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抵押金長期租賃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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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抵押金長期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房:______________

交抵押金長期租賃合同(通用3篇)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行業等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概況

房屋地點、間數、面積、房屋質量。注: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房屋概況進行確認,否則後果自負。

第二條租賃要求和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月,甲方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房屋租金__元、安全抵押金__元。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沒收非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乙方拖欠租金和拒不繳納的;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如出現謾罵、威脅甲方管理人員的;

5.乙方不按照要求配備安全消防設施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可以並處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

6.乙方在租賃房屋使用期間亂拉亂扯線路,私自安裝其它設施存在隱患,告知不改正的;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造影響房屋結構的;

8.乙方不按時足額繳納房屋租金和安全風險抵押金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到期無法找到房屋,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酌情延長乙方的租賃期限。

如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時,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甲方應在乙方租賃房屋合同期滿前1個月通知乙方繳納房屋租金和安全抵押金,乙方自接到租金繳納通知書之日起,應在15天內繳齊租金和安全抵押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施應每隔___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乙方在租賃房屋期間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甲方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乙方協商合修,屆時乙方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甲方分期償還。

第五條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所租賃的房屋,由於國家徵用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拆遷房屋時,甲方須在3個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酌情考慮乙方的要求。

4.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計算。

5.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施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窗,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拒不修繕和賠償,將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由甲方代其修繕,所產生的修繕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修繕出租房屋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交抵押金長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組團內__樓房__棟,建築面積爲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週年,自本房產租賃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二、租用期限內房屋租金爲__人民幣(含建築稅)。乙方分兩次支付。本房產租賃合同生效後的十天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爲__萬元,房屋驗收合格後的十天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餘款額。

三、租用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它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四、租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並付清房屋租金後,歸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一年,採暖設施一個採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八、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戶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繫解決。

九、違約責任

1.本房產租賃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萬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2.本房產租賃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餘租金(即本房產租賃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餘租期年數),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萬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計算。

十、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並無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聲明本房產租賃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籤定本房產租賃合同的。如在租賃期限內如遇與國家新的政策、法令、規定相悖,使本房產租賃合同不得不解除時,甲方每年按房租總金額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實際租

用年數計扣房租。

十四、執行本房產租賃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房產租賃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房產租賃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六、本房產租賃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房產租賃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十七、本房產租賃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

1.房屋平面位置及佔用土地範圍圖(略)

2.____渡假村別墅暫行管理辦法(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地址及電話:地址及電話:

開戶銀行及帳號:開戶銀行及帳號:

年月日

租房協議

交抵押金長期租賃合同 篇3

出 借 方(甲方):

承 借 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甘孜州城鎮低收入家庭廉借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就該房屋的借賃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概況

甲方將座落於新龍縣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借給乙方作爲廉租住房使用。房屋【建築面積】爲每套50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權屬性質

該房屋權屬爲公有住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第三條 借賃期限

(一)該房屋借賃期限爲壹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符合繼續承借條件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借書面要求,經審覈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借賃合同。

第四條 借金及繳付方式

(一)該房屋借金標準爲每月 元平方米,月繳交借金爲每套¥  元(大寫人民幣: 壹佰元 ),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前】到【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向甲方繳交借金,逾期支付的,甲方每日按月借金的 4 %收取滯納金。

(二)其他繳交方式: 逾期30日未交納的,可從乙方低保金中扣繳 。

(三)甲方收取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 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

(一)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 元(大寫人民幣: 整)。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二)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收取的房屋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如數返還乙方。

(三)借賃期間,甲方應承擔房屋公用部分維修等費用;乙方應承擔房屋內維修及水、電、氣等費用。 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房屋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xx年 6 月 5 日前將該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乙方。

(三)返還: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房屋返還後對於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臵。

第七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借用期內,甲方應保證出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1、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7日內進行維修。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修復或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臵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4、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不得佔用公共地段;不得在小區內停放機動車輛 。

第八條 房屋的轉借

乙方不得轉借、轉借承借房屋。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一)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二)房屋借用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借、轉借承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

5、利用承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合同約定應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並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借的廉借住房居住的;

8、私自買賣房屋的;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私自繼承房屋使用權的;

(三)在年審時乙方已經不在屬於廉借住房保障對象的。

(四)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五)乙方(申請人)已經死亡的。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遵守《新龍縣廉借住房小區管理規定》 。

2.乙方必須在每年 月5日前交齊本年度所有房借用金。

第十一條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免責,恢復原狀: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因相關政策、法規變動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2項方式解決。

1.提交甘孜州新龍縣廉借住房管理部門行政裁決。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當事各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當事各方各執壹份,管理部門備案壹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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