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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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通用13篇)

承租方: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爲一年,自_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爲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

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蓋章)

承租方: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租方必須具備的條件

1、向出租方交納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預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向出租方提交如下證件及複印件,並填寫如下內容:

(1)承租人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駕駛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擔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必須身體健康,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A、B、C類的有效駕駛證,且駕齡在一年以上。

3、承租方在提車前,必須瞭解該車的主要技術性能及日常維護事項,做到正確使用。

第二條 租賃車輛狀況

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收費標準

4、基本日租金:每24小時/日,行駛里程在260公里以內,收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超程、超時租金:

(4)按租賃合同規定的行程,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幣1元;

(5)按租賃合同規定的交車時間,每超1小時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6)如果按租賃合同規定的行程、時間雙超,則按超過行程、時間雙收費。

、長期租用從優收費。

(7)租用期再一個月(30天)以上,每月行駛里程在6000公里以內,月租金爲__________________元。

(8)租用期在一年以上,每年行駛里程在60000公里以內,年租金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租賃期限

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時起,將車交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於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時止,將車交回出租方驗收。

如果承租方需要續組租,應提前與出租方聯繫並經出租方認可。

第五條 交租金時間

本着先交錢後用車的原則。承租期在一個月(含一個月)以內的,租金一次付清,方可提車;承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租金可以分期(每期不得少於一個月)交付,上一期的租金用完之前交付下一期的租金,否則視爲違約,出租方收回車輛。

第六條 出租方責任

6、提供設備完整,技術狀況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7、承擔保險、年檢、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等手續及費用。

、定期對出租車輛進行維修保養工作;排除車輛自身故障。

8、對因車輛自身故障造成拋錨的車輛進行救援。

9、指導、協助解決車輛運行中的技術問題。

10、協助承租方處理交通事故現場問題;負責辦理保險索賠。

第七條 承租方責任

11、承擔出租方責任之外的一切費用。

12、保險責任:

(9)萬一出現意外交通事故時,依法保護現場,並立即向交管部門、保險公司報案,同時通知出租方派人協助處理。

(10)承擔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合同期內租金照付以外,還包括延誤時間的租金、保險免賠部份的損失和交管部門處理事故收取的費用及罰款等)。

(11)因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全額支付(待保險索賠後,結清全部賬款,餘款一次性付給承租方)。

(12)繳納交通事故車輛的全部損失金額的30%罰款,以彌補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技術性能和經濟價值下降的損失。

(13)如果車輛被盜,由承租方負責追回,五日內未追回,承租方必須及時將車款(扣除折舊費6%/年,包括購置費、入戶費、保險費、養路費)賠償給出租方,並承擔賠償前的租金。待保險索賠後,結清全部賬款,餘款退給承租方。

、如果發生證件遺失,由承租方負責補辦,並承擔補辦費用和因此造成的租金損失(合同期內租金照付以外,還要承擔延誤時間的租金)。

13、承租方不得將所阻車輛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否則視爲違約,出租方收回車輛。不退押金、稅金。

14、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所租車輛送去修理。

15、長期承租者,每15天將車輛開回出租方作定期維修保養。違約者,按規定時間每拖一天罰款100元。

16、選擇安全停車場地,並注意關好車門、窗,鎖好車輛,防止碰傷、被盜,否則後果自負。

17、愛護車輛,禁止在已毀壞或非正規路面上行駛,不許使用該車參加競賽及測試;否則後果自負。

18、承租方自租車之日起,應依據交通安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常對駕駛員進行安全行車的檢查、教育,提高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好車輛的日常安全技術檢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酒後開車,做到中速行駛,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保持良好車容。

19、本合同當隨車闊行,以備交通管理部門查閱。

20、離合器片損壞及輪胎損壞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21、在承租期間違反交通規則或有電子警察違章記錄由承租方負責處理。

22、異地身份證租車,租車押金待查明無違章記錄後退回。

第八條 違約責任

23、出租、承租雙方都不得以任何藉口提前終止合同(特殊情況協商解決)。出租方提前終止合同要向承租方退回剩餘租金及全部押金,並付違約金1000元;承租方提前終止合同,不論實際租期長短,一律按基本日租金向承租方結算,並扣除違約金1000元,剩餘款退回。

24、因承租方違約被收回車輛,對已發生的租車時間,按基本日租金結算,車輛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並扣除違約金1000元,剩餘款退回。

、如果因爲操作不當造成的車輛損壞,承租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其全部損失費用(合同期內租金照付以外,還包括延誤時間的租金和修理費用)。

25、出租方如果保養、維修車輛的時間超過4小時,可爲其更換車輛或退給承租方承租期的一天押金。

26、承租方不得將所租賃的車輛抵押、轉賣,不得非法從事營運,更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承租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出租方的全部經濟損失,輕者按違約收回車輛不退押金、租金,重者還要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27、超過合同租車期限24小時不能還車,出租方有權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後果由承租方負責。

28、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卸所租車輛的里程錶或其他零件,嚴禁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或改變車輛原貌;否則處以日租金或原件價值的5倍罰款。

第九條 車輛交接驗收與結算

29、車輛交接驗收內容:見表一和表三。

30、租賃車輛費用結算:見表二。

雙方對交接的車輛按表一和表三內容確認、驗收,按表二結算;如果交回的車輛驗收不合格,承租方必須照價賠償;結清賬目後,終止所籤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果出租、承租雙方發生爭議,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共識的,再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第十一條 附則

31、本合同的解釋權在出租方,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保險條款的解釋權在保險公司。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隨着公司事業的拓展和經營規模的擴大,各項工作逐漸繁忙,對外業務和接待任務日益繁多,交通工具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公司員工自己購車除作爲交通工具之外,用於公司公務活動日益增多。爲鼓勵員工購車用於公司的業務活動,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和生活質量,增強企業凝聚力,塑造公司形象,對管理人員汽車實行租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汽車租賃原則

(一)有利於公司各項工作業務便捷開展的原則。

(二)有利於改善工作條件、提高辦事效率的原則。

(三)有利於提高工作質量、塑造公司形象的原則。

第二章 範圍及條件

第三條 本租賃辦法適用於機關及所屬各子公司二級業務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用於公務活動的車輛,其他人員的車輛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准,也可申報租賃。

第四條 汽車租賃的條件

(一)具備駕駛和行駛資格。

(二)汽車車主身份必須是公司管理人員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

(三)如果管理人員是以父母、配偶或子女名字購置汽車的,必須滿足工作需要。

第三章 租賃程序

第五條 凡符合租賃條件的公司管理人員購車並同意租賃給公司後,需在企管部填寫《公司員工汽車租賃登記表》。

第六條 將有關購車資料(行車證、本人駕駛證、與車主的關係證明、車輛購置發票、購置稅發票等複印件)存檔於企管部。

第七條 由企管部審覈認定後,按本辦法規定的職級、車型覈定出租賃標準和行車燃油費用報銷標準。

第八條 企管部代表公司與被租賃的汽車車主簽訂私車租賃合同一式三份,由企管部、財務部與本人各持一份。

第四章

第九條 汽車租賃費用報銷 費用報銷及標準

(一)被租賃的車輛,在費用報銷前,均由車主本人先行支付。

(二)與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的車輛,由車主本人開具車輛租賃稅票後,到公司財務報銷,定期領取費用。

(三)車主報銷燃油費用時,由車主本人提供符合規定的燃油票、過路過橋票到財務或各子公司財務報銷,燃油票、過路過橋票原則上年內不超過三個月。

(四)被租賃的車輛的行駛里程數要實事求是,如果發現弄虛作假,一經覈實,公司立即終止與車主本人的車輛租賃合同,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五)公司財務部每半年對發放的租賃費用情況,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一次覈實檢查。

第十條 汽車租賃的費用標準

(一)公司對員工汽車的租賃費用,主要依據現在車主崗位職位、車

1.職位費用:依據公司職務序列,從業務主管至總經理共分爲八個級別,一至四級員工不享受職位費用的補貼;

2.車型費用:根據車價共分爲五檔,具體費用標準劃分詳見附表1:《汽車租賃費報銷標準參照表》。另外,考慮車輛的新舊程度、使用年限等因素,對車型費用按車輛的使用年限給予相應的折扣。使用年限越長,車型費用補貼越低,一至四級員工不享受車型費用的補貼。具體見下表:

3.實際里程燃油費:根據車型共分爲五檔,具體費用標準劃分詳見附表2《汽車燃油費報銷標準參照表》;

(二)本租賃費用設置了最低、最高費用標準;車型費用達不到租賃費相應報銷標準規定的不予報銷車型費用,汽車排量達不到燃油費相應報銷標準規定的按對應的標準執行,所有超過費用標準的部分均不予執行(詳見《管理人員私車租賃費用標準參照表》)。

(三)被租賃的汽車實際行駛里程數,由企管部進行覈查、登記並填制《租賃汽車裏程統計單》,經部門領導及企管部簽字後交由財務部作爲行駛里程報銷依據;宏亞煤礦租賃汽車行駛里程數由其辦公室覈算、領導

(四)與公司簽訂汽車租賃合同的員工職位或工作性質發生變化後,按照下達的人事任免文件日期,與其重新簽訂汽車合同,從下月起按新職級標準執行。

(五)管理人員新購車輛或車輛更換後,必須重新與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從次月起按照新的合同標準執行;執行新合同後,原合同自動作廢。

(六)公司特殊工作性質的汽車租賃及費用參照本標準由總經理特批執行。

(七)公司一至四級員工凡因工作需要經單位批准後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審覈符合租賃條件後,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後與公司簽訂合同,根據附表2《汽車燃油費報銷標準參照表》參照報銷實際里程燃油費。

(八)本租賃費用標準爲原則性標準,作爲公司年度租賃汽車費用報銷的依據。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條 凡按本辦法與公司簽訂汽車租賃合同的公司人員,必須保證在公司上班期間將車輛停放在公司。

第十二條 遇到公司業務繁忙時,公司綜合部有權調用租賃的汽車用於公務,必須安排由車主駕駛,辦事人員隨車乘坐,車輛所有者有配合的義務,凡無故拒絕被調用者,每次扣減100公里的里程燃油費用。

第十三條 與公司簽訂租賃的車輛在使用中,要嚴格遵守國家關於道路與交通的法律、法規,車輛在行駛中,出現任何違章行爲均由車主本人自行負責,公司不承擔交通違章產生的罰款。

第十四條 公司調用租賃車輛使用期間,本人駕駛發生交通違章或交通事故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特殊情況由公司安排非本人駕駛時出現交通違章或交通事故的,按照公司車輛管理辦法規定由公司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各部門人員外出辦公,原則上由本部門負責人調動使用本部門內部公司租賃的車輛,特殊情況時,可申請調動其它車輛。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總公司企管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至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工程施工的需要,租用乙方設備使用,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設備租用期間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共同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租賃設備名稱及數量

二、使用地點及用途

設備用途及作業範圍:____________內工程施工所需土石運輸工程。

三、設備的調遣與費用

乙方承擔設備進離場調遣費用及運輸保險費。

四、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經雙方協商,所租土石方運輸車的租金爲_________元/方,付款方式爲每計量一次結算工程量的80%。

五、甲方的責任

1、設備所需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燃油費用從結算中扣除。

2、在設備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設備轉租或抵押及變賣,需轉移施工地點時,須徵得乙方同意。

六、乙方責任

1、出租設備保證技術狀況良好,做到勤保養勤檢修,準時按雙方商定的時間進場和施工。由於機械設備故障或其它乙方人爲原因影響甲方承建工程工期,其責任及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安排合格、經驗豐富的操作司機2名,隨機負責設備的操作與維修保養,並負責人員、設備的安全及使用事項。隨機人員要遵守甲方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必須服從項目部調度安排,端正服務態度

3、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儘量安排在施工間隙和公休時間進行,乙方要提前向甲方通報,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進行保養維修。

4、乙方必須保證設備所有運營手續齊全,否則由此引起的罰款,乙方自行承擔。

5、由於操作人員不服從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及其對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一切經濟損失及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期。

6、由於乙方原因與地方發生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與甲方無關。

7、乙方負責車輛安全停放、看管,車輛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另一方賠償因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適當的間接損失。經雙方協商無效後,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即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將一輛油罐車(型號爲__、發動機號爲__、底盤號爲__)租賃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第二條:油罐車用途

出租方對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車只限於機場內儲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於油料運輸業務。

第三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寫)叄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個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爲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爲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爲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爲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憑出租方開具的發票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日期以匯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帳戶支付租金。

4、開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

1、交付時間:20_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點:廣西梧州機場。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負責送到。

4、驗收:租賃物到達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後進行驗收(含工具、配件)。由雙方在工具、配件清單上簽字認可。

第五條油罐車的維修保養

1、油罐車往返途中的維修、通行及人工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2、承租方每週需發動該車15分鐘。

3、在租賃期間,油罐車的日常維修、保養,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承租方責任:

1、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租賃費,按延期天數以每天應付租賃費額的1%累加償付給出租方違約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車輛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3、承租方不得將油罐車轉租給第三方。

二、出租方責任:

1、因出租方油罐車的資質(油罐車應屬於出租方本人)、罐體本身的質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響承租方的航油儲存、飛行任務等由出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油罐車在交付的路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負責。

3、出租方的油罐車總容量不能低於44。5立方米,若低於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關損失由出租方負責。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嚴格遵守,若對本協議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租賃期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30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九條租賃期滿油罐車的返還時間爲20__年12月20日,交接地點爲梧州機場,返回路途及產生的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承租方:__法定代表: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6

承租人(甲方):陝西峯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出租人(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爲: )從事 配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負責車輛的調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車對象和行車路線;

3、 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 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 負責出租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 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 負責出租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 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駕駛證(五年以上駕齡)複印件;

7、 出租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負責聘請,司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結算時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

四、租金結算方式:每車每月租金 元/(每日租金 元)。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甲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

車輛保險、車輛違法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賃期滿二月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租賃車輛的調配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七、租賃車輛事故處理: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賃費用。

八、租賃車輛的維修:租賃車輛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租賃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十、車輛租賃合同期滿,甲人返還車輛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壹周內。

十一、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伍仟元給對方。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1、乙方必須確保乙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2、乙方須確保所聘用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承租方(甲方):陝西峯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專用章)

授權代表(簽字):

出租人(乙方):

聯繫電話: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7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或使用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適合上路行駛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合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3.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4.爲租賃車輛投保車損、盜搶及第三者責任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3.有權要求出租方爲出租車輛投保基本險種,並在出租方獲得保險賠償後減免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承擔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賠部分的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承擔保險條款規定賠付範圍、合同約定或法規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之外的其他經濟損失。

7.保險結算程序:

a)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根據車輛損失情況交納一定的保險事故押金;

b)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300元的絕對免賠額;

c)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扣減絕對免賠後超過1000元的20%車輛加速新折舊費;

8.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及保險公司。期間,應及時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承擔保險公司拒賠的責任。

10.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爲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不確定的責任承擔

1.對於無法確定應當由某一方承擔的責任,雙方可按照各自承擔50%損失的原則進行處理。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責任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不適合上路行駛的,應予以更換;車輛危及承擔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因車輛損毀、被騙等各種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歸還車輛的,承租方應當賠償車輛價值的損失,損失計算方法爲:自第一次領取行駛證之日起以車輛辦完購置手續後的價格爲基數按每年10%折舊後之殘值,在承租方未獲得殘值賠償之前,承擔方應按逾期還車交給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租賃車輛被轉賣、抵押、質押、轉借、轉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4)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擔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超過1000元,收取車輛全部修理費的20%作爲加速折舊費)、停駛損失(停駛損失按租金標準計算);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承擔因車輛出險及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不當而損失所造成的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爲車輛全部修理20%車輛修理費依據國家二級修理廠收費標準。車輛全部修理費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舊費。

6.車輛出險及不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不能正常使用時,出租方有償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同等車型,替換車租金不超過原租金的70%)。

7.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8.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9.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10.因車輛違章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爲自本協議履行期屆滿後三年。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另行約定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結算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構成《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若未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還車處理。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 型、顏色爲 小轎車(麪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爲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 元,租金於 月 日結清。

4、 租車時間爲 天,自 年 月 日 時 年 月 日 時至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共計 。

6、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7、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8、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爲。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爲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爲準)。

2、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爲,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3、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4、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5、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三、其他事項

1、 車輛交接單,爲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爲甲、乙方雙方驗收、審定交接車輛時的唯一憑據,該車輛交接單,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2、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如屬乙方駕駛不當,其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私自處理,給甲方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負擔。

3、乙方在租用車輛時應自覺遵守我國的交通法規,必須安全行駛,安全停放,妥善保管,報從交警的指揮。

4、租用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按正常程序處置,報警的同時通知甲方。積極配合交警部門、保險公司處理事故和保險理賠等事項。在處理交通事故中所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事故處理完畢,甲方依據交警、保險公司出具的理賠處理結果以及損失的大小、停運的時間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除保險公司理賠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還應承擔總修理費用的10%做爲車輛損失折舊費。

5、在租用期間車輛發生盜失、損壞,乙方保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和公安部門、保險公司立案偵察,處理有關理賠。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結案後甲方依據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和甲方在此期間的損失大小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

6、在雙方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雙方應本着友好、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訴訟。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已生效。在車輛歸還甲方,各項手續結算完畢(包括各類事故、故障、糾紛處理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籤 名: 籤 名:

地 址: 地 址: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廣西柳州市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將一輛油罐車(型號爲x、發動機號爲x、底盤號爲x)租賃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自20x年月日至20x年月日。

第二條:油罐車用途

出租方對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車只限於機場內儲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於油料運輸業務。

第三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寫)叄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個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爲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爲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爲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爲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憑出租方開具的發票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日期以匯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帳戶支付租金。

4、開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

1、交付時間:20x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點:廣西梧州機場。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負責送到。

4、驗收:租賃物到達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後進行驗收(含工具、配件)。由雙方在工具、配件清單上簽字認可。

第五條油罐車的維修保養

1、油罐車往返途中的維修、通行及人工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2、承租方每週需發動該車15分鐘。

3、在租賃期間,油罐車的日常維修、保養,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承租方責任:

1、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租賃費,按延期天數以每天應付租賃費額的1%累加償付給出租方違約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車輛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3、承租方不得將油罐車轉租給第三方。

二、出租方責任:

1、因出租方油罐車的資質(油罐車應屬於出租方本人)、罐體本身的質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響承租方的航油儲存、飛行任務等由出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油罐車在交付的路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負責。

3、出租方的油罐車總容量不能低於44。5立方米,若低於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關損失由出租方負責。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嚴格遵守,若對本協議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租賃期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30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九條租賃期滿油罐車的返還時間爲20x年12月20日,交接地點爲梧州機場,返回路途及產生的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汽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生產的需要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

租賃使用車型 、行駛證號 。隨車工具及備用輪胎。

二、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期限

1、 價格:租賃期內按每月價,超過半個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計價,超過租賃期的,應按實際使用時間支付租金。

2、 付款方式: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6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爲、-----------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四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五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 -------------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1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噸加油油罐車1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油罐車租賃事項如下:

一、乙方同意將5噸加油油罐車1臺,車號爲:冀EF5336租給甲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價格:每月價格爲 元,(大寫: )甲方每月按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乙方當月租賃費。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賃費用,乙方有權將機械設備提前退場,甲方並賠償乙方損失費用。車輛報價:人民幣:130000元。

四、甲方負責車輛燃油費用及運行中存在的其他費用。

五、租賃期間車輛及貨物出現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不得使用車輛任何違法作業。

六、甲方必須每月按規定支付乙方租賃費,如不能及時支付乙方租賃費用,雙方可以協調解決,如不能協調解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七、甲乙雙方各附身份證複印件一張加入合同之內。

八、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上協議,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罐車租賃合同 篇7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復建工程IV標項目經理部 簽訂地點:

爲了進一步促進雙方合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散裝水泥儲存罐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物名稱及數量:乙方租用甲方容積75噸散裝水泥儲存罐兩 個。

乙方租賃甲方散裝水泥儲存罐時,每個散裝水泥儲存罐水泥年用量不得低於8000噸。

第一條 租賃物押金:乙方在租用甲方散裝水泥儲存罐時,每個罐乙方向甲方交2萬元押金,交納押金共計4萬元。乙方工程竣工應及時將散裝水泥儲存罐無任何破損還回時,甲方將乙方押金全額退還。若有破損,乙方應按破損程度照價予以賠償。

第二條 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散裝水泥儲存罐,並有義務協助乙方調運,吊罐費、運費由乙 方承擔。

2、 散裝水泥儲存罐從乙方工程地調回時,乙方負責吊裝上車,吊裝、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3、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散裝水泥儲存罐轉借第三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 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散裝水泥儲存罐的保管和維修,因乙方不合理使用造成散裝水泥儲存罐的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不可抗力: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洪水、地震、戰爭、政策法規等致使雙方無法履行此協議或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乙方在取得有關部門證明後,可以免予承擔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應的違約責任,但甲方、乙方應盡力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漢中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束)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1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噸加油油罐車1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油罐車租賃事項如下:

一、乙方同意將5噸加油油罐車1臺,車號爲:__________租給甲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爲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價格:每月價格爲元,(大寫:__________)甲方每月按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乙方當月租賃費。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賃費用,乙方有權將機械設備提前退場,甲方並賠償乙方損失費用。車輛報價:人民幣:__________元。

四、甲方負責車輛燃油費用及運行中存在的其他費用。

五、租賃期間車輛及貨物出現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不得使用車輛任何違法作業。

六、甲方必須每月按規定支付乙方租賃費,如不能及時支付乙方租賃費用,雙方可以協調解決,如不能協調解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七、甲乙雙方各附身份證複印件一張加入合同之內。

八、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上協議,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解放牌運沙車租賃合同 篇13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噸加油油罐車1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油罐車租賃事項如下:

一、乙方同意將5噸加油油罐車1臺,車號爲:租給甲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價格:每月價格爲元,(大寫:)甲方每月按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乙方當月租賃費。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賃費用,乙方有權將機械設備提前退場,甲方並賠償乙方損失費用。車輛報價:人民幣:130000元。

四、甲方負責車輛燃油費用及運行中存在的其他費用。

五、租賃期間車輛及貨物出現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不得使用車輛任何違法作業。

六、甲方必須每月按規定支付乙方租賃費,如不能及時支付乙方租賃費用,雙方可以協調解決,如不能協調解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七、甲乙雙方各附身份證複印件一張加入合同之內。

八、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上協議,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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