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精選2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96W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精選22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號/幢)_______室(部位)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房屋類型爲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預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區/縣)____路__(弄/新村)__(號/幢)___室(部位)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房屋類型爲____,結構爲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證書編號: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

1-2甲方作爲該房屋的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幣)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爲(_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個月的租金,即(___幣)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擔。

5-3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元/平方米(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村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村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3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房屋類型爲_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房屋類型爲_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甲方作爲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說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商品房預租以及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租金的房屋租賃,不包括按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調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資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條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賃。

二、預租僅限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造,並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預售的商品房不得預租。

三、本合同條款中的[出租]或[預租]爲提示性符號,表示該條款適用於出租行爲或預租行爲。本合同作爲房屋租賃合同使用時,只能採用標有[出租]部分的內容;而作爲商品房預租合同使用時,則[預租]部分的條款和補充條款中的"預租有關事宜"部分的條款。其他未標有[]符號的條款作爲通用性條款,不論預租或出租都適用。

四、本合同用於商品房預租的,在該商品房竣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徵後,預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生效後該合同內的原預租條款履行完畢。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資源局和無錫市工商管理局根據《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範文本(試行)。其合同條款均爲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的示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簽訂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租人出具預售許可證。並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其中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出租人還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七、本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當事人應按規定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其中,屬房屋租賃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屬於商品房預租的,外銷商品房應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內銷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預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產權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後,再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扣,當發生重複預租、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後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八、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九、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係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

十一、本合同爲示範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頁簽字、蓋章。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5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商品房預租以及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租金的房屋租賃,不包括按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調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資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條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賃。

二、預租僅限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造,並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預售的商品房不得預租。

三、本合同條款中的[出租]或[預租]爲提示性符號,表示該條款適用於出租行爲或預租行爲。本合同作爲房屋租賃合同使用時,只能採用標有[出租]部分的內容;而作爲商品房預租合同使用時,則[預租]部分的條款和補充條款中的"預租有關事宜"部分的條款。其他未標有[?]符號的條款作爲通用性條款,不論預租或出租都適用。

四、本合同用於商品房預租的,在該商品房竣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徵後,預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生效後該合同內的原預租條款履行完畢。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資源局和無錫市工商管理局根據《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範文本(試行)。其合同條款均爲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的示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簽訂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租人出具預售許可證。並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其中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出租人還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七、本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當事人應按規定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其中,屬房屋租賃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屬於商品房預租的,外銷商品房應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內銷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預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產權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後,再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扣,當發生重複預租、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後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八、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九、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係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

十一、本合同爲示範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頁簽字、蓋章。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_____》、《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預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區/縣)____路__(弄/新村)__(號/幢)___室(部位)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房屋類型爲____,結構爲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證書編號: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

1-2?甲方作爲該房屋的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幣)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爲(_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個月的租金,即(___幣)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元/平方米(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房屋類型爲_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

(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__幣

)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無錫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錫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錫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爲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無錫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房屋類型爲_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甲方:乙方:日期: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9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的_______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_____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該房屋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房屋類型爲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甲方作爲該房屋的_________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__元。。[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內不變。自第______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承擔。

5.3_________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月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商品房預租以及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租金的房屋租賃,不包括按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調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資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條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賃。

二、預租僅限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造,並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預售的商品房不得預租。

三、本合同條款中的[出租]或[預租]爲提示性符號,表示該條款適用於出租行爲或預租行爲。本合同作爲房屋租賃合同使用時,只能採用標有[出租]部分的內容而作爲商品房預租合同使用時,則[預租]部分的條款和補充條款中的“預租有關事宜”部分的條款。其他未標有符號的條款作爲通用性條款,不論預租或出租都適用。

四、本合同用於商品房預租的,在該商品房竣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徵後,預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生效後該合同內的原預租條款履行完畢。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資源局和無錫市工商管理局根據《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範文本。其合同條款均爲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的示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簽訂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租人出具預售許可證。並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其中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出租人還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七、本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當事人應按規定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其中,屬房屋租賃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屬於商品房預租的,外銷商品房應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內銷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預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產權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後,再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扣,當發生重複預租、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後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八、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九、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係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

十一、本合同爲示範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頁簽字、蓋章。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貴陽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貴陽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居室: 室 廳所在樓層層數/總層數:;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 ,證書編號: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購房人: 。

第二條 該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各案

(一)租賃用途:□居住、□商業、□其它

(二)甲、乙雙方應按照《貴陽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要求,辦理租賃登記各案。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該房屋租賃期自止。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

移交房門鑰匙及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該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對該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程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每月租金爲:大寫每月(¥/月),支付方式:按□月/□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簽約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房租和押金。乙方需提前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租。

(二)押金:人民幣大寫¥);押金不能充抵房租;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外,剩餘部分甲方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8)衛生費(10)上網費(11)停車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本合同中未 列明確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各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貴陽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定。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各設施因自然屬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乙方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l、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2、交付該房屋嚴重不符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4、(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一個月房租做爲違約金並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該房屋主體結構的:3、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屋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4、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6、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並按壹個月房租租金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剩餘租期內的租金和押金甲方應予退還。

2、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及附件)共頁,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證件號碼:聯繫電話: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位於南寧市南梧路瀚林山水源5棟2單元2903號房屋,三房一廳二衛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元,按年度結算。每年度乙方須提前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否則甲方有權停租並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應付給甲方押金元,作爲房屋內部設施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綜合保證金。等租期圓滿結清所有費用後,甲方將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甲方提供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空調臺,熱水器臺,電視臺,冰箱臺,牀張,電風扇臺,沙發組,餐桌張,寫字檯張以及部分傢俱。以上設施保證能正常使用,經乙方檢驗後認可簽字生效。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損壞,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負責修理好並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則按價賠償。(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遇電器損壞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乙方在租賃期限期間不得私自轉租轉借。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爲違約金。

七、乙方使用該房屋應注意防火、防盜,遵守物業管理規定。水錶:_________________電錶:_________________燃氣表:_________________

八、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九、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確保瞭解該房屋全貌,並以現狀爲準。

第二條出租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內附屬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應先行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的租金合計_________元整;以後應在每季度到期的前0日內付清下季度的租金。租金以現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時向乙方出具收條。乙方還應向甲方交納押金_________元,和首次租金一併交付,合同到期後乙方對房屋現狀如無損毀,該押金全額退還給乙方,如有損毀,按實際損毀程度或按照損毀物品價值原價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補足。該押金無利息。

第四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暖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治安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13

房屋租賃合同-簡潔版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年 月__日至__年 月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1.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整。

2.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水費、電費、煤氣費、寬帶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根據需要自由添加) ,

3.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

乙方應在每月 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或合法擁有出租的權利,在出租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若因此令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重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乙方承擔因自身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

第九條 房屋押金

1.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支付甲方人民幣:(小寫) 元整作爲租賃押金。

2.租賃期滿後,如乙方明確表示不再續租的,甲方應在期滿後的10日內扣除乙方欠繳的費用(如有)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在承租期內明確表示不再租住甲方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退還押金。

2.若乙方遲延支付租金達20日,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應5日內自行轉移房屋內的個人物品,否則視爲放棄遺留在甲方房屋的物品的所有權。

3.若甲方因自身原因在承租期內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額外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作爲補償。

第十一條 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4.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1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同意制定如下合同條款:

1、乙方租賃甲方城南工業園廠房一棟,面積600平方米。

2、租賃期限爲三年,自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3月24日止,租金爲每年人民幣貳萬捌仟捌佰元整。每一年度租金合同簽訂之日起交清,以後年度租金需提前一年交清。且乙方需另交押金伍仟元整。

3、水、電、衛生費及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不得改變租賃物結構,若需改變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交清一定押金,恢復原樣後退回押金,但改變後形成的不動產期滿後乙方不得拆除,無償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合法使用,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在經營承包期間必須加強,若發生安全問題,甲方概不負責,乙方獨立承擔經濟責任。

6、租賃期滿,乙方若需續租,則需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另訂續租合同,否則合同方必須無條件向甲方交還完好租賃物,如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還由乙方承租。

7、甲方不爲乙方提供任何現金或貸款擔保,乙方不能使用甲方的資產進行抵押或擔保貸款及其他借貸或償還債條,否則甲方無條件收回租賃物。

8、本合同甲、乙雙方互相遵守,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賠償租賃費50%罰錢。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糾紛,則當地法院調解,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爲了使甲方和乙方的利益受到法律保護,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將甲方商鋪一套(面積55平方米,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吐魯番路汽運司家屬院2號樓1單元202室租給乙方,租期爲半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6個月,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半年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首付元,剩餘餘款分 月,在每月 號之前打入指定賬戶,賬戶號爲 ,押金爲 元。 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對房屋及設備不得破壞,更改,如有違反,押金甲方可不退還,如對房屋佈局進行更改,需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二、不準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如有違法行爲責任乙方自負。

三、房屋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轉租他人,如有此行爲,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四、乙方爲改善店容店貌吸引顧客而進行室內裝修,對房屋不能造成破壞,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破壞。

五、乙方根據國家項目收費標準交納除暖氣費、物業費的其餘應交費用 。

六、爲安全起見,乙方用完水、電、天然氣應及時關好閥門開關,如因此方面出現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七、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租賃,須重新協商租賃條件,簽訂合同方可使用。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有補充另立補充協議。

九、如有房屋變更(政府拆遷)甲方應按合同執行期,更正乙方未執行期限房屋租費。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1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景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用途爲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應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

第三條 相關費用

1、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一次性付清。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爲押金。

3、在房屋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支付產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費等費用。

第四條 雙方職責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給別人,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景下,甲方不得隨意停水、停電,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正常的房屋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遵紀守法,不得從事違法違紀活動,否則需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職責;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用氣安全,承擔居住期間防火、人身等全部安全職責;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

第五條 違約職責

租賃期間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須向對方交納_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夠終止合同,乙方需承擔全部職責並賠償甲方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甲方爲乙方供給的設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當前的水、電、氣表狀況:水錶_____度;電錶_____度;天然氣_____ 度。

3、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1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產: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____市區大廈層房屋,建築面積爲:平米。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平米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的該房屋僅用於辦公,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本合同租賃期爲: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免租裝修期爲____個月,即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_月__日,免租裝修期間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時向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繳納這期間的物業管理費、電費、水費等費用。

3.2續租: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即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租金

4.1該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爲____元/平方米,共計_____元,即每季度租金_____元。自第二個租賃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個租賃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____%,直至合同租賃期限結束。

4.2乙方採取按每個季度爲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預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預付第一租賃年度第一季度的租金,起租日開始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爲第一季度租賃。之後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租期屆滿前____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4.3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

甲方開戶行:

帳戶名稱:

帳號: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五、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5.1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月標準爲:每建築平米人民幣元,合計每月___元。

5.2水費、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由乙方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5.3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以物業公司規定爲準。

六、履約保證金

6.1在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後,乙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履約保證金_____元。甲方收到保證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6.2履約保證金的退還: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無損壞,且無其它欠款,在乙方辦理退房手續時退還若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七、交房標準及房屋裝修或改造

7.1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年保證金、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公司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等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7.2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7.3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公司要求客戶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閱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戶手冊》的規定。乙方在裝飾裝修該房屋前,需將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向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申報,並經審覈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

7.4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

7.5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7.6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7.7乙方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中央空調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爲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7.8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8.1甲方委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本物業的公共設備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負責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管理。

8.2甲方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權監督乙方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8.3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履行。

8.4按本合同之第五條、第六條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證金。

8.5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第種:

①依附於房屋的裝修、裝飾或附屬物歸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③甲方恢復原狀,並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8.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9.1按時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明確的有關費用。

9.2租賃期內擁有該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權。

9.3乙方應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所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9.4如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爲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並恢復原狀。

9.5甲方或該房屋管理公司對該房屋進行修繕或處理突發事件採取避險措施時,

乙方應積極配合。

9.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9.7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8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8.1乙方自用部位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的日常修繕、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9.8.2乙方物業管理費、停車費、網絡費、電話費、室內電費等使用該房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9.9租賃期屆滿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後,乙方應搬走屬於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將該房屋轉租、分租、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

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的。

10.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十一、違約責任

11.1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追收所欠費用及滯納金,並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1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3乙方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或本物業管理制度,甲方或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1.4租賃期內,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搬離房屋,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乙方違約導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協議的,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5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

或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方承擔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十二、特別約定

12.1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某條款不能執行,雙方均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需免責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免責書面函,在其證明得到證實後,可不計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通知

14.1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通知應爲書面形式,且在下列情況下應視爲已經充分送交:專人遞送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的郵件發出通過電郵或傳真形式發送並取得必要的回答。

14.2下列情況下通知應視爲有效送達:專人遞送到對方約定的地址通過郵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後視爲送達通過電郵或傳真形式發送,以電郵或傳真發出之日期視爲送達。

十五、其他約定

15.1非經雙方書面協議,本合同不得變更或者修改。

15.2.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爲無效或不能執行,則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

15.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18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就租賃有關事宜,明確如下:

一、甲方房屋符合以下條件

1、甲方是該房屋所有權者,並持有房產證;

2、該房屋爲合法建築,且作爲危險房;

3、該房屋暫未被納入拆遷範圍;

4、不存在法律、法規等禁止出租的其它情形。

二、房屋位置:房屋坐落在。

三、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限暫定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最終租賃時間雙方協商。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住宿使用。

3、租賃期滿,乙方如要求續租,必須在租賃期滿壹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可續簽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每年租金爲1500元人民幣(大寫:壹仟伍佰元整),年租金在租賃期內不變。

五、其它相關事宜

1、該房屋具有獨立的供水、供電、網絡線路,且經相關部門覈准。

2、乙方在租賃期內,自覺交納水、電、網絡使用費用,不得間隔或拖欠。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的由乙方交納的其它費用。

4、在租賃期,乙方根據需要,需改水改電等,應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

5、乙方在合理使用其房屋時,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需裝修、改造等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不得轉租房屋。

7、租賃期滿,乙方應將房屋及設施完好交給甲方。

8、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遷,甲方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租賃費按實際居住天數計算。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19

甲方(出租方):

住址:

職業:

民族: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住址:

職業:

民族: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房屋建築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共有房屋_________間(室)。建築類型爲:□平房、□樓房、□別墅、□其它:_________。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相鄰的下列場地(設施)可供乙方使用: □庭院、□道場、□偏房、□柴房、□車庫、□自留地(_________平米) 、□其它:_________。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總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賃期內合計租金_________元。(日租金按月租金÷30計算)

四、房屋租金按□一月付、□兩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方式支付。首期租金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以後以此類推。

五、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租賃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六、甲方聲明對出租房屋享有處分權,並已徵得所有共有權人的同意。乙方承諾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該房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七、租賃期內,若因乙方使用發生水、電、煤氣、有限電視、寬帶、物管、衛生、電話、停車等費用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租賃期內,因房屋質量問題的維修義務由甲方承擔,但是因乙方使用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甲方移交的設備設施等詳見附後清單,對該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處理:

1、全部由甲方承擔維修責任;

2、全部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

3、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4、非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由甲方負責維修或更換;

5、雙方協商解決。

九、房屋設施押金_________元, 房屋租賃期滿後退回押金,押金期間不計算利息。因乙方在使用相關設施中負有維修或賠償責任,乙方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直接扣除。

十、乙方應加強用電、用火安全,自行承擔消防安全責任。

十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或添附其他設備、設施以及在甲方允許使用的範圍內搭建其他設施。若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實施上述行爲的,雙方對該類設備、設施的費用支出、維修義務及租賃期滿的權益歸屬等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租賃期內,因房屋本身產生的相鄰權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予以配合。因乙方行爲產生鄰里糾紛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經乙方請求,甲方可以協助調解。

十三、租賃期內,甲方如轉讓或抵押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月通知乙方。在法律允許轉讓的前提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讓權。

十四、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房屋。乙方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十五、 租賃期內,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其他損失的,甲方應另行賠償。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已投入的裝修、裝潢或與房屋形成附合的設備、設施不得拆除或請求補償。

十六、甲方應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則按日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如期歸還房屋,逾期歸還的,每逾期一日則按日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七、租賃期內,若發生房屋佔有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被依法提前收回或因社會公共利益、城市建設等需要被依法徵用拆遷的,對本租賃合同的處理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_________月租金的違約金,甲方有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擅自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對房屋進行裝修、裝潢及搭建、添附設施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或與他人交換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計_________月以上的;

5、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退回房屋,並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_________月租金的違約金,乙方有其他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隱瞞有影響人身安全的房屋質量問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2、因甲方權屬問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3、甲方未按時交付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4、甲方不承擔房屋維修義務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5、因房屋本身產生的相鄰權糾紛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6、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租賃期內,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本合同。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_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解除合同,並由提出方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________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二十一、本級人民政府對外來人口有特殊管理規定的,雙方均應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二十二、雙方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_______________房屋設備設施移交清單

甲方(簽名捺手印):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捺手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20

出租人(甲方):證件類型及編號:承租人(乙方):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

(一)租賃用途:;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最多不超過人。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2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以資共同遵守。

一. 建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上海市 區 路 弄 號 室 的房屋在正常狀態下出租給乙方 使用。

二. 房屋面積: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爲 平方米( 面積 )。

產權證(預售合同編號):

三. 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定金:

五. 租金:

1. 形式支付給甲方。

2. 支付方式:

租金按 個月爲壹期支付,每期租金支付時間爲 號之前 。 甲方提供的帳號: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日,則每逾期壹日按應付租金之百分之零點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超過十五日,則視爲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六. 保證金:

1. 爲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整(¥ 元)。

2.除合同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當天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應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甲方可在保證金中扣抵,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十天內補足。

七. 其他費用:

1、 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訊、寬帶等一切因乙方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並按單如期繳納。

2、 土地使用稅、房屋維修費,租賃綜合稅等原由甲方支付的費用,仍由甲方繳納。

八.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 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或災害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有關的費用。

3. 甲方應確保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的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情時,甲方應確保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而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他各項應付費用。

2.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承租用房內進行裝修及添置設備。租賃期滿後,乙方可將添置的可拆動的動產部分自行拆運,並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 租賃期間乙方可以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部分出租(有轉租權),並愛護使用租賃的房屋。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4.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合法使用租賃房屋,不得擅自變更使用性質,不應存放危險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 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

2.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日內將承租的房屋及設施在正常狀態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之下,均視爲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3.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章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一.違約處理:

1.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並且過錯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爲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爲(大寫)人民幣 整(小寫¥ 元) 。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 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執,應首先友好協 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份。

3.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事項,可在本款另行約定。

甲 方: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電 話:

代 理 人:

時 間: 乙 方: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電 話: 代 理 人: 時 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篇22

甲方:(出租方) 電話:

乙方:(承租方) 電話:

根據平等自願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合同條款如下:

一、 甲方將*小區號樓單元樓側(號)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包括地下室及庫房),屋內水、電、暖設施齊全。

二、 租賃期限及租賃費

1、租賃期限爲一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租金爲 元,一次性交付,交付日爲合同生效日。

三、乙方在租賃期內,擅自轉租、轉讓或發生火災及從事各種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的水、電、暖、有線電視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在承租期間對房屋及供水、取暖設施要加以愛護並保持地面、牆壁及玻璃整潔完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並承擔由此引發的連帶責任。

六、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協商租賃合同是否繼續,如果協商未達成續租意向,乙方應在房屋到期當日搬離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屋內設施如有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

七、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上述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支付損失費,同時終止合同。

八、爭議解決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