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擁有房屋產權房屋出租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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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擁有房屋產權房屋出租合同 篇1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個人擁有房屋產權房屋出租合同(通用3篇)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共 層 第 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千 百 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爲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爲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爲已提供物品如下:

(1)

(2)

(3)

(4)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爲: 度;

(2)電錶現爲: 度;

(3)煤氣表現爲: 度。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電話: 電話:

賬號: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擁有房屋產權房屋出租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爲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希共同信守。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住房壹套,結構,樓層 ,面積㎡,戶型,賣給乙方,並由乙方享受其一切權益,成交價格人民幣 (小寫:元整)。

二、房屋產權證號: ,土地使用證號 等證件齊全。

三、付款方式:甲方將房屋產權證及土地使用證(原件)交給乙方保管,乙方一次性支付房款人民幣 ( 元整),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前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一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悔約,並賠付違約金(小寫:元整)。

2、甲方中途悔約,並賠付違約金(小寫:元整)。

3、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甲、乙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擁有房屋產權房屋出租合同 篇3

房屋產權共有協議

合同編號:        

甲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鑑於:

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大寫)        (¥    元)(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各佔百分之五十),購買坐落於        市        縣        街        小區        房        樓    單元    室(    室    廳    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爲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權歸屬

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爲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於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

二、房屋處分

1.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簽字(所有共有人必須一致同意並簽字,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簽字也無效)。

2.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爲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爲實物出資。

3.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爲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爲實物出資的行爲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

4.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三、稅費承擔

1.全部稅費由        承擔並及時繳納。全部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

2.雙方如在共有產權房屋居住,由        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維修、裝修費、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權益分配

1.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

2.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對外轉讓房產份額的,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3.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

4.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        )代爲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5.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佔50%。

6.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於雙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雙方共擔,所得補償有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

五、其他

1.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2.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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