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糾紛合同(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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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1

汽車租賃合同糾紛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通用16篇)

1、認真審查汽車租賃合同和租賃主體。所有從事汽車租賃業務的個人或公司通常都有標準合同。標準合同條款主要審查承租人在租車過程中必須承擔的風險。例如,在張某訴李某案中,出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承租人有義務檢查車輛的安全,出租人應對任何事故給予全額賠償。租賃期間發生車輛事故,承租人應支付租金、車輛加速折舊、磨合時間、損失時間等。加速折舊費用是事故總額的50%。李某根本沒有閱讀或理解這些合同。李某租了一輛車,一小時後車就壞了。糾紛發生後,除了賠償維修費用x元外,還承擔加速折舊費用x元。有些出租人沒有這麼多的條款和條件,所以承租人可以選擇風險較小的租賃公司來租車,並儘可能多地租一輛有司機的營運車輛。

2、仔細檢查汽車狀況。使用出租車前,承租人必須仔細檢查汽車的狀況,特別是發動機、機油、水、電、方向盤等主要部件。出租人必須提交車輛年檢程序和車輛檢驗程序。他寧願付更高一點的租金,並保證車輛狀況的安全。超過50%的汽車租賃合同糾紛,特別是對於非商用車,承租人經常停止行駛而不發生任何碰撞。如果汽車一離開就被發現狀況不佳,應該立即歸還給出租人。不要相信出租人僥倖使用汽車的承諾。例如,在盧某訴黃某租賃合同糾紛案中,黃某於20__年9月20日發現該車從建湖出發時狀況不佳。這輛車突然停在山東青島膠州高速公路上,修理費用爲7600元。由於車輛維護費的問題,黃認爲自己是無辜的,不願意歸還原告的車輛,導致了原告的訴訟。除了21天的租金,黃還得承擔車輛的維護和加速折舊。法院認爲,承租人有義務檢查車輛的安全,而黃未能給予應有的注意應被視爲對車輛通過的承認。道路上車輛故障的舉證責任在於承租人,他通常無法證明車輛的自然損壞。

3.跟進車輛維護。車輛發生故障後,通常會進行大修。承租人應當知道車輛損壞的程度以及車輛的修理部件是在哪裏造成的,以防止出租人修理不應修理的部件和更換不應更換的部件。維修費用也應該主動與修理廠協商,而不是爲了省事,出租人或修理工應該全部解決,因爲修理廠大多是小型私營企業,開出的賬單往往不規則。即使你認爲修理費用太高,也沒有人能確認更換的零件是否合理。汽車修好後,應立即移交給出租人,進行測試,並與修理廠一勞永逸地進行檢查。換貨手續完成後,再次發生的維修費用不承擔責任。4、注意收集和保留好證據。出租人應簽訂租賃合同一式兩份,承租人應持有一份。然而,在法庭訴訟中,只有出租人持有合同。應注意的是,接收和交付汽車的時間應以點數爲單位計算,承租人僅負責此後因車輛故障而產生的費用。妥善保管車輛維修單;如果故障發生在不同的地方,則需要拆卸和更換零件,並保留原始零件,以便更好地確認零件是否由事故引起並留下證據。出租人和承租人有時對車輛維修費用有爭議,不接受或移交車輛。這種行爲對雙方都不利。對於出租人來說,從承租人將車輛交給你的那一刻起,承租人就不再承擔租金。對於承租人來說,汽車將承擔一天的租金。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2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爲始,以車輛收車時爲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爲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爲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爲,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20_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爲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爲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爲,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_________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基礎上,就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土地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場地及房屋信息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土地面積————平方米,土地性質爲——————。

1.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坐落於上述租賃場地上(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出租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3 上述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房屋由甲方按現狀出租給乙方使用,其土地、房屋以及相關配套的附着物、定着物、輔助設施和生活設施一併租賃給乙方。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其中房屋裝修屬於————汽車有限公司所有。甲方已與——————汽車有限公司達成協議,該房屋裝修部分一併由甲方出租給乙方,甲方與溫州甌尚汽車有限公司的關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涉。有關裝修等設備、設施見附件二(設施清單)

上述三項爲不可分割的整體,構成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標的。

1.4 甲方作爲該土地、房屋的使用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甲方承諾該土地、房屋均未設定抵押。同時甲方承諾其將該土地、房屋出租給乙方已取得原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第二條 租賃場地的用途

2.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房屋甲方應保證乙方可用於汽車4S店經營使用。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未經相關部門批准,不擅自改變房屋規劃設計的使用性質,不改變房屋的主體框架結構,從事第2.1條約定之外的成產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還應按本合同第12.3條之規定承擔責任,並恢復原狀。

2.3 租賃期間,乙方必須按照政府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做好消防、公共衛生環境、治安、衛生等管理工作,健全管理體制,定期檢測、檢查,及時消除存在隱患。不得利用租賃場地從事違法活動。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噪音、廢氣、煙塵、異味等,需達到環保部門規定的要求,不得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租賃期間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安全問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租賃期間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因經營活動與第三方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 租賃期限爲10年,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20xx年5月30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按本合同

3.2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受有限續租的權利。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經雙方協商約定,本合同項下租賃標的物的第一年、第二年每年租金爲120萬元,(包含雙方協商應有各自承擔的稅金),每兩年遞增5%,即第三年、第四年每年租金爲126萬,第五年、第六年每年租金爲132.3萬,第七年、第八年

每年租金爲138.9萬,第九年第十年每年租金爲145.8萬。每年租金包含了租賃標的物的全部租金。

4.3 租金爲每年一付,先付後用。第一年租金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日起十日內向甲方支付,以後每年租金應於7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如逾期未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按年租金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4.4 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租金時,應開具正式租金髮票,因甲方未開具發票而造成的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則不構成違約。

第五條 其他費用

5.1 租賃期間,乙方因使用該物業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及時繳納

第六條 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6.1 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土地及相關設備設施不存在所有權糾紛及抵押。若任何第三方對租賃房屋、土地、及相關設備設施有阻撓、阻礙、妨礙影響乙方對租賃房屋、土地正常、合理使用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和解決,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6.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設備、設施自主購買商業財產保險

第七條 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7.1 乙方在使用房屋和相關設備設施時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

7.2乙方負責購買自由車輛及其他自行添置財產的商業財產保險。

7.3 按時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金。

第八條 房屋的維護修理

8.1 租賃期間,妨礙房屋和有關設施設備因正常使用而損壞或故障時,由乙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8.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和有關設施設備。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和有關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8.3 租賃期間,遇到自然災害導致房屋重大損失或房屋主體結構達不到設計標準而損壞的,由甲方負責及時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未能及時維修,可由乙方自行維修,所支付的維修費用在來年租金中扣除,甲方應賠償未能及時維修給乙方帶來的損失。

第九條 房屋、設施設備的改造和添加

9.1 乙方在甲方現有房屋基礎上,需進行搭建的,應徵得甲方同意,若需取得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由甲方協助乙方取得有關部門批准,如需甲方提供相關房屋信息材料的,甲方不得推脫。租賃期滿或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搭建的房屋以及不可移動的附屬物應無償歸甲方所有。

9.2 乙方自行購置、添置的設施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在不影響甲方房屋結構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拆除或雙方約定折價給甲方。

9.3 在租賃期間,若發生國家徵用、拆遷等,土地、房屋的拆遷補償歸甲方所有,經營補償及乙方購置的設施設備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 房屋、土地的買賣和抵押

10.1 甲方將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土地使用權及相關設施設備出售時,乙方有優先購買權。甲方應將擬出售房屋、土地的相關條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

到通知後三十日內決定是否購買,逾期未做答覆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10.2 甲方出售本合同項下的房屋、土地時,不得影響乙方根據本合同對房屋、土地的租賃使用權。

10.3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租賃的房屋、土地抵押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並應在抵押合同中明確,該房屋、土地已出租給乙方的事實,且不得因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而影響乙方對房屋、土地的使用權。

十一條 合同提前解除

11.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被政府收回的;

(二)該房屋、土地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土地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滅失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擬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行爲均系違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且必須提前十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12.2 甲方在租賃期內擬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退還乙方未履行期間的租金外,並按當年租金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2.3 乙方在租賃期間擬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退還未履行期間的租金,同時乙方應按當年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4

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爲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爲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爲始,以車輛收車時爲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爲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___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爲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爲,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爲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爲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爲,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 出租方:_____(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6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____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

三、租用期定爲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年爲____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

五、所用燃料、過路費、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等由承租人負責。

六、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5、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七、承租人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九、不可抗力

十、補充與附件

十一、合同效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爲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爲 元/月,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爲1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爲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

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啓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8

一、租賃數量: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車架號:車牌號:製造廠家:

出廠日期:發動機號:

三、租賃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車地點: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元,大寫叄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聯繫人:

傳真:傳真: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9

出租人: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爲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出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承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 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10

甲方: :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備車壹輛,車型: , 座,車號:滬 客車一輛,掛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 %由甲方代繳營業稅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 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後,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衝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稅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繫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後是否續簽等,

七、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運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八、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以租給乙方使用爲目的,爲乙方進行融資,協助爲甲方購買提供貨運汽車, 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第二條租期共計____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車輛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 甲方應當合同生效日起當日內向乙方提供租賃車輛,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運輸費用.

第四條車輛租金爲月租金 元按季度支付,於每季度月初________日支付.運輸費用按市場價格結算,運費結算時間爲每月________日,支付時間爲下月月初_________日前.

第五條對租賃車輛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車輛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汽車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車輛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2)租期內租賃車輛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車輛,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

第三人的行爲造成的對租賃車輛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3)爲了保證租賃車輛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和車輛發生的燃料費用均由乙方自付。

(4)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車輛的處理:

A、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車輛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第六條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車輛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車輛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

(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七章 合同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車輛及費用。

乙方租用甲方一輛,車輛牌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車輛由甲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爲____________元。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提供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甲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6、乙方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7、乙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9、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輛開至甲方指定維修廠,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0、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的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13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1.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爲元/月,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4.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6.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

7.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9.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

10.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 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保險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爲本合同自行解除,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14

甲方:___

乙方:

地址:

爲促進汽車租賃需求,推動汽車工業的發展,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經友好協商,就汽車貸款的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爲開展汽車租賃貸款業務的特約經銷商,積極配合乙方開展汽車租賃工作,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乙方同意爲購車人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可以要求購車人提供必要的反擔保。

三、四、對同意發放汽車貸款的借款人,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資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件、收入證明文件、借款人確認簽字的.借款申請書、貸款擔保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簽字等)並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資料後,應當協同乙方人員辦理借款相關等手續,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汽車發票、繳費憑證、行車證(複印件)提交甲方。對於逾期未提供上述資料的,甲方有權取消對借款人的貸款,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當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上述資料真實無誤,否則由此導致甲方不能追償貸款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本協議期限屆滿不影響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購車款劃轉給乙方。

七、甲方的貸款條件若發生變化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可應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關信息。乙方應當定期向甲方反饋汽車銷售的政策、價格等市場信息。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雙方發生糾紛時,首先由當事人各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應當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作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月年月日日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租車協議:

1.甲方爲乙方提供準確的行車路線、接送地點和接送學生名單。

2.按接送次數付款,一學期一結算。接送學生至準確地點(一個來回)甲方付乙方車費__________元。

3.乙方行車必須確保學生安全。做到手續齊全,定時檢修車輛,保持良好的車況,如有違章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必須保證每次接送學生準時到達指定地點,如果超過規定時間半小時,甲方扣除這趟租車費的______%,如果超過規定的一小時,甲方另行租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行車路線停靠,定時停靠,不得隨意改變線路。在接送學生時,車上禁止乘載其他乘客。

6.乙方須按甲方要求,認真履行接送手續。每次接送時,須將線路牌放到醒目位置。填寫《線路學生接送情況表》,與線路車長辦理交接手續,服從車長指揮。

7.乙方須按甲方規定,與家長良好溝通,充分體現甲方學生第一、服務育人的辦學宗旨。如由乙方失誤,出現漏接學生現象,乙方將承擔相應後果。

8.租車時間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止。

9.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刻生效,如有一方違反協議,按《合同法》規定,要承擔經濟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監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租賃糾紛合同 篇1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已與甲方於)(以下簡稱“原合同”),約定乙方向甲方承租--商城項目C區C7幢137、138、139、140、141、142、143、144號商鋪,共計8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作補充如下: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其經營範圍爲汽車銷售。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要求拆除玻璃門2套,並安裝卷閘門,爲此乙方做出如下承諾:

1、乙方自願交出玻璃門費用(2套)保證金。乙方承諾在20--年9月25日前將商鋪玻璃門安裝到位,恢復原樣交給甲方。經甲方檢驗合格後全額退還保證金,如有損壞,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金額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2、乙方承諾安裝內置卷閘門,符合商城的整體形象配合商城管理,具體施工方案須報請金博商城經營管理公司物業部。

第三條、本補充協議未約定的按原合同執行,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第四條、本補充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具有和原合同相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籤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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