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地暖車庫承租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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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地暖車庫承租合同 篇1

合同規範甲乙雙方在__市__小區__號樓地暖車庫租賃事件的雙方權利、責任等相關事宜。遇本合同無明確說明事項,則一切解釋權及其他權利歸車庫實際所有者所有。

私人地暖車庫承租合同(精選3篇)

1、甲方承擔車庫取暖費、物業費等定額費用。在車庫使用過程當中,如發生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糾紛,甲方負責予以處理。遇乙方存在違約行爲,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收回車庫使用權。

2、乙方只享有車庫使用權。不允許將車庫出租、出兌他人。乙方承擔除車庫水電費。乙方應保證車庫全部組成部分的完整、良好、保持原樣。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車庫造成任何損害,需負責修繕及承擔相關費用。在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出借車庫使用權等使用權轉移給第三方的情況,乙方和第三方均需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第三方存在任何違約行爲,由乙方自行協商,負責賠償或承擔違約金。

3、車庫租賃期間爲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止。

4、乙方付給甲方租金全額爲元人民幣整,一次性付清。

5、乙方對車庫的使用權利僅包括存放車輛及其他生活物件。不允許使用該車庫存儲交易性商品。不允許乙方利用車庫從事經營性工作或其他非車庫原有用途的使用事項。乙方不得利用車庫進行違規、違法或涉及車庫違規、違法行爲,否則後果自行承擔。

6、在車庫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均有乙方承擔,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均需賠償。由於自然因素造成的甲乙雙方的損失,由各自承擔。其他造成車庫損失、損壞的情況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於租賃到期後3日內完成車庫清理及歸還車庫工作。

8、車庫到期前2個月,乙方應通知甲方是否有繼續承租意向,乙方享有同等租金條件下優先繼續租賃該車庫的權利。

9、本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的違約事項應承擔的違約金,按實際造成的損失及其他相關合計賠償。

10、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籤訂本合同,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填寫完成後修改無效。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年月日

私人地暖車庫承租合同 篇2

私人之間轉讓車庫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轉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已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轉讓車庫位置

甲方轉讓車庫爲:

第二條車庫的面積及轉讓價格

甲方所轉讓的車庫建築總面積爲:平方米。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轉讓總金額爲:人民幣元.(大寫:)。

第三條付款及轉讓方式

一:由於目前本車庫無產權證。因此,在甲、乙雙方協商後,乙方需在

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元整;甲方需協助乙方在開發商處辦理車庫的合同變更等手續。(與開發商協商車庫變更手續由乙方負責,甲方有義務協助辦理)

二:截止至年月日前該車庫所有費用由甲方全部結清。(包含:物業費,水電費)

第四條違約責任

1、違約:無論任何情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終止本協議。

2、甲方違約責任:

(1)支付本協議車庫轉讓金額的違約金。

(2)支付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違約時,本房屋產生的一切費用。(含收回房屋時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及補償的費用)。

3、乙方違約責任:

(1)支付本協議車庫轉讓金額的違約金。

(2)支付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違約時,本房屋產生的一切費用。

(3)恢復本房屋原貌,或支付由於恢復本房屋原貌所需要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未盡事宜

本協議條款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協議規定之條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而定,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條款內容充分了解,並且自願遵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私人地暖車庫承租合同 篇3

賣方(購房合同產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調一致的基礎上就存量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賣方所售房屋爲:西安市*小區號樓單元*室。建築面積爲*平方米。該房屋的購房合同編號爲:。產權人爲:。

二、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過戶事宜

(一)該房屋實際成交價爲 萬元人民幣整(¥ 00.00)。買方以按揭的方式購買該房屋。其中首付款爲叄拾萬元人民幣(¥ 000.00)。買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首付款打入賣方指定賬號: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支行 、開戶人: 。

(二)買方擬申請貸款 萬元人民幣(¥ 000.00),該貸款買方委託銀行向賣方支付。貸款數額以銀行審覈爲準,不足部分,買方應於按揭銀行審批通過後30日內補足房款差額,多餘部分,賣方應從首付款裏退還給買方。

(三)買方擬向中國建設銀行申請辦理按揭貸款,擬申請貸款 萬元人民幣(¥ .00)。買方也可選擇其他銀行申請貸款,在銀行合理貸款審批期限內,如買方因自身客觀原因無法獲得銀行批准,由買方自行籌措資金支付尾款,經賣方同意也可選擇其他方式支付餘款。

(三)賣方應密切跟蹤房屋產權證辦理進程,自產證辦理後30日內償還完畢銀行貸款並取得完整產權證,完整產權證下發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開始辦理過戶各項手續,逾期未交付導致產生的國家政策性收費時,原則上由賣方承擔。

三、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一)賣方應當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賣方承擔相關責任。

(二)賣方應當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係,買方對賣方出售的該房屋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購買該房屋。

(三)賣方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四)在房屋交付日(含當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等其它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後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業主信息更名至買方名下。

(六)賣方承諾無條件配合買房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或授權買方指定人員代辦各項過戶手續,不得因產權問題人爲影響買方購房權益。

四、房屋的交付

賣方同意在收到首付款當日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賣方應結清交房當日(含當日)之前的關於該房屋的所有欠款(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氣、有線電視、網絡、物業費、車位費等)。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門鑰匙。

五、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內,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已付房款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七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三十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百分之五向買方人支付違約金,並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內,買方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七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三十日後,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並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三)逾期過戶責任

買賣雙方未按照約定時間過戶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內,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於逾期之日起七日內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三十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守約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五向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四)賣方單方毀約責任

賣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後,因出賣人單方毀約造成該房屋不能正常交易,賣方向買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十作爲違約金。

(五)買方單方毀約責任

買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後,因買方單方毀約造成該房屋不能正常交易的,買方向賣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十作爲違約金。

(六)賣方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按照銀行利率付給利息,並按照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七)因違約造成退房時,買賣雙方應本着尊重客觀事實,公平、公正承擔違約責任原則,除承擔必要違約補償金額外,還需賠償對方實際損失(賣方損失:買方居住期間房屋損耗,按房屋標準租金額按月補償賣方,相關設備如有損壞需照價賠償;買方損失:所購物物品、水電天然氣等如已固定或無法搬離時,由賣方依照實際價格給付,支付買方搬家相關合理費用,同時至少留足60天買方重新擇房時間)

六、稅、費相關規定

按照國家及西安市關於房屋交易稅費的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各需繳納相應稅費,買賣雙方協商同意按照由買方承擔雙方全部交易稅費的方式繳納。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公證,因公證產生的相關費用由雙方協商分擔,協商不成由提出方承擔。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稅費,買賣雙方協商同意按照由買方承擔雙方全部交易稅費的方式繳納;如因賣方過失(延期交付產權證)造成稅費增加,由賣方承擔過失損失。

買賣雙方簽署本合同後不得以國家調整相關稅費爲由拒絕本買賣合同的履行,買賣雙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關於稅費的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按違約責任(第4條、第5條)處臵,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產生爭議,由雙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十、備註(如備註條款與前述條款有衝突,以備註條款爲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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