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商鋪租賃合同(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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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商鋪租賃合同(通用22篇)

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使用面積爲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四、甲方爲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爲 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爲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爲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爲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爲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店鋪商鋪租賃合同"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複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北京市的房屋在設備完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承租區域的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出租面積爲(最終以開發商實際交房面積爲準),承租區域作爲 辦公 用途。

二、免租期(含裝修期):

免租期爲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免付租金。

三、租賃期:

3.1 自年年。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在租期滿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設備及交房時附屬配備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3.3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前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天每平米(建築面積)平方米,計每月租金爲 元人民幣 。租金包括物業管理費,此價爲不含稅價格,稅金由乙方自行承擔。

4.2 租金支付方式爲押付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匯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戶 。

4.3 租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於付款月起租日天前支付下一次租金。

4.4 元人民幣,押金是乙方作爲誠信履行本合同各條款之規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

4.5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可按雙方約定扣留全部押金;如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按

4.6 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交齊首次租金和押金,否則,乙方所交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因房屋空置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其它費用

5.1 電話:合同期內,乙方自行報裝電話,報裝費用及電話費用按電信局的收費標準,乙方按單支付。

5.2 其它費用:承租期內,此房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空調加時費、停車費等所有費用);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按時交付,逾期未付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6.1 甲方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起租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6.2 甲方爲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區域提供與物業的協調和註冊手續及相關的產權證明文件,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6.3 甲方負責協調承租期內提供水、電、空調、供暖及日常房屋維修。

6.4 在承租期內甲方有權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對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甲方行使該項權利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緊急情況除外;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設備設施,甲方不負責修繕。

6.5 甲方在對該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本人物品及時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視爲乙方放棄物品所屬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7 租賃期滿前二個月,甲方與代理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情況下,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帶未來客戶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權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權利及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或代理人應出示該房屋相關的法律證明及各自的身份證明,並保證其爲本房屋的合法擁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賃期滿後,甲方應與乙方共同清點室內設備設施;在設備設施良好,且乙方已經結清本房屋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燃氣費,寬帶、電話費、有線收視費、停車費等)後十日內,甲方應將全額押金退還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條款,按時支付押金和租金後有權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區域內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7.3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的裝修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的要求,並提前向甲方及相關部門提供內部裝修設計施工圖;待甲方及相關部門審批同意後乙方方可施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在裝修和使用的過程中,乙方對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及裝置進行任何改動、改變或調整,應先徵得甲方及相關部門審批同意。

7.5 乙方在裝修工程開工之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批准後方可施工。

7.6 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7.7 乙方在租賃區域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不得存放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如乙方違反,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

7.8乙方在承租期內如需將其承租區域轉租、轉借給第三方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7. 9乙方在承租期內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7.10乙方在裝修期間和平日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防水、防電、防火、放盜,因乙方過失造成水災、火災、傷亡等事故,乙方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的經濟賠償。

7.12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連帶責任的,所造成的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的經濟賠償由乙方承擔;租賃期滿後,乙方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八、違約責任與合同終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產權證明。

8.1.2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無法繼續履行,在乙方結清使用該房屋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的前提 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結算,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但沒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並賠償乙方相當於壹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本房屋的內外結構,損壞本房屋的設備、設施不及時修復,或者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8.2.2乙方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8.2.3 因以上原因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無須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餘的租金;如押金不夠賠付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償。

8.2.4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爲滯納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視爲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支付守約方壹個月房租作爲違約金。

8.4 合同終止

8.4.1 租賃期限屆滿。

8.4.2一方進入破產、清算、解散或任何類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資產或資產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運或徵用,如甲方發生上述問題甲方歸還乙方全部押金,並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如乙方發生上述問題,則甲方無需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餘的租金並承擔甲方所遭受的損失。

九、免責條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爲,或社會異常現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地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履行失敗、遲延,不得視作對本合同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十、 爭議解決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解決爭議期間,雙方在所有其他方面應繼續執行本合同。

十一、補充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佈的中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11.3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方執一份,做爲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的依據;並做爲甲、乙雙方的見證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1.5 本房屋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十二、補充說明

12.1此合同中的租金價格不包含租房發票,由租金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擔。裝修期間物業費、水、電及物業收取的因裝修帶來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等一切經營活動與甲方無關。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路_____號______大廈內,房號爲______號,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裝修及設施,以實物爲準。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及其支付時間

1、租金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______元/平方米計算,物管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_____元/平方米計算(該費用包括租金、物管費、水費以及在大廈物業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內開放空調、暖氣的能源費,不包括室內的電費、電話費和燈具等的損耗費)。

2、上述費用以每個月爲一結算支付週期。首期費用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支付。以後每期費用,乙方在上期費用支付屆滿前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證條款

爲保證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同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元人民幣。租期屆滿,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以原狀歸還甲方,甲方在收房後三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它設施、設備,且拒不照價賠償的。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清租金、物管費等費用超過十個工作日。

3、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按約定收取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裝修及設施符合本合同約定。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並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內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設備。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的性質,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爲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5、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7、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並積極配合物業管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______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費等費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_______付違約金。若逾期十個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費用,除每日按每期費用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採取強制措施責令乙方搬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租賃期未滿,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調換給第三方,所交保證金、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十、其它事項

1、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業管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相關規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損壞,並導致不能正常運轉的,所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 商業用房租賃事宜, 經協商一致,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特簽訂本合同, 並願意自覺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座落於 的商業用房(以下簡稱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該商鋪的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1、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爲年年 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將於

3、租賃期滿, 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如願續租,應於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賃用途

乙方在該商鋪經營的商鋪名稱爲: 。該商鋪經營範圍爲: ,乙方如改變該商鋪名稱或經營範圍,須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門的許可。

第四條 租金、租賃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該商業物業的建築面積爲 ㎡ ,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 具體情況如下:

2、乙方按____ _ __向甲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__支付一次。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支付首期三個月租金和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爲1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如乙方無違約且辦理完相關退房手續後,在租賃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租金繳付:乙方應提前15天向甲方如數按期繳付租金(繳付方式詳見第十四條第五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5、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繳交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稅費及繳交工商行政管理費。

第五條 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的物業服務, 物業公司主要對商業用房公共部分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乙方應服從物業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水電費、排污費、停車費、 等其他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的分攤費用。

2、物業服務費以建築面積計算,暫定爲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承租該商鋪每月應繳的物業服務費爲人民幣 元。日後物業公司將視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物業服務費及其交付時間、方式依物業公司的規定。

第六條 商鋪的使用及維修

1、甲方負責商鋪公共設備的維修及保養。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承租商鋪、公共設備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維修責任。如乙方拒絕維修,甲方可代爲之,由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或物業公司造成的損害。

3、乙方承租後自行裝修部分、增加或增設的設施,由乙方自己承擔維修責任。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小區內商鋪的所有權,甲方將本商鋪出租給乙方所轉讓的僅僅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將商鋪出租後仍享有作爲業主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物業公司進行物業服務,物業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或物業公司有權在預先發出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檢查乙方有否違反本合同之約定或違反管理規章、以及檢查或修理該商鋪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4、甲方或物業公司隨時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佈介紹、修改或廢除任何有關使用該商鋪所需要遵守的規章。

5、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有權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並有權於其認爲合適的地點張貼有關出租該商鋪的告示。

6、甲方或物業公司可以讓任何人或組織根據其認爲合適的條件在小區商鋪的公共區域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等活動。

7、甲方通過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的供應。

8、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其承租的商鋪, 除本合同規定的限制和商鋪統一管理規則之外, 享有充分的使用權。甲方對乙方在店鋪內合法守章的經營管理活動不得進行干涉。

2、乙方須按時繳交租金、管理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用。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承租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轉租、分租、捨棄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範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須在收到通知書後的 日內結清有關費用並辦理退鋪手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乙方不得將所承租商鋪抵押。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使用該商鋪的相關經營行爲應合法,如果該經營活動違反法律及公共利益,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進行或容許他人進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氣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爲而影響鄰近商鋪或住戶。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8、未經甲方或物業公司的書面同意,乙方的僱員或代理人不得在該商鋪外或小區內的任何地方招攬顧客或派發任何小冊子或宣傳材料。不得在該商鋪外任何部份張貼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種類之廣告。

9、乙方承租後,自辦營業執照,自負盈虧,一切債權債務均自行負責,與甲方及管理公司無關。

10、乙方必須依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工商行政管理費和有關稅款,逾期不交者,將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爲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退還乙方的剩餘租金和租賃保證金(不計息),並按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在規定時間內與甲方結清相關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商鋪及有關設施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租金、租賃保證金、違約金。

2、下列事項非甲方的過錯而致, 甲方無需對乙方承擔責任。

(1)該店鋪任何部分之損壞,或因水滿溢流,或溝渠滿溢,或甲方在該店鋪內所設之固定裝置與設備之損壞,從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財產的傷害及損失。

(2)由於防火、安全設置和其他設備停止運作而造成對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害或損失。

(3)該店鋪由於電和水供應上的損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損害或損失。

(4)有關該店鋪及店鋪內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應自行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概不負責乙方由此帶來的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繳交租金、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支付違約金。每遲延一日,應按所欠繳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 工作日未能繳足租金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無論是否已獲正式通知催繳),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應遵守的條款時,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改正錯犯期限內,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店鋪,停止該店鋪水、電等的供應,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因乙方措施不當而致店鋪受到害蟲的侵害或暴風雨的破壞,或因乙方或乙方僱傭人員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鋪遭受任何損毀,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方面的義務所構成的違約行爲,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決定乙方是否有違約時,乙方之僱員或獲准使用人之任何過失或違約行爲即以乙方本身之過失違約行爲論。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該店鋪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內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爲並已結清租金或相關費用,甲方應在屆滿後 天內將租賃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

2、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該店鋪大門及所有的鑰匙交給甲方。乙方對於嵌入牆體、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裝修,應按照經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圖紙標準及結構原狀交付於甲方,不得予以拆除。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租賃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

3、甲方對其在租賃期間的裝修投資不予補償。

4、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乙方應在 日內清場完畢並辦理退租手續。否則甲方有權在相關獨立第三方監督物業管理公司或公證機關等將該房屋內所有非屬於甲方的財物清理出該房屋,由此產生的搬遷費、見證或公證費、保管費、公告通知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相關財物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對租賃房屋內屬於乙方的財產甲方有權留置。甲方不留置的,由甲方異地保管並通知乙方保管地點及領取期限。領取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仍未領取甲方代爲保管的物品,視爲乙方自動放棄上述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按照自己認爲適當的方式處置該遺棄財產。處置後所得款項用於支付乙方欠付甲方的款項及甲方代墊的搬遷費、公證費、保管費、評估費、通知費等費用。遺棄財產處置所得款項不足清償上述債務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

5、無論因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收回房屋或是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騰退房屋,在租用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之前,乙方仍應負擔實際佔用期間的房租、物業管理費及合同載明的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作補充合同,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租金及其他費用的交付方式: 1、現金( ) 2、支票( )3、銀行轉賬 ( ) 甲方開戶銀行: 賬號:

6、免租期:起租日起個月爲免租期,即自 日止。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需繳交物業管理費和其它應繳費用。

7、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蓋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 通迅地址: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海南成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鋪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位於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金宇路33號成信世代雅居(北區)負一層8、9、A02商鋪,房屋產權證號分別爲: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鋪建築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負一層8商鋪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商鋪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A02商鋪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3、該商鋪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以現狀標準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金及用途

1、該商鋪租賃期限共計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起至20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租金每叄年遞增________%。

2、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每月租金爲90.0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38908.00元整)。

3、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每月租金爲99.0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42799.00元整)。

4、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每月租金爲108.9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47079.00元整)。

5、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每月租金爲119.8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51791.00元整)。

6、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爲裝修期免收月租金。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商鋪僅作爲 使用。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建築面積計算月租金。商鋪租金採用按季度結算方式,乙方應在每季度期滿5日前全額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四條 租賃履約保證金

乙方同意於本合同簽訂當日支付甲方商鋪履約合同金共計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0000.00元整)。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造成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三個工作日內按全額無息方式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保證所出租商鋪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

2、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供乙方審閱,並留存相應文本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責任:

1、保證承租商鋪的用途完全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

2、保證承租的商鋪僅作 使用。

3、裝修及承租期間不得破壞商鋪的主體建築結構。

4、負責承租商鋪的環境衛生,不得破壞承租商鋪前後及外圍的花草樹木。

5、保證從事合法的商業活動,不得干擾承租商鋪樓上及周邊業主的正常生活。

6、保證所從事的商業活動符合餐飲行業的法律法規規定。

7、乙方使用該商鋪從事商業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擔(包括但不

限於水電費、物業費、工商稅務及乙方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煤氣初裝費等設備的費用)。

8、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9、本出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及水、電、燃氣等費用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負擔。

10、本合同生效後,屬於乙方內容的裝修及修繕工作,甲方概不負責。

11、乙方於承租期內從事商業活動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商鋪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商鋪的產權,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商鋪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承租商鋪進行轉租、轉借或轉讓。

3、甲方如欲出售商鋪,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乙方若需要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應提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審覈,經兩方審覈確認後方可進行裝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商鋪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並給予甲方相應的經濟賠償。

3、乙方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時,須事先徵得甲方工程部門的書面同意。租賃期滿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

(1)乙方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商鋪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收回出租商鋪;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商鋪主體結構。

(2)損壞承租商鋪,在甲方書面提出的合理修復期限內拒不書面答覆並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商鋪用途。

(4)利用承租商鋪存放危險物品,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5)無故拖欠商鋪租金超過30天。

3、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商鋪時,應當在租賃期滿前6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九條 商鋪交付及收回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2、甲、乙雙方須各指派代表一同到現場共同參與驗收,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時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代表書面籤認;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3日內向對方主張,逾期不主張視爲符合使用要求。

3、乙方應於商鋪租賃限屆期滿前3天之內,將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商鋪應當保持商鋪及設施、設備的狀態完好,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商鋪的正常使用,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進行處置,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義務在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商鋪的相關維修工作,不得推諉。

2、甲方因商鋪權屬瑕疵或因非法出租商鋪而導致本合同失效時,甲方應按全額無息方式退還乙方押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書面終止合同,收回該商鋪,且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總租金金額的10%即人民幣貳拾壹萬陸仟捌佰零捌元整(¥216808.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商鋪轉租、轉借或轉讓給他人使用。

(2)擅自改變商鋪主體結構導致損壞商鋪致其無法正常使用。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活動。

(4)無故拖欠租金超過30天。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中途擅自退租,則乙方應按本合同總租金金額的百分之三,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租賃期內,乙方若逾期支付月租金時,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的日租金的3倍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時,則按本合同第十一條執行。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向甲方交還該商鋪。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歸還時,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最後一年租金的百分之三作爲租賃佔用費,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商鋪,給雙方造成損失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 影響的客觀實踐(僅限於大型地震、戰爭及政府拆遷)。

第十三條 通知和聯絡責任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和聯絡須按本合同結尾部分所列地址、電話和傳真進行。以上地址、電話和傳真如有變更,須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變更方自行負責。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種通訊只要按照開頭部分所列地址發送,則應視作在下列日期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爲掛號信發出後5個工作日或特快專遞發出後3個工作日(以發出地郵戳日期爲準);

2、如是傳真,則爲發出之日;

3、如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爲收件人簽收之日;

4、但有相反證據證明信函、傳真、郵件等未送達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1、鋪面測繪報告;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商鋪產權證複印件。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章)後當日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共伍頁,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 商住樓第二層商鋪,實際使用營業面積平米,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爲十年,自 xx年 x 月 x 日起至 年 x 月 x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爲xx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爲人民幣xx元(大寫:xx元整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爲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xx元整(xx元)作爲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爲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爲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簽訂位於 北京**大廈商業物業 * 層*單元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第一章 承租區域與用途:

1.1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 (以下簡稱“承租單元” ),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按 (以下簡稱:面積):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見附件一平面圖上以陰影顯示承租區域。

1.3 承租單元經營範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賃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等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築 面積 ㎡計算,月標準租金爲人民幣 元/㎡。

(日標準租金=月標準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爲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三個月租金。

3.1.2 合同簽約後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三個月的租金,起租日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爲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續後乙方應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當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其他相關費用見附件1。

3.1.4 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乙方須按3.1.1條款約定的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將差額補齊。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月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爲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過應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滯納金,甲方除有權收回承租房外,乙方還須支付:應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滯納金、同時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2 保證金

3.2.1 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1個月的標準租金和1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作爲支付租賃房屋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付費用,則甲方應於租賃期終止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2.3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爲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業管理中心的物業管理費、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衝抵或賠償費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3.3 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用

3.3.1 物業管理費月標準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元/月)。

3.3.2 不足月物業管理費按下列辦法計算:

(物業費月標準12÷365)租用面積本月實際天數在承租期內,乙方除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物業管理費。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等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

3.4.2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與交付租金辦法和時間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匯款方式交納租金、保證金及物業管理費等過程中產生的手續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交房標準、改造、裝修及維護

4.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月保證金、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 、 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應協助辦理相關甲方應盡義務的手續。

4.2 雙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標準辦理交驗手續。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廈統一安裝的商業入戶門,乙方在裝修時不得改動,如必須改動應徵得甲方、物業管理中心的同意並取得書面確認後方可實施。

4.4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4.5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中心要求客戶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閱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戶手冊》的規定。

4.6 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8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9 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爲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4.10 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 無論屬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無需把承租房屋恢復到原交房裝修狀態。

5.2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對承租房屋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否則,該附加裝置甲方有權處置,甲方對該附加裝置移走或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搬走屬於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該物品的遺失、損壞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潔公司對該承租房屋進行保潔,處理留置物品所發生的費用及房屋清潔費由乙方承擔。

5.4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時,如甲、乙雙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單元內的任何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

第六章 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約定。乙方應遵守附件三《業主臨時公約》及物業管理中心制定的維護大廈運行的其它制度和規定;甲方有責任監督、檢查、督促物業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務。

6.2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監督委託的物業管理中心爲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應具備功能,使公共設備、設施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6.3 大廈空調供應時間:

冷氣每年

6.4 大廈採暖供應時間:

採暖採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內,除本租賃合同所述乙方違約情況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發生),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負責在提供的商業水牌位置上標明乙方企業名稱,其製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6.7 若乙方註冊公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註冊公司必要的租用辦公場所證明。乙方保證甲方所提供的證明不作他用,並承擔因挪爲他用時的法律責任和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及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章及相關管理規定,依法經營,管理承租場所,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經營,並嚴禁乙方利用房屋進行違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爲;若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損失賠償的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須依據本合同約定時限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和各項應繳納費用。若乙方違約,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中心有權在向乙方發出最後書面通告7天后的情況下,截斷承租場所之電力、空調、水、燃氣及其它設施的服務或供應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包括重新接駁費用)及開支均由乙方承擔。

6.10 乙方須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廈物業管理的各項規定和制度,並在入住時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大廈相關的物業管理文件。

6.11 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讓、分租給第三方。

6.12 乙方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關防火、衛生的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衛生規則。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廈的任何地方進行烹煮或燃燒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險的物品及重型設備。

6.13 在承租期內,乙方發現該房屋內屬甲方維護的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進行修復。甲方或物業如未及時修復,乙方可自行或委託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並從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發現損壞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間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損失或不能正常辦公,其損失和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許將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爲播音室(乙方企業產品宣傳、學習、推廣等播音室除外)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時對甲方或其他租戶構成損害或危險。

6.15 除經甲方和物業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顯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海報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業管理中心有權拆除乙方違反本條款而設置或展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海報或其他物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16 乙方在經營中,若設置陳列品、櫥窗、經營桌椅等時,應佈置整潔、安全、美觀、便於應急交通,並保證有足夠的照明。商品陳設應健康、美觀,符合政府對相關行業的規定;不得在承租場所內、外進行任何形式的叫賣或安裝各種危及周邊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閃燈、旋轉燈以及噪音發生源。

6.17 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條規定,造成政府執法部門依據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關規定,對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進行處罰,其處罰金由乙方全部承擔。

6.18 乙方在經營期間,須向一家保險公司購買其區域內的公衆責任險,其保險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租場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現損毀或承租場所內發生的火災、爆炸、水損、煙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僱員、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戶之行爲、失責或疏忽導致任何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毀,且保險額度應能概括其所承租場所可能導致或發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險賠償風險。乙方須在辦理完成其承租區域保險後,在向甲方及大廈物業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後,將複印件留存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物業管理費內只爲大廈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財產及公共區域的公衆責任完成保險。

6.19 本合同其它條款中規定的義務、責任。

第七章 合同續約、終止

7.1 合同續約

7.1.1 租賃期屆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屋,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日將承租區域完好交還給甲方。乙方如有意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商洽要求函,續租期間的租金價格應以

當時市場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續租條件,在同等租賃條件下,乙方享有對本合同所規定的承租房屋的優先續租權,在雙方達成共識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終止日前3個月向甲方發出正式書面致函,甲方可視爲乙方不再續租,(甲級寫字樓網 )在此種情況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響乙方正常辦公情況下進入承租房屋視察,且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滿後立即將承租房屋租賃給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終止

7.2.1 雙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雙方責任和義務,且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確認本合同可以終止。

7.2.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5日的。

2、交房時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日的;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轉租給第三方、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條款、7.2.5條款內容發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約定可以解除、終止合同情況發生時,可按約定解除、終止合同。

第八章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除本合同條款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和賠償以外,對未約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據實進行賠償。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但必須採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並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約定時限支付應交費用,且以超出3.1.7條約定補足租金、滯納金及應交的其它費用之限時,在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給予乙方交納寬限期 5 日內仍未補齊時;屬於乙方已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採取必要的維權措施,以避免甲方損失不再繼續擴大。由此乙方違約引起的任何損失及連帶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5 除本章違約責任外,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約定的違約及違約責任。

第九章 特別約定

9.1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洪水和戰爭。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可抗力的範圍是:由於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火災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包括政令、法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某條款不能執行,雙方均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需免責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免責書面函(需提供證明材料),在其證明得到證實後,可不計違約責任。

9.3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單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30日內,經雙方協商可以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

2、修繕承租單元確定修繕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9.4 租賃期內承租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時,甲方應負責本合同在乙方與新的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關稅費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變更

10.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爲準)視爲文件已被送達。

10.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雙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約定以外,如再發生變更之內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後方可生效,任何口頭通知或電話、傳真件均不作爲本合同變更之依據。

第十一章糾紛解決及適用法律

11.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共識,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有爭議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訂不受影響。

11.3 本合同如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內容,該內容無效,但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的事宜,雙方均遵照國家(及北京市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11.4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空格部分的填寫的文字(不得塗改)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 兩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且甲方收到本合同

2.2.1條款保證金全額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補充約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居間人(丙方): 備案證明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一)租賃用途: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確認及房門鑰匙的移交視爲交付完成。

免租期(含裝修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免租期內乙方不支付租金。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期內乙方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的,租賃期滿在同等市場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條 租金和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每天/每建築平米,出租建築面積爲 。每月租金爲: 元整(¥: )。租金總計: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

乙方首期租金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前,其餘每期租金在實際付款月起租日(減除免租期)前支付。

(二)押金: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已認真負責地爲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爲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爲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付款方逾期支付居間費用的,還需按未支付金額每日1% 的數額支付違約金。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係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佣金。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裝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裝修,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並提前將裝修方案及設計施工圖紙交甲方及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甲方及物業管理機構同意後方可施工,乙方承擔承租區域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承租期內乙方改動、調整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須事先獲得甲方同意; 在不影響承租區域主要結構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對承租區域進行粉刷、清潔和添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

(三)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1、對於該房屋的主要結構、固定管道線路及固定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 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0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房屋的主要結構、固定管道線路及固定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3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到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壹倍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租金標準的兩倍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委託代理人 : 聯繫地址: 聯繫方式: 年 月 居間人(丙方)簽章: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繫方式: 年 月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日 日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9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層商鋪,實際使用營業面積________平米,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爲十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爲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爲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________元整作爲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爲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爲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均爲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情況:

1、該場地位於購物三樓中部南側,總面積爲 m2。

2、該場地由乙方承租,主要從事“”品牌服飾經營活動。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_______年。租賃時間爲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租金標準:

1、租金按平方米計算,租賃期內乙方足額向甲方繳納 元。

2、租金交付辦法爲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繳納一次,繳納時間分別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經營場地,並保證供電、供暖、供水等基本條件設備。

2、甲方負責乙方營業人員的招聘,培訓和人員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內,甲方負責爲乙方做好商品宣傳工作。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4、合同期內,甲方豐潤區境內不得經營或與其它商家簽訂同類商品的購銷協議。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

2、保證商品貨真價實,手續齊全,符合國家的強制性執行標準,有良好的售後服務保證。不允許有假冒僞劣行爲。一旦有關部門查出有不合格情況,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商品供應,出現斷檔、斷號要及時調貨補貨,以達到增加客流促進銷售的目的。

4、乙方負責支付員工工資並與員工簽訂勞動協議,每月月末員工工資從結算款中扣除.

5、乙方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不能按期繳納租金,逾期10日後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從銷售額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項條款要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諾,由於市場競爭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盡事宜,合同不能繼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此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乙方: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方:北京海達聯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北京市之(□寫字樓 □商鋪)在設備完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承租區域的建築面積爲平方米,(最終以開發商實際交房面積爲準),承租區域作爲 用途。

1.3 房屋權屬狀況

二、免租期(含裝修期):

免租期爲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免付租金。

三、租賃期:

3.1 自年月月日止,租期年。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在租期滿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設備及交房時附屬配備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3.3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前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月每平米(建築面積)(□人民幣 □美金)計算,該房屋面積爲 平方米,計每月租金爲 (□人民幣 □美金),租金 □包括 □不包括物業管理費、取暖費。

4.2 租金支付方式爲押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匯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戶 。

4.3 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於付款月起租日本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

4.4 押金相當於(大寫)(□人民幣 □美元);押金是乙方作爲誠信履行本合同各條款之規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

4.5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約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按約定另行賠付。

4.6 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

(□人民幣 □美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因房屋空置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7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五、其它費用

5.1 電話:合同期內,乙方自行報裝電話,報裝費用及電話費用按電信局的收費標準,乙方按單支付。

5.2 其它費用:承租期內,此房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空調費、停車費);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按時交付,逾期未付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6.1 甲方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起租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6.2 甲方爲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區域提供與物業的協調和註冊手續及相關的產權證明文件,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6.3 甲方承租期內提供水、電、空調、供暖及日常房屋維修。

6.4 在承租期內甲方有權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對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甲方行使該項權利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緊急情況除外;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設備設施,甲方不負責修繕。

6.5 甲方在對該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本人物品及時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視爲乙方放棄物品所屬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7 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代理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情況下,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帶未來客戶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權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權利及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或代理人應出示該房屋相關的法律證明及各自的身份證明,並保證其爲本房屋的合法擁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賃期滿後,甲方應與乙方共同清點室內設備設施;在設備設施良好,且乙方已經結清本房屋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燃氣費,寬帶、電話費、有線收視費、停車費等)後十日內,甲方應將全額押金退還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條款,按時支付押金和租金後有權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區域內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7.3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的裝修不得破壞原有裝修結構,僅可塗蓋或覆蓋原結構且應徵得甲方同意。

7.4 在裝修和使用的過程中,乙方對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及裝置進行任何改動、改變或調整,應先徵得甲方同意。正常使用磨損除外。

7.5 乙方在裝修工程開工之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批准後方可施工。

7.6 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7.7 乙方在租賃區域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不得存放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如乙方違反,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

7.8 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將其承租區域轉租、轉借第三方。

7.9 乙方在承租期內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7.10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在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在與其他承租人條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7.11 乙方應注意防水防火,如因乙方過失造成水災或火災,乙方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八、違約責任與合同終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產權證明或所提供的房屋及各項設備設施不符合約定條件,影響乙方使用。

8.1.2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影響乙方使用。

8.1.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無法繼續履行,在乙方結清使用該房屋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的前提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結算,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但沒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並賠償乙方相當於兩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本房屋;或者未按期繳納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累計金額超過一個月房租。

8.2.2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本房屋的內外結構,損壞本房屋的設備、設施不及時修復,或者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8.2.3 乙方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8.2.4 因以上原因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無須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如押金不夠賠付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償。

8.2.5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爲滯納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視爲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支付守約方兩個月房租作爲違約金。

8.4 合同終止

8.4.1 租賃期限屆滿。

8.4.2一方進入破產、清算、解散或任何類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資產或資產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運或徵用,如甲方發生上述問題則甲方歸還乙方全部租賃抵押金,並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

九、免責條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爲,或社會異常現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地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履行失敗、遲延,不得視作對本合同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十、 爭議解決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解決爭議期間,雙方在所有其他方面應繼續執行本合同。

十一、補充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佈的中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11.3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方執一份,做爲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的依據;並做爲甲、乙雙方的見證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1.5 本房屋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十二、補充說明

出租方(甲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方:北京海達聯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商場租賃合同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層商鋪,實際使用營業面積________平米,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爲十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爲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爲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作爲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爲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爲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場地情況:

1、該場地位於 購物三樓中部南側,總面積爲 2。

2、該場地由乙方承租,主要從事“ ”品牌服飾經營活動。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_______年。租賃時間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標準:

1、租金按平方米計算,租賃期內乙方足額向甲方繳納元。

2、租金交付辦法爲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繳納一次,繳納時間分別爲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經營場地,並保證供電、供暖、供水等基本條件設備。

2、甲方負責乙方營業人員的招聘,培訓和人員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內,甲方負責爲乙方做好商品宣傳工作。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4、合同期內,甲方豐潤區境內不得經營或與其它商家簽訂同類商品的購銷協議。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

2、保證商品貨真價實,手續齊全,符合國家的強制性執行標準,有良好的售後服務保證。不允許有假冒僞劣行爲。一旦有關部門查出有不合格情況,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商品供應,出現斷檔、斷號要及時調貨補貨,以達到增加客流促進銷售的目的。

4、乙方負責支付員工工資並與員工簽訂勞動協議,每月月末員工工資從結算款中扣除.

5、乙方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不能按期繳納租金,逾期10日後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從銷售額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項條款要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諾,由於市場競爭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盡事宜,合同不能繼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其他事項可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一、甲方將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號一樓一底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爲______使用。

二、租期_______年,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爲止,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後使用。

三、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甲方淨收入),乙方共現金支付(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保證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人民幣)。

2、保證金支付方式:)現金支付;)上期轉入;)其他形式___________

3、本協議作爲本期保證金收據,請妥善保管;當本期保證金轉入下期租房協議後,本協議作爲保證金收據的功能自動作廢、同時按新協議條款執行老協議自行作廢。

五、乙方租用後應注意以下事項:

1、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並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

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於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

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

並按違約處理

3、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於違約。

如有此類情況發生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收回房屋。

電、水、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造成麻煩,乙方自行解決,確需甲方出面協助解決時,乙方應支付甲方必要費用。

以上繳費收據請乙方自行保存,以備查對。

附:電錶底數___________;水錶底數___________;電視費______________;

以上數據由乙方自行覈對,自行填寫。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修復、疏通,費用自理。

乙方裝修須合理且費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裝修請同時恢復房屋原貌,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

並按違約處理

5、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

六、有關退租、轉讓的條款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後,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發生甲方能力範圍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違約的情況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協議期內,乙方如果出現以下任何情況:_____退租、轉讓、及由於乙方違約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況下,乙方都必須按協議繳清所有應付款項。

4、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租房協議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5、甲方原則上不同意轉讓,但乙方經營確有困難時,應提前向甲方申,經甲方授權同意,乙方纔可實施轉讓事宜,但轉讓風險自擔,請轉讓雙方謹慎考慮。

6、乙方轉讓時需向續租方明示本協議內容,轉讓期爲租期內期限;乙方沒有通過甲方書面同意及簽字的轉讓行爲,屬乙方無效轉讓、乙方的無效轉讓是違約行爲甲方不予承認。

7、乙方無效轉讓的責任由乙方(即轉讓方)和續租方承擔,如該無效轉讓已交接結束,責任由續租方全額承擔,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時續租方還將支付乙方應負擔的全額違約金及相關費用。

8、有效轉讓租期爲合同內租期,有效期內租金本次調整爲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正)。

9、續租方需超出租期時,必須同甲方簽訂新的租房協議。

10、轉讓交接,水、電、電視、設施及有關經濟費用問題,由雙方自行處理,如有遺留問題,續租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七、有關續租的事項

1、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協議的情況下,可以獲得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原租期結束日前__________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房協議,租金在前期協議租金基礎上逐年捉增,提增幅度根椐當年情況確定,一般在15%-20%左右。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續租協議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將收回房屋,不再簽約續租。

八、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後生效,簽訂之日爲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本協議內所涉違約的違約金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凡乙方違約將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外同時甲方收回房屋並且乙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繳清各種費用所有應付款。

九、本租房協議爲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爲準(甲方未蓋紅印章的不屬正式協議,複印件不能作爲正式協議使用);如有轉讓,則經甲方、乙方(即轉讓方)和續租方三方同意簽名的轉讓附件應附於正式協議一併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補充協議:

十一、本協議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張貳頁,甲乙各方各執壹份。

甲方於_________________年申明:_____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___________年底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屆時甲方將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紅印)乙方:___________簽名/蓋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暫住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即日生效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 蘇州普羅佩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1、商戶經營場地範圍和位置

1. 1蘇州萬利裝飾廣場(以下簡稱“市場”)位於蘇州高新區蘇福路218號,由蘇州普羅佩德物業公司負責物業管理。

1. 2 經協商,甲方將市場內的A幢 樓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建築面積按80%得房率計算即實際使用面積/0.8計算,建築面積若與實際不符可現場實量,多退少補),租賃給乙方用於辦公場地使用。

2、租賃期限

2.1本合同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本合同期滿,乙方如要續租,必須在期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作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3、租金及押金

3.1甲方按本合同1.2所述建築面積向乙方收取租金(該費用含場地租賃費、物業費、公共水費),租金按 元/平米/月標準收取,即乙方租金費用爲 元/月,合同期內總計租金費用爲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

3.2甲方向乙方收取相當於2月租金費用的綜合押金 元。

3.3甲方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3.4乙方經營場地用電實行先購買後使用。電錶計量爲實際用量,電費按 1 元/度標準計算(含輸差),如遇有關部門調整能源費收費標準,甲方將相應調整。

3.5乙方使用電話可直接向電信公司申請,並自付電話費。乙方正常使用中造成的線路損壞,由甲方安排協助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 年一付,綜合押金及其他費用3.3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元。

4.2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均爲先付費後使用,合同期內乙方須提前1個月支付租金,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繳納相關費用。如逾期繳納,則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5、綜合押金的返還

5.1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時,交付甲方綜合押金,此綜合押金在本合同期滿且乙方辦妥離場手續並折抵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費用的2個月內,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5.2 甲方應在合同租賃期開始之日前將經營場地提交乙方,若甲方在租賃期開始之日10日後不能交付場地,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不超過延誤日期租金5倍金額的補償。

5.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有關各項費用,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罰扣乙方繳納的部分或全部綜合押金,罰扣乙方綜合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進一步索賠權。

5.4 入駐期滿,乙方從到期日起計,必須在10天內到工商部門辦理市場經營場地營業執照的變更註銷手續,超過時間甲方按綜合押金總額收繳乙方每天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5.5 入駐期滿,乙方所在經營場地經甲方驗收發現有損壞情況,由甲方維修部門覈定修復費用,該覈定的費用可從綜合押金中扣除,罰扣乙方綜合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進一步索賠權。

6、合同的轉讓

6.1 入駐場地經營期間,如乙方需向第三方轉讓其租賃權的,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由甲、乙及第三方辦理合同轉讓手續,同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戶的更名費。

7、經營場地的重新裝修

7.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七日內向甲方提出裝修方案或裝修要求,並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的裝修方案或要求除須符合甲方《裝修管理規定》以外,並不得違反以下規定:

7.1.1 不得改變或損壞所在建築主體結構及現有的設備設施;

7.1.2 不得影響子市場整體結構、形象和整體經營需要;

7.1.3 不得影響鋪面通道以及消防需要;

7.2乙方不得擅自進行鋪位的重新裝修或設施變更,否則,乙方除必須恢復原狀外,對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須承擔責任。

7.3乙方施工隊須將建築垃圾裝袋,於規定時間堆放在垃圾收集點,並支付建築垃圾清運費。

7.4 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對原裝修鋪位的固定裝修及裝飾不得擅自拆除。

7.5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交納裝修押金。

8、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有權根據法律規定或整體管理和營業需要,向乙方提出管理及經營要求。

8.2 甲方負責市場的整體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有權根據市場管理需要制定、公佈、修改或取消有關的管理規則以及其他一切的規章制度,並隨時通知乙方。

8.3 審查乙方的經營主體資格,監督乙方依法經營。

8.4 負責市場的統一管理工作,負責市場內水、電、照明、消防、衛生、網絡等公共設施的維修和保養。

8.5 負責市場整體保安、消防及公共區域清潔衛生。

8.6 負責對場地及設施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8.7 協助乙方辦理在市場內的營業登記手續,提供乙方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但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提供虛假或非法的證明文件。

10、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乙方應按時以甲方要求的形式支付租金及綜合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0.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市場管理,遵守市場的統一營業時間,不得有妨礙市場秩序和影響他人營業的行爲,若乙方加班需求須事先通知甲方。

10.3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愛護市場一切公共設施、設備、財物,不得自行在場地內安裝、改裝任何設施、設備。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商鋪和市場內的火災、盜竊等事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包括甲方和其他單位遭受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0.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佔用市場區域以及在規定的經營場地外任何部位(包括對外玻璃面)設置、安裝、懸掛、張貼任何文字、標記或廣告等宣傳用品,乙方招牌放置的位置應當依照甲方的統一安排指示進行。

10.5除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內經營場地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給第三者,或無償提供給第三人使用,不得與任何第三者共同使用,或同他人調換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經營場地向他人提供擔保或將其經營權向他人提供質押。

10.6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因此受到消費者索賠、有關行政部門的處罰以及甲方爲處理事件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1、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1.1乙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沒收全部綜合押金:

11.1.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賣場所在地政府有關規定,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11.1.2 在經營活動中,不服從甲方市場管理制度,嚴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影響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11.1.3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將經營場地部分或全部轉讓、轉租給他人使用或與他人共同使用;

11.2在合同期內,無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的情況出現,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1.3在合同期間,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3.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經營場地或市場的建築物及其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1.3.2經市或區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市場建築物被規劃爲動遷範圍,或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協議,或行政機關依法取消、變更甲方市場經營權,或其他因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禁止的情況出現,致使本合同能履行的;

11.4因11.3.1, 11.3.2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及乙方均可免除責任,因此產生的損失由各自承擔。但乙方預付的綜合服務費及其他費用中,在扣除乙方實際使用天數所應付的部分後,甲方應將剩餘金額返還乙方,並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退還綜合押金。

11.5本合同解除,並不免除任何一方當事人由於違反本合同所須承擔的責任。

12、本合同終止時經營場地的交接

12.1乙方應於期滿日將經營場所騰空,交付甲方驗收,並交還鑰匙;如屆時未能交付驗收,或未能交還鑰匙的,超過時間甲方每天按綜合押金總額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如期滿後,乙方仍有物品留剩場所內的,視爲其放棄物品所有權,甲方有權進行處理。

12.2根據本合同第11條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於解除合同的準備期滿日將鋪位騰空,交付甲方驗收,如屆時未能交付驗收的,按12.1規定處理。

12.3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如乙方拒不交還租賃場所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乙方留放在鋪位內的物品按12.1、12.2規定處理,因此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滯留鋪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2.4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鋪位的驗收情況記錄在冊,並由甲乙兩方簽字、蓋章確認;如乙方拒不確認的,甲方應對驗收發現有損壞的事實予以拍攝照片,並由兩名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在場證明人作證,以此證明的驗收情況記錄視爲有效。

12.5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因乙方拒不交付而由甲方自行收回的,其場所驗收情況的有效記錄按12.4規定辦理。

13、違約責任

13.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依法履行,如發生違約,違約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外,違約方還應就其違約行爲給其他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進行賠償。

13.2 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相當於綜合押金額度的違約金。

14、其他事項

14.1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包括合同補充條款、附件)的含義,以及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的內容清楚明白,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並自願簽署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及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的鉛印文字,空格部分的填寫文字須經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法律程序辦理。

14.4 甲乙兩方如果對本合同發生爭議,按照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執行。

14.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即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

14.6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備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檯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爲_________度,電錶表底數爲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爲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爲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覈准的人員)。

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八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爲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 續租

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__%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_____天以上,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__%作爲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現將於____________鋪面出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約爲____平方米,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就上述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的鋪面出租給乙方,爲期___年,即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租金計算方法:

1、第一、二年即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第二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一年租金上升___%,即每月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收取;

3、第每月的租金,按第二年租金上升___%,即每月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收取;

4、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作爲租賃上述租屋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乙方租賃期滿之日由甲方確認驗收後,如數退還給乙方,乙方必須以每月不得超過當月___日前支付甲方全額租金的該當繳納,逾期一個月不交清租金,甲方有權收回鋪位另行出租並沒收所有保證金,租金費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權變賣該鋪所有財產作爲抵銷甲方的所有費用。

5、乙方在租賃鋪面期間如需要拆牆等內部裝修,應向主交納保證金,每條牆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滿後乙方必須將牆體恢復原有面貌,甲方確認驗收後方如數歸還所有保證金。

6、乙方在租賃鋪面期間,不得從事各種違法經營項目及從事與飲食相關的項目,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所出租鋪面並沒收乙方向甲方交納的保證金。

7、甲方將上述鋪面出租給乙方,在乙方租用期間,如因租賃該鋪面要向相關部門辦理和繳納的'全部稅務由乙方負責(含房屋租賃稅等),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

8、在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將上述鋪面交付乙方使用,直到租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續租及租金計算方法應由以後從新簽訂的合同爲準,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如乙方不再續約,鋪面內外的固定裝修不能拆除,交回給甲方時不能損壞牆面的裝修,如卷閘、電錶、水錶等,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更換。

9、乙方在租用期間需要交納的水電費、清潔費等費用由乙方負責,合同期滿時乙方應交清租用期間的一切水電費,不交清的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除,甲方只負責向乙方提供一間鋪面水電錶各一個,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解決。

10、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進行轉租他人,如有違反有權收回鋪面,並由甲方另行出租。

11、乙方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

1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執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作證明。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______合同法》及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自身擁有所有權的位於____________房屋給乙方有償使用,用以商業使用。

二、有償使用合同期限爲__年,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三、房租及付費方式

1、房租爲______元

2、付費方式:_______每___(年/月)付費一次。

3、付費時間:_______

4、乙方向甲方付房租後,甲方應向乙方出據有關票據。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一條有償使用房產權歸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間若發生與產權有關的糾紛和處罰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正常使用水電和單獨水電錶。

3、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壞房屋結構的情況下對有償使用房進行裝修改造。

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與社區以及其它對外關係的協調工作。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保證有償使用期間確保甲方提供的設施完好,按時按市物價局覈定的價格繳納水電費。

2、乙方保證有償使用期間確保使用房屋結構的完整,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房屋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3、乙方保證在有償使用期間不改變使用房的使用性質。

4、乙方保證在有償使用期間按國家的政策及有關規定合法使用,並做好防火、防盜以及安全工作。

5、乙方在有償使用期間,與第三方發生的任何經濟和司法糾紛均由乙方完全負責。

6、乙方應保證自己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違法經營、無證經營。7租賃期間,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出售房屋,須在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期滿,則合同自然終止。

2、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一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責令關閉的。

4、任何一方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甲方負責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租賃情況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街_____號_____ 部位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_____使用,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於契約附件一,乙方願意承租。

二、規定要求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至__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共計_____個月。

月租金爲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

租金按_____結算,由乙方在每_____的第_____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

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託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爲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項目房屋維修費用:

①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內水管、籠頭更換;

④室內牆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飾;

⑤水泵設備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

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

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七、回遷協議

回遷協議在租賃期內,因房屋危破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的,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牆體內的設備和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補償。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雙方共同檢查交換房屋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則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約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回遷協議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的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省、市房地產租賃管理的 的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契約。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違約金。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解除契約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還有權按租賃存續期內租金總額的百分之 收取違約金。

4.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契約或者解除契約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遷出和補交佔用期間租金外,不有權按佔用期間月租總金額百分之 收取違約金。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後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付租金條款處理。

本商鋪租房協議書樣本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區房地產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者裁決,或者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需要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本商鋪租房協議書樣本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和房地產主管機關登記後作爲本契約附件,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證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聯繫/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證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聯繫/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門面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爲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爲二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爲_______ 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圓整。支付方式___________。

第二年租金經雙方協商約定爲_________ 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圓整。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合同租金爲含稅價,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稅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不得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並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有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房屋與隔壁門面房隔開,以及配備燈具、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同屬於其權限內的房屋承租方協商因門面房共享的設施所產生的費用達成一致協議;

6、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_______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八、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門店,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十、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_______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_______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當年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十二、違約責任及賠償

1、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1、2項的約定,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複印件交於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未到期限的房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_______頁,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約定

1、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____ 元/噸,電____ 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

2、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法律。

3、租賃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21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方: 身份證號:

上列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買商鋪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購買的商鋪概況:

1、上列兩方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出資購於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樓___號的商鋪,該商鋪合同實際總面積爲____平方米,商鋪總價爲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契稅總價爲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

2、本協議在合夥商鋪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第二條:各方出資及產權份額:

1、出資比例甲方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佔商鋪總投資的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佔商鋪總投資的_______%;

2、甲乙雙方各出資購買該商鋪的產權;雙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承擔該商鋪的'購買總價款及銀行按揭本息。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銀行按揭抵押貸款_______萬元,並以甲方名義按月歸還銀行貸款本息,但乙方每月應按期向甲方支付乙方產權份額相應的按揭本息。同時雙方約定如因該商鋪產生其它未預計到的費用,該費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3、除按揭抵押貸款_______萬元外,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名義按各自的比例付清首付房款和契稅,總計_______元,其中房款______________元;契稅_______元。今後每月應付按揭款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按揭時間_______年。

第三條:產權證的辦理:

1、所購商鋪的產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共有,雙方約定該商鋪以甲方名義辦理產權登記,但該商鋪始終屬於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產權證由甲方負責保管。

第四條:利益分配與風險分擔:

1、商鋪投資所取得的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鋪租金、轉讓價款等)由甲乙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共享;

2、房屋貸款按揭未付清期間,該商鋪經營或出租所得收益應首先用於支付按揭,不足部分雙方再按比例支付。

3、因商鋪的市場增值部分,屬於甲乙雙方共同享有;

4、商鋪投資可能發生的風險或損失(包括因不可抗力遭遇的損失)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承擔。

第五條:共同投資的下例事項需由甲乙雙方共同商議決定

1、商鋪出租的價格、時限、出租方等關鍵事項;

2、商鋪出售的時機、價格、出售方等關鍵事項;

3、合夥商鋪的抵押事項;

4、其他有關合夥商鋪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擬向第三方轉讓自己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投資權益,必須經過另一方的同意;

2、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房屋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內容,均應賠償給對方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八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合夥人甲方:

合夥人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方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則許可乙方的經營方式爲體驗營銷,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體驗營銷的合法證件或相關手續,並出具合法的經營資格(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特別許可證等,複印後交甲方備存)。

甲方必須相應的向乙方出具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產權人許可甲方出租經營的憑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房屋出租備案登記證等。)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租賃合同期限改爲至   年   月   日止,原《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爲二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內容作廢。乙方承諾在20xx年1月30日前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

三、乙方必須在本補充協議簽訂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不含照明費公攤、空調費公攤)等,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乙方水、電、空調的供給。

四、乙方必須確保前來商鋪參加體驗活動的參與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場內外發生摔傷、暈倒、傷亡等各種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爲了保證意外事故受損者能得到及時救治或處理,甲方應該在事故發生後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立即配合甲方參與事故的處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沒有配合甲方處理的,視爲乙方違約,每少參與一次事故處理的處違約金   元。

五、乙方作爲甲方商場的獨立商鋪,不受商場經營好壞狀況的影響,故乙方已預交給甲方的四個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商鋪租金  元、三個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辦公室租租金   元,合計  元,由甲方作爲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計收。除此之外產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諾暫不計收乙方的照明費、空調費等公攤費用,但物業管理費(2元/m2)及水電費,乙方必須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於   年   月   日結算。

七、在經營過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體驗活動的參與者,要求參與者不得在甲方商場內外高聲喧譁、爭搶擁擠或做有礙甲方商場物業管理及其他租戶經營、公共利益的行爲,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訴或處罰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八、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負責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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