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賃合同(通用1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4.86K

公司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租賃合同(通用12篇)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地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秉持友好

一、租賃車輛及期限:

1.基本信息:車型:____,車牌:___,數量:_____部,出廠年月:____年___月

2.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個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若租期內需變更租賃車輛的,經雙方協商後確定,租賃費用和要求不變。

二、租金及費用

1.租金及費用標準

(1)自____年___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爲每月RMB元;

(2)自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爲每月RMB元;

2.加班費用計算

上述加班費用以半小時爲計算單位,不滿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每次使用車輛(出車)按「派車單」或「車輛使用登記本」上乙方人員和甲方司機共同

3.支付方式

甲方應每月15日前與乙方覈算確認前使用月度的費用情況,並向乙方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3.甲方應隨時保持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處於可用與整潔狀態,並保證各種行車證件及相關手續的齊全,有效。

4.甲方負責租賃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費,車輛附加費,年檢費,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車損險、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維護保養,違規罰款肇事責任以及車體本身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甲方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並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各種理賠手續.

6.車輛租賃期間,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

7.合同期內,甲方車輛逢檢修,更換部件,處理交通事故,駕駛員學習,病事假等,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併爲乙方

8.甲方應自行與其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享有車輛的使用權。

2.乙方負擔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費,以及正常使用所產生的停車費。

3.租賃車輛的駕駛員由甲方派出,工資、誤餐費及出差之加班費由甲方支出,車輛租賃期間甲方派出之駕駛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以及時間安排、盡職盡責,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乙方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需提前二天提出,以便甲方進行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時

4.租賃車輛爲辦公生活用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運送易燃、易爆物或競賽使用,乙方應愛護車輛,因乙方人爲因素造成車輛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5.租期結束後按時歸還租賃車輛使用權,如乙方逾期歸還使用租賃車輛的,則租金以每日=月租金×12月/365日計算。

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數額爲一個月車輛租金的賠償金。

3.甲乙任一方欲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4.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用書面形式進行修改和補充,經修改或補充形成的文書視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凡因本合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無償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房屋

乙方無償使用甲方坐落在 的房屋一間,用於辦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爲 5 年。 自 20 年5月1至20年4月30日

3、甲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在使用期間,應當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隨時可以解除本協議。

4、乙方的權利義務

使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協議解除

5.1在使用期內,甲方將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賣)給第三人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內,甲方解除本協議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其它

6.1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至20年4月30日,如房屋使用期滿後繼續使用房屋另行簽訂協議。

6.2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20年5 月 2 日

公司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江蘇南水北調藺家壩泵站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陳站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美化辦公環境,陶冶情操,提高工作效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爲明確雙方的責任、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所需要擺放的觀葉植物。

二、由乙方負責觀葉植物的澆水、除蟲、除塵、擺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植物常綠,如有萎焉及時更換。

三、甲方要負責對觀葉植物的保管,如遇植物失竊或故意損壞等人爲因素造成的後果,甲方要負責賠償。賠償金額爲同等品種、同等質量的苗木的當月市場價格。

四、經雙方協商,甲方要的觀葉植物總數爲 24 盆。(因植物的特殊性及生長的特定因素有大小、高矮之分。)

五、甲方的付款方式: 每 12 個月結算一次。結算金額爲 5000 元。

六、本合同期限自 20年 4 月 20 日起,到 20年 4 月 20 日 止。雙方如需解約,要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賠償對方違約金。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 從簽訂合同之時起生效,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 方: 乙 方:

20年4月20日

公司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陝西南湖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以下租房協議,此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西安市曲江雁南五路雁鳴住宅小區11號樓二單元一層西戶的住房一套出租給乙方。

二、租期暫定爲陸個月(20年2月20至20年8月20日),月租金壹仟零貳拾元整(¥:1020元),半年租金共計陸仟壹佰貳拾元整(¥:6120元),憑合法有效票據一次付清。自20年2月20日起計算房費。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租金及押金。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到規定期限不付租金的。

四、乙方應自覺遵守小區規定和短期公約,服從小區管理;自覺防火防盜,注意安全;愛護房內一切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物業管理(水、電、治安、設施、有線、垃圾等)費用及電話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自覺繳納。其中有線電視收視費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取。

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改動室內各項生活設施及原房屋結構,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房屋內以下物品歸甲方所有,乙方可使用,但應保護好甲方房屋內的設施和物品,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繼續租用,須提前1月通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考慮乙方,但必須重新簽訂合同。在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如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八、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壹仟元整(¥:1000元),不違反前第三、五款情況下,退房時退還。

九、甲方接到乙方租金,保證乙方的合法使用權不受侵犯,並協調有關物業管理事宜。

十、甲方須保證房屋產權無任何糾紛,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

十一、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一旦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聯繫方式:

乙方(簽字):聯繫方式:

年月日

公司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市--路--號

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花木的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承租方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租金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

第四條租賃花木的維修保養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花木要妥善保管。續租賃花木或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第五條違約責任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花木,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花木,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花木,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4、在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租賃花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花木,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花木變賣、抵押等行爲,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花木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4.、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花木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公司租賃合同 篇6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 、合作、互惠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達成協議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場地, 供乙方作經營使用,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

自20年1 月1 日起至20年12月31 日止,經營期限爲:1 年。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合同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終止,須提前一個月知會對方。

二、經營範圍

1、經營甲方作餐飲經營使用。

2、自甲乙雙方簽定此合同之日起,該場地由乙方統一經營規範運作,自負盈虧。

三、甲方提供的經營條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捷龍公司辦公樓三樓場地供乙方經營。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竈臺、抽菸系統、蒸飯櫃、消毒櫃、保溫蒸飯車等設備供乙方使用(具體明細見附件)

3、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水、電,每月水電費由甲方代繳代付。

4、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餐具及操作工具。

四、乙方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不得將食堂私自轉讓或委託他人經營,更不能在公司內搞不法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取消收回經營場地,並給予經濟處罰或法律訴訟。

2、餐廳、操作間、食堂周邊等均屬於乙方管理範圍,乙方需負責承包區域內的衛生清掃和安全管理。

3、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人員食物中毒,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所有工作人員需持有健康證上崗,衛生檢疫、體檢等費用均由乙方自理,食堂的衛生防疫、就餐環境必須達到市衛生監督所制定的標準,甲方有權監督,並檢查。

5、爲確保飲食安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提出改善意見,乙方必須虛心聽取公司意見。

6、食堂水、電、煤氣等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操作間的大型竈具等由甲方提供,易耗用具由乙方自行解決。

7、除甲方提供設備之外,乙方經營所需其它設備由乙方自備,如要進行特殊裝修、改造,乙方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合同結束後,乙方不得對其裝修進行拆除。

8、乙方必須保護好食堂所有財產,對甲方提供的廚具設備、設施應及時進行保養、維修。保養、維修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經營期滿後,保證房屋、設備、設施、牆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損壞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9、乙方必須依法用工,食堂人員工資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發生用工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0、乙方負責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自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安全無事故,日常經營中必須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1、乙方自主經營,經營期間自負盈虧,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五、相關費用

1、乙方簽訂協議後需在3日內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10000元。

2、履約保證金使用:用於經營者違反《食品衛生法》,違反公司有關管理條例,沒有按合同經營至期滿,租用期內不正常營業,協議內擅自分包或轉包他人或給公司造成各種損失的補償。乙方在經營期內若無上述現象,在合同期滿並辦理全部交接手續後,其履約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

3、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場地租用費1200元。

六、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規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湖北捷龍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公司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簽訂設備租賃合同,並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項目和乙方自行選定的設備和技術質量標準,向_________購進以下設備租給乙方使用。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根據與生產廠(商)簽訂的設備訂貨合同規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季交貨,由供貨單位直接發運給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貨單位自提自運。乙方收貨後應立即向甲方開回設備收據。

第三條 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設備的質量問題由生產廠負責,並在訂貨合同予以說明。

第四條 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收貨後,應以甲方名義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投保合同交甲方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五條 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爲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條 設備租賃期限爲_________年,租期從供貨廠向甲方託收貨款時算起,租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包括手續費_________%),分_________期交付,每期租賃金_____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託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萬分之三的罰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不能撤銷。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結束合同,甲方給予退還一部分利息的優惠。

第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同意按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優惠價格將設備所有權轉給乙方。

第九條 乙方上級單位_________同意作爲乙方的經濟擔保。

公司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中介公司租賃合同。

1.甲方自願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套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對該房屋充分了解並願意承租。

2.租賃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按_____結算。乙方每次必需提前15日將房租交給甲方。

3.甲方交房時,水______噸,電______度,煤氣_______立方米。租賃期內水、電、煤、有線電視費由乙方負責交付。甲方有權查看交費收據。

4.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如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等均由甲方承擔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有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房屋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雙方應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合同範本《中介公司租賃合同》。

5.房屋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或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原因使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乙方應搞好鄰里關係,遵紀守法。

6.乙方預付押金(大寫)______元給甲方,租賃到期,乙方結清所有費用後,甲方將押金退還乙方。

7.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補償對方中介費_____。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8.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本着友好精神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解決。

9.房內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愛護使用,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要給予修復或按價賠償。

10.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中介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中介公司(簽章)

地址: 地址: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公司租賃合同 篇9

原告:XX市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被告:,男,X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X市XX區號X棟X單元XX室。身份證號45X70311。電話:136X23。

被告:,女,X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住址X市XX區號X棟X單元XX室。身份證號45X72211。電話:135X29。

訴訟請求:

1、判決被告騰空、搬離並向原告交還其所佔用的位於XX市XX小區棟X、X層樓的場地。

2、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場地佔用費X元(從20xx年X月X日計算至20xx年X月XX日,實際應計算至被告交還佔用場地之日止)。

3、判決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20xx年XX月X日,原告與被告簽訂《租賃合同》,約定:被告向原告租賃XX市XX小區X棟層樓的場地(面積約X平方米),每月租金X元,租賃期間自20X年X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滿後,拒不交還場地的,須承擔佔用門面期間雙倍的租金。

合同簽訂後,原告向被告交付了租賃場地。20xx年XX月X日,合同期滿前,原告向被告發出《通知》,告知被告在租賃合同期滿後,不再續簽租賃合同,請被告在合同到期時,將門面騰空交還原告。但在合同期滿後,被告沒有將租賃場地交還原告。依照合同約定,被告應向原告每月支付門面佔用費X元。但被告在20xx年XX月份每月只支付X元,從20xx年X月X日起則分文不付。至今也沒有把租賃場地交還給原告。

綜上所述,被告在租賃合同期滿後,拒不交還場地,嚴重損害原告的合法權益。爲此,原告特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如原告所請。

此致

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X月X日

公司租賃合同 篇10

原告 :張曉生,住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杜鵑路188弄1號1704室,電話

被告 :姚彬,住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鎮碧波路328號,電話

訴訟請求

一、要求判令原、被告之間簽訂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有效;

二、要求被告按原合同賠償原告違約金7800元,中介費1500元。共計9300元

三、本案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經過:

20xx年9月5號,原告因居住需要,經由上海永軒地產介紹帶看了多套房屋後看中了原告產權位於上海市浦東新區龍陽路1880弄53號1602的房屋,並交付租房意向金1500元,中介方在之後幾天時間,經過多次和被告代理人李康協商,初步達成原告以月租金7800元,起租日爲10月3日,因房屋內有多處設施損壞,合同簽訂後即把房屋交付原告進行自費維修的租賃口頭協議,並約定於9月10日簽訂到該房屋裏面簽訂合同並當場和上個租客交接水電費。

9月10日上午,原告和中介方永軒地產的業務員李亞傑先生一同前往該房屋和房東簽訂合同,當原告和中介李亞傑到達房間時,被告代理人李康和上個租客於小姐已等待在房屋裏面,經過雙方租賃條件確認後,中介李亞傑開始書寫合同,同時中介李亞傑要求原告代理人李康出現房產證和委託書,代理人李康解釋因業主姚彬現在國外,自己手上只有業主身份證複印件,房產證原件被被告姚彬帶在國外,只能通過手機微信讓業主姚彬把房產證拍圖發送過來,隨後李康在手機上給原告和中介李亞傑看了微信上業主發過來的房產證圖片和被告本人招商銀行卡卡號,並聲稱代理委託書可以在簽訂合同後讓業主寫好傳真過來,原告通過當場詢問上一個租客,得知上個租客已租住1年多,並且租金也是轉入業主姚彬的銀行賬號,原告覺得房租是直接轉賬到業主銀行卡,應該不存在代理人詐騙的行爲,於是便和原告代理人李康簽訂了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編號1404877。並當場利用手機網銀向被告招商銀行卡轉入三個月房租23400元加租房押金7800元,共計31200元,並和上一個租客結算了水電費後(原告收取上一租客:於潔,補交水電費130元,此款於被告單方終止合同後原告已通過轉賬歸還於潔),上個租客把房屋鑰匙交給原告。 合同簽訂後當天下午,原告接到被告代理人李康電話,聲稱因被告和上個租客終止合同時出現糾紛,上個租客現在不同意退房,要求住回該房屋,被告姚彬現要求解除和原告今天簽訂的合同,要求被告當天晚上8點到中介方永軒地產公司辦公室協商解除合同事宜,當天晚上原告和被告代理人李康,還有聲稱是被告妹妹和同學,在中介李亞傑調解下未能達成和解,被告於9月13日用手機微信書面告知原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通過銀行轉賬退回原告交付的房租及押金31200元,並要求原告次日交回房屋鑰匙,原告無奈在收到退回的資金後在9月14日 把鑰匙交回給被告妹妹,並當場表示如果被告不支付違約金7800元,原告將把此事訴之法律

訴訟理由:

在整個合同簽訂過程,原告通過被告代理人李康的表述,及所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原告提供的產權證相片及銀行賬號相片,後經多方求證和確認(通過和現場諮詢前一租客和就收款方銀行賬號與產權人姓名一致性判斷),相信被告代理人持有代理權而簽訂合同。這符合典型的“表見代理”構成因素。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九條: 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爲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爲有效。

綜上,原告爲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持原告訴請。

附件3張

原合同複印件一張

李康微信轉發被告提供的銀行賬號和產權證圖片聊天記錄截圖一張 原告給被告轉賬銀行交易憑證一張

公司租賃合同 篇11

原告:馮某某,男,1988年2月7日生,漢族,住安徽省安慶某路。

被告:武漢某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漢市漢陽區。

法定代表人:馬某某,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1、解除並終止原被告20xx年2月11日訂立的織襪機租賃合同;

2、判令被告返還原告的織襪機押金27.6萬元並承擔織襪機的託運費13080元;

3、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11日,原被告簽訂了織襪機租賃合同。20xx年2月11日、2月18日,原告根據合同的約定,先後用現金和建設銀行轉帳方式向被告交納了織襪機設備押金共計27.6萬元。20xx年2月17日、2月29日,被告先後通過快邦物流公司將6-3型織襪機設備共計28臺及配件發送到原告處,託運費共計7080元由原告支付。然而,被告提供的28臺織襪機是舊機器,並且是三無產品,也沒有電機。被告的織襪機生產出的產品是半成品,還需要另外配套縫紉機、拷邊機等相關設備,才能生產出成品襪。

在訂立織襪機租賃合同前,被告方代表人黃某承諾:“免費向原告提供原材料、我方提供的織襪機是合格產品的新機器”。然而,織襪機發送到原告處,機器是舊的。原告質疑時,被告方楊經理聲稱,“我方是租賃機械,不是賣機械給你,織襪機新舊不影響生產;原材料不是免費提供,是要向我方購買原材料”。原告通過覈算成本,如果原材料不是被告方免費提供,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回收成品襪,原告沒有利潤,只能是虧損。再者,被告方派出的技術人員到原告處,只是對織襪機設備進行了檢查,並沒有進行織襪機技術指導。原告方試生產10多雙樣品襪發送到被告處,被告不置可否。

原告通過市場調查,被告缺失誠信。之前,重慶市中縣XX鎮萬井村一組周某與被告簽訂的織襪機租賃合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被告以產品質量不合格等種種理由拒絕回收成品襪,阻止合同的履行。

在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情況下,原告根據雙方訂立的織襪機織租賃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乙方若中途退出,雙方可結算各項餘額,返還甲方設備,解除並終止合同”的約定。原告多次與被告方洽談解除並終止織襪機租賃合同事宜,被告方不置可否。原告多次打電話告之被告方解除並終止租賃合同,將全部織襪機發送給被告,被告要求原告以書面形式說明自己無能力生產。萬般無奈,20xx年3月22日,原告通過圓通快遞向被告方發出瞭解除並終止織襪機租賃合同律師函。並於3月24日,通過天鵝快運將全部織襪機設備及配件運送到被告處,並電話通知了被告方簽收,被告方拒絕簽收。天鵝快運公司無奈將貨物退回了原告處,給原告造成了損失。更進一步證明被告的目的就是騙取租金。

綜上所述,被告爲了達到自己騙取租金的非法目的,缺少誠信,未盡合理注意義務,用欺騙的方法,騙取原告與之訂立合同,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原告在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情況下,根據合同的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原告有權解除並終止織襪機租賃合同。被告拒收全部織襪機設備及配件,不影響全部織襪設備及配件機已退還給被告的事實。原告有權要求被告退還織襪機設備押金並承擔原告的託運費損失。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特訴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證人出庭佐證申請書

公司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地址: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秉持友好精神,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車輛租賃服務,雙方明確權利義務如下:

一、 租賃車輛及期限:

1. 基本信息:車型:____, 車牌:___,數量:_____ 部,出廠年月:____年___ 月

2.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3. 若租期內需變更租賃車輛的,經雙方協商後確定,租賃費用和要求不變。

二、租金及費用

1. 租金及費用標準

(1)自____年___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爲每月RMB 元;

(2)自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爲每月RMB 元;

2. 加班費用計算

上述加班費用以半小時爲計算單位,不滿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每次使用車輛(出車)按「派車單」或「車輛使用登記本」上乙方人員和甲方司機共同簽名確認的使用時間爲準,計算加班時間及費用。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六,每日從7:30至18:30,(週六若無特別通知,車輛可在家待命),上下班途程不計作加班,個別情況乙方可提前要求提早或延後車輛使用時間(如:公司集體活動,高管日常接送),但每日仍以小時爲標準計算,在此時間內的車輛使用不計加班時間。

3. 支付方式

甲方應每月15日前與乙方覈算確認前使用月度的費用情況,並向乙方提供足額、真實、合法有效的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後7個工作日內將前使用月度的租金及加班費用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賬戶信息: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 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3. 甲方應隨時保持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處於可用與整潔狀態,並保證各種行車證件及相關手續的齊全,有效。

4. 甲方負責租賃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費,車輛附加費,年檢費,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車損險、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維護保養,違規罰款肇事責任以及車體本身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 甲方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並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各種理賠手續.

6. 車輛租賃期間,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

7. 合同期內,甲方車輛逢檢修,更換部件,處理交通事故,駕駛員學習,病事假等,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併爲乙方提供臨時駕駛員或同等規格的備用車輛.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提供車輛的,按日停止計算租車費用,並在租金中相應扣除。

8.甲方應自行與其提供的駕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社保;如因服務需要甲方人員佩戴乙方標誌,亦不代表承認該工作人員爲乙方員工。在服務過程中,甲方應自行保管其工具及其他財物,在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或甲方人員自行負責,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享有車輛的使用權。

2. 乙方負擔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費,以及正常使用所產生的停車費。

3. 租賃車輛的駕駛員由甲方派出,工資、誤餐費及出差之加班費由甲方支出,車輛租賃期間甲方派出之駕駛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以及時間安排、盡職盡責,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乙方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需提前二天提出,以便甲方進行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時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或提供的服務有瑕疵,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若因甲方司機違反交通法規,或因其它故意或過失行爲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4. 租賃車輛爲辦公生活用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運送易燃、易爆物或競賽使用,乙方應愛護車輛,因乙方人爲因素造成車輛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5. 租期結束後按時歸還租賃車輛使用權,如乙方逾期歸還使用租賃車輛的,則租金以每日=月租金×12月/365日計算。

四、其他條款

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數額爲一個月車輛租金的賠償金。

3. 甲乙任一方欲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4. 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用書面形式進行修改和補充,經修改或補充形成的文書視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 凡因本合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