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架杆租賃合同(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1W

經典架杆租賃合同 篇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經典架杆租賃合同(精選5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業務內容,達成如下協議,並鄭重承諾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賃乙方以下產品,租賃清單一覽表如下: (單價:元/天)

二、甲方連續租用三天以上租金優惠10%。甲方同時租用周遍設備,其租金可優惠30%。

三、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下 年 月日時,將上述設備送至甲方指定的本市地點,乙方在安裝調試完畢後,經甲方檢查無誤,移交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設備過程中,乙方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派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支持,按200元/天另行計算;異地安裝時,搬運費、食宿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另行協商。

四、設備的起租時間爲一天,隔夜按兩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五、設備租賃服務費由設備租賃和服務費組成,其中服務費用包括:送貨、取貨、安裝、拆除、佈線;此服務僅限於租賃時間的早8:00-晚6:00。因需要提前或超過時間的,每一小時加收元服務費,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六、甲方租用設備時間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租賃合同簽訂地點:

七、甲方提取設備,同時以支票或現金支付設備押金,設備押金(大寫):

八、在使用設備的過程中造成設備的損壞賠償,具體的事宜由雙方協商;甲方逾期歸還設備,則按租賃時間計算。

九、在設備使用完畢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上述設備租賃服務費,乙方同時退還甲方設備押金。

十、本租賃合同一式兩份, 賣方與買方各執一份;租賃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有效期:至合同款結清終止。

十一、本租賃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首先友好協商處理;否則該爭議到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處理解決。

經典架杆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下稱“甲方”)

姓名或名稱:

註冊地:中國北京

註冊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代表人:

承租方(下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

國籍或註冊地:

註冊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訂立位於 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一、租賃房產

1.甲方合法擁有座落於 (下稱“該房產”),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2.該房屋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房屋平面圖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二、租賃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約的規定,承租該房產作爲辦公用房,租期 個月,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個月的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間免收租金。

但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額繳納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

乙方租賃該房屋須同時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電費:

管理費:

電話費:

車位租費:

衛星天線費: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 的價格向甲方承租該房產(此租金不包含傢俱、電器、通信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停車費)。該房產每月租金爲 元,即(大寫) 幣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預付,乙方須在每 到期前5日內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幣種支付至如下賬號,甲方提供正式收據。有關銀行匯款的有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開戶行:

賬 號:

戶 名:

四、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開具 元人民幣轉帳支票,做爲租賃押金(相當於一個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財務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項後,向乙方提供可做爲入帳的發票。

2.在本租約履行期間,若因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未依約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或乙方人員人爲因素,對該房產、及該房產所在大廈的設施、設備造成損害,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從租賃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補償,並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向其發出的扣除通知書後15日內將租賃押金予以補齊。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將該房產及設施依約完整交還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押金(不計利息)如數歸還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則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後,將租賃押金餘額退還乙方;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五、管理費及其他

1.該房產租賃期間的其他與該房產承租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數碼大廈物業管理公約》(下稱“管理公約”)的規定以及數碼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如數繳納。

2.該房產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關部門規定需由該房產產權人(甲方)繳納的與該房產出租相關的稅費,由甲方繳納。

六、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管理公約》及管理公約制定的一切有關管理該房產及數碼大廈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及數碼大廈的公共部位與公用設備,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用戶手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有必要適當的採取預防措施,以防該房產遭致破壞。

3.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週內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並應承擔由此而致的修繕費用及賠償費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產用途或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並得到乙方同意後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 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或 甲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爲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同意而進入乙方所租賃的房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索賠償。

6.事前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產內的固定裝置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也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對該房產的裝修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爲原則。

7.租賃期滿,乙方如欲續租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另行議定續約事宜並簽署新租約。

8.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後果。

9.租賃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10.乙方的員工親友、訪客及其受許可人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爲、違約行爲、侵害行爲,均視作乙方自身的行爲,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出租方的權力與義務

1. 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自行申報交納與該房產和出租該房產有關的稅費。

2.因非乙方責任而致該房產的屋頂、主要結構、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氣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出現該等損壞時,乙方在一週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並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在確認甲方確有過錯的情況下,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3.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一個月內,陪同意欲承租該房產的人員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產內進行察看。

4.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詳見違約責任),甲方予以糾正並要求賠償。

5.若本合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後十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6.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爲交付該房產、收回房產、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7.爲使該房產處於適當維修狀態,甲方負責維修該房產的任何瑕疵,除非該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轉讓該房產(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兩週內通知乙方。在此種情況下,第三方應如本租約的原簽署方一樣,完全接受本租約。

八、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並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發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約。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同意遵守本租約的規定,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約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該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2.本租約所定租期開始後,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約,則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其根據第三條

第1款的規定收取的租賃押金;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3.若乙方未能依約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賃押金,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繳付。乙方逾期10日內未能繳付租金或租賃押金,乙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繳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爲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 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4.除上述第3款規定外,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書面通知其更正後20日內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爲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十、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 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若本租約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爲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租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該租約其他條款。

2. 凡有關本租約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需以書面形式爲準,並採用掛號

郵寄或專人送達或傳真任一方式傳遞至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傳遞至該房產所在地地址。雙方在該書面信函專送15日後即視爲函件已經收到。

3.本租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約的附件。本租約的附件以及經業主授權通過的《數碼大廈物業管理公約》和管理公司關於管理數碼大廈和該房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租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租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見證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經典架杆租賃合同 篇3

甲方:--,男,生於19--年8月15日,漢族,--省--縣人,住址:------,電話:----。

乙方:--,男,生於19-- 年2月2日,漢族,--省--市人,住址:------,電話:----。

甲方將自有座落於--省--縣--鎮竹海路54號(桔湘賓館)對面-南雅居11棟二單元7—1號住房,東南面一室一廳,約50平方米,專利多聯開關配電,水、電、氣、電話、閉露、寬帶六通及傢俱。出租給乙方依法居住,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在要約和承諾過程中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現傢俱配置:

牀一稱;牀墊一張;立櫃兩個、小櫃一個。

二、房屋交付:

甲方於20--年4月19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進行居住、管理和使用。

三、租賃費用:

實行先交房屋租金在住,安季度三個交房租。房屋月租550元,乙方在20--年4月30日前向甲方租房屋保證金1000元和20--年4月30日-20--年7月30日房屋使用租金1650元共計2650元,以後提前1個月交下三個月房租。期滿後無迤欠債務或損壞財物,押金1000元折爲房租或照價賠償破損財物或欠費,各經營管理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四、租賃期限:

暫時定爲1年,即20--年1月30日至20--年1月30日止。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房租按市價5%-15%酌情遞增減。對裝修設備空調等不可移動的財產,歸甲方所有,乙方轉讓房屋應當經甲方許可。

五、費用交納:

乙方使用甲方的水(按業委會要求)、電戶號:06-008;、天燃氣(戶號:152-24),閉路電視(戶號:03--1)、電話、寬帶(號碼:08--4-28)物管等費用由甲方自己承擔,並按時到交費部門支付清結。

六、使用管理:

及時維修和保護房屋,確保公共過道的暢通,清潔,燈亮。搞好鄰里關係,配合鄰里完善設施,完清房屋經營管理的各種稅費。

七、債權債務:

房屋租賃前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出租後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八、變更解除:

甲乙雙方任何方要變更或解除此合同,必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轉讓。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違約,承擔對方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十、未盡事宜:

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一、生效方式:

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

一致共識,立此協議。

甲方:

簽訂時間:

乙方:

經典架杆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間單間。用於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五、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七、其他說明:水電數字由甲乙雙方與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入住時的水電數字:電________,水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經典架杆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坐落於

房屋(以下簡稱:“房屋”)的出租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狀況

租賃房屋建築面積約爲 ,房產證號爲

具體情況及屋內設施如下: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屆滿,甲方如繼續對外出租且乙方有意續租,乙方須在租期屆滿日前1個月向甲方書面致函,續租期間的租金價格應以屆時市場平均租金水平商定。

第三條 租金、物業費及其他費用

1、雙方約定租金爲每年 元,即租金每月 元,支付方式爲 。 (年付/押一付三)

2、租用房屋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費、水電費、網絡費、修繕費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租賃用途

1、 乙方租賃本房屋用於自己居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包括但不限於改爲商用、改爲旅館對外經營等),否則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年租金30%違約責任。

2、 乙方也不得將房屋用作宿舍使用,否則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年租金30%違約責任。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清晰,有權出租房屋。

2、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租賃房屋。

3、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

2、租賃期間,乙方嚴禁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否則,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原因而發生事故(含安全事故、消防事故等),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未獲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房屋轉讓給第三方。

4、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承重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5、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且就此達成一致意見,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搬遷後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6、乙方租賃期間的用水、用電、採暖、空調、通信、天然氣、治安、環保、食品衛生、消防安全、工商管理等費用以及經營稅收,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每逾期一天,按照當期應付租金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租賃期間,因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租賃期間乙方出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情況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年租金30%的違約金責任。

第七條 合同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照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雙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且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確認本合同可以終止。

5、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條 特別約定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均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需免責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免責證明材料,在其證明得到證實後,可不計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及合同生效

1、如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爭議事項協商無法解決時,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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