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房屋租賃合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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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重視對雙方違約責任的約定。在租賃示範文本中,違約責任主要包括針對容易產生糾紛的環節設置,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長沙房屋租賃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樣本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範文篇一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理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 該房屋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期限、用途

1、 該房屋租賃期共月月日止,合同租賃期滿後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租賃權,雙方約定在下一個租賃期內,根據市場行情租金漲跌幅度的10%範圍內協商決定。租賃期滿後,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將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辦公使用,不得作爲其他用途。

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並搬離其所屬物品。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費用

1、該房屋年租金人民幣 )。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爲:租金每季度付一次,第二次付款,即新季度月初10號之前支付。以上費用首次付款共計元(大寫: ),合同簽訂時乙方以現金交付甲方代理人。第二次起付款匯入以下賬戶:

四、保證金

乙方於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保證金 元,大寫( ),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證金收據,合同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應在合同到期當日將保證金無息退給乙方。

五、房屋維護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結構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所屬設施的日常維護由乙方負責,各種意外引起後果自負。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五、違約的處理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15天以上的。

2、因甲方房屋權屬問題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按合同年租金20%的額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乙方違約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同時按合同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代理人(簽字)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

甲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郵編:

本人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區: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住所(址): 郵編: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長沙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本市嶽麓區楓林路麓山名園E區14棟601室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爲105平方米,房屋類型爲多層樓房,結構爲三室兩廳兩衛,房屋用途爲居住。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1200元(壹仟貳佰元整)。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幣)__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通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網絡寬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三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5-2 根據前款約定,應由甲方維修而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5-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人民幣)1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可能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7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一月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3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9-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不可抵押或變賣該房屋。

11-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因甲方逾期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影響乙方辦理居住登記的,乙方可按規定單獨辦理租賃信息記載。

11-3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6 甲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乙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甲、乙雙方向前述對方聯繫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的,即視爲法律文書已經通知並送達對方。

11-7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房屋中介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範文篇三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本人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所(址):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長沙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房屋類型爲多層電梯樓房,結構爲三室兩廳兩衛,房屋用途爲居住。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房屋,租賃日期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元整)。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於每季度前提前5日(即20xx年9月15日,20xx年12月15日,20xx年3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每日50元(伍拾元)支付違約金。

3-3 元整),以後爲銀行轉賬方式 收款人: 開戶行: 帳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 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5-2 根據前款約定,應由甲方維修而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及小區物業部門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5-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人民幣)2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如有必要的話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可能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7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一月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3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9-6 租賃期間,如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不可抵押或變賣該房屋。

11-2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各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1-3 租賃期間,乙方應該對自己家的小孩和老人做到看護作用。如果乙方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意外的由乙方承擔。

1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房屋中介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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