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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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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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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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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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房屋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甲方同意將座落在市區,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房屋(間數)(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作住宅使用。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願意承租該房屋。

二、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其繳納辦法

1、租金爲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元)。

2、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元,(大寫:元)。本合同期滿終止時,甲方在查明乙方並無拖欠租金、有線電視費、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等應付款項,經檢查房屋在使用中無損壞以及其它違約行爲後,須在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必須於每月日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租金。

四、房屋的維修及保養

甲方在交付房屋給乙方使用時,應保證該房屋在出租使用時的質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並按照移交物品、設備清單把有關的物品、設備移交給乙方(見附件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按照清單所記載物品、設備的狀況、特徵,把其交還給甲方。在出租使用時,由於使用不當等人爲因素所造成該房屋、物品、設備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享有國家有關法規賦於出租人的權益。

2、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

3、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不將該房屋租給第三方。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租賃期內,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依法使用該房屋,享有國家有關法規所賦予承租人的權益。

2、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及遵守樓宇《管理公約》及《住戶守則》;不得有喧譁或騷擾鄰居之舉動,若乙方受到投訴仍不予改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須按期如數向甲方交納租金。

4、從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負責繳納該房屋所發生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公用分攤等費用。

5、在租賃期內,物業管理公司對該房屋收取的管理費及其它衛生、環保、消防、治安等部門按規定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6、乙方須確保該房屋的結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不被損壞、改變,並負責對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的日常維修、保養。

7、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或轉借於任何第三方。如確需轉借或轉租給第三方,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借或轉租後,乙方對第三方使用該房屋時所負責任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租賃期滿,如甲方繼續出租該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該房屋的權利,但須在租賃期滿前日提出,經同意後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9、在租賃期間,乙方如需對該房屋增加固定裝修或安裝設備,須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並應嚴格遵守本條第6款的規定,在安裝完畢時,通知甲方檢查。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賣該房屋,須在個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因沒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不能把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應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3、甲方不能按規定的日期把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從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如乙方拖欠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每月租金的%計收滯納金,逾期超過 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賃保證金不退還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5、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超出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品及從事非法活動,經甲方書面通知後 日仍未改正,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賃保證金不退還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或轉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7、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只能選擇一項):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租賃期內,雙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權不退還其保證金;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須退還保證金並支付與保證金數額相等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屆滿日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對此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九、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房屋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的終止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合同終止

a、合同期滿;

b、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而致使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

2、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對於嵌入牆體、天花、地面等的固定裝修,拆除後可恢復原狀的,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不得予以拆除,否則,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 日內清場完畢並辦理退租手續,將所租用的房屋及其有關的物品、設備(依據附件1)完好地移交給甲方。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事項

1、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對乙方正常的使用進行干涉和干擾。但在甲方預約情況下,甲方有權帶準租客或準買家進入該房屋看房,乙方應給予配合。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訂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它: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____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和《____省____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爲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位置所租賃房屋位於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可索賠損失: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或擅自調換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壞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兩個月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過出租方要求的。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可請公證機關協助封村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財產,將該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還應賠償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三條:使用性質:經營性使用

第四條:租金及交納期限

1、月租金元,另外,水、電、暖氣費自理。

2、承租人於簽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清半年或________年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滯納金。

第五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自然損壞或其他屬於出租方修繕範圍的,出租人應負責修復。承租人發現房屋損壞,應及時報修,出租人在規定時間內修復。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承租人修復賠償。

2、承租人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私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徵得出租人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3、租賃房屋大修或改造時,承租人應當配合,在租賃期限內,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後原租賃關係不變。

第六條:違約責任協議生效後,承租方擅自提前終止協議,應支付未履行期間租金的30%作爲違約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應支付未履行期間租金的30%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免責條件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事項

1、協議到期或因承租方違約導致提前解除協議,出租方對承租方的裝修添附不予補償。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條款或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期限爲________年。

4、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請在方格內劃鉤)

一、房屋地點及設施:

1.房屋地址:濟南市________路(巷)_____號(_____________小區)___號樓(棟、座)___單元_____室;房屋爲___室___廳___衛;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室內裝修情況:牆壁________,門窗________,地板___________________,天花板_________,廚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衛生間_____________ 。

3.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 □熱水器 □煤氣竈 □油煙機:

B: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C:□電話線 □聯通寬帶網線 □廣電寬帶網線 □歷城區有線電視機頂盒器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金額必須大寫)

1.租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租房用途:□承租人一家自住 □承租人與其他人合住 □辦公用途

3.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或 □每年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

4.付款方式與日期:

付款方式:□季付 □半年付 □年付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另付押金________元整,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付款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4.費用支付:

由甲方支付的費用:□水 □電 □氣 □暖氣 □有線電視 □物業管理 □衛生治安費房屋修繕費,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支付的費用:□水 □電 □氣 □暖氣 □有線電視 □物業管理 □衛生治安費房屋修繕費,其他費用__________。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天或者連續三個月不付清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爲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房屋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爲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8.承租期間的樓道衛生費、物業費均有□甲方 □乙方 支付。

9.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因使用不當而造成住房或設施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由乙方負責維修或賠償。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濟南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水______ 電______ 氣______ ,其它說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 篇4

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爲租賃物,由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出租人將房屋交付承阻人使用、收益,承阻人交付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租用的 房屋返還給出租人的協議。作爲當事人雙方就房屋租賃行爲所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直接影響當事人的利益。  【房屋租賃民法典效力】  成立後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 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爲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爲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 房屋是否爲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於違法建築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於可撤銷條款。還有一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四) 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爲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爲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房屋租賃民法典風險】  在現實中 ,合同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關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時間等事項,卻忽略了一些不常見的問題。而正是由於對這些問 題約定不明,往往導致租賃糾紛產生。我律師事務所結合多年來辦理房屋租賃糾紛案的實踐,針對一些容易被當事人忽視,而又可能引起爭議 的問題,提出風險防範措施,希望能爲當事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提供法律幫助。  

一、無效租賃合同及其處理  按照《民法典》第61條和《民法典》第58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確認無效後,其處理上主要是承租方騰退房屋 ,租賃房屋恢復到簽訂合同之前的狀態,承租方負責將租賃期間添附物拆除或與出租方協商抵頂。承租方實際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還租金 ,作爲租賃期間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損失。造成合同無效的過錯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 責任。因此,簽訂租賃合同前,雙方應盡職調查,避免簽訂無效合同。以下介紹幾種常見的無效合同。  

1、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有這麼一個案子,某房產公司將大廈出租給某公司,雙方約定了租期、租金及違約條款。承租方進入後對大廈進行了裝修。幾個月後 ,承租方以《租賃合同》無效爲由,起訴至法院,要求房產公司返還其已經收取的房租,及該款項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並賠償其損失 。經查,房產公司系大廈的建設單位,該大廈尚未辦理整體驗收手續。另外消防支隊同意大廈投入使用,但《建築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 》未簽發。法院認爲,依照我國《建築法》的規定,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廈不具備出租使用的條件 ;房產公司將房屋出租給時,沒有辦理消防驗收手續,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後,也未辦理消防驗收手續,根據我國 《消防法》的規定,消防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產公司將大廈出租行爲,違反了《消防法》的規定。依據 《民法典》的規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違反了《建築法》和《消防法》的強制性規定 ,應認定爲無效。  根據我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人民法院確認合同效力時,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訂的法律和國務院制訂的行政法 規爲依據。由於《租賃合同》違反了上述兩部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當然無效。現實中,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況很多 ,作爲承租方很難查清房屋是否驗收合格,因此爲避免此種無效合同風險,承租方除盡職調查外,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 ,以保護自己一方權益。  

2、違章建築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這裏定義的違章房屋是指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或不按主管部門許可而擅自建築的房屋。違章房屋大體可分爲三種情況: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 地使用權即擅自建造房屋,這種情況不但違反了《土地管理法》、《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國家的土地使用權 ,不能取得建築物的合法所有權;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權,但尚未取得建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批准文件的情況下擅 自建造房屋。這種情況下,建造人違反了《城鄉規劃法》、《建築法》的強制性規定,因此該房屋用於出租,則簽訂的租賃合同因違反法律 強制性規定而歸於無效。雖然現實中這兩種情況下,建造人可能通過補辦相關手續後,還可以取得建築物的合法所有權,但租賃合同雙方畢竟 要承擔無效合同的風險;三是違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用途的約定,將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的租賃合同。我國的《土地管理法》、 《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和《____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對土地用途都有嚴格的規定,實踐中違反土地用途的 約定將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將非商業用途的房屋作爲商業用途的房屋出租,以獲得較多的租金,但國家的土地出讓金受到損失 ,並擾亂了房地產市場,這種租賃合同當然認定無效。  依據我國《____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件的;屬於違法建築的房屋不得出租”。 違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權,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權。違章房屋出租,作爲承租一方防範的唯一辦法就是租賃前認真查看出 租人的房產證照,沒有產權證或與產權證登記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賃。當然,個別承租人出於其他目的明知是違章房屋仍要租賃的 ,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擔保,但這種風險未必能規避。  

3、被確定爲拆遷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____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拆遷範圍確定後,拆遷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三)租賃房屋”。因《____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法規,該條爲強制性規定 ,因此按《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簽訂的租賃合同爲無效合同。  律師意見: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對該區域動遷情況進行調查,避免因簽訂無效租賃合同而受到經濟損害。  

二、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問題  網上看到一個案例:張X將自有的200㎡商業用房出租給李X經營飯店,雙方簽訂________年期租賃合同,並對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條款做了 明確約定。合同簽訂後,李X依約交付了租金並裝修了房屋,開始營業。因該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興隆。半年後 ,市場租金普遍上漲,張X有些後悔,於是以租賃合同未經備案爲由,主張合同無效,要求解除合同,雙方因此產生爭議。那麼 ,租賃合同未經備案是否無效呢  

1、關於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法律規定  根據《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 、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它權利義務,並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屬於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該條規定以“應當”對登記備案加以規定,立法宗旨在於要求對租賃合同進行備案 。因此確認租賃合同是否有效關鍵在於該條規定是否爲強制性法律規定。  《____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答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 ,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32條規定:“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

(一)僞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註銷其證書 ,並可處以罰款;

(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可處以罰款;

(三)未徵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 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爲無效,沒收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罰款”。 《____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雖然直接規定了未辦理登記備案的租賃行爲無效,但是鑑於它屬於部門規章層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規定合同效力問 題。  公安部的《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規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單位介紹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請登記,經審覈符合本規定出租條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可見出租私人或單位所有房屋用於他人居住 ,既要到房管部門,又要到公安機關登記。  筆者認爲,未辦理備案登記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應認定租賃合同有效。房屋租賃行爲是諾成性行爲,只要雙方當事人就主要內容達成一致合 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對房屋租賃的合同進行備案,主要是便於行政機關管理的需要 ,登記備案的合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論上屬於對抗要件主義,不是一個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據《民法典解釋》第9條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 他物權不能轉移”,因此《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不應成爲強制性規定。現實中由於法律宣傳及管理環節薄弱,以及當事人嫌手續麻煩 及規避一些稅費,公民間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相對法人間的少一些,但出於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師建議租賃雙方應進行登記備案 ,以減少合同風險。  

2、出租房屋應辦理的法律手續  ⑴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書面租賃合同;⑵雙方在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到市、縣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申請登記備案時應提 交以下相關文件: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件、經辦人的證明文件、____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⑶在市 、縣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爲合法有效的憑證。  

三、房屋維修責任的相關法律問題  房屋維修責任應該是《租賃合同》中最常見的條款,合同雙方一般會根據《民法典》第220條規定,即“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 ,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來約定維修責任。但現實中往往不是簡單的適用該條規定就能解決維修爭議的,因爲維修責任往往隱藏在其他 事項中,造成責任劃分不清晰問題。本人認爲維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繕、裝修後返修及惡意添附的補償責任等多項內容之中 。因此租賃合同雙方在約定維修責任時,應全盤考慮。  

1、房屋修繕責任  房屋修繕責任是指在房屋租賃期間對房屋自然損壞或人爲損壞的維修責任由哪一方承擔的問題。根據《____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 ,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因此出租人有對房屋及其設備及時、認真地檢查和修繕 ,以保證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義務。但“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從律師角度認爲,應將“承租人過錯”進行列舉,明確在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房屋修繕責任條款中,以減少不必要的爭議。  

2、承租人裝修改變房屋構造後的返修責任  《民法典》第223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 ,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現實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對租賃房屋改變構造 (當然不涉及主體結構安全),使用中產生的返修責任爭議較多。  我們曾代理過這樣一個案子:王X將自己私有的二層二室住房租賃給張X,合同約定租賃用途爲中介服務,並同意張X的裝修方案 ,將原衛生間拆除移至陽臺,將衛生間通風和排水立管在二層彎曲靠在牆邊,以增加廳內有效使用面積。使用中樓上用戶發現下水不暢 ,樓下住戶發現衛生間通風不暢,於是與出租人聯繫,要求其維修。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下也同意並實際簡單進行了處理 ,但效果不是非常明顯。在樓上樓下用戶強烈要求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恢復原構造或是拆除裝修進行徹底返修 ,承租人堅持當時改造方案是經出租人同意並認可的,否則也不會同意承租。因此雙方就返修期租金及費用承擔問題產生爭 議,訴至法院。  這是一個典型的因出租人同意情況下產生的返修爭議,由於當初對改變房屋構造的後果雙方約定不足,造成維修責任不明確 。向這樣的案例還有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將陽臺窗探出,因物業或樓上住戶要求必須拆除等等,都涉及返修責任承擔問題 。爲避免此種爭議產生,作爲出租人要慎重答應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約定好如出現返修責任承擔主體,切不可爲把房先租出去 ,而回避返修責任問題。  

3、承租人惡意添附的補償責任  實踐中,對於承租人對房屋進行改建、改裝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徵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屬於合理 添置的,那麼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一是《房屋租賃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二是合同沒有約定而又協商不成的 ,拆除後並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對添附物現價值進行評估,歸出租人所有 ,並對承租人予以適當補償;三是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並非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賃合同》沒有約定而又協商不 成的,拆除後並不會影響其價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對裝修物的損失一般不給予補償 。上述做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6條規定。所以在簽定租賃合同時 ,對添附物或改善物處理做約定是最好的。  上述處理原則只具有一般性,每個案件都是有其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現實中也存在承租人惡意添附的情況 。本文定義的惡意添附是指在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裝修,但對添附處理約定不明的情況下,承租人主觀上存在利用“不能拆除的可以對添附物現價值進行評估,歸出租人所有 ,並對承租人予以適當補償”的規定,以期在租賃合同終止時獲得更多補償的行爲;客觀上進行爲牟利而亂添附。通常承租人會採取在裝修時 就出具一些僞發票證明自己購買的質次價低的添附物價值很高或是將一些沒有價值的產品故意進行添附來訛取補償等手段,造成出租人不堪補 償的嚴重後果,侵犯出租人合法權益。  因此,在訂立合同或者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與對方明確約定添附物種類、價值及補償標準等,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盡職調查 ,以保護自己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四、租賃房屋的拆遷補償問題  租賃期間,房屋遇到拆遷的情況大量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那麼如何保護租賃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是我們最關心的問題 。現實中,有些合同約定房屋拆遷屬於不可抗力,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返還剩餘租金,承租人騰退房屋。雖然拆遷不能完全被認定爲 不可抗力,但這種約定從法律上應認定是有效的,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有些合同對此沒有約定,遇到拆遷問題時就容易產生爭議 。下面我們瞭解以下相關的法律規定:  

1、承租人是合法的被拆遷主體  按照《____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第16條規定,“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 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可以看出在拆遷行爲中,房屋承租人是獨立於被拆遷人存在的 ,是合法的被拆遷主體。  

2、承租房屋拆遷時承租人享有權利  國務院頒佈的《____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除房屋承租人給予安置。《____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第31條規定:“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 ,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週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____市____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拆遷人或被委託的房屋拆遷單位,須嚴格遵守房屋拆遷有關規定,在房屋拆遷公告發布後 做好下列各項工作:“向被拆遷人及房屋承租人發送房屋拆遷通知書;向被拆遷人及房屋承租人宣傳解釋並現場公示有關政策規定及拆遷事 項”;第38條規定,“拆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租賃房屋,被拆遷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由被拆遷人安置房屋承租人 ,租賃關係繼續保持。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租賃關係終止。屬於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金的20%支付給被拆遷人,80%和增加的建築面積補貼支付給房屋承租人;屬於非住宅房屋的 ,貨幣補償金的30%支付給被拆遷人,70%支付給房屋承租人”。  因此如果出租人隱瞞了出租房屋的事實,單獨與拆遷人簽訂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從而使承租人的權益受到了損害,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追償 應得的補償部分,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主張原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無效,並重新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但是,如果《房屋租賃合同 》中對拆遷補償問題有明確約定的,應該按約定處理。因此,這就需要承租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對此作出明確約定 ,以免將來產生糾紛或者遭受財產損失。  

五、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問題  

1、優先購買權的法律性質________年1____月國務院發佈的《____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所有人出買出租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 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以下簡稱意見)第118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民法典》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房屋的 ,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從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看 ,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一種法定權,即無須當事人約定,承租人當然即享有的權利。但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並不是其在任何時 候都享有的一種現實權利,只有當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時,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條件下由實現優先購買權的可能性轉變爲現實的權利。  

2、優先購買權的行使  現實中常出現的問題是在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情況下將房屋所有權轉讓,這種情況下如何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此情況____區分受讓人是善意還是惡意,一是善意,即受讓人不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實,其購買並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權 。租賃合同如經過備案,承租人可依法對抗受讓人,申請撤消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如租賃合同未經過備案,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張權利 。賠償範圍是因對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 能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在合同中確定違約賠償標準是必要的;二是惡意,即受讓人明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實而購買 ,那麼承租人可依法行使撤消權。  

3、優先購買權的轉讓和繼承  優先購買權一般不能轉讓或繼承。但根據《____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1條第3款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 ,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民通意見》第119條第1款規定:“承租戶以一人名義承租私有房屋 ,在租憑期間,承租人死亡,該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約履行的,應當准許”,即如果承租房屋是供家庭共同使用的 ,則承租人死亡時,承租人的家庭成員應視爲享有優先購買權。  

4、承租人在放棄優先購買權後享有繼續承租權  按《民通意見》第119條第2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 新房主繼續有效”;《民法典》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放棄優先購買 權後享有繼續承租權,即“買賣不破租賃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帳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1.甲方根據乙方上級主管部門______的批准並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租進__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1、5項,該附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11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件的所有權隨即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爲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海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合計額。

2.租金用美元額度支付時: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的30天內將本合同預計所需要的美元額度採用銀行劃撥的方式______次劃入甲方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美元額度戶頭。

租金用甲方同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並以貿易內部結算價格(1美元兌換×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3.租金直接用外幣支付時:

租金用租進或購進租賃物件的同一貨幣計價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日期內直接匯入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帳戶。

美元帳號:

日元帳號:

西德馬克帳號:

4.租金用調劑美元支付時: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並以中國銀行調劑美元價格(1美元兌換×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

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我國政府或租賃物件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稅項、稅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爲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4項所列的卸貨港(以下簡稱交貨地點),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驗租賃物件,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從中國商品檢驗局取得商檢證明並應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當需要賣方派人來華時,甲方負責辦理邀請外商來華的手續。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第9項規定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按FOB或C&F條件交貨時,由甲方辦理租賃物件的進口運輸保險手續。

2.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爲止),爲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1.乙方委託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經濟合同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有關經濟法庭判決。

2.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協議或租賃合同需要仲裁時乙方有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

(3)租賃設備確認書;

(4)甲方購貨協議副本(協議號:);

(5)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爲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 (章)

經理: 業務員:

乙方:

代表: (章)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貴陽市▁▁▁▁▁▁▁▁▁▁▁▁▁▁▁▁▁▁▁▁▁▁▁▁▁.

該房屋情況爲:面積:▁▁平方、結構:▁▁房、其他▁▁▁▁▁▁▁▁▁▁▁▁▁▁▁.

第二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

租賃期滿,,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通知對方。

第三條租金

租金標準:▁▁▁▁▁▁▁▁元/,該房屋租金▁▁▁▁不變,自第▁▁▁▁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日期爲:▁▁▁▁▁▁▁▁

第四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元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五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甲方應保證水、電、氣、有線電視爲開通可使用狀態。開通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租賃期內的使用費。

乙方承擔租賃期內的使用費爲水錶底數、電錶底數、燃氣表底數

乙方在租賃期內如需裝修則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和甲方無關。

第六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交付:甲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交付給乙方,並移交房門鑰匙及門禁卡後視爲交付完成。

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乙方添置的新物、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

第七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轉租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

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所有權變動

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應積極履行合同,未到租賃期限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按一年租金承擔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__________市_____區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_____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拖欠房租累計_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租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保證已依法取得對該房屋的轉租權,如甲方未取得該房屋的轉租權致使本合同無效或解除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請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標準:_________元人民幣/月,租賃期內該房屋乙方承租部分租金不變。如房屋所有權人上漲租金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合同保證金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_______元人民幣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六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甲方應保存並向乙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交付:合同期滿乙方未續租的,應向甲方交付所承租房屋。

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八條轉租

甲方認可,乙方可不經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轉租過程中取得的轉讓費等一切費用歸乙方所有。

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有義務與接受轉租方重新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但不得收取費用.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2、不承擔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該房屋,否則應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租賃期內,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

關於資金的退還,如有一方拖延歸還資金,每日將收取應歸還資金的百分之一的滯納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

證照號碼: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簽章:

證照號碼: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姓名:_____ 承租方(乙方)姓名: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址單位:____________住址單位: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_______市_______小區_______棟_______單元_______樓_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給乙方使用,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租用期限__月。

二、 每月租金___元,乙方第一次付__個月租金合計_____元,第二次付款應在前次租金期滿前一個月支付,租期滿不續租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應主動搬出,否則甲方有權將房屋收回或通過訴訟解決。

三、 承租期內甲方保證出租房無任何抵押、債務或其他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居住或經營,並負責物業費,包燒費的支付,市內的水、電、煤氣、衛生、電話、治安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 乙方交給甲方水、電、煤氣、電話、房屋、等費用押金人民幣___元,還房時,乙方不欠任何費用,甲方全部返還人民幣___元,如欠費用則由乙方補充或在押金中扣除。

五、 承租期內乙方應自覺愛護房內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轉借、轉賣、改變房屋結構,如因管理不善發生水災、火災及人爲損壞或違法行爲,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收回房屋的權利(蓋不退還乙方交付的任何費用)本站

六、 甲方中途終止合同要返還已方餘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國家佔用土地或動遷,乙方需無條件搬出,甲方退還餘下的租金,雙方均不屬違約。

七、 乙方在承租期已滿,沒有說明續租和簽約,占房不交、整天鎖門、聯繫中斷七天之後,甲方可打開房門收回此房,一切後果乙方自負並應補交所有拖欠費用。

八、 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各1份,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九、 電錶指數:民用表:____公用表:____

煤氣指數:_____ 水錶指數:____

十、 退房時,乙方應將承租方的室內(外)恢復原樣。

十一、 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 已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實爲隨後即將註冊設立的以劉X爲法定代表人的法人企業,自企業成立之日起,劉X權利義務即由企業享有和承擔。)甲、乙雙方就甲方享有物業所有權或支配權(相關權益證明附後)的美華廈第十六層物業租賃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公平合理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茲雙方遵照執行。

一、標的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㈠、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㈡、實際可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物業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物業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業承租範圍

物業承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數額及支付方式

1、第十六層租金爲每______年人民幣_________元,除第一______年度外此後每一______年度租金於該______年度開始之日前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鑑於本協議期限內上述標的物業市場行情變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由乙方按每四年________元補償甲方;

3、在本協議生效之次日,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付清_________元(即標的物業第十六層第一年租金________元及前款約定的第一個四年_________元補償金);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給予乙方4個______月的裝修期(即第一年度爲________月,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第二年度自第一年度屆滿之次日起計算滿________月;以下______年度以此類推。);

4、乙方以匯款方式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指定收取租金的銀行賬戶賬號(即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應在收取乙方租金後3日內向乙方依法出具相應收條;

6、乙方承租使用標的物業期間依法應由乙方負責的水、電、氣等費用由乙方承擔,按照該物業所在大廈統一規定由乙方及時、足額繳納;

7、本租賃活動發生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於房產使用稅、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全部由乙方在合同租金外另行承擔與繳納;

8、在租賃期間,因標的物業租賃而產生的法律及本協未約定的其他費用,則由雙方另行協商承擔。

四、標的物業承租用途

1、第十六層: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依法用於餐飲、茶坊、休閒、辦公等相應範圍經營之用;

2、如乙方將上述物業用於別的用途,則除依法辦理相關許可外,應提前60日徵得甲方書面同意。除在礙物業所在大廈整體使用或影響物業相鄰方合法權益外,甲方應予同意。

五、標的物業承租期限

1、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期限爲八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自本協議約定的起算之日計算(因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承諾給予乙方四個______月裝修期限且該期限不予計算租金,故自本協議生效後第五個月開始之日正式計算本協議承租期限);

2、本協議期限屆滿,乙方如要求續租,則應在本協議期限滿60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物業租賃協議》。本協議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上述物業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3、在本協議期限內,如乙方需轉租標的物業的,應提前60日書面告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乙方可轉租標的'物業。

六、標的物業修繕與使用

1、在本協議期限內,乙方因屋面滲水向甲方提出標的物業修繕書面請求後,如甲方同意的,甲方應在合理期限內修繕完畢。特殊情況修繕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物業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標的物業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在三日內修繕完畢,特殊情況修繕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如改變標的物業內部結構、裝修等而對標的物業安全可

能造成負面影響的,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施工;

4、經甲方確認應該由甲方維修,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乙方提供證據)而乙方自行組織維修的,則甲方應在維修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維修費用(經審計確認或雙方認可)或相應衝抵乙方的租金費用。

七、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標的物業的相關情況,並保證自己對標的物業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和支配權,同時該標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擔保、查封等物業權益受到限制或禁止的法律障礙和情形;

2、甲方應保證標的物業及附屬設施、設備質量合格,設計合理,不存在任何可能對人身或財產造成危害和其他不利影響的安全隱患和環保瑕疵等情形;

3、甲方應協調物管等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保證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依法能夠正常使用該物業,承租權不受限制或禁止;

4、甲方應協助乙方與物管等相關部門、單位,根據乙方經營需要,對相關物業區域及設施設備等進行必要的改造和更新、美化、優化,由此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在本協議期限內,標的物業於本協議生效前存在或潛在的債權債務或住何法律責任均與乙方無關,由甲方全權處理和承擔。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止,此期間標的物業因乙方承租而新產生的債權債務或法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權處理和承擔;

6、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出賣、轉讓其標的物業,或將其抵償債務,或設置抵押、擔保等限制或影響標的物業權益的,應提前60日書面告之乙方,以便乙方依法行使優先購買權或其他權利;

7、在本協議期限內,標的物業不管因任何原因而物權所有者發生變化,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理,依法均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及乙方的承租權益;

8、在租賃期間,標的物業危及乙方人員及其客戶人身、財產、安全,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9、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協議約定應履行的其他義務,甲方也應全面、正確履行;

八、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並接物業所在大廈統一規定及時一足額繳納水、電、氣等約定費用;

2、乙方所承租的物業屋面、牆面區分所有權益(使用權)由乙方享有,在協議期限內,乙方有權自用或出租、出借給他人依法使用;

3、乙方根據經營需要而製作招牌、彩燈等廣告設施的,由乙方依法申報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應給予乙方支持和配合;

6、本協議期限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對標的物的日常使用;

5、乙方應依法經營,按照規定和約定,使用和經營所承租的物業,不得利用標的物業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一事,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用於經營少兒舞蹈學習班。

二、租賃期限爲一年,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爲每年壹萬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交納方式爲:乙方簽定本協議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四、租賃期限內由甲方承擔取暖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

五、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破壞房屋結構,房屋裝修由乙方承擔,租賃期滿後裝修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且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裝修費用。

六、在租賃期間房屋如出現損壞,乙方應及時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到期時,乙方應將房屋完好地交還甲方,如出現損壞,乙方應折價賠償。

八、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

九、在房屋租賃期間如因乙方使用或管理不當致使甲方的房屋毀損或給他人造成損害,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十、如在第二年乙方繼續承租該門市,應在本租賃合同期滿年提前二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其續租後由雙方約定第二年租金並簽定租賃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如不續租且逾期搬出房屋,每逾期一天將承擔年租金的10%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應當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的違約金。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人: 簽訂地點:

承租人: 簽訂時間: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 間數 、建築面積 、房屋質量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金(大寫):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它物。裝修、改善增設它物的範圍是: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定金(大寫) 元。承租人在 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 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懲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局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 天(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贊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交補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3、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簽字): 承租人(簽字):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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