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兩用租賃合同(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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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兩用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商住兩用租賃合同(精選5篇)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護照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就乙方租賃甲方場地進行商業經營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及房屋用途

1、甲方將位於 ,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

2、乙方爲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成立並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承租甲方房屋只做辦公之用途,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用途,且不得將該房屋用於從事非法行業及任何違法活動。

第二條 承租期限

1、房屋租賃期限爲1年,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2、本合同租期屆滿時,乙方擬繼續租賃本合同的,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一週內給與書面答覆。如雙方均同意續租的,續租期間房屋租金及有關費用的標準由雙方參考當時市場租金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1、租金: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玖仟元(RMB 9,000)。

2、租金交付:

(1)租金按3月爲一期繳付。乙方須在每個交款期前20天交納下一期租金。乙方第一期的租金應當在簽訂合同當日交納給甲方。

(2)在房屋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及其他所有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其他費用如(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衛生費、裝修費、燃氣費、供暖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電話費、稅費、契費等。

(3)租金交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支票或電匯的方式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如用其他方式支付,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租金的,交付現金或支票日爲付款日(因乙方原因支票無法兌付的除外);以電匯方式支付租金的,乙方匯款日爲付款日。

甲方指定賬戶爲:

帳號:

賬戶名:

開戶行:

第四條 房屋裝修

1、在租賃期內,乙方事先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政府有關主管機關的批准前,乙方不得對該房屋進行內外裝修,或破壞、改變原有裝修部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不得穿鑿、切斷、連接房屋的任何管道,不得擅自安裝、增裝空調機、採暖設備和其他機械或固定設施。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應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七日內恢復原狀。

2、乙方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建的,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裝修、改建圖紙,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3、若因乙方改建、加固、裝修或其它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押金

1、爲確保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內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幣玖仟元(RMB 9,000)。押金在合同期限內由甲方保存,不計利息。甲方應於收到押金之日向乙方出具收據。

2、合同期滿,雙方辦理完交接手續,乙方搬出15天后,如無物業或鄰里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欠繳各類費用後,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3、出現下列情形經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後,甲方可以即時扣除乙方相應金額的押金,並不影響甲方同時行使任何其他補救權利:

(1)在承租期間,若乙方拖欠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後,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的;

(2)按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支付違約金的;

(3)乙方未按期繳納物業、取暖、水、電、氣、電視費、網絡費、電話費等費用,導致甲方代替乙方繳納上述費用的;

(4)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進行經營活動損害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

4、乙方押金被甲方依約扣除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五個工作日內補足押金,如果乙方未按期補足,則按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乙方押金不足以支付有關的款項及損失,在本合同其它權利不受影響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第六條 房屋的移交

1、在簽訂本合同並乙方支付押金和第一期租金後,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

2、乙方應在移交房屋時對房屋進行驗收,根據房屋內的設備、設施及交付狀況製作《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甲乙雙方應在驗收當日就附件一所列內容進行覈實並簽字確認,此項記錄將作爲移交證明以及租期屆滿時乙方復原租賃房屋的標準。

3、租賃房屋交給乙方後,其安全保障的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在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後將不對租賃房屋內任何物品的丟失、受損負責。

第七條 維修、使用及其他約定

1、租賃期內,乙方應按照房屋的固有屬性及適用性使用房屋。未按照房屋的固有屬性及適用性使用房屋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0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如該損壞或故障是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由乙方自行維修。

3、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遵守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及其他管理的相關規定。雙方約定該房屋所屬的物業公司的《物業管理合同》(見本合同附件二)作爲本租賃合同的附件存在。

5、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損壞甲方的設備、設施及其它財產,不得在公共區域存放物品和設臵標誌。乙方應嚴格做好自身的消防、治安工作,保證租賃房屋的安全,並協助甲方或物業或其他有關部門檢查房屋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治安及其他事故及甲方場地附屬設施損壞的,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並在通知規定的合理期限內,乙方應將上述設施修復至初始狀態。若乙方未能及時進行維修,甲方有權進行維修,乙方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6、乙方應在簽署本租賃合同後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備案:

(1)營業執照證、副本複印件;

(2)稅務登記證書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7、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內存放武器、彈藥、硝石、火藥、汽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品、違禁品及發出強烈氣味的物品,不得在租賃場地內製造或滲漏任何具有強烈異味或對環境造成污染的氣體。

8、乙方須妥善處理租賃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氣、廢水及固體廢棄物,不得將建築物、公共場地、公衆環境造成任何影響。乙方須承擔及賠償因違反上述規定而對甲方、任何雙方所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承租期限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附件及補充協議)規定而對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限期內沒有改正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1)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用途的。

(2)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轉讓他人或以乙方以外的租戶名義在租賃房屋辦公的。

(3)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結構、設施或用途等,經甲方勸阻無效,或者造成租賃房屋的毀損,經甲方要求拒不修復或者賠償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不法經營活動的。

3、乙方遲延向甲方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每遲延一日,需向甲方支付該次應繳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爲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十日,視爲自動終止租賃合同,乙方支付的押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 租賃房屋的退還

1、甲、乙雙方未就續租達成協議而合同終止,或本合同因故提前終止時,甲方應根據本條約規定辦理有關租賃房屋的退還事宜。 2、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根據《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記錄的情況,在合同終止或因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提前終止後3天內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合理的損耗除外)。若乙方未能如期完成恢復工作的,甲方有權將租賃房屋恢復原狀,所需的費用從乙方繳納的押金中扣除,且遺留的任何裝飾、傢俱、設備或其它任何財產、物品視爲被乙方放棄。任何第三方因該租賃場地遺留物提出主張的,由乙方負責和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理前述物品。

3、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無正當理由繼續佔用租賃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雙倍當期租金的標準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當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通知其他方,無法立即通知的,應在不可抗力結束後3天內通知,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10天內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證明,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不可抗力對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訴訟期間,除訴訟事項外,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2、本合同自甲、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住兩用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甲方) 身份證號:

電 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電 話:

甲、乙雙方根據市房地產管理局有關房產管理的規定,經過雙方協商, 決定將100%產權屬於甲方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出租商業樓座落地址 商網,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期三年,自201 年 月 日到201 年 月 日交租期雙方協商時間爲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付。由於市場行情變化不定故_三年後房屋租金按市場行情雙方協商按當年行情相應調節,自2 年 月 日開始執行調節後新價格。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 自201 年 月 日到201 年 月 日每年租金爲每年人民幣 萬元( 萬/年).乙方於雙方協商簽約時間前一次性繳納一年租金。以上價格不開發票,如需要開據正規發票乙方繳納稅務部門開具發票發生的稅金。

2.租賃期滿或雙方同意終止合約後,乙方負責清交各項經營期間發生的費用,(水電費、物業費、取暖費、電話費等)以及物業管理部門和政府租賃物徵收的有關稅項及新增繳的各項稅費。

3. 房屋使用期間如政府、其他管理部門出臺新政策需徵收其他費用包括爲甲方設定的新徵稅費以及所在的物業管理部門和政府對租賃物徵收的有關稅項及新增繳的各項稅費,由承租方負責繳交。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保證金 元(一個月租金)以保證其正確合理使用房屋,房屋租賃期滿後,甲方檢查房屋無損毀,保證金全額退回乙方。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房產權轉移給第三方。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如果乙方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還保證金及當年房屋租金餘額。並由乙方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退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不退還保證金。

2.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內設備和其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如確需要,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無條件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

3.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通知有關物業管理、政府管理、相關管理部門同意後方可。

4.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安裝物業及其他管理部門規定的任何物件或不符合規定的任何附屬物或作任何不符合規定更改。如需更改必須經管理部門同意方可施工。

5.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在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預期及實際損失,必要時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7.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租賃房屋合法經營合法使用,同時甲乙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遼寧省政府的各項政策。

第七條 甲方職責:

甲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遼寧省政府的各項政策下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將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租賃房屋不受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權利人所影響或牽制,如果任何第三者對租賃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而受損,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間內不受干擾地使用租賃房屋,不受甲方及任何人的非法干擾。

第八條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的房屋繼續出租,租金隨着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調整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九條 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其它原因導致乙方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房屋使用權給乙方,應退回乙方保證金及租金,甲方賠償乙方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雙方合同終止。

2.如乙方不能按時繳納房屋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 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中途退出 ,(1)房屋使用權未到當年使用年終,甲方不退乙方當年餘額租金。(2)房屋使用權以到當年使用年終,乙方須賠償甲方一個月房租金損失。(3)乙方中途退出甲方不退還保證金。

4.如乙方違法經營使用租賃房屋,乙方承擔法律責任的追究,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按法律規定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還保證金。

5.乙方使用期間發生任何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裁判。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租賃期滿後失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住兩用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二、租賃期限及使用地點:

甲方從20xx年2月24日起將以上設備出租給乙方在乙方工地範圍內使用至20xx年4月24日止,暫訂 4月底收回。

三、租金計算及支付方法:

1、設備租賃每臺每月租金按人民幣(大寫)叄萬貳仟元計算,(含司機工資及機械維修費用)乙方不得以下雨不開工等理由抵付租金計付款。

2、合同簽訂一個月後,乙方必須向甲方付足上月租金,以後依次順延,直到租賃期滿。

四、設備的運輸及使用:

1、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組織運輸自提,合同期滿後由甲方負責自行運回,其來回運費由各方承擔。合同期滿後,由於乙方債務關係,使設備不能按時退場,由乙方負責協商解決。

2、設備使用每天工作8小時計算,由甲方派出1名駕駛員操作,工資由甲方負責,甲方駕駛員在本合同內必須服從乙方現場指定施工人員的工作安排。如遇司機請假或借款等情況,乙方必須通報甲方,否則甲方不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3、租賃期間,設備所有權歸甲方,乙方不得將甲方機械向第三方出售、出租及抵押,也不得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外使用,否則視爲違約行爲。

4、乙方在租用機械期間,機械的燃油由乙方提供,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工作地給甲方駕駛員或維修人員提供食宿條件,同時提供必要的聯繫電話。

5、設備保養、維修由甲方負責,保養維修期間爲每月共計3天,如維修超出天數,而影響乙方方進度,甲方可按實際天數順延合同租期。

五、設備的安全:

1、租賃期間,設備在工地停放安全由乙方負責。

2、在設備使用期間,乙方必須以設備、司機“安全第一”爲原則,出現周圍環境惡劣或者不利於施工條件,甲方司機有權拒絕作業,乙方不得強迫駕駛員作非安全性施工,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設備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債權債務、人事糾紛滋事影響甲方設備不能正常使用及正常退場或被迫終止合同,由乙方負責協調解決。

六、違約處理

乙方未能按期付足租金,將被視爲違約應按每天5%的臺班費計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違約行爲發生之日第五日計算)甲方除正常收取應收的租金外,隨時有權停機或運走機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其它條款

1、如合同期滿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續簽合同,一切按本協議條款進行。

2、如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總的訴訟。

3、本合同款盡事宜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協商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住兩用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丙方介紹,本着滿意自願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簽訂以下房屋租賃定金條款。

一、現甲方將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____室共計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

二、甲、乙協定出租物業,月租金爲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起租日爲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定金有效期爲此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內有效。

三、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給甲、丙雙方。甲、丙雙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______%。

四、乙方向甲、丙雙方交付定金後,將視爲丙方代理服務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雙方正式簽定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將作爲代理服務費的一部份,不予退還乙方。

五、違約責任:如甲、乙雙方違約此協議:甲方將租賃意向定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六、甲方與乙方出現糾紛,雙方應按照此協議的規定解決,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應積極配合雙方解決糾紛。

七、此協議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法律效應。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按誠信原則由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商住兩用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逸新空氣淨化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租賃甲方逸新空氣淨化器,配置包括:

以下簡稱租賃逸新空氣淨化器。

二、起租時間: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退租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逸新空氣淨化器押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每天。如續租,請提前3天通知甲方,並重新辦理租賃手續。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將調試正常的逸新空氣淨化器交付乙方使用,十公里內免費接、送設備上門。路程超出十公里部分由乙方按_________元/每公里承付(包括接、送),累加在第一個月租金中支付;

2.租賃期間,逸新空氣淨化器出現非人爲硬件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內24小時(_________外48小時)內免費上門更換或維修服務;

四、乙方權利:

1.租賃期間,逸新空氣淨化器出現非人爲物理故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接報修電話後_________內24小時(_________外48小時)免費上門維修;

2.乙方在租賃30天內,如購買逸新空氣淨化器,可享受以租抵售,租賃款可全部用以抵用產品價格,30天以上的租賃款按正常租賃期費用計算,需要額外支付。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對所租賃逸新空氣淨化器及配件應妥善保管並保持清潔。如配件不全或損壞,所損壞配件按零售價賠償;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及時將逸新空氣淨化器退還甲方。如續租,則需重新辦理續租手續;

3.乙方不得擅自拆開逸新空氣淨化器,否則按逸新空氣淨化器零售價賠償。

六、違約處理:

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所租賃逸新空氣淨化器硬件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零售價賠償已損壞逸新空氣淨化器配件,並可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有關協議的雙方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向當地法院提請訴訟。

七、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補充協議亦屬於合同的一部分。

八、其他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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