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商鋪租賃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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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商鋪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縣城商鋪租賃合同(通用1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爲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於____城________________一間面積爲____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從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止。

三、年租金____萬元整,乙方於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稅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___元,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 月____ 日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縣城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商鋪業主):(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備出租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按照商業規劃的用途有範圍進行承包經營或對外招商、招租、聯營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商鋪的基本情況

該商鋪房屋位於第______座______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對該商鋪房產享有所有權,該商鋪房屋用途爲商業營業用房。(注:商鋪建築面積按房管局實測的實際使用面積爲標準)

第二條:租賃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費

租賃期限共計五年,起租日爲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________年月日,即在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雙方約定年租金承包費按合同價款的8%計算,租金承包費額爲元/年(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三條:租金承包費支付時間和支付辦法

1、雙方計算租金承包費的起租時間以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即________年月日,(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起算,商場提前開業,則以實際提前開業的時間爲起租時間。

2、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費的支付時間,爲直接從甲方首次交納商鋪購房款中扣除,以後每期租金交付時間爲上期計租時間往後順延六個月的對應日七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無正當理由超過七日,則從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的當期租金的萬分之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租金承包費應由乙方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該筆收入需要納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申報納稅。

第四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享有對該商鋪擁有承包、轉包、出租、轉租、使用和收益的經濟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將該商鋪用於自主經營;

2、將該商鋪用於對外招商,交由商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營運,開發商作爲擔保;

3、利用該商鋪與他人進行合作經營;

4、將該商鋪對外出租,並可允許承租方轉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經營方式;

上述轉承包經營期、出租租賃期、合作經營期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租賃承包期限,否則超出該期限部分無效。

第五條: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履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讓、贈與、抵押,但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確保該商鋪的受讓人、受贈人、抵押權人同時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與第三人就該商鋪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如租賃合同、合作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等)。

2、合同期限內,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的第三人有權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修繕、添加其他設備設施和隔斷,更改商鋪內部裝修和設施等,無需徵得甲方同意。在商鋪到期還甲方時,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原狀(因自然損耗無法修復者除外)。

3、合同期限內,如該商鋪需要進行大型修繕需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的,乙方有權代表甲方該商鋪所享份額對維修基金使用事宜進行投票和行使表決權。

4、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其所享有的一切與商鋪物業管理有關的業主的權利和義務,一併委託給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辦理該商鋪及配套設備、設施的交接驗收、交鑰匙手續,簽署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等事項。但乙方在行使該項權利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賃承包經營活動。否則,應構成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賠償相當於六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在該商鋪正式移交退還給甲方前,乙方應結清使用該商鋪所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應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民法典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慶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縣城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辦公需要,租用甲方房屋,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地址:

二、租賃期限:租期爲叄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用途: 辦公

四、租金計付辦法:每年租金 元(另水電押金3000元)。乙方每年支付一次房租。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第一年房屋租金45000元,以後於每年合同到期提前半個月支付下一年租金。乙方未能如期交清房租,合同即行中止,甲方有權將此房屋另租他人。

五、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不必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對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材料按甲方通知期限內乙方自行拆除,不作任何補償。

六、租賃期間,如遇甲方企業經營決策調整,對該房屋使用和經營方式等發生變動,或遇地塊拆遷等必須提前貳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剩下租金按比例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七、租賃期間,涉及該出租房屋的管理費、水電費、房屋租賃調節稅等各項稅費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八、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保持設備完好無損,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或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在租用房屋內的裝修費和修繕費自理,在合同終止時,甲方概不補償,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拆除。

九、租賃期間,如因乙方經營原因,造成對周邊環境影響等,政府有關部

門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乙方經營原因造成四鄰、門前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概不負責。

十、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叄天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視爲乙方自願放棄,由甲方處理。乙方如欲續租,需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續租合同。

十一、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原租金標準的兩倍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十二、乙方所租用房屋,在本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歸乙方使用。爲了保證乙方的辦公需要,甲方在租賃期生效前給予乙方半個月的裝潢維修期。維修期不計入租期,免收房租。

十三、本幢樓層梯間系三層房屋共用出入,乙方不得獨佔。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照。

十五、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出租方: 承租方: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縣城商鋪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商鋪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商鋪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該商鋪用途爲百貨商場,不能做餐飲娛樂。

二、租賃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年付,先付租金後使用,該商鋪前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後二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遞增_____%。

四、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商鋪租金____________,由乙方於每年預繳租金用完日的前二個月向甲方預繳下一年度的租金,如乙方到期付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另行安排,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承擔。

五、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自願向甲方繳納押金壹萬元整(¥:10000元整),該押金不計利息,等合同期滿,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爲及欠費,押金全額返還。乙方在租賃期間如中途提出退出經營或擅自解除合同,由所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

六、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門前三包,消防安全,綜合法理及安全保衛工作,乙方應當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管理。

七、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商鋪結構和損壞商鋪的設施,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時乙方的裝修遵循“來修去丟”的原則,甲方不予負責。

八、租賃期間水、電、暖費、稅費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有關部門徵收本合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商鋪經營所發生相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店面,乙方無條件騰空。如甲方繼續出租該商鋪,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必須提前三個月提出,並簽訂後期合同。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商鋪,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商鋪抵押。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的框架結構。

3、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違法活動。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十一、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無條件終止,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從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後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縣城商鋪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所屬位於_________一樓的兩間門面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

每年租金爲___萬元整,乙方自合同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費(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賃期限

爲______年整,從____________年二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__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賃該門面房用於經營餐飲,經營其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主題結構,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轉租給他方。

五、乙方在經營其間若經營不善,經甲方許可後可將該店轉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裝璜可由乙方自行轉讓他方,轉讓時間不得超過本合同的合同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經營期滿後需繼續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若乙方停止續租或在合同期間提前終止本合同,則乙方的所有裝璜無條件留給甲方,乙方在提前終止合同行爲中乙方所預交給甲方的房屋租賃費不予返還。

六、本合同期間,甲方不得無故將該房屋收回,否則賠償乙方的合理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縣城商鋪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甲方自願將淄博義烏小商品城一期二樓童裝西區達成共識如下:

1、合同及房屋租賃期限:合同及房屋租憑期限均爲自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壹年,合同經簽定立即生效,期滿後自動解除。

2、訂後一次性付清。

3、房屋租賃保證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壹仟元整 ¥1000.00元,用於包括但不限於承租房屋設施、物業、制度等各方面的保障、保全。租賃期滿,如無意外情況發生,甲方將保證金全額返還乙方。

4、房屋租賃期間,由乙方承擔該合同商鋪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電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同時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市場內外的各項管理制度。房屋使用過程中,乙方應遵循市場統一規劃部署,不得從事違法經營,自行承擔經營責任,如發生問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使用性質及轉租,如有變動或轉租意向,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賠償甲方違約損失。

6、合同生效,甲方即將房屋交付乙方;合同到期,乙方應按期將房屋交付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交房,需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交納延期房租。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縣城商鋪租賃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一樓超市無購物通道西側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項目

3、租賃時間爲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場地租金每年元,租金繳納方式爲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設備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於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並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僞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範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後,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後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爲,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__________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縣城商鋪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在長房時代城租賃商鋪經營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乙方租賃商鋪具體位置:

地址: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商鋪所經營的項目:服裝、品牌: 。如乙方在合同期需要更改經營項目或轉換經營品牌的,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商鋪租賃期限共計3年,自20__年4月18日起至20__年4月17日止,從20__年9月1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此前均作爲甲方給乙方的優惠免租期。

2、租賃期未滿,乙方退租的,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四條 商鋪租金的繳納方式

1、商鋪租金及相關費用按合同面積收取。

2、商鋪租金按150元/月.㎡計算,計人民幣6141元/月;物業管理費按 5 元/月.㎡計算,計人民幣 284.00元/月,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方在開業之日收取。

3、租金按季度繳納,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預繳三個月的商鋪租金,合計人民幣18423.00元。此後乙方應提前20日繳納下一個季度租金。乙方逾期繳納租金的,每延期一日,應按所欠繳租金的3%每日向甲方繳納滯納金。

4、租金遞增標準:

合同簽訂前兩年保持不變,從第三年開始,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按5%標準遞增。

第五條 其他費用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方繳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有關稅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第六條 租賃保證金

1、爲確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兩萬元整作爲租賃保證金。

2、上述租賃保證金在合同有效期內不計利息。

3、租賃保證金用於以下情形:

(1)乙方有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行爲時,甲方可沒收該租賃保證金;

(2)甲方對乙方延遲支付商鋪租金、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的扣款;

(3)乙方遲延支付水電費的扣款;

(4)其他乙方應承擔費用的扣款;

(5)租賃保證金被用於扣除上述款項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補足,否則,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項日3%的違約金。

第七條 裝修

1、承租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門面交付使用之日起7日內辦理入夥手續、30日內裝修完畢並開張營業。

2、承租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安裝門面招牌。

3、承租方對門面進行裝修或增擴設備,須按照相關物業管理規定,事先交納裝修保證金,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損壞設備設施,合同期滿後按照來修去留的原則移交門面。門面消防安全按政府職能部門的規定自行辦理手續,消防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自理。

4、嚴格按商業街整體規劃、功能分區進行店內經營,不得隨意變更經營項目。

第八條 維修

甲方負責商鋪的主體結構及有關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但因乙方裝修或使用不當導致的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維修責任。如乙方未在指定的期限內予以修復的,甲方有權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將所租賃的商鋪轉租或交給第三方使用,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經同意後方可,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定租賃合同(合同條件另行協商),雙方如未就續約事項重籤合同,本合同按時終止。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退租

1、合同期滿,乙方必須在三日內將承租的商鋪內屬其所有的貨物、櫃檯及未形成附合的設施設備全部撤出。如不及時撤櫃,甲方派人撤出,所產生的費用和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2、乙方撤出經營場地時,不得破壞商鋪內已形成附合的設施設備,因乙方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並要求賠償,該損失甲方可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 保險

租賃期內,乙方應自行購買各類商業財產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經濟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照本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代理人、管理人、受僱人或股份所有人在經營過程中與第三人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法律行爲,均與甲方無關,完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若因此影響甲方聲譽及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稅法,若因稅務問題遭到稅務機關查處,其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賠償以及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4、乙方應負責所租賃門面的用電、用火安全,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任何事故或糾紛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負責自行辦理工商、稅務、衛生、公安等部門的經營許可證,如未按相關要求辦理合法經營手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糾紛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以任何形式和名義擅自將租賃商鋪轉租、與第三人合作經營、

或交給第三方使用或在所租賃商鋪上設定抵押等權利負擔的;

(2)累積拖欠租金及其它費用超過十天的;

(3)被有關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的;

(4)從事違法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依法申請破產或停業整頓時;

(2)發生解散事由時。

乙方因上述原因單方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配合。除以上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合同,如發生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租賃保證金。

3、本合同無論以何種方式終止,乙方均有義務和責任妥善解決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與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收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送達。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時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份,經雙方法人授權代表人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甲 方:

法人代表:

電話號碼:

授權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 期:

乙 方: 法人代表: 電話號碼: 授權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 期:

縣城商鋪租賃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市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座首層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市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座首層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爲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爲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1.2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爲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爲的默認。

第二條租期

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爲:

3.1.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爲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爲: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元(大寫)元,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

年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爲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

3.1.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爲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標準爲: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

3.1.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爲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標準爲: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月的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爲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名:

帳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物業管理費

4.1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爲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爲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爲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名:

帳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戶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____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爲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爲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爲: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保證金

7.1爲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

7.2爲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

7.3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保證金的扣除

7.4.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爲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元,(大寫)作爲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____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33‰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續租

10.1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____日前、____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爲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____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戶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爲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進場移交

11.1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____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爲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____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商鋪的使用

12.1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爲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乙方應自行爲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爲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離店

13.1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爲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爲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爲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爲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戶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爲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爲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稅費

甲方負責房產稅、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稅費。其他稅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爲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三十____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爲。

16.3.3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____日內改正的。

16.3.4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爲,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5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爲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縣城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商出租人(以下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青島市,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攤面積___平方米,承租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3.1租金第1年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從第___年起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__%,依此類推。

3.2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3%加收滯納金。

3.3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並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後___日內,甲方將向乙方不計息退還。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甲方將商鋪交給乙方後,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如合同屆滿、乙方中途退租或乙方違約被甲方中止合同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無償將承租商鋪內的裝修及固定在牆上的設施完整地移交甲方,不得撤除及毀損。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5.1管理費: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衛生費等管理費用,管理費用___月/平方米。

5.2水電費:水電費由乙方室內實際發生額及公共分攤組成,由乙方繳納,水錶表底數爲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5.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4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商鋪經營活動中,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6.1不得超出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6.2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商鋪,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6.3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6.4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5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6.6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6.7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6.8爲統一出租商鋪形象,乙方如需在承租商鋪的門頭、外牆或附近設置廣告牌、裝飾物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承租方應撤除。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7.1有權對乙方經營場所的消防設備、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7.2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7.3有權監督乙方是否遵守勞動法的規定及查閱乙方僱員工資發放的憑證,乙方並對提供的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7.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4.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7.4.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7.4.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7.4.4拖欠僱員工資發放超過15天的。

解除合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受轉租人的財產)並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後,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於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9.1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9.2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商鋪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0.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10.1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通知

13.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快遞、傳真、當面送交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13.2乙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簽約日期:

縣城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情況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商鋪(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縣(區)_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號

第二條、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於食品經營,乙方不得在房屋內進

行任何違法活動。不得存放危險、易爆、易燃及其它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租金爲_______千元/年,大寫________仟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方賬號及銀行。

第六條、維修養護、裝修及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乙方應予積極協助。

(2)、租賃期間,防火安全,房屋內財產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不影響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權利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但在對房屋裝修改造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中止及續租

(1)、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用權。

(2)、租賃期滿前,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籤子/蓋章):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縣城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店鋪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門面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米。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將本合同轉讓,甲方不得干預並不得私自將本店鋪對外出租或轉讓。2。合同期滿後,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店鋪,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______天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三、租賃店鋪用途

1、乙方租賃店鋪爲商業店鋪使用。

2、乙方向甲方: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分_________年付清,每次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完第一次租金之日將上述店鋪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並積極提供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所需手續。

3、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店鋪,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將上述店鋪鑰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店鋪,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店鋪進行裝修。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店鋪從事非法經營及犯法,犯罪活動。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半年以上的。

(2)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店鋪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店鋪或店鋪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店鋪及店鋪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______天的。

(3)租賃店鋪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店鋪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店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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