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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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精選14篇)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爲------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爲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範文三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法律條文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承租方所租車型爲黑色轎車一輛,車牌號爲 。

第一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 年 月 日 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收回。租金 元,按季提前十天預繳 元。

第二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承租方應提供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並記載好里程數開始讀書。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30日通知出租方。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四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押金壹萬元。

2、承租方到期交車時,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問題及違章記錄即退還押金。

第五條 車輛保險

乙方爲租憑車輛繳納全年的各種保險。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七條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法人代表簽字)

手機號: 手機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爲 汽車,車牌號碼: 蘇E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 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年租金 元/年,不含駕駛員。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30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30 日內提出,否則視爲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3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3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3 頁,一式 2 份,甲方執 1 份,乙方執 1 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____月_____日至年月日。

2、車輛信息:汽車名稱及型號,車牌號:

3、租還車地點均爲。

4、租金合計:,預付定金租車款的 ,使用車前支付租車款全款。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起即刻生效,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協議(與車輛租用合同書同等效力)。

甲 方(章): 乙 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爲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X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X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X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租金X元/月,於每月X日支付X月租金.或者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爲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爲準。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根據第四條確定是否包含此內容: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X日內提出,否則視爲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

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注:僱傭甲方駕駛員時適用本條.)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此條可有可無,視具體情況而定)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爲 汽車,車牌號碼: 蘇E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 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年租金__________元年,不含駕駛員。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30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30 日內提出,否則視爲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3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3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本着雙方自願聯營合作的原則進而達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掛靠項目

1、甲方:以服務爲手段,提供營運手續,營運手續產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以車輛爲實質資本,爲租賃營運提供生產工作,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將車輛營運手續租給乙方使用,並協助辦理車輛相關手續,乙方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協助處理交通事故,辦理保險理賠,解決有關事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擔不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和經濟連帶關係。

3、如果乙方車輛不再租賃甲方,甲方積極辦理乙方的車輛轉讓及過戶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

1、乙方需將車輛落戶到甲方,並承擔期間一切費用,運輸收入由乙方收取,經營過程中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以個人名義承攬業務,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若同時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3、乙方必須按規定對車輛及相關手續證件進行年檢,並按規定參加人身、車輛及第三者和貨物各種保險,如不遵守上述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4、乙方駕駛員必須按甲方要求營運,必須按規定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和法制學習,營運過程中乙方駕駛員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若同時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四、掛靠費用

1、乙方以其自有車輛登記在甲方名下爲條件作爲掛靠費的支付方式。

2、回單結算時司機必須憑運費80%的過路費及油票結算,否則不予結算運費。

五、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限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協議期滿,續簽協議。如不續簽,車輛需在協議期滿前過戶到乙方名下,費用由乙方承擔,此後掛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協議期滿,過戶之前,租賃車輛給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若同時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8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輛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爲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爲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六、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七、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 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爲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

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爲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爲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戶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機動車保險條例>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戶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餘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爲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 擔保條款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 補充條款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爲明確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爲__________(牌照_______),爲________用車,此車允許載人數爲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2、租用期定爲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3、租金每月爲人民幣____元,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收費。

4、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所提供的車輛必須在本合同生效後,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因乙方人爲原因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6、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更換相應的車輛,修繕費用由甲方負責。

7、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乙方與甲方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爲其購買了車輛意外保險,則按車輛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應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8、乙方保證在使用該車輛過程中從事合法活動,如乙方違法使用該車輛造成甲方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並且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乙方。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10、對於在該車輛交付後,乙方使用過程中繳納保險責任、維修責任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後乙方在佔有和控制該車輛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違章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11、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1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北京市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積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爲平方米(建築面積)。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爲期年,甲方應於年月日將房屋騰空並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爲每月元整(含物業管理費和取暖費)。乙方以形式支付給甲方。

2、租金按月爲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於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後每期租金於每月的日以前繳納,先付後住(若乙方以匯款形式支付租金,則以匯出日爲支付日,匯費由匯出方承擔);甲方收到租金後予書面簽收。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七天,則每天以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視爲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押金

1、爲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於年月日前支付給甲方押金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後予以書面簽收。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十日內補足。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租用該物業,甲方應立即全額無息退還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並承擔相關費用的責任。如甲方未在兩週內修復該損壞物,以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設施,乙方有權終止該合約,並要求退還押金。

3、甲方應確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4、甲方應爲本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致該合同無效或損害乙方租賃權利,應由甲方負責賠償,且甲方應承擔該合同相關的所有稅費。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內添置設備。租賃期滿後,乙方將添置的設備搬走,並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分租,並愛護使用該房屋如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費、收視費、一切因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並按單如期繳納。

八、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諒解,均視爲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九、違約及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導致本合同中途終止,則視爲該方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爲元整,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若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約定,可在本款另行約定:

甲方A:

乙方B: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電話:

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見證方:

經辦人:

聯絡地址:

日期:

電話: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12

出租人(甲方):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爲用戶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並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爲________,車牌爲________,顏色爲________,本車折價爲____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超時6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於每月________號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作爲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後,甲方將餘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________元作爲違章押金,在________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後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30%,租期的剩餘時間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20%。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於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________元計算,乙方除應加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30%作爲違約金。逾期________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3000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爲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並以個人工資、財產、物業作爲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爲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複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13

租賃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2、車輛信息:汽車名稱及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

3、租還車地點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乙方不可以將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5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則視爲本合同自動續延,租車以每天24小時爲一租車日計算。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2倍承擔違約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爲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料費用及“三濾、離合器油、制動液、冷卻液”等的每日檢查責任,如遇到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本車開至甲方指定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違反者不予返還押金。

17、乙方應在租用車輛達到保養標準時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合理安排保養時間儘量保證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車輛保養影響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應順延租賃時間。如因乙方不及時通知甲方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通知後因甲方不及時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

四、保險條款

租賃車輛已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損壞的視爲造成車輛貶值),雖經修復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險公司定損總額的30%賠償金作爲補償甲方車輛折價的損失。

七、擔保條款

乙方承租甲方車輛應當交納抵押現金人民幣(大寫) 同時乙方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複印件,作爲本合同抵押擔保。保證提供手續真實、合法、有效,如果乙方違約需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車輛的《車輛交接單》須經雙方確認,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的一切糾紛,雙方友好協議,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租賃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合同 篇14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

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

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

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

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爲始,以車輛收車時爲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爲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爲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爲,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承租方:

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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