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門面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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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上一部分企事業單位經常存在閒置門面對外租賃,然而門面租賃是企業管理比較薄弱的環節,存在法律、經濟、安全等方面的風險。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最新門面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最新門面租賃合同
最新門面租賃合同範文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門面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簽訂地點: 承租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雙方就門面的租賃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門面基本情況

租賃門面座落於新化金玉華庭小區 ,間數 1 ,建築面積 60 平方米,門面結構爲: 磚混 ,所在層數 1 層。

第三條 租賃門面用途

租賃門面用途爲 商用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與出租門面相關配套設施租賃期限與門面出租期限一致。(注:甲方免收一個月房租做爲乙方門面裝修期)

第五條 租金及租金的結算

1. 租金由乙方按先繳租金後租房的原則支付,每年預交一次。

2.該門面租金按每年遞增 %計算,第一年租金爲 元(大寫 元整),第二年租金爲 元(大寫 元整),第三年租金 爲 元(大寫 元整),合同期爲5年,門面租金 第三年調整一次,隨行就市,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制定門面基本租價及每年遞增率。 3.租賃門面押金爲元(大寫元整),租賃期滿後,甲方驗收門面及相關附屬設施未損壞、乙方無欠繳相關費用,且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無異議後,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4.甲方開戶行 帳號: 。租金是否支付以甲方帳戶實際顯示爲準。

第六條 其它費用

1.租賃門面的水、電、暖、氣、管道排污、有線電視、通信通訊、室外環衛、消防、綠化保護、物業管理、門面自身易損部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租賃門面生產經營,應自行辦理生產經營所需各項行政許可等政府批准手續並承擔全部費用。

3.租賃期間,如果政府有關部門徵收與門面有關但本條未約定的費用,則由乙方支付。 4.其它費用承擔: 。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除本合同其它條款的約定外,雙方還有下列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按約定收取租金

(2)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在租賃期間對合同門面進行裝修、改造、改良、添附所導致的資產增值部分屬甲方所有,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此類增值部分且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2.甲方義務

(1)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向乙方交付門面並製作《門面交接清單》,雙方代表應在交接清單簽字以確認交接事實和門面現狀、附屬設施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有關門面及附屬設施的資料。

(2)本合同簽訂後辦理出租登記手續並承擔費用。

(3)對出租門面及其附着設施定期檢查,檢查、監督乙方使用合同門面情況並提出合理使用意見

(4)出租門面管理權發生變化,甲方應通知乙方,並有義務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告知接受出租門面管理權人,本合同繼續有效。

(5)該出租門面的正常損壞(包括基礎、樑、柱、牆體和屋頂等門面主體結構)由甲方在合理期限內維修,正常損壞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須在門面發生毀損之日起兩

日內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權利

(1)按約使用門面。

(2)優先續租權。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4.乙方義務

(1)按時交納租金、押金及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2)如需改變門面內部結構或裝修門面或添加對門面結構有影響的設施、設備,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3)積極協助甲方對門面的修繕、管理行爲;使用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甲方,按雙方約定對門面進行維修維護。

(4)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門面及其附着設施損壞及甲方承修門面主體結構範圍以外的維護修理的費用。合同期滿,

(5)如需要續租本門面,應於租期屆滿前30日告之甲方,逾期視爲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另租賃他人。

(6)合同期內乙方有監督、保護租賃門面不受損害的責任和義務,門面的非正常損壞由乙方或責任人維修,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或責任人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乙方從簽訂本合同或實際接收門面之日起,即承擔涉及本合同項下租賃門面的安全、環境、治安、消防、工商等方面法律責任,因乙方違反安全、環境、治安、消防、工商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而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此致使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全額賠償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

2.甲方有權對租賃門面安全、環境、治安、消防、工商等方面進行檢查,但此項檢查不能成爲乙方規避或減輕其安全、環境、治安、消防、工商等法定責任的依據或理由。

第九條 門面的出售與轉讓

1.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出售該出租的門面,但須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但甲方關聯交易除外)。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

第十條 租賃門面的歸還及其他

1.租賃期滿,乙方不續租的,應於合同期滿當日無條件將門面交還甲方,雙方辦理租賃門面移交手續。乙方交還門面後30日內甲方無息返還乙方繳納的合同履約押金。

2.租賃期間乙方添附的動產乙方可以拆除,不動產及裝修部分不得拆除,屬甲方所有。 3.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期搬出全部物件,如門面內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4.租賃期滿後,乙方如不按甲方新的定價標準簽訂合同但繼續佔用門面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約定平均日租金的

5.門面交付驗收時,乙方如對門面及附屬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未當場提出異議的,視爲交付符合合同約定。

第十一條 門面質量、產權瑕疵擔保

1.乙方已對本合同約定租賃門面的狀況及合法性有了充分了解。

2.甲方應保障乙方在使用門面時不存在門面質量和產權問題,不會發生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情況。如因門面質量問題、產權問題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構成違約,向對方按下列方式承擔違約金,或賠償因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甲方違約責任:

(1)每延遲一日交付門面,承擔合同總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門面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義務,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門面,承擔合同總金額5 % 的違約金。

2.乙方違約責任:

(1)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按每延遲一日支付合同總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未經甲方同意,(3

(5)租賃雙方在合同期內應簽訂《消防安全承諾書》,若乙方違反其中有關規定或造成事故或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每違反其中一項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並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2.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相對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以本合同約定之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單方解除事由:

(1)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

①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0日以上。

④乙方裝修前必須把裝修方案告之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出租門面進行裝修、改變門面主體結構或添加對門面結構有影響的設施、設備的;斷電等自救措施。

(2)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 ①甲方遲延交付出租門面10日以上的;

②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出租門面。

5.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冰雹、雪災、政府行爲、政策行爲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應當在3日內通知對方,並在10日內提拱證明。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於租賃物的毀損等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的,應就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門面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通訊地址

雙方確認下列地址爲雙方的法定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

出租方(甲方)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承租方(乙方)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 2.附件:本合同之附件爲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包含下列附件: (1)門面附屬設施及門面配套設施清單。 (2)雙方認爲應作爲本合同附件的其它資料。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手印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簽名蓋章)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附件2:門面附屬設施及門面配套設施清單

開戶銀行: 賬 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粘貼

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了加強此商鋪(以下簡稱本單位)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承諾書:

1、承諾人的從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質,並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對本單位及僱請人員引起的火警火災、爆炸、中毒及其他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事故負全面責任。 2、承諾人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對其經營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管理全面負責,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演練,對僱請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使其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確保安全經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如實報告有關部門。

3、承諾人須對經營範圍內包括消防器材在內的安全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處於適用狀態。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4、承諾人應加強防火措施,按規定配備足量、有效消防器材(每50M2宜配置1-2個滅火器),並放置於容易取到的位置。

5、承諾人進行裝修前,應向消防部門提出申請(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經審批並准許後方可進行裝修。

6、裝修期間消防設施、設備應按照規定裝修,商鋪消防管網閥門位置須設置觀察孔,不能將閥門位置封閉,如未按規定裝修,後期產生整改費用全部由承諾人承擔,產生消防事故責任有承諾人全部負責。

7、承諾人應依法將消防設計審覈的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8、承諾人須提供公安消防機構審覈意見書、消防改動圖紙、消防改動人員資質。 9、在商鋪投入使用、營業前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提供消防機構審覈合格證明,以及消防改動峻工圖。

10、 裝修後的消防設備、設施的維護,由商鋪使用人自行負責,因裝修引起的公共消防部位、公共消防設施損壞,本人承諾及時修復並賠償損失。

11、 承諾人承諾並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內容,並對不符合以下規定所造成的後果負責,包括:

(1) 嚴禁擅自挪用、損壞公共區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2) 嚴禁擅自動用消防水源; (3) 嚴禁佔用、遮擋、堵塞消防栓;

(4) 嚴禁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 (5) 嚴禁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6) 禁止存放、生產、經營易燃、易爆、有毒、變質物品。 (7) 嚴格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的安全管理。

(8) 嚴禁私自亂拉、亂接用電、用氣線路;從事電業、電氣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動火作業時,應提供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審覈文件。

(9) 電器產品的安裝、使用和電氣線路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10)自行做好電器產品安全性能維護,按規定定期檢修。 (11)禁止在經營場所內使用明火做飯,過夜留宿。 (12)其他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內容。

12、 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對承諾人的經營場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開具的消防問題處理意見的,承諾人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政府消防主管部門處理。

13、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承諾人及門面出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諾人: 年 月 日

最新門面租賃合同範文二

甲方:xx

乙方:xx

爲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於縣城xx中路汽車站運達商場靠車站東大門一間面積爲82.5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xx使用。

二、租期從二OO 四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兩年)。

三、年租金x萬元整,乙方於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稅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xxx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xxx元,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最新門面租賃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爲 間。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第三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爲 。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付6個月房租,後每半年付一次。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

第八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費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

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房屋收回

甲方因需要需收回房屋時,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無條件將房屋退還甲方。

第十條 租房約定

乙方在租房期間不得有如下行爲,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不得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

2.不得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3.不得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4.不得拖欠租金;

5.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6.不得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備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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