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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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1

甲方: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通用16篇)

乙方:_________

甲方爲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甲方願意將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

3.使用面積(按建築面積計,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內含廚房_________間,衛生間_________間;房內設備有:電錶_________個,檢漏開關_________個,電話線_________條,電話機_________臺,(號碼: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個,抽水馬桶_________個,淋浴器_________個,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個。

第二條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爲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爲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閱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衛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費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爲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tel),tel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並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後,將本協議規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國際長途:_________元/部;國內長途:_________元/部;市內: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30%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於開辦獨立覈算的企業,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對房間裝修的,乙方須按_________執行,到甲方綜合管理部辦理填報《申請表》等手續,經甲方批准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乙方裝修視作違約,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本協議終止後,其牆面(含門、窗)、天花、燈具、地板、招牌底、防盜網等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則,乙方必須在將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復原狀後,方可取回保證金。房間的建築和各種設施若因乙方裝修拆改,或使用不當,或人爲損壞,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裝電話,或轉讓、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電話機,並按電信局有關規定處以罰款。若乙方對電話有任何損壞,均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6.乙方在使用期內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令,依法經營。注意防火安全、計劃生育、治安管理,乙方若違反上述條例應承擔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綜合服務費達1個月,則作乙方自行終止協議處理。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內自行遷出,並補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若乙方不按時遷出,則從協議終止日起計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綜合服務費金額的兩部計收。

8.乙方在本協議期滿後續籤新協議時,交費標準按新協議執行,且須在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續簽(新協議)手續,逾理作不續簽處理。乙方如無意續簽,則應在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內,到甲方辦理退房手續,並於本協議終止後5天內遷出。如未及時遷出,保證金歸甲方,並由甲方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額和綜合服務費的兩倍計收。

9.本協議期滿或乙方需中途退房,應按規定辦妥退房手續,乙方須到甲方綜合管理部填寫《退房驗收情況登記表》,在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纔能搬出甲方大院,否則甲方不予放行。

10.乙方辦理進駐甲方工作用房的手續程序,按_________辦理,乙方應如實填寫《進駐企業人員登記表》,並向甲方提交有關資料。

第六條 其他

_________。

第七條 本協議書與甲方_________同時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以上條款若與國家新頒的法令有牴觸之處,即按國家法令的新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2

租房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於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訂立本租房合同,並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 ______市 ______ 路 ______ 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計租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 ____________ 字第____________ 號)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____ 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第二條:提供設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 房內設備另立清單租房合同,清單租房合同與本租房合同同時生效等設施。

2、乙方使用上述設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1、租賃期自 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後乙方若需續租,須在租房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租房合同。

第四條:租金____________

租金爲每月 ____________ 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第五條:支付方法

1、租金須預付,乙方以每______ 個月爲一個支付週期,乙方每 ______個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關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即在十五天內支付下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2、乙方須將租金付給甲方擡頭的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擡 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 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七條:押金

1、爲保證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租房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個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租房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並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爲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和市政動遷而無法續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損失賠償,此合同即可終止。

2、租借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權向乙方查閱支付國際長途的費用,或乙方使用國際長途電話,可由甲方代買"國際長途電話使用卡",費用由乙方支付(根據卡上密碼可在室內電話機上直撥)。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爲:

1、 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 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 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條:維修保養

1、 租賃場所內屬於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公司,甲方並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設備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 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變更原狀

1、 乙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設備及結構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繫,工程完畢後應通知甲方檢查。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由於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而對甲方、其他租戶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免責:

1、 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設備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戶牽連而蒙受損害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責任

1、 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制度。

2、 必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樓內發生下列行爲:

(1) 將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於大樓安全的行爲;

(2) 給甲方或其他租戶(業主)帶來損害的行爲,以及對整個建築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爲;

(3) 違反社會治安、國家安全和違法行爲。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

1、 甲乙雙方所發生的通知均採用書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號、地址及總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發生變更時,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乙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

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爲之一時,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1、 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 租賃場所的使用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

3、 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4、 違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條規定的;

5、 給其他租戶(業主)生活造成嚴重妨礙,租戶(業主)反映強烈的;

6、 觸犯法律、法規、被拘留或成爲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生的;

7、 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爲的事實的;

8、 甲方出現前述第3、4或第7項行爲的,乙方有權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七條:特別說明

1、 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所述原因外,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況須解除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租房合同簽訂後,租賃期開始前,由於乙方原因須解除合同時,乙方須把已繳的押金作爲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八條:租賃場所的歸還

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場所內屬於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內裝修各類設備、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賃場所恢復原狀,並經甲方檢查認可後由甲方收回,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

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有關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租房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坐落於( )的套房1—6層計 平方米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作爲辦公場所及員工住宿。

二、甲方將上述套房交付給乙方使用時,乙方必須在開始計租之日起按年度一次性向甲方交納租金。從計租之日起,水電費、煤氣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寬帶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計租之日爲 年 月 日開始。租金前三年爲每年128000.00元,後兩年按10%遞增。年租金爲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應當在每年度租期屆滿前10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四、租賃期滿時,乙方如需續租,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五、乙方承認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時,本套房完好無損。合同期間,乙方按裝修要求自行出資進行裝修,不得影響房屋主體結構。退租時及時搬出傢俱、用品等,如未及時退出,則由甲方處理。

六、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又不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②乙方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提前收回房屋。

③租賃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甲方確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向乙方作出違約補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補充條款: 。

甲 方(簽訂): 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以做辦公之用,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出租寫字樓座落地址,建築面積328平方米。

第二條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

1.租金爲40元/㎡,即每月租金爲人民幣元,乙方每三個月繳納一次租金,於租金到期前10天繳納。兩年後租金以每年5%遞增。

2.房屋裝修期爲2個月,即房屋計算期爲年月日。

第四條物業費、水電費、暖氣費、維修費及其他費用的繳納辦法:

1.物業費月標準爲元/㎡: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業部門繳納費用;

2.水電費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業部門繳納費用;

3.電話、寬帶費:乙方自行申請並繳納費用;

4.維修費:租賃期間,非乙方原因導致的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由甲方負責維修,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提供的房屋及相關證件真實合法,以保證出租房真實合法,保證房屋正常使用。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的相關證明,協助乙方辦理營業執照。

3.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終止合同須向對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合同方能終止。

4.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5.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如因故意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租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交給甲方。

7.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租賃房屋作爲辦公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__市政府的各項政策,不違法經營。

第六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可以隨着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但須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免責條件: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導致房屋損毀造成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租賃期滿後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簽字:簽字:

簽定時間: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5

(合同編號: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_____《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____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_年______月制定的________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爲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落:_____________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_____.

樓層:_____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_____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

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_3 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X。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覈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爲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爲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______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______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 ______年內不變,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 %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_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   市  區   街   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

英文: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地址:  市   區  街   號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     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  坐落  市  區  街  號的  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  層  型  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 業內部之所有物

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設備(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 及租賃期限

1. 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  年。甲方須於  年  月  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項目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文件;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爲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 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 管理費

1. 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 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爲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保證金

1. 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爲需要的保證金項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爲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 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爲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 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爲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 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設備,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 因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該物業或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 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保護該物業

1. 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 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爲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 因乙方的行爲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 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 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 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 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爲,均視爲乙方的過錯及行爲,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爲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 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 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爲止。

3. 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交還該物業

1. 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 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 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 通知

1. 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爲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爲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 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爲送達。

第二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 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爲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7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物業管理協議簽訂

1、甲方使用區域爲 座 單元,本單元的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此面積與甲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賃協議》中所提及建築面積爲同一面積)。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在與《租賃協議書》簽約同時與乙方簽訂《創業大廈物業管理協議》,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業費及其它

1、甲方根據本協議規定,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繳納物業費(此費用不包含用戶自用電費、電話費、網絡費、工作時間以外空調使用費等在內),物業費收費標準爲人民幣 0.5 元/建築平方米•日。

2、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即日將物業費( 個月),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及物業費保證金(相當於個月物業費)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並按乙方的要求辦理各項手續。

3、物業費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後10日內,並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由乙方退還給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扣除相應損失費或違約金,應書面通知甲方。若物業費保證金不足以抵償損失費或違約金,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在合同期內,甲方在乙方自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損失後,須立即將物業費保證金數額補齊至原數額。

4、物業費爲每 個月支付一次,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須於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將物業費交到乙方或指定銀行帳號。

5、乙方開戶行:建行清華園支行

乙方賬號:11001079900053000177

6、其它費用:

甲方除須繳納物業費外,還須承擔下列費用:

(1)自用電費(1.0元/度)

(2)電話初裝費及資源佔用費

(3)網絡初裝費及使用費

(4)工作時間以外的空調製冷使用費(詳見空調加時收費標準)

加時空調收費標準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32元收費,但最高收費不超過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1681元收費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1200元收費

d、無特殊情況加時空調開啓時間爲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關該房產的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協議區域及按規定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備。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各項管理規章的實施。

3、甲方有權向乙方投訴管理服務方面問題。

4、甲方有義務

服從乙方的管理,同時甲方須保證其僱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遵守本協議及大廈的相關規定。甲方的僱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爲、違約行爲、侵害行爲,均視作甲方自身的行爲,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5、甲方置於該房產內財產的相關保險事宜由甲方自行解決或委託乙方協助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事先通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態或處理緊急事項。需由甲方負責進行的維修,甲方應根據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爲維修,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拒絕承擔此費用,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負責進行的維修,乙方應立即派人進行維修,由此對甲方置於該房產內的財產造成損壞的,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7、甲方進駐大廈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在樓外及樓內公共空間、牆面張貼設置廣告、標牌等,不得影響建築物內外景觀,不得以任何形式佔用樓內公共空間。

8、如果甲方對使用單元進行裝修,應提前向乙方申請,經審覈通過,並與乙方簽訂相關的裝修管理文件後,方可施工。

9、因甲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甲方應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失及後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廈內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妨礙或侵擾其他用戶的活動。如有上述行爲,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的一切協議。

11、甲方有義務保持樓內整潔,不得在公共區域內堆放貨物或雜物。如發生上述情況,經乙方書面警告2小時內不予清理,乙方有權予以制止、清理,並向甲方徵收清除費。如甲方拒付清理費,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臨時佔用公共空間,甲方須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請,得到乙方批准後,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點和存放期限統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樓內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進行任何危害樓宇和人員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購保險失效或使保險費增加的活動。

13、未經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遷移或增大用電水裝置或空調的負荷。用電量超過大廈提供的基本電量,甲方應交納空調及超出部分的電貼費及相應的工程改造費用。

14、甲方須服從大廈廣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存放車輛。違反規定者,廣場管理人員有權以糾正和制止。

15、甲方有義務愛護使用單元和樓宇內外的一切設備設施,因甲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和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16、甲方入住時對房屋有裝修要求,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同時報送裝修方案,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進場裝修的施工隊伍應具備合格資質條件,經乙方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並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甲方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後,甲方退出房屋時,裝修應保持完好,不得破壞或拆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17、由於甲方系統設備出現故障而對甲方設備財產造成的損壞或損失,由甲方自行保險承擔。乙方不予負責。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大廈進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規章和收費標準、違約處理標準,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並根據日常管理運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2、乙方有權檢查、視察大廈。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可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內部各部分狀態或採取各種措施處理緊急事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擋。

3、如果甲方未徵得乙方的允許私自裝修,或裝修時違反裝修規定,要求甲方將裝修單元恢復原貌,由此發生的修復費以及對乙方造成的損失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管理者,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簽訂的一切合同並無償保留甲方所付物業費保證金及利息,甲方裝修期間,乙方有權進入裝修單元,檢查裝修是否按規定正常進行。

4、乙方負責大廈內部公共區域和外部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

5、乙方負責大廈的保衛、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有關方面的宣傳教育,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乙方負責大廈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中所有高檔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制定標準的操作程序,對有關人員定期培訓。非由大廈或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設備設施,乙方不負責其維護、維修。

7、乙方負責大廈的綠擺綠化,創造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

8、乙方有權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規定的建築物、安裝物以及公共區域擺放的貨物或雜物,並向有關單位或人員徵收清除費或違約金。

9、乙方負責控制和安排大廈廣場內所有車輛的停放,並有權拖離所有違反規則停放車輛。

10、發生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時,乙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1、乙方應認真對待客戶投訴,凡屬管理責任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將解決結果通知客戶;凡近期無法解決的,乙方負責向甲方解釋。

12、乙方應做好各項配套服務。

13、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費。

2、若甲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立即繳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繳付,甲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繳納滯納金;一個月未付,甲方的物業費保證金乙方不予退還。

3、甲方未經乙方許可,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築物的改動,甲方須按原建築物造成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築物,乙方除有權向甲方收取清理費。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違約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則乙方需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保證金;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不予返還甲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情況,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或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一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雙方協議解決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七、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區法院解決。

八、附則

1、若本協議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爲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及相關附件和乙方關於管理該房產和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以中文爲準。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人: 授權人:

日 期: 日 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8

寫字樓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簽訂位於北京**大廈商業物業 * 層*單元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第一章 承租區域與用途:

1.1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 (以下簡稱“承租單元” ),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按 (以下簡稱:面積):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見附件一平面圖上以陰影顯示承租區域。

1.3 承租單元經營範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賃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等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築 面積 ㎡計算,月標準租金爲人民幣 元/㎡。

(日標準租金=月標準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爲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三個月租金。

3.1.2 合同簽約後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三個月的租金,起租日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爲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續後乙方應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當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其他相關費用見附件1。

3.1.4 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乙方須按3.1.1條款約定的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將差額補齊。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月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爲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過應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滯納金,甲方除有權收回承租房外,乙方還須支付:應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滯納金、同時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2 保證金

3.2.1 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1個月的標準租金和1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作爲支付租賃房屋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付費用,則甲方應於租賃期終止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2.3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爲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業管理中心的物業管理費、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衝抵或賠償費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

3.3 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用

3.3.1 物業管理費月標準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元/月)。

3.3.2 不足月物業管理費按下列辦法計算:

(物業費月標準×12÷365)×租用面積×本月實際天數

在承租期內,乙方除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物業管理費。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等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

3.4.2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與交付租金辦法和時間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匯款方式交納租金、保證金及物業管理費等過程中產生的手續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交房標準、改造、裝修及維護

4.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月保證金、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 、 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應協助辦理相關甲方應盡義務的手續。

4.2 雙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標準辦理交驗手續。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廈統一安裝的商業入戶門,乙方在裝修時不得改動,如必須改動應徵得甲方、物業管理中心的同意並取得書面確認後方可實施。

4.4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4.5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中心要求客戶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閱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戶手冊》的規定。

4.6 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8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9 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爲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4.10 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 無論屬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無需把承租房屋恢復到原交房裝修狀態。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9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爲證。

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爲大廈的業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爲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爲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

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計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說明合理調整理由。

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六章 押金

6.1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爲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

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承租單元僅作爲辦公用途。

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爲演播室或用於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戶或用戶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爲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

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

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1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

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爲止。

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

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爲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10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年 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爲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 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 構:__________。

樓 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3 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覈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爲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爲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 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 %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設備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設備、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5.3 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屋的意外商業保險事宜,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受益人爲甲乙雙方。保險範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傢俱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傢俱電器設備。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雙方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賠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 .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6.5 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6 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 .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3 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 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乙方)向上海_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國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給第三人後,本合同繼續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 乙方爲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五)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賃期間房屋發生權屬糾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六)乙方擅自轉租房屋、轉讓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 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個月的租金做爲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個月的資金做爲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如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並且處分該房屋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11.2 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11.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立即生效。生效後的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上海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複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11.5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完成合同備案後的__個工作日內負責與當地公安派出所簽定治安責任保證書。乙方應全力協助辦理好相關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11.6 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11.7 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11.8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1 0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11. 11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兩份,上海市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國籍: 國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產權共有人(簽字):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經紀機構名稱(蓋章):

經紀人姓名(簽字):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11

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_____廣場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積:該房屋位於 市____路__號“_____廣場”產權標識 __層 號房(實際標識 座 室),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寫字樓租賃合同二.租賃用途:乙方租賃的該房屋僅用於辦公,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本合同租賃期爲:__ 個月,即自 _ 年 月 日起至 ____年 月 日止。免租裝修期爲 _ 個月,即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_ 年 __月 __日,免租裝修期間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時向_____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繳納這期間的物業管理費、電費等費用。

3.2續租: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即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上浮則不超過原租金的 __ %。

四、租金

4.1該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爲 __ 元/平方米(稅後租金),共計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採取按每 __ 個月爲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並在每一期到期____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期的租金應於 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

4.3支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帳戶支付租金給甲方:

開戶行:

帳戶名稱:

帳號: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五.履約保證金

5.1履約保證金按壹個月租金標準收取。

5.2在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後,乙方應於 _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履約保證金(計: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證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5.3履約保證金的退還: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無損壞(雙方

特殊約定和自然磨損除外),且無其它欠款,在乙方辦理退房手續時退還(不計息);若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房屋裝修

6.1乙方在裝飾裝修該房屋前,需將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向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申報,並經審覈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如涉及改變房屋結構、原有消防佈局等裝修,乙方則須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報批並經主管部門審覈同意後,乙方方可實施裝修。

6.2乙方所有裝修活動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遵守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6.3乙方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中央空調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7.1甲方確保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如有抵押或債務糾紛應向乙方明示。簽定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國土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並將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時,應出示購房合同原件。

7.2甲方應於_ __年 __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7.3甲方委託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權監督乙方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履行。

7.5甲方委託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本物業的公共設備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負責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管理。

7.6按本合同之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7 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第一種 。

①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爲乙方變賣、保管、賠償等責任。 ②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③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8.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

八.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8.1按時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明確的有關費用。

8.2租賃期內擁有該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權。

8.3乙方應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所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8.4如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爲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並恢復原狀。

8.5甲方或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修繕或處理突發事件採取避險措施時,乙方應積極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8.7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8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8.1乙方自用部位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的日常修繕、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8.8.2乙方物業管理費、停車費、網絡費、電話費、室內電費等使用該房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將該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

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的。

10.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十.違約責任

10.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提供該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沒收壹個月租金的履約保證金,並追收所欠費用。

10.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否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兩個月房租作爲違約金,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4乙方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或本物業管理制度,甲方或時代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0.5 租賃期內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搬離房屋,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

10.6一方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十一.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通知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通知應爲書面形式,且在下列情況下應視爲已經充分送交:(1)專人遞送;(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的郵件發出;(3)通過電傳、電報或傳真形式發送並取得必要的回答。

下列情況下通知應視爲有效送達:(1)專人遞送到對方約定的地址;(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郵件,在寄出七日後視爲送達;(3)通報過電傳、電報或傳真形式發送,以電文發出之日期視爲送達。

十三.其他約定

甲方簽定本協議之前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證以及該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原件及複印件,如甲方未能出示,則乙方有權延遲支付保證金及租金,直到甲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複印件。若由於甲方未能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複印件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且賠償給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四.本合同共5頁,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1、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表或房產證複印件(含平面圖) 2、產權人身份證複印件

乙方提供:1、營業執照複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證件號碼:

籤 字: 籤 字:

日 期: 日 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位________________室,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產權爲甲方所有。

第二條 租期

1.租期爲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租期屆滿,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

第三條 租金

1.房屋租金爲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租期內未經協商一方不得變化租金。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房屋符合質量標準,能用於正常辦公,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甲方應於租期開始前將房屋交予乙方,延遲交付應承擔違約金。

3.甲方保證房屋證件齊全真實,無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因出賣、抵押等產生的房屋權利糾紛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負擔支付房屋物業費用。

5.甲方對房屋進行裝修並提供供暖、供水、供電、電話、網絡、消防設施,對自然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

6.房屋或其內設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而損壞,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內進行維修,若超過兩天未維修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若乙方自行維修甲方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因工作需要並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 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 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1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出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賃範圍

第一條:租賃單元乙方願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於(以下簡稱大廈)層號單元(以下簡稱該單元);該單元僅限於用作辦公用。

第二條:租賃面積該單元的租用面積(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租賃期內,雙方同意不對該單元的面積及租金作調整。該單元的平面圖(附件一)只作方便鑑別之用。

第三條:交付使用狀況

1、甲方將爲乙方承租的該單元提供與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門、冷暖空調設備、消防設施、吊頂材料(礦棉板、龍骨、無光源的燈盤)及網絡地板(及/或地毯)乙方聲明其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現場查看過該單元,對該單元及其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充分了解並表示滿意。

2、乙方有權與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區域,包括電梯、公共走廊,洗手間、大廳及其他公用設施。

第二章租期

第四條:租賃期合同承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爲年。

第五條: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乙方適用以下第項)

1、裝修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裝修期僅限於乙方用作裝修;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2、免租期共個月,在租期內,乙方享受每年的免租期的期限如下:

免租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條:交接手續及時間

1、甲方應於年月日(下稱“交付日”)前將該單元交付乙方;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向乙方交付該單元且經雙方簽署交付憑證,即視爲甲方已履行將該單元合格地交付給乙方的義務。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將該單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裝修期)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2、乙方應於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辦公室辦理該單元的交接手續並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所有相關費用。若乙方未於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辦理該單元的交付手續,則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實際辦理交付手續之日止之天數將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中扣減,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第三章:租金

第七條:租金該單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人民幣元,每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第八條:租金支付日期及延遲利息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於每月日(如到期日爲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首期租金的支付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租金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日內支付。

第四章: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十條: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規定的標準、方式交納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請詳見物業公司制定並不時根據國家及北京有關部門的規定而修改的各項收費標準);並保證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手冊。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

1、物業公司現行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標準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乙方每月應向物業公司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爲人民幣元。

2、物業公司有權依據實際開支要求,在年度制定物業管理費預算時確定下一年度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及其他收費標準,以保證大廈的管理素質;其評定的金額是最終的和決定性的,唯該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一次調整的幅度須與大廈其他的租戶所付的增減幅度相同,且物業公司應在調整前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費支付日期

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於每月日(如到期日爲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

第十三條:首期物業管理費支付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日內支付。

第十四條:其他費用的支付

1、乙方應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及收費標準交納承租該單元期間應付的其他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詳見於手冊的規定),以及由於乙方不遵守、或不履行手冊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所引起的有關費用、損失或賠償;乙方應在收到上述付費通知後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費用。

2、物業公司應每月按照乙方承租該單元的獨立記錄表所示的記錄向乙方發出收費通知。

第十五條:延遲利息若乙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向物業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各項費用,在不影響物業公司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的前提下,物業公司有權向乙方要求按照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期自各項費用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前述的費用的本金、滯納金和其他相關的費用爲止。

第五章:保證金

第十六條:保證金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於簽署本合同後,乙方須在支付第一個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的同時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合計相當於三個月的租金和物業管理費金額的保證金,以確保乙方遵守在本合同項下其必須遵守的一切條文規定;在整個租賃期內租賃保證金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保管,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無須向乙方支付保證金的利息。

第十七條:保證金的退還在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其他權利的前提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須於本合同期滿終止或提前終止後,在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將該單元返還於甲方且結清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款項後的三十天內,把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十八條:保證金的補足如乙方未能交納其承租該單元期間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各項費用,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

第十九條保證金的沒收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免責情況,乙方違約或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可按照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沒收乙方的保證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仍有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繼續負責賠償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損失。

第六章:維修與修繕

第二十條: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維修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修復;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承擔。

2、租賃期間,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保證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對該單元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單元的影響。

3、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對該單元的維修責任只限於該單元的結構(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此外,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亦負責維修該大廈的公共區域。

4、乙方須允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在提前通知乙方後,無論有否隨同工匠或攜帶工具,在儘可能不影響乙方工作的所有合理的時間內進入該單元視察該單元的維修狀態,盤點該單元內的附屬物及進行必要的修繕及保養工程。

5、遇到緊急事態時,若在營業時間內,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由乙方人員陪同進入該單元,但在非營業時間內或無法聯絡到乙方的情況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或其授權代表可在事先無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單元;並且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及賠償因進入該單元而產生的損壞;但事後甲方及/或物業公司需將情況向乙方予以書面說明。

第二十一條:乙方的維修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持該單元及其內部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處在與原狀一致(除自然損耗外)的可租用及良好狀態。

3、如甲方在該單元內裝置了任何中央空調的設備或機器,乙方須小心及合理地使用或調節該等設備或機器。

除因乙方不正當使用或疏忽使用造成的損害外,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負責對該等設備或機器提供定期的及按乙方合理要求的維修服務,費用包括在物業管理費之內。

4、除因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責任造成外,若該單元的窗戶或玻璃破損、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或償還因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更換該單元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或者乙方自行負責修復至原狀。

5、若乙方未能遵守本條規定的修繕或工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僱員、代理人有權進入該單元進行該等修繕或工程;乙方須承擔所有因該等修繕或工程而引起的費用。

第二十二條:維修義務的約定

第二十三條:因修繕責任引致損失的賠償責任

1、對由於下列因乙方的過錯導致的事故而直接或間接造成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損害,乙方須作出賠償並承擔全部責任:

(1)該單元內的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或電線的故障或失修;

(2)該單元水管通道或廁所堵塞或損壞;

(3)火或煙霧在該單元內擴散;

(4)任何來源的水在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瀉;

(5)乙方對該大廈任何公共區域造成破壞。

2、乙方於本款項下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前述情形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

第二十四條:通知義務的履行

乙方須在該單元遭受到損毀,或任何人士在該單元受傷,或該單元發生火警或意外,或該單元內的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線、裝置、附屬物或其他設施出現損壞、破裂或缺陷時,立即以口頭及/或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

第二十五條:甲方責任的豁免

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認爲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該單元外乙方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包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

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並不因此而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章:裝修與改建

第二十六條:裝修與改建的申請

乙方若對該單元進行任何裝修工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對該單元進行的內部裝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裝、更換設備、裝置),其設計與圖紙必須取得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事先書面同意,並徵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書面同意或批准;因向政府部門的報批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特別約定

乙方進行上述裝修、改建工程時,除必須預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取得批准外,並需按照物業公司的規定聘請符合資質要求的承建商進行相關的工程。

乙方及其聘請的承建商必須遵守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制訂的《租戶裝修守則》及其他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制訂的有關裝修的規定和標準及其不時的修訂。

第二十八條:裝修期間的保險

乙方應保證對該單元進行該等裝修工程前自費爲該單元就其各種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要求見附件二。

第二十九條:不可抗力風險的承擔

1、於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乙方的裝修(包括但不限於消防設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均須按照政府主管部門不時的要求修改其裝修;若因此影響相鄰單元的其他承租人,乙方應獨自負責修復對相鄰單元造成的任何損壞並獨自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相鄰單元承租人的合理補償;同時,甲方並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

但若因此而使甲方權益遭受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

2、若於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單元相鄰單元的裝修(包括但不限於消防設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必須根據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要求提供所有必須的協助及配合,以符合該整改要求;若屆時乙方因此遭受非乙方自身引起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自行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進行協商;乙方不得以尚未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達成一致意見爲由拒絕或延遲提供上述協助及配合,且乙方因此而遭受之一切損失應由乙方自行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解決,甲方不必爲此而承擔任何責任及賠償要求。

第三十條:乙方的保證乙方保證該等裝修工程不得影響該大廈內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八章:該單元返還時的狀態:

第三十一條:返還時間及狀態

1、乙方須在租賃期結束時或提前結束的當日內,把該單元連同其所有的附屬物、裝置、附加物,按本合同規定,與原狀一致或者甲方書面認可的可租用及良好的使用狀態下(現狀)交還甲方(租賃期內該等設施的自然損耗除外);同時,須將通向該大廈各部分的鑰匙(如有)交還甲方。

2、若乙方未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狀態將該單元返還於甲方,甲方有權自行對該單元作出合理的修繕;因此而引起的一切開支及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有權把該等開支及費用視作債權,向乙方追討。

第三十二條:延期返還的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按三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單元返還於甲方,則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截止到返還時應付的租金等全部費用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延遲向新租戶交付該單元而需承擔的違約金、中介費等。

第三十三條:拆除、改建或增設的設備、設施在返還時的特別約定

第九章:轉租、分租的限制

第三十四條:轉租、分租的限制乙方不得分租或轉租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或該單元之任何權益於任何其他第三人。

經雙方另行達成補充協議的除外。

第十章:放棄權利

第三十五條:知情權及優先購買權的放棄

第十一章:毀損

第三十六條:毀損責任的免除

1、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該單元全部或其主要部分受到破壞、損毀,致使其不適宜使用或佔有,且該單元在該等破壞、損毀發生後的三個月內尚未得到重修或重建,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在前述情形下,甲方沒有義務對該單元進行重修或重建。

2、在不影響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就由於上述條款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前的任何索賠或違反本合同項下之條款的權利繼續有效的前提下,及在不影響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向乙方要求支付該單元遭受上述破壞或損毀前的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權利的前提下,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按照本條規定發予的書面通知後,本合同將於對方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

第十二章: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第三十七條:解除合同的免責情況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單元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單元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第三十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應向乙方返還保證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與保證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2、若甲方在租賃期內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此前提下,甲方除返還乙方的保證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保證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如果甲方未能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除了向乙方支付上述違約金外,甲方還需再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單元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不影響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所享有的其他權利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在下列任何事件之一發生後的任何時間提前終止本合同併合法地提前收回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並有權繼續追討截止到甲方收回該單元之日止乙方應付而未付的全部費用及/或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若乙方在租賃期內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此前提下,乙方除必須向甲方支付其實際使用該單元期間根據本合同應付而未付的一切款項外,甲方還有權沒收乙方的全部保證金;如果乙方未能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乙方還需向甲方再支付相當於該單元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三章:保險

第四十條:約定保險

1、乙方應在租賃期間自費爲該單元就其各種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要求如附件二。

2、乙方不得作出任何行爲導致該大廈或其任何部分的火險或其他保險(包括第三者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作出,或容許他人作出任何行爲致使該等保金增加。

3、倘該等保險的保金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爲而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討因此而增加的保金。

第十四章:責任的免除

第四十一條:甲方責任的免除

乙方在此聲明,除非下列任何情形是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直接引起的,甲方在下列任何情形下不必對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負責。

第十五章: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四十二條:甲方的權利

1、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要求或收取滯納金並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包括收回該單元的權利)。

2、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規定而須負之責任的權利。

3、甲方一次或數次原諒乙方違反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持續、日後的違約行爲的依據;或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行使追究乙方任何持續、日後的違約行爲的權利和補救措施。

甲方作出或沒有作出任何事項均不得構成甲方向乙方的違約行爲放棄追究,除非甲方以書面明確表示放棄對乙方的追究。

4、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期滿或提前結束前三個月內,在乙方無意續約或雙方就續約條件沒有最終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經提前通知乙方,可以在儘量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單元的前提下,帶領新租戶進入該單元看房。

5、甲方保留對大廈或其中一部分的名稱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後,甲方有權不時更改該大廈的名字,而不須對乙方或其他任何人士作出任何賠償。

6、甲方保留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無需徵得乙方的同意,變更、修繕、及臨時封閉該大廈公共區域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門戶、窗戶,電動裝置、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樓梯、防火、保安設備、空氣調節設備等結構的權利,同時亦保留更換該大廈公共區域整體結構、佈局及安排的權利。

若甲方上述變更的行爲嚴重負面影響乙方於本合同項下的權益、且實際致使乙方於本合同項下的利益無法實現,則上述變更須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實行。

7、甲方保留可不時制訂,引進或修改、採用、廢除任何其認爲經營和維持該大廈作爲第一流寫字樓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的權利。

第四十三條:甲方的義務

1、於租賃期內,甲方應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所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就該單元租賃而須甲方支付的稅項。

2、於租賃期內,甲方應保持該大廈的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包括屋頂、主要結構、牆壁、主水管通道、主電纜電線、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氣調節等設備、設施)處於清潔、良好的使用狀態。

3、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空氣調節服務時間以外的時間(詳見手冊)獲得空氣調節服務的合理通知及乙方保證繳付相應費用後,應向乙方提供該等空氣調節服務。

第十六章: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四十四條:乙方的權利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及遵守及履行所有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規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享用該單元,而不受到甲方或其代表的不合法的干擾。

第四十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該大廈一切規章管理制度;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作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

2、於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變更其名稱或委任授權人致使被授權人獲得使用或佔用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經雙方協商確定的除外。

3、乙方應促使其繼承人、僱員、代理人、承包商及顧客(以下統稱‘該等人士”)遵守及履行本合同項下應由乙方遵守或履行的全部條款;因該等人士的任何違反本合同的行爲給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在該單元內開展及經營其業務前,乙方應向政府有關部門取得所有必要的執照、批准或許可證(如有規定);乙方必須確保該等執照、批准或許可證在租賃期內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該等執照、批准或許可證的規定;並且,乙方必須確保在該單元的經營活動不得違反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法律及規章,否則,乙方將承擔因其不正當經營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乙方應將其營業執照懸掛於該單元明顯處。

5、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須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十七章:對乙方違約行爲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處罰

在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甲方行使其他權利(包括上述提前收回該單元並終止合同的權利)的前提下,在租賃期內:

1、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付款責任,或嚴重違反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經事先通知乙方後有權停止該單元的水、電及電話供應,但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付款責任,甲方經事先通知乙方後有權阻止乙方的員工及訪客進入該單元,直到乙方前述的違約行爲得到改正,但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乙方須履行的任何規定,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屆時將該單元內任何物品搬離該單元直至乙方糾正其違約行爲並徵得甲方同意爲止。

4、若本合同終止或甲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提前終止本合同。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或甲方的要求向甲方返還該單元,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有權進入該單元並對該單元內的物品做如下處理後,將該單元重新租予其他租戶:

第十八章:續租

第四十七條:優先續租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乙方不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規定和條件的前提下,乙方就所承租的該單元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續租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以上根據當時的市場情形協商確定,並簽訂租賃合同。

雙方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條:續租的通知

乙方欲行使優先續租權,需在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向甲方發出續約的通知,甲方視爲乙方放棄續租的優先權,甲方有權將該單元租予任何第三人。

雙方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九章:其他

第四十九條:稅、費的負擔

本合同有關的印花稅、登記費由雙方平均負擔,其他有關費用將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分攤或各自負擔。

若乙方要求公證本合同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條:通知

以本合同爲目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文件或通知,均應以親自遞交、郵遞、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文首列明的聯繫地址和/或聯繫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

如果擬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聯繫地址和/或聯繫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在發生變更情況之日起一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於對方接到一方發出的變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該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爲準。

如一方以面交方式送達該等文件或通告,於收件人或其授權人、繼承人、僱員、代理人簽字接收之日視爲已送達收件人。

第五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附件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並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甲、乙各自或共同的限制或免除責任的條款,雙方均予以了充分關注。

甲、乙雙方同意以簽署本合同的方式確認本條前述內容。

第五十二條:補充協議的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爭議解決

第五十四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一份送管理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承租人: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爲

▁▁▁▁▁▁▁▁▁▁▁▁▁▁▁▁▁▁▁▁▁▁▁▁▁▁▁,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該房屋租金▁▁▁▁(□年 / □月)不變,自第▁▁▁▁(□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

(四)甲方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名: 承租方(乙方)簽名: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15

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收取違約金。如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爲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後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爲,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稅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寫樓租賃合同範本20__寫字樓租賃合同(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爲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三、甲方爲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爲______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爲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爲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爲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______元人民幣爲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籤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三十二、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樣本2023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於市路號大廈內,房號爲號,

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裝修及設施,以實物爲準。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及其支付時間

1、租金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元/平方米計算,物管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15元/平方米計算(該費用包括租金、物管費、水費以及在大廈物業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內開放空調、暖氣的能源費,不包括室內的電費、電話費和燈具等的損耗費)。

2、上述費用以每個月爲一結算支付週期。首期費用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支

付。以後每期費用,乙方在上期費用支付屆滿前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證條款

爲保證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同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元人民幣。租期屆滿,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以原狀歸還甲方,甲方在收房後三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它設施、設備,且拒不照價賠償的。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清租金、物管費等費用超過十個工作日。

3、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按約定收取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裝修及設施符合本合同約定。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並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內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設備。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的性質,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爲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5、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7、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並積極配合物業管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費等費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若逾期十個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費用,除每日按每期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採取強制措施責令乙方搬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租賃期未滿,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調換給第三方,所交保證金、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十、其它事項

1、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

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

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業管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

管理相關規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損壞,並導致不能正常運轉

的,所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籤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寫樓租賃合同要注意的十個問題

1、出租方出租合法性,例如產權證明(或經營權證明)。出租許可證明,出租方的營業執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權證明。

2、出租標的物(即承租房屋)的定義和描述是否準確,及房屋的交付狀態。

3、租金相關費用所包涵的內容及收費標準和付款方式。

4、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5、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6、對承租單元續租、擴租、轉租或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及條件。

7、對不可抗力事件的約定。

8、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負責條款。

9、對合同終止及相應處理辦法的約定。

10、雙方爭議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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