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精選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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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精選24篇)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號出租車屬於甲方所有。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該車租賃經營達成如下協議。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押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租賃期限滿時,若乙方不欠費或違約,甲方一次性歸還乙方。

2、租賃期限壹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乙方每天交給甲方租賃經營費¥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每月(按30天算)租賃經營費於當月月底一次性結清,逾期支付租賃經營費,根據逾期金額,按日向甲方承擔______%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15天(含15天)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拒退押金,並有權追收未付租賃經營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

4、租賃經營期間,經營管理費、養路費、運輸營業稅、運管費、車船稅、公路建設基金費、保險費【保有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座位險、車損險、不計免賠險】均由甲方承擔。

5、租賃經營期間,車輛年檢、等級評定、二級維護均由乙方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6、租賃經營期間,一切維修費用(包括換機油、大修發動機、換輪胎等)均由乙方承擔,維修期間仍應支付甲方租賃經營費。

7、租賃經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在24小時內必須報中國財保xx公司,若延遲未報,保險公司拒賠,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8、租賃經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承擔除保險公司理賠外一切損失,經濟損失未達¥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概不報保險,由乙方負責。

9、租賃經營期間,車輛丟失(含被盜),乙方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10、乙方應遵紀守法經營,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執行甲方所屬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服從公司管理監督,做到安全行車。

11、租賃經營期限滿,乙方必須進行一次二級維修修理,修理費及材料費由乙方負責,並保證四條輪胎5成新。

1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向對方承擔¥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整)違約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將租用乙方小轎車1部,具體協議如下:

一、租用時間:20____年6月____日到20____年6月28日

二、租用車型:小型客車(東風本田思域)

三、租金:人民幣4800元(大寫:肆仟捌百元整),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費用(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

四、甲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需準確提供用車計劃安排(如:用車時間、地點和所需要的車輛)。

五、乙方責任和義務

乙方需肩負起遵守國家有關的各項規定(行業、交通法規等),凡因乙方工作人員違反操作流程或各項法規造成的人身安全、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應負全部責任。賠償全部損失。

六、違約責任: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甲方,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鑑字:

乙方鑑字:

時間: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3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_______________

車況: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爲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月租金_____元,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4

甲方(出租方):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號車交付於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2、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3、租賃期間,租賃車輛所有的違章、罰款(包括運管)、維修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不得利用甲方車輛,做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5、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6、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安部門報警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條、補充條款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者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應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條、其他

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 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租賃發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證明人一份,自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5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轎車一輛,載人數爲__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週一三五爲規定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爲________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法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祕室安排調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________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並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六)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租期

甲方同意專門爲乙方提供______輛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每天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 )

2.乙方須在租車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在合同到期後甲方須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間終止合同押金作爲違約金不予退還。押金不做爲租金抵扣。

三、甲方職責

1.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

2.甲方自行支付車輛保險費,養路費,以及除停車費以外的其他各種稅費用。

3.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四、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過路費、燃油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 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5.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五、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出租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爲,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尤其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繫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運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並收回車輛。

三、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爲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四、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覆,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繫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六、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誌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複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後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七、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付清;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項目;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後經網絡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憑押金收據第三聯清退。

八、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租賃車輛在甲乙雙方之間發生轉移時,應辦理手續,逐項認真填寫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駛證件。

九、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爲準;

2.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還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現場協助處理,並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件,作爲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3.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4. 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

5.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事故,在事故未處理完,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6.公安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後的賠償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20%元,作爲車輛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賠償,車輛修理費超過5000元時,按40%賠付給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移交清單》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作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爲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爲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爲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爲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9

甲方 ;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 )將自己的一輛出租車,租給乙方( )使用。現就具體責任簽訂以下協議:

1、 車輛情況:該車爲“吉利優利歐”車型,牌照號:-----------,登記車主-----------。車輛手續齊全,有行駛證、道路營運證、車輛購置稅。

2、 租金:乙方租用甲方車輛後,每月支付租金-----------元,於每月15日支付當月租金。出租車管理費甲方不再承擔,由乙方直接向----------出租車公司另行交納。

3、 爲保證雙方利益,甲方移交出租車後,應立即交納車輛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4、 每年政府發放的油料補助,歸甲方所有。

5、 自交付車輛起,與車輛有關的超速、違章等罰款和事故造成的損失均有乙方承擔。甲方不再承擔連帶責任。

6、 甲方移交車輛時所有證件一併移交,乙方歸還車輛時同時歸還。

7、 爲保證協議的履行,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10000元。歸還車輛時,乙方未發生違約,同時,保證車輛能正常行駛,外觀無損壞,甲方退還乙方的押金。

8、 乙方在租用車輛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另行轉租他人使用。

9、 乙方在租用車輛期間,發生事故和車輛損壞,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保證甲方的知情權,乙方不得隱瞞實情,但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10、 乙方應妥善使用車輛,按操作規程駕駛,車輛的維修、保養、年檢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11、 租賃期限爲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限內,除乙方利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或故意損壞車輛外,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協議。乙方三個月內也不得單方解除協議,乙方三個月內單方提出解除協議時,乙方除正常支付租金外,甲方另行從押金中扣除3000元。乙方三個月後,單方提出解除協議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12、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中間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協議簽訂 :--------------------出租車公司。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中間人簽字:

年 月 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 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爲始,以車輛收車時爲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爲_______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爲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爲,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在__________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爲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爲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爲,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_________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南寧中鹿公司出租車分公司承包給甲方一輛上海大衆出租車,車號爲:桂ATL297承租給乙方晚上營運,承租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乙方每日營運時間爲當日19:00點至次日7:30點。爲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l、乙方交付甲方汽車承租押金壹萬元整(¥10000.00元),待合同終止時,由甲方立即如數一次性退回給乙方,但乙方應留餘壹仟元給甲方作爲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有無違章違法記錄的押金。在一個月後乙方無違章違法記錄,甲方應立即退還給乙方。

2、乙方承租金額爲每晚人民幣玖拾元整(¥90.00元),每天結算一次。

3、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無故終止合同,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告訴對方,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壹仟元整(¥1000.00元)作補償。屆時在終止合同(包括半期合同)後,乙方如無違法違章記錄,甲方必須立即如數一次性退回承包押金給乙方,(但違法違章押金除外),在合同終止後,如乙方願繼續合作,則重新簽訂合同。

4、乙方在經營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人爲原因致車輛損壞時,應報有關部門處理和通知甲方,所有損失贊用除保險公司理賠外,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維修汽車期間所造成誤工,乙方應爲甲方承擔每日人民幣250.00元的誤工費。

6、車輛的所有燈光(燈泡)的自然損壞由乙方負全責更換。

7、乙方要每晚的營運公司數應在250金裏以內,如超過250公里,乙方應加10元的車輛磨損費給甲方。以下每超30公里加10元,以此推類。

8、乙方在徵用甲方車子時,如是說交通部門行政處罰的款項,應由乙方全部負責承擔。

9、在經營期間,車輛的自然損壞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壞,由甲方來選定修理廠進行維修。

10、乙方在經營期間不能擅自給他人駕駛該車輛,如有發現每次扣款人民幣1000.00元(特殊情況除外)。

11、乙方租用車輛期間若遭到打劫或被盜等,經公安部門處理後,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壞、隨車工具、備用輪胎、滅火器)。

12、乙方在違反或不遵守合同條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如不按合同條例承擔時,甲方可以扣除雙方的全部押金,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13、在開車合作過程中,雙方必須守協議內容,如遇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雙方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法律法規,一方違約按公司規定處罰。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本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燃油補助三七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12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 ,車牌號爲 ,車架號爲: 必須使用93號汽油。

第一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1、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

2、租金單位爲元/天。預收租金保證金元(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第二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承租方應提供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通知出租方。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四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爲始,以車輛收車時爲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爲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出車時行程表數 公里)

第六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

2、承租方租車時須交納押金及交通違章保證金共計 元人民幣,租車結束在五個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問題及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七條 車輛保險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2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九條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河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駕駛證號:

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13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 ,顏色爲 色,車牌號爲 ,必須使用93號汽油。

第一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車輛租賃押金 元,月租金: 元。承租方接車時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車輛當月租賃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提供狀況良好、設備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含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指定的駕駛員)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發動機與變速箱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未經出租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不得超過3日。)

6、應按時歸還車輛,驗收時發現車輛有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如需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通知出租方。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非正常使用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爲了使租賃車輛能長期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整數里程時,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否則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1000元的費用。並承擔4S店對車輛免除保修期內的後續保修費用(包括車輛自然)

10、您使用的燃料必須是93#無鉛汽油 第四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爲始,以車輛收車時爲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租金。承租方所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爲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五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

2、承租方租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共計1000元人民幣,租車結束在五個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問題及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六條 車輛保險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和出租方,出租方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 車輛保險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出租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約定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爲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4、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後,出租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爲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爲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第九條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 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以上須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 。本合同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承租將車輛開指定區域的。

承租方(簽章): 出租方(簽章) :

承租方地址: 出租方地址: 承租方電話: 出租方電話: 承租方指定駕駛員: 經辦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1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北京康川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用車信息服務,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服務形式:

乙方提供車輛和司機,將甲方人員按時接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具體安排如下:

1.行程

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用車行程和車輛型號,乙方及時備妥車輛。

2.車輛

2.1車輛技術等級爲一級;

2.2車型: 紅旗、奧迪、GL8、奔馳麪包車、奔馳S級轎車

3.司機:乙方司機應持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具有駕駛員資格。

4.聯繫方式

4.1甲方聯繫方式:       (聯繫人: )

通訊地址:

4.2乙方24小時聯繫電話:

二、費用及支付:

1.紅旗500元/天、奧迪700元/天、GL8 700元/天、奔馳麪包車800元/天、奔馳S級轎車(視車型不同而協商價格)。

以上收費爲北京市市內商務用車價格,每天8小時,100公里之價格。如有旅遊及長途用車,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適當調整車輛及價格。

2.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爲每月1號和15號兩次,該費用含停車費、油費、司機、保險費用;

三、保險:

乙方負責合約期間甲方人員乘車時的人身意外保險。

四、責任:

1.乙方負責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2.除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約外,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五、爭議解決: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出租方:北京康川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數量:_________輛。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_____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三、驗收方法

驗收方法:_____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四、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________月後,付給出租方________月的租賃費,以後每_______月結算並付款一次。

五、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______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六、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16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車型車牌號租賃車輛的車況以雙方交接發車爲準。<雙方簽字後>

1、外觀:車漆完好,輪胎完好,備胎完好。

2、內飾:座椅、工作臺完好,各操作功能鍵開關完好。

3、發動機:發動機工作正常,無異常聲音。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年月日時起,將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租期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爲每月元,承租方預付一個月租金,以後應按月提前預付租金,押金5000元。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方租賃期間擁有車輛的使用權。

2、承租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承租方不得把所有租車輛轉借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教練等活動。

4、承租期間承租人應對水箱位、制動液、冷卻液、輪胎氣壓、負有每日檢查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廠,對發動機等重要部件,承租方不得自行拆卸,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維修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方應按期如數交納租金。

6、承租方應按約定歸還車輛,歸還車輛時的車況應與交接時實際車況基本一致。若車輛有損壞,證件丟失等情況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費用。

第四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法律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出租方享受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對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押金之後(或擔保)將車輛交付承租方。

第五條 租期

租期以交接發車爲始,以車輛收回爲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承租方應按約定時間歸還車輛,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它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及停駛損失,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追究損失。

第七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自願爲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爲擔保方自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致車輛無法正常形式,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5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承租方從事有損害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一切活動,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第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有出租方、承租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_ ,車牌號爲_ ,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租金及其他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本車狀況:車況良好,證件齊全(行駛證、營運證),

附屬設備齊全(頂燈、備胎、千斤頂、三角警示牌、滅火器、隨車工具)。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租賃期間因車輛而產生的糾紛和法律訴訟,甲方有義務協從承租方解決,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7、保證所租車輛無違章記錄、無抵押,質押及其他租賃關係。

8、油補歸出租方所有。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在車輛租賃期間承租方因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車輛需要維修的,需到出租方指定的修配廠修理,修理結果達到出租方滿意爲止。如因修理部件需要更換新部件而發生爭議,以換新件爲準;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變動、添改、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4、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車輛行駛滿5000公里,承租方應到指定修理廠更換髮動機油、三濾、齒輪油一次,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5、按時參加運管部門組織的各項培訓及各種公益活動。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爲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爲,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爲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交強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爲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爲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爲及車輛損毀,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 出售、抵押、質押。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 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借任何第三者使用、轉租給第三方,以及參加競賽、

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3) 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汽車承租方:

擔保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1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車型,車牌號碼----------,從------年-----月------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

3、使用範圍:只限海南省內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爲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海南鴻順自駕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章)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地址: 地址: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19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爲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出租車夜班租給乙方,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 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止收回。

第二條 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每月租金 元,每月 日將租金付清,租車押金 元。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3.租賃期間由甲方承擔車輛維修保養,如乙方在租賃期間人爲造成的車輛損壞由乙方負責。

4.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乙方在行使當中造成的交通違章由乙方負責。

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租賃到期後1周退還押金。

5.乙方在租賃期間因車輛老化經常維修,影響正常的營運使用,本合同解除。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爲始,以車輛收車時爲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爲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爲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爲,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爲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爲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爲,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汽車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21

甲方:

乙方: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 ,車牌號爲 ,車架號爲: 必須使用93號汽油。

第一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1、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

2、租金單位爲元/天。預收租金保證金元(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第二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承租方應提供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通知出租方。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四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爲始,以車輛收車時爲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爲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出車時行程表數 公里)

第六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

2、承租方租車時須交納押金及交通違章保證金共計 元人民幣,租車結束在五個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問題及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七條 車輛保險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2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九條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河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2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上列甲、乙雙方就出租車承包經營事宜,經平等、自願之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甲方同意並以本協議書面確認:將甘A--號出租汽車(以下簡稱承包車輛)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並遵守本協議的其他約定。

乙方同意並以本協議書面確認:承包經營承包車輛,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並遵守本協議的其他約定。

二、承包車輛爲“--”牌小轎車,車架號:-- ,發動機號:--。

甲方保證承包車輛在發包時性能良好、部件齊全、營運證照完備,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道路行駛和車輛公路客運經營的強制性標準。

乙方在承包時,應檢查承包車輛的車況並覈對車輛營運證照,發現車輛不符合道路行駛和客運經營強制性標準的,可以要求甲方調整或拒絕承包。

乙方接受承包車輛,視爲乙方認可承包車輛符合道路行駛和客運經營強制性標準。

三、乙方應持有合法、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件,並持有客運管理部門核發的出租車服務資格證件。

甲方在發包車輛時,應覈對乙方的駕駛證件和服務資格證件。

甲方將承包車輛交付乙方的經營的,視爲甲方認可乙方的駕駛和服務資格。

四、乙方承包經營的時段爲--小時,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時止。

乙方可以連續承包經營。連續承包經營的期限爲--日/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連續承包期間,承包經營時段同上款約定。

五、乙方承包經營的承包金爲每經營時段人民幣--元。

承包金由乙方在承包時段結束後一次全額向甲方支付,不得拖欠。連續承包經營的,每經營時段結束,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六、乙方在承包時,應向甲方交付人民幣--元的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如發生承包車輛損壞、證照遺失、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等,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按照損失實際發生金額,自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不足以賠付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另行賠償。

保證金在承包經營結束乙方交還承包車輛時,甲、乙雙方無債權、債務的,由甲方一次全額退還乙方。

保證金在承包經營期間,不計付銀行利息。

七、乙方承包經營期間,自行獨立承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

上述經營成本包括:承包期間車輛行駛所需燃油或燃氣費用、承包期間車輛維修費用、承包期間道路通行和停車費用、乙方人身或意外傷害保險費用、乙方駕駛證件和服務資格證件的審驗費用。

經營風險包括:違章駕駛承擔的行政責任、交通事故或意外事件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乙方本人和他人)、交通肇事承擔的刑事責任,以及各責任之間的混合責任,承包車輛在承包經營期間正常使用的折舊和損耗、營運證照審驗費用、車輛審驗費用、車輛保養費用、運管費用、營業稅款、交強險費用、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費用等費用,乙方不承擔。

八、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行政規章、地方法規的駕駛和運營行爲。甲方無權支配、指定或干涉乙方合法的駕駛和運營行爲。

乙方有義務在運營活動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行政規章、地方法規。乙方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行政規章、地方法規的前提下,有權自主運營。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正常使用承包車輛,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承包用途使用承包車輛的行爲。

乙方有義務合理、正常使用承包車輛,不得違反承包用途使用承包車輛。乙方不得自行更換承包車輛部件。

3、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甲方繼續發包車輛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乙方確因特殊原因不能駕駛的,應將承包車輛暫時交還甲方。

5、承包車輛損壞的,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自行修理車輛。

九、交通事故處理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駕駛承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和車輛損壞的,乙方應立即報警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並通知甲方。

乙方應親自參加交通事故認定、損害賠償調解和損害賠償訴訟。對交-警部門的損害賠償調解書、人民法院的損害賠償判決書和裁定書,乙方應執行。

十、違約責任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應遵照履行,不得單方解除或終止。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20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另行賠償。

2、甲方連續二次未將承包車輛交付乙方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按照第一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連續二次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按照第一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自行更換承包車輛部件、自行修理車輛、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按照第一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第一條約定中的實際損失,包括足期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全部預期收益。

5、本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病流行、國家政策調整等不能預見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協議,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履行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全面理解其含義,並知悉協議約定的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條款,無加重一方責任而減輕對方責任的情形。

3、甲、乙雙方確認,雙方之間沒有僱傭關係。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本人簽名): 乙方(本人簽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住址: 住址: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23

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就車輛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1、本合同爲長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就租車事宜達成多個具體租車協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訂車,並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本合同爲長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就租車事宜達成多個具體租車協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訂車,並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確認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規定。

2、當乙方接到甲方訂車通知後,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雙方確認,雙方必須按照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經公安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並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車輛駕駛員應是公安等部門登記在冊的並有豐富駕駛經驗及技能的人員,足額辦理了乘員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遊目的地經營範圍的旅遊客車。

4、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

(1)機動車駕駛證;

(2)機動車輛保險單;

(3)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4)道路運輸證;

(5)道路運輸規費繳訖證;

(6)山東省營運車輛駕駛人員上崗證書;

(7)其它有關資質證明。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遊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法規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租車費用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後即作爲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每結算一次,並開具發票。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訂車單複印件和結算單。

9、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又不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車輛,缺少的車輛視爲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支付約定車費%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支付約定車費%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輛視爲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旅遊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遊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遊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過錯造成遊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6)遊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遊應當告知遊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3日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後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爲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爲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東營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年月日年月日

簡單的個人租車協議 篇24

賣車人(以下簡稱甲方):邊--,男,漢族,住榆陽區太白廟,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買車人(以下簡稱乙方):李--,男,漢族,住榆陽區,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就甲方所有的陝KT3077出租車賣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陝KT3077賣於乙方,並且甲方的經營權與繼承權一次性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該出租車的價格爲肆拾陸萬伍仟元(¥:465000元)。

三、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以前出租車所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以及保險理賠款等由甲方負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以後所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及保險理賠款等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因政策性問題,車輛過戶手續在簽訂本合同時暫時不能給乙方辦理。待能辦理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辦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車輛過戶手續不能辦理期間,若出租車公司或城市客運管理辦公室以及有關單位需甲方本人親自到場協助辦理時,甲方必須無條件到場,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五、付款方式:分爲三次付款,第一次--年8月3日付10000元定金,第二次--年8月4日付405000元,剩餘款項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後十日內乙方全部付清甲方。

六、在買賣出租車合同範本簽定之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10000元,如有任何違約情況甲、乙雙方適用定金罰則。本合同簽訂之後,出租車如有市場上的價格變動,甲、乙雙方都不能另行變動價格,都以本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價格爲準。

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和平的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以及中介人簽字和奈印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中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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