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場地租賃合同(通用20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57W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房(甲方):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通用20篇)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同樂建材市場區排 號房屋,共間,面積平方米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時間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平方米元/月,共計(大寫)(小寫)元。房屋租金按繳納。

四、乙方向甲方交房屋、水、電設施押金元/間,合計元。乙方押金在合同到期退房時,保證該房屋、水、電等設施及房屋裝修基本齊全完好的前提下退換押金,否則不退押金。押金不能充當房屋租金用。

五、交房時,雙方對所租房屋內的頂棚、卷閘門、鎖具、電器線路、玻璃門窗以及其他設備進行驗收確認,辦理設施交接手續並在《房屋設施交接清單》上簽字,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負責上述設施的保管、維修。合同到期,按清單交清,如有損失,照價賠賞。

六、乙方應先付清租金後,方可使用房屋。下次交租金時應提前十五天,過期每天按3‰支付滯納金。

七、乙方應依法按時納稅,按時交納水費、電費、衛生費,過期每天按3‰支付滯納金。

八、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門頭招牌(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安裝完畢),並定期維修及時更新,不得擅自在門頭招牌以外的區域做戶外廣告(包括立柱式廣告、燈箱、上牆廣告牌等),如有需要按照《市場廣告管理辦法》進行申報經同意後按規定才尺寸製作放置,否則市場將給予取締。

九、乙方租賃房屋的用途是。改變用途前應告知甲方市場管理辦公室,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乙方在租賃期滿後,若要繼續租賃應提前十五天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享有續租優先權。否則視爲放棄。

十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承擔房屋漏雨的維修(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承擔商戶開業半年內卷閘門的維修,超過半年維修費自理,續租商戶不享受此條款。

3、承擔上下水、電路等的維修,各種消耗品的更換費用乙方承擔,甲方負責更換維修。

4、按工傷、稅務的要求,協助乙方辦理工商、稅務事宜

5、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流動人員計劃生育宣傳工作

6、協助乙方做好商戶門面招牌及廣告事宜。

7、負責市場公共場所的安全、消防、衛生的管理,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十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繳納各種費用。

2、遵紀守法,合法經營,遵守《商戶公約》,服從市場管理,未經市場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店外亂堆亂放物品及雜物,否則市場將給予罰款處理。

3、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設備及財產,不在租賃房屋內存放現金及貴重物品,否則,後果自負。

4、玻璃門窗、玻璃櫥窗的保養和維修由乙方承擔。

5、由於商戶管理、使用不當或自然損耗,造成的水錶、電錶、水龍頭及其他零配件損壞,需要更換的由乙方承擔。

6、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嚴禁在租賃房屋及禁菸火區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飯。不超負荷用電,不私拉亂接電線,不得使用機電設備、空調等大功率電器,如需使用要報經市場綜合管理辦批准並在其指定位置安裝,否則造成的損失有乙方承擔。

7、房屋在裝修時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有需要,報請市場管理辦公室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裝修後乙方退房時應按市場(甲方)要求恢復原房屋設施。

8、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

十三、違約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以及責任、義務時,應承擔責任,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以及責任、義務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及退租。

3、合同生效後,若乙方單方面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通知甲方,乙方應該加賠個月租金付給甲方。

4、合同生效後,由於政策原因,甲方單方面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個月通知乙方,甲方應該加倍個月付給乙方。

十四、其他: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雙方互不負責。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十五、補充附:

十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十七、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廣元市銀運商貿中心(下稱甲方)法律顧問:淳亞伯 承租方: (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營業執照號:

電話:

甲方所有的經營房屋(場地)向外出租,乙方自願租房。根據合同法等法規,在三公原則下,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雙方經過充分、自願協商,簽訂並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條 商場地址:位於蜀門北路一段12號:樓 號,同意租給乙方使用,主要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30日前,甲方如繼續出租,乙方自願租賃的,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在合同期滿前十五日續簽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賃用途:甲方租給乙方的房屋(場地)按甲方規劃,只能用於經營 。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用途,否則視爲違約。

第四條 租賃金額:自租賃物交付之日起計算,每月元/㎡,承租面積 ㎡,月租金共計 元。簽訂合同時交清當月租金。以後在每個月的25—30日前交清下月租金,先交租金,後使用租賃物。租金按月計算,不以天數計算。

第五條 代收代支費用:甲方代收代支清潔衛生費、垃圾清運費、水電費、保安服務費等 元,由乙方承擔並隨房租一併交納,以上租金費用合計 元。乙方必須對自己經營的商品進行財產保險,否則責任自負。

第六條 履約保證:乙方在籤租賃合同時應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不計息,合同終止時乙方無違約行爲時退還本金,有違約行爲的,用保證金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交納,有餘額的退還餘額。

第七條 房屋維修:房屋整體維修、補漏以及水電、消防設施設備由甲方負責。乙方自用辦公營銷設施等用品用具自行負責。

第八條 裝飾裝修:乙方在租賃期間爲提高經營效果,可以經甲方同意自費裝修、裝飾,合同期滿自行拆除能移動的裝飾裝修設施設備,不能拆除的歸甲方,甲方不予補償,風險由乙方承擔。裝修時乙方不能損壞甲方房屋整體結構,影響房屋安全,否則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其它約定:1、甲方租給乙方的房屋時用於經營的,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稅費等、經營商品的質量、價格等

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消費者的投訴及處理亦由乙方負責。甲乙雙方只是房屋場地租賃關係,不是經營者與管理者的關係。

2、乙方出租的房屋場地集中用於經營,乙方需愛護商場財產設施設備,損壞必須照價賠償。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消防安全協議另行簽訂。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內容;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應三十天通知另一方並經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一方嚴重違約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如因國家拆遷改造須終止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的,不視爲違約,不承擔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違約:1、甲方不按時交付租賃物;2、租賃物產權發生糾紛,至乙方不能經營的;3、乙方超過約定交納租金費用時間30天的;4、未經協商一致,一方單方終止合同的;5、嚴重損壞租賃結構,影響房屋安全的;6、乙方違反規定用途的;7、乙方擅自轉租轉讓的;8、其它嚴重違約行爲。

一方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三個月房屋租金費用的違約金。造成的損失還應賠償損失。其中拖欠租金的還應按未交

部分每天1%承擔滯納金。

第十三條 糾紛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有權向利州區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的身份證、營業執照複印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不影響本合同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簽字: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甲方辦公室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展經濟、挖潛生效,茲有甲方願意將城關變電站(十一萬伏大院)內空臵房屋租賃給乙方,雙方依法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出租標的物

城關變電站內空臵房屋六間及倉庫兩間、後院空坪,水、電等由甲方提供。

二、租賃期限

租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標準及繳納期限

四、租賃用途

乙方人員住宿、合法材料堆放。

五、雙方變更及說明

1、租賃期內,乙方如需改建或擴建廠房和住宿房,需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標的物轉移給第三方,如需轉移,需徵得乙方同意,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如需轉移,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

六、甲方責任

1、租賃稅金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租賃物自用,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如遇重大政策改變(政府開發徵地、國家重點工程建設用地等),甲方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租賃物管費,水電費及維修費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無故拖欠達一月以上,甲方可收回租賃物。

2、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還租賃物,必須提前 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支付甲方違約金。

3、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5、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和電爐等取暖設備、私拉亂接電線電源,經查發現後,將處1000元罰款,安全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6、甲方如中途需使用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收回房屋,乙方不得找理由提出任何賠償。

八、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物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九、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擔責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長沙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乙方同意將場地、房屋、設備等租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願將位於廠房西面的硬化空地及臨建房全部出租給甲方。

二、乙方同意甲方免費使用水及水泵、電線、電纜、變壓器等場內原有設施。

三、甲方施工前另行安裝電錶,電費由甲乙雙方在開工之日抄電錶記錄底數,用電量以甲方電錶數量爲準。

四、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協調施工過程中的相關關係。

五、租賃費用經雙方協商,共計人民幣叄萬伍仟元整,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先付給乙方人民幣貳萬元,剩餘部分在竣工前半個月一次結清。

六、租賃期內,乙方不得隨意增加租金、或以其他理由阻攔甲方正常施工,如有發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按損失程度賠償甲方。

七、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經雙方協商達不成共識,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租賃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施工結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願意將位於樓房和院子租賃給乙方使用,並達成如下合同:

一、 租賃範圍:

甲方所屬的樓房及院子,具體包括。

二、 租賃期限:

從20xx年5月20日起,至20xx年5月19日止。自20xx年5月20日起,租賃區域內所有工具、材料、辦公設施、生活用品等均視爲乙方所有。

三、 租金及付款方式:

3.1以上租賃期限內租賃費共 萬元整( 萬元整)。

3.2乙方應當於20xx年5月20日將房租一次性全部付給甲方,若乙方不能及時付款,應當與甲方協商同意後推遲付款,但最遲不得超過20xx年5月30日,若乙方20xx年5月30日仍未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整( 萬元整)。

四、 續租事宜:

在合同到期前 三個月 內,乙方應同甲方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應當由乙方繼續租賃。若未能達成續租意向,乙方應於20xx年5月19日將租賃區域交還甲方。若乙方推遲交付,應按每天 元整( 元整)向甲方支付租金,並賠償甲方違約金 萬元整( 萬元整)。

五、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進行違法 活動。

六、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當注意防火防盜,若因某方失誤 導致對方受損,責任方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損失。

七、 租賃期間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改房間的主體結構、 門窗、水、電等設施。若有損壞必須恢復或照價賠償。若確有需要更改,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再進行。

八、 租賃期間,甲方擁有租賃區域的所有權,乙方擁有租賃區域的使用權。乙方在租賃區域內從事任何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甲方均不得干涉、阻撓。若因甲方干涉、阻擾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生活,甲方應承擔乙方全部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九、 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區域所有權、土地等糾紛,應由甲方 負責解決。若因租賃區域所有權、土地等糾紛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生活,甲方應承擔乙方全部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 租賃期間產生的稅務、衛生、水、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租賃區域內的衛生打掃、物品擺放、雜草清除等活動,甲方均不必負責。

十一、 甲方應保障租賃區域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要求,水管、 電線等符合使用要求,若租賃區域不能滿足要求,應由甲方主導解決,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十二、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需保障租賃區域內通道暢通,不 得堵塞、破壞。若需更換大門鎖具,應雙方協商一致後更換並同時擁有鑰匙。

十三、 本合同內貨幣單位均爲人民幣。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20xx年5月20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若有一方違約,除以上條款已明確違約金的部分按違約金支付,違反其他條款的,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整( 萬元整)。

十四、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一 致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應提請定邊縣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一行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市聯衆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 市西南路原一行建築公司辦公樓一層480平方米、北面新建宿舍樓350平方米及新建鋼棚144平方米,及其餘附屬院內場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場地租期爲60個月,自 20__年4月1日起至20__年 6月30日止(免費給乙方三個月的改造建設期)。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無條件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場地: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場地轉租、分租、轉讓、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承租房屋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達1個月的,並賠償違約金¥ 15150元;

4、從事商業行爲所產生的噪音(參照GB 3096-9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空氣污染或水質污染等妨礙周邊小區居民正常作息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場地,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但租金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按(半年)交納租金

2、(月)租金:¥15150元/月

合計181800元/(年),第一年的租金繳納由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一次性全額交付甲方,下一個半年租金90900元應在租金到期前一個月的15日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政府有關部門監製的收款憑證,無合法收款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4、乙方需交納¥:15150.00元房屋租賃押金。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全額交付甲方。合同期滿或終止後無違約行爲時一次性全額返還。

第四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爲 度,電錶底數爲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場地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所有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由於租用房屋場地所發生的相關社會費用及義務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場地的使用、修繕和改造

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交付無質量問題的房屋,雙方在對房屋質量驗收無問題後再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2、鋼棚按照起吊3噸貨載設計建設,乙方應在設計貨載內安全使用該設施,起吊設備由乙方自行安裝,證照由乙方辦理,使用安全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裝修、改造方案需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實施。嚴禁乙方直接使用東面及南面磚木結構的危房,裝修、改造費用及安全均由乙方負責。

4、甲方將房屋場地交給乙方後,乙方其經營情況與甲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乙方裝修或改造房屋的費用甲方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搭建的臨時建築留給甲方使用,產權歸屬甲方。

5、乙方對租賃的房屋及場地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6、甲方修繕範圍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0號)《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7、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有關制度,做好消防工作,乙方應在租賃場地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嚴禁乙方將租賃場地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8、在乙方租賃期間,應保持租賃場地內給排水的完好性,防止事故發生;同時應注意人身及財產安全,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及其它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租賃期內由於乙方故意、過失給鄰居、物業或第三者造成傷害和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或修復責任。

10、辦公樓二樓以上屬於甲方辦公及生產車間,材料、設備需從院壩內由起重設備搬運到位,甲方有使用院壩內道路的臨時通行權。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位於 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地址

甲方出租的房屋、場地及魚池坐落於: ,場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魚池面積: 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租期爲長期,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所出租的房屋、場地及魚池因政府部門規劃拆除爲止,如乙方不再經營乙方也可提前解除合同。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2、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 60天的。

四、 租金及交納方式

1、因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場地及魚池在乙方承租後需進行修整及裝修,所以第一年的租金爲10000.00元 大寫:壹萬元整,從第二個年度起租金爲人民幣:50000.00元 大寫:伍 萬 元整,直至合同終止。

2、承租方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爲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

五、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土建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爲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終止)。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壞,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甲方的建設缺陷造成的損毀由甲方負責維修。

3、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 承租方的變更

1、出租方可以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轉讓費爲乙方所有。乙方可以把房產所有轉租給第三方,甲乙雙方所簽訂合同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同意。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十萬元。

2、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的情況下可提前解除合同。

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場地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房屋和場地的坐落、面積、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房屋和場地坐落於中華路東段本公司院內爲約1600平方米及院內西側5間平房租賃給乙方用作停車及辦公場所。

3、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房屋設備、場地場情況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另行裝修及地面硬化等改造,所需費用就乙方承擔。

第三條、身份證明

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甲方驗證後可複印存檔備查。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租賃期限爲 5 年。租期自甲方交付房屋和場地給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2、乙方保證租賃該房屋和場地不用於對環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生產經營項目,不得經營噪音污染嚴重的擾民項目,不進行違犯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等,否則按違約處理。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及場地每年租金50000元 ,每年支付一次。

2、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水、電到出租的場地。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根據誰使用誰負擔的原則,租賃期間,與本合同項下房屋、場地和乙方經營活動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並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除外)。

2、乙方投入的室內設施,由乙方在承租時自行使用,合同屆滿或終止時,對乙方室內設施投入的費用甲方不予承擔。能夠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乙方自行承擔場所的水電費、電話費等所有費用。

第七條、房屋和場地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爲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有關部門鑑定後,由甲方代爲維修,維修費由乙方承擔。非乙方原因,房屋及其內、外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甲方應負責及時維修,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項目須提前 1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水、電、暖、氣等緊急修理除外),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同時應保證所租用的場地的日常衛生、整潔及符合城市市容管理規劃等要求。

第八條、房屋和場地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可對承擔的房屋進行轉租,但轉租期限不高於本租賃合同期限。

3、甲方出售房屋和場地,須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合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 第十 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其附件均未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相互交付租金和房屋場地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同樂建材市場區排 號房屋,共間,面積平方米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時間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平方米元/月,共計(大寫)(小寫)元。房屋租金按繳納。

四、乙方向甲方交房屋、水、電設施押金元/間,合計元。乙方押金在合同到期退房時,保證該房屋、水、電等設施及房屋裝修基本齊全完好的前提下退換押金,否則不退押金。押金不能充當房屋租金用。

五、交房時,雙方對所租房屋內的頂棚、卷閘門、鎖具、電器線路、玻璃門窗以及其他設備進行驗收確認,辦理設施交接手續並在《房屋設施交接清單》上簽字,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負責上述設施的保管、維修。合同到期,按清單交清,如有損失,照價賠賞。

六、乙方應先付清租金後,方可使用房屋。下次交租金時應提前十五天,過期每天按3‰支付滯納金。

七、乙方應依法按時納稅,按時交納水費、電費、衛生費,過期每天按3‰支付滯納金。

八、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門頭招牌(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安裝完畢),並定期維修及時更新,不得擅自在門頭招牌以外的區域做戶外廣告(包括立柱式廣告、燈箱、上牆廣告牌等),如有需要按照《市場廣告管理辦法》進行申報經同意後按規定才尺寸製作放置,否則市場將給予取締。

九、乙方租賃房屋的用途是。改變用途前應告知甲方市場管理辦公室,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乙方在租賃期滿後,若要繼續租賃應提前十五天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享有續租優先權。否則視爲放棄。

十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承擔房屋漏雨的維修(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承擔商戶開業半年內卷閘門的維修,超過半年維修費自理,續租商戶不享受此條款。

3、承擔上下水、電路等的維修,各種消耗品的更換費用乙方承擔,甲方負責更換維修。

4、按工傷、稅務的要求,協助乙方辦理工商、稅務事宜。

5、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流動人員計劃生育宣傳工作。

6、協助乙方做好商戶門面招牌及廣告事宜。

7、負責市場公共場所的安全、消防、衛生的管理,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十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繳納各種費用。

2、遵紀守法,合法經營,遵守《商戶公約》,服從市場管理,未經市場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店外亂堆亂放物品及雜物,否則市場將給予罰款處理。

3、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設備及財產,不在租賃房屋內存放現金及貴重物品,否則,後果自負。

4、玻璃門窗、玻璃櫥窗的保養和維修由乙方承擔。

5、由於商戶管理、使用不當或自然損耗,造成的水錶、電錶、水龍頭及其他零配件損壞,需要更換的由乙方承擔。

6、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嚴禁在租賃房屋及禁菸火區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飯。不超負荷用電,不私拉亂接電線,不得使用機電設備、空調等大功率電器,如需使用要報經市場綜合管理辦批准並在其指定位置安裝,否則造成的損失有乙方承擔。

7、房屋在裝修時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有需要,報請市場管理辦公室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裝修後乙方退房時應按市場(甲方)要求恢復原房屋設施。

8、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

十三、違約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以及責任、義務時,應承擔責任,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以及責任、義務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及退租。

3、合同生效後,若乙方單方面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通知甲方,乙方應該加賠個月租金付給甲方。

4、合同生效後,由於政策原因,甲方單方面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個月通知乙方,甲方應該加倍個月付給乙方。

十四、其他: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雙方互不負責。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十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位於原三和鎮石料一廠院內自家居住兩層樓房及門前院落自願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

一、租賃期暫定五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租賃三年前被政策及規劃使用徵佔,甲方應給付乙方投入資本補助,租賃五年以後,乙方投入不取任何補助。

二、房屋及場地每年租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整,由乙方每年一月30日支付,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轉租,如有轉租須提前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3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及場地,後果乙方自負。

三、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並將協議簽訂後水、電、房屋、場地等費用一次性結清。

四、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損壞甲方原二層樓房結構,院子場地甲方允許乙方搭建臨時性板房。

五、租期內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水、電、路等問題處理,保證生活正常,道路暢通。

六、甲、乙雙方如不租或續租,需提前一個整月通知對方協商解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七、租期內如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乙方違法活動任何責任。

八、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有違約,由違約方賠償對方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協議生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願意將位於__樓房和院子租賃給乙方使用,並達成如下合同:

一、 租賃範圍:

__甲方所屬的樓房及院子,具體包括________。

二、 租賃期限:

從20__年5月20日起,至20__年5月19日止。自20__年5月20日起,租賃區域內所有工具、材料、辦公設施、生活用品等均視爲乙方所有。

三、 租金及付款方式:

3.1以上租賃期限內租賃費共 萬元整( 萬元整)。

3.2乙方應當於20__年5月20日將房租一次性全部付給甲方,若乙方不能及時付款,應當與甲方協商同意後推遲付款,但最遲不得超過20__年5月30日,若乙方20__年5月30日仍未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整( 萬元整)。

四、 續租事宜:

在合同到期前 三個月 內,乙方應同甲方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應當由乙方繼續租賃。若未能達成續租意向,乙方應於20__年5月19日將租賃區域交還甲方。若乙方推遲交付,應按每天 元整( 元整)向甲方支付租金,並賠償甲方違約金 萬元整( 萬元整)。

五、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進行違法 活動。

六、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當注意防火防盜,若因某方失誤 導致對方受損,責任方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損失。

七、 租賃期間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改房間的主體結構、 門窗、水、電等設施。若有損壞必須恢復或照價賠償。若確有需要更改,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再進行。

八、 租賃期間,甲方擁有租賃區域的所有權,乙方擁有租賃區域的使用權。乙方在租賃區域內從事任何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甲方均不得干涉、阻撓。若因甲方干涉、阻擾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生活,甲方應承擔乙方全部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人:

承租人: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公司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公司證件類型及編號: 69341543-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場地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基本情況

(一)坐落於 新疆 省 塔城 市 沙灣 (縣)區 。房屋 2 間,

計 平方米.

(二)租賃物權屬狀況:甲方對上述房屋及場地擁有合法處臵權。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 20xx年 8 月 日至 20xx 年 8 月 日,共計 壹 年。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如乙方繼續承租,應提前 15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同等

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人民幣 (¥: )。

壹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 )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 ■ 銀行匯款),第一年租金於本合同簽訂後 5 日內支付,

以後每年租金於前一租賃年度屆滿前支付。

(二)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時,應向乙方出具有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收款收據及當地稅務機關監製的等額租賃業發票。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租賃期限內的下列費用中, 水、電、暖、通訊費用均 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保障租

賃物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房屋使用期間,出現的維修事宜由甲方承擔。

2.甲方確保水、電、暖入戶暢通,變壓器正常使用。

(二)乙方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租賃物所在地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第六條 其他約定

租賃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租賃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後,乙方所投入的有關設施、設備等動產及建築物、構築物等不動產仍歸乙方所有。如甲方欲取得不動產的所有權,雙方可協商作價轉讓;如乙方自行放棄不動產的所有權,甲方不要求乙方將租賃物恢復原狀。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終止本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2、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1、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而造成乙方不能繼續使用租賃物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退還未滿租期的剩餘租金,並按年租金的3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租賃期內,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在甲方退還乙方未滿租期的剩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按年租金的30%支付違約金。

(三)合同期限內,如遇到國家規劃佔地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除退還乙方已付剩餘的租金外,乙方享有國家所賠償的一切經營損失。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簽訂地:河北省灤縣。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 或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就房屋(建築物/場地)租賃事宜,經甲方與乙方平等協商一致,共同擬定合同文本,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街(路) 號(鐵路房號: 房 /自管),建築(場地)面積爲 平方米的房屋(建築物/場地)出租給乙方。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用於 (經營項目)。乙方提供相關經營資質複印件並加蓋乙方公章後作爲合同附件存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稅費

1.租金標準:每年爲 元人民幣(下同),大寫: 元;租賃期限內租金共計 元,大寫: 元。

2.租金支付方式:(1)一次性繳納租金。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全部租金 元,大寫: 元;

(2)乙方按季度(半年/年)繳納租金。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首次租金 元,大寫: 元;乙方第二次及以後繳納租金時,需在前次租金期滿前30日繳納。

3.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 元(不得低於年租金總額的10%),用於乙方按時、足額繳納采暖、水、電、煤氣等費用的履約保證。如租賃期間履約保證金被甲方扣收,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10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

4.甲方承擔房屋(建築物/場地)的房產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乙方承擔除甲方承擔上述稅費以外各項稅費。

5.乙方承擔並按時繳納租賃期內房屋(建築物/場地)的採暖費、水費、電費、煤氣費、物業費、衛生費等各項費用。如乙方未按規定繳納上述相關費用或對房屋(建築物/場地)原貌、設備設施造成損壞的,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按價等值扣除,代乙方繳納或賠償。如履約保證金不足以繳納上述費用或支付賠償的,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時補交履約保證金。

6.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乙方已足額繳納各項費用和未發生賠償的,甲方將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 元)返還乙方;乙方欠繳各項費用或發生賠償的,甲方將扣除欠繳各項費用和賠償金後的剩餘履約保證金返還乙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使用及設備、設施的維修、維護

1.甲乙雙方按房屋(建築物/場地)現狀交接時,在《房屋(建築物/場地)交接驗收記錄》(附錄1)中明確現有裝修及設備、設施狀況。《房屋交接驗收記錄》作爲甲方將該房屋(建築物/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還該房屋(建築物/場地)時的驗收依據。

2.乙方在租賃期內,對該房屋(建築物/場地)(包括外牆面懸掛物、擱置物破損、脫落)及所屬設備、設施承擔管理和維修義務,並自行承擔維修費用。該房屋(建築物/場地)及所屬給排水、供暖、供電、供氣、

消防、屋面及其他設備、設施影響乙方經營或造成乙方及第三方損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維修不善、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及時發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人身傷害等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使用狀態,督促乙方及時進行維修。

3.乙方不得對租賃房屋(建築物/場地)進行改建、擴建、新建。

4.乙方使用房屋時因經營用途需要及其相關部門要求,需在租賃房屋(建築物/場地)現狀基礎上增添設備、設施及附屬物時,投資數額不得超過合同期租金總額的50%(乙方對地方政府徵收或鐵路企業拆除、使用、改造已有預期),費用由乙方承擔;增添方案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不得擅自擴大範圍,如違反此約定,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恢復原貌,並賠償甲方損失。

乙方增添設備、設施及附屬物時,不得損壞房屋主體結構,必須符合消防、安全、環保和治安管理等規定,需要地方政府及鐵路相關部門審批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並承擔所有費用,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增添的可移動設備、設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搬出,乙方增添的不可移動附屬物乙方不得拆除,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需要改變房屋(建築物/場地)使用用途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變更

1.租賃合同需要變更時,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

2.甲方將房屋(建築物/場地)權屬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條款繼續有效,甲方、乙方與第三方簽訂變更合同主體補充協議。

(二)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築物/場地),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乙方擅自將房屋(建築物/場地)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租賃房屋(建築物/場地)從事非法活動或其他違反國家規定活動的。

3.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超過1個月的。

4.租賃期間,乙方收到公安機關或甲方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處罰通知書後,未在限期內進行整改的。

5.乙方擅自改變房屋(建築物/場地)主體結構的。

6.損壞、破壞房屋(建築物/場地)設備、設施的。

7.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築物/場地)的情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提供房屋(建築物/場地)的,負責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的房屋(建築物/場地)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乙方在合同期滿前退租的,負責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的房屋(建築物/場地)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履行過程中,租賃房屋(建築物/場地)遇有地方政府徵收或鐵路企業拆除、使用、改造等,本合同自動解除。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30日內騰空並退出房屋(建築物/場地)。甲方退還乙方已繳納的未履行期限租金,並對解除合同免責,對乙方各種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經營損失)不予賠償。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建築物/場地)轉租給第三方。

2.簽訂合同時,甲乙雙方同時簽訂《防火安全協議書》(附錄2)。

3.租賃期內,乙方必須遵守地方政府和鐵路有關安全、防火、治安、衛生、環保等規定,遇有檢查需整改時,必須按要求的時間整改完畢,如有違反,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必須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給予協助和配合。

5.乙方不得經營擾民項目,擾民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私拉亂接電線路,不得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因火災、盜搶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其他連帶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租賃合同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此房屋,必須在租賃期限屆滿前45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否則視爲乙方不再續租,甲方即可重新招租。

7.合同終止次日起,甲乙雙方對房屋(建築物/場地)及所屬設備、設施狀況進行檢查驗收,雙方簽署驗收記錄後,辦理退租手續。乙方必須在5日內搬出並騰空房屋(建築物/場地)交還甲方。甲方收回房屋(建築物/場地)後,乙方仍存放在該房房屋(建築物/場地)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8.其他。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房屋(建築物/場地)所在地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日期以第三條約定的起始日期爲準。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出租方):長治市一運東風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楊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工房、場地開設汽車鈑金業務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場地面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長治市一運東風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院內西工房鈑金組五間工房及工房外場地有償租賃於乙方作爲開展汽車鈑金業務之用。工房面積南至南圍牆,北至配件庫房南隔牆,東至柵欄護牆,西至租賃工房門前。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期滿可續簽,但須提前60日向甲方申請,逾期未續簽,可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雙方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爲壹拾壹萬伍仟元整(115000元)不含稅,乙方每年可分兩次付給甲方租賃費,第一次簽約後三日付款伍萬元整(50000元),第二次半年後付陸萬伍仟元整(65000元);

水電費收取以水電錶實際讀數爲準,價格執行國家工業用水電價計算收繳水電費;每月經甲方查驗水電錶後,乙方應將水電費用當月月底前一次性交清,不得拖欠。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視乙方爲本單位下屬部門,爲乙方提供業務上的工作便利;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爲、經營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發現乙方有違規和違法行爲經警告而未改正,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而引起的各項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不干涉乙方正常的業務經營;

4、甲方有權按時向乙方催要租賃費、水電費等應收的費用;

5、乙方在經營生產過程中有損甲方面貌形象,造成經濟損失或其它不利後果發生時,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6、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7、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在權限約定的範圍內開展正常的業務經營活動,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2、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在不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不得隨便改變工房現有結構,不得對工房內的設施隨意改造,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3、甲方原有鈑金組3名員工和所有設備工具(按雙方登記明細簽字爲準)合併在一起,由乙方統一管理和派用,人員工資由乙方支付。但如該3名員工不符合乙方使用要求或不服從管理,則乙方有權將其交回甲方,並有權自主選用相關人員。設備工具由乙方保管使用,損壞照價賠償或更換新設備;

4、場地洗車業務由乙方負責承包,洗車設備由乙方統一管理,不得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5、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明,及法人(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6、應服從甲方的正常管理,經常保持工作場地乾淨整潔,對業務作業中產生的生產垃圾廢料廢品應自行定時、及時處理。不得亂堆、亂放,影響企業形象,在作業中產生的廢油當日自行集中處理;

7、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注重安全防範措施,完備消防、生產安全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稅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六、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同時繳納 元履約保證金;

2、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依約退還房屋並結清各項費用。乙方若有欠款現象(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等應向甲方支付的款項等),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應及時補足。若無任何欠款,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後15天內,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3、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返回履約保證金。

七、特殊約定:

1、乙方在租用甲方的場地工房內,單獨開展業務,自主經營;

2、乙方在經營中應遵守《山西省維修管理規定》,不得承修報廢車輛,不得私自改裝車輛打印發動機號與底盤號;

3、甲方原有業務(如:三包、二保、外協定點維修單位)全部由乙方接待承攬作業,必須保質保量,不得弄虛作假;如果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或出現嚴重質量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合同期內,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視對方,否則視爲違約行爲。

八、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十一、未盡事宜,經雙方約定,可簽訂補充合同以共同遵守。

甲方:長治市一運東風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負責人: 年月 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第一條場地坐落:

瀋陽市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爲__個月,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終止合同,收回場地:

1、承租方擅自將場地轉租、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三個月的;

合同期滿,承租方拒不搬遷的,應向租方賠償由此帶來的損失。

合同期滿,如出租方繼續出租場地,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1、出租方不履行場地維修責任的;

2、出租方無理要求或干擾、妨礙承租方正常經營活動的。

第三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爲人民幣__元,按年(或月)一次(或分次)付清。

交納時間__。

第四條租賃期間場地修繕

修繕場地是出租方的義務。出租方應對期出租的場地及其設備,每隔個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方場地的和正常使用。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一方將場地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新的場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出租方出賣場地,需在三個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3、隨訪需要與第三從互換場地時,應事先徵得出租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場地的,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2、出租方因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場地,給承租方造成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場地轉給他人使用的,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場地毀壞的,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是導致場地毀損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發生場地動遷事議,本合同自行終止,租賃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場地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房屋和場地的坐落、面積、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房屋和場地坐落於中華路東段本公司院內爲約1600平方米及院內西側5間平房租賃給乙方用作停車及辦公場所。

3、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房屋設備、場地場情況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另行裝修及地面硬化等改造,所需費用就乙方承擔。

第三條、身份證明

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甲方驗證後可複印存檔備查。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租賃期限爲 5 年。租期自甲方交付房屋和場地給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2、乙方保證租賃該房屋和場地不用於對環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生產經營項目,不得經營噪音污染嚴重的擾民項目,不進行違犯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等,否則按違約處理。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及場地每年租金50000元 ,每年支付一次。

2、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水、電到出租的場地。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根據誰使用誰負擔的原則,租賃期間,與本合同項下房屋、場地和乙方經營活動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並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除外)。

2、乙方投入的室內設施,由乙方在承租時自行使用,合同屆滿或終止時,對乙方室內設施投入的費用甲方不予承擔。能夠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乙方自行承擔場所的水電費、電話費等所有費用。

第七條、房屋和場地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爲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有關部門鑑定後,由甲方代爲維修,維修費由乙方承擔。非乙方原因,房屋及其內、外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甲方應負責及時維修,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項目須提前 1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水、電、暖、氣等緊急修理除外),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同時應保證所租用的場地的日常衛生、整潔及符合城市市容管理規劃等要求。

1

第八條、房屋和場地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可對承擔的房屋進行轉租,但轉租期限不高於本租賃合同期限。

3、甲方出售房屋和場地,須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合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

第十 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其附件均未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相互交付租金和房屋場地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承租乙方房屋及場地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房屋所有權

乙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場地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否則,視爲乙方欺詐,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甲方交納的當年度租金,作爲乙方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條 範圍的座落、面積、設施情況

1、乙方出租給甲方的房屋及場地位於 。

2、乙方提供房屋及場地面積: 。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用途

1、租賃期 年(大寫: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所租賃房屋及場地主要用於 。

3、合同到期甲方如需續租,在租賃期滿壹個月之前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動延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月租金爲 元人民幣(大寫 ),每年租金爲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金額爲 萬(大寫:萬)元整。

第五條 房屋的使用

1、在租賃期內,乙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叄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甲方向乙方提出維修請求後,乙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4、租賃期間,因本合同房屋及場地的權屬及其他問題給甲方造成干擾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相關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在場地內新建臨時房屋及設施(如臨時搭建彩鋼房、砌築圍牆等),有權將現有院落佈局進行改造、平整地面以及在不破壞原房屋承重結構的前提下進行局部裝修和裝飾,用以滿足甲方需要。

6、 甲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甲方應立即負責修復工作,承擔相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租賃期滿前,甲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壹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租賃給甲方。

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七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約定

1、合同簽訂後,乙方須在十日內騰出房屋、場地,全部移交甲方使用。

2、乙方需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3、合同到期後,甲方新建彩鋼房、砌築圍牆等、仍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拆除搬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乙方不得干涉,甲方不負責地基清理,乙方負責恢復清理房基及清理費用;甲方新增空調等房屋附屬設施仍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置,乙方不得干涉。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違約或甲方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1)甲方所交租金乙方不予退還。

(2)甲方裝修、改建、新建房屋無償歸乙方所有。

2、 乙方中途違約、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1)甲方所交全部租金變爲定金,乙方依法返還。

(2)甲方裝修、改建、新建房屋及設施費用,由乙方按甲方實際票據數額付給甲方後,裝修、改建、新建的房屋及設施歸乙方所有。

(3)乙方還應承擔如搬遷等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所有實際損失。

3、因不可抗力,即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及政府行爲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依法公平公正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有爭議,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鑑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租賃期滿,不再續租,本合同即失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1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承諾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一、甲方擁有位於天津市北辰區宜興埠鎮外環線東宜興埠工業區平方兩間,面積爲50平米。

二、租賃期限:該房屋租期爲一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該房屋租金爲人民幣5000/季度(3個月)。

2、租金按三月預付。支付時間爲:沒到租期的前一週支付。

3、乙方在租期內的水費,電費等自付。水電費的交付標準均按住處的水電錶度數(注:水5元/噸 電0.5元/度)。

4、如因拆遷變動時,甲方需提前1-2個月通知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此合同自動解除。

5、乙方在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方可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

6、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內容,如有一方違反,加倍賠償對方。未盡事宜,甲方乙方可協商解決。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19

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自願的原則,就房屋及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準

1.租賃地址:_______ 區______縣______鄉鎮______街道______路______村______號______室

2.租賃面積:辦公面積______,場地面積______,廠房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3.產權歸屬:國有______,集體______,私人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二、支付租金

1.價格:房屋______元/月·平方米,全年合計______人民幣。

2.支付方式:全年分______次支付,第一次於______月______日支付______元;第二次於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 元;第三次於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

三、租賃期限

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爲止,共計______年,如需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______月通知對方,徵得對方許可後方可爲有效。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所租賃的房屋及場地,其水、電等其他費用,自租賃日起由______方負擔,營業性等人爲因素造成房屋損壞,由乙方負擔。

五、乙方所租賃房屋及場地,只作產及經營之用,不得移作他用。

六、乙方如需將房屋場地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需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七、乙方在期滿後具有優惠續租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本協議,應支付全年租金的______ %違約金並承擔責任。

2.延期支付租金,應按銀行逾期還款的規定,支付滯納金。

九、乙方對房屋、場地內外部裝修,不能危及房屋結構,事先應徵得甲方同意。

十、其他未盡事宜,本着協商原則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篇20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爲:_________(以下稱爲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爲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爲_________,電話號碼爲_________,租期爲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