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展位租賃協議(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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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展位租賃協議 篇1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建材展位租賃協議(精選3篇)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建材展位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展位

乙方承租甲方建材展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租金

租金標準爲每年_________元,租金按年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爲乙方提供展位及相關配套設施和展示條件,保障乙方正常展示。

3.對展位進行管理,包括展位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形象設計監督、公共關係協調、人員培訓等。

4.對展區進行物業管理,負責展區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

5.租金中包含展位租賃費、物業費、電費、供暖費等所有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同時提供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質量檢驗認證證書等相關材料。

3.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展位製作費用。

5.愛護併合理使用展區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展位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展位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非乙方承租展位範圍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展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將展位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展位的。

4.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5.違反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6.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租金2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展位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展示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1%的違約金。

第八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展位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展位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續租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展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條租賃展位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日內將租賃的展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按租金1%的標準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建材展位租賃協議 篇2

精品建材展位租賃合同樣本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爲了貫徹落實市區領導提出的“妥善安置下崗職工多渠道增加再就業崗位”的指示精神甲方決定將本市場其中的1200平米大廳及市場內房屋以優惠的價格,低廉的租金承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議:

1.乙方自願承租甲方攤位_____個或房屋_____間,面積_____平米,租金每年_____元,攤位租賃費每年_____元。租金預交五年,一次交清。

2.租賃期間,水費每月_____元、電費每度_____元、清潔費每月_____元、大廳冬季取暖費三個月_____元。乙方按要求定期向甲方交納;預期遲交各項費用按_____%收取滯納金。

3.工商、稅務自理。

4.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人身事故工作

5.市場內不準隨意接電、改電,如需接改電源必須經甲方同意後由甲方專業人員實施。嚴禁使用電爐燒水煮飯。

6.保持本攤位衛生整潔,做到商品擺放有序,垃圾隨時清理,保持防火通道暢通。

7.本着熱情、誠懇、周到的宗旨與顧客搞好買賣關係,避免與顧客發生衝突,遇事協商解決。

8.甲方給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及方便條件並落實安保措施,甲方歡迎乙方提出各項合理化建議。

9.乙方應嚴格執行以上各項條款,如乙方違約經協商不果時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

10.如果發生不可預料的地震、洪水等天災,甲方無責賠付發生各項損失。(備註:_____________)

11.如本協議未想到或未預見到的事情發生時,由甲、乙雙方本着和平共利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蓋章)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建材展位租賃協議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會展場地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及其用途

3、用途:用於乙方舉辦________畫展活動。

第二條租賃期限

第三條使用時限

1、乙方使用租賃區域的時限爲每日9:00時至22:00、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應在約定的時限內使用租賃區域;如乙方需在約定時限之外使用租賃區域的,應提前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

2、其他

第四條租金支付

3、租金支付

1)定金:乙方在元。

(最高額不得超過總價款20%)

第五條甲方提供的基本服務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基本服務:

1)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原建築照明;

2)租賃區域內走道和公共區域內的清潔服務;

3)在入口處提供票證檢驗;

4)提供會展期限內的館內空調服務。如乙方需在約定時間之外開放空調,應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

5)負責租賃區域的保險。

6)其他

2、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基本服務之外的其他服務,雙方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第六條設施的使用

1、甲方應在簽約之前向乙方如實說明與租賃區域有關的場地使用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場地設施技術數據等書面資料。乙方應向甲方如實說明會展情況,並根據甲方提供的數據資料判斷場地是否滿足會展需求。

因甲方未如實說明而導致乙方辦展活動無法順利進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因乙方未如實說明而造成場地區域無法滿足展品需要的,乙方自行承擔損失,造成甲方場地設施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自費進行展臺搭建、安裝、拆卸、搬遷及善後等工作。乙方進行上述活動時不應妨礙甲方場地內的其他展覽或活動。

3、乙方應遵守國家用電用水的有關規定。除原建築的照明用電外,其餘用電乙方應該按照實際使用量向甲方支付電費。如對水、電的供應有特別要求,乙方應在進場前7日向甲方提出申請,並承擔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4乙方如在租賃區域內租賃甲方傢俱等設備的,應提前7日與甲方辦理租用手續。租賃期滿時,乙方應將所有租賃物品按原狀歸還甲方。

5、乙方不得對甲方在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形象、佈局、建築結構和基礎設施進行任何形式的變動和修改。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租賃區域內的柱子、牆面或廊道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許可,否則甲方有權予以即時拆除,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有乙方承擔。

第七條展臺搭建、設備安裝和展品運輸

1、乙方所有展臺搭建和設備安裝工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和環保的規定,並與租賃期限開始3日前與甲方保衛部門簽訂《安全消防責任書》。

2、乙方保證遵守甲方關於租賃場地展品運輸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保險

乙方有責任投保場館租賃期限的公衆責任險和工傷事故險等險種。乙方會展活動中,包括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間所發生的意外人身安全、工傷事故,均由乙方投保相關險種。

第九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場地;

2、甲方應按照約定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的會展活動;

3、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會展活動;

4、甲方負責物業管理、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甲方場地,自覺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監督;

2、乙方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甲方租金;

3、乙方有責任維護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證據。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把自己及參展的所有物品一處租賃區域。有關物品未按時移出,甲方將視爲遺棄物處理。乙方也可以委託甲方對上述物品進行清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保證在會展期間不將展臺私自出租、出售;

5、乙方應當要求其參展商在會展活動中不得出現侵犯知識產權等行爲;

6、乙方會展活動籌辦過程中的宣傳和展出實際內容及標識必須與本合同所註明的會展活動名稱保持一致,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究有關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會展活動的,應減少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約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金額的——%的違約金;

3、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甲方規章制度使用租賃場地,有違反約定或者規章制度的,乙方應賠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其他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條件: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不是法人代表,其他人員可以要求出具授權委託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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