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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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1

第一章?總則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通用21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見附件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爲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爲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總額爲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爲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爲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爲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帳號爲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_____,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爲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爲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地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出讓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爲: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法人住所地______;

編碼_______;?編碼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

電?傳________;?電?傳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採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爲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_____

(自治區、直轄市)___市?_____

(縣)土地管理局(章)?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人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簽字)(簽字)?________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

一、成立開發企業

1.1?土地使用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成立從事土地開發經營的開發企業,開發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取得開發區域的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依法?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區域內沒有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開發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係是商務關係。

開發企業的經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其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界樁定點

2.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後____日內,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會同開發企業依出讓宗地圖各界址點實地核定所示座標的界樁;面積無誤後,雙方在出讓宗地圖上簽字?認定。界樁由開發企業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到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2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因乙方建房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經村委同意,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轉讓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平方米。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農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乙雙方通過自願協商,經村委同意,通過貨幣買賣形式有償轉讓,乙方爲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爲_____萬元/畝,青苗補償費_____,轉讓總價爲人民幣_____萬元。

三、付款方式:

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土地轉讓款_____元,本土地轉讓屬一次性買賣處理。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就所轉讓的.該宗土地土地使用權及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其他權利、權益及收益等均歸乙方所享有;日後如有徵用等的,土地徵用賠償款、青苗補償等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全部權益均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五、該土地轉讓後雙方均確認無爭議事情發生,並保證不發生任何事端。

六、其他約定:

因乙方受讓該宗土地系用於房屋建設,如乙方受讓該宗土地後並向相關部門就宅基地審批提出申請後,有關部門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面積不予批准的,雙方均同意本合同不生效,乙方向甲方退回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甲方則向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土地轉讓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留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3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項下土地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1 土地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 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

1.4 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

1.5土地現狀:__________

1.6 土地四至:__________

1.7 土地使用證號/不動產權證號:__________

第二條 其他權利狀況

2.1 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2 甲方確認爲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三條 轉讓期限

3.1 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爲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3.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3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四條 轉讓價格

4.1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元);

4.2 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爲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五條 支付方式

5.1 支付

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 _____%給甲方。

在甲方將本協議項下土地的產權證書原件交付給乙方後 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_____%給甲方;

在甲方向乙方交付土地之日起 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5.2 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賬戶:__________

指定收款賬號: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

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但應當在本合同約定的乙方付款時間節點前3日通知,否則乙方向甲方原收款賬戶支付轉讓款的行爲對甲方生效。

第六條 稅費的負擔

未來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按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7.1 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包括未來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的協助與配合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除應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7.2 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7.3 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在不影響上述權利的情況下,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8.1 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8.2 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如由於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導致本合同無效的,甲方同意,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或《場地租賃合同》自動替代本合同。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甲方承諾在未來乙方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時提供一切便利與協助。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確認並保證之後若土地被國家徵用或徵收,賠償款爲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乙方:

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第十條 通知

10.1 爲了雙方更好、更安全的履行本合同,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應是書面的,按本合同內所示下列地址發送。通知或信件應由________局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由________局傳送,則於送達時視爲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接件人確實收到該通知爲準。更改地址要在七天之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原送達地址仍有效。本合同約定的地址和聯繫方式等信息亦爲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雙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10.2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之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3.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13.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合同項下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4.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4.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14.4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7.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7.2 有效期爲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___份,雙方各執 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4

甲方(轉讓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讓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擁有位於陝西省西安市周至縣環路與太白路什字東南角佔地面積爲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使用權面積:

3、已批准的容積率爲: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爲:

5、土地規劃用途:

6、土地使用期限:

7、土地現狀: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

10、地號:

第二條 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西安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向開發資質;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務債權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爲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 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審批證書(複印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爲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爲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計人民幣 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爲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 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 %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爲商住功能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5)在乙方獲批開工後 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爲: 賬號爲: ;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賬號: 。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 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個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 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 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 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覈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 甲方爲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 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 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 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 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時間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利益。

5、 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 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 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乙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房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終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時間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 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者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安裝通常理解對

本合同作出合同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做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爲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爲當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號爲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_____,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爲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爲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地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出讓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採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爲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6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樣式一)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第二條?乙方於年月?日,在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拍賣方式,以人民幣元(小寫:¥萬元)整的價格,競得甲方委託交易中心拍賣轉讓的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三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四條?委託交易標的物內容: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地合字號(含補充合同書);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質:商品房;

(四)土地位置:崗區中心城;

(五)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六)土地面積:(㎡);

(七)可建設總建築面積爲(㎡);其中:商業建築面積平方米;居住平方米;?班國小?所用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班幼兒園所,用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

(八)建築容積率:≤;

(九)建築覆蓋率:≤%;

(十)房地產證號:

(十一)產權狀態:已抵押;

(十二)租賃狀況:有租賃合約;

(十三)債務情況:已抵押給;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權人同意公開拍賣轉讓,但必須還清?萬貸款後方可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與園藝綠化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年期《租賃合同》;

3、甲方與實業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年期《號地塊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甲方與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年期《租賃協議》。

(十五)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狀況及處理辦法:地上有部分臨時建築物,園林和花卉,地塊按現狀轉讓;

(十六)其他情況見“地合字號”《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他有關資料;

前款內容爲簽訂本合同前交易標的物有關內容的現狀描述,甲方對前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六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爲人民幣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萬元)整;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萬元自動成爲成交價款的一部分,餘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託管,該託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後,付給甲方。

第七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

第八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自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拍賣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拍賣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權委託拍賣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託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並審查覈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十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餘款後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十一條?在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拍賣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地合字號”《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含補充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餘款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下列行爲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並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覈,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五條?甲方下列行爲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爲,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七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_____。

第十八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餘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鑑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義

第四條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爲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爲當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號爲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 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 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爲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爲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 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地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出讓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爲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並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佔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佔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 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採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爲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8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方:____市委宣傳部(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 掛牌 方式以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萬元)競得甲方委託掛牌轉讓的 B202-31 地塊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築物、附着物) 80 %的權益(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確認,交易標的物是指按照份額轉讓的 B202-31 地塊(包括地上建築物、附着物) 80%的權益。乙方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出全資建設整個項目工程,保證甲方享有建成房地產20%的權益

第二條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概況: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深地合字(9

4)104

2、土地用途:辦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質:商品房(可進入市場部分)

4、土地位置:____區新洲與蓮花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掛牌轉讓成交之日起________年

6、土地面積:5298.32

7、可建設總建築面積爲 575862,其中辦公面積339362 、

單身公寓113122 、地下室12338 2 (地下室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8、建築容積率:8.6

9、建築覆蓋率:40%

10、房地產證號:

1

1、____市規劃國土局規劃設計要點94-204

1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深規土建許字【1996】2103號

1

3、產權狀態:已交清協議地價並辦理房地產證(綠本),無抵押、查封,產權清楚

1

4、租賃狀況:無

1

5、債務情況:無

1

6、瑕疵披露:根據深規土函第031877號該項目已列入問題摟盤範圍,經報批可享受有關問題摟盤政策

1

7、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狀況及處理辦法:________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現狀爲準。因該項目停工時間長,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不合格,有關的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合格,有關的修補、加固費用由乙方負擔。

1

8、經____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審覈,本地塊 80 %土地權益進入市場需補交地價款人民幣 柒 仟 貳 佰 捌 拾 柒 萬 貳 仟 捌佰 柒 拾 陸 元(小寫72,872,876.00元),由乙方從競得價款中先行扣繳支付國土管理部門。

甲方對本條前述概況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負責。

第三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爲人民幣 元整(小寫 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1000 萬元自動成爲成交價款的一部分,餘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 種付款方式:

(1)在《轉讓合同》簽訂後 5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後5天內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證金);

第二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後____月內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體工程完工後一個月內付14,407,000.00元;

尾款: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後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3)競得人首期款項必須打進乙方指定的賬戶委託監管,其餘款項直接向甲方支付,對此甲方並無異議。前述委託監管(簡稱託管),是乙方爲保證甲方與競得人的資金安全而提供的服務。具體運作程序如下:競得人將全部或部分成交價款(即託管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帳號,並在轉讓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扣除甲方應交納的土地交易服務費、應交的地價款和轉讓稅費後,剩餘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經本次轉讓,乙方享有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的 80 %權益,甲方保留 20 %的權益。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起,交易標的物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託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託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並審查覈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餘款後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並取得轉讓批覆後,雙方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九條 在行政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行政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原件由雙方另行協商保管。

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承接《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深地合字(9

4)104號)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乙方分別按照 20 %、80 %的比例享有和承擔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餘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下列行爲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在

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讓批覆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未按本合同

第五條要求及時交納轉讓方稅費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

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四)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過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覈,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或在登記過程中交易標的物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

第六條要求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將交易標的物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的;

(六)未按本合同

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甲、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亦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餘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市委宣傳部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鑑證方: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 (簽章)

法定代表人:羅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市____區振華路東設計大廈二樓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9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雙方共同商定,甲方願將位於____________,有償出讓給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於今後共同遵守,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土地四至及面積:東西寬______米,南北長______米,地基面積爲______平方。

二、該土地轉讓費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人名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人民幣。基礎完工時付元(大寫:)人民幣。其餘款項在一層預字上完時交清元。不再收取任何費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爲土地所有人並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轉讓該土地,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簽訂後,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對土地進行調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問題,都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有權使用該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義務在本村內協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要共同遵守以上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爲,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爲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爲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爲人民幣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爲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爲抵押。

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11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託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 委託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8.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建築覆蓋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12.產權狀態: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並已被覈准。

13.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自動成爲成交價款的一部分,餘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託管,該託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後,付給甲方。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託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託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並審查覈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餘款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 在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餘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下列行爲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並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覈,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 甲方下列行爲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爲,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其餘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12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爲: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爲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爲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爲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_____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爲商住功能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爲:_________帳號爲: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覈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爲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13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定程序參與競買,並經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成爲競得人。爲明確有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和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3、地號: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現狀: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戶)需回遷安置,回遷安置總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遷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遷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應支付臨遷費、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費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公開交易情況和結果

1、公開交易方式:公開掛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公開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確認書編號:_________

4、轉讓份額:_________

5、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完全認可公開交易情況和交易結果,甲方同意按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和轉讓份額將土地使用權(含地上建築物、附着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條依照有關規定,全額轉讓的,由受讓方單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履行出讓合同;份額轉讓的,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共同履行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向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資料,辦理交易手續,向相關部門交納交易稅費後,由乙方直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證明書》,並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登記。

第八條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並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爲,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或法院判決(裁定)方式予以解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土地轉讓時回遷安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爲受讓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後_____天內一次付清。

3、移交地塊及項目的相關資料:

(1)《國有土地使用證》

(2)《建設用地批准書》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設計要點批文》

(5)《回遷補償安置協議》

4、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後______日內不能備齊有關資料給乙方辦理交易過戶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和交易成功後,辦妥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機關查封等)需要終止交易或不能依法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在_____天內全部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成交價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並在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給甲方,否則,視爲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14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二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甲方將自己原租有位於______街(路)______號(或店鋪名)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後,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年,並由乙方與門面產權所有者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門面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門面產權所有者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三、轉讓後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原產權所有者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四、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15

甲方(轉讓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讓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擁有位於陝西省西安市周至縣環路與太白路什字東南角佔地面積爲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使用權面積:

3、已批准的容積率爲: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爲:

5、土地規劃用途:

6、土地使用期限:

7、土地現狀: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

10、地號:

第二條 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西安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向開發資質;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務債權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爲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 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審批證書(複印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爲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爲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計人民幣 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爲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 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 %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爲商住功能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5)在乙方獲批開工後 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爲: 賬號爲: ;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賬號: 。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 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個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 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 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覈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爲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 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 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時間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利益。

5、 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 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乙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房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終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時間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者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安裝通常理解對

本合同作出合同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做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依據之規定,現就與乙方受讓甲方擁有的部分房地產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受讓的房地產佔地面積共計__________畝,四至見附圖。

二、因依據甲方現有房地產狀況無法進行設廠土地使用權轉讓,故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範圍內出資建房。

三、甲、乙雙方承諾:一但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雙方立即簽訂房地產轉讓協議,在該協議中雙方明確約定轉讓的土地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本協議:

1、若甲方違約,除向乙方返還乙方已實際發生的工程款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違約,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須於本協議簽完後__________日內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房地產轉讓款,餘款__________萬元在以後的房地產轉讓協議中再行約定。

六、爲擔保上述款項及有可能因違約而發生的工程款違約金及簽定房地產轉讓協議,甲方願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畝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雙方在簽定抵押協議後至____________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該抵押協議是不可撤消的協議,主協議無效,抵押協議仍有效。

七、除非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本協議不得擅自變更、解除。

八、在履行協議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各方均有權提交房地產所在地的法院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九、本協議________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並在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17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樣式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見附件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爲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爲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總額爲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爲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爲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爲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帳號爲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_____,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爲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爲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地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出讓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爲: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法人住所地______;

編碼_______;?編碼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

電?傳________;?電?傳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採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爲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_____

(自治區、直轄市)___市?_____

(縣)土地管理局(章)?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人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簽字)(簽字)?________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

一、成立開發企業

1.1?土地使用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成立從事土地開發經營的開發企業,開發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取得開發區域的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依法?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區域內沒有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開發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係是商務關係。

開發企業的經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其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界樁定點

2.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後____日內,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會同開發企業依出讓宗地圖各界址點實地核定所示座標的界樁;面積無誤後,雙方在出讓宗地圖上簽字?認定。界樁由開發企業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到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1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爲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爲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爲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爲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19

甲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 寬 米,西邊深31米,東邊深爲34米, 圍牆22米,總面積約 平方米(小寫: ㎡)的一宗土地轉讓給乙方永久爲業,雙方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該宗土地的轉讓總金額:共計人民幣壹佰陸拾萬元整(¥160000.00元)。

二、該宗土地的四至界線:東至 ,西除10米爲界,南至 牆,北至大路邊(以五層的規劃證爲準)。

三、甲方保證該宗土地享有完整使用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轉讓之前的糾紛、債務、租賃及抵押由甲方負責處理完畢,與乙方無關。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付甲方現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300000.00元),甲方將該宗土地的原始資料、合同、規劃許可證、身份證複印件交給乙方,在兩個月之內乙方下好基腳地樑,餘款壹佰貳拾萬元在兩個月之內付清給甲方,剩餘壹拾萬元,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辦好所有的相關手續後立即付清壹拾萬元給甲方。

2、甲方保證北面大路永久暢通,把五層的規劃證件佔地總面積約660平方米分項出來給乙方,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用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空口無憑,立字爲據,永不反悔。若有違約,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20

轉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自有房屋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房地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房地產基本情況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該房產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類型、結構、面積見附件一。

2、甲方以出讓方式獲得的相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相關房地產平面圖及房產區域四至見附件二,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狀況及房室裝飾情況見附件三、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四。

4、甲方保證以上已如實陳述所轉讓的房地產權屬狀況、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同時保證該房地產沒有法律、法規規定限制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糾紛,也無任何第三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和處理。

二、房地產轉讓價格及稅費: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雙方同意,乙方共分三期向甲方支付房地產轉讓款。

2、房地產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因轉讓交易所發生的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及交易流程:

1、本合同簽訂三日內,乙方按轉讓總價的10%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該定金在房地產順利交易後折抵第一期轉讓款。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後,須儘快辦妥政府相關部門的房地產評估和土地增值

完稅證明,並對所轉讓的房產__________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進行搬遷。

3、甲方須最遲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共同前往_房地產及土地交易登記機關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戶變更手續,乙方在領取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房地產證過戶變更受理單後當日,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同時甲方、乙方在雙方認可的銀行開設共管賬戶,

乙方在共管賬戶__________存入第三期購房款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_____。

4、乙方在領取所受讓房地產的房產證和土地證,並對甲方轉讓的房地產及其裝飾、設備情況完成查驗無誤後,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後,三日內,在共管銀行賬戶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購房款。

5、以上乙方付款以轉帳方式支付,甲方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6甲方在收取乙方各期付款時,需向乙方開具相應收款票據;若甲方賬戶信息有變化,甲方應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房產轉讓和土地使用權的辦理:

1、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__________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爲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國有土地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甲方須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

3、除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及相關政府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爲準。

4、甲方房地產在交付乙方日期前未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燃氣、通信、有線電視費等、及各類租金和罰金),由甲方負責清繳;房產交付乙方後的該類費用,由乙方負責繳納;

5、甲方須保證對轉讓的房地產及配套的設備設施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不存在任何債務糾紛、對外租賃、抵押、質押或被司法機關凍結、查封等權利瑕疵;同時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或在該房產上設置任何權利擔保。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若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付款超過60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若已辦完過戶變更手續,則甲方有權追索乙方支付原合同價款及違約金。

2、若因甲方原因無法辦理土地證或房產證的過戶變更手續或未按期移交房地產,屬甲方違約,甲方須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購房轉讓款,並應按乙方已支付款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乙方雙倍返還合同定金。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產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須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在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政府部門的政策變化(包括:規劃、徵收、凍結等)原

因造成不能過戶變更的,不視爲甲方違約,但甲方須向乙方全部返還已收取的購房款和合同定金。

六、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爲準。

七、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具有司法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和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二)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爲: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 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爲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爲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爲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爲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爲商住功能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爲:_________帳號爲: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 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覈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爲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共2頁,當前第1頁12

5、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2頁,當前第2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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