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商鋪租賃協議(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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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商鋪租賃協議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東莞商鋪租賃協議(通用12篇)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租賃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賃物及租賃期限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租給乙方。該物業建築面積共1000 平方米。租賃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4年零10個月。

2、乙方已到現場對該物業進行了查看,對物業的基本情況有充分了解,並願意承租。

3、交易物業或土地移交後實測面積與交易方案或合同載明面積有出入的,成交總價不作調整,仍按交易約定的價格執行。

4、不接受納入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交易平臺信用風險警示名單的法人或自然人競投報名。

二、租金、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

1、租金以人民幣給付,不含稅費。租金的計租方法爲: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計租,每月租金共 元。

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元,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元。

2、每月乙方依時按照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轉帳支付租金給甲方。如乙方或政府有關部門須開具發票,相關報稅由乙方負責去辦理,甲、乙雙方名下稅費亦均由乙方承擔。在承租期內,因乙方的營業和承租所發生的所有稅費,皆由乙方承擔。甲方收租賬戶:戶名:東莞市東城區塹頭何屋塘股份經濟合作社,開戶行:東莞農商行東城塹頭分理處,賬戶:

3、物業管理費按物業公司收費標準執行,在甲方交付物業予乙方之日起由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乙方須於每月15 號前交當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如乙方逾期交納,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乙方承租物業期間發生的水電費、網絡費由乙方承擔,按表計量,統一由乙方向有關供水供電等部門交納。

三、物業交付時間

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時,物業已達交付條件。乙方須於年 月 日前,前往物業所在地與甲方辦理接收手續,如乙方逾期不辦理接收手續,視爲已交付。

四、履約保證金和計租首月租金的給付時間

爲保證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大寫: 壹萬陸仟元正)作爲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金,同時,將計租首月的租金 交給甲方;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無違約行爲,則保證金在合同期滿並甲方對物業及其設施的完整性進行清點核查確認無損後,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若物業及其設施有損,相應費用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不足的,由甲方向乙方追償。

五、保險

乙方負責爲物業投保房屋綜合險、公衆責任險及其他保險。若乙方未購買保險,如有發生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甲方的責任和保證

1、甲方保證擁有對該物業出租的權利,確保乙方可正常使用,不會由於房屋產權問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

2、乙方辦理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等事宜時,甲方應協助給予簽字、蓋章,但辦證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允許該物業可用於工業用途。

4、在承租期間,因房屋結構質量問題造成的房屋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理。

七、乙方的責任和保證

1、乙方保證守法經營,不利用該物業從事任何法律、法規、規章所禁止的活動,乙方應按照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辦妥開業經營所需批文。乙方利用該物業從事經營,經營內容必須提前告知甲方,且不得違法經營。無論乙方是否開業經營或被勒令停業整頓等,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均應依約向甲方支付租金、向管理處支付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2、乙方承諾正常使用並愛護該物業及甲方提供的其他各項設施,除甲方原因造成外,該物業及其內部設施的維修、養護工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有關設施損壞,乙方應承擔損壞賠償責任。

3、乙方對物業進行裝修裝飾時,不得改變物業的主體結構。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由此造成對樓宇結構損壞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該物

業轉租或轉承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無償收回物業,裝修無償轉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須另作補償。

5、乙方在裝修期間及經營期間必須在排污、排煙、噪音等方面符合國家有關環保要求,因此而造成的投訴及所產生的一切的賠償或其他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其在租賃期間的經營行爲負責,自負盈虧,其所有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務、勞資、工傷責任事故等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一切費用、責任亦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的經營不承擔任何責任及風險。租賃期間,物業日常維修、安全使用責任由乙方承擔。

7、若因乙方的裝修、裝飾損害、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害、經營期間因第三人造成的損害及日常水電等維修由乙方負責。

八、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如甲乙雙方因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無償收回物業,乙方裝修無償轉歸甲方所有,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①利用物業進行非法活動;

②乙方因拖欠員工工資1個月以上、其他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以及被投訴到政府部門並被查處的;

③拖欠水電費、電視網絡費、衛生費、電話費等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滿30 日的。

④拖欠任一筆租金時間達30 日以上的。

甲方因以上原因終止合同的,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立即停止經營,在十日內搬出物業交還甲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逾期不搬出,視爲放棄對物業內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不經法律程序,將屋內乙方物品封存或搬走,收回該物業。

3、非因不可歸責於雙方原因(如法律政策、不可抗力等)、合同到期或乙方違約,而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那麼甲方爲違約,

乙方能以合同第九條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反本合同,單方提前解除合同強行收回物業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折舊的裝修費用。(賠償的折舊裝修費用計算方式爲:裝修總費用÷租賃期限×未使用期限)

如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租金,應按每拖欠一日按拖欠金額的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拖欠超過30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要求乙方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在合同期內,如乙方提前退租,需提前 3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但保證金不予退還,裝修亦無償轉歸甲方所有。

十、退租及續租

1、合同到期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但必須提前貳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並辦理登記手續(但不影響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項約定的執行)。

2、租賃期滿,乙方的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

3、租賃期滿,乙方不續租,甲乙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10 日共同對租賃物及其設施進行清點核查,清點完畢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再辦理退租手續。否則,視爲乙方放棄權利,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遺留於租賃物業內的相關財產,及有權不經乙方同意收回該物業,乙方須無條件退出該物業。

十一、留置權

除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外,否則甲方不得留置乙方任何物品;如乙方有積欠甲方費用,甲方可從留置物中優先受償。

十二、責任免除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則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互不承擔責任。

租賃期內因徵地、徵用、拆遷的,雙方租賃合同解除,並按以下方式執行:租賃期間因土地、房屋徵用、拆遷的,雙方租賃合同解除,並按以下方式執行:與租賃土地、房屋使用權相關的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甲方原有的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等相關的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乙方新增的建築物、附着物等相關的補償費用,以租賃期限平均計算,已使用期限的部分(即補償款÷租賃期限×已使用期限)歸甲方所有,未使用期限的部分(即補償款÷租賃期限×未使用期限)歸乙方所有。

十三、其他約定

乙方經營期間的客戶停車、垃圾處理等如物業管理公司對此有規定的,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的規定。

十四、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東莞商鋪租賃協議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在 有門面壹間,乙方自願承租,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願將自有門面壹間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甲方門面裝修固定財產卷閘門、室內外設施齊全。

三、租賃經營時間

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爲_年。

四、租金

1、門面月租金雙方協商爲元,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門面租金。每年租金遞增,不準拖欠和以各種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電錶設施齊全,供乙方使用。水電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月向供水電部門交清水電費、不得拖欠、拒交,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水錶底表噸位,電錶底數度數。

五、租賃責任

1、乙方對甲方的門面所屬建築物和裝修的固定財產不得隨意該拆,如乙方需裝修改造門面內外需徵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理好各種關係方可裝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門面安全。

2、甲方的門面室內外所有的固定財產及不固定的財產和配套設施若有損失或遺失,均由乙方賠償和維修改造好,費用由乙方負責。

3、合同期滿,乙方所增設和改換的固定設施不得拆除和損壞,一切設施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或修復,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元。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將甲方門面單方面和因其他理由爲由轉租給他人經營和使用,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終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況,需轉讓門面必須經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內轉讓,並支付甲方人民幣元)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東莞商鋪租賃協議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支持企業發展,甲方願將房屋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並特立本合同,以便雙方遵守。

第一條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條 出租房屋、面積、租金等:見附頁

第三條 租賃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年____月____日爲期 _____年____個月

第四條 費用及交納

一. 租房押金

1. 租房押金交納標準爲50元×租賃房屋總面積。

2. 乙方租賃房屋總面積爲_____平方米,應交納租房押金_______ 元。

3. 租房押金應自本合同簽字的同時由乙方向甲方交納,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企業孵化與綜合服務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 )各項條款的基礎上於合同期滿之日起7日內由甲方退還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內,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調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遷出時,由甲方一次性退還押金。

4. 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權按每提前一個月扣除租房押金總額的十二分之一歸甲方所有,具體數額依此類推。

5.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欠交租金時,甲方有權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追索。

6. 對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損失,甲方有權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 租金

1. 租金應自本合同簽字的同時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以後的交納時間爲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的前十天,標準見附頁。

2. 若乙方遲交租金,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金,收取標準爲:逾期一個月內的,甲方有權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遲交天數作爲滯納金歸甲方所有;逾期一個月以上,不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遲交天數作爲滯納金歸甲方所有。逾期超過二個月的,甲方可以採用協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項費用(含滯納金),其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逾期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內的一切財產(物),自留置之日起一個月內,乙方應完全履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同時對留置的財產(物)依法進行處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收取違約金或留置乙方財產後,不影響乙方項下義務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權利的行使。

3. 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並經雙方協商同意。同時甲方將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爲違約金歸甲方所有,用以彌補因乙方提前退房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自乙方按合同交納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內設施完好的房屋,否則,按本合同第四條項下的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擔責任。

2. 甲方負責房屋自身的維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屬設施),除乙方人爲造成的房屋損壞和不可抗力外,保證房屋不漏雨、傾斜、倒塌等。

3. 承擔出租房屋的房產稅。

4. 合同期內,在乙方正常履行義務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按租房押金的計算方式向乙方承擔責任。

5. 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 出現其他違約情況時,依法承擔責任。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 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租房押金及租金。

2. 使用房屋前,檢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之後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責任外,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3. 維護房屋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 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甲方提出方案並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批准後的方案若需更改須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並經甲方批准,並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須恢復原狀,不能(願)恢復的,向甲方支付恢復所需的費用,該費用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同時承擔由於恢復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甲方有權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5. 不得將所租房屋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後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6. 承擔承租地域內所發生的事故責任(包括安全生產、用電、防火防盜等),對事故造成的相鄰各方及甲方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8.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依法經營,若發生訴訟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乙方被財產保全導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應當具實承擔。

9. 三資企業承租房屋,除應當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項下所有義務外,應當依法向國家土地管理部門交納土地使用費。

10. 乙方不得佔用大樓公用面積或在公共區域隨意擺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11. 乙方不得在承租場所內從事不符合《企業進駐國際創業中心申請審批表》,或未經甲方允許的非高科技開發經營的項目。

第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乙方項下的任何一項義務,甲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請求賠償;甲方違反本合同中甲方項下的義務時,乙方也享有相應的權力。

第八條 合同期滿前,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應當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甲方提出繼續承租的要求,經甲方重新進行資格審查批准後延續原合同期限或簽定新的租賃合同;如在合同期滿前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終止。

第九條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關係如需恢復,須重新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如須經有關部門登記備案,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與《企業孵化與綜合服務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一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雙方簽字加蓋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享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商鋪租賃協議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及押金:每年租金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元,租賃期滿後,押金無息退還。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______押金及_____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萬元整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並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後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賠償損失。造成後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並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爲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爲。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提出賠償。

5、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並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時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並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政府行爲、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東莞商鋪租賃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座落一間面積爲_____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用作_______________太陽能銷售專賣店使用。

二、租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年租金__________元整,乙方於每年__________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稅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5萬元押金,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__________%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元,並賠償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東莞商鋪租賃協議 篇6

出租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屋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門面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米。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將本合同轉讓,甲方不得干預並不得私自將本房屋對外出租或轉讓。

2.合同期滿後,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30天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三、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爲商業房屋使用。

2、乙方向甲方: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_____年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分_____年付清,每次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完第一次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並積極提供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所需手續。

3、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犯法,犯罪活動。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半年以上的。

(2)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7天的。

(3)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東莞商鋪租賃協議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商鋪的名稱、位置及用途

出租方將(以下簡稱市場)____________商鋪共________平方米____個商鋪租賃給承租方作爲經營場地,從事____________經營活動。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上述商鋪及商鋪內的設施交付給承租方使用,到期後收回。

第三條 租金、費用標準及計收方法

1、租金及綜合管理費按商鋪面積計收,其它各項費用按計費商鋪數計收。

2、承租方所租商鋪月租金爲________元/平方米。

3、公用水電費每月________元/商鋪(另設水電分表的商鋪按實計收水電費,未設分表的,自用水電費按出租方測算的定額標準計收)。

4、空調費按每個商鋪________元/月計收。

5、廣告費按每個商鋪________元/年計收。

6、綜合管理費按租金總額的____%計收。

7、以上收費標準在本合同期滿前保持不變。

8、租金、水電費、空調費、廣告費、綜合管理費每合同年度分四期收取,每期三個月,承租方須在每個收費期第一個月出租方規定的期限內交清。

第四條 保證金

1、爲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本市場的信譽,簽訂本合同時,承租方須向出租方交納保證金,標準爲每個計費商鋪________元,用於承租方承擔可能發生的賠償、違約責任。保證金不計息。

2、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且承租方不服從管理、不接受相應的處理、拒不服從調解或不願承擔責任時,出租方有權從承租方保證金內先行支付其相應金額,支付後的保證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須從計算之日起三日內向出租方補足。未能補足的按出租方管理規定作違約處理。

(1)發生商品質量、服務糾紛且確屬承租方責任的;

(2)承租方在經營活動中違反工商、稅務、物價、質檢、勞動、衛生、治安、消防、計劃生育、特種行業管理等法律法規的;

(3)擅自轉讓、轉租、分租、轉借、相互交換,或以其它方式改變商鋪使用權的;

(4)未在出租方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的;

(5)其他違反本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爲。

3、承租方不再承租,從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六個月,凡未出現商品質量糾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場管理規定等遺留問題,出租方在十日內將保證金退還給承租方。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市場各項管理規定,並向承租方公佈。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並提供相關培訓、協調等服務。有權對承租方違反本公司管理規定的行爲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收取違約金、直至解除合同的決定。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對承租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進行處理。

2、維護市場正常營業秩序,統一日常營運管理。

3、負責市場內公用設施的維護保養,保證承租方的正常使用。

4、在營業時間內有償提供租賃商鋪以外的輔助設施和服務。

5、出租方如在租賃期內對本市場內商鋪的佈局進行調整、改建、擴建和維修等,出租方應於改建、擴建項目實施前二十天、維修項目實施前三天,書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應積極配合。停業期間的租金、費用免收,已交租金、費用順延使用。

6、出租方對承租方在本合同規定的商品經營範圍及品種、品牌的經營與變更具有核準權、界定具有解釋權,有權對擅自更改本合同約定經營範圍、品種、品牌的承租方進行檢查、責令整改和處以違約金。

7、出租方對承租方在本市場內所售的商品質量有權進行監管和商品審驗,並對合格的商品頒發商品審驗證。

8、出租方有權對承租方按照《市場經營管理考評辦法》進行考評,並依照考評結果,決定是否與承租方續簽、緩籤或不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9、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時提供合同約定的經營場地,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爲每日按月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計付。

第六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方有權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經營責任自負。未經同意不得以出租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2、承租方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需要依法招聘、使用和辭退營業人員,但招聘的營業人員應在所屬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接受出租方培訓後上崗。承租方應要求上崗的營業員遵守本市場的各項管理規定並保障營業員的合法權益。

3、承租方有權就市場經營管理提出建議和意見,參加本公司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

4、承租方在經營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亮證亮照(含營業執照、商鋪號標識、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誠信經營,履行 “玉橋市場不滿意退換貨”服務承諾,自覺使用國家統一標價籤,規範標價,使用本市場統一的信譽卡,做好售前、售中、售後的服務。

5、承租方必須按本市場規定的營業時間經營,不得遲到早退。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停止營業(另在春節期間也必須按本市場統一安排的作息時間,按時到場營業)。

6、承租方必須在覈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更改合同約定的經營品種、品牌,如需更改,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得到覈准。

7、承租方所售商品須接受出租方監督管理和商品審驗,並按要求明示審驗證。

8、承租方須接受出租方《市場經營管理考評辦法》的考評,並同意出租方在本合同期內按照《市場經營管理考評辦法》的考評結果給予的處理意見,。

9、按時交納合同約定的租金和各項費用。逾期須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按本期應交租金和各項費用總額的____%/天計付。

10、承租方必須妥善使用、維護租賃財物和公共設施,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結構,不得擅自變更、增減和移動任何設施。商鋪內的設施如人爲損壞或遺失,按原價賠償。確因營業需要,增加水電設施和改造商鋪,應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並附圖紙,徵得出租方同意,辦理好有關手續後方可實施。如遇出租方對商鋪提出整體或局部統一裝修要求,承租方須積極配合和服從。

11、承租方不得擅自轉讓、轉租、分租、轉借、相互交換或以任何方式改變商鋪的使用權。如需轉讓商鋪、委託經營須如實填寫書面申請表,經出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規定相關程序,交納有關費用後方可辦理。

12、承租方必須遵守消防管理法規,配備合格的滅火器,費用自理。不得在場內吸菸並有義務勸阻消費者的吸菸行爲。

13、承租方應辦理在本市場內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自有商品財產綜合保險。

14、承租方不得將本合同及有關證件對外進行有償抵押或作證明身份憑證,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15、承租方有義務向出租方如實提供當期經營業績,履行與本市場簽訂的各項責任書的義務。

第七條 合同的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承租方如需續租商鋪,應提前兩個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方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在租賃期內,如遇特殊情況,承租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在終止日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並承擔違約責任,扣除相應的保證金,辦理好所有退租手續後方可離場。

3、在租賃期內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保證金不退。

(1)違反工商、稅務、物價、勞動、衛生、治安、消防、計劃生育、特種行業管理等法律法規,經書面警告及經濟處罰仍不糾正的;

(2)承租方在經營活動中擅自停業,帶走由本公司統一辦理的營業證照、稅務登記證和文件的;

(3)擅自轉讓、轉租、分租、轉借、相互交換,或以其它方式改變商鋪使用權,且拒不服從本公司管理的;

(4)累計三次逾期交納租金和各項費用或一次逾期十天以上不交租金和各項費用的;

(5)違反本公司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

4、在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但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5、不再續訂合同,承租方必須在合同終止日前一週內辦理完退場手續。

第八條 其它約定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政府有關部門關於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及本市場的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本合同鑑證機關調解,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所屬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所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執二份,承租方執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商鋪租賃協議 篇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

第二條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爲人民幣 元,乙方每 年交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

收款人名稱:

賬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 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爲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屋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房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受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爲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間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爲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的所有房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費用根據市場行情而定不能低只能高,乙方不得阻撓)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出現了自然災害或者人爲造成的損失,甲方該不負責。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必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方和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東莞商鋪租賃協議 篇9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商鋪轉讓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甲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位於______路___號的店鋪(面積爲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所轉讓標的的情況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爲____________ ,產權人爲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三條 結算與結算方式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2、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五條 債權債務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爲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______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租賃權,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3、若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2、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的違約金。

3、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修改或補充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

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 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爲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東莞商鋪租賃協議 篇10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號場地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場地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方租賃給乙方的超市場地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作爲經營用。

三、甲方爲乙方提供的超市場地含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四、租賃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爲______元(人民幣)(含電費)

六、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場地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衛生、安全、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爲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爲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爲準)由房租扣除。

八、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九、乙方在簽訂合同後,正式入住後五日內付給甲方將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一、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現金方式。

第六條 續租

十二、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三、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七條 其它

十四、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五、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六、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十七、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八條 違約

十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十九、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場地。

二十一、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二、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四、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東莞商鋪租賃協議 篇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1.甲方現自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個月。

2.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使用面積爲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3.雙方議定每年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總計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籤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稅收、經營費用(包括:稅務、治安、衛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 租貸期間,甲方應爲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爲,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4.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並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稅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範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爲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東莞商鋪租賃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簽署時間:

合同編號:

位於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並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A商城”

1.3“該商鋪”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租賃保證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管理費”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爲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起租日”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書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幣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出租商鋪

2.1甲方將坐落於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層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註,該紅色標註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鑑別之用。

2.3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爲平方米,建築面積(GFA)約爲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爲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牆按照一半牆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後勤通道的牆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於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條商鋪用途

3.1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爲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爲該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於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爲。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爲,並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號商鋪是(英文爲“)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爲: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稅前)爲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x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爲當月的租金;

2)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x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爲當月的租金;

3)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x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爲當月的租金;

4)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x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爲當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並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爲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於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於每月第____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爲: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爲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於次月第____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爲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爲準,乙方應於該月第____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於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於結算後的下月調整。

4.1.5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爲: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後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後各時段的租金。

4.2租賃保證金

4.2.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於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後,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於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____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餘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於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____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爲,並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爲並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爲並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爲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爲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爲發生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餘的租賃保證金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餘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什麼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管理費

4.3.1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爲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管理費於每月第____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爲: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爲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爲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於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爲每小時元/建築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計算。

4.4推廣費

4.4.1甲方將不時爲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並承諾爲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推廣費於每月____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爲: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爲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水、電費

4.5.1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電費押金共計元,乙方應於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戶元/㎡,餐飲租戶元/㎡,按照建築面積GFA計算)。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其他費用

4.6.1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後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覈實),甲方覈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後,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商鋪交付與驗收

5.1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應當於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於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爲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爲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後,則該商鋪交付日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4乙方有權並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甲方應於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築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爲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於接收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於交付/接收之日起____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年____月____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爲在年____月____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____月____日視爲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年____月____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____月____日一個月後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並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爲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免租裝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爲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60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爲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於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若乙方於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於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爲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並開業。

6.10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後,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於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商鋪裝修

7.1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該商鋪內之建築、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覆者,視爲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執照或許可證;

7.1.3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爲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爲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後果;

7.1.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並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築和設施;

7.3.2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佈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牆面、橫樑、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爲進行規範、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爲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範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爲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商鋪修繕

8.1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____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地板、牆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並確保其處於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牆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於符合國家安全規範狀態。

8.4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於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並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爲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臺,並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於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爲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覈實。甲方覈實時,乙方應配合並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乙方應配合甲方於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爲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於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乙方並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發生下述各項行爲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爲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乙方爲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併、清算;

10.2.2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爲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後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爲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保險

11.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爲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衆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爲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乙方應當於開業前的____日自費爲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衆責任險。

11.3乙方所購買的公衆責任險不應少於人民幣100萬元,並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爲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後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爲、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僱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爲、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並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於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

12.1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於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爲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爲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爲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爲準。

1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准設計的LOGO.

12.4.3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誌或該名號及標誌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爲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颱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於關閉狀態。

12.4.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牆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塗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爲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並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儘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牆、玻璃或牆壁的內面或外面塗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佈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後,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並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並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誌、店面和窗戶保持照明;爲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誌、店面及窗戶電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週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爲;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製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製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乙方須自費採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牆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並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後,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迴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商鋪交還

13.1交還日期及適用範圍

13.1.1乙方應當於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____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____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後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並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一切措施或自行採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還的後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採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並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後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後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爲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髮、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爲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爲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徵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甲方違約責任

15.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____日的。

15.3.2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於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並賠償損失,並在____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爲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爲乙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16.1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於____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託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16.4.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____日。

16.4.6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於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____日內遷離並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並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爲作爲行使該項權利的標誌。

16.7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並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爲甲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並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爲止,並且無需爲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18.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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