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房租賃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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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沿街房租賃合同(精選1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位於拉薩市 路,編號 ,使用面積 平方米,計租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用途

該商品房用途爲: 合法、合規從事經營活動 ,經營範圍: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壞商品房主體結構。對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應事先書面得到甲方許可。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商品房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品房。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品房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商品房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大寫: )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商品房租金 不變,自第 年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自行到銀行交款,並在20日前向甲方提供的交款回執。

(四)單位名稱: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服務中心

開 戶 行:建行林廓北路支行 開戶賬號:54001033636053003755 第五條 商品房租賃保證金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交付該商品房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商品房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如數無息返還乙方。

第六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商品房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租賃商品房經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及各項稅費。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商品房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房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商品房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算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乙方應恢復原樣,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或乙方放棄收回的歸甲方無償所有。

(四)返還後對於該商品房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 商品房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2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商品房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一)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商品房進行轉讓。

(二)乙方私自轉讓商品房的,甲方有權收回商品房,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達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品房結構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該商品房轉租、轉借的。

6、利用該商品房從事違法活動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品的。

8、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9、其他:

第十一條 安全責任

(一)在租賃期間,乙方自行負責該商品房區域內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工作

(二)乙方不得違反當地政府治安綜治管理有關規定,或從事違法活動或經營,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商品房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金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擅自對該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商品房的,應按日租金兩倍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十)其他: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薩市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電話: 委託代理人:電話: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日照市綠舟南路康年華酒店沿街商鋪的房屋,房號1-006-107建築面積426.76平方米,類型樓房,整體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暫定爲12個月,甲方從20xx年6月1日起將出

第三條 租金、質保金和交納期限

1、租金實行預付制。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 元,年

2、質量保證金。甲方租賃房屋時,保證房屋的產權所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1、 甲方保證結清租賃前的房屋發生的所有費用,租賃 後發生的物業、水、電費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租賃期滿,擬不租賃時,必須結清租賃期間發生的物業、水、電等費用。如未結清,甲方將扣質保金至結清爲止。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租期內必須按約定交付租金,如交租期逾10日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房子扣全額質保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租期內不得隨意解約,否則需承擔2個房租的違約金。如徵得甲方同意條件下可解約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保證承租房屋的產權所有,在承租期間如對房屋進行任何處臵、抵押、轉讓、出售等,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提前解約責任。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或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不得將所租房屋介入經濟糾紛。

第六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自然災害、戰爭、地震、海嘯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損毀或造成一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租期未滿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雙方均不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3

甲方(房屋產權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門店一處,位於______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作經營之用,爲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簽訂如下租賃合同:

一、租期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當年租賃費。

三、承租期間,乙方獨立經營,水電和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在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房內進行必要的裝飾,但不得破壞主體結構。租賃期滿,不再承租時,應保持裝修後現狀,不得破壞。

五、承租期間,乙方應保持房內及設施的完好性,如有損壞,應及時修理並承擔維修費用。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按價賠償。

六、乙方使用電、煤氣等易燃物品,要確保安全(電不能超限線路使用),如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轉讓,應事先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如乙方到期不繼續租用,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

八、合同到期,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交清房款,租賃費隨行就市,同等價格,乙方有優先租用權。

九、租賃期間,雙方必須遵守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對方損失。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後果乙方自負。

十、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______元,合同期滿室內設施完好無損、水電費兩清,甲方退還給乙方。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日照銘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日照市綠舟南路康年華酒店沿街商鋪的房屋,房號1-006-107建築面積426.76平方米,類型樓房,整體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暫定爲12個月,甲方從20xx年6月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5月30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質保金和交納期限

1、租金實行預付制。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 元,年房租 元。半年一付,由乙方在簽訂合同日將半年房租提前預付。下半年房租在20xx年11月30日前交付。

2、質量保證金。甲方租賃房屋時,保證房屋的產權所有,並提供房屋配套設施、設備清單。乙方租期內必須保證使用設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隨意損壞和破壞。租賃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 爲質量保證金,租賃期如發生設備損壞,甲方將視情扣除部分質量保證金或責令乙方恢復原狀或按價賠償爲止。期滿如無設備傢俱等損壞情況,甲方在收房時向乙方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1、 甲方保證結清租賃前的房屋發生的所有費用,租賃 後發生的物業、水、電費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租賃期滿,擬不租賃時,必須結清租賃期間發生的物業、水、電等費用。如未結清,甲方將扣質保金至結清爲止。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租期內必須按約定交付租金,如交租期逾10日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房子扣全額質保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租期內不得隨意解約,否則需承擔2個房租的違約金。如徵得甲方同意條件下可解約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保證承租房屋的產權所有,在承租期間如對房屋進行任何處臵、抵押、轉讓、出售等,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提前解約責任。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或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不得將所租房屋介入經濟糾紛。

第六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自然災害、戰爭、地震、海嘯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損毀或造成一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租期未滿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雙方均不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位於拉薩市 路,編號 ,使用面積 平方米,計租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用途

該商品房用途爲: 合法、合規從事經營活動 ,經營範圍: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壞商品房主體結構。對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應事先書面得到甲方許可。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商品房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品房。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品房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大寫: )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商品房租金 不變,自第 年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自行到銀行交款,並在20日前向甲方提供的交款回執。

(四)單位名稱: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服務中心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交付該商品房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商品房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如數無息返還乙方。

第六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商品房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租賃商品房經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及各項稅費。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商品房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房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商品房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算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乙方應恢復原樣,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或乙方放棄收回的歸甲方無償所有。

(四)返還後對於該商品房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 商品房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一)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商品房進行轉讓。

(二)乙方私自轉讓商品房的,甲方有權收回商品房,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達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品房結構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該商品房轉租、轉借的。

6、利用該商品房從事違法活動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品的。

8、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9、其他:

第十一條 安全責任

在租賃期間,乙方自行負責該商品房區域內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工作。 (二)乙方不得違反當地政府治安綜治管理有關規定,或從事違法活動或經營,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商品房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金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擅自對該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商品房的,應按日租金兩倍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十)其他: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薩市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於 街 號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2、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並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於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1、乙方租賃房屋爲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覈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本合同租賃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爲 元,然後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5%,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爲: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爲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爲,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30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_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計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位於拉薩市 路,編號 ,使用面積 平方米,計租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用途

該商品房用途爲: 合法、合規從事經營活動 ,經營範圍: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壞商品房主體結構。對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應事先書面得到甲方許可。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商品房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品房。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品房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商品房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大寫: )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商品房租金 不變,自第 年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自行到銀行交款,並在20日前向甲方提供的交款回執。

(四)單位名稱: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服務中心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交付該商品房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商品房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如數無息返還乙方。

第六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商品房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租賃商品房經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及各項稅費。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商品房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房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商品房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算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乙方應恢復原樣,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或乙方放棄收回的歸甲方無償所有。

(四)返還後對於該商品房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 商品房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2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商品房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一)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商品房進行轉讓。

(二)乙方私自轉讓商品房的,甲方有權收回商品房,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達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品房結構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該商品房轉租、轉借的。

6、利用該商品房從事違法活動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品的。

8、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9、其他:

第十一條 安全責任

(一)在租賃期間,乙方自行負責該商品房區域內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工作。 (二)乙方不得違反當地政府治安綜治管理有關規定,或從事違法活動或經營,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商品房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金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擅自對該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商品房的,應按日租金兩倍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十)其他: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薩市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9

甲方(房屋產權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門店一處,位於______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作經營之用,爲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簽訂如下租賃合同:

一、租期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當年租賃費。

三、承租期間,乙方獨立經營,水電和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在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房內進行必要的裝飾,但不得破壞主體結構。租賃期滿,不再承租時,應保持裝修後現狀,不得破壞。

五、承租期間,乙方應保持房內及設施的完好性,如有損壞,應及時修理並承擔維修費用。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按價賠償。

六、乙方使用電、煤氣等易燃物品,要確保安全(電不能超限線路使用),如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轉讓,應事先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如乙方到期不繼續租用,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

八、合同到期,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交清房款,租賃費隨行就市,同等價格,乙方有優先租用權。

九、租賃期間,雙方必須遵守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對方損失。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後果乙方自負。

十、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______元,合同期滿室內設施完好無損、水電費兩清,甲方退還給乙方。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房屋產權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門店一處,位於______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作經營之用,爲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簽訂如下租賃合同:

一、租期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當年租賃費。

三、承租期間,乙方獨立經營,水電和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在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房內進行必要的裝飾,但不得破壞主體結構。租賃期滿,不再承租時,應保持裝修後現狀,不得破壞。

五、承租期間,乙方應保持房內及設施的完好性,如有損壞,應及時修理並承擔維修費用。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按價賠償。

六、乙方使用電、煤氣等易燃物品,要確保安全(電不能超限線路使用),如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轉讓,應事先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如乙方到期不繼續租用,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

八、合同到期,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交清房款,租賃費隨行就市,同等價格,乙方有優先租用權。

九、租賃期間,雙方必須遵守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對方損失。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後果乙方自負。

十、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______元,合同期滿室內設施完好無損、水電費兩清,甲方退還給乙方。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位於拉薩市 路,編號 ,使用面積 平方米,計租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用途

該商品房用途爲: 合法、合規從事經營活動 ,經營範圍:。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壞商品房主體結構。對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應事先書面得到甲方許可。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商品房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_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品房。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品房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商品房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大寫: )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商品房租金 不變,自第年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自行到銀行交款,並在20日前向甲方提供的交款回執。

(四)單位名稱: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服務中心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交付該商品房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商品房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如數無息返還乙方。

第六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商品房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租賃商品房經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及各項稅費。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商品房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房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商品房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算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乙方應恢復原樣,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或乙方放棄收回的歸甲方無償所有。

(四)返還後對於該商品房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 商品房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2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商品房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一)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商品房進行轉讓。

(二)乙方私自轉讓商品房的,甲方有權收回商品房,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達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品房結構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該商品房轉租、轉借的。

6、利用該商品房從事違法活動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品的。

8、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9、其他:

第十一條 安全責任

(一)在租賃期間,乙方自行負責該商品房區域內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工作。(二)乙方不得違反當地政府治安綜治管理有關規定,或從事違法活動或經營,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商品房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金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擅自對該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商品房的,應按日租金兩倍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十)其他: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薩市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房屋產權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門店一處,位於______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作經營之用,爲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簽訂如下租賃合同:

一、租期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當年租賃費。

三、承租期間,乙方獨立經營,水電和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在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房內進行必要的裝飾,但不得破壞主體結構。租賃期滿,不再承租時,應保持裝修後現狀,不得破壞。

五、承租期間,乙方應保持房內及設施的完好性,如有損壞,應及時修理並承擔維修費用。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按價賠償。

六、乙方使用電、煤氣等易燃物品,要確保安全(電不能超限線路使用),如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轉讓,應事先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如乙方到期不繼續租用,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

八、合同到期,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交清房款,租賃費隨行就市,同等價格,乙方有優先租用權。

九、租賃期間,雙方必須遵守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對方損失。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後果乙方自負。

十、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______元,合同期滿室內設施完好無損、水電費兩清,甲方退還給乙方。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租賃合約,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將珠海市房一套,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租期爲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元,並在每月日前將當月租金交清。如拖欠租金達10天以上,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住宅,並沒收押金。

3、簽訂本租賃合約時,乙方須向甲方繳交人民幣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和財物押金。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無違約或把房內財物丟失、損壞等情況,甲方須如數退回押金給乙方。

4、租賃期間,該住宅的出租管理費由方負責繳納,有線電視費、水電費、電話費及小區管理費等應由方全部負責。

5、乙方應維護該房清潔衛生,注意防火、防盜等到安全防範,不得在房內做任何違法行爲,否則由此帶來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6、甲方承擔該房屋工程質量及維修責任。乙方在室內裝修時須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變房屋的牆體、結構及用途,乙方故意或過失造成該房及配套設施、財物損壞或丟失,應恢復其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7、租賃期間,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雙倍返還乙方租房押金;如乙方需退房,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8、如合同期滿,乙方有權優先租賃的權利;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甲方使用,並繳清負責的費用,經雙方移交無誤,甲方須退回押金經乙方。

9、配備用品:

10、補充事項:

1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於珠海市。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珠海房屋租賃合同,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情況

甲方將位於區場地、攤位)或( )租賃給乙方。使用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年,自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否則,視爲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在協議期滿後出租給第三人。

第三條 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標的物作爲 使用,乙方經營範圍爲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的使用和甲方物業管理的規定。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雙方約定,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每月租金

2.乙方應於每月 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支票、現金、轉賬)。

第五條 保證金和其它費用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租賃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爲3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若無違約,協議期滿,履約保證金如數歸還乙方,該保證金不計利息。

2.租賃期間,使用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所發生的水、電、通訊、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用水、用電按實際用量,水 元/噸,電 元/度(今後視水電部門價格的調整而相應調整)的標準向甲方繳交。

第六條 店面(房屋、場地、攤位)使用要求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按本協議規定合法使用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和用途。

3.乙方保證不在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內存放危險物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進行改變房屋結構的裝修。

第七條 店面(房屋、場地、攤位)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協議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返還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協議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3倍向甲方支付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佔用使用費。

2.乙方返還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並互相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3.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可移動的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乙方不得拆除,並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經甲方同意後,乙方轉租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協議,並將協議報甲方備案。

3.乙方不得將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用於抵押。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

②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③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④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⑤因福建龍洲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設或規劃需要而提前收回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的。

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①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租賃用途;

②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③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的;

④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30日的;

⑤乙方將該店面(房屋、場地、攤位)用於抵押的;

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讓他人亂拉亂接水電線路的; ⑦若乙方在本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處罰的。

由於以上原因,導致協議解除,乙方應按月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非本協議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協議,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個月的租金作爲賠償。

2.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3.租賃期間,非本協議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3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甲方可從租賃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該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店面(房屋、場地、攤位)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乙方要根據甲方及消防部門的要求,自行配備滅火器材;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2.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債權債務及一切證件、稅、費均由乙方處理,甲方不負任何經濟連帶責任。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協議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協議規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街房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議,甲方將正街九路南陝西信合對面房屋一間出租給乙方洗車使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特訂立以下協議。

1、租賃面積:房屋1間( ㎡ )

2、租用期限:1年,從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3、租賃價格:人民幣6000元(大寫:陸仟元整)

4、付款方式:於20xx年6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5、所有的水、電、費等由乙方自行負擔。

6、租賃時,甲方的洗車機1臺、吸塵器1臺、拖把1把、水桶4個(大3、小1)、洗車大毛巾1個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合同期滿後,如數退還給甲方。如有損壞,乙方需按價賠償。

7、在租賃期內如遇政策性變動。如徵用,改建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合同不能按期執行,甲方退回徵用時後剩餘租金。

8、如需對場地進行改裝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同意,費用自理。

9、在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轉讓房屋給第三方使用。

10、洗車期間發生生的任何問題,由乙方承擔。

11、乙方負責甲方鍋爐的供暖,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煤),甲方每年一次性支付乙方費用1000元(壹仟元整),供暖期爲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12、乙方負責門前場地的清潔整理工作。

13、協議到期後,雙方本着協商一致的原則終止或續訂協議。

14、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切實信守本協議,如違反上述任意條款,即視爲違約,違約方應無條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6000元(陸仟元整),並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5、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1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即生效。

以上各條希雙方遵照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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