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精選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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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則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精選30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轉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轉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衆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轉讓範圍。

第二章 轉讓土地的交付與轉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轉讓人轉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爲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轉讓土地面積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轉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轉讓宗地的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轉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轉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轉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年期爲_________________,自轉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轉讓手續的,出轉讓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爲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轉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轉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轉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轉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轉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轉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轉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轉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築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築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轉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爲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轉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轉讓土地使用權。

轉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爲受讓人辦理轉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 償。

第十七條 在轉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轉讓人申請,取得轉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 轉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轉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轉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爲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轉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轉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轉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轉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轉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轉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轉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轉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爲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轉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轉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轉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轉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轉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2

出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因乙方建房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經村委同意,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轉讓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農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乙雙方通過自願協商,經村委同意,通過貨幣買賣形式有償轉讓,乙方爲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爲__________萬元/畝,青苗補償費________,轉讓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三、付款方式:

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土地轉讓款__________元,本土地轉讓屬一次性買賣處理。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就所轉讓的該宗土地土地使用權及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其他權利、權益及收益等均歸乙方所享有;日後如有徵用等的,土地徵用賠償款、青苗補償等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全部權益均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五、該土地轉讓後雙方均確認無爭議事情發生,並保證不發生任何事端。

六、其他約定:

因乙方受讓該宗土地系用於房屋建設,如乙方受讓該宗土地後並向相關部門就宅基地審批提出申請後,有關部門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面積不予批准的,雙方均同意本合同不生效,乙方向甲方退回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甲方則向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土地轉讓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爲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爲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爲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爲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合作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爲提升現代農業產業化水平,發展特色、生態農業,加快推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設施農業轉變,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就土地流轉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一、 流轉土地坐落、四址、性質、面積

甲方同意流轉的土地坐落組一帶,東至爲界,南至爲界、西至界牌爲界,北至 爲界。總面積約爲 畝。

二、流轉的土地用途、範圍

甲乙雙方商定流轉土地爲現代水稻種植地等。提升現代農業產業化水平,以現代農業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農業、農村、農民、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共同發展、共同富裕。

三、流轉土地期限

按照黨的xx屆三中全會關於土地承包期的相關法規,甲、乙雙方商定上述土地流轉期限爲20xx年,即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止。

四、流轉土地補償價格、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土地補償價格爲:每畝年補償爲: 元整;乙方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轉費用 元。

五、甲、乙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流轉的土地系甲方擁有合法有效所有權的集體所有土地。

2、甲方流轉的土地須經全體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經村民大會表決同意並簽名畫押,並向乙方提供土地原始資料。

3、甲方在土地流轉合同簽訂前,應會同乙方將該土地上附着物登記造冊,需要賠償的按照雙方商定的價格合理賠償。

4、甲方應協商解決乙方正常經營和開發建設涉及的村民利益糾調處,如發生村民武力取鬧,由甲方協調解決,由此給乙方正常經營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落實賠償責任。

(二)乙方:

1.按照合約約定足額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上年土地流轉費用,不得無故拖延。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2、合同生效後,乙方按照雙方的約定,有權自主開發建設現代農業種植基地等設施,提高土地綜合利用效率,提高農業增產、農民增收之目標。

3、合同期內,乙方獨立投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4、合同期內,乙方依法享有對所投資項目的所有權、轉讓權、繼承權、收益權。

5、合同期內,如遇國家法律、政策重大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終止該合同。

6、合同執行期屆滿,甲、乙雙方可另行商定續約事宜。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自覺履行雙方各自權利和義務,如果一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七、其它事宜:

1、國家補助涉農基金由農戶所用;

2、本合同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3、此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變更;

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一致,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 與正式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5、此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鑑證方、鎮政府、 鎮國土所,鎮財政所、鎮農經辦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項目經立項在 境內開工建設,主廠區需用乙方部分集體土地,按照安排,經甲乙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責共同遵守:

一、轉讓地位置

項目用地坐落在,206國道西側。西至,南至,北至泄洪溝,共計畝(含未利用地畝),其中村 畝(含未利用地29.64畝),村 畝(含未利用地34畝)。

二、轉讓土地補償標準

1、轉讓農用地每畝萬元,建設用地每畝萬元。以上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未利用地每畝萬元。計款萬元;青苗補償費據實補償,畝,計款:萬元整。

2、轉讓土地範圍內附屬物補償共計萬元。其中,遷墳經清點計單棺座,雙棺座,計款:萬元;樹木賠償計萬元包乾。

以上各項費用合計萬元。

三、其他條款

1、項目工廠開工後,甲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首先使用乙方勞力。

2、以上款項必須先匯至財政專戶和乙方指定的專戶,並完善領款手續,附領款花名冊。(注:農戶土地、遷墳及青苗補償費用打卡到戶,村集體補償費用撥付到鎮財政所賬戶,樹木賠償萬元撥付到曹村鎮財政包乾並兌現。見附件)。

3、乙方收到甲方款後,項目即可施工建設。施工過程中損壞的青苗不再給予補償,也不得再進行耕種。項目施工時,乙方必須保證施工正常,如出現羣衆干擾、阻工,乙方負責解決處理好。

四、付款方式

用地之前甲方應將第二項款額一次性付給乙方,否則廠不能用地。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嚴格按照本協議條款執行,否則由毀約方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6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搞活經濟,加快本地區的企業發展,增加咱村第三產業收入,經雙方充分討論協商,就村委會向村民租賃土地辦企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位置:該宗土地地址在面積畝<詳見附表>

二、租賃期限二十年,即從20__年2月1日起至20__年元月30日止。

三、租賃金額和付款辦法:

一租賃金額:

①從20__年2月1日——20__年2月1日止,每畝每年4千元。

②從20__年2月1日——20__年2月1日止,每畝每年4。5千元。 ③從20__年2月1日——20年2月1日止,每畝每年5千元。

二土地位置差額:租金每年每畝4千元[以下按差額計算]

①距離國道前30米土地,每畝租價每年4千元。②距離國道30米後,每畝租價每年3。5千元。土地租賃協議書

③其餘額由總租賃面積平均分配。(每畝500元差額)

三付款辦法:採用先付款後用土地的辦法。

⑴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天內交付乙方第一年50%的土地租賃金;在該塊整平後兩天內再付清一年租賃金。

⑵第二年起以逐年支付清的方式。甲方必須在當年四月一日前付清全年的土地租賃金。若逾期未交,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迎角款額20%的滯納金。

⑶最後一年租賃金應扣協議簽訂後預付租賃金50%款項。

四、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此款抵扣稅費或挪用。否則,視爲違約,甲方必須交付乙方當年土地租金50%的違約金。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⒈承租期間,若遇國家徵用土地。土地賠償今年歸乙方所有。

⒉承租期滿後,該地面上的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甲方須在五個月內處理器械設備,逾期均歸乙方所有。[此財產均折價按甲方使用的土地面積平均分配]

⒊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十天內做好地面上的建築物、花果遷移工作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甲方在租用的土地範圍內進行設計、施工擁有主決權,承租期間擁有企業經營一切管理權,乙方不得干涉。

②承租期間,若遇國家徵用時,甲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賠青標準一次性付給乙方的青苗賠償費。地面上建築物器械設備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③承租期滿後,該地面上的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

甲方有權在五個月內處理一切器械設備,否則,視爲放棄,均歸乙方所有。

④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四十五天內做好該地塊的整平工作。

七、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約,必須賠償另一方的一切損失並加罰人民幣壹萬元。

八、本協議在生效期內,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文明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7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轉第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爲:字第地使用權中的號),總面積爲國用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1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爲年限爲月年,建設年限爲日。年月,原土地出讓日至年

第三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並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四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爲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餘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爲元(幣種:寫))。總金額(大元(幣種:)。

第六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願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縣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2號)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後,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縣國土局和縣規劃部門的批准。

第九條: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縣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稅費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資源局執一份;

本合同簽訂時間;

本合同簽訂地點;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公章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8

甲方:__鄉__村二組 朗其永 。

乙方:朗其生 孔進茂 榮金武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自留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土地位置在__至_公路西側_江旁。東至公路;_溝至_華地界;西至_江;北至_地界(放牛路)。轉讓面積約爲1畝(甲乙雙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轉讓方式:永久性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宗土地轉讓價爲:陸萬陸仟元整。

付款方式:在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後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該宗土地所徵收的任何費用由甲方從轉讓款中列支。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__自然村小組各執一份,__村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

乙方(受讓方)簽字:

__村村委會簽章:

__村民小組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宗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爲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拿到時間 年 月 日。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宗土地擁有證書有 等標準合法證件。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年 月 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

第三章 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爲永久,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轉讓過程中產生的契稅、手續費由方承擔。

備註: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當日,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備註: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一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剩餘部分,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首付: 元 ,每期支付 元整,直至付完。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後_貳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千分之叄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3個月的,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第十四條 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3‰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3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五條 出讓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將本出讓土地使用權交給受讓人,出讓人在自有土地承包面積地內劃撥 平方米。補償給受讓人,土地出讓金按此合同約定款項支付,後續出讓手續出讓人必須協助受讓人辦理。

第六章 說明

第十五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十六條 受讓人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七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惠州市本地法律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以及中介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二條 備註: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電話: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再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爲乙方代建房屋位於高樓街南原煤建公司、公路邊、從東向西第?幢帶後院。該代建房屋總價款爲(人民幣)?萬元整。甲方乙方房位確定後不準退房和換房,否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貳萬元違約金。

第二條?乙方按下列付款方式進行付款:

簽訂本合同時付房款,共計交付?萬元整。剩餘房款(人民幣)?萬元,甲方交土地證、房產證給乙方時付清全部房款。

第三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扣除乙方貳萬元違約金。

第四條?甲方應當與?年?月?日前,將經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甲方不能按時交房,甲方向乙方支付貳萬元違約金。

第六條?乙方在房屋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若違反此規定;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門口規劃的道路及排污管道的建設,並負責供水及供電到戶。室內各種管線鋪設、裝飾及器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補充條款:

乙方土地證、房產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好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靈璧縣人民法院判定。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1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爲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要求,成全乙方發展事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位於北塘村公王爺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爲免日後糾紛,特立協議如下:

一、轉讓土地座落、四至和麪積

甲方轉讓土地給乙方的土地位於北塘公王爺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體位置(由雙方現場認定)爲:第一塊,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塊,_______________。第三塊,_______________。面積約爲:__________平方米。

二、轉讓價款

1、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價爲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

2、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款一次性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權移交

土地承包和使用權轉讓款於簽訂協議之時一次性付清。轉讓款付清之時,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即永久轉爲乙方所有。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乙方有根據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權利。

2、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甲方及其家屬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行使。

3、乙方承包經營和使用該土地時,如有權屬糾紛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

五、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甲方及其家屬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該土地,否則退還轉讓款的雙倍給乙方,並賠償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期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爲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爲_______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_________________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_______天內支付;

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爲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爲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__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__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_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13

甲方(出讓方):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讓方):

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村第 村民小組同意,本着自願、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以下條款。

一、流轉地塊:甲方將位於 的承包土地 畝,位於 的柴山地 畝,位於 的綠化林 畝的經營權 流轉給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見附圖。

二、流轉時限及用途:甲方於年 月 日起將上述土地和林地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並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乙方將承包地用於農業生產,柴山地用於採集家庭燃料之用,綠化林地用於自用材採集。

三、流轉價格及付費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綠化林地轉讓費爲 元,大寫 萬 元整;乙方於XX年 月 日現金支付經營權轉讓費,甲方另立收據。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轉證件:

五、其他約定:

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流轉合同生效後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 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並享受保險賠償款項。

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組、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執一份,報縣農業局備案一份。

六、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首先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附:轉讓地界四至界限圖。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村民小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14

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買受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雙方自願就甲方所屬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達成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標的:

市 區 小區 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

甲方將上述房屋和土地使用權以及其他設備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水、電、氣、暖、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設施完好,不拖欠維修基金和上述設施使用費用,無抵押等其他權利瑕疵。

二、價格與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 萬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

1、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支付本合同定金 元;甲方出具定金收據。

2、本合同簽訂後 日前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房產登記機關受理完畢本房屋產權證過戶登記手續後,乙方支付 元;土地管理部門受理本房屋所屬土地使用權證過戶登記後,乙方支付餘款 元;甲方分別出具收據。

甲方承擔過戶發生的費用,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三、房屋交付:

本合同簽訂後 日前,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四、違約責任:

雙方簽定合同後,如乙方違約,到期不能支付給甲方轉讓金,每超過一天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金的1%違約金;如甲方違約,遲延交付房屋及權屬證書過戶,每超過一天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金的1%違約金。

五、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產權交易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購房定金收據

房屋出賣人(收款人):

身份證號碼:

房屋買受人(繳付人):

身份證號碼:

雙方自願就買賣 市 區 小區 房屋及土地使用權達成協議,面積爲 平方米。

依據《合同法》、《擔保法》之規定,現買受人向出賣人繳納該房地產定金人民幣 元整,出賣人已收到上述款項,雙方即日起辦理該房屋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自本收據簽收後三個月內完成產權轉讓登記手續。

繳付人:

收取人: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15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公平合理,相互自願的前提下,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於xx區,集體土地證號爲:,土地使用權人:,使用權面積爲xx平方米,地類(用途):住宅,該宗地四至:西至,東至,南至,北至路。(注:該宗土地是由轉讓給所有,現將該宗土地轉讓給所有。)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總價爲人民幣xx元整(¥:.00元整),乙方將房屋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以銀行打款憑條爲證)。

2、甲方確保該宗土地轉讓前無任何糾紛,無任何建築物。

3、甲方負責提供相關依據並配合乙方辦理相關建房手續和證件。

4、如乙方要求過戶,甲方應提供所有相關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退還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並且賠償乙方按轉讓款的總額千分之五/每日計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規劃的安置協議,規劃許可證,集體使用證,身份證複印件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辦理相關手續。

6、甲方積極幫助乙方解決有關土地手續辦理事宜,該宗土地轉讓後產權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證 明 人: 證 明 人: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16

甲方(轉讓人):?身份證號:?電話:

乙方(受讓人):?身份證號:?電話:

甲方在自願、民主、公平、公開、公證、平等合法的基礎上轉讓給乙方,就房屋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的古房(四合院)?,(計?平方)房屋土地轉讓給乙方。

三、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屋土地將房產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隨房產轉讓,房產土地使用,建築面積以實際測量的爲準。乙方付清房款後,房屋土地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協同辦理好房屋土地轉戶登記手續後,乙方在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房款一次付清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轉戶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轉讓房屋土地時,房屋內的固定生活設施一併轉讓給乙方,其它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日後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應與相鄰方洽商進行,甲方應協調好相鄰雙方關係,避免糾紛發生。

八、乙方購得房屋土地後,有使用、管理、處分的權利,甲方無權干涉。房屋土地轉讓後,甲、乙雙方不得另有爭執。

九、本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村部門各備存檔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補充:

甲方(轉讓人):?乙方(受讓人):

甲方鎮辦公室證明(蓋章):

甲方村部證明(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關於_______(_____)第_____號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特委託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律師作爲其代理人,處理該土地轉讓非訴事宜。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爲本非訴案件代理人。

二、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案有關的文件、材料、及相關事項,不得提供虛假的信息及內容,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三、如甲方提出終止委託關係,非因乙方過錯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四、委託權限如下:

1、向有關部門調取與本案有關材料;

2、爲委託方提供法律支持、幫助;

3、代理委託方瞭解案件相關的事實;

4、代爲書寫與本案有關的合同文書;

5、代爲甲方處理訂立轉讓合同的有關事務。

五、雙方同意本次代理協議的簽訂確定爲意向書,待正式簽訂協議之日,確定代理費用,並予以繳納。

六、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託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爲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18

甲方(轉讓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受讓人):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在自願、民主、公平、公開、公證、平等合法的基礎上轉讓給乙方,就房屋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 的古房(四合院) ,(計 平方)房屋土地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願意以 整(¥: 元)的房屋土地購買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應證件齊全(如無房產證等證件需鎮辦公室.村部作證簽字、保證無他人有爭執。

三、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屋土地將房產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隨房產轉讓,房產土地使用,建築面積以實際測量的爲準。乙方付清房款後,房屋土地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協同辦理好房屋土地轉戶登記手續後,乙方在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房款一次付清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轉戶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轉讓房屋土地時,房屋內的固定生活設施一併轉讓給乙方,其它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日後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應與相鄰方洽商進行,甲方應協調好相鄰雙方關係,避免糾紛發生。

八、乙方購得房屋土地後,有使用、管理、處分的權利,甲方無權干涉。房屋土地轉讓後,甲、乙雙方不得另有爭執。

九、本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村部門各備存檔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補充: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甲方鎮辦公室證明(蓋章): 乙方村部證明(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村委會研究決定並由村名代表大會通過及公示無異議,甲乙雙方根據法律規定,

本着公平公正自願的同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集體所有的廢棄閒置的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轉讓給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爲_________年,到期後乙方優先擁有使用權。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無經濟條件修村內__________________(原是土路面),乙負責拉砂石料鋪墊三條路的路面,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後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價款,今後路面在損壞與乙方無關,乙主並保證路邊溝暢通,經甲乙雙方確認此施I工程價款爲_________萬元整。

(三)如使用期到期後,甲方如將此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則甲方將按價賠償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資。

(四)乙方在使用期間內,有權合法轉讓標的物的使用權,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乙方在標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標的物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甲仿將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價賠償給乙方,並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六)如此標的物被國家徵用,所得的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及村民無關。

(七)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對轉讓標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動,(沙石廢士)乙方有權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一、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嘉興市規劃與建設局、嘉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訂。

二、本合同適用於單位自管房或個人私房(包括房改房)轉讓。

三、本合同中的賣方必須是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權人),所稱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四、本合同中買賣雙方委託房地產中介公司代理的,需與代理公司另外簽定委託代理合同。委託個人代理並由代理人簽定合同的,應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

從事委託代理業務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應爲經批准具有相應資格的專業房地產經紀機構。

五、本合同[ ]中的內容爲並列的選擇項,須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打“√”。

六、本合同爲房屋轉讓合同示範文本,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當實際情況未發生或當事人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條款前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示範合同印刷內容”爲由強迫另一方接受。

七、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有權要求甲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甲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物業管理規定。

八、本合同條款由嘉興市規劃與建設局、嘉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2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工業用地、廠房等轉讓與乙方及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廠房土地轉讓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業用地及廠房產權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工業用地原屬於,位於,土地權屬性質爲集體,用途爲工業,土地面積約爲平方米。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土地(第一條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築。

2、土地使用權和廠房建築物及設備轉讓共計___________元整(金額大寫元)。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後,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金額大寫元),剩餘款項分別於年月日前支付;

2、轉讓款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承諾轉讓之廠房無抵押,未被法院等司法部門進行查封,不存在權屬爭議;如轉讓之廠房業已抵押給他人或被法院查封等造成受讓方無法取得廠房的,則甲方除退還乙方已支付轉讓款外,需要另行賠償乙方轉讓款金額30%的違約金,並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本廠房轉讓後,甲方需配合乙方共同去村委會等相關機構辦理相應備案手續。如果將來可以辦理產權證等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也需無條件配合。

2、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首付款數額的違約金。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標的物的交付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甲方該標的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不損壞原有物品的基礎上)。

七、該廠房轉讓後,如遇到將來廠房拆遷等情形所獲得的拆遷補償款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八、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並已經依法取得廈門 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於經營國家法律准許的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本着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於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 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於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並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轉讓價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 萬元人民幣,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 元支付,並於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於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徵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僱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僱傭發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徵收或徵用的,發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乾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23

甲方(使用權出讓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使用權接受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在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

三、土地使用範圍:種植養殖、修建豬圈、管理用房、修路和水塘等。

四、如遇到國家土地徵收,土地徵收款歸甲方所有,附屬物歸乙方所有。

五、到期歸還:乙方所修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不復墾。

六、轉讓價格:每年每畝按_________元,並一次性付清。轉讓總金額: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

七、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八、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九、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附加條款(商議後手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24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承包經營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轉讓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地塊數(塊):______________坐落(四至)東: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面積(畝):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1、補償金獲得方式甲方一次性獲得轉讓補償金。

2、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提出的實際轉讓補償金,乙方並獲得土地的承包權或使用權。

3、支付方式轉讓補償金分兩次付清。

4、支付時間及金額

第五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後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根據守約方具體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25

出讓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將位於市區街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轉讓土地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________平方米,爲土地。

2、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爲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任何人事單位主張該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權,必須配合協調處理好與村委會、基層政府的關係。

3、轉讓用途

乙方受讓該土地後用於建築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曉並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過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電,包括鄰里糾紛問題等)

4、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5、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支付給甲方元整,剩餘款項待乙方主體房屋建成後一次性付清,甲方並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條。

6、違約責任

(1)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拒絕將轉讓土地交給乙方,則必須雙倍返還轉讓款,即元。

(3)如乙方購買該轉讓土地後無正當理由要求反悔,則無權要回轉讓款。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捺印時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__合作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爲提升現代農業產業化水平,發展特色、生態農業,加快推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設施農業轉變,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就土地流轉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一、流轉土地坐落、四址、性質、面積

甲方同意流轉的土地坐落組一帶,東至爲界,南至爲界、西至界牌爲界,北至 爲界。總面積約爲 畝。

二、流轉的土地用途、範圍

甲乙雙方商定流轉土地爲現代水稻種植地等。提升現代農業產業化水平,以現代農業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農業、農村、農民、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共同發展、共同富裕。

三、流轉土地期限

按照相關法規,甲、乙雙方商定上述土地流轉期限爲20_年,即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止。

四、流轉土地補償價格、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土地補償價格爲:每畝年補償爲: 元整;乙方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轉費用 元。

五、甲、乙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流轉的土地系甲方擁有合法有效所有權的集體所有土地。

2、甲方流轉的土地須經全體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經村民大會表決同意並簽名畫押,並向乙方提供土地原始資料。

3、甲方在土地流轉合同簽訂前,應會同乙方將該土地上附着物登記造冊,需要賠償的按照雙方商定的價格合理賠償。

4、甲方應協商解決乙方正常經營和開發建設涉及的村民利益糾調處,如發生村民武力取鬧,由甲方協調解決,由此給乙方正常經營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落實賠償責任。

(二)乙方:

1.按照合約約定足額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上年土地流轉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2、合同生效後,乙方按照雙方的約定,有權自主開發建設現代農業種植基地等設施,提高土地綜合利用效率,提高農業增產、農民增收之目標。

3、合同期內,乙方獨立投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4、合同期內,乙方依法享有對所投資項目的所有權、轉讓權、繼承權、收益權。

5、合同期內,如遇國家法律、政策重大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終止該合同。

6、合同執行期屆滿,甲、乙雙方可另行商定續約事宜。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自覺履行雙方各自權利和義務,如果一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七、其它事宜:

1、國家補助涉農基金由農戶所用;

2、本合同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3、此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變更;

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一致,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

與正式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5、此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鑑證方、鎮政府、鎮國土所,鎮財政所、鎮農經辦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27

出讓方: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

經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1、轉、受讓的農村土地坐落位置:

2、轉讓標的承包權所有人見本合同附錄1。

3、轉讓標的經營權年限:依據甲方與標的土地承包權人簽署的相關合同及附屬文件。

4、本大條中序1所界定的土地上所有果樹、機井、水塔及附屬實施、房屋、蓄水池等均爲轉讓標的範圍。

二、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轉讓費

轉讓費爲人民幣______萬元。

2、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轉讓費:第一期,在本協議得到當地公證部門公證後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40萬元;第二期,在第一期支付後的第十二個月內支付10萬人民幣;第三期,在第二期支付後的第十二個月內支付餘下部分。

3、從本協議生效之年及以後的租賃期間內,應付給標的承包權之所有人的租金由乙方支付,甲方承諾乙方所支付的土地租金不超過每年,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生效之年以前的租賃期間應付給標的承包權人的租金由甲方支付。若因甲方未清償上述租金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標的交付條件及時間

1、甲方承諾在交付時,具備如下條件:

⑴沒有任何抵押、貸款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對該標的範圍內擁有經營權或處置權;

⑵已清償所有債務;

⑶甲方將其與標的之土地承包權人簽署的相關協議及附件移交給乙方,甲方確保其真實性且具備法律效力。乙方出具相應收據,並確保保存至少14年。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擁有本合同標的之經營權和處置權。

四、標的之土地用途:農業。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本協議生效後,在租賃合同期滿時,乙方繼承甲方在最初發包方處的優先續租權。

2、乙方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超出種植、養殖範圍。

3、乙方租賃期間,依法享受相關政策補貼,甲方不得冒領。

4、若遇到佔地補償,土地補償款歸土地承包權所有人所有,土地上所有青苗、建築及其它資產補償歸乙方所有。

5、協議生效後,乙方在標的範圍內開展的所有活動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因經營所帶來的連帶責任。

6、乙方必須管好轉包土地,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轉讓金,如逾期超過30日,6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轉讓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一作爲違約金;如逾期超過60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3倍於逾期部分資金作爲違約金。

2、以下情形視爲甲方違約:

⑴本協議生效後,有除乙方外的其它人或組織聲稱擁有該標的的經營權或債權並提供了適宜的法律證據。乙方再次轉讓的情形不再此列。

⑵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進場開展經營活動。

⑶甲方冒領乙方依法享受的相關補貼或賠償。

⑷在本協議生效後毀約。

若甲方違約,甲方須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款,並須支付給乙方180萬元人民幣作爲違約金。

六、其它約定

1、自本協議生效後至____________期間,當出現非乙方原因引起的臨近村民或甲方之干係人圍繞該標的土地與乙方發生糾紛時,相關糾紛的處理工作由甲方負責,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未及時履行處理義務且給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則這部分損失由甲方無條件賠付。

2、______以後,乙方在合法開發該土地過程中受到附近村民阻擾,或乙方與鄰近村民及標的土地承包權人產生糾紛時,由丙方負責調停、解決。

3、在租賃期滿時,約定如下:

⑴分戶劃界工作由丙方負責,乙方無須爲此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⑵乙方有權將標的之土地上的任何資產轉走,丙方不得阻攔。

4、甲方指定爲代理人,並指定以下銀行賬戶接收轉讓款:

戶名: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若甲方接收賬戶發生變更時須及時有效告知乙方。甲方有義務在收到款項後開具等額的收據。

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戶用於支付轉讓款。轉讓憑證或銀行流水可以作爲支付依據。

3、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或甲乙雙方、或甲丙雙方友好協商後另立協議予以補充。補充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三份,丙方執一份。

九、本合同生效條件

1、甲、乙相關人員簽署並摁手印,丙方簽署並加蓋公章。

2、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本合同約定的第一筆款項。

十、附件

1、本合同標的土地承包權人名單。

2、甲方與標的土地承包權人簽署的合同及附件。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2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衆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爲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爲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築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築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爲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爲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 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爲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爲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29

甲方:土地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海口市____,土地面積爲___平方米(折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註冊資本,佔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註冊資本,佔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後,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2。0,綠化率不少於30%,建築密度不小於25%,土地用途爲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爲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爲人民幣670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人民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於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人民幣200萬元。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人民幣368。5萬元,餘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後十天內付清。

4、爲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

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註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__年__月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合同 篇3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願、合法”的原則,簽訂該房地產轉讓。

一、轉讓房地產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所有權的轉讓,該產權清晰,無糾紛。否則,甲方違約,該合同無效,並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雙方申報成交價款(或房產價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本合同經雙方同意、蓋章,並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准後有效。

五、雙方議定付款及房屋交付辦法(按下列第__種辦理)

1、合同生效後,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經房地產交易部門批准後乙方即付清餘下的全部購房款: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同時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併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後,甲方將出賣的房屋交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雙方應認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賣,須以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如乙方反悔不買,則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交納稅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部門存檔一份。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可選擇如下解決糾紛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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