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商鋪出租協議書(小吃店)(通用3篇)
市場商鋪出租協議書(小吃店)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爲了搞活市場經濟,現就房屋租賃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訂立如下權利、義務供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房屋位於,非住宅用房間,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乙方租房用途爲.
二、房屋租賃期爲年,租賃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月元。採取預付款方式,每個月繳納租金一次,協議簽訂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個月租金元。以後房租均按每個月到期前五天支付。逾期不繳,甲方每天按月租金千分之五計收違約金。若超過15天不繳納,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四、本協議簽訂生效乙方向甲方交租房保證金元。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守法經營,並接受小區物業公司的有償服務和管理,按有關規定及時繳納各種物管等費用。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自負。
六、雙方在協議期間不得違約。若乙方提前解除租約,甲方以乙方所交保證金及未到期租金作違約金收取;若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由甲方賠償乙方房屋裝飾部分損失及退還未到期天數租金。
七、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私自對外轉租房屋,同時不得擅自改變租房用途及結構和室內設施,乙方若因經營需要進行房屋裝飾,費用由乙方自理,協議到期終止時,乙方若要拆除裝飾部分,自行無償拆除,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並要恢復甲方房屋原狀。
八、協議期滿續租與否,雙方另行商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到期雙方義務履行完畢自行失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經辦人:經辦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商鋪出租協議書(小吃店) 篇2
轉租方:
地址:
電話:
證件類型:證件號碼:
承租方:
地址:
電話:
證件類型: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商鋪坐落地址及交付狀況
1、商鋪地址:
2、商鋪交付情況:商鋪狀況爲。
3、簽約前甲方須出示甲方合法身份證件、所租賃房屋產權證、甲方與房屋所有人簽訂之租房合同,並提供甲方合法身份證明覆印件、所租賃房屋產權證複印件、甲方與房屋所有人簽訂之租房合同複印件,作爲本合同之。
4、用途: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合法經營。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期 止。
2、交房日期爲 。
3、租金起算日自 起至 止。
4、合同期滿後,如果商鋪所有人繼續租賃該商鋪,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共計¥元,人民幣大寫
2、租金於合同簽訂日起7日內支付,租金以
開戶行:;
開戶名:;
帳號:。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響承重結構的條件下對該商鋪及其附屬結構進行裝修。
2、租賃期間,乙方對其裝修的部分有自行維修的義務。
第五條各項費用交納
1、物業管理費:甲乙雙方約定。
2、水電空調等使用費用:甲乙雙方約定。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商鋪轉租給第三方,如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該租賃合同對乙方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無論乙方與第三方如何約定,乙方的轉租行爲不能免除本合同項下支付租金及其它約定的所有義務。
第七條乙方承租該房屋,營業執照等一切證件乙方自行辦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甲方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當將租賃期內剩餘的房租等相關費用退還給乙方。
2、乙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解除合同,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空裝修及設備,將商鋪交還甲方。
3、如因商鋪所有人與甲方的糾紛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租賃該商鋪,視爲甲方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甲方負責,按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約定的方式給予乙方賠償。
第九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政府行爲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有責任因爲乙方裝修所從政府部門獲賠的裝璜、設備賠付款支付給乙方,並把乙方已交付的當年剩餘租金退還給乙方。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商鋪,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特別約定
1、甲方必須保證所轉租商鋪權屬清晰,同時保證乙方租賃期內對該商鋪的使用權,若因產權糾紛或債務原因影響乙方對該商鋪的使用,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應遵守商鋪所屬物業公司相關規定,如有未依規定行事,造成的責任、損失或違約,由乙方自行承擔。
3、本租賃合同附加條款及其視同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租賃期間,若因甲方原因及商鋪所有人造成的乙方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5、租賃期間,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即刻生效。本合同共頁,1式份,甲執份,乙方執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租方:聯繫電話:聯繫地址: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聯繫電話:聯繫地址:身份證號碼:
簽署日期:
市場商鋪出租協議書(小吃店)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 辦公房出租給乙方用於辦公場所經營使用。該門面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爲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爲 元人民幣,大寫 整。第二、三年租金經雙方協商約定每年租金 。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並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房屋與隔壁門面房隔開,以及配備燈具、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同屬於其權限內的房屋承租方協商因門面房共享的設施所產生的費用達成一致協議。
6、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15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15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八、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5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25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十、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十二、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九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複印件交於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 頁,壹式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元/噸 ,電 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