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汽車租賃合同(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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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汽車租賃合同 篇1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南京汽車租賃合同(精選12篇)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爲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爲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南京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三檢測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汽車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景程牌小轎車壹輛,車牌號碼爲:K16333,租車時間自20-年 2月1日至雙方約定時止。

第二條租金爲月租金:人民幣叄仟伍佰元整。(不含司機勞務費,司機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按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一個月或超過一個月,每月十號前預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條 車輛交接租車及還車時,在甲方指定的停車場進行交接,由甲、乙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保險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交車時車輛清潔,油箱加滿油。

3、負責向保險公司爲出租車輛投保。

4、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及例行保養和小修。

5、租賃車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事故,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7、在租賃期間,如需提前收回租賃車輛,應以同類型的其他車輛予以置換。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按時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路橋費、小修費用。

5、租賃車輛使用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同時向保險公司報保險事故,並在12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交警部門裁定或者法院判決的全部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如發生非保險事故,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應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書面回覆。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還車時應保持車輛清潔並將油箱加滿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納租金或其他費用的1%作爲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討的權利。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南京汽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見附表車輛價格),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爲 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爲 ,車牌號爲 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爲,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爲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啓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爲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爲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爲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爲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爲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南京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備車壹輛,車型: , 座,車號:滬 客車一輛,掛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 %由甲方代繳營業稅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 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後,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衝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稅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繫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後是否續簽等,

五: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運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六: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南京汽車租賃合同 篇5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爲: )從事 運輸 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負責車輛的調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車對象和行車路線;

3、 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 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 負責出租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 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 負責出租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 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駕駛證(五年以上駕齡)複印件;

7、 出租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負責聘請,司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結算時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運輸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

四、租金結算方式:該車每趟運輸路線運輸物品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法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賃期滿二月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租賃車輛的調配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七、租賃車輛事故處理: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賃費用。

八、租賃車輛的維修:租賃車輛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租賃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十、車輛租賃合同期滿,甲人返還車輛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壹周內。

十一、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伍仟元給對方。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乙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用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汽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爲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表格|(略)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爲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爲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爲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爲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覈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爲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覈算,月底雙方覈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稅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南京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省交通廳、省計經委、省物價局聯合頒發的《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汽車租賃有關事項,經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養、維修等約定條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型號車輛________輛,顏色爲________色,車輛廠牌號爲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至______年___月__日___時。租車地點爲甲方公司經營場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行駛範圍________________。還車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

2、根據物價部門對汽車租賃收費標準的規定,就租賃車輛收費、超時、超里程加價及款方式約定如下:

日租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日行駛里程爲____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____元計算。租賃時間以連續租用________小時爲一天,在________小時內按半天租金算,超過________小時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租用車輛的押金爲________萬元/輛,在租車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繳付給甲方,還車時,在車輛完整無損的情況下,憑押金收據與甲方結算,結算時間爲銀行營業時間內。

4、續租方式: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要續租,一般情況下可用電話等口頭方式簽訂續租合同,但應當加付押金,當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時,應主動向甲方加付相應押金後才能續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交通稅費等費用繳納約定如下:

差路費、車船稅、保險費、年檢費由甲方負責,其他行駛費用由乙方給付。

6、租賃車輛保養、維護責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後,須對所租用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其保養項目爲:出車前的檢查,途中檢查、回場後的保養)。定程保養及大修:由乙方根據里程和車輛的性能狀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確定有必要定程保養或大修時,乙方應將車輛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保養及大修。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出租給乙方車況良好、設備齊全(見租賃車輛交接單)、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證、養路費等規費交訖證、保險證等牌證齊全有效的車輛,並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證件應真實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認真的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隨車配置的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未經批准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車輛的保養維護和發生各類機械故、事故後的修理,須按雙方約定條款辦理。

6、租賃期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乙方應當立即告知甲方及有關部門,並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甲方提供出險原因報告及有關材料,會同甲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乙方全部承擔經濟損失賠償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款額歸乙方所有。由於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關資料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該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保留在車上的特殊標誌,不得私自摘除、塗改,否則應負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歸還車輛,還車時必須保持車輛性能良好、車輛整潔、設備齊全,並無任何刮碰現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車輛的鑰匙。若造成鑰匙滅失、損壞等情況亦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並負責賠償修配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頭的費用。

10、乙方承租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停電費等費用自理。還車時,若存油低於出場時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費;高於出場時存油的,甲方應退帶多出的燃料費。

11、租賃期內,因乙方不慎遺失牌照和各類證件涉及到因違章(包括電子警察)未及時處理,致使甲方造成驗審、過戶、扣分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因車輛無牌照和各類證件而停駛的實際損失。

12、乙方承擔賠償保險責任事故或租賃期間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修理費和車輛損失費,及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駛經濟損失,金額爲停車天數的總租金。同時還應賠償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______%計算。

13、乙方所租車輛若發生破壞鉛封,私調里程錶的,按總租金的______%加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需徵得甲方同意,並支付剩餘合同期內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四、乙方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承租車輛過輪渡時,乙方駕駛人員未隨車照看造成的損失。

2、承租車輛輪胎爆裂的損失。

3、由於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損失。

4、造成承租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繼續使用造成擴大的損失。

5、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抵押、出賣、贈與、投資等的損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駛擱車的損失(擱車停駛經濟損失,按停車天數的總租金)。

6、由於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損失。

7、由於乙方駕駛員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以及調換約定駕駛員造成的損失。

8、由於乙方利用承租車輛參加競賽、測試造成的損失。

9、由於乙方用承租車輛帶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拖帶承租車輛造成的損失。

10、由於乙方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爲造成的損失。

11、乙方因僞造證件、隱瞞事實、製造假案等違法行爲造成的損失。

12、因乙方違約,引起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續租該車輛,必須在合同到期會同擔保人與甲方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超時做出處理。

2、車輛租金超過押金滿三天內,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辦理退租或續租手續,甲方有權沒收車輛租賃押金,並依法向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適當調整。

4.如遇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或依據《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條款執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如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決。

8、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南京汽車租賃合同 篇8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車,爲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類型及數量:_________;施工地點:_________;施工內容:__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_________;合同總價:_________元整。

1.噸吊車工作臺班單價_________元/臺班,閒置臺班單價_________元/臺班;

2.每日以一個臺班起算;

3.每個臺班爲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爲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臺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爲準)

4.吊車進場及退場經協商由按吊車的臺班×2=臺班支付費用。

5.對於價值超過_________元設備的吊裝,吊車臺班單價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車到現場時,預付人民幣_________元,餘款在吊車退場前結清。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作業_________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2.由於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爲;吊鉤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設備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鋼絲繩、吊耳、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確保這次施工_________個臺班,若實際臺班超過_________個,按實際發生結算。

2.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承擔全部責任。

3.按時支付出租費用。逾期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合同額×0.5%/天),承擔違約責任。

4.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5.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爲。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無償提供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的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等均由乙方供應。

4.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5.具組裝和分解吊車時,乙方派人指導。

6.500噸、200噸、130噸、80噸吊車墊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性能表一份。

六、結算方法

1.合同生效後,支付租賃費_________元。

2.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制定專人簽證,作爲結算原始憑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汽車租賃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出租方________(甲方)與承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輛狀況(見附表)

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_年___個______月____天____時。

1.2 交付地點: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___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______月(不含_________月)以上的,每______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爲______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的___%作爲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___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爲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___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爲乙方提供在____________區域內___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泄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5.4出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着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5.8承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爲______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違約金爲__________元。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出租方(章)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表人:___________法定地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爲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0/月。

三、協議期限爲1年:_________________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爲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啓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四)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南京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公司領導:

爲落實_____工程集團董事會關於_____項目快速推進的指示,_____公司(部門)各成員頻繁外出,進行市場考察調研、與政府相關部門聯繫溝通、與各目標項目地負責人溝通談判、拜訪潛在合作業主等工作,項目組投入了大量的人員和精力,爲能夠提高項目組工作效率,有效提高市場推進效率,申請租賃一輛商務車,租賃時間爲_____個月,租賃車輛預算(含駕駛員費用)價格爲每月_____萬,合計_____萬(人民幣*元)

妥否,請批示。

_____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南京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合同簽訂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租賃物:華晨寶馬520Li型(或豪華型)顏色_________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租賃費用:每月租金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不含汽油費,車輛保養費,駕駛員工資)租車押金一輛:陸萬元整。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租車租金每月預付結算一次。租車押金一次付清。租金以現金、支票或託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銀行賬號:銀行賬號:戶名:賬號:開戶行: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且保證無第三方主張權利,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沒有障礙。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

二、甲方義務:

1、負擔出租車輛的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車輛丟失車輛現值損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注:五環內24小時免費救援,

(1)接到救援電話後視救援地點遠近2--4小時到達現場場。

(2)如故障2小時可以排除的現場排出故障,如2小時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檔次車型替換。

(3)救援內容不含更換輪胎、忘帶鑰匙、鑰匙忘在車內。如確實需要救援五環內按每次100元收費。

4、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5、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6、租賃前,甲方除了要保證車輛的發動機、儀表盤等技術狀況良好外,還需保證車輛隨車物件配備齊全,車內應該備有隨車工具、備胎、滅火器、防盜裝置等。

7、甲方負責車輛正常上路行駛一切手續.辦-理.及費用、並承但車輛六種主險的費用(車損險、劃痕險、玻璃破碎險、不計免賠、三者20萬、司乘險2萬)。

8、承擔不低於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9、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10、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駕駛執照。或營業執照、代碼證等身份證明。

2、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通知甲方後應即刻去華晨寶馬4S店進行維修及保養。

5、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使用期內的車輛保養費用。保養地點按車輛購車地點4S店爲準。或乙方就近的華晨寶馬4S。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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