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賃的合同格式範文3篇通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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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商鋪租賃合同,應在合同中明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他人。以下是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商鋪租賃合同 通常版,歡迎參考閱讀!

商鋪租賃的合同格式範文3篇通常版
商鋪租賃合同 通常版一

出租方: (以下筒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稱乙方)

甲方將 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層租給乙方,租期爲 年,從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爲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分月份繳納,每月租金爲壹仟元整,乙方應在每月五日前繳清。

三: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店面,沒收押金。

四: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財產妥善愛護使用,並負責維修,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工商、稅收、衛生、房屋出租稅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在不影響整體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店面轉讓給他人使用,乙方-1-在租賃未到期間,需要解除合同時,甲方將沒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須得先通過甲方同意,由甲方與他人簽訂合同後,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賃期間滿,必須將店面、房間完整無損交還甲方,所經營的商品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續租,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九:本合同訂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給甲方,合同期滿,如果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十:本合同簽訂之前店面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本合同簽訂之後店面的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 身份證: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 通常版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 門面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二、租賃門面用途

1、乙方租賃門面作爲商業門面使用.(不得用於汽車修理、酒店、廢品回收等髒污嚴重的行業)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爲¥ 元每年(大寫: 圓整)。租金按年以現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應提前一個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房屋設施、水電費押金爲¥ 元(大寫:人民幣 整),待租賃期滿且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當日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門面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所出租門面權屬清楚,無共同人反對,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門面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門面辦理好水電落戶,以及配備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15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門面,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

門面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門面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質量原因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門面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15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門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門面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八、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門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門面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門面,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門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5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門面佔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門面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十、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門面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門面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門面交換使用。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15 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門面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門面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門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門面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3)租賃門面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3)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雙方同意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甲方應退回剩餘租金。如系單方面原因被解除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及賠償

1、 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萬分之10/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門面,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萬分之10/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 如系甲方單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的,除退回交納的租金的剩餘部分外,還應賠償同等金額的賠償金並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三、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同等金額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 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商鋪租賃合同 通常版三

出租方:XXXX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將坐落於XXX市XXXX 號“XXXXX” 號商鋪,出租給乙方,總建築面積爲㎡建築面積與套內面積均發生差異時,每平方米租金不變,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爲準計算房屋及其他費用,租賃物具體移交狀況見本合同第六條約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叄年。

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不同意續租。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元/平方米/月,租金每季度繳納一次,乙方應於每季度初X日內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過XX日未支付的,則乙方需按年租金的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XX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第四條 稅費、保險費承擔

房產稅、契稅等所有稅金均由乙方繳納。如乙方需要甲方開具正規財稅發票,費用及相關稅金由乙方繳納。需要保險的項目均由乙方自費投保。

第五條 出租物及附屬物的移交狀況及返還要求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保證對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狀況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內牆面、地面完好、門窗及玻璃無破壞(門窗把手均完好齊全),其它附屬設備設施及附屬物外觀均完好無損,經雙方當面清點並實驗,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後保證在承租期內妥善使用、保管、保養該物。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的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雙方當面清點,如發生損壞、丟失等,乙方按照租賃期滿移交時新購買該物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第六條 租賃用途

乙方承諾,承租上述場地及其附屬物僅作爲辦公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變上款約定的用途,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租賃年租金。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責任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交由乙方實施。

2、協助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經營行爲進行監督、教育。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範圍內的安全、衛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其經營活動,但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2、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項稅費。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水、電、暖氣、通訊、設備、光纜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並愛護配套設施,租賃期限內,如水、電、暖氣、門、窗、設備設施出現毀損的,均由乙方自費維修。

4、乙方必須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環衛、市政、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規定。

5、乙方裝修、安裝、改動附屬設施等,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裝修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修改或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拒絕乙方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防盜、防火、防搶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將上述承租物轉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和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犯罪活動或因任何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全部責任。

9、因乙方對租賃物進行裝修、裝飾而使租賃物增值的,本合同終止時或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壞乙方承租期間的任何裝修和裝飾物,將承租物完好無損的移交甲方。

第九條 關於乙方負有保護租賃物責任的約定

爲保證租賃物的整體外觀完好、達到合理使用壽命,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不得擅自將住宅及附屬用房如儲藏室用於營業、辦加工廠等。

2、乙方不得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不得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等公用設施及場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

3、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第十條 乙方保證合理使用租賃物的約定

爲保證小區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二次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須積極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制定各項防範制度。辦公區域內無“黃、賭、毒”,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須保證承租範圍內整潔衛生,不得在租賃房屋上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宣傳標語。

3、乙方不得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4、消防安全

租賃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及相關消防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賃期間,確因維修等事務需在租賃物內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如電焊明火作業),須按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限內,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要求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按違約處理,並支付年租金的20%作爲賠償。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按約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爲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變更或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且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經甲方三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3、乙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出租物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的。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XX市XX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

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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