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上訴狀(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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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龐,男,漢族,歲,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學生,住十堰市張灣區東風汽車公司廠家屬院。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上訴狀(精選14篇)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周,女,漢族,歲,*幼兒園負責人,住十堰市張灣區東嶽市場對面車城金都三樓*幼兒園內。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依法判令被告退還原告設備損壞押金元、廣告牌、黑

板押金元。

依法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系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大四學生。年暑假期間,原告與名本校同學利用社會實踐的機會舉辦了中國小文化課輔導班。爲此,原告向被告租借了位於東嶽市場對面的*幼兒園的五間教室作爲教學場地。期間,被告向原告收取了設備損壞押金元,廣告牌、黑板及水電押金元,一個月的房租元。此後,原告在租期結束後,與被告協商退還押金事宜,但被告以種種藉口予以拒絕。

故此,原告起訴至人民法院,望人民法院判如前請,依法維護在校大學生的合法權益!

此致

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大門以北房屋予以出租,對本校師生經營書店,經過競標,由 租賃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提供房屋壹間。

2、負責房屋及其它設施的維修(非人爲因素造成),保證水電線路暢通。

3、不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安全和衛生等檢查。

二、乙方責任

1、只許經營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圖書、學習資料、報刊、雜誌、音像製品、音體美用材、文具。

2、自覺遵守暫住人口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甲方師生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3、違法經營所造成的後果,負全部責任。

4、水電費自理,水費每月按 方交納。

5、室外宣傳張貼內容、樣式須報學校批准。

6、不準在經營場所內外打牌、下棋,並保持清潔衛生。

7、要愛護室內外設施,如損壞照價賠償。

8、因疏於管理出現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9、對甲方提出的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問題,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整改。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賃費 ,簽定合同時交納。如不按時交納,每天按上交金額的2%交滯納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對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變更經營內容及項目,甲方立即與乙方中止合同,而無須再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必須保證學校內只允許乙方有權經營本合同中規定的圖書、學習資料、報刊雜誌,音像製品項目,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經濟賠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3

房屋租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對此做了明確的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其次,房屋租賃當事人還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租賃房屋相關法律常識一、房屋使用期間的造成的租賃物損壞的,應當由誰承擔維修義務?      《民法典》第220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221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第222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9條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並確保房屋和室內設施安全。未及時修復損壞的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減少租金。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第10條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承租人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者承擔賠償責任。二、關於租賃房屋轉租問題      原則:房屋轉租應當取得出租人的同意,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承租人剩餘的租賃期限。《民法典》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釋》第15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例外:若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後續知道房屋被轉租的,應當在6個月內提出異議,否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解釋》第第16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爲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爲第三人蔘加訴訟。      三、租賃的房屋經過裝修後,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無效時,對於裝修物如何處理?      (一)租賃合同無效的,裝修物處理如下:      《解釋》第9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二)租賃合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時,裝修物做如下處理:      《解釋》第10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第11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2、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3、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第12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裝修的,裝修物處理如下:    《解釋》第十三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一房數租的,如何維權?     一房數租,也即是出租人在未告知承租人的情況下,將房屋多次出租給他人,《解釋》第六條對於一房數租的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佔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關於買賣不破租賃的問題      買賣不破租賃,《民法典》第229條作出了明釋:“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第二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也即是,房屋在租賃期間,出租人若要將租賃房屋出售的,租賃合同仍對受讓人繼續有效,但還需注意以下例外情況:      (一)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民法典》第230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解釋》第21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買賣可破租賃的情形!      一般情況而言買賣不破租賃,但有以下情況的,買賣即可破租賃:      《解釋》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六、租賃房屋有抵押,租還是不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因此,若租賃房屋抵押在先,出租人仍有權將房屋出租,承租人也可租賃該房屋,但承租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也即是後成立的租賃合同關係不得對抗成立在先的抵押合同,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時,此時租賃合同對於房屋新的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也即是“買賣可破租賃”。此時,如果在訂立租賃合同時出租人未告知承租人租賃房屋有抵押的,出租人應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出租人已告知的,則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七、房屋租賃後,出租人將房屋抵押的,承租人應該如何防範法律風險?      《民法典》第48條規定:“抵押人將已經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對此也作了明確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由此可知,租賃合同僅對抵押權的實現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但對於承租人而言,只要租賃合同成立在先,抵押在後,則抵押權的實現不會對承租人造成多大的影響,對於出租人而言,應當將房屋已經出租的事實告知抵押人,由抵押權人決定是否接受該租賃房屋的抵押,出租人未告知的,則應當對抵押權人因此而生產的損失承擔責任。      現代社會,房屋租賃已是一個很普通的現象,隨着人們的法律意識逐漸增強,對於房屋租賃需要注意的事項越來越多,希望法律風險的防範對於現在或將來的出租人、承租人能在房屋租賃中保駕護航。

20__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市▁▁▁區(縣)▁▁▁▁▁▁.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廚,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爲▁▁▁▁▁▁▁,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爲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八)其他:▁▁▁▁▁▁▁▁▁▁▁▁▁▁▁.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爲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爲,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簽約時間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4

甲方:(出租方) 電話:

乙方:(承租方) 電話:

根據平等自願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合同條款如下:

一、 甲方將*小區號樓單元樓側(號)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包括地下室及庫房),屋內水、電、暖設施齊全。

二、 租賃期限及租賃費

1、租賃期限爲一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租金爲 元,一次性交付,交付日爲合同生效日。

三、乙方在租賃期內,擅自轉租、轉讓或發生火災及從事各種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的水、電、暖、有線電視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在承租期間對房屋及供水、取暖設施要加以愛護並保持地面、牆壁及玻璃整潔完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並承擔由此引發的連帶責任。

六、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協商租賃合同是否繼續,如果協商未達成續租意向,乙方應在房屋到期當日搬離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屋內設施如有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

七、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上述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支付損失費,同時終止合同。

八、爭議解決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區、縣) ;門牌號爲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使用面積)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爲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稅、費按法律規定交納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有權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及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乙方有權決定。租賃期滿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乙方可以根據需要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3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經營的。

(2)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2)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3) 拖欠房租累計12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10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交付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3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 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2) 拖欠房租累計 12個月以上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3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 依法向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2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小區___號樓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計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___年初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爲,從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_____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_________使用。

二、房屋面積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爲期_____________年,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將房屋騰空並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爲每月_________元整(含管理費)。乙方以_________形式支付給甲方。

2.租金按月爲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付清;以後每期租金於每月的_________日以前繳納,先付後住(若乙方以匯款形式支付租金,則以匯出日爲支付日,匯費由匯出方承擔);甲方收到租金後予書面簽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七天,則每天以月租金的0.3%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視爲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押金

1.爲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後予以書面簽收。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十日內補足。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租用該物業,甲方應立即全額無息退還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並承擔相關費用的責任。如甲方未在兩週內修復該損壞物,以致乙方無_____常使用房屋設施,乙方有權終止該合約,並要求退還押金。

3.甲方應確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4.甲方應爲本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致該合同無效或損害乙方租賃權利,應由甲方負責賠償,且甲方應承擔該合同相關的所有稅費。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內添置設備。租賃期滿後,乙方將添置的設備搬走,並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分租,並愛護使用該房屋如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費、收視費、一切因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並按單如期繳納。

八、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諒解,均視爲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3.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九、違約及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導致本合同中途終止,則視爲該方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爲_________元整,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若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甲、乙雙方如有特殊約定,可在本款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南寧市有關房產管理的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於__市路號小區號房,面積爲平方米,出租房屋內屬出租人所有的設施、物品暫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賃期滿與出租房屋一起收回。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權利義務

1、租賃期爲________年,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租賃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承租方若續租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權轉讓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經濟損失的須賠償出租方: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結構和裝修的;

、承租人毀壞出租房屋及房屋內設施、物品的;

、承租人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續簽租賃合同又逾期不搬遷的,出租方有權對承租

方採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租賃房屋租金每月爲人民幣元,承租方須於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元。

2、如承租方續簽合同,承租方應於租期屆滿前十五日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否則視爲違約,出租方有權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納租金時,出租方應出具收條,出租房屋的有關稅費由承租方負擔,承租方可在付清稅費後取得發票。

第四條租賃房屋的用途爲.

第五條承租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以及在租賃期間,政府部門需徵收的費用,承租方自行按時按規定向相關部門支付,如逾期支付,後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應負責賠償,後果嚴重的,出租方還有權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條承租方應自行負擔費用,對租賃房屋進行維修。

第七條承租方任何時候非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均不允許擅自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自行裝修。

第八條出租房屋內的設施、物品清單及使用義務

7、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水錶底度爲度,電錶底度爲度。

承租方應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時對房屋質量及房屋內設施、物品進行確認,雙方對本協議一經簽字,即視爲承租方已經確認完好及驗收,以上設施及物品已隨出租房屋一併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應盡保管維護之義務,租賃期滿保持原狀歸還出租方,..如有損壞,由承租方負擔費用維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復原狀則由承租方照原價賠償。承租方應在交納第一次租金時向出租方交納押金5000元,租賃期滿,承租方依據書面確認書保持原狀完好返還出租物的,押金退還承租方。如有損害,應先從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條合同終止

如雙方不再續簽時,承租方應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賃房屋鑰匙、房內設施物品交還出租方,經出租方驗收無誤後,方可將屬於其個人物品帶離,合同期滿超過三日不搬離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出租方並有權選擇立即解除合同;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給承租方使用的,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

3、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至各條款規定的,應支付違

4、租賃期間,如承租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應付給出租方違約金5000元。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租賃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有變動,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並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9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合理、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願將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乙方承租使用該房屋。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特定此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出租方:承租方:

一、房屋基本情況:承租房屋位於市 縣 鎮 ,面積約爲 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個月。

三、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1、房屋租金:房屋租金爲每月 元,全年房租合計 元、甲方有權依法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有權對房產的改造裝修及合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四、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出租房屋時,保證出租房屋整體完好,保障乙方水電齊全暢通。

2、甲方負責水錶、電錶的獨立安裝,乙方直接向有關部門繳納水、電、氣費。

五、乙方的權利、責任及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乙方在承租期內有自主經營權。

2.租賃期間,若乙方出現經營困難可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交納房租。

2.乙方自行按時交納水、電費、城管、衛生等費用。

3.乙方應合理進行裝修及使用租賃房屋,維護環境衛生。

4.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

5.乙方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將房屋進行轉讓和轉租。

六、其他事項:合同終止時,乙方裝修的設施設備、形象廣告牌、照明燈具可拆走;房屋結構的固定設施、裝修不得拆除。

七、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補充條款:在乙方租賃期間,甲方可以將蹦牀和影碟片等相關物品放置於本合同所租賃的房屋內。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10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

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執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爲:樓房_______室_______廳_______衛,平房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

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共計_______年_______個月。

(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

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該房屋租金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

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爲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

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

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___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

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

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爲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爲,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12

出租方:-------

承租方:-------

1.物業地址:-----

2.物業用途:該物業只供--------使用。

3.建築面積:平方米。

4.租賃期限: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爲期---年。

5.租金:每月租金爲-。

6.押金:共-----個月租金,合計-----。

7.付費方式:每-----個月支付一次。

8.物業管理費:每月管理費用爲--------。

9.免租期:-----天,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特別條約:

1.正式簽署租賃合同後,----------方即時付給中介方----------%的房屋月租金作爲中介費用。

2.------。

出租方:

身份證編號:

日期:

承租方:

身份證編號:

日期:

中介方:

電話:

日期: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租金爲(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爲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_分會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上訴狀 篇1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

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給乙方,並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僅爲_____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三、租期: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將房屋歸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_______元人民幣,租房保證金______元人民幣,相當於___個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個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證金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以後租金按規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將下期房款支付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當日將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證、鑰匙等交給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應支付中介服務費______元給中介方,甲方應支付中介服務費______元給中介方。

基本費用:乙方承擔下列在租賃時所發生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煤氣費□有線電視月租費□物業管理費□其它費用(如有見補充各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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