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深圳市商鋪出租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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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市商鋪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2022深圳市商鋪出租合同(通用3篇)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特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地址、面積

甲方將其位於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使用,使用面積爲__平方米。

二、租賃門面用途

乙方租賃門面做爲商業門面使用,經營業務爲__.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限爲__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四、租金支付方法及其它

每月租金爲__元(大寫:人民幣),按__支付,租賃期間甲方不能漲房租,租賃期滿後,隨行就市,但增減幅度不能超過__%.

甲方收取乙方門面押金__元(大寫:)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需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能將該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方。

2、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所出租門面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糾紛。

3、在乙方不改變門面主體情況下,甲方不干涉乙方的裝修。

4、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需合法經營,按期交納工商、衛生、治安等費用,安全、合理的使用水、電。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轉讓該門面的使用權,轉讓費根據市場隨行就市,甲方無權干涉,但如有轉讓,需告知甲方。

7、在租賃期內,如因不可抗拒的力量或城市建設需要佔用該門面,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政策補貼(乙方享有部分屬門面裝修及經營損失補貼)

六、其它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2022深圳市商鋪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姓名: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_市__市場40號門面及緊靠40號門面左則的109號房間出租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市__市場的40號門面出租給乙方。40號門面合法產權爲_市場所有,甲方已經從_市場買下了40號門面_年到_年的合法經營權。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經營範圍由乙方自己決定。

第二條 出租期限

三、出租期五年,自 __ 年 11 月 07 日起至 __ 年 11 月 06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形式

四、40號門面的租金爲每月壹仟肆佰伍拾圓整(1450.00),190號門面的租金爲每年壹千圓整(1000.00)。乙方每年的6月1號到6月7號期間向甲方繳納一年的租金壹萬柒仟肆佰圓(17400.00),乙方每年年底向_市場繳納190號門面的租金壹千圓(1000.00)。

五、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伍千圓(5000.00)人民幣做爲合同履行保證金。

六、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證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後應全額交還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八、甲方允許乙方因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和必要的改造。

九、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

十、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在_市場其他門面進行經營活動,如有,視爲單方終止合同違約行爲。

十一、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_市場各項規章制度

十二、甲方承諾給乙方無償使用的設備(設備清單及設備狀態見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內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爲甲方保存。由於甲方設備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設備隨時間會老化,合同期滿後,乙方交付給甲方時,乙方不承擔相關折舊費用。

第五條 續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租金、押金等)有優先續租權。

十四、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半年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出租合同。

十五、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違約

十六、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期間內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滯納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的5%做爲滯納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並終止合同。十七、合同期滿後,甲方可以重新確定租金和押金標準。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十八、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出租合同,乙方已交納保證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

十九、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未經雙方同意不得終止合同。

二十、任何一方單方面強行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合同出租期租金總額。

第八條 其它

二十一、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二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二十二、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三、乙方營業範圍可根據需要可自行調整。

二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4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2022深圳市商鋪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合計爲 平方米其中具體使用面積爲:一層鋪面 平方米;自加隔層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三、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商鋪包括有:室內裝修裝飾、水電照明器具、現有隔層、樓梯、圍欄、現有門窗、門前路面地磚、門前店鋪招牌。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章 租賃期限

四、租賃期 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租金及其它費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月租金爲 元/月(人民幣)。

六、每一個租賃年度按季度計算。

七、水、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水、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衛生費、治安費、於乙方經營有關的一切國家規定收取的其它經營費用)由乙方自行按時繳納,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交費所引起的相關責任。

八、在租賃期內,按國家規定應由房屋出租方繳付的相關費用甲方須自覺、按時繳交;若因甲方不能按時繳付相關規費而令乙方不能正常經營所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甲方須負責進行全額賠償。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符合國家相關建築、建設相關規定。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爲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允許乙方根據其經營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修裝飾。

(六)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管理部門相關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爲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爲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按城市規劃網點乙方租用其間不準將該房屋用於經營(飲食、羊、狗、兔、蛇肉攤檔,錄像室、卡拉ok)等行業;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唯一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約定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章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人民幣壹萬叄千伍百元爲合同保證金。乙方所支付給乙方的該保證金在合同期滿、甲方違約或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情況下甲方須於上述情況出現十日內無條件退還乙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本保證金金額20%的滯納金。

十二、租金按季繳交,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於每季的第一個月的十日前交付甲方。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章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經營期內如根據經營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付。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續租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章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在相同租金的情況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章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本合同期內,如乙方因經營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而又未能與甲方就解除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時乙方不能自行停租,否則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可按本合同約定沒收乙方預付之押金。但乙方如能自行找到其他商家繼續承租且新的承租人願意按照本合同各條款規定之租金及履行相關責任義務時,則不視爲乙方違約且甲方不得進行拒絕。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及內容在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題下自行調整。

第九章 違約

二十一、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如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二、本合同其間甲、乙雙方均必須信守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相關規定,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須向對方交納乙方所預付的保證金相同金額作爲違約金。

二十三、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四、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五、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章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即時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七、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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