址有誤、資產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資產權利等)爲由,主張競價無效、撤銷、變更或解除競價、要求減少支付成交款並獲司法機關認可,乙方應立即無條件、不可撤銷地補償甲方不少於成交價款及相應利息的損失。

(5)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6)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及/或)乙方在向有關司法機關、仲裁機關或相關債務人、擔保人及其他責任人發出的資產及/或權利轉讓通知(或類似稱謂)中,或者在媒體上發佈的該類轉讓公告中,無論其內容如何表述,對於甲乙雙方而言,該類通知或公告的表述及因其所致的有關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資產(及/或)權利歸屬、還款義務向誰履行、責任向誰承擔等)與本協議衝突或矛盾的,以本協議爲準。如果乙方取得了按本協議不應歸其取得的任何權利、權益、財產、資產等,應該立即將其移交甲方。如果因爲乙方的作爲或不作爲,導致按本協議應歸甲方取得的任何權利、權益、財產、資產等減少或消失的,乙方應立即無條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16.3 丁方的違約責任:

丁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17.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終止、解釋、執行以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 三方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糾紛應首先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兩方該爭議的存在(要求開始協商)後六十(60)天內,三方仍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照該會仲裁規則裁決。

第十九條 完整協議

19.1 完整協議

(1)本協議爲三方就本協議主題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和唯一的協議,取代之前三方就本協議主題事項所有口頭或書面的協議、諒解和來往通信中的相關內容。

(2)根據本協議規定形成、作出、簽署、附加的一切協議、文件、授權、報告、清單、認可、承諾和放棄都構成對本協議的附加,並與本協議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變更、修改或補充

20.1 本協議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三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21.1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各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送達至下述地址或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11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爲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衆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轉讓資產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爲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產品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的安排

第五條?_____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_____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的《_____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爲準。

第六條?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爲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爲準。

第七條?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爲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爲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第八條?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爲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文件;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爲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_____中國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爲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_____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爲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範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_____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_____、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爲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第三人。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置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置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5.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第十條?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_____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後,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爲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後視爲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爲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須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_____不應視爲對該等權利、權力或_____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_____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_____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有關物業資料(略)

三、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對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就轉讓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確認批文及對資產轉讓行爲出具的批文(略)

四、《_____使用許可合同》(略)

五、《勞務安排協議》(略)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12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爲盤活資產、調整產業結構,決定對公司的部分資產進行轉讓。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受讓甲方上述資產。

爲進一步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就資產轉讓的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轉讓資產的範圍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資產爲甲方下屬公司圍的全部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設備等,具體範圍以資產明細清單爲準。

第二條 轉讓對價

雙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轉讓資產的總價款以雙方協商價爲準確定,即人民幣 萬元(不含稅價)。

第三條 轉讓交易日

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其交易日確定爲______年 月 日。

第四條 付款方式和期限

1、雙方同意,乙方以承接甲方與轉讓資產等額的債務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轉讓對價。

2、雙方共同負責與甲方債權人協調,在本合同生效後並於20xx年 月 日前,將甲方所欠與轉讓資產的等額債務轉移至乙方名下。

3、乙方承諾如在本條第2款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就債務轉移事宜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則乙方應當在20xx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對價。

第五條 轉讓資產的交付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將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資產交付乙方,雙方應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六條 承諾與保證

1、協議內雙方的聲明以及敘文的內容均是真實、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性的;

2、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質押、留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3、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事宜將根據甲方《公司章程》規定,報甲方懂事會審議批准;乙方受讓也須相關人授權同意。

4、自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資產交付之日起,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的所有權即屬於乙方,轉讓資產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5、在需要時,雙方將簽署並作出一切文件及行爲,以使本協議規定的資產轉讓行爲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協議簽定後,甲方承諾負責爲乙方辦理新成立公司相關的工商登記註冊、稅務登記、用電、用水過戶,及環保等新公司權屬無爭議及生產經營所需相關證照。

第七條 產權過戶登記

轉讓資產的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並出具相關手續。

第八條 稅費

因本次資產轉讓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資產,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資產價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價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價款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董事會批准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如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雙方均應依照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資產轉讓後,原公司的職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資產轉讓後,甲方應當將租賃的土地徵得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給乙方使用,租賃辦法商出租方另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13

範本模板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爲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39;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

1、爭議的解決  1

1.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

1.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

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

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4、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14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爲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衆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 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爲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 產品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署的並已履行交貨義務,但依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並未有規定),甲方仍處於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後安裝或其它售後服務義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後,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後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後服務。

2.爲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爲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曆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爲終局數據。如經審計,依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商標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爲準。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爲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爲準。

第七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整。經過上述調整後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爲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爲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爲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爲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適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於轉讓價格總額扣除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第八條 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爲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文件;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爲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後(包括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義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後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括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爲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爲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範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製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並將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並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係的權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爲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採取任何行爲,亦不忽略任何行爲,使上述保單成爲無效或可能成爲無效並保證在交割日後,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爲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置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置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於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祕密。

15.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爲有關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善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並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許可權或其他負擔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則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使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後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後,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十條 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商標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後,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 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 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爲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後視爲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爲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須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爲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15

轉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 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遵從本協議約定,向乙方轉讓位於市街號的房地產一處,佔地面積爲 平方米,其中建築面積約爲平方米,土地性質爲國有出讓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號:國用20第號,房屋所有權證號:號。轉讓的房地產爲土地使用權證中記載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證所記載的全部房產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一廠區平面佈置圖)  

2、有關轉讓標的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專利、企業名稱等)全部附隨轉讓於乙方;轉讓交割完成後,甲方不得再使用相應的任何權利。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費用承擔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上述標的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佰萬元整(000,000元),該款項包括了轉讓標的項下的土地使有權轉讓款、房屋產權轉讓款、設備轉讓款、知識產權轉讓款等全部款項。  

2、配套設施中的水、電、煤氣、通訊等,在辦理產權轉讓的同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或重新申請),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 稅費的承擔:因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而產生的各項稅賦、費用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轉讓時間  

1、甲乙雙方一致商定,甲方應截止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本協議約定的轉讓標的全部交付於乙方。  

2、甲方在完成上述交付工作後第____日起,便積極配合乙方在相關登記管理部門完成變更登記。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本次轉讓的全部價款。  

第五條 標的物交付及產權登記過戶  

1、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條件成就後,甲方應將上述轉讓標的交付給乙方,此時,該標的得所有權、經營權等一切權利轉移至乙方。  

2、在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將轉讓的相應設備交付給乙方,設備的所有權同時轉移至乙方。  

3、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轉讓標的的權屬憑證及辦理過戶登記的相關資料,並按乙方要求出具相關的法律手續及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房產、土地及設備的過戶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完成前,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現有的全部員工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或另行安排,乙方並不概括接納。  在交割完成後,對於有意成爲乙方職員的轉讓標的的現有員工,且乙方願意接納的,由乙方予以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  

第六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金額付款,按本協議

第五條第4款執行。  

2、甲方逾期交付轉讓標的物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交付相關手續的,致使轉讓標的物不能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包括本日)登記在乙方名下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責任  

1、甲方承諾其已向乙方逐一、充分、明確的說明了本次轉讓標的所附的全部債權債務關係,並承諾轉讓交割完成前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2、甲方承諾在本次轉讓交割完成前,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  

3、甲方保證不能就前轉讓標的向其他任何

第三方進行協商、談判、簽訂有關的合同或協議等其他文件。  

4、在辦理轉讓標的的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過程中,若因甲方的債務或其他原因(被查封、凍結等)造成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或發生其他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若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賠償。此種情形出現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5、甲方保證,在本次轉讓完成前,與轉讓標的所關聯的任何其與

第三人之間的一切人身財產爭議,由甲方自行處理。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6、若出現本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轉讓價款,並按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相應利息。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已經繳納的相關稅費(若收繳部門不予退還)或支付其他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7、甲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程序及授權合法有效,保證本協議的簽訂經過了甲方董事會、股東會的一致同意。本協議所涉資產轉讓若需經相應部門批准或需履行其他相應法律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效,並且導致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及需特別注意事項  甲乙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瞭解到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並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非本協議當事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如一方違反本約定,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及附件共五頁,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讓方: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廣州大酒樓整體資產轉讓協議 篇16

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於 年 月 日在 地訂立。

鑑於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資設立,註冊資金爲人民幣 萬元。甲方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並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 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准,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鑑於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於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範圍、評估結果爲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爲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鑑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餘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於 年 月 日向 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徵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爲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 %作爲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爲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後,若發現屬於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生效。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鑑證後,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 (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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