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門市商品房租用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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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門市商品房租用合同 篇1

出租方:

玉門市商品房租用合同(精選3篇)

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_____室商品房一套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一、租賃年限:租期爲年,。

二、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月租金人民幣元整;

2、乙方付租金以每季度結算一次,季度前應一次性付清月租金。

三、乙方應依約交付租金,如遲延交租,甲方有權可提前終止合同

四、甲方提供水電等給乙方使用。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房屋租賃費及經營性稅收費均由乙方負責。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需裝修,重新改造,乙方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六、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不得損壞甲方所提供的財物。否則,乙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私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不得以租房作抵押等違法行爲。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在租賃期間,雙方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九、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付給甲方押金人民幣元整。租賃期滿,終止合同後,甲方無息將押金退還給乙方,若乙方中途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押金並立即停租。

十、雙方任何一方如有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

電話:

承租人:

住址:

身份證號:

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玉門市商品房租用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計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爲_______,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

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

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

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玉門市商品房租用合同 篇3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座落位於 房屋。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爲人民幣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爲人民幣元。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元,作爲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爲房價款。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爲天,乙方於--年--月--日前到與甲方簽訂《濟南市商品房銷售合同》。

第五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就具體合同條款難以達成一致,且存在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的;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實的。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約定期限內未簽訂的,按本合同第五條執行。

第十條 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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