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賃經營合同(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4W

商鋪租賃經營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商鋪租賃經營合同(精選5篇)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註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註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個月繳納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

收款人名稱:

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 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爲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 管理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 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爲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爲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爲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所管理的新萊迪鋪位進行商業經營一事,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租賃位置及面積:

新萊迪廣場 層 區 號鋪位,套內建築面積計爲 ㎡(建築面積計爲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複覈面積和位置,本合同簽訂後即視爲確認了所承租商鋪的位置和計價面積。

二、 乙方經營商品種類:

雙方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經營 類 品牌系列的商品。經營的品牌必須“五證”齊全。經營期限內乙方不得陳列或經營其它品牌、品類商品;如需要經營其它品類、品牌的商品必須提前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

三、 租賃期限:

1、乙方租賃期限爲自年日至年月日止。

2、租賃期滿乙方若要求繼續經營,須於合同期滿前60天之前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後,續簽租賃合同;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出租商鋪,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3、乙方因非違約特殊原因提前終止合同,須至少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並簽訂終止協議後,本合同終止,但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私自轉讓所合作商鋪的使用權,不得中途退出(全部或部分)合作,6個月後經甲方同意後可以轉讓,每鋪位轉讓手續費爲3000元,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商戶之間不得私自交換合作商鋪的使用權,否則按違約處理。

四、 收費標準及繳款方式:

1、收費項目和金額:

1) 乙方按套內建築面積/(㎡·月)向甲方交納租金,全年共計元。

2) 乙方按套內建築面積/(㎡·月)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全年共計元。

3) 乙方按套內建築面積/(㎡·月)向甲方交納商場宣傳促銷費,全年共計元。

4) 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合同期滿後三個月內,處理完乙方的商品質量、價格、顧客投訴、違約金等事項後餘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被做爲違約金處理後,應在接到通知後次日足額補充。

2、交款方式:

在簽約之時,乙方首付按6個月向甲方支付當期合作金,後期部分提前30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先付後用。甲方收到上述費用後提供收據,所產生的相關房產合作稅金由乙方自理。

五、 費用、稅收及其它約定:

1、乙方商鋪所用電費單價爲1元/度。按照每月實際發生費用向甲方支付,每月底前交清,逾期每天加收5元,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停電,其後果乙方自負。

2、工商管理費、稅收等,雙方根據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分別繳納各自應承擔的部分。

3、乙方在經營期內使用商場的小票、標價籤、包裝袋、POP等物料,以現金形式購買。

4、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營業員培訓並承擔相關費用。

5、乙方簽約後即購買甲方的統一工牌。人員撤場時工牌如無損壞,可以原價退回。

6、乙方商鋪內的滅火器可委託甲方統一配備,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撤場時,滅火器完好,甲方可原價回收。

7、六、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約定鋪位有出租權,根據位置差異設定不同的租金和費用標準。爲乙方提供經營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

2、依法制訂有關治安、安全、消防、衛生、用電、物產保護、經營、服務等內容的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3、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4、對商場經營設施,如空調、扶梯、水、電、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進行管理及維修保養。空調製熱期爲11月15日到次年度的3月15日,製冷期爲5月1日到8月30日,一天開放5到10小時;公共照明和電梯開放時間爲每天的開店時間,營業員和管理人員一律走步梯。

5、對商場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進行清理維護和管理。

6、對商場的公共安全、消防設備設施進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7、對乙方裝修方案進行審查和施工的監督以及竣工後的驗收。

8、對商場進行商業管理,對商品品種、品牌進行區域劃分規劃和控制,進行服務質量管理,人員培訓。

七、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據本合同取得承租商鋪的使用權。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對租賃商鋪進行銷售、抵押。

2、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併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3、乙方銷售的商品,如顧客使用後發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或因商品質量對顧客的身體造成傷害,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4、依法服從稅務、工商、技術監督、物價、衛生防疫等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及商品取樣抽驗,由此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罰款及商品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乙方獨立承擔各項民事責任,甲方不連帶承擔乙方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6、應愛護和合理使用承租鋪位內的各種設施,如需改動應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甲方的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自聘營業員,薪金由乙方負責發放。應將所用營業員姓名、簡歷、照片與身份證複印件,送交甲方管理部門登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乙方所用營業員的行爲代表乙方,由乙方對其全部行爲負責。如果乙方委託甲方代理聘用營業員,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8、乙方的商品和財物在商場的一切風險除因甲方員工的故意、過失行爲所造成的損失外,乙方應自行負責並承擔。

八、 商品管理:

1、乙方不得經營任何性質的假冒僞劣商品。若乙方出售的商品存在質量缺陷,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對顧客關於商品質量的投訴,乙方不能證實是顧客人爲損壞的情況下,甲方可對消費者先行賠付,然後以違約金形式向乙方追討。若因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投訴,甲方將配合有關部門的查處工作,並根據商場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理。給商場信譽造成損害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2、乙方上櫃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專業質檢標準及上市銷售要求,所有商品應用中文標明品名、商標、產地、生產廠家(含名稱、地址、電話或進口商品代理商的名稱、地址、電話)、規格、淨含量、成份和其它相關技術參數和說明書;標註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或安全許可證標誌、標號;標明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和使用警示標誌等內容。否則,甲方將配合有關部門做出不許上櫃銷售及其它相應處理。

3、乙方不得擅自擡高商品價格,同樣商品的價位不得高於本縣城其他商家。

4、對同種商品,率先取得廠家發給的“在新萊迪廣場專營授權書”的商戶,經甲方認可備案並在商場公佈後,具有獨家經營權,其它商戶不得重複經營有專營權的商品,獲得獨家經營權的品牌系列商品上貨率不得低於60%,否則視爲放棄獨家經營權。有獨家經營權的商戶可享受2%的租金優惠,在租賃期結束後兌現,中途失去經營權者,取消本優惠。

5、乙方經營商品的品牌採用預先申報制,不得與商場內的經營戶重貨。改變或新增經營品類、品牌須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上櫃銷售。申報的品牌被批准後,三日內必須上貨,否則商管部收回其對本品牌的經營資格,可以另批給其它商戶。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可設定一個主打品牌,並將現營所有品牌列表申報備案,接受商管部的監督,發現沒有貨品的申報取消該品牌的備案。

6、本合同簽訂前已有重貨的,暫緩備案和審批,商管部組織有關商戶協商解決,合同期開始後一個月內仍協商不成,取消所有經營該品牌的備案,所有經營戶該貨品一律按時下架,否則按擅自增加品牌處理。

7、乙方應做好商品的售後服務,對所銷售的商品實行“三包”。

九、 經營管理:

1、甲方全面負責商場總體的經營管理工作,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使用的營業員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制度,如有違反甲方告知乙方該營業員的不良行爲,情節嚴重的要求予以遣退。乙方應接受處理,負責撤換該營業員。因乙方有關人員的行爲嚴重影響甲方的聲譽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乙方應負連帶責任。

3、乙方更換或增減營業人員,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把有關資料在甲方商管部備案,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其上崗。不得使用因本條第2款原因被從商戶遣退的營業員。

4、甲方制定的經營管理方案,應符合多數商戶的長遠利益,甲方調整商品結構、商品佈局時,乙方必須服從和配合,嚴禁各行其是。

5、乙方合同期滿未再續簽,應於合同期滿當日將所陳列商品從承租商鋪中撤離搬出;因乙方違約甲方終止合同時,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終止合同書面通知後三日內,將所陳列商品從承租商鋪中撤離搬出,逾期沒有撤出的物品,做爲乙方的廢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不得干涉,乙方物品若因此而遭受損失,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提出賠償事宜。乙方如果藉此時機撤除或破壞固定設施,甲方可制止並追討相應損失。

6、乙方應接受甲方推行的購物卡;並承擔相應的購物卡打折優惠的費用或扣點費用。

十、 促銷活動及宣傳工作:

1. 甲方負責統一製作商場的廣告宣傳及美化工作,費用從所收取的商場宣傳推廣費中開支。

2. 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外立面廣告及建築物內可規劃爲廣告位的地方實行有償使用,乙方不得干涉。

3. 乙方在商場進行單獨的宣傳及促銷活動時,須提前3天向商管部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實施,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給予協助。

4. 在商場運營過程中,甲方根據營銷策略有權要求乙方在特定時間段參與商場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

十一、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違法經營或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2) 乙方銷售假冒僞劣商品,被有關部門處理,給商場名譽造成負面影響;

3) 拖欠租金或其它費用時間達30天;

4) 乙方嚴重違反商場紀律和規章制度;

5) 未經商場同意,累計擅自停業或空櫃3天以上。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 一方的資產或商品被扣押或被法院執行,導致無法繼續經營;

2) 由於國家的政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十二、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

2.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交付商鋪,應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800元,逾期超過30天仍不能將商鋪交付乙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將已收費用退還給乙方,如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則減收相應天數的租金。

3. 乙方不能按期交納各項費用,甲方有權按欠費金額的逾期天數每天追交1%的違約金。

4. 乙方如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第1款所列情形,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撤櫃或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將剩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轉做違約金。乙方除應足額交納各項費用外,還應另向甲方支付年租金20%的違約金。

5. 如乙方違反合同,損失金額高於履約保證金的,其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索要補償。

6. 合同期滿或被解除時乙方應交而未交相關費用及違約金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商鋪內的貨物。從留置當日起10日內仍不能交清各項費用,甲方可折價、變賣留置物品,並優先受償,不足時繼續追索。

十三、 佈局調整及相關事宜:

1、甲方因下列因素需要統一(全部或部分)調整經營佈局,甲方有權變更專櫃位置,增減乙方經營面積,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協助甲方調整,服從甲方安排。

1) 甲方因業務發展,經營思路調整或商品格局發生重大變化;

2) 乙方或部分櫃組因銷售業績差或商品種類低劣。

2、如因甲方調整商場佈局,致使乙方商鋪面積變更但可以繼續經營時,雙方根據調整後的面積和期限調整相關的費用。如果致使商鋪滅失,無法經營時,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交納的剩餘期限的租金。

3、乙方裝修事宜:

1) 凡涉及鋪位裝修、改造、改裝電路、更換形象牆等工程項目,須提前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報送工程設計和施工方案,並填寫 “施工方案審批表”,經甲方書面審批後方可實施。

2) 乙方接到審批手續後,組織人員施工,應保持周圍環境衛生、降低噪音,負責施工安全;

3) 乙方裝修的固定設施,合同期滿,乙方如不續租,其固定裝修設施無條件完好留給甲方;合同期未滿,單方終止合同,乙方也不得有任何損壞行爲;

4) 乙方毀壞、損壞商鋪設施或擅自改變商鋪結構,應按甲方修繕商鋪總支出費用的2倍賠償損失。

十四、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發佈商場制度和其它通知均以書面或法律允許的方式送達,包括在商場內的公告通知;乙方有充分注意甲方所發佈公告通知的義務,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上填寫的通信聯絡地址及方法向乙方發出的有關通知,均視爲有效送達。

2. 本合同簽訂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3. 本合同條款中的未及事項,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之處,以補充合同爲準。

4. 乙方家庭人員、受僱人員違反本合同的行爲,視爲乙方的行爲。

5. 甲、乙雙方必須對本合同的內容及對方的業務資料進行保密,任何一方私自泄密,對方有權索賠。

6. 一次交清全年費用,在合同未滿時自行撤櫃的,剩餘期限的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經營權收回。

十五、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和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新萊迪防火安全責任書》、《新萊迪綜合管理制度》、《違反綜合管理制度行爲收取違約金標準》以及甲方公佈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經營合同 篇3

甲方(購買方):

乙方(營運單位):

丙方(出售方):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商鋪房屋的基本情況 商鋪備案登記號:區號室(層)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房屋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給乙方安排處理,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房屋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乙方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將該商鋪房屋對外租賃經營,甲方認可並接受乙方與任何第三人簽署的商鋪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境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經營佈局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可獨立處理一切與商鋪房屋經營管理有關的所有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1、本合同約定商鋪房屋的委託經營期限爲20xx年。委託租賃期從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約定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需續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60日內書面向對方提出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商鋪房屋租賃及委託經營合同》。

第五條租賃回報率、租賃回報支付方式、時間

1、商鋪房屋委託經營期限20xx年,乙方實際應付租賃回報率如下: 乙方前三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回報率總共爲商鋪房屋覈准登記總價款的20%,且前三年返租款直接抵充商鋪首付款,同時乙方代爲收取甲方應付稅款;乙方後十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回報率爲商鋪房屋覈准登記總價款的8%,從第四年開始以匯款(人民幣)方式支付租賃回報。

2、支付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有權按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房屋租賃經營回報收益(含稅)簡稱:租賃回報。

3、年租賃回報計算方式及支付時間:

(1)年租賃回報計算方式如下:

注:甲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以年租賃回報=商品房屋購買登記總價款×年回報率計算預付,最終以商品房屋覈准登記總價款計算,年租賃回報多退少補。

(2)在本合同約定租賃期的第四年起,乙方將年租賃回報分兩次支付甲方,每半年付一次,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每年的回報爲¥元(小寫)【因房屋未交付,尚無核準登記建築面積,現暫按預售合同建築面積計算:¥元(小寫),待實測出覈准登記建築面積,將對前三年的租賃回報在第四年中多退少補】。(此租賃回報金額中含甲方應納的相應稅費,每年稅費爲年租賃回報的5%,該相應稅費由乙方根據政府稅務規定代扣代繳,所繳稅費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適時調整)

(3)乙方支付年租賃回報的方式爲:本合同約定租賃期的第四年起,每年的租賃回報費用分兩次計付,第一次兌付時間爲當年的3月31日前;第二

(4)計付期間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賃回報,須直接打入甲方購買商鋪房屋在銀行按揭的帳戶,或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銀行及賬號)

第六條三方權利義務

1、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鋪房屋與第三方開展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要,對商鋪房屋進行重新分割、佈局。

2、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所有合法經營活動。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爲乙方提供一切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如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辦理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4、因商鋪房屋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委託經營所得全部款項(即租賃回報)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對租賃回報產生的甲方應納稅費,乙方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並從應付甲方租賃回報中直接扣除。

5、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委託經營期內,商鋪房屋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除對商鋪房屋實行正常經營(含對外租賃)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房屋等侵犯商鋪房屋產權人合法權利的行爲。

7、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委託他人經營商鋪房屋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8、商鋪房屋的財產意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爲甲方。

9、在委託經營期內,甲方如發生商鋪房屋產權轉讓或贈與他人行爲時,須提前30日書面告知乙方,並應將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告知受讓方或受贈方,產權轉讓或贈與不影響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10、委託經營期內,甲方不得改變商鋪房屋用途,不得收回商鋪房屋或將商鋪房屋另行出租給他人。

1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合同商鋪房屋有關的證件和資料,並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商鋪房屋合法經營及本合同履行中涉及應當公證等相關手續。

12、委託經營期內,若因第三人要求直接與甲方簽署商鋪房屋租賃合同的,在不改變商鋪房屋用途和損害甲方在本合同約定利益的前提下,須由甲方、乙方和第三人簽訂三方合同。

13、甲方同意全權交由商業管理公司代爲收房,商業管理公司負責商業運營及管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甲方提前解除或撤銷本合同;或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爲商鋪房屋覈准登記總價款的30%;同時,甲方應排除其他障礙,繼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賃回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履行。若乙方在逾期1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甲方自逾期的第16個工作日起,每日可按本期租賃回報額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商業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向乙方加收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30個工作日仍未付清本期租賃回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以要求乙方對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予以賠償。

3、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丙三方均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義務,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其他合同相關方履行本合同。違約方須賠償因此給其他合同相關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本合同相關條款若與南京市商品房買賣契約相關條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八條不可抗力的約定

1、不可抗力事件按《保險法》規定內容認定。

2、遇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規責於乙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房屋損壞或損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屬於投保財產被損壞或損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爲準,並按《保險法》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理。

第九條合同期限屆滿時的約定

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終止或合同重新簽訂事項進行具體洽商,具體洽商意見以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爲準。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應提請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審理裁決。

第十一條生效、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三方共同另行協商,補充相關約定,所涉及變更本合同相關約定的事項均以最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的書面補充約定的內容爲準。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章):

日期:日期:日期:

商鋪租賃經營合同 篇4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商鋪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商鋪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附表)。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爲商業店鋪使用。

2、乙方向甲方: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1、本商鋪租期爲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元。

3、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簽訂日開始租金爲每年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2、第一次需支付_____年租金,一次性支付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第_____年開始租金提前一個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體租金按每年_____%遞增。或由市場價漲落經雙方協商約定,如雙方無法達成協商,可由取得專業資質第三方房產評估公司根據市場價評估確定。

風險告知:租金、押金的金額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爭議甚至訴訟糾紛。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時,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支付方式。是用銀行轉賬方式,以確保糾紛發生時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據。如果採用現金支付的方式,應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在糾紛發生時纔能有效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五、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爲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商鋪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商鋪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商鋪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5、乙方擁有本商鋪的轉讓權,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沒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轉讓此商鋪,如出現危害甲方的實質性結果,乙方全權承擔法律責任。

風險告知: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爲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八、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60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經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乙方具體經營性損失支付賠償金,但下列情況除外:

(1)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2)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3)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十一、爭議糾紛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_______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鋪租賃經營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檯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爲_____度,電錶表底數爲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爲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爲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覈准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八條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爲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天以上,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作爲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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