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車經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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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經營是指出租汽車行業採取何種形式進行組織經營,出租汽車經營合同怎麼寫?以下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出租汽車經營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出租汽車經營合同
出租汽車經營合同範文篇一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姓名:

性 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自治區有關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就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 ,擁有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經營權證號從 號- 號,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從業資格證號 。 營運車輛情況:車輛型號,車身顏色 ,車輛牌照號 ,道路運輸證號 ,車輛購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及附屬設施、設備) 萬元,《機動車行駛證》車輛登記日期 年 月 日,對應的經營權證號 。在本合同內,乙方使用上述車輛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內,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屬於甲方,車輛產權屬於乙方。

第三條 承包標準。乙方應按月向甲方繳納承包費(乙方應在每月的25日之前一次性足額繳清下月承包費、代收繳的稅金) 元。

第四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規定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辦理相關營運手續。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應遵守出租汽車客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紀守法,誠信經營,文明服務。

第五條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要求乙方爲其營運車輛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三者責任險,車上乘客險。保險期滿後,乙方要按時續保,延誤保險時間,機動車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當需要辦理保險理賠事項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謹慎駕駛車輛,保障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乙方應對車輛、車上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承擔法律責任。若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維修費、保養費、燃油費等有關營運成本和各種年檢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技術規範使用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乙方不得轉包營運車輛,更不能轉賣營運車輛,若要轉賣車輛必須報請甲方同意,需一次性繳納過戶費5000元給甲方,其它各部門需要的各種費用和罰款由乙方承擔。本合同到期後,車輛(含附屬設施、設備,但不包括經營權證、道路運輸證、車牌號等)由乙方按照規定處理。

第八條 乙方聘請出租汽車駕駛員的,被聘請的駕馭員必須經運營機構培訓合格,取得出租車客運從業資格證,且應當經過甲方的同意,並將聘請的駕馭員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備案,按規定與甲方、乙方簽訂出租汽車客運經營協議,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行監督和管理,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費,根據經營需要,要求乙方適時對出租汽車進行更新。

2、在合同有效期內,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請的駕駛員、車上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按規定向乙方追償。

3、在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事故,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因處理事故支出的費用有權向乙方追償。

4、乙方違返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法律法規或甲方管理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搶險任務和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時,甲方可以調度乙方車輛。

(二)甲方的義務:

1、做好駕員、營運車輛及相關證件的年度審驗工作,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2、協助乙方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3、及時宣傳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法規政策,公示辦事程序。辦事結果及相關規章制度。

4、組織乙方參加職業培訓、安全教育和各項文明創建活動。

5、受理和處理乘客的諮詢和投訴,辦理行業管理部門關於服務質量的轉辦事項。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從事出租汽車客車經營,享有扣除營運成本和交納承包費後的收益權。並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做好駕駛員、營運車輛及相關證件的年度審驗工作,並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3、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乙方有權要甲方協助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4、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處理營運車輛。

5、完成由甲方調度的重大外事、搶險任務和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文明服務,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內部管理制度,維護甲方的整體形象,積極配合甲方完成行業管理部門開展的文明創建活動和質量信譽考覈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安排的有關活動和安全培訓。

3、按時繳納承包費給甲方。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出租汽車內外設施、營運標誌、車身廣告、車身噴字等。

5、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但不得違反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行業管理的政策和規定。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或嚴重違反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的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對甲方名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駕證》、《從業資格證》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符合國家和省其他限制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規定的。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被行業管理部門質量信譽考覈不合格的,且採取了中止、減少、調整經營權措施的;

(二)甲方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業的;

(三)乙方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甲方管理混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一方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甲乙雙方單方面不得依據本條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並誠實信用地行使各自權利,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約。如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擅自倒賣轉倉車輛,甲方有權解除經營合同,並收取乙方違約金5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因甲方原因辦理相關營運證照不及時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終止。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經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經定不得違反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行業管理的政策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全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壹份,運管處備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汽車經營合同範文篇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濰坊市客運出租車輛月度檢驗辦法》、《濰坊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到甲方承租壹輛 型出租汽車(車輛牌號: ,發動機號: ),簽訂本合同後,自主運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乙方須向甲方繳納押金 後,方能簽訂本合同。合同期滿,乙方未違反合同條款並將所承擔的各項費用全部交清後,甲方將押金全部無息返還乙方。甲方留取乙方交通違章抵押金1000元,用於處理合同期內的各種違章,如無違章六個月後無息返還乙方。

第五條 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 元/月,按實際天數計算。乙方按月於每月 日向甲方交納下月租金及下月費用。

第六條 乙方承擔出租汽車應繳納的出租汽車管理費、稅金、養路費、道安費及司乘險等各項費用;車輛的所有燃油、維修等費用;公安、交通、技術監督等部門進行的車輛年審及二級維護等費用。行車違章由乙方負責處理並繳納罰款。

第七條 車輛維修乙方須到甲方指定地點進行,所換部件超過100元的,須經甲方同意。乙方須嚴格按照車輛出廠要求,按時對車輛進行維護。

第八條 合同期內,由甲方辦理車輛保險(含交強險、30萬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如要增加其他保險項目,甲方可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合同期內對乙方的車容車貌、車輛維護、安全行車、遵紀守法、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乙方違約及時糾正,並有權根據本合同及甲方的有關規定收取違約金,維護甲方聲譽。

第十條 每月 日甲方收取乙方月租金額,及乙方應上繳的出租汽車其他各項費用,同時發放各類證件。如乙方不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不發給乙方各種營運證件及不出售各種客票,期間造成的罰款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協助乙方處理交通肇事、保險索賠、服務質量糾紛(不包括因私自換人開車、私自轉租造成的事故及服務質量糾紛)、所需和全部由乙方負擔(如交通費、食宿費、招待費及保險公司不予負擔的部分等)。

第十二條 發生的交通肇事造成的車輛損壞時,甲方按車輛損失總額的10%收取乙方的車輛加速折舊費。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出租汽車客運服務規範》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利益時,乙方可提出賠償要求。

第十五條 乙方應按規定維護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和整潔的車容車貌。各種檢審、拖維、漏維及因車況不良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罰款,均由乙方自負。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將車輛轉租、轉賣、轉借、抵押或由未經甲方同意的人員駕駛。因乙方轉租、轉賣、轉借、抵押或由未經甲方同意的人員駕駛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危害甲方利益時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十七條 乙方經營期間,因乙方責任發生的交通事故、車輛被盜等保險公司不予賠償部分,由乙方負擔;發生的人身意外傷害及因服務質量問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乙方負擔。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因乙方責任或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又不能及時賠付時,甲方與乙方終止合同,同時扣留乙方合同押金用以補償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時,按乙方實際損失給予賠償。

第二十條 乙方私自將車輛轉交未經甲方同意並未辦理替班手續的人員駕駛,一經發現,每次收取乙方違約金200元。

第二十一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與乙方解除合同,若有第三項至第十項之一者,同時繳納違約金5000元。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時。

2、由於不可抗力或國家經濟政策變動,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時。

3、因乙方從事違法活動觸犯刑律的。

4、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被投訴,被新聞媒介曝光或年內違章三次,經查證屬實的。

5、私自轉租車輛或未經甲方同意將車輛交他人駕駛造成交通事故的。

6、不按時參加車輛年檢年審的。

7、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

8、違反管理部門及甲方有關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

9、逾期十天不繳納租金、管理費、規稅費和其他費用的。

第五章 擔保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承租車輛須找有經濟償還能力的個人或單位擔保,(或者以所屬資產做抵押)擔保方自願爲乙方承擔合同期內的擔保責任。乙方違背合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無力償還時,一切損失由擔保方無條件的全部賠付。

第六 附則

(1)甲方如需出賣車輛,提前一星期通知乙方,出賣後合同終止,退還押金。

(2)甲方可根據出租行情,可雖時提高出租租金。因增加車輛或出租行情下滑,乙方也可提出降低租金。

(3)如果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因經濟問題無能力賠償時,甲方可請求法院對乙方的樓房或者平房進行拍賣。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若有國家相關政策調整或與政府規定相牴觸的條款則按政府規定執行,甲、乙方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三方各執二份。

第二十五條 合同糾紛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由開發區法院進行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汽車經營合同範文篇三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嚴格執行。

一、甲方將1.41rpc兩廂富康轎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的出租壹輛租賃給乙方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經營客動業務,該車設備齊全,性能完好,營運證、治安證、購臵附加等證件齊備。

二、乙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承租經營權,乙方不得私自轉租,轉包或交給他人經營,更不能作抵押典當,留臵或任何其他方式處臵該車輛。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爲: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正常情況每天下午 點將車交給乙方經營至次日早晨 點止。

四、乙方在承租甲方車輛時須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萬元。合同期滿,乙方將車輛及齊全有效的營運設施、設備、證照等交還甲方,並經甲方確認無經濟債務糾紛後,甲方退還乙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不計息),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抵扣有關費用。

五、乙方必須每天按時向甲方繳納營運租賃費 元。如果累計逾期10天沒交費,甲方可單方面收回車輛及營運設備,證件等有權終止本合同,同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不予退還。

六、本合同簽訂,乙方從甲方接車後,即視爲乙方已經認同所承租的車輛質量和性能符合要求,此後乙方不得就質量和性能問題提出任何異議,無論乙方的經營狀況好壞或發生任何意外情況,均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賃費。

七、若乙方發生意外情況,使甲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應另按每天 元繳納給甲方,租金另給100元。如甲方發生意外情況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租金不給,甲方另每天給乙方50元工資。

八、在租賃期內,車輛的日常保養、維護、維修、大修、季、年檢,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平均承擔,意外事故所發生的維修及一切費用和責任由當事一方全部承擔。

九、乙方應自覺愛護營運車輛,保證車況良好,車容、車貌整潔,並自覺接受甲方對車輛維修保養的各項安排,洗車的費用甲、乙雙方各支付一半。

十、非經甲方同意,乙主不得請人項班營運,甲方原則上不允許乙方轉租車輛。甲方賣車除外,如遇特殊情況乙方需轉租的,經乙方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在保證甲方權益不受到侵害和找到續租駕駛員的前提下,交轉租費 元后,方可轉租,另保修理費用各一半,否則按乙方違約處理。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必須按時繳納租賃費及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應承擔支出或費用,甲方在收取租賃費時,已扣去了給予乙方的工資,燃料費、修理費、保險勞保福利等。

十二、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之一的即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均不予退還,作爲支付甲方的違約金處理,並無償收回車輛和營運手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三、本合同期內,如燃料價格或種類發生變化,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經雙方同意,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五、租期滿交車時如車容不整潔需注全車漆,四條輪胎必須保持八成新,車況良好,方纔交車,另外國家給予本車的燃油補貼,一人一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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