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租賃合同(精選17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44W

儀器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儀器租賃合同(精選17篇)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編號名稱、品牌型號、售價租價等

第二條 租賃設備使用地點 華亭縣東華鎮。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始於__20xx__年__5月__1_日,甲方從當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期限始於_20xx__年__5__月__1_日,至__20xx___年__12__月_31__日結束租賃歸還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如因乙方技術不成熟需暫停租賃,則在懸掛期內甲方可給予免費,但懸掛期不得超過7天。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首次租賃時,乙方在獲得租賃儀器之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租賃的儀器押金,押金爲租賃儀器銷售的價格。在乙方退回租賃儀器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月收取。

3.甲乙雙方按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結算租賃費用,月租月末結。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罰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徵求乙方同意後可用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並訂立新的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

3.乙方申請轉換租期類型時,應在租期到來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訂立新合同,租賃費用按新確認的租賃期限確認。如乙方要求廢除前期合同,訂立新合同時涵蓋前合同,則應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數10%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喪失的機會成本。

4.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爲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於乙方的需求改變,不再租賃而要購買所租賃的儀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則可以押金充抵儀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賃費用的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支付租賃費,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賃費或從押金中扣除。

4.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爲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後,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6.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肆份,合同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儀器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編號名稱、品牌型號、售價租價等

第二條 租賃設備使用地點 華亭縣東華鎮。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始於__20xx__年__5月__1_日,甲方從當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期限始於_20xx__年__5__月__1_日,至__20xx___年__12__月_31__日結束租賃歸還給甲方。

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如因乙方技術不成熟需暫停租賃,則在懸掛期內甲方可給予免費,但懸掛期不得超過7天。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首次租賃時,乙方在獲得租賃儀器之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租賃的儀器押金,押金爲租賃儀器銷售的價格。在乙方退回租賃儀器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月收取。

3.甲乙雙方按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結算租賃費用,月租月末結。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罰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徵求乙方同意後可用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並訂立新的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

3.乙方申請轉換租期類型時,應在租期到來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訂立新合同,租賃費用按新確認的租賃期限確認。如乙方要求廢除前期合同,訂立新合同時涵蓋前合同,則應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數10%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喪失的機會成本。

4.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爲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於乙方的需求改變,不再租賃而要購買所租賃的儀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則可以押金充抵儀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賃費用的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支付租賃費,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賃費或從押金中扣除。

4.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爲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後,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6.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肆份,合同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儀器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合同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期限: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始於 年 月 日 時,甲方從當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週期至 年 月 日 時結束租賃歸還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乙方在獲得租賃儀器之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租賃的儀器押金,押金爲:在乙方退回租賃儀器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雙方約定本合同租金按日計算,每日租賃單價爲:終覈算,覈算租金=每日租賃單價×週期(天)。

3、甲乙雙方按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結算租賃費用,日租日結、周租週末結、月租月末結。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罰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精度等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徵求乙方同意後可用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並訂立新的合同。

2. 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例如:乙方與甲方最初訂立合同,租期爲兩月,但乙方使用五週後由其自身原因要求結束合同,則結算時乙方需支付一月又一週租金。

3. 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爲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4. 由於乙方的需求改變,不再租賃而要購買所租賃的儀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則可以押金充抵儀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賃費用的50%。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支付租賃費,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賃費或從押金中扣除。

4、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爲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後,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6、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八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儀器租賃合同 篇4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設備的名稱: 。

設備使用地點: 。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 ____年__ __月__ __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租金支付

租金:(小寫): 元整; (大寫):

第五條:租賃設備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設備在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設備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設備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爲租賃設備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八條:租賃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

2、租賃設備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附件具備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儀器租賃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編號名稱、品牌型號、售價租價等

編號

品牌、型號

名稱

售價

基本租金

租用時間

租金

備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始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時,甲方從當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_______爲週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時結束租賃歸還給甲方。

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

如因乙方技術不成熟需暫停租賃,則在懸掛期內甲方可給予免費,但懸掛期不得超過7天。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首次租賃時,乙方在獲得租賃儀器之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租賃的儀器押金,押金爲租賃儀器銷售的價格。在乙方退回租賃儀器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根據租期的不同,租金也不盡相同。

(1)日租=租金基數*10%

(2)周租

第一週租金=租金基數*50%

第二週租金=租金基數*30%

第三週租金=租金基數*30%………以此類推

(3)月租

第一月租金=租金基數

第二月租金=租金基數*90%

第三月租金=租金基數*80%

第四月、五月、六月租金=租金基數*70%

半年(六個月)以上租金=租金基數*50%………以此類推

3.甲乙雙方按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結算租賃費用,日租日結、周租週末結、月租月末結。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罰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徵求乙方同意後可用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並訂立新的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例如:乙方與甲方最初訂立合同,租期爲兩月,但乙方使用五週後由其自身原因要求結束合同,則結算時乙方需支付一月又一週租金。)

3.乙方申請轉換租期類型時,應在租期到來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訂立新合同,租賃費用按新確認的租賃期限確認。如乙方要求廢除前期合同,訂立新合同時涵蓋前合同,則應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數10%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喪失的機會成本。(例如:乙方與甲方前期訂立合同中的租期爲二天,二天結束乙方要求進行周租,則甲乙雙方重新訂立合同,雙方確認即生效;如乙方要求周租,並將前兩天計入在內,則乙方除支付周租費用外還應支付該租金基數10%給甲方,作爲違約金。)

4.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爲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於乙方的需求改變,不再租賃而要購買所租賃的儀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則可以押金充抵儀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賃費用的50%.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支付租賃費,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賃費或從押金中扣除。

4.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爲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後,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6.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八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儀器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用儀器名稱、租賃單價

租用儀器名稱:安立 MP1595A 40G SDH/SONET分析儀

租賃單價:7800元/天

第二條 租賃期限:儀器的租賃期限爲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租賃結束後乙方將儀器歸還給甲方。以上租賃時間爲預估租賃時間,實際費用的計取按照實際租賃天數計算(含路途時間)。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實際租用天數每月結算一次租賃費用。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七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儀器租賃合同 篇7

甲方(承租方): 地址:電話:傳真:

乙方(出租方): 地址: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儀器的型號、數量及租金:

注:以上價格爲未含稅價;乙方可提供正規有效發票,稅額另計。

二、租期:

1. 租期按月計算,若不滿一個月則租期按實際租賃天數計算,不滿一個月 租賃費用=設備總數量×設備租賃天數×日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 起租日期: 20xx 年 01 月 1 日 ,當送貨單記載的交付日期晚於此日期時,以送貨單記載的交付日期爲準。甲方在租期屆滿未歸還租賃物,視爲續租。

3. 退租處理辦法:若甲方欲退租,需提前五天書面通知乙方;

4. 止租日期:以甲方實際退還儀器日爲止。

三、 租金支付方法:

1.付款方式爲:一押一租(一個月押金一個月租金),以30天爲一個租賃月核算,每個租賃月的租金款由甲方在租賃月結束後當天支付,停租兩天內完成所有交割手續,包括儀器押金及其他相關事宜。 2. 租金付至乙方以下帳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四、租期內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服務如下:

1.甲方在收到儀器後2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租期內儀器正常使用而損壞時,乙方須在48小時內提供相應可用儀器更換或予以修復;乙方逾期不能更換或修復的,本合同約定的租期順延。

2.除上述情況而造成儀器損壞的,包括但不限於:損壞、摔壞、劃傷、擠壓等由乙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

3. 交貨地點:甲方公司地址。

五、儀器所有權:

1.租賃期間儀器所有權歸乙方,使用權歸甲方,其間乙方有權對儀器行使監督管理權。

2. 合同終止後,甲方應將所租賃儀器退還乙方。

3. 在甲方交還租賃物之前其所租賃的儀器被人爲(包括甲方人員及甲乙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造成毀損或滅失的,若租賃物可以正常使用,由乙方負責維修或甲方請第三方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租賃物無法正常使用或滅失的,由甲方按儀器折舊後的實際價值賠償乙方(上限不超過儀器本身價值¥ 65萬 元人民幣/臺,儀器折舊年限雙方約定爲 5 年)。

4.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將所租賃設備用於非法用途,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對甲方處以上月租費2倍以上罰款。

5.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對所租賃設備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甲方不得將所租賃設備爲自己或任何第三人擔保,否則按本合同所確定的設備價值的2倍賠償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期支付租金。甲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拖欠租金數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乙方有權取消合同,收回租賃物。

2. 乙方應按期交付設備。乙方逾期交付設備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設備月租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 甲方有權取消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七、爭議處理方法: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合同義務的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則:

1.乙方通訊方式

(1)乙方確認以下爲其有效通訊方式:

地址:聯繫人:電話: 傳真:

(2)乙方確認:

甲方通過本條任一通訊方式與乙方聯繫,均視爲有效。如甲方向乙方發出函件,在發出後72小時內即視爲乙方已收到。如甲方向乙方發送傳真、郵件,在發出後4小時內,即視爲乙方已收到。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儀器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合同編號:20xx0106 簽訂地點:

乙方(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品牌型號、售價等。儀器價格按南方測繪儀器銷售商現行價格。

第二條 租賃期限:測繪儀器的租賃期限始於 年 月 日 時,甲方從當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週期至 年 月 日 時結束租賃歸還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乙方在獲得租賃儀器之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租賃的儀器押金,押金爲 元。在乙方退回租賃儀器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雙方約定本合同租金按日計算,每日租賃單價爲 元,最終租金以實際租用週期作最終覈算,覈算租金=每日租賃單價×週期(天)。

3、甲乙雙方按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結算租賃費用,日租日結、周租週末結、月租月末結。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罰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徵求乙方同意後可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並訂立新的合同。 2. 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例如:乙方與甲方最初訂立合同,租期爲兩月,但乙方使用五週後由其自身原因要求結束合同,則結算時乙方需支付一月又一週租金。)

3. 乙方申請轉換租期類型時,應在租期到來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訂立新合同,租賃費用按新確認的租賃期限確認。如乙方要求廢除前期合同,訂立新合同時涵蓋前合同,則應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數10%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喪失的機會成本。(例如:乙方與甲方前期訂立合同中的租期爲二天,二天結束乙方要求進行周租,則甲乙雙方重新訂立合同,雙方確認即生效;如乙方要求周租,並將前兩天計入在內,則乙方除支付周租費用外還應支付該租金基數10%給甲方,作爲違約金。

4. 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爲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 由於乙方的需求改變,不再租賃而要購買所租賃的儀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則可以押金充抵儀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賃費用的50%。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未支付租賃費,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賃費或從押金中扣除。

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 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爲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後,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八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儀器租賃合同 篇9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設備的名稱: 。

設備使用地點: 。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 ____年__ __月__ __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租金支付

租金:(小寫): 元整; (大寫):

第五條:租賃設備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設備在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設備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設備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

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爲租賃設備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八條:租賃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

2、租賃設備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附件具備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儀器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編號名稱.品牌型號.售價租價等。

第二條租賃期限: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暫定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________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如因乙方技術不成熟需暫停租賃,則在懸掛期內甲方可給予,但懸掛期不得超過7天。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按月計算租金,當月________日甲方憑甲乙雙方簽字確定的結算單,並開具有效發票,乙方按發票金額進行支付。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徵求乙方同意後可用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並訂立新的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

3.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爲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八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儀器租賃合同 篇11

簽約地點: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租賃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人:

電話: 手機:

傳真: 地址:

電郵:

一、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共識:

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投影機及大屏幕出租業務,同時有責任向甲方提供租賃設備之外的免費技術支持、維護等軟性服務,務必讓甲方有一個良好的使用環境,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一切可能的使用和操作時的幫助。

二、租用設備及費用明細清單:

設備名稱指標單位數量次(天)單價總價備註

1.高亮度投影機

(3000ansi流明)分辨率1024x768臺1無

押金預付定

2.屏幕84寸(可選一)

(長171x高128cn)需預留尺寸

大屏幕100寸(可選二)

(長203x高152cn)需預留尺寸幅1

3.附件:接插件、對接頭、切換器、vga線15米、視頻線、音箱線、音箱支架項1

4.稅金6%(地稅)項1

5.總計金額:元整(含稅金)人民幣: 元整

三、租用地點及時間:

地點:

時間: 年月日

調試:日期爲月日當日,我司有專業人員現場安裝調試完畢,現場跟蹤,保證會議正常使用,達到音響及大屏幕顯示視覺的理想效果。

四、權利與義務: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如上表所示的配套機器,並且保證所有器材運行良好;

由甲方向乙方提前發出租賃訂單或預訂信息(電話、傳真)。訂單的內容包括:租用設備名稱,使用時間、地點,用戶名稱及訂單人姓名。如需提前試機,需提前聲明。

(3)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務必愛護儀器設備,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切勿野蠻操作,粗魯對待;更不可私自拆卸(憑易碎紙標籤判斷),否則如有損壞或機身表面嚴重損傷者,按維修價格或復原所需費用收取賠償費;

五.結算方式;

雙方事前簽訂協議,在租賃協議完成後,甲方需在當天內付清協議確定的租賃費用,合計金額元人民幣,如甲方到期未付清租賃費用,須向乙方交納協議金額每天1%的滯納金。

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承租方、租賃方各持一份,本協議書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承租方: 租賃方:

(簽名) (簽名)

(蓋章) (蓋章)

儀器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甲方和乙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乙方需支付 元整(¥ )作爲設備押金,甲方收到押金後3個工作日提供機械基礎圖給乙方,待乙方把機械基礎做好,並接好機械需要的相應電源電箱到機械旁及水源後甲方及時安排發貨。

第一條:租賃設備名稱、規格、數量、租金及租期約定:附設備清單作合同附件。

甲方將機械設備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按每月爲人民幣 (¥ )收取租金,租金不含稅價,押金不含利息。押金款不動,每月準時按規定的時間收取租金,甲方在上一個月的最後十天內預收下個月的租金。如乙方需要開具含稅發票,須另繳納17%稅金。乙方租用機械需達 日,如未達到 日,則亦按 日收取租金,如超過 日,多出天數,則按實際天數計租,租賃期間乙方有窩工的,乙方仍需按月租金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出租方設備操作人員配備及工資支付方式:

1、甲方爲租賃設備配備操作人員名,其工資由方負責承擔,每人每月按人民幣 (¥ ),操作人員的工資在甲方同意後其人員直接在乙方處領取,乙方則從甲方租金中扣除領取的工資數額。

2、乙方負責安排操作人員的食宿,其食宿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三條 租賃形式及其它約定:

1、起租日期年月日起計算至全部設備退回給甲方,並經甲方驗收無誤後,此租賃合同到此終止。 如沒有簽訂起租日期則以簽定合同日期的次日開始計算租金。

2、租賃設備使用地點變更必須經過甲方書面認可,如果乙方私自變更使用地點,按偷盜行爲處理,按租賃設備原價賠償給甲方。租賃設備使用地點:

3、機械設備的裝車,卸車的吊車費、來回運費均由乙方負責,並拉回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合同終止時間爲甲乙雙方辦完退場交接手續爲止,經甲方驗收無誤後,此租賃合同纔算終止。

4、待乙方交還機械設備後,甲方從押金中扣除一切乙方應付費用後,剩餘押金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

5、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有權停用設備並把機械設備拉回場地,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工地發生任何經濟糾紛或法律糾紛,不能按時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隨時可以將設備拉走,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設備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設備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本合同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不得將甲方設備轉租、抵押、變賣給任何第三方,若乙方有以上行爲,乙方按機械原價賠償甲方,並支付違約金。

儀器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編號名稱、品牌型號、售價、租金等。

第二條租賃期限:

1、檢測設備的租賃期限始於 年 月 日,甲方從當日起交付設備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至 年 月日結束租賃歸還所租設備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或合同到期,乙方應提前伍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24小時內歸還設備,若未按時返回設備/部件,則按天收取租金,直到收回。

2、甲方有權利在上述租期內召回設備,最多不超過三次,合計不超過30天,甲方在召回檢測設備的同時,需把押金退還乙方,機器下次移交已方時再收取上述押金。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首次租賃時,乙方在獲得租賃設備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的租賃押金,押金爲 萬元整。在乙方返回租賃設備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按合同規定的租賃時間結算租賃費用,籤合同時一次性付清租金爲仟元整,若續租需提前伍個工作日簽訂合同,按月收取租金,月末預付下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日起,雙方應對設備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設備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設備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租賃擔保條件:

押金可以現金和支票的形式支付,支票必須到帳後才能領取設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爲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後,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仍不能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時間: 時間: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儀器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出租方):甘肅天源地理信息工程有限 乙方(承租方):連旭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編號名稱、品牌型號、售價租價等

第二條 租賃設備使用地點 華亭縣東華鎮。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始於__20xx__年__5月__1_日,甲方從當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期限始於_20xx__年__5__月__1_日,至__20xx___年__12__月_31__日結束租賃歸還給甲方。

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

如因乙方技術不成熟需暫停租賃,則在懸掛期內甲方可給予免費,但懸掛期不得超過7天。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首次租賃時,乙方在獲得租賃儀器之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租賃的儀器押金,押金爲租賃儀器銷售的價格。在乙方退回租賃儀器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月收取。

3.甲乙雙方按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結算租賃費用,月租月末結。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罰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徵求乙方同意後可用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並訂立新的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

3.乙方申請轉換租期類型時,應在租期到來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訂立新合同,租賃費用按新確認的租賃期限確認。如乙方要求廢除前期合同,訂立新合同時涵蓋前合同,則應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數10%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喪失的機會成本。

4.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爲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於乙方的需求改變,不再租賃而要購買所租賃的儀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則可以押金充抵儀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賃費用的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支付租賃費,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賃費或從押金中扣除。

4.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爲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後,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6.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肆份,合同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儀器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出租方):

簽訂地點:北京 乙方(承租方): 河北乾陽紅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20xx年6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用儀器名稱、租賃單價

租用儀器名稱:光纜線路路由探測器、便攜式全球定位系統、氣體檢測儀、風機、自動光纖熔接機藤倉FSM-50S單芯熔接機,自動光纖熔接機藤倉FSM-50R帶狀光纖熔接機,微鑽頂管機,抽水機、發電機,光功率計,光時域反射儀(OTDR),機械式接頭及其專用工具,地下管線探測儀,天饋線駐波比測試儀,頻譜儀,電焊機,路測儀表(支持GSM、TD、LTE各頻段)租賃單價:以上儀器儀表58000元/年

第二條 租賃期限:儀器的租賃期限爲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6月15日,租賃結束後乙方將儀器歸還給甲方。以上租賃時間爲預估租賃時間,實際費用的計取按照實際租賃天數計算(含路途時間)。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實際租用天數每月結算一次租賃費用。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七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電話: 電話:

儀器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合同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期限: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始於 年 月 日 時,甲方從當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週期至 年 月 日 時結束租賃歸還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乙方在獲得租賃儀器之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租賃的儀器押金,押金爲:在乙方退回租賃儀器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雙方約定本合同租金按日計算,每日租賃單價爲:終覈算,覈算租金=每日租賃單價×週期(天)。

3、甲乙雙方按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結算租賃費用,日租日結、周租週末結、月租月末結。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罰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精度等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徵求乙方同意後可用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並訂立新的合同。

2. 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例如:乙方與甲方最初訂立合同,租期爲兩月,但乙方使用五週後由其自身原因要求結束合同,則結算時乙方需支付一月又一週租金。

3. 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爲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4. 由於乙方的需求改變,不再租賃而要購買所租賃的儀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則可以押金充抵儀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賃費用的50%。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支付租賃費,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賃費或從押金中扣除。

4、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爲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後,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6、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八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乙方:日期:

儀器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編號名稱、品牌型號、售價租價等

第二條 租賃設備使用地點 華亭縣東華鎮。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始於__20xx__年__5月__1_日,甲方從當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期限始於_20xx__年__5__月__1_日,至_20xx___年__12__月_31__日結束租賃歸還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如因乙方技術不成熟需暫停租賃,則在懸掛期內甲方可給予免費,但懸掛期不得超過7天。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首次租賃時,乙方在獲得租賃儀器之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租賃的儀器押金,押金爲租賃儀器銷售的價格。在乙方退回租賃儀器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月收取。

3.甲乙雙方按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結算租賃費用,月租月末結。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罰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徵求乙方同意後可用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並訂立新的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

3.乙方申請轉換租期類型時,應在租期到來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訂立新合同,租賃費用按新確認的租賃期限確認。如乙方要求廢除前期合同,訂立新合同時涵蓋前合同,則應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數10%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喪失的機會成本。

4.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爲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於乙方的需求改變,不再租賃而要購買所租賃的儀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則可以押金充抵儀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賃費用的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支付租賃費,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賃費或從押金中扣除。

4.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爲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後,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6.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肆份,合同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