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權轉讓合同(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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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租賃權轉讓合同(精選20篇)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商議,同意以下房屋租賃權轉讓事項,訂立本轉讓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坐落:裕華區中仰陵村北口國小操場西側。

第二條 甲方將房屋租賃權轉讓給乙方使用,租期爲一年,一次性支付轉讓費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分 期支付,分別爲 、 、 ,支付間隔爲 個月。房屋內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擁有乙方 的股份,此股份分紅於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內出現違法活動、人員傷亡等情況時,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有責任爲乙方經營提供必要幫助,乙方於每月月底給甲方提供詳細賬單。乙方在租賃期內承擔所有的經營支出。

第五條 若房屋在轉讓費付完之前出現意外情況(本村提前拆遷、雙方協商解約、房東終止合同執行及其他),則終止合同,未支付的轉讓費將不再支付。

第六條 若合同雙方中任意一方單方面提出解約,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則由毀約方支付另一方全額轉讓費的 作爲賠償,則合同終止,未支付轉讓費將不再支付。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丁方: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

鑑於:

一、甲、乙雙方20xx年1月10日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xx字第0110),約定甲方將其依法所有的成都市溫江區萬春鎮新油職工療養培訓中心(以下簡稱“租賃物”)租給乙方,乙方無償將租賃物給丙方使用。

二、 年 月 日,丙方與 銀行簽訂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約定丙方向 銀行貸款 萬元(以下簡稱“該筆貸款”),由丁方爲該筆貸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三、經各方協商決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乙方基於《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概由丁方承接。

四、甲方同意,丁方成爲承租人後,可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選定。爲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四方友好、自願、平等協商,就《租賃合同》中承租方變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變更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自丁方爲丙方代償該筆貸款之日(下稱“交割日”)起,《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乙方基於《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概由丁方承接。

二、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的歸屬

(一)甲、乙、丙三方同意自交割日起,租賃物內的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均歸丁方所有,所有權自交割日起轉移。

(二)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詳單見附件。

三、租賃物用途及租金支付

(一)《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後,甲方同意丁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給任意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選定,甲、乙、丙三方應無條件配合丁方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

(二)《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後,租賃物的用途不限於餐飲住宿,丁方有權用於其他用途。

(三)《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後,甲方仍按《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xx字第0110)約定的金額(即48萬元/年,大寫:人民幣肆拾捌萬/年)向丁方收取租金,租金收取的具體方式、時間,屆時由甲、丁方協商確定。

(四)租賃時間:自交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乙方和丙方應無條件配合丁方,在交割日後 日內向丁方交付與租賃物及其相關的資料和實物,並於交割日後 日內搬出租賃物。

(六)甲方應保證租賃物質量合格,甲方的所有權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抵押,不存在第三人向甲方和丁方主張權利的情形。

(七)若乙方在交割日前已支付當年租金的,視爲丁方已向甲方支付當年租金,甲方不得再向丁方收取當年租金。

五、違約責任

(一)若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約定,由此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丙方未能及時搬出租賃物,每逾期一日,應按 元/天的標準向丁方支付違約金,由此給丁方造成損失的,丙方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各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各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的,向丁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合同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成立,自丁方爲丙方代償該筆貸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丁各 份,公證處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約定與《租賃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租賃合同》約定執行。

附件:《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清單》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丁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

根據《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和有償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權等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承租的座落於:____區(縣)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號__室,租賃部位獨用面積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權(以下簡稱該公有住房)轉讓給乙方。在訂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憑證》〔《租用公房憑證》複印件見(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轉讓的該公有住房座落、面積、附屬設施、設備及裝修情況確認無誤。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該公有住房轉讓的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元。

第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有關付款的時間與金額按下列約定方式辦理(不約定的劃除):

1、乙方應按《試行辦法》的規定,以甲方的名義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存入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由該銀行開具個人住房特種存單。一次性付款時間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2、按《試行辦法》規定,經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審覈批准,乙方將上述價款直接支付給甲方,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中約定。

3、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的___日內,持本合同及規定的材料到該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該公有住房承租一權的轉讓手續。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房地產交易中心審覈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之日起的__月內,持有關材料向該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託的物業公司辦理公有住房租賃關係的變更手續。甲方同意,自該公有住房租賃關係變更手續辦妥後的__日內,騰出該公有住房並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

第六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公有住房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若被損壞被拆除,則除應按被損壞、或拆除的住房裝修及附屬設施估值賠償給乙方外,還應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承諾,凡轉讓前該公有住房內原有設施因有變動,而按規定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的裝修、養護費用,轉讓後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本市的有關規定承擔各應繳納的稅費。在驗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該公有住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約定外,均應由甲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約定付款的,應按逾期應付款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應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逾期應付款的___%計算。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按下列〔一〕〔二〕〔三〕款約定向其追索違約責任(不選定的劃除):

一、乙方除應支付上述滯納金外,還應按逾期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並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應付款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或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部分,均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住房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約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驗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計算。逾期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不選定的劃除):

一、甲方除應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價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價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違背本合同各條款原則的基礎上,可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審覈同意並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 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前該公有住房承租權轉讓已經其同住成年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均與乙方無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該住房所在地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日期: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雙方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經營管理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所屬土地位於 組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面積爲 平方米(以下稱“租賃土地”)。

1.2 土地所有權屬於集體,甲方只將其取得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出租乙方,乙方不得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與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一併轉讓、贈與、抵償、抵押、出租(轉租、分租)給第三人。

第2條 租賃期限

2.1 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爲 1 年,自 年 月 日起算。

2.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租賃期限期滿前至少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的,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2.3 租賃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3條

3.1 乙方每畝以 元/畝承租

3.2 乙方不租的情況下,在當年提前2個月告知甲方

3.3 租金費用在當年的6月之前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5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商鋪轉讓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甲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位於______路___號的店鋪(面積爲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所轉讓標的的情況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爲____________ ,產權人爲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三條 結算與結算方式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2、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五條 債權債務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爲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______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租賃權,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3、若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2、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的違約金。

3、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修改或補充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 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爲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商議,同意以下房屋租賃權轉讓事項,訂立本轉讓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坐落:裕華區中仰陵村北口國小操場西側。

第二條 甲方將房屋租賃權轉讓給乙方使用,租期爲一年,一次性支付轉讓費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分 期支付,分別爲  ,支付間隔爲 個月。房屋內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擁有乙方 的股份,此股份分紅於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內出現違法活動、人員傷亡等情況時,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有責任爲乙方經營提供必要幫助,乙方於每月月底給甲方提供詳細賬單。乙方在租賃期內承擔所有的經營支出。

第五條 若房屋在轉讓費付完之前出現意外情況(本村提前拆遷、雙方協商解約、房東終止合同執行及其他),則終止合同,未支付的轉讓費將不再支付。

第六條 若合同雙方中任意一方單方面提出解約,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則由毀約方支付另一方全額轉讓費的 作爲賠償,則合同終止,未支付轉讓費將不再支付。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丙方:

地址:

電話:

丁方:

地址:

電話:

鑑於:

一、甲、乙雙方20xx年1月10日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xx字第0110),約定甲方將其依法所有的成都市溫江區萬春鎮新油職工療養培訓中心(以下簡稱“租賃物”)租給乙方,乙方無償將租賃物給丙方使用。

二、 年 月 日,丙方與 銀行簽訂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約定丙方向 銀行貸款 萬元(以下簡稱“該筆貸款”),由丁方爲該筆貸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三、經各方協商決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乙方基於《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概由丁方承接。

四、甲方同意,丁方成爲承租人後,可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選定。爲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四方友好、自願、平等協商,就《租賃合同》中承租方變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變更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自丁方爲丙方代償該筆貸款之日(下稱“交割日”)起,《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乙方基於《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概由丁方承接。

二、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的歸屬

(一)甲、乙、丙三方同意自交割日起,租賃物內的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均歸丁方所有,所有權自交割日起轉移。

(二)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詳單見附件。

三、租賃物用途及租金支付

(一)《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後,甲方同意丁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給任意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選定,甲、乙、丙三方應無條件配合丁方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

(二)《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後,租賃物的用途不限於餐飲住宿,丁方有權用於其他用途。

(三)《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後,甲方仍按《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xx字第0110)約定的金額(即48萬元/年,大寫:人民幣肆拾捌萬/年)向丁方收取租金,租金收取的具體方式、時間,屆時由甲、丁方協商確定。

(四)租賃時間:自交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乙方和丙方應無條件配合丁方,在交割日後 日內向丁方交付與租賃物及其相關的資料和實物,並於交割日後 日內搬出租賃物。

(六)甲方應保證租賃物質量合格,甲方的所有權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抵押,不存在第三人向甲方和丁方主張權利的情形。

(七)若乙方在交割日前已支付當年租金的,視爲丁方已向甲方支付當年租金,甲方不得再向丁方收取當年租金。

五、違約責任

(一)若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約定,由此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丙方未能及時搬出租賃物,每逾期一日,應按 元/天的標準向丁方支付違約金,由此給丁方造成損失的,丙方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各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各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的,向丁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合同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成立,自丁方爲丙方代償該筆貸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丁各 份,公證處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約定與《租賃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租賃合同》約定執行。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丁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8

甲方(轉讓方)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

根據《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和有償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權等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承租的座落於:____區(縣)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號__室,租賃部位獨用面積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權(以下簡稱該公有住房)轉讓給乙方。在訂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憑證》〔《租用公房憑證》複印件見(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轉讓的該公有住房座落、面積、附屬設施、設備及裝修情況確認無誤。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該公有住房轉讓的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元。

1、乙方應按《試行辦法》的規定,以甲方的名義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存入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由該銀行開具個人住房特種存單。一次性付款時間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2、按《試行辦法》規定,經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審覈批准,乙方將上述價款直接支付給甲方,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3、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的___日內,持本合同及規定的材料到該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該公有住房承租一權的轉讓手續。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房地產交易中心審覈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之日起的__月內,持有關材料向該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託的物業公司辦理公有住房租賃關係的變更手續。甲方同意,自該公有住房租賃關係變更手續辦妥後的__日內,騰出該公有住房並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

第六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公有住房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若被損壞被拆除,則除應按被損壞、或拆除的住房裝修及附屬設施估值賠償給乙方外,還應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承諾,凡轉讓前該公有住房內原有設施因有變動,而按規定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的裝修、養護費用,轉讓後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本市的有關規定承擔各應繳納的稅費。在驗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該公有住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約定外,均應由甲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約定付款的,應按逾期應付款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應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逾期應付款的___%計算。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按下列〔一〕〔二〕〔三〕款約定向其追索違約責任(不選定的劃除):

一、乙方除應支付上述滯納金外,還應按逾期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並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應付款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或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部分,均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住房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約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驗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計算。逾期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不選定的劃除):

一、甲方除應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價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價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違背本合同各條款原則的基礎上,可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審覈同意並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 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前該公有住房承租權轉讓已經其同住成年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均與乙方無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該住房所在地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和,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9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商鋪轉讓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甲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位於______路___號的店鋪(面積爲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所轉讓標的的情況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爲____________ ,產權人爲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三條 結算與結算方式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2、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五條 債權債務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爲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______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租賃權,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3、若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2、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的違約金。

3、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修改或補充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

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 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爲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10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丁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鑑於:

一、甲、乙雙方20xx年1月10日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xx字第0110),約定甲方將其依法所有的成都市溫江區萬春鎮新油職工療養培訓中心(以下簡稱“租賃物”)租給乙方,乙方無償將租賃物給丙方使用。

二、 年 月 日,丙方與 銀行簽訂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約定丙方向 銀行貸款 萬元(以下簡稱“該筆貸款”),由丁方爲該筆貸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三、經各方協商決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乙方基於《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概由丁方承接。

四、甲方同意,丁方成爲承租人後,可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選定。爲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四方友好、自願、平等協商,就《租賃合同》中承租方變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變更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自丁方爲丙方代償該筆貸款之日(下稱“交割日”)起,《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乙方基於《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概由丁方承接。

二、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的歸屬

(一)甲、乙、丙三方同意自交割日起,租賃物內的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均歸丁方所有,所有權自交割日起轉移。

(二)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詳單見附件。

三、租賃物用途及租金支付

(一)《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後,甲方同意丁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給任意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選定,甲、乙、丙三方應無條件配合丁方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

(二)《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後,租賃物的用途不限於餐飲住宿,丁方有權用於其他用途。

(三)《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後,甲方仍按《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xx字第0110)約定的金額(即48萬元/年,大寫:人民幣肆拾捌萬/年)向丁方收取租金,租金收取的具體方式、時間,屆時由甲、丁方協商確定。

(四)租賃時間:自交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乙方和丙方應無條件配合丁方,在交割日後 日內向丁方交付與租賃物及其相關的資料和實物,並於交割日後 日內搬出租賃物。

(六)甲方應保證租賃物質量合格,甲方的所有權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抵押,不存在第三人向甲方和丁方主張權利的情形。

(七)若乙方在交割日前已支付當年租金的,視爲丁方已向甲方支付當年租金,甲方不得再向丁方收取當年租金。

五、違約責任

(一)若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約定,由此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丙方未能及時搬出租賃物,每逾期一日,應按 元/天的標準向丁方支付違約金,由此給丁方造成損失的,丙方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各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各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的,向丁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合同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成立,自丁方爲丙方代償該筆貸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丁各 份,公證處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約定與《租賃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租賃合同》約定執行。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丁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11

甲方(轉讓人):

現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受讓人): 法定住址:

聯繫方式: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 佔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租賃使用權,該土地使用權利人爲 。甲方擬將該土地租賃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其他權利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是 □否)已辦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是 □否)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3.其他補充說明:

第三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租賃使用權及其相關權利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爲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3、甲方應當對該土地使用權權利人盡到及時、合理的通知義務,保證乙方的合同權利。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複印件)

(1)甲方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明、戶口證明、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明;

(2)土地使用權權利人已交納的土地出讓金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的交費憑證(包括收據、收條等)

(3)土地使用權權利人合法擁有該土地使用權的土地權證以及相關的權利證書;

(4)甲方與土地權利人簽署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原件及其複印件)

(5)其他應當交付乙方的證件、資料。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租賃使用權轉讓期限爲自甲方與土地使用權利人簽署的原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合同中載明的租賃期限範圍內,具體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雙方簽訂該協議之日起,該土地的土地租賃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保證甲方及其土地使用權利人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土地使用權利證書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爲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 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該土地的租賃使用權與其他相關權利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爲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爲:_________帳號爲: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收據或者其他憑證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租賃地塊的相關權利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待乙方覈實後,將上述資料的複印件資料給乙方。

第九條 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的租賃轉讓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租賃使用權後,甲方與土地使用權利人簽署的原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合同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租賃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

3.甲方爲取得該地塊的土地租賃使用權及其相關權利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支付乙方該合同約定轉讓價款的 %爲違約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租賃使用權或甲方未盡到合理及時向土地使用權利人告知義務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12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總面積 平方米。(以下稱該土地)

二、甲方保證對該土地在轉讓給乙方前沒有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沒有將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或作價入股,甲方將此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已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徵得了其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的同意。

三、乙方對該土地擁有永久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四、雙方協商確定此土地的轉讓價格爲686000元人民幣,大寫 (陸拾捌萬陸仟元整),此後,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五、甲方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審批手續,辦證所需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擔。

六、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後,如該土地被國家徵用,依法所得的各種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組織成員不得分配補償款。

七、任何一方違約,除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轉讓價款50 %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現將山天嶺水田及旱地承包的土地使用權整體轉讓給乙方使 用,轉讓時間共爲壹拾肆年(即從 20xx 年 1 月 31 日至 20xx 年 2 月 28 日止)轉讓費貳萬伍仟元,土地面積如下:

1、 蓮塘村委楊柳坡老一組拾叄畝伍分,老二組貳拾伍畝,下 角八畝, 大蓮塘六畝, 付款方式按原始合同付。 租金由 20xx 年 2 月開始,由乙方繳交。即每三年付一次承包租金,如 此類推計算。

2、 承包租金每年每畝按實際面積計算,均按 120 元每畝計收。 在乙方承包合同間,如國家政府徵收土地,地面附作物(如 房屋、樹木)的賠償款歸乙方,現有的二口水井、房屋歸 乙方。其餘事項按原始合同辦。

另:20xx 年 4 月 10 日前甲方必須將樹苗清走,逾期不清由 乙方處理。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14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一、轉讓門面

轉讓門面位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丙方爲上述轉讓門面的所有權人和出租方。現對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轉讓上述門面承租權的行爲,丙方表現同意。 原甲、丙雙方所籤門面租賃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門面交接完畢後,甲、丙雙方之間原門面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權利義務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丙方與甲方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爲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爲 元人民幣,現甲方剩餘租期爲月,門面轉讓前尚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共計人民幣 元,上述欠交款項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支付給甲方。 門面轉讓乙方後,甲、丙雙方原門面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租金轉由乙方根據該合同約定(指有關金額、時間、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條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負有支付義務。

三、門面設施、設備的歸屬

轉讓門面現有裝修設施在轉讓後歸乙方所有。 轉讓門面租賃期(含門面租賃合同續簽期限)屆滿後,該門面裝修設施的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

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再次裝修。

四、門面轉讓費的支付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詳見《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債權債務的處理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交接條件、時間及方式

轉讓門面定於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門面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範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門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於使用。 辦理門面交接手續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照《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後,甲、乙、丙三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在丙方的現場監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門面鑰匙。門面鑰匙一經交付,轉讓門面即告驗收、交付完畢。 轉讓門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甲方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爲止。並將視爲甲方逾期交付門面,由甲方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甲方逾期交付門面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交付天數× 元/天;超過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轉讓門面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和按上述約定追償違約金。 乙方應按時接收門面和支付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接收門面超過7天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支付門面轉讓費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付款天數× 元/天。 丙方保證該轉讓門面爲其合法所有,享有門面的出租權。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出租方(丙方):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住 址: 住 址: 住 址: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15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在本協議簽訂前,丙方與甲方已於20xx年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現就甲方與丙方所生之權利義務,三方經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原甲丙雙方合同權利義務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基於原甲丙雙方合同所享有或承 擔之全部權利、義務,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轉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原甲丙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除甲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乙方及本協議另有約定的條款外,合同項下的其它條款不變,對乙方與丙方均具有約束力。

3、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雙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則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款項視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協議生效前已發生之甲方應履行義務或責任,不論甲方是否已履行完 畢,均自本協議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協議生效後,丙方不得基於原甲丙雙方合同再對甲方行任何主張。

二、各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房屋所 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三、本《轉讓協議》與原甲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一同構成有效的合約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雙執一份,經三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16

轉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租賃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將租賃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 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大小、裝修、設施情況(在本條具體說明)

二、 租賃期限:(應當是原來租賃合同的剩餘期限)

三、 押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採取年付預交的方式在給付。每年租金爲**萬元。在合同訂立時給付一年租金。下一年租金在一年租期滿前的一個月前給付。

2、 每年租金遞增按照上年租金百分之十。

3、 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萬元作爲財產保護及保證金,

四、 租賃用途:寫明乙方的租賃用途。乙方保證不能損害房屋。

五、 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約,應當賠償乙方*萬元。

2、 乙方違約,所交押金不予退還

六、 房屋修繕與、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按照原租賃合同履行

七、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17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丁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鑑於:

一、甲、乙雙方20xx年1月10日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xx字第0110),約定甲方將其依法所有的成都市溫江區萬春鎮新油職工療養培訓中心(以下簡稱“租賃物”)租給乙方,乙方無償將租賃物給丙方使用。

二、 年 月 日,丙方與 銀行簽訂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約定丙方向 銀行貸款 萬元(以下簡稱“該筆貸款”),由丁方爲該筆貸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三、經各方協商決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乙方基於《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概由丁方承接。

四、甲方同意,丁方成爲承租人後,可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選定。

爲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四方友好、自願、平等協商,就《租賃合同》中承租方變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變更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自丁方爲丙方代償該筆貸款之日(下稱“交割日”)起,《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乙方基於《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概由丁方承接。

二、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的歸屬

(一)甲、乙、丙三方同意自交割日起,租賃物內的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均歸丁方所有,所有權自交割日起轉移。

(二)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詳單見附件。

三、租賃物用途及租金支付

(一)《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後,甲方同意丁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給任意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選定,甲、乙、丙三方應無條件配合丁方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 

(二)《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後,租賃物的用途不限於餐飲住宿,丁方有權用於其他用途。

(三)《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爲丁方後,甲方仍按《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xx字第0110)約定的金額(即48萬元/年,大寫:人民幣肆拾捌萬/年)向丁方收取租金,租金收取的具體方式、時間,屆時由甲、丁方協商確定。

(四)租賃時間:自交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乙方和丙方應無條件配合丁方,在交割日後 日內向丁方交付與租賃物及其相關的資料和實物,並於交割日後 日內搬出租賃物。

(六)甲方應保證租賃物質量合格,甲方的所有權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抵押,不存在第三人向甲方和丁方主張權利的情形。

(七)若乙方在交割日前已支付當年租金的,視爲丁方已向甲方支付當年租金,甲方不得再向丁方收取當年租金。

五、違約責任

(一)若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約定,由此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丙方未能及時搬出租賃物,每逾期一日,應按 元/天的標準向丁方支付違約金,由此給丁方造成損失的,丙方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各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各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的,向丁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合同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成立,自丁方爲丙方代償該筆貸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丁各 份,公證處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約定與《租賃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租賃合同》約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市建設路100號綜合樓南側東數第5、6間營業房租賃與乙方,協議如下:

一、 承租期: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共計6年。

二、 轉讓費10萬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房內空調、電腦、攝像頭、燈具等電器歸乙方所有,租金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是16萬元/年,由乙方每年4月20日前,10月20日前分兩次交清。20xx年5月1日始,房租每年17.6萬元。

三、 甲方在承租期內,必須保證乙方所租房屋正常經營使用,因甲方個人因素不能正常使用,應賠償乙方轉讓費,其他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 甲方保證乙方所租賃房屋水、電的正常使用,水電費由乙方交納。

五、 該合同租賃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

六、 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可轉讓和轉租該房屋。

七、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遇裝修事項,不得隨意改動房屋結構和主牆,如有改動,需經甲方同意。

八、 乙方於20xx年5月1日起承租該房屋,之前甲方所有的債務和經營糾紛事項與乙方無關,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 合同解除條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20天以上。

2、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設備嚴重毀壞的。

4、乙方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追回剩餘房租和轉讓費:

1、 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1個月以上。

2、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乙方無法使用出租房屋。

十、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乙方返還房屋的時間是:三個工作日內退還房屋,如承租人繼續使用,需提前一月續簽合同並交付租金。

十一、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出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如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 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19

轉讓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受讓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公平、自願、合法和誠守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承諾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承租的坐落於 房屋租賃權轉讓給安徽省照亮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從事正常建設工程經營活動;期限爲五年,自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4月7日。

二、該房屋轉讓費壹仟元,20xx年4月8日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保證轉讓的房屋無任何債務糾紛,不拖欠任何部門和個人的貨款、水費、電費、液化氣費和工商管理費等費用;

六、甲方保證轉讓的房屋租賃權涉及到的所有證照合法、真實、有效,沒有任何虛假的內容;

七、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利向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補充條款: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權轉讓合同 篇2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商議,同意以下房屋租賃權轉讓事項,訂立本轉讓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坐落:裕華區中仰陵村北口國小操場西側。

第二條 甲方將房屋租賃權轉讓給乙方使用,租期爲一年,一次性支付轉讓費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分 期支付,分別爲 ,支付間隔爲 個月。房屋內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擁有乙方 的股份,此股份分紅於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內出現違法活動、人員傷亡等情況時,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有責任爲乙方經營提供必要幫助,乙方於每月月底給甲方提供詳細賬單。乙方在租賃期內承擔所有的經營支出。

第五條 若房屋在轉讓費付完之前出現意外情況(本村提前拆遷、雙方協商解約、房東終止合同執行及其他),則終止合同,未支付的轉讓費將不再支付。

第六條 若合同雙方中任意一方單方面提出解約,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則由毀約方支付另一方全額轉讓費的 作爲賠償,則合同終止,未支付轉讓費將不再支付。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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