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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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2篇)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1、甲方自願出租自有房屋位置樓號

2、租金爲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按(月、雙月、季度、半年、年)支付租金,先付款後上房。

3、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甲方房屋內附屬設施:

電器設備和傢俱物品經現場檢查均能正常使用。若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照價賠償或維修。

5、維修責任:房屋因本身質量問題或上下戶原因造成故障由甲方及時修繕,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恢復原狀或按價賠償。

6、乙方承租期間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暖氣、物管、衛生治安等費用由乙方按國家規定繳納。

7、一方如需變更或終止合同,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並繳納壹個月房租作爲違約金。

8、乙方承租期間,應遵紀守法,不能轉租,否則視爲違約。

9、乙方應提前半個月向甲方繳納房租,如乙方拖欠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另行處理,餘款不退。

10、乙方應保持室內衛生乾淨,退房時應將衛生打掃乾淨。

11、爲保證甲方房屋內物品安全,以及保證乙方各種費用正常繳納,乙方應繳納租房押金 元,待退房時,甲方檢查室內設施完好,乙方各種費用繳清,衛生打掃乾淨後退還押金。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1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入住時的電錶度數: 水錶度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_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計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爲,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連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電話:

承租方(乙方):徐州廣度茉莉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電話:0516-61888117 承租方戶籍所在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路 號。該房屋爲:樓房 室 廳 衛,平房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 (一) 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房屋所有證編號爲: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連鎖藥店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身份證∕□營業執照)證號爲: 。

(二)乙方(□身份證∕ 320301000047068 。

第五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xx年。)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30 ∕□口頭)通知對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第七條 房屋租賃押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具體金額爲: 一個月租金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八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 )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地產各項稅金、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費由 甲 承擔。

第九條 房屋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承擔下列責任: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滿足乙方正常使用。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 3 個月通知乙方。

第十條 房屋租賃期內,乙方保證承擔下列責任:

1、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2、如需對房屋進行維修、改造、增擴設施或改變用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辦理有關手續以及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轉租、轉讓、轉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4、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原因使房屋或設備受損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臵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6、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時將房屋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 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60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城市建設需要房屋拆遷、或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因單方違約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 壹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第十四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爲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爲,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叄 份,其中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房管備案意見:

住所: 住所:徐州經濟開發區高新路7號 經辦人: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320301000047068 備案機關(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賈繼勝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4

租方(又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又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 簽約地址

經過協商,承租方願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爲 用途,爲明確責任,恪守信譽,特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小區 號樓 室;房型規格 ;居

住面積約 平方米;間數 間,留用設施(附室內設施清單),房屋產權性質 自 有 。

2.室內附屬設施: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租方到期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出租方協商。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總租金 元。付款方式爲 ,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出租方驗收沒有問題後,將押金退還承租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是 否 含押金);

3.租賃期內的水、電、燃氣、通訊及網絡、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物業管理費、暖氣費等均由承租方支付。支付形式:電視費和治安費、物業費、暖氣費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給出租方,其餘的費用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給收費方。

4.租用之前,出租方應確保房屋內的設施能正常使用,承租方應在正式承租前,對房屋設施進行驗收。如超過應該驗收的時間達到 日,出現損壞,應由承租方負責修理,恢復至原樣。

5.租用期間,出租方和承租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並補償相當於一個月房租金給對方,並同時要求結清房水電氣等費用。

6.承租方租用期間,需在首期房租金到期 天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者拒交,超過通知時間10天仍不付款,出租方有權責令承租方退房,並可扣留一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處理,並同時要求結清房水電氣等費用。

7.租用期內,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承租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出租方損失。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8、房屋出租期間,承租方應保持房間內的一切設施完好無損、牆壁乾淨。如發生牆壁污損,應負責恢復至原樣;如發生傢俱、電氣等設施人爲損壞,應予以賠償。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燃氣、暖氣、通訊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繳費帳單交給甲方,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承租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爲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出租方必須確保承租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承租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出租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承租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承租方應負全部責任;

7. 租用期間,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牆壁、地坪、內部裝潢等用途設施,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如需改變,必須徵得出租方同意,並與出租方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配合出租方及時給予修復;如屬人爲損壞的,承租方應給予賠償。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損壞,承租方不承擔責任。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約定的事項:

房客在使用燃氣、水、電、暖氣等設施時應注意安全,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負。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爲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1、甲方自願出租自有房屋位置樓號

2、租金爲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按(月、雙月、季度、半年、年)支付租金,先付款後上房。

3、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甲方房屋內附屬設施:

電器設備和傢俱物品經現場檢查均能正常使用。若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照價賠償或維修。

5、維修責任:房屋因本身質量問題或上下戶原因造成故障由甲方及時修繕,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恢復原狀或按價賠償。

6、乙方承租期間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暖氣、物管、衛生治安等費用由乙方按國家規定繳納。

7、一方如需變更或終止合同,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並繳納壹個月房租作爲違約金。

8、乙方承租期間,應遵紀守法,不能轉租,否則視爲違約。

9、乙方應提前半個月向甲方繳納房租,如乙方拖欠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另行處理,餘款不退。

10、乙方應保持室內衛生乾淨,退房時應將衛生打掃乾淨。

11、爲保證甲方房屋內物品安全,以及保證乙方各種費用正常繳納,乙方應繳納租房押金 元,待退房時,甲方檢查室內設施完好,乙方各種費用繳清,衛生打掃乾淨後退還押金。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1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入住時的電錶度數: 水錶度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又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又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 簽約地址

經過協商,承租方願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爲 用途,爲明確責任,恪守信譽,特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小區 號樓 室;房型規格 ;居

住面積約 平方米;間數 間,留用設施(附室內設施清單),房屋產權性質 自 有 。

2.室內附屬設施: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租方到期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出租方協商。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總租金 元。付款方式爲 ,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出租方驗收沒有問題後,將押金退還承租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是 否 含押金);

3.租賃期內的水、電、燃氣、通訊及網絡、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物業管理費、暖氣費等均由承租方支付。支付形式:電視費和治安費、物業費、暖氣費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給出租方,其餘的費用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給收費方。

4.租用之前,出租方應確保房屋內的設施能正常使用,承租方應在正式承租前,對房屋設施進行驗收。如超過應該驗收的時間達到 日,出現損壞,應由承租方負責修理,恢復至原樣。

5.租用期間,出租方和承租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並補償相當於一個月房租金給對方,並同時要求結清房水電氣等費用。

6.承租方租用期間,需在首期房租金到期 天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者拒交,超過通知時間10天仍不付款,出租方有權責令承租方退房,並可扣留一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處理,並同時要求結清房水電氣等費用。

7.租用期內,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承租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出租方損失。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8、房屋出租期間,承租方應保持房間內的一切設施完好無損、牆壁乾淨。如發生牆壁污損,應負責恢復至原樣;如發生傢俱、電氣等設施人爲損壞,應予以賠償。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燃氣、暖氣、通訊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繳費帳單交給甲方,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承租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爲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出租方必須確保承租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承租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出租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承租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承租方應負全部責任;

7. 租用期間,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牆壁、地坪、內部裝潢等用途設施,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如需改變,必須徵得出租方同意,並與出租方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配合出租方及時給予修復;如屬人爲損壞的,承租方應給予賠償。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損壞,承租方不承擔責任。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

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約定的事項:

房客在使用燃氣、水、電、暖氣等設施時應注意安全,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負。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8

房屋租賃合同書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自有住房出租給乙方並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位於

二、租賃期限: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

每月 元,乙方應每 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在租金到期前10天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 元,到期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隨意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

2、水、電、氣、物業、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 噸,電 度,氣 方。每月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

3、房屋只限乙方用於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考慮繼續租賃。

4、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隨意提高租金。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隨意解除,如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在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方可提前解除合約。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施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安全、綜合治理等工作,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附室內物品清單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日

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坐落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爲 ,房屋編號爲

二、 租賃期限、用途

1、 該房屋租賃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乙方本人 使用。

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壹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三、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四、 費用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爲 。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上交租,房租一次付清,保證金由上一年度保證金轉入,不再另行交納。合同到期後乙方如不再續簽合同交回房屋後退還全部保證金。如到期不續租又不交回房屋的公司將扣除全部保證金並強行清理。

3、電費按實際發生額交納,每月交納一次。要求每戶自行安裝電錶,電錶歸個人所有。

五、房屋修繕與使用

1、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費用僅爲房屋租賃費,不承擔任何與租賃房屋有關的維護、維修及衛生等責任;此類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取暖事宜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需用甲方的電源,乙方應自行安裝電錶,並向甲方交納電費。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或改變內部結構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乙方租賃的房屋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設施,乙方自行裝修部分,甲方不予承認,甲方收回房屋時不做任何補償。

4、因本公司廠房屬於工業用房,乙方租用後如超出甲方經營範圍所產生的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乙方在租賃期內,在房屋內外的人身、財產安全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同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

3、租賃期滿前,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一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賃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6、如甲方決定在合同期內終止合同,可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清空房屋,甲方退還剩餘房租,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給甲方。

3、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有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九、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履行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爲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自願、公平、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市區路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積平方米。房屋租賃用途爲.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載於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第二條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額爲:人民幣元。月租金單價爲元每月每平方米,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額合計元。租金按結算,由乙方在每的前日內交付甲方。付款方式:.

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爲期房,自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

第三條上述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時,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沒有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房屋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以下責任:

1、上述房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進行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責任。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轉讓上述房屋時,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需抵押上述房屋時,甲方應在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前告知乙方。

甲方:

乙方:

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門牌號爲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使用安全。房屋及所屬設施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徐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物地點爲:

二、租用面積:建築物使用面積約計平方米。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詳見交接:

三、租賃物用途:餐飲業。

四、租賃期限:共計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標準:第一年年租金爲人民幣元,第二年租金元整。第三年租金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現有的水電設施,甲方收取水電的標準按區供水供電部門的實際收費執行,乙方必須按時交納。

七、付款方式:採用預交結算法。租房費用每年結算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後每年的租房費用亦在每年月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約保證:

1、乙方向甲方繳納風險抵押金元整。期滿退場日內無息退還。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經營所需的工商、衛生、消防等一切營業手續,乙方照章繳納稅費並全部承擔辦理經營所屬證件的一切費用及、抽檢等費用。

3、在租賃期間,甲方負責對租賃物的修繕。乙方應愛護房屋的設施、設備,不得損壞主體結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含內部設備、設施)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

4、租賃期內,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自行設消防設施,並嚴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簽訂消防,在乙方內發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經雙方協商約定違約金爲年租金的10%。

2、在租賃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將租賃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在承租期內未按合同約定的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10%繳納滯納金,逾期超過十五天不繳納租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一般不能改變經營用途和範圍,如變更需雙方協商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照月租金的10%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甲方,甲方同意與否應在十日之內書面回函給乙方。如乙方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屬違約行爲,甲方有權將該房屋收回,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裝修及裝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應完整將其房屋整體移交給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裝修部分。

5、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結清房租、電費後,方可在兩天內搬遷完畢,否則按違約論處。

6、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十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協商無效,提交租賃物所在地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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