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機械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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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築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機械設備作爲影響工程施工進度、施工效率與工程質量的關鍵部分,給建設行業帶來巨大便利的同時,也導致了很多事故的發生。建設工程機械租賃合同是怎麼一回事?以下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機械租賃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建設工程機械租賃合同
建設工程機械租賃合同範文1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租賃建設工程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機械名稱、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租金計算方式:按月計算。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處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支付方式:每月支付租賃費的70%,餘款待塔吊報停後年底付清。

第二條 使用地點、項目名稱和工作內容

1、使用地點:XXXXX

2、項目名稱:XXX項目

3、工作內容:垂直水平運輸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暫定自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5月30日(具體以甲方《開報停單》爲準)。

第四條 租金計算

1、自安裝檢測合格之日起計算租金,工程機械租金期滿,甲方通知乙方拆除後次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2、由乙方進行維護保養作業時,甲方應安排合理的機械維修和保養時間。每月累計維修保養時間超過20小時的部分,甲方可扣減相應的租金。乙方在機械工作間隙期或待工期間所做維護保養,不計算在維修時間內。

第五條 進出場費用

租金機械進出場費及檢測備案費用:附着在XX層建築物的塔吊爲該塔吊一個月的租金,附着在XX層建築物的塔吊爲35000元,附着在XX層建築物的塔吊 爲45000元。

第六條 定金和其他費用

1、機械操作和維修人員在工地吃住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2、檢測備案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機械交接與驗收

乙方向甲方移交機械時,雙方應就交付機械的型號、規格、附件、數量、質量等共同驗收並簽署《交接清單》

第八條 操作、維護與管理

1、雙方約定機械由乙方負責操作與維護。操作、維護等上崗人員配備應符合國家或XX市法律法規的要求,也可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機械的操作與維護,受託方行爲視爲該委託方行爲。

2、塔吊指揮由甲方負責安排。

3、因故障造成機械無法正常作業的,乙方應當接到通知後二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四小時內未能修復的,自第六小時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恢復正常作業日止。

第九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的維修保養服務。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3、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

4、應當爲乙方提供機械進出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按時接受乙方交付的機械。

5、應當爲機械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護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應向乙方賠償。

6、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不得對機械設施進行變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機械毀損、滅失,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向甲方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不得提供淘汰、報廢、檢驗檢測不合格的機械。

4、應當提供法律法規規定的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文件,需要到監管部門備案的,乙方應當提供或辦理備案手續。

5、應當向甲方提供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

6、應當提供技術保障,承擔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義務。

7、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並應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致使租賃機械收到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機械轉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乙方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爲,但乙方按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天津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4頁,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XX市

甲方須保證25T汽車吊安拆條件,其他約定:高出部分由甲方承擔;租賃費不含稅金,如需開具稅票,稅金由甲方春節報停不超過45天;塔吊預埋件每臺三千元,如甲方挖出歸還乙方不收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機械租賃合同範文2

承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工程建設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就租賃乙方下列物資/設備,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列租賃物清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計劃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屆滿工程尚未完工,租賃期限最長續展至 時止。

第三條 租賃物的交付及退還

3.1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將租賃物運送至租賃物交付地點,裝卸及運 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對租賃物的數量、型號、規格、質量及設備經安裝、調試完畢具備使用性能等情況進行驗收,辦理驗收手續,並以此作爲開始計算租金的依據,租賃物交付地點 。

3.2 退還租賃物時,甲方應提前 3 日通知乙方停用日期。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在通知確定的停止使用之日起 3 日內來甲方施工現場辦理 退還驗收手續。乙方逾期未辦理,則以甲方通知中確認的停用日期爲準 終止計算租金。退還的租賃物由乙方自行負責從甲方工地現場運走,退 還租賃物裝卸及運費承擔 ;租賃物退還地點 。

第四條 租賃物質量要求

4.1 乙方應當保證租賃物資具備施工要求的使用功能,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存在安全隱患。

4.2 從外觀上可以發現的缺損或其他質量問題,甲方應於租賃物交付時向乙方提出,並在接收清單或出庫單中載明,當該質量問題影響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拒收。

4.3 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租賃物存在質量問題,應當通知乙方,乙方有義務調換成符合合同約定的租賃物。

4.4 根據本合同所涉及租賃物已經使用年限和具體保養情況,甲乙雙方一致認定本租賃物的成新率爲 %。

第五條 租賃物的維修、保養和丟失賠償

5.1 租賃物是施工機械的,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使用過程中,機械出現故障或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成符合約定的機械,小故障不得超過8小時,大故障不得超過24小時。

5.2 租賃物爲鋼化料具的,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租賃物資退還時,如有損壞、保養不善等,甲方負責維修或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正常損耗和因租賃物質量問題引起的損壞除外)。

5.3 租賃物丟失的,在雙方辦理租賃物退還手續時一併折價賠償,賠償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賠償費用納入乙方應收租金總額,自該部分租賃物折價之日起,不再計算租金。

雙方約定維修單價爲: 。

雙方約定的賠償辦法爲: 。

第六條 租金的結算和支付

6.1 鋼化料具類租金計取期間:甲方接收租賃物之日起至歸還之日止,最長租賃期限不得超過該項目竣工之日。機械設備類租金記取期間:調試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設備停用之日止。

6.2 租賃期間,每月結算一次租金,租金結算單由甲方授權的兩人共同簽字並經乙方授權的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作爲支付當期租金的依據。

6.3 租賃期滿,甲方應當歸還租賃物,並通知乙方進行結算。結算後的租金、維修費、賠償金和違約金按約定支付。

6.4 租金支付:

(1)月租金支付:甲方向監理、建設方提交當月已完工程量報告並經審定,建設單位將該項工程款撥付甲方後,甲方十五日內按當月租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

(2)期末租金支付:甲方承建的工程竣工結算經發包方審覈、審計完畢,建設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結算尾款後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剩餘租金。

(3)乙方每次申請付款前,應按雙方確認的當期結算金額,向甲方提供足額稅務發票及銀行賬戶。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的,甲方有權拒付該批次款項。

第七條 租金減免和優惠

因不可抗力的自燃災害(地震、洪水、強風、雷電暴雨等)致使施工現場停工,租賃物停止使用,乙方不計收租金。施工期間遇到春節及夏收、秋播忙季時,乙方給甲方減免租金,具體約定如下: 。

第八條 違約責任、合同的解除

8.1 甲方未能按時交納租金,應當就欠付租金部分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乙方未按約定或甲方要求的時間、數量和質量向甲方及時提供租賃物,或者租賃物出現故障、安全隱患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未能及時維修或更換的,每日按照該部分租賃物或設備日租金的 四倍 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約定要求的租賃物爲止。逾期超過10日或嚴重影響甲方施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可從其他出租方租賃相應物資,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3 乙方提供的租賃物存在質量問題,或者有重大安全隱患未提前申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4 甲方通知乙方收回租賃物,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租賃物的,甲方可代爲保管租賃物,並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當時市場租賃價格的兩倍承擔保管費用,租賃物在此期間滅失、損壞等風險由乙方承擔。

8.5 租賃物是施工機械的,乙方配備的操作工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者不聽取甲方工作安排和指揮,視爲乙方提供的租賃物不具備使用功能,乙方應及時更換操作工,並按照本條第4款的約定內容承擔違約責任。

8.6 因租賃物權屬不清而致使不能正常使用,影響到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不予支付租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授權

9.1 甲方授權下列人員行使本合同履約過程中的以下職權:

(1)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職權:確認租賃物數量、驗收租賃物質量、發出各類通知,接受乙方提交的發票、副署確認結算單據;

(2)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職權:簽署取人結算單據,處理索賠事宜等。未取得甲方書面授權的人員所簽署的任何文件、協議,以及獲得授權的人員超越書面授權範圍所簽署的任何文件、協議,一概無效,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9.2 乙方授權下列人員行使本合同履約過程中的各項職權:

(1)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上列人員代表乙方全權負責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於:簽署發料單,簽收甲方發出的各類通知,確認結算金額,變更合同條款,處理索賠事宜等。

第十條 送達

10.1 乙方可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向有權限的甲方人員當面送達,由其簽收。

10.2 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達:

(1)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向有權限的乙方人員當面送達,或以電話通知方式向其送達,甲方保留的語音通話記錄、短信等可作爲送達憑據。

(2)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郵寄送達:

乙方地址: ;

郵 編: ;

收 件 人: ,收件人電話: 。

10.3 一方送達方式如發生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如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 申請仲裁;

(2)向甲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

如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簽訂書面協議,並加蓋雙方印章,方纔有效。本合同中除填寫空格部分外,手寫修改之處必須加蓋雙方印章方纔有效。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 機械租賃,乙方應當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操作工 名,操作工的工資、食宿由 方承擔。乙方配備的操作工應聽從甲方的指揮,服從甲方因施工需要做出的加班安排。機械使用過程中的燃油費由 方承擔,工地現場使用電力的機械由甲方承擔電費。

13.2 租賃物是施工機械的,安裝、調試、拆卸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關責任;使用過程中因租賃物原因或衣服配備的操作手原因,造成租賃物、操作手或工程、其他設備和其他第三方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因甲方指揮原因或甲方配備的操作手原因,造成租賃物、操作手或工程、其他設備和第三方損害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13.3 租賃期限未滿,甲方對租賃物使用完畢,需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租賃物的,可以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無條件接收。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機械租賃合同範文3

承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 以下簡稱 甲方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 以下簡稱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租賃設備

1.1、設備情況

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

規格型號:

產權單位:

設備編號:

總高度:

組裝高度:

起重臂長:

1.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機組人員的操作資格,以及市建委覈定的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審發的各種有效證件和拆裝單位的拆裝資質證書複印件。

1.3、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合格檢測報告,技術性能良好。

2、設備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乙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租賃設備交付到位。

2.2、甲方變更上述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應提前14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無法交付租賃設備也需要提前14天書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時通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2.3、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並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爲實際交付時間。

3、設備安裝與驗收

3.1、乙方應在2.1約定的交付時間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基礎製作圖紙和技術要求,並指派專業人員協助甲方完成設備基礎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機械設備基礎施工方案並負責設備基礎的施工和提供汽車吊。基礎驗收後將相關技術資料複印件由甲方蓋章或甲方代表簽名後交付乙方簽收,上述費用由甲方承擔。

3.3、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一份現場平面圖,提供座標尺寸及詳細的地質資料,標明設備位置。甲方負責提供專用的一級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提供充足的組裝場地,保證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方便。若因現場不具備安裝、拆卸和設備運行條件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5、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由甲方承擔。

3.6、安裝完畢後,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並承擔全部費用。甲方配合乙方進行驗收。應當有雙方代表參加驗收並在驗收報告上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應支付乙方設備進出場費 元(大寫: ),甲方應在設備進場時支付 元(大寫: )。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設備月包乾租賃費(不計加班)爲每月 元 (大寫: )。

4.3、設備到場時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和前三個月的租賃費,以後費用按月結清。如甲方拖欠租賃費,乙方有權停塔,停塔期間照常收取租賃費,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4.4、本合同價格是甲乙雙方根據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報價經充分協商確定。本合同價格己經充分考慮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諸種複雜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費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變更,在合同履行期間不論發生其他任何情況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變更合同價格。

5、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和運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設備發生故障,乙方維修人員白天應在8個小時之內趕到現場,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損失。乙方塔機故障維修保養而停機每月少於48小時,屬於正常維修,甲方不扣減租賃費用。因維修或保養停機每月超過48小時,超過部分按實際停機天數扣減租賃費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擔因停機造成的其他損失。

5.3、乙方負責爲租賃設備配備機組人員二人(司機)。機組人員要接受甲方的指揮,配合施工,保證租賃期間24小時待命服務。對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無故刁難甲方施工人員的機組人員,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應在48小時內予以更換。乙方配備的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4、甲方應配備足夠的專職信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上崗。信號工不得違章指揮。如因違章指揮或掛鉤不當造成的事故,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5.5嚴禁甲方人員擅自操作、修理塔機。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機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司機自己操作而發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5.6、多臺設備作業時。甲方應制訂詳盡的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並向信號工和機組人員作出書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負責提供住宿,保證機組人員必要的休息。

5.8、當塔吊需要升高時,甲方應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和需求,認真做好預留孔洞和作業平臺的搭設等準備工作。

5.9、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20xx)和《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xx)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存檔。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運行檔案和日檢、月檢記錄。

6、出租變更

6.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甲方,租賃設備新的所有權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6.2、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乙方塔機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移租賃設備;否則,因甲方擅自轉移設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設備保管和風險責任

7.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甲方,到設備交還乙方爲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7.2、租賃設備發生意外事故後,最終賠付責任按照甲乙雙方在事故中的實際責任負擔。

8.設備交還

8.1甲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應書面通知乙方。

8.2乙方收到通知的時間爲租賃費計算的截止時間。

8.3乙方收到歸還設備的通知以後應在 24小時內到達設備現場與甲方辦理設備交還手續。

8.4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後要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9.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_______________

10. 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4)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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