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位轉讓(轉租)合同書(精選3篇)
鋪位轉讓(轉租)合同書 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的店鋪(原爲:____________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爲 ,產權人爲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月租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爲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__%作爲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費,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鋪位轉讓(轉租)合同書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店面出租合同書樣本:
一、被租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間。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爲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後,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10日內,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三、租金每年爲________元,乙方必須於每年的八月一日前一次性將租金交齊,交不齊則視爲違約,每超過一天,乙方應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罰款賠償給甲方。
四、租賃期房屋的修繕。房屋屬人爲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由於不可抗拒的損壞,由甲方及時修繕。
五、店名使用及註冊。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單位名稱作爲店名進行註冊,若需使用須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其它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店面出租合同書樣本的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徵得甲方同意,無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者或相互對換房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將房屋使用權交付給第三者,本合同對原乙方與房屋使用權者繼續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等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房內外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徵得甲方同意後再進行,所需經費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滿時,乙方如需拆除,需將房屋恢復原樣,不願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補償。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政策變化,市裏統一規劃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本合同即終止。乙方要積極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室內外衛生。水、電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衛生、工商、稅務等)由乙方自行繳納。
十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否則每超出一天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的經濟損失。
2、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不得無故終止合同(第九條除外),否則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的經濟損失。
十二、乙方責任
1、不得利用租賃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擾和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3、要按時繳納水費、電費,時間爲每月1—5號,超期者給予1—2倍的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
4、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其它設施,根據造成的後果,賠償其經濟損失。
5、合同終止後要及時搬出,否則按租賃房屋繳納租金,並處以租金的10%罰款。
十三、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店面出租合同書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室內設施登記表)
甲方(出租方):
法人代表(簽章):
乙方(承租方):
簽約日期:
鋪位轉讓(轉租)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廠家代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同時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代理商營業執照副本、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商標註冊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衛生許可證、商品代理授權證書或委託經銷證明。如甲方對上述證件存有質疑可單方終止合同。
第三條乙方租用____商城四樓______平方米場地經營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條在經營過程中如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擅自變更或增加經營品類、範圍或在商品質量上沒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檢驗標準,甲方有權即時終止雙方合同。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專櫃的營業員、商品價格、商品質量、銷售收銀及日常工作進行統一管理。營業員必須經甲方面試和培訓方可上崗。
第六條乙方在甲方經營、存放的商品的財產保險由乙方負責辦理或乙方承擔費用由甲方代爲辦理,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二章銷售費用及結算
第七條經雙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經營月租金爲________元。
第八條在不違反《勞動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擔聯營專櫃發生的一切與經營相關的勞動關係責任及費用,並由乙方同專櫃營業員自行簽定勞務合同並支付薪酬。
第九條爲維護商場良好形象,甲方對乙方經營進行統一收銀,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私收現金銷售,一經違反將處以5000元罰款,並全部清除出場。
第十條甲方設定每月末最後一日結帳,次月8日至15日簽收對帳單,18日給乙方結算貨款。乙方經營之最後一個月的貨款,甲方將在一個月後予以結算。期間甲方有權從貨款中支付發生的退貨款項而無須通知乙方。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一條聯營專櫃的商品必須自行建帳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負責。如有丟失、損壞均由乙方承擔。專櫃經營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乙方必須保證專櫃商品品種齊全,陳列美觀、豐滿。
第十二條聯營專櫃營業員必須遵守國家各項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行爲規範,如有違紀行爲,甲方有權處罰、辭退。
第十三條專櫃出售的商品,價格一律按統一價籤六折以下出售,商品銷售一律實行明碼標價,並使用商城統一物價標籤。
第十四條由於乙方商品質量原因,對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危害而導致法律訴訟,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或相應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有對乙方所銷售的商品進行退換的決定權,並有權在貨款結算時扣除相應款項。
第十六條商城爲維護整體形象或整體經營佈局調整,供貨商應無條件配合。
第四章合同解除
第十七條如遇特殊情況,任何一方無力經營需終止協議時,應提前_____天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如發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同時收回場地而無須對乙方承擔責任。若乙方因提前終止協議,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財產,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補足損失,乙方應負責用銷貨款或其他方式補足差額,甲方不用通知乙方。專櫃撤櫃時需扣其當月銷貨款作爲撤櫃後的商品質量售後服務保證金,三個月後如未有問題出現,方可結清貨款。終止協議的事由包括:
1、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在收到甲方書面要求補償通知後7日內未作補償的。
2、如乙方未能清還債務或被提前終止經營,且不論自願還是強迫進入清算的。
3、乙方暫停營業或歇業連續超過7天以上的。
4、乙方經銷的品牌有假冒僞劣成分或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
5、擅自將經營場所轉讓、轉租或轉包給他人經營的。
6、信用嚴重惡化,不服從商場管理,情節惡劣的。
第五章合同爭議及解決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可提出訴訟或由合同簽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條本協議從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議。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營業執照: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