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租賃合同(苗木)(精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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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租賃合同(苗木)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苗圃租賃合同(苗木)(精選4篇)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充分發揮土地用途,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承包土地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租的承包經營的集體所有耕地______畝出租給乙方作苗木基地培護苗木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共年。若要續約,再簽定續約合同。______年以後,若乙方續租,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並按當地不超過______%的合理價格計算。

三、相關費用計算標準及交付方法:

租金計算標準:______畝地,年租金合計______元。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一付,即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支付當年的租金。

該土地上的羅漢松以______元每棵賣給乙方,桂花樹以______元每棵賣給乙方,其他苗木無償歸乙方所有。

乙方用電單獨設表,費用按照當地供電局用電價格收取。

甲方提供相關租金及苗木結算髮票辦理款項的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乙方租賃的土地擁有合法的承包經營權。

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租賃土地享有經營使用權、收益權。

對租賃土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

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

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租賃土地內的水井、魚塘乙方可無償使用。

六、圍牆、苗木移結束後,應及時修補,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內如遇國家相關政策補貼,涉及到土地補貼歸甲方所有,地上物相關補貼歸乙方所有。

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徵收或調整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乙方在得到國家補償後雙方合同終止。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到期若需要續租的,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協商續租事宜;合同到期如乙方不續租則合同自然終止,涉及地上經營物歸乙方處置。乙方在合同到期後,應負責把土地恢復原樣,不影響甲方的農業生產。

若甲方的合法的承包經營權發生變化,應與乙方協商變更,變更後合同條款與原合同一致,不作變更。若因此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並報相關部門備案。如遇國家政策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實際損失的雙倍予以賠償。對造成的損失的認定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乙方最多延期15天交納租金,超過15天每天按所欠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執兩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苗圃租賃合同(苗木)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乙方由於茶苗培育的需要,經甲方同意,租賃甲方的土地。爲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籤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地處廣東省 ,面積50畝。

第二條;租賃用途茶苗培育,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計20xx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租金20xx元。在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如果到一年後不交當年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由經營者享受。甲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合同終止。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着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六條;合同解除。到期後合同自然解除。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苗圃租賃合同(苗木) 篇3

甲方:東莞市 社區

乙方:

爲繁榮和發展市場經濟,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雙方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現將甲方本村巖頭山花木場承包給乙方經營、培育苗木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標的物:

甲方花木場土地一宗,座落在東莞市塘廈鎮石譚埔村巖頭山,土地總面積爲 畝。

二、地面附着物

場內地面附着物:磚混平房1棟共4間(門窗齊全完好,房頂無漏雨),大門、圍牆、簡易廁所齊全配套,壓水井1眼。

三、承包單價

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按 畝計算),每年合計人民幣: 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捌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年 月 日繳納承包款(現金支付)。

六、約定事項

1、承包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並承擔承包土地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及其與承包土地有關的各種糾紛等經濟和法律責任。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積不得減少,承包期滿如數交還甲方( 畝)。

3、承包期內,乙方有保護林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土地內挖沙取土。否則,除由乙方恢復原地質地貌外,並終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地面現有苗木,按照雙方約定,乙方以人民幣: 元一次性現金購買。

5、承包期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房租費,每年按人民幣: 元計算,按承包年限,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期內,房屋及其設施的維修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好現有的深水井設施。否則予以賠償 元。

7、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甲方,待甲方允許後方可實施。合同期滿,乙方建造的不動產一律歸甲方所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8、承包期滿,乙方如數交換甲方土地及其地面附着物,如有缺失、損壞等,均由乙方賠償。乙方如需繼續承包,在同等價格及相同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蓋章): 代表人(簽字蓋章):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苗圃租賃合同(苗木) 篇4

甲方: 鎮 村 組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甲方願將 處承包 畝租賃 給乙方從事苗木生產經營活動,現就土地租賃事宜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費:租賃費一年一次清,即乙方於每年 之月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土地年租費 元(按每年 元畝計算)

三、在租賃期問,乙方享有苗木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並保證在不改變協議耕地用途的前提下,自主進行政策性苗木經營生產活動,修建必要的簡易灌溉、道路、管護設施,享有本村己建道路、水、電等公共設施使用權。

四、協議補充條款

1、在租賃期間,該處土地若發生被國家(或集體組織)徵佔用,本協議自動終止。但乙方享有租賃年限內同家(集體組織)對地面附着及土地政策性補償。無特殊因素,甲方不得阻礙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乙方所有經營成本費用均由甲方負責退還賠償。

2、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變更土地用途,並保證甲方土地原有界址的完整性及土地的原有耕作性等。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

本協議。期滿後,若乙方繼續租賃,土地租憑價格另議,但同等價格乙方享有優先權。若不在租賃,乙方須將土地恢復原狀後再交還給甲方。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本村委會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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