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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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精選16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下,就租賃市場攤位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價格、期限

乙方自願承租甲方 經營範圍酒類,租期 年,即從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租金

租金共 元(人民幣大寫:伍仟元)實行一次性支付制,以(現金)爲租金支付方式;籤合同後當日內開始交租金。

第三條 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起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押金 元人民幣。待乙方不租賃後一次付清押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2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

4.在租賃期內的經營範圍必須按市場規範要求經營,不得隨意經營,一但發現一次警告,二次沒收,後果自負。

5.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設備,如有造成損壞的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得自行轉讓和出租,所退攤位由市場統一安排。

6.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7. 乙方在合同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工商、稅務等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自覺交納有關稅費及有關費用,甲方上級管理部門對市場進行統一升級規劃調整,乙方需全力配合,但甲方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8. 合同期間乙方應服從市場管理,守法經營,公平交易,不摻雜、使詐、短斤少秤、哄擡物價、強買強賣,否則甲方視情節給予警告或清退。

9.合同期間,乙方自覺做好“三防”(防火、防盜、防毒)工作,嚴格按照與市場簽訂的消防責任書執行,甲方不負責財產保存。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元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進行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3.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1000元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

第八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不提供場地的用水、用電等設施。如果甲方提供乙方用水、電後,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逾期交納者,每逾期一天加收應交數5%的滯納金,逾期十天者,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不退還押金。

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後,乙方原則上在合同期內不得終止合同,如特殊情況可在當月底七天內向甲方提出申請,中途無故終止合同者,甲方將扣除乙方租金的50%作爲違約金。

4. 合同期間,由乙方自覺實行攤位經營場所“三包”(包衛生、秩序、整齊)工作,不亂丟亂潑雜物、髒水、不亂堆亂放,不佔位越線,違者甲方視情節給予警告及處罰,多次違規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攤位,押金不退還。

第九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協議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 各業戶租用的攤位損壞,維修費用由各業戶自行負責,各業戶的水電維修由業主負責。

2. 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完好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第十一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 10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比如: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乙方責任自負。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兩份 份,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2

城市農貿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出租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甲方出租位於的攤位給乙方。

(二) 租賃期限:從年月日止(合計年)

(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第一年租金爲: 元整( /年)。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清。

2. 第二年租金根據西門市場物價漲幅行情再行定奪,於日前以現金形式支付清;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四)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攤位及其附屬設施,承租期間由乙方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 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可以進行裝修裝飾,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六) 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攤位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費及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 攤位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轉借攤位。甲方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八)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則支付給乙方未到期限的房屋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花鳥魚蟲市場

乙方:

爲了貫徹落實市區領導提出的“妥善安置下崗職工多渠道增加再就業崗位”的指示精神甲方決定將本市場其中的1200平米大廳及市場內房屋以優惠的價格,低廉的租金承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議:

1.乙方自願承租甲方攤位__個或房屋__間,面積__平米,租金每年__元,攤位租賃費每年__元。租金預交五年,一次交清。

2.租賃期間,水費每月__元、電費每度__元、清潔費每月__元、大廳冬季取暖費三個月__元。乙方按要求定期向甲方交納;預期遲交各項費用按__%收取滯納金。

3.工商、稅務自理。

4.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人身事故工作。

5.市場內不準隨意接電、改電,如需接改電源必須經甲方同意後由甲方專業人員實施。嚴禁使用電爐燒水煮飯。

6.保持本攤位衛生整潔,做到商品擺放有序,垃圾隨時清理,保持防火通道暢通。

7.本着熱情、誠懇、周到的宗旨與顧客搞好買賣關係,避免與顧客發生衝突,遇事協商解決。

8.甲方給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及方便條件並落實安保措施,甲方歡迎乙方提出各項合理化建議。

9.乙方應嚴格執行以上各項條款,如乙方違約經協商不果時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

10.如果發生不可預料的地震、洪水等天災,甲方無責賠付發生各項損失。

11.如本協議未想到或未預見到的事情發生時,由甲、乙雙方本着和平共利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名稱:___花鳥魚蟲市場名稱: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店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國家對租賃店面的有關規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於_____________。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

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店面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

雙方驗收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

所有複印峻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______個月。

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爲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爲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______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爲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後使用)六、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確定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店面。

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

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稅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 (層/廳) 號場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 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 ;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 %計 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 。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 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 (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 (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花園菜市場攤位(店鋪)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攤位(店鋪)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店鋪)位於花園菜市場間(張),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項目爲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攤位(店鋪)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爲每年 元,自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並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店鋪)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爲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爲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店鋪)進行調整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店鋪)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於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餘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對甲方不合理要求乙方有權拒絕,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4.應按時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店鋪),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餘租金及保證金。

7.每月按實際使用量及時交納水電費。

8.不得在市場內停放與經營無關的運輸工具(包括人力三輪車)。

9.不得在市場內使用明火設施。

10.不得在市場內私拉電線。

11. 店(攤)租賃到期,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收回店(攤),甲方不負擔乙方裝修店(攤)的一切費用;甲方對乙方在租賃期內,擅自停業累計30天以上或者持照人不在市場內經營達一個月的,以及其他違反市場規定的,甲方有權收回店(攤)使用權。

12.乙方租用甲方店(攤),必須按照市場“划行歸市”的原則,不準擅自改變經營範圍,如果市場整體規劃調整,必須服從市場安排。

13.乙方租用甲方店攤僅作營業用,夜間住人需向甲方辦理手續。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市場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規,服從工商部門管理,合法經營,按規定交納有關規費。對於違法經營、侵害消費者利益、敗壞市場聲譽的,一經查處,取消其經營資格,收回店攤,其租金一律不予退還。

14.乙方在租用期內,要保證房產設施完整,不得擅自改變設施結構,要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市場安全和防火、防盜工作,貨架擺設不得超出規定的警戒線,簡易房內水、電、卷門等一切維修由乙方自理。

15.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物品及現金,要自行保管好;如有丟失,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可協助乙方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六條 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金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適用先行賠付的其他情形。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於日內補足保證金。

4.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店鋪)租金總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店鋪)租金總額10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 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的,按逾期天數每天承擔5‰的違約滯納金。

7.乙方將與經營無關的運輸工具(包括人力三輪車)在市場內停放的,甲方有權將其沒收。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租金、押金、管理費: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證照的;

(2)違反市場管理制度情節嚴重且不服從管理的;

(3)逾期

(4)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義務,影響正常的經營活動的;

第九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店鋪)的優先租賃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店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租人1份,承租人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板集農貿市場_________號攤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農副產品交易。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免租期爲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爲租金支付方式;籤合同___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及有關必須險種。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合同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1000元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3%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10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板集行政村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9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財富商廈農貿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

經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所屬的財富商廈農貿市場__________號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固定經營_____________商品。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

第三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元。實行年支付制,以現金爲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後三十天付下一年租金。

第四條 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保證金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其它費用

(1) 工商、稅費按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繳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2) 水電費自理。

第六條 解除協議

此攤位最短租賃期限爲一年,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轉租。如一年內乙方提出解除協議,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一年後如需解除協議,乙方需在租賃期滿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應允許,在乙方足額繳納水電費後退還保證金,乙方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市政規化及市政拆遷、公司策化及發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第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年____ 月____日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爲繁榮市場經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農貿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商鋪)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商鋪)位於_______市場______座______號出租給承租人做經營使用,形式爲(□攤位□商鋪),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商鋪)租賃期限爲壹年,自20xx年1月1日交付至20xx年12月31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爲 元/年 (即 元/季 元/月,繳款方式爲:

1、□季度交付。先付款後使用,交付時間爲每季末最後一個月二十五號前交納下個季度的租金,逾期未交按每天所欠租金的5%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未交納租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出租人在作出解除合同的決定時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須在接到書面通知三日內無條件退還所租賃攤位。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攤位□商鋪)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 元整,水、電押金 元整。承租人在攤位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扣除承租人所欠租金、垃圾清理費、水電費、違約金等費用後30天內,將剩餘攤位租賃合同履約金和水電押金退還給承租人,且不計利息。

3、租賃期間水電費及垃圾清理費承擔:水電費按市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收取。租賃期間,承租人用水、用電按每月水錶電錶的度數加上應分攤的損耗以及國家規定的水電牌價由承租人按照當地水電部門和出租人的要求按時付清(在抄表後5天內交清),逾期7天未交,出租人有權停止供水供電。如承租人需另行安裝水電設備的,需向出租人提出申請,經出租人同意後方可安裝,所需費用由承租人承擔。同時承租人所承租(□攤位□商鋪)的垃圾清理費由承租人承擔。

第四條 攤位的調整

在租賃期間,如出租人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商鋪)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商鋪)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押金。

第五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

(5)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6)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第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覈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僞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臺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6)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衛生,不在攤臺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3、承租人的責任

(1)承租人要做好(□攤位□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攤位□商鋪)內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承租人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的損失均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2)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動,拆除(□攤位□商鋪)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3)承租人負責保管,維護(□攤位□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4)承租人應積極協助配合出租方對(□攤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爲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5%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5%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15日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20日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10%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衛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對年度信用等級爲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爲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凡有違反上述攤位合同約定者,出租人視承租人的違約約情節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攤位,承租人所交的租賃合同履約金、已交租金不予退回。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承租人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後,承租人須繳清應繳費用,承租人所交保證金無償歸出租方。

2、在租賃期內,如承租人提出將(□攤位□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出租方審覈同意,中途轉租的,按承租人所交保證金的50%作爲辦理轉租手續費用。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攤位□商鋪)時,出租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應無條件按出租方要求交還(□攤位□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承租人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承租人(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承租人所應交的費用,則由承租人補足差額。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或調節無效,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下列事項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 ,按市場管理要求項目經營。

二、攤位租賃期限爲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租賃之日起 日內交付攤位(含攤位餐車一輛)。

三、攤位租金費用每月爲 元,依照租賃期限合計費用(大寫): 元(小寫¥ 元),自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攤位餐車押金費用 元,租賃期滿經甲方檢查無損後退還攤位餐車押金。租期內乙方應愛護餐車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攤位及其他設施。

五、租期內水、電、衛生、管理等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租期內乙方需遵紀守法,不得違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退租金及押金。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經營品類:

一: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將坐落於義烏市北苑街道何麻車村 的 攤位(具體位置爲: )租賃給乙方經營。 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類別,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2、菜市場營業時間爲:

二:租賃期限和租賃費繳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攤位使用費、衛生費、水電費、工商、稅收等一切相關費用)爲 元/年,支付方式爲:先付費後使用。

3、本協議履行期屆滿之後,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書,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爲原則。

三: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必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乙方應做到每日收市清場和日間清場工作,做到清場徹底,無經營用具和貨物堆放、日間無攤位經營。如清場不徹底,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扣除每次每例100元,直至扣完。協議期間,一旦保證金有減少,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無故補不足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四: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菜市場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場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場日常規範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任何義務或者違反菜市場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已經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勸阻之後仍屢教不改,累計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五: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在經營期間,出現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或者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失,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獨自承擔民事責任。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於用水、用電、煤氣以及打架鬥毆等行爲造成的人身傷亡等),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亂接電線電器或者操作不當等引起火災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點經營,不得在非指定區域擺攤設點,不得佔用人行道、停車道和綠地擺放物品。

5、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出市、收市。收市後應清理場地,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堆放經營用品。

6、乙方應負責攤位的經營過程中的保潔,應自備垃圾容器,不得隨意亂扔亂倒污物,垃圾污水要隨產隨清,嚴禁污水、污物亂倒、亂堆,收市後做到攤收場淨。

7、乙方應主動維護菜市場治安秩序。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尋釁滋事和從事違法活動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爲;不得佔用行車道、不損壞露天菜市場設施,若有損壞,應負責修繕或賠償;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築;不喧譁,不影響和妨礙臨近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創建或其他活動需要休市幾天時,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租金不予退還。若因政策要求停辦菜市場時,租金可按實際經營日進行結算。

9、甲方只負責出租場地,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風險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轉租

在經營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場地轉租經任何第三方。若出現擅自轉租行爲的,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場地,並沒收保證金,剩餘租金不予退還。經甲方同意之後,必須要到菜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轉租手續,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在租賃期間內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並辦理所有退場手續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元,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等)。

(1)不按時繳納場地費用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警告後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者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6)與顧客吵架或者打架,或者與其他承租戶吵架打架,嚴重侮辱顧客行爲影響甲方聲譽的。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發生糾 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人(市場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場內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_______市場_______交易區______號,形式爲( 攤位 檔口),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爲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滿。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爲每(月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時間及方式爲:

1、一次性交付、2、分期交付、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攤位的轉租

承租人不得將攤位轉租給第三人。

第五條攤位的調整

在租賃期間,如出租人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

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於_____日內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第六條廣告宣傳

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和天然氣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應符合以下使用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________元。

在租賃期內,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

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___日之內予以補足。

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

(5)制止承租人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

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7)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天然氣、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提供統一的市場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臺帳,負責指導、督促承租人及時收集原始進貨票證、記錄商品准入臺帳。

對承租人記錄完畢歸檔的臺帳,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務,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

對承租人記錄臺帳有困難的,提供代爲記錄服務。

出租人(市場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場內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方通過租賃形式取得商貿城房屋的使用權,乙方租賃該處房屋的市場攤位,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繁榮西寧義烏商貿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就西寧義烏商貿城市場攤位租賃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的第_____層_____號市場攤位出租給乙方。

二、乙方承租市場攤位的用途爲商品經營銷售,經營類別是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承租市場攤位經營面積爲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月租金_____元,壹年租金總額_______元,包括水、電、暖相關費用。

四、乙方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乙方租金交納方式爲按年交納,須於每年的___月__日前交清租金_____元。

六、乙方須按時交納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

《商貿城經營商品划行業分類表》中規定的經營類制。遵守商貿城關於市場攤位的有關規章制度,維護市場統一格局,做好防火、防盜、防水工作,杜絕火災隱患,確保安全。

七、爲提高商城整體形象與客源的競爭力,商貿城對商城實行整體裝修,在裝修期間乙方要全力配合,在裝修過程中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商貿城對市場攤位進行統一維護,並提供經營所需的公用設施和其他約定的自用設施,乙方不得擅自對現有裝修及設施進行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拆改、擴建或增添時,必須向義烏商貿城提出書面申請,義烏商貿城書面許可後,乙方嚴格按許可的內容和範圍變更現有裝修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後,乙方可以對增添變更的裝修及設施予以拆除,但必須恢復原狀。

九、凡在義烏商貿城經營的商戶,不得在商場附近其他商場經營與本商場同類的項目,違反約定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無故停業,對售出商品應開具信譽卡,嚴格做到質量“三包”。

十一、乙方不得私自轉讓、轉租攤位,更不允許擅自轉讓等行爲發生,若確需轉讓、轉租時,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報義烏商貿城市場部,由市場部根據新來租戶的申請要求,結合商場運行情況決定,同意後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方可辦理轉讓、轉租手續。

十二、乙方已辦理攤位轉租手續的,應向甲方交納每月元的攤位管理費用。

十三、乙方須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續租申請,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

十四、違約責任

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非甲方原因未能給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市場攤位或乙方經營所需公用設施和約定設施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原因未能給乙方提供上述約定的,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乙方也可單方解除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按約定的用途和劃分的經營類別經營商品的,乙方應立即糾正,並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對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時交納租金的,除及時繳納欠付租金外,尚應支付欠付租金額每日5﹪的滯納金,對拒不繳納租金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變更甲方設施或超出許可經營範圍的,乙方應立即糾正,並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對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停業的,應立即糾正,並根據停業天數每日向甲方繳納100元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私自轉讓、轉租市場攤位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辦理轉租沒有及時向甲方交納100元轉租管理費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10﹪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30﹪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租期屆滿無意續租,逾期拒不騰空攤位的,除賠償甲方每日攤位損失費500元外,尚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30﹪的違約金。

十五、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乙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爲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支付制,租金標準爲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爲;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第四條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相關事宜見《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保證金合同》。

第五條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每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市場登記證號碼: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綜合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百貨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

經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百貨市場號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寫:萬仟佰拾元。乙方需將租金已現金的方式在合同簽訂之日全部足額給付甲方。

第四條解除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轉租,如若乙方擅自轉租攤位,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承租攤位後不得進行非法經營活動,若發現存在非法經營現象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五條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第六條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此合同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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