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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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理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 3、 該房屋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月月日止,合同租賃期滿後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租賃權,雙方約定在下一個租賃期內,根據市場行情租金漲跌幅度的10%範圍內協商決定。租賃期滿後,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將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辦公使用,不得作爲其他用途。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並搬離其所屬物品。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費用

1、該房屋年租金人民幣 )。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爲:租金每季度付一次,第二次付款,即新季度月初10號之前支付。以上費用首次付款共計元(大寫:),合同簽訂時乙方以現金交付甲方代理人。第二次起付款匯入以下賬戶:

四、保證金

乙方於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保證金 元,大寫,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證金收據,合同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應在合同到期當日將保證金無息退給乙方。

五、房屋維護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結構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所屬設施的日常維護由乙方負責,各種意外引起後果自負。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五、違約的處理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15天以上的。

2、因甲方房屋權屬問題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按合同年租金20%的額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乙方違約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同時按合同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代理人(簽字)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 甲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見證方:長沙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物業驗收單》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1、甲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戶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證、暫住證、工作

三、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 。

五、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六、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七、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八、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九、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合同終止與解除

1、 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爲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 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電話、電視、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 嚴重損害;

(7)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十一、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見證方的責任與義務

1、見證方負責撮合甲乙雙方以合理的市場價格成交

2、見證方保證在該合同履行期內,在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負責雙方的調解工作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見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補充規定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E—mail: E

房產證號:

代表人:

見證方:長沙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資質證號:

經紀人: 電話:

年 月 日籤於長沙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 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甲乙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 元(大寫 整),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 。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租賃期間使用水電產生的水費、電費以及其他應當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3、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由 方承擔並支付。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

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

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租金總額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

承租人: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提前2日內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租賃用途爲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元/年,之後逐年按 %的比例遞增。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租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沙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由乙方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由乙方承擔維護、修繕的責任。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於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本人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所(址):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長沙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房屋類型爲多層電梯樓房,結構爲三室兩廳兩衛,房屋用途爲居住。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房屋,租賃日期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元整)。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於每季度前提前5日(即20xx年9月15日,20xx年12月15日,20xx年3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每日50元(伍拾元)支付違約金。

3-3 元整),以後爲銀行轉賬方式 收款人: 開戶行: 帳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 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5-2 根據前款約定,應由甲方維修而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及小區物業部門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5-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人民幣)2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如有必要的話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可能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7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一月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3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9-6 租賃期間,如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不可抵押或變賣該房屋。

11-2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各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1-3 租賃期間,乙方應該對自己家的小孩和老人做到看護作用。如果乙方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意外的由乙方承擔。

1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房屋中介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 乙方: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維修及相應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沙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

4、乙方若水、電、煤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後果自負。

5、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兩天內更換門鎖,發生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轉租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見證方:長沙X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 該《物業驗收單》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1、甲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戶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證、暫住證、工作證

三、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 。

五、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六、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七、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用,每逾期一天, 則應按上述費用的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八、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九、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合同終止與解除

1、 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 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爲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 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電話、電視、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 嚴重損害;

(7)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十一、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見證方的責任與義務

1、見證方負責撮合甲乙雙方以合理的市場價格成交

2、見證方保證在該合同履行期內,在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負責雙方的調解工作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見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補充規定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E—mail: E

房產證號:

代表人:

見證方:長沙x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資質證號:

經紀人: 電話:

年 月 日籤於長沙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mail: 代表人: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維修及相應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沙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

4、乙方若水、電、煤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後果自負。

5、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兩天內更換門鎖,發生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轉租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 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甲乙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 元(大寫 整),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 。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租賃期間使用水電產生的水費、電費以及其他應當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3、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由 方承擔並支付。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租金總額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見證方:

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 該《物業驗收單》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1、 甲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戶口本

2、 乙方提供:身份證、暫住證、工作證

三、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 。

五、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六、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七、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用,每逾期一天, 則應按上述費用的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八、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九、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合同終止與解除

1、 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 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爲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 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電話、電視、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 嚴重損害;

(7) 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十一、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見證方的責任與義務

1、見證方負責撮合甲乙雙方以合理的市場價格成交

2、見證方保證在該合同履行期內,在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負責雙方的調解工作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見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同樂建材市場區排 號房屋,共間,面積平方米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時間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平方米元/月,共計(大寫)(小寫)元。房屋租金按繳納。

四、乙方向甲方交房屋、水、電設施押金元/間,合計元。乙方押金在合同到期退房時,保證該房屋、水、電等設施及房屋裝修基本齊全完好的前提下退換押金,否則不退押金。押金不能充當房屋租金用。

五、交房時,雙方對所租房屋內的頂棚、卷閘門、鎖具、電器線路、玻璃門窗以及其他設備進行驗收確認,辦理設施交接手續並在《房屋設施交接清單》上簽字,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負責上述設施的保管、維修。合同到期,按清單交清,如有損失,照價賠賞。

六、乙方應先付清租金後,方可使用房屋。下次交租金時應提前十五天,過期每天按3‰支付滯納金。

七、乙方應依法按時納稅,按時交納水費、電費、衛生費,過期每天按3‰支付滯納金。

八、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門頭招牌(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安裝完畢),並定期維修及時更新,不得擅自在門頭招牌以外的區域做戶外廣告(包括立柱式廣告、燈箱、上牆廣告牌等),如有需要按照《市場廣告管理辦法》進行申報經同意後按規定才尺寸製作放置,否則市場將給予取締。

九、乙方租賃房屋的用途是。改變用途前應告知甲方市場管理辦公室,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乙方在租賃期滿後,若要繼續租賃應提前十五天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享有續租優先權。否則視爲放棄。

十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承擔房屋漏雨的維修(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承擔商戶開業半年內卷閘門的維修,超過半年維修費自理,續租商戶不享受此條款。

3、承擔上下水、電路等的維修,各種消耗品的更換費用乙方承擔,甲方負責更換維修。

4、按工傷、稅務的要求,協助乙方辦理工商、稅務事宜。

5、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流動人員計劃生育宣傳工作。

6、協助乙方做好商戶門面招牌及廣告事宜。

7、負責市場公共場所的安全、消防、衛生的管理,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十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繳納各種費用。

2、遵紀守法,合法經營,遵守《商戶公約》,服從市場管理,未經市場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店外亂堆亂放物品及雜物,否則市場將給予罰款處理。

3、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設備及財產,不在租賃房屋內存放現金及貴重物品,否則,後果自負。

4、玻璃門窗、玻璃櫥窗的保養和維修由乙方承擔。

5、由於商戶管理、使用不當或自然損耗,造成的水錶、電錶、水龍頭及其他零配件損壞,需要更換的由乙方承擔。

6、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嚴禁在租賃房屋及禁菸火區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飯。不超負荷用電,不私拉亂接電線,不得使用機電設備、空調等大功率電器,如需使用要報經市場綜合管理辦批准並在其指定位置安裝,否則造成的損失有乙方承擔。

7、房屋在裝修時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有需要,報請市場管理辦公室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裝修後乙方退房時應按市場(甲方)要求恢復原房屋設施。

8、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

十三、違約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以及責任、義務時,應承擔責任,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以及責任、義務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及退租。

3、合同生效後,若乙方單方面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通知甲方,乙方應該加賠個月租金付給甲方。

4、合同生效後,由於政策原因,甲方單方面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個月通知乙方,甲方應該加倍個月付給乙方。

十四、其他: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雙方互不負責。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十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理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 3、 該房屋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期限、用途

1、 該房屋租賃期共月月日止,合同租賃期滿後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租賃權,雙方約定在下一個租賃期內,根據市場行情租金漲跌幅度的10%範圍內協商決定。租賃期滿後,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將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辦公使用,不得作爲其他用途。

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並搬離其所屬物品。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費用

1、該房屋年租金人民幣 )。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爲:租金每季度付一次,第二次付款,即新季度月初10號之前支付。以上費用首次付款共計元(大寫: ),合同簽訂時乙方以現金交付甲方代理人。第二次起付款匯入以下賬戶:

四、保證金

乙方於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保證金 元,大寫( ),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證金收據,合同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應在合同到期當日將保證金無息退給乙方。

五、房屋維護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結構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所屬設施的日常維護由乙方負責,各種意外引起後果自負。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五、違約的處理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15天以上的。

2、因甲方房屋權屬問題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按合同年租金20%的額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乙方違約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同時按合同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代理人(簽字)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 甲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和互利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房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及面積

租賃標的及面積:租賃標的爲____________,租賃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甲方保證:

(1)其業已依法取得租賃標的所有權證,租賃標的不存在權屬爭議,有完全的權利和能力從事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標的的出租業務;

(2)租賃標的符合安全標準以及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且不存在違法建築情形;

(3)租賃標的上不存在抵押、保證及可能影響承租人按本合同正常使用租賃標的的其他限制(包括但不限於司法機關和行政限制),也未將租賃標的的產權轉移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房屋使用用途爲____________ 。

三、租賃期限

甲方不可撤銷地同意給予乙方______個月的免租期,由乙方完成租賃房屋的裝修和改造,免租期自乙方實際進入租賃房屋現場開始裝修之日起算(乙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進場裝修),乙方在免租期內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免租期屆滿,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的日期爲準作爲本合同的正式起租日,本合同的租賃期限爲______年,乙方在此期間內應當按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支付相應的租金、費用。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該房屋日租金爲______元人民幣/建築平方米/天(每月以30天計),租金中含物業管理費。

1.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支付方式爲每個月支付一次。首期租金應於起租日之前的日內支付,其後每個月支付一次,在每月期滿前的______日內,支付下個月租金。即:每個月支付租金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其它費用:租賃期間的電費、水費、集中供暖費(如發生)、電話費、數據通訊費均由乙方負擔。電費、水費、集中供暖費的收取標準,均以國家規定爲準。

3.其它費用支付:電費、水費、集中供暖費(如發生)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應於收到甲方繳費通知後______日內繳納。電話費、數據通訊費用等由乙方自行與服務商協商繳納。

4.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因市場變動、物價變動、經營風險等不可預料的因素引起的房屋樓內附屬物租賃的貶值、升值,不影響房屋及樓內附屬物租賃費的支付及雙方對合同所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5.乙方應按下列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支付到期應付的租金 :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名: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

五、房屋設備、設施

甲方爲乙方提供服務於該房屋的硬件設備和附屬設施如下:

供暖:市政熱源集中供暖,室內安裝銅鋁複合散熱器;

信息點及電源:甲方信息點(電話、網絡佈線及節點)、電源入戶設置,牆壁預留信息端口。電話、網絡的申請、安裝等事項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將在甲方提供的電話、網絡設施配置基礎上具體施工,有關情況參見附件11《乙方裝修改造方案及圖紙》。乙方裝修改造方案及圖紙需提交甲方確認、備案;

供電:雙路10KV供電,A區內配置有兩臺1600KVA變壓器;

消防:房屋內有運轉正常的煙感報警系統和滅火設備,房屋整體消防系統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餐飲:餐廳提供每日三餐服務;

車位:甲方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所屬車輛免費提供充足的停車位,其中包括配送_____個固定車位,其停車位具體位置將以乙方就近使用爲原則,由園區物業管理部門安排;

供水:市政直供和變頻穩壓供水;

排水:分質排水,優質排水處理回用;

空調:分體式空調由客戶安裝;

六、保證金

1.乙方同意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元)。

2.合同期滿,雙方交接完畢,結清甲乙雙方的各項費用後,甲方應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該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合同雙方的變更

1.甲方如將該房屋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甲方應當給予乙方合理的書面通知,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本合同期內,乙方如將該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分租給第三方需事先通報甲方。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乙方與該第三方之間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約定:

1)房屋用途:該第三方應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用途範圍之內使用該房屋;

2)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3)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就被轉租方履行本合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甲方的權利、責任、義務

1.甲方是出租房的合法經營者,有權簽署本合同。甲方保證出租物業的合法產權並且有權出租物業。

2.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該出租房屋交付給乙方。

3.甲方定期檢查和及時修繕以保證該出租房屋處於完好、適租狀態。

5.按合同規定期限,向乙方收取房租及其他費用(列明),除上述費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費用。與租賃標的有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費及其他費用由甲方負擔。

九、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

1.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獨立承擔各種經濟及法律責任和義務。

2.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將房屋所需改造申請書、保證書及平面圖、水、電圖及國家有關部門批件提交給甲方備案。乙方對該房屋的裝修不應損害該房屋主體結構、外牆顏色和造型及承重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對於由乙方負責施工、安裝或提供的該房屋硬件設備和附屬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由於乙方改造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房屋及房屋設施損壞,乙方應負責按甲方要求恢復原狀,修理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按期交納房屋租金及水、電、暖等費用;

4.乙方自行負責出租房屋內部的消防、保安、衛生清潔管理工作,並承擔全部責任。

十、合同的延續

本合同租賃期滿前二個月,若乙方書面確認同意續租,甲方應當同意乙方的續租要求,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租金,租金漲幅不高於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1.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乙方日租金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付租賃標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立即返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同時向甲方追繳滯納金、違約金部分。

3.若乙方未能按期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日租金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納房租,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自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交納的房租金額,同時向乙方追繳滯納金、違約金部分。

4.電費、水費、集中供暖費(如發生)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應於收到甲方繳費通知後七(7)日內繳納。如乙方逾期繳納,每逾期一日,則按照逾期支付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繳納滯納金。

5.租賃期間,若乙方發現房屋損壞並提出維修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當日開始維修,但房屋或設施損壞系由乙方故意毀損的除外。如甲方未按約定及時維修,乙方有權自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將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如甲方逾期十(10)天仍未開始維修房屋,或一次維修超過三十(30)天仍未完成,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可以退租或要求甲方減少租金或變更有關合同租金條款。甲方因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守約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由此而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二、免責條件

1.由於進行必要的或例行的建築物維護保養而致公共設施停止使用的,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前提是甲方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且公共設施停止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2.“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爲、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並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由於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於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租賃標的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損失或滅失時,合同則自然中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將該期間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各種保證金退還乙方。

十三、合同期滿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合同期滿未續租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十五(15)日內房屋如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物件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二份。

十六、通知

依據本合同發生的任何通知應爲書面形式,以專人遞交、公衆認可的快遞、掛號信或傳真方式發送到: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就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爲:租賃時間爲一年,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爲每月人民幣捌佰元整(______________元)。

三、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網絡、物管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壹仟元整(______________元)作爲押金。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傢俱及其配套設施。因乙方管理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傢俱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發生故障或丟失,乙方應負責賠償損失。租賃期滿,沒有發生房屋、傢俱及其配套設施損壞情況,甲方應返還乙方全部押金。

五、乙方應按時支付租金,如延遲15天未支付租金,視爲提前退租房屋,適用第七條約定。

六、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給房租加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給任何第三人。如違約,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元賠償金

七、乙方不得提前退租房屋,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如違約,應支付甲方______________元賠償金。

八、在租賃期間乙方不能使用該房屋做違法亂紀的相關事宜。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附房屋內留用物品清單:衣櫃兩個、牀兩張、熱水器一個、洗衣機一個、電視機一個、沙發一套、電子門鑰匙一把、防盜門鑰匙一把。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__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爲____元,繳租爲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

以後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正式入住時,應及時的更換房門鎖,若發生因門鎖問題的意外與甲方無關。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的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類的災害所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爲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臺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職責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爲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出租方):乙方簽章(承租方):

電話;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無抵押等其他權利設定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房屋買賣合同號: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3、甲方聲明並承諾該房產無抵押等其它的設定,如因其他權利設定或由其產生的法律風險,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租賃和使用的,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且負責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1、甲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

2、乙方提供:公司證件、簽署合同代表人身份證

三、租賃期限、用途

1、蓋房租賃期共60個月。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乙方辦學使用。該房屋不准許違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費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租用。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期五年,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20xx—20xx年爲20xx00元(含稅)(大寫:貳拾萬元)。20xx—20xx年租金210000元(含稅)(大寫:貳拾壹萬元)、20xx—20xx年 租金220xx0元(含稅)(大寫:貳拾貳萬元)、20xx—20xx年租金230000元(含稅)(大寫:貳拾叄萬元)、20xx¬至20xx年租金爲230000元(含稅)(大寫:貳拾叄萬元)。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每年1月1日前一次交清,遇法定假日向後順延。

五、稅費交納方式:乙方負責交納租期間水費、電費和取暖費房屋租賃費。其餘費用乙方不予以支付。

六、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大型的涉及主體結構的基礎設施維修由甲方負責(由乙方引起的修復除外)雙方任何一方維修時都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但屬於乙方特有的且經分割後對乙方設備或實施造成損失的裝飾或裝修除外。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責有修繕的義務。

5、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的主體結構、公共設施承擔維修義務,甲方在對房屋主體結構、公共設施進行檢查、修繕時,甲方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予積極協助配合,甲方維修時應儘量避開乙方的營業高峯期;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6、如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屬於乙方的非固定設施、設備,乙方應保證該租賃房屋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及其相關設施設備。

7、甲方在乙方書面通知的約定時間內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或者發生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當代爲維修並及時將情況通知甲方,該等維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具體金額以乙方出具的發票爲準。因甲方維修不及時造成乙方損失或損失擴大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租賃期間,甲方無權將此出租的房屋轉讓他人,如因各種事宜轉讓他人租用按第八條第二款執行。

八、甲方、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一)甲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1、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每日租金按當年租金除以365計算)。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並向乙方支付甲乙雙方自合同生效起發生過的租賃費用,全部無條件退還乙方,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房屋產權出現任何糾紛導致合同無效,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4、甲方故意或過失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年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繳納水、電等其他相關使用費用,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遵守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經營、施工等原因發生突發傷殘事故或造成房屋損壞的均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違約金。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已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而甲方未在合理期限內作出書面答覆的除外。

九、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合同終止與解除

1、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三日內,將承租房屋及歸屬於甲方所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正常狀態,不得存留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爲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十一、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爲博大幼兒園法定代表人,主要用途爲辦理房屋建設基金補貼,法人專定權利。在博大幼兒園內部不生效、不參與幼兒園建設及經營。幼兒園因各種事宜涉及到法人自身利益的,法人有權不予履行。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5、幼兒園在正常經營,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工作及出具相關證件。

6、甲方辦理完博大幼兒園所有相關手續後,交由乙方保管。並在甲乙雙方履行完本合同期限後,變更爲乙方爲法定代表人。

7、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除享受幼兒園每班型2萬元設備補助款外,其它有關幼兒園所獲得的一切政府補貼款與甲方無關。

8、甲方負責幼兒園相關手續的年審工作,但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9、甲、乙雙方在接受政府行爲及教育局等各類檢查時,雙方無條件予以配合。

十三、交付房屋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十四、甲方應保證出租場地的合法性,並不得擅自干涉或妨礙乙方在其承租的場地內進行合法正常經營活動。

十五、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力、消防驗收合格證書複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室內已進行中等裝修(以現狀爲準),房間內有 臺。(租賃房屋實際已由承租人使用或已查看,承租人認可現狀符合約定)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日。租期叄年。

第三條 租金(大寫):租金標準爲人民幣 元/月( 圓整)。出租人只出具白條收據,承租人自行解決租金髮票。如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出據發票,由此產生的稅費,由承租人代付代繳,出租人稅費零負擔.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承租人應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先繳納房屋租金後方可使用, 。第二年度、第三年度同期支付。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承租人負擔自身的稅費和出租人依法應支付的稅費,出租人稅款與費用零負擔。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承租方辦公用,不得用作炊事用途。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必須嚴格做好該租賃店鋪內的消防安全,並對該租賃店鋪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消防安全負責。

第七條 租賃房屋及設備的維修:承租人自行承擔維修及負擔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租人不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在事先書面設計的前提下,進行裝修。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 僅限於承租人公司辦公的目的。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無償歸無租方所有。或由承租方恢復原狀.

第九條 出租人不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只能用於乙方爲業主的個體工商戶開展經營活動。如乙方成立自已控股的公司(乙方必須始終佔股80%以上),乙方承諾,公司成立後十個工作日內在本合同上蓋章,與乙方成爲共同承租人,互負連帶責任。

第十條 押金叄仟元。承租人在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時交押金給出租人,租賃期滿,承租人沒有違約行爲時退還押金。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 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時間累計達一個月;

2. 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叄仟圓整;

3. 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 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 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 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 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1個月以上;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20 月 月 日。如承租人未按上述期限撤出場地騰退房屋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則視爲承租人對房屋內的一切商品財物以拋棄,甲方有權騰空鋪位並自行處理相關物品,乙方無權因此向甲方主張任何費用或損失補償賠償.如發生處置或保管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叄仟圓整,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出租人未按時提供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損失的,負責賠償損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承租人逾期支付應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應交付租金的 2%向出租方支付滯納金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出租人房產證、身份證,承租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雙方互相交換上述證件的複印件,並不得拿此複印件用作其他用途。

2、出租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以現狀爲準),承租人要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該按原價的雙倍賠償。

3、租賃關係結束之日,雙方應互相交還上述證件複印件,所有複印件上有本人親筆簽名。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原件),每份 頁,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自然人每頁簽字、公司加蓋騎縫公章),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街道 小區 號樓 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元,按 結算。每 初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租金。

三、簽訂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 元的押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收據給乙方。租賃結束時,在房屋內設施和物品清點完畢後,如房屋設施和物品沒有損壞則押金按實際情況退回給乙方,乙方一併交回甲方所開收據。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和物品,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裝修改造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乙方在甲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裝修、改造、變賣房屋內的設施和物品,則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賠償甲方,押金不予退回。

四、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上網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如乙方拒絕交付則甲方有權在所交押金中扣除。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 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因不可抗力及舊城改造需拆遷的除外)。

七、乙方租賃期間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非法及擾民的行爲。不得轉租和分租此房屋。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損失。

八、乙方在租期內有維護房屋及設施的義務。乙方應做好安全工作,注意用水,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居住期間產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 電錶讀數: ;水錶讀數: ;

天然氣(煤)讀數: 取暖費: ;

電話費: 有線電視費: ;

上網費: 物業管理費: ;

室內傢俱、家電清單: ;

其他約定: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的《廠房租賃合同》(以下稱“(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生效後,甲方依約將廠房交付乙方使用,至目前爲止履行情況不良好。甲方要求終止原《租賃合同》。

爲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租賃合同》終止,廠房返還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原《租賃合同》自 年 月 日協議解除。

二、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廠房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還,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10%作爲違約金。若逾期退還超過5日,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廠房並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設備、及自行鋪設的管線等搬出,租賃廠房退回給甲方,依附於租賃廠房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乙方承擔實際退還日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退還廠房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備等應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廠房內設施和原有裝修,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給乙方退房獎金並退回乙方已交的廠房押金,具體清單詳見附件。

五、退費時間爲合同解除後兩天,退費方式爲現金支票。

六、乙方搬出廠房後,遺留物品視爲遺棄,甲方有權處臵。

七、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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