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商鋪租賃合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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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作爲一種較爲成熟的合同,在《合同法》中有着較爲具體的規定,當發生糾紛時,一般可以依照合同中的約定予以解決。對於最簡單商鋪租賃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最簡單商鋪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最簡單商鋪租賃合同樣本
最簡單商鋪租賃合同範文一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三、甲方爲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供水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自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壹年,自 年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一、店面年租金共計爲 元(大寫: )。 二、水電費、物管費等相關費用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由乙方自行繳納。

三、乙方往年支付押金叄仟元(如退租時設施完好、未欠水電費則全額退還)。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 二、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進行,並須奠定“完工不毀”的原則。同時承租期內,如發生房屋和設備的損壞,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三、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如有違規違法行爲,以及發生意外情況,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負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五、乙方需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續租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如乙方未在時間內提出續租要求,甲方有權先行尋找承租人。

第六條 其它

一、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需改變經營性質須和甲方商議一致,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擅自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租金,同時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有違反法律或嚴重道德敗壞行爲,甲方可立即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將店面轉租與他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 違約

一、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二、任何一方若產生任何違約問題,賠償金額爲伍仟元。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以前所籤合同同時廢止。

二、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乙 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月 月

最簡單商鋪租賃合同範文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 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

第二條 該房屋用途爲商業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 (大寫 千)元整。出租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乙方按(年)支付租金 (大寫 千)元整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乙方將承擔起該房屋的維護使用。

第七條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第八條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1.水、電費;2.衛生費等。

第九條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爲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

第十條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付六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簡單商鋪租賃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出租一樓(地鋪)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協議,特立約如下:

一,租賃時間爲20xx年4月26日至20xx年4月26日爲止,乙方自租用日期起,先付壹仟元(¥1000)給甲方作爲租賃保證金,租期期滿一年後,甲方應返還押金給乙方,如租用時間不滿一年,則乙方無權要回押金,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重新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

二,乙方租用甲方鋪面經營,租金爲每月陸佰元(¥600),每月26號前先預付租金後方可使用,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

三,乙方租用經營期間須遵守法規,如有違法行爲則乙方付全責,甲方不負擔;

四,乙方如需要裝修或安裝水電等,須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五,裝修及安裝水電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租用期間,如有損壞甲方物品必須按價賠償;

七,在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轉租或者分租;

八,乙方退租後,不得將安裝物品拆除,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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