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館館舍租賃協議(精選3篇)
大使館館舍租賃協議 篇1
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將北京市_____(地點)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設備租給____國駐華大使館(以下簡稱乙方)作館舍之用。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設備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並承擔費用。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年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後,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繳付費用。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對出租的房屋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持房屋的結構牢固,設備和裝置完好。甲方將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熱力系統和衛生設備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配電室的維護和清掃;
5.圍牆、柵欄歪閃酥裂,庭院道路破損;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應將房屋發生損壞或危險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儘快修理。甲方進行上述工程前,應徵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
第四條
由於甲方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房屋中遷出。如果乙方藉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訂立合同時明知該房屋質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對承租的房屋、設備及庭院內的附屬建築物、樹木等有愛護保管的責任。對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對房屋、設備、裝置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對承租的房屋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設備。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設備等時,應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係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條
乙方需要對承租房屋擴建、改建;或在庭院內新建房屋,須經甲方同意,並另訂協議。
乙方對承租房屋、庭院進行亂拆、亂搭,造成房屋設備和庭院綠化樹木的損壞時,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設備和擅自改動供電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房屋修復時爲止。
第十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甲方收回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對房屋及其設備檢驗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後,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爲止。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代理人: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大使館館舍租賃協議 篇2
甲方代理人: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
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將北京市_____(地點)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設備租給____國駐華大使館(以下簡稱乙方)作館舍之用。
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設備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並承擔費用。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年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_元)。
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後,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
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
乙方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繳付費用。
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甲方對出租的房屋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持房屋的結構牢固,設備和裝置完好。
甲方將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熱力系統和衛生設備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配電室的維護和清掃;
5.圍牆、柵欄歪閃酥裂,庭院道路破損;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應將房屋發生損壞或危險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儘快修理。
甲方進行上述工程前,應徵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
第四條由於甲方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房屋中遷出。
如果乙方藉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訂立合同時明知該房屋質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五條乙方對承租的房屋、設備及庭院內的附屬建築物、樹木等有愛護保管的責任。
對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乙方對房屋、設備、裝置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對承租的房屋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2.增添固定裝置和設備。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設備等時,應負擔相應的損失費。
在租賃關係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可以拆除。
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條乙方需要對承租房屋擴建、改建;或在庭院內新建房屋,須經甲方同意,並另訂協議。
乙方對承租房屋、庭院進行亂拆、亂搭,造成房屋設備和庭院綠化樹木的損壞時,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
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設備和擅自改動供電設備。
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房屋修復時爲止。
第十條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甲方收回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條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對房屋及其設備檢驗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後,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爲止。
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代理人: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
大使館館舍租賃協議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安江鎮商業東街東旭酒樓旁 門面一間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 自 20xx 年 4 月 26 日至 20xx 年 4 月 25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 500 元,年 6000 元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 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 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 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七、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 訟,請求司法解決。
八、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