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租賃管理合同(精選20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4W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1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精選20篇)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船舶租賃,經雙方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的 ______號機漁船(登記號碼_______字第________號)船舶檢查簿號碼(______字第_____號)一艘出租與乙方爲捕魚使用的目的,而乙方願依約承租。

第二條 本租賃期間議定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滿_______年間爲限。 前項期間於甲方可隨時伸縮。

第三條 租金約定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整,乙方應以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數提繳清楚,不得有遲延短欠現象。但甲方向乙方受取租金時,應出立收據與乙方收存,其收據應貼印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甲方於租約訂立同時,將第一條所載租賃標的物的漁船及船舶機器備品全部在___________港碼頭現場交付乙方,而乙方驗收清楚。

第五條 租賃標的船舶應繳一切有關稅捐由甲方負責,與營業有關稅捐盡歸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 關於船長或其他船員的僱傭以及解僱均由乙方的做主,甲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的注意保管租賃物,並應以租賃物的性質而使用。

第八條 租賃標的船舶的修繕,除船舶機器的曲軸氣筒汽筒蓋活塞部分,由甲方負擔外,其餘機器的損壞損失的修理由乙方負擔。 前項修繕若屬甲方部分時,乙方應即通知甲方鑑定後,始得進行,其進行期間不拘長短,屬於何方的負擔不得主張減少租金。

第九條 乙方對於租賃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設改造時,應經甲方同意始得爲之,不得擅自進行,否則造成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前項如經甲方同意所增設改造部分於合同終止時,全部歸屬甲方所有,乙方決不向甲方請求任何補償。

第十條 租賃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僱傭人的重大過失,或故意毀損或失火焚燒滅失或沉沒的,乙方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但天災地變或事變戰爭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2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____船____馬力____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於____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進行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的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

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乙方按已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如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乙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舶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爲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分按日計收。

7.燃料由____方負責,但____方需協助,其費用由____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____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生後按照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3

租作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____船____馬力____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於____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進行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的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風、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乙方按已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爲____年,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如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乙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舶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爲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分按日計收。

7.燃料由____方負責,但____方需協助,其費用由____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____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生後按照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4

甲方:中國x租賃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乙方: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爲實現融資租賃船舶之目的,乙方自主選定船舶,由甲方向賣方購買船舶,乙方支付%的首付款和  %的保證金到甲方賬戶。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於20x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本《船舶融資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租賃物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對賣方和租賃物的完全自主選定,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向賣方購買租賃船舶(以下簡稱“船舶”),並租賃給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船舶,並依照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二條 租賃期間

本合同下租期見附件一第六項。在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第三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撤回船舶、解除合同並索賠相應損失。

第三條 租賃成本、租金、首付款及租賃管理費

甲方爲乙方融資購買船舶,乙方承租船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如下:

1、 租賃成本:本合同項下所稱租賃成本是指,甲方與乙方約定的包括但不限於購買租賃船舶及將租賃船舶交付至乙方所指定的交付地(見附件四:船舶買賣合同)所發生的成本(包括租賃船舶價款、稅款、保險費用、銀行費用及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計入成本的其他費用等)。

租前息:本合同項下所稱租前息是指,按甲方實際支付或負擔上述款項之日起計算至起租日止所產生的利息總金額。利率按本合同的租賃利率。

本合同項下租賃成本和租前息的具體金額詳見附件一第二項。

2、 乙方承租租賃船舶應向甲方交付租金。租金包括租賃成本和利息。本合同項下租金總額詳見附件一第三項。租金的支付方式、時間、幣種和次數均按本合同附件一第四項約定。

3、 在起租日,甲方以《起租通知書》的形式要求乙方按照通知書內容向甲方支付租金。《起租通知書》中應該包括租賃成本、租金總額、各期租金、支付方式、支付幣種、支付次數等內容。

4、 本合同附件一第四項中所規定的乙方支付每期租金的日期爲租金應到帳日,乙方應在此日期前三(3)個工作日實際支付並將付款憑證以傳真形式發送甲方備查;若乙方租金實際支付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該付款日提前至上一(1)個銀行營業日。此付款時間不包括因銀行的原因造成的延誤時間。

5、 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利率詳見附件一第四項。銀行利率發生變動的,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利率進行相應調整。由此引起的租金調整,甲方以《租金變更通知書》(見附件二)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承認這種變更。乙方應根據該通知書支付租金。

6、 首付款: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第五項約定的內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本合同項下乙方支付首付款的比例爲租賃物件購買價格的%,即人民幣(大寫)  元整 (¥  )。首付款不計利息,計算租金時已扣減。

7、 保證金: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第五項約定的內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保證金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不計利息。本合同項下乙方支付保證金的比例爲租賃物件購買價格減去首付款後金額的10%,即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甲方有權以保證金衝抵乙方對甲方的任何欠款。在保證金不發生抵扣,或者抵扣後乙方補足的情況下,保證金可以衝抵最後一期或幾期租金,多退少補。

8、 租賃管理費: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第五項規定的內容,向甲方支付租賃管理費。租賃管理費是甲方向乙方出租租賃船舶而收取的服務費用。在非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及租賃船舶買賣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情況下,租賃管理費不予退還。

9、 本合同生效後三(3)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前款約定的金額直接匯至甲方賬戶,作爲乙方支付的首付款、保證金和租賃管理費;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七(7)個工作日內仍未收到該款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在三(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延遲支付首付款、保證金和租賃管理費中的任何款項造成租賃船舶延遲或不能交貨等損失,由乙方負責。

10、 如首付款、保證金和租賃管理費延遲交付,起租日保持不變。

11、 如船舶滅失或失蹤,從船舶滅失或最後一次收到船舶的電訊的日期和時間起停止支付租金,提前支付的租金作相應的調整結算。

12、 如拖欠租金連續超過7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從乙方處撤回船舶而不須提出聲明書,也不用要求法院介入或通過其他手續的干預,撤回船舶亦不影響甲方對乙方可能有的關於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13、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款項後應及時給乙方開具合法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 船舶的購買

1、 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和船舶的情況,自主選定船舶及賣方。乙方對船舶的技術規範、船齡、型號、性能、質量、狀態及價格條款、交付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訂船舶買賣合同。乙方同意並確認附件四船舶買賣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船舶買賣合同上簽字。

2、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爲必要的訂立本合同所需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 甲方負責籌措購買船舶所需的部分資金,並出資根據船舶買賣合同購買船舶。

4、 船舶購買後,雙方同意甲方對船舶享有所有權,並將甲方登記爲新的註冊船東,原船東出具的船舶銷售全款發票擡頭註明爲甲方。

第五條 船舶的交付

1、 船舶根據船舶買賣合同確定的交船地由賣方直接向乙方交付,賣方根據船舶買賣合同向乙方所交付的全部物料、備件、船舶證書、技術資料和圖紙等視爲船舶不可分割的財產。前述船舶和財產以交接時船舶賣方、甲方和乙方簽署的文件爲準,歸甲方所有並租賃給乙方使用。

2、 乙方或其授權代表應對船舶狀況、物料、備件及各種船舶證書、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檢查、確認,對船舶本身及其全部物料、備件、燃料、潤料的檢查、清點、測量、交接,以及船舶證書、技術資料和圖紙的檢查、交接,由甲方和船舶賣方之間直接進行,乙方負全部責任。但無論如何,甲方在相關買賣合同及其附件或者其他與船舶買賣有關文件上包括交接船文件上的簽字並不意味甲方對船舶品質的認可或對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擔責任。

3、 在船舶交接後,根據船舶買賣合同規定,賣方將向甲方和乙方提供船舶原船籍港船舶登記機構出具的船舶所有權註銷登記證書、船舶國籍註銷登記證書和無抵押權登記證書。

4、 在乙方完成了對船舶狀況和各種證書、圖紙的檢查、確認之後,由船舶賣方和甲乙雙方簽署《實體交接證明》。《實體交接證明》三方簽署後,即視爲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船舶。

5、 在船舶賣方向甲方和乙方提供了本條第3款所規定的證書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向船舶新船籍港船舶登記機構同時辦理船舶新的所有權登記、光船租賃登記手續。相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船舶所有權人登記爲甲方,承租人登記爲乙方。

6、 如乙方未在船舶買賣合同確定的交付日前往交付地接收船舶或者乙方以任何理由拒收船舶,因此而產生的買方違反船舶買賣合同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消除甲方因此而可能產生的對乙方的所有的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選擇終止本船舶租賃合同,乙方應當根據本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甲方同時有權索賠其他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將本合同項下的首付款、保證金及租賃管理費等款項按時、足額支付至甲方賬戶,並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盡的義務的情況下,若甲方未能及時支付相關款項,致使乙方未能按期接收船舶,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屬於甲方能控制的原因而延誤乙方接受船舶或導致乙方不能接收船舶,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船舶瑕疵的處理

鑑於船舶系乙方自行選定,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如賣方提供的船舶與買賣合同所規定的品質不符,或在使用、營運過程中發現任何船舶缺陷、瑕疵包括針對船舶的索賠等情況,均由乙方直接向賣方提出交涉或者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因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乙方也不得向甲方追索,索賠費用和結果均由乙方承擔,但乙方應將有關索賠結果通知甲方,經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必要的配合,但因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的規定並不因爲甲方被登記爲新的船舶所有人而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也不得以此爲由而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 船舶的使用、保養和費用

1、 船舶的使用

在租賃期間內,船舶將完全爲乙方佔有和由乙方全權安排作各種用途,並在各個方面處於其完全控制之下。 在租船期內乙方可自由用其確定的顏色油漆船舶,裝置或使用其煙囪標記和懸掛其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裝置或重新裝置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所有所花費的時間作爲租期內時間計算。 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更改船名。

乙方應爲船舶自行配備人員、供應伙食和爲船舶的航行、營運、燃料供應和在租期內隨時需要的修理負擔費用(和)做出安排,乙方應支付關於船舶的使用和營運的各種和各類性質的費用或者稅款。船長、高級船員和一般船員系(爲)乙方聘請的僱員。

2、 航行區域範圍

船舶將用於進行合法的貿易,在下列航行區域範圍內載運合適的合法貨物: 中國沿海及內河運輸。

不管本合同中有無其他條款規定,雙方協議本合同中准予裝載或運輸的貨物中明確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產品或原料。但對於使用於或擬使用於工業、商業、農業、醫藥或科學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甲方對裝運的批准。

乙方保證只將本船用於國內航線經營,並且五年內不得以光船租賃的方式轉租、轉售給第三方用於國際航線經營。出租方式不得違背本條的規定。

3、 運輸單證

對本租船合同項下乙方爲貨物運輸所簽發的所有運輸單證應當包括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強制適用的關於承運人對貨物的義務、責任的法規,並承擔因從事貨物運輸而產生的所有責任,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包含有損害甲方利益的條款。

乙方同意賠償由於船長、高級船員或代理簽署運單、提單或其他運輸單證而給甲方造成一切後果和責任。

4、 船舶的保養

乙方應對船舶(及)、船機、鍋爐、裝置和備件進行良好的保養維修,使之處於有效營運狀態,並要按照良好的商業上保養做法進行保養,保持船舶船級不過期並保持其他必需的證書始終有效。

對於船級社或雙方認爲必需的修理,乙方應立即採取步驟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如乙方未能這樣做,甲方有權將船舶從乙方處撤回而毋須提出聲明書,也不妨礙甲方對乙方根據本合同可能有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每次在未先徵得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對船舶結構予以改變或對機器、裝置或備件進行變動。如甲方同意,乙方應在租期結束前將船舶恢復到原樣(如果甲方有此要求的話)。

如果由於船級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於實施強制性的法規而爲了船舶的繼續營運必須進行改進、改變結構或添置費用較多的新設備,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5、 檢查

甲方有權隨時對船舶進行檢查和檢驗,或指示一位正式授權的驗船師代表其進行檢驗,以查明船舶的狀況和確定船舶獲得正常的修理和保養。在幹船塢內的檢查或檢驗只有在乙方安排船舶進幹船塢時進行,如果乙方未在正常的船級檢查間隔安排船舶進塢,則甲方有權要求安排船舶進乾塢檢查,如查明船舶須經處理或保養才能達到所規定的狀況時,檢查和檢驗費用由乙方負擔。所有檢查、檢驗和修理的時間作爲租期內的計算並作爲租期的一部分。

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及時允許甲方檢查船舶的航海日誌,或者提供傷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或船舶遭受損壞的全部情況。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應及時將船舶執行的任務情況通知甲方。

6、 第三者責任

乙方應遵守各種適用的相關法律規定。因船舶本身及其運營、保管等致使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 稅費

因船舶本身及其保管、使用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船舶保險和修理

1、 在租期內乙方應負擔費用爲船舶投保全額船殼保險、責任險、四分之一附加險、船主對船員責任險等必要的保險,並在本合同期限內持續保持各項保險。若本合同項下租金支付期延長,乙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所有保單應以甲方爲第一受益人,甲方決定保險賠款的使用和處理。

爲本條之目的,乙方保證爲本船足額投保,且免賠額不高於  %。乙方並保證,其投保的金額足以使在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實際賠付的金額高於本合同項下乙方應付的租金總額。若保險公司賠付的金額不足時,差額部分由乙方承擔。

就甲方所要求的各項保險,乙方在辦理保險後應將保單正本提交給甲方,並提交相應的保險費的支付證明,甲方應向乙方書面確認收到保單,並妥善保管,在日後發生事故向保險公司索賠時及時提供。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5

承租方: 大連海昌臵地休閒旅遊度假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承運人: 大連財神島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登陸艇、駁船進行建築材料、設備等海上運輸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標的及租賃期限

1、甲方在長海縣廣鹿島的旅遊開發項目建設所需包括但不限於建築材料、設備、工具等通過租賃乙方的登陸艇、駁船進行海上運輸,由大連桃源碼頭運至長海縣廣鹿島碼頭。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項目工程進度需求合理安排船舶,對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施工單位採購的前述貨物進行運輸,保證滿足項目施工的需要。

3、租賃期限自本合同簽訂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如甲方項目工程提前竣工,甲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如截至20__年12月31日止,甲方項目仍未全部竣工,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約定條件繼續負責甲方項目工程建設所需貨物的運輸,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適當延長合作期限。

二、貨物運輸安排

1、甲方根據項目施工進度計劃,在每月的25日前向乙方下達次月的建築材料、設備進場計劃,乙方保證根據上述計劃,調派80噸、160噸的登陸艇及450噸的駁船等船隻,按時將貨物由桃源港運至廣鹿島港口,並在運輸過程中做好相關的防護工作(防雨、防潮、防倒臵、易碎保護等),貨物明細詳見附件,具體以每月甲方下達的運輸貨物計劃清單爲準。

2、廣鹿島的登陸、卸貨地點雙方共同現場確認,駁船的卸貨港口爲廣鹿島多落母港;

三、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80噸登陸艇3500元/趟;160噸登陸艇5500元/趟;450噸駁船17400元/趟。以上租賃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港費、鏟費(含裝卸費)、港費人工費、港費吊費,桃源港至廣鹿島的裝、卸、裝車費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相關保險費用及稅金等,以上費用固定包死,除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乙方根據租賃單價、運輸次數及驗收單據在每月的30日前與甲方結算當月運輸費用,甲方支付給乙方月運輸額運費的80%。餘下的20%費用應當自該月運輸費結算日起三個月屆滿後5日內給付。如甲方無正當理由不能按期支付運輸費用超出20天,從第21天起每延期一天,甲方需承擔應付款額0.3‰的滯納金;但乙方不得以此爲由耽誤材料、設備運輸,如果對工程進度造成影響,視爲乙方違約。

3、甲方在收到乙方正規運輸發票後,按合同約定進度向乙方支付運費,支付方式爲轉賬支票。

四、貨物運輸流程

1、甲方租用乙方的船舶只限於運輸建築材料、工具設備工作,不得進行其他營運工作;

2、租賃期間內甲方如需使用船舶,應當提前一天向乙方發出通知,乙方應保證上述船舶可以服從甲方的工作任務調度;

3、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項目施工單位負責將貨物提前1至3天從供應商處運至桃源港料場,並負責貨物的卸車與起運前的保管工作;

4、乙方裝船前負責到港待運貨物的清點、檢驗工作,確認無誤後簽字接收並將貨物裝船;

- 2

5、乙方負責辦理海上運輸所需的相關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如因乙方相關手續原因導致材料、設備不能按時運至廣鹿島,則視爲乙方違約;

6、乙方應對其所承運的材料、設備等投保綜合險,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而出現的缺失或破損,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或行業慣例投保相關保險,除全額賠償甲方貨物損失外,還須承擔甲方相關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7、乙方在裝船前,應當對甲方指定的項目公司交付運輸的貨物數量、包裝及毀損情況進行嚴格的檢驗,發現異常情形應當及時報告甲方,經甲方確認後,按照甲方要求及時組織運輸。因乙方疏於檢驗而導致運輸貨物毀損的責任不清的,乙方應當與甲方指定的項目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8、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乙方的實際運載能力不能滿足甲方的施工進度,或乙方在運輸時間或貨物的運輸服務質量方面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同時租賃其他承運人船隻或委託其他承運人進行運輸或在支付完乙方已經完成的運輸服務費用後,單方終止合同,另行選擇其他船運公司,且不構成違約。

9、乙方運輸的貨物到港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項目公司均有權對貨物進行檢驗,乙方應當予以配合,對貨物的毀損確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應當及時予以確認。但乙方不得因甲方提出異議而拒絕卸貨裝車或其他的留臵方式拒絕交付貨物。

10、甲方對承租船舶具有調度權,船舶的人員配臵、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的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進行另增設備等工作,須經過乙方同意方實施,如果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船體及船上設備的損壞,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修復期間內不免除租金的繳納,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如因駕駛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理。

六、違約責任

1、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未盡必要的安全防護、檢驗和注意義務,或其僱

- 4

(本頁爲簽字頁,無正文)

甲 方:大連海昌臵地休閒旅遊度假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電 話:

時 間:20__年 月 日

乙 方:大連財神島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電 話:

時 間:20__年 月 日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6

出租方:湖南省水利水電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中國葛洲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需要,需租用甲方船舶配合施工。爲明確責任、搞好合作,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條例,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用船舶名稱及交、還船港:

1. 湘長沙挖0032號絞吸式挖泥船一艘

2、湘長沙挖0033號絞吸式挖泥船一艘

3、湘長沙挖0034號絞吸式挖泥船一艘

4、湘長沙挖0035號絞吸式工程船一艘

以上所有船舶交船港在湖南洞庭湖貨運碼頭,還船港因不確定,乙方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壹拾萬元(¥30.00萬元)調遣費。

二、施工地點及工程內容:

由乙方具體安排施工地點並根據乙方安排組織施工。

三、船舶租用期:

船舶租用期爲20__年11月10 日至 20__ 年10月10日,租期24個月(如租期延長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如確因甲方工程需要,甲方可提前15天與乙方協商調回船舶並終止合同;如確因乙方調整計劃,不需使用時,乙方提前15天通知甲方調回船舶並終止合同。租期結束前15日,雙方協商船舶續租或停租問題。

四、租費及付款方法:

1、船舶月租費:

1.1湘長沙挖0032號(>350M3/h)絞吸式挖泥船一艘

1.1.1船舶月租費爲50萬元,每月以30天計算,租用船舶每月必須確保船機完好時間500小時。

1.1.2租費起算時間:自啓航時起算租費。

1.2湘長沙挖0033號(>350M3/h)絞吸式挖泥船一艘

1.2.1船舶月租費爲48萬元,每月以30天計算,租用船舶每月必須確保船機完好時間500小時。

1.2.2租費起算時間:自啓航時起算租費。

1.3湘長沙挖0034號(>350M3/h)絞吸式挖泥船一艘

1.3.1船舶月租費爲60萬元,每月以30天計算,租用船舶每月必須確保船機完好時間500小時。

1.3.2租費起算時間:自啓航時起算租費。

1.4湘長沙挖0035號(>350M3/h)絞吸式挖泥船一艘

1.4.1船舶月租費爲50萬元,每月以30天計算,租用船舶每月必須確保船機完好時間500小時。

1.4.2租費起算時間:自啓航時起算租費。

2、月租費調整:

因甲方原因,船舶在現場完好時間不足500小時,月租費爲:每月租金÷500小時×船舶完好時間。

3、費用支付:

(1)合同簽訂後一週內,乙方立即支付甲方30萬元,作爲合同履約保證,並可用於支付末月租金費用和其他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各派現場代表對使用情況逐日籤認,月初彙總辦理上月租費結算單和租金支付。

(3)使用時間按實際計算,若租用船舶因甲方(船東)原因每月船機設備完好時間低於500小時,每低於1小時按600元遞減租費,非甲方(船東)原因等導致船機設備完好時間低於每月500小時,租金不予扣減。次月月初3日內完成上月船舶租用時間彙總計算和結算辦理。

(4)氣象原因及外部干擾不是船方所應承擔的,與船方無關,租金計算的依據應是船方的非1故障時間,而不是船舶的運轉時間。

(5)工程開工後,租金按月支付。乙方應於每個月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七天內將支付上月租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完工後14天內應結清所有租金。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服從乙方的指揮調度,按照乙方的規定要求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反映並協調解決。

2、負責保證租用船舶性能良好,確保滿負荷額定運轉,負責日常維護、保養。

3、負責甲方現場施工船舶人員的工資、伙食費及加班費。

4、負責保證租用船舶的三班工作人員配置和技術力量,船舶各種證書齊全有效。

5、負責船舶自身及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船舶和人員安全。如

因甲方原因發生任何相關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6、甲方所屬船舶、設備和人員保險工作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7、代表甲方處理與該工程有關的一切事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工程的技術交底及工程指導工作,派專職技術人員在施工現場協調施工。

2、負責辦理航行通告、施工許可證、拋泥許可證和其他相關的施工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3、負責協調施工現場的有關干擾,確保施工船舶有足夠的施工水域。

4、負責施工期間的測量及報潮工作。

5、乙方現場經理部負責日常的有關協調、管理工作。

6、負責工程施工所需的燃油、機油、潤滑油、淡水、碼頭岸電、剷鬥鬥齒,並承擔費用。

7、負責甲方現場施工船舶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獎金考覈及費用。

8、負責甲方船舶往返調遣,並承擔調遣期間的一切手續和費用。

9、乙方任命爲乙方現場代表。代表乙方處理與該工程有關的一切事務。

六、其他事項:

1、甲方/乙方在交船/還船地點,應對船舶油艙進行測量,共同確認剩餘燃油的數量,得出兩次燃油數量的差值,並按前次加油的地區燃油價格支付給對方。

2、由於乙方指揮錯誤、提供資料不準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由於甲方操作失誤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由第三方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甲方船舶損失,依據責任原因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時,雙方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租費結清後自行失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簽訂地點:湖北省宜昌市乙方:(蓋章) 代表: 簽訂日期:20__年10月16日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7

(作爲出租人)

公司

(作爲承租人)

船舶融資租賃協議書

(直接租賃)

(編號:RZZL-CB 201 ---00 )

日期:20x 年 月 日

本船舶融資租賃協議書由以下雙方於201 年 月日在天津市濱海高新區簽署。

(1)東方信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以下稱“出租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職務: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公司 (以下稱“承租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職務: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開戶行: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出租人、承租人雙方爲實現融資租賃之目的,由出租人向承租人選定的船舶建造方(以下簡稱“出賣人”)購買承租人選定的租賃船舶並出租給承租人使用。

爲融資租賃之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本協議書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融資租賃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書”)。

第一條 協議書性質

本協議書性質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4章所指的“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和船舶(包括船殼、機器、設備、儀器和屬具,以下統稱“租賃船舶”)的完全自主選定,向出賣人購買租賃船舶並以光船租賃的方式出租給承租人使用。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承租使用租賃船舶並按照約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

第二條 租賃船舶

本協議書所稱租賃船舶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完全自主選定,與

出賣人、承租人在 年月日簽署的《船舶建造協議書》/《船舶買賣協議書》(協議書編號:RZZL-SFMM201 -00 詳見附件八)項下船舶。租賃船舶具體情況詳見本協議書附件一《租賃船舶詳單》。

第三條 租賃船舶的購買、交付與登記

3.1 承租人以使用租賃船舶爲目的, 向出租人以光船租賃的方式承租租賃船舶;出租人僅根據承租人的上述目的,依據承租人對租賃船舶及出賣人的選擇,於 年 月 日與出賣人、承租人三方共同簽訂《船舶建造協議書》/《船舶買賣協議書》,向出賣人購買租賃船舶,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須向出租人提供出租人認爲必要的各種批准文件及擔保函,並承諾按本協議書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3.2 租賃船舶的購買價款爲《船舶建造協議書》/《船舶買賣協議書》中約定的船舶購買價款,即總金額 元整人民幣(小寫:)。此金額僅爲概算成本,實際成本以出租人最終實際支付總額爲準,包括向出賣人所支付的船舶購買價款及雙方一致同意計入成本的其他費用。 如果實際成本超過《船舶建造協議書》/《船舶買賣協議書》約定的船舶購買價款,出租人有權根據本協議書約定的租賃利率及租金支付方式相應調整租金。

3.3 雙方確認,出租人除向出賣人支付船舶購買價款及出租人因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應自行繳納的稅款外,與履行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其他稅款、費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擔,包括出租人購買租賃船舶所需繳納的所有稅費、出租人的船舶國籍登記、所有權登記、光船租賃登記以及其他與船舶購買、光船租賃相關的一切費用、稅收(包括此後國家新開徵的稅種)。

3.4本協議書項下租賃船舶由承租人代表出租人從出賣人處接受交付。承租人代表出租人接受租賃船舶後,即視爲出租人已按本協議書約定向承租人交付了合格的租賃船舶。 承租人在書面告知出租人後,可以直接向出賣人指定交船港、交船時間。承租人應做好接受船舶的一切準備工作。

承租人在接受租賃船舶後,應當在三( 3 )個工作日內向出租人出具《租賃船舶接受書(致出租人)》(格式詳見附件三)。即使承租人怠於出具《租賃船舶接受書(致出租人)》,亦應視爲出租人已全面履行本協議書項下的租賃船舶交付義務,承租人亦不能以此爲由主張出租人未能適當履行租賃船舶交付義務。

3.5 出租人在承租人代表其從出賣人處接受租賃船舶時起對租賃船舶享有所有權。承租人在接受租賃船舶後,應當在三( 3 )個工作日內會同出租人並協助辦理租賃船舶的所有權登記、國籍變更登記(如有)及光船租賃登記手續,船舶所有權人登記爲出租人。雙方對辦理所有權登記及光船租賃登記負有即時提供任何所需的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相關協議書、交付證明、購船發票等文件資料)的義務;承租人並應負擔船舶所有權登記、國籍變更登記及光船租賃登記的所有登記稅款、費用。如因承租人原因影響船舶所有權登記、國籍變更登記及光船租賃登記的,視爲承租人違約,出租人有權依照本協議書約定,選擇採取相應的救濟措施。如承租人遲延交納登記稅款、費用而出租人代其交納的,出租人有權在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或其他任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8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爲船舶租賃,經雙方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號機漁船船舶檢查簿號碼一艘出租與乙方爲捕魚使用的目的,而乙方願依約承租。

第二條本租賃期間議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滿________年間爲限。

前項期間於甲方可隨時伸縮。

第三條租金約定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整,乙方應以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數提繳清楚,不得有遲延短欠現象。但甲方向乙方受取租金時,應出立收據與乙方收村,其收據應貼印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甲方於租約訂立同時,將第一條所載租賃標的物的漁船及船舶機器備品全部在___________港碼頭現場交付乙方,而乙方驗收清楚。

第五條租賃標的船舶應繳一切有關稅捐由甲方負責,與營業有關稅捐盡歸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關於船長或其他船員的僱傭以及解僱均由乙方的做主,甲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的注意保管租賃物,並應以租賃物的性質而使用。

第八條租賃標的船舶的修繕,除船舶機器的曲軸氣筒汽筒蓋活塞部分,由甲方負擔外,其餘機器的損壞損失的修理由乙方負擔。

前項修繕若屬甲方部分時,乙方應即通知甲方鑑定後,始得進行,其進行期間不拘長短,屬於何方的負擔不得主張減少租金。

第九條乙方對於租賃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設改造時,應經甲方同意始得爲之,不得擅自進行,否則造成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前項如經甲方同意所增設改造部分於合同終止時,全部歸屬甲方所有,乙方決不向甲方請求任何補償。

第十條租賃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僱傭人的重大過失,或故意毀損或失火焚燒滅失或沉沒的,乙方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但天災地變或事變戰爭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乙方對於租賃物的船舶使用除第七條的規定使用外,並應遵守政府法規,絕不得用於走私資匪等不法行爲或未經甲方的同意而讓第三人使用或轉租讓與等情況。

乙方違反前項約定時,除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外,乙方應負完全責任,如有損害時亦應負其賠償。

第十二條租賃期間村續中如甲方將租賃物的船舶所有權轉移與第三人時,應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應以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點將租賃物交還甲方。

第十三條本租約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的船舶及機器修復油漆,並在__________港內交還甲方。

第十四條租賃船舶的機器備品另作目錄交與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時於乙方負補充之責。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訂明事項依照《民法典》及《海商法》的規定或其他有關法規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9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以下是“船舶租賃合同簡單版本”,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出租方: (簡稱甲方)

電話: 傳真:

承租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船名、規格及用途

甲方將自用的挖泥船、泥駁船、拖輪各一條其船體本身附屬設施出租給乙方。武漢港務集團有限公司作爲上述船舶的所有權人,特授權漢口港埠分公司作爲出租方出租該船舶,乙方將此船舶用於 漢江新溝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總工期約二個月,從《交接確認書》所記載的實際交付之日起作爲起租日。雙方約定起租日爲 20x年 2 月 26 日。

第三條 租金標準、保證金、繳付規定

1、雙方約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計算,船員勞動報酬壹萬五仟元整(¥15000.00)計算,兩項合計壹拾叄萬伍仟元整。租賃期的第一個月內,不足一個月仍按一個月計算。第二個月開始,不足一個月以天爲單位計算,租金計算標準爲:4500.00元×實際工作天數。

2、租金支付採用先付後用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預付第一個月租金人民幣壹拾叄伍萬伍仟元整給甲方,次月起每5日按進度支付租金,餘款待工程完工後進行一次性決算。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租賃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賃物。

3、雙方約定租金從 20x年 2 月 26 日起開始計算。

4、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此款作爲合同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不保值、不得衝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終止,合同標的物順利返港後,雙方財務對賬清算後辦理退還手續。

第四條 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費用

1、雙方約定:船舶交付地分別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武漢港15碼頭及漢江漢川電廠碼頭,由雙方現場辦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時,雙方以書面的形式簽署租賃物的《交接確認書》。甲方將船舶交給乙方後由乙方負責安排拖移至漢江新溝並承擔拖移及海事簽證等相關費用。

2、工程完工後,租賃船舶由乙方負責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碼頭並承擔拖移費用,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簽證工作並承擔簽證等相關費用。乙方應保證躉船安全無損完好,並不得缺少經確認的隨船本身附屬設施,若發生缺少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書面確認延期租賃,乙方不予返還躉船,視爲乙方延期租賃,需按本合同項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應按超出租賃期限的時間計算,雙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繼續使用該船舶。返港後雙方先辦理租賃船舶交接確認書後,再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3、乙方在租賃躉船交接時應對躉船質量進行現場驗收,同意接收並簽署《交接確認書》的即證明認可船舶符合租賃要求,事後不得異議。

第五條 船舶維修、保養 租賃期內,乙方以人民幣伍仟元整包乾的方式委託甲方負責船舶的日常維修及保養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產生的船舶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雙方約定事項

1、租賃期內,由於乙方使用導致的所有燃潤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擔。

2、雙方約定:乙方委託甲方安排10名船員隨船輪流工作,工作時間爲每天6:00——22:00時。隨船船員的勞動報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總價內),並服從乙方管理。若無特殊情況,甲方保證平均每月27個正常工作日。

3、租賃期間,乙方僅擁有船舶的使用權,無處置權。更不能因自身債務及糾紛將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經營需要對租賃船舶進行局部改造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並與甲方簽訂《船舶改造協議》,同時徵得船舶監管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改造。在沒有簽定補充協議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並承擔賠償責任。

5、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將船舶遷移至 漢江新溝 外其它泊位水域時,乙方需報請甲方同意,並確保船舶安全,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船舶移至 漢江新溝 外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合同,收回租賃船舶。

7、乙方負責現場生產安全。並承擔船舶在當地海事、航道等各種社會管理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負責搞好船舶的各項安全防範工作,懸掛信號標誌、(信號標誌應符合《內河避碰規則》規定)完善防碰撞設施、配置消防設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滿後,如甲方需繼續租賃該船時,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終止

1、租賃期內,如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下,甲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乙方擅自將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轉讓,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非法活動,違法經營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

(3)乙方未按規定繳付租金,拖欠達5天。

(4)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2、租賃期間,如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未按約定按時將船舶交給乙方,影響乙方使用。

3、由於雙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終止合同時,必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協商解決。

若屬甲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終止日起,甲方將乙方已繳付的船舶返港費及尚未履約完所剩餘的部分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若屬乙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解除終止日起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金及返港費,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設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需解除終止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船舶返港費用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進行。

第八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可作出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海事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貳份,另附交接清單一式貳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二0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因乙方工程需要,現向甲方求租湘張家界貨船舶一艘,經甲乙 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甲方保證船舶的證書齊全,並適航(內河證)。

二、乙方職責

1、從甲方交船之日起船舶安全由乙方負責。

2、乙方保證按協議規定時間內向甲方支付足額租金。

3、乙方保證船舶設備及船舶原貌。

4、乙方在船舶租賃時間不得將船舶轉讓、轉租和出售。

5、船在經營期間維修費用、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需找一個甲方信得的過的人做擔保,保證船的租金、船的動態,合同到期後,收回該船舶。

三、租期

經雙方協商租期爲20x年4月底結止,期滿後乙方享

有租賃優先權。

四、租金爲每年 x萬元人民幣。

五、交船地點:

乙方期滿後在                將船交給甲方。

六、此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如雙方產生糾紛由武漢海事漢院管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簽字:

年  月  日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船名、規格及用途

甲方將自用的挖泥船、泥駁船、拖輪各一條其船體本身附屬設施出租給乙方。武漢港務集團有限公司作爲上述船舶的所有權人,特授權漢口港埠分公司作爲出租方出租該船舶,乙方將此船舶用於_______________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總工期約_____個月,從《交接確認書》所記載的實際交付之日起作爲起租日。雙方約定起租日爲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標準、保證金、繳付規定

1、雙方約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計算,船員勞動報酬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計算,兩項合計壹拾叄萬伍仟元整。租賃期的第一個月內,不足一個月仍按一個月計算。第二個月開始,不足一個月以天爲單位計算,租金計算標準爲:_____________元×實際工作天數。

2、租金支付採用先付後用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預付第一個月租金人民幣壹拾叄伍萬伍仟元整給甲方,次月起每______日按進度支付租金,餘款待工程完工後進行一次性決算。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租賃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賃物。

3、雙方約定租金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計算。

4、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此款作爲合同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不保值、不得衝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終止,合同標的物順利返港後,雙方財務對賬清算後辦理退還手續。

第四條 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費用

1、雙方約定:船舶交付地分別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碼頭及_______________電廠碼頭,由雙方現場辦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時,雙方以書面的形式簽署租賃物的《交接確認書》。甲方將船舶交給乙方後由乙方負責安排拖移至漢江新溝並承擔拖移及海事簽證等相關費用。

2、工程完工後,租賃船舶由乙方負責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碼頭並承擔拖移費用,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簽證工作並承擔簽證等相關費用。乙方應保證躉船安全無損完好,並不得缺少經確認的隨船本身附屬設施,若發生缺少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書面確認延期租賃,乙方不予返還躉船,視爲乙方延期租賃,需按本合同項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應按超出租賃期限的時間計算,雙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繼續使用該船舶。返港後雙方先辦理租賃船舶交接確認書後,再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3、乙方在租賃躉船交接時應對躉船質量進行現場驗收,同意接收並簽署《交接確認書》的即證明認可船舶符合租賃要求,事後不得異議。

第五條 船舶維修、保養 租賃期內,乙方以人民幣伍仟元整包乾的方式委託甲方負責船舶的日常維修及保養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產生的船舶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雙方約定事項

1、租賃期內,由於乙方使用導致的所有燃潤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擔。

2、雙方約定:乙方委託甲方安排10名船員隨船輪流工作,工作時間爲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時。隨船船員的勞動報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總價內),並服從乙方管理。若無特殊情況,甲方保證平均每月27個正常工作日。

3、租賃期間,乙方僅擁有船舶的使用權,無處置權。更不能因自身債務及糾紛將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經營需要對租賃船舶進行局部改造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並與甲方簽訂《船舶改造協議》,同時徵得船舶監管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改造。在沒有簽定補充協議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並承擔賠償責任。

5、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將船舶遷移至_______________外其它泊位水域時,乙方需報請甲方同意,並確保船舶安全,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船舶移至__________外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合同,收回租賃船舶。

7、乙方負責現場生產安全。並承擔船舶在當地海事、航道等各種社會管理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負責搞好船舶的各項安全防範工作,懸掛信號標誌、﹙信號標誌應符合《內河避碰規則》規定﹚完善防碰撞設施、配置消防設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滿後,如甲方需繼續租賃該船時,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終止

1、租賃期內,如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下,甲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乙方擅自將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轉讓,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非法活動,違法經營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

(3)乙方未按規定繳付租金,拖欠達5天。

(4)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2、租賃期間,如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未按約定按時將船舶交給乙方,影響乙方使用。

3、由於雙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終止合同時,必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協商解決。

若屬甲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終止日起,甲方將乙方已繳付的船舶返港費及尚未履約完所剩餘的部分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若屬乙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解除終止日起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金及返港費,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設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需解除終止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船舶返港費用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進行。

第八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可作出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海事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另附交接清單一式_____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第一部分

1.船舶經紀人:________

2.地點和日期:________

3.船東(出租人)/營業地點:________

4.租船人/營業地點:________

5.船名(第8條):________

6.船旗國和登記國(第8條):________

7.呼號:________

8.船型(內燃或蒸汽機船、乾貨船、油輪、冷藏船或客船):________

9.總登記噸位/淨登記噸位:________

10.建造時間/建造地點:________

11.總載重噸位(約計)按夏季舷及長噸計算:________

12.船級(第8條):________

13.船級社最近一次特檢日期:________

14.其他項目(並依第13條列明船級證的有效期限):________

15.交船港(第1條):________

16.交船時間(第2條):________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第3條):________

18.還船港(第3條):________

19.連續日通知(如與第2條不同者需填):________

20.進幹船塢週期(如與第2條不同者需填):________

21.航行區域範圍(第4條):________

22.租期:________

23.租金(第9條):________

24.支付幣種及方式(第9條):________

25.支付地點、收款人及銀行賬戶:________

26.銀行擔保/付款保證書(金額和地點)(選擇適用第21條):________

27.抵押(第10條);如無抵押免填:________

28.保險(水險和戰爭險)(按第11條(e)或按第12條(k)說明船舶價值填列):________

29.依第11條(b)或第12條(g)爲船東投保的附加險:________

30.依第11條(b)或第12條(g)爲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險:________

31.經紀人佣金及支付對象(第24條):________

32.潛在缺陷(只有發現的期限與第1條不同時才填列):________

33.適用的法律(第25條):________

34.仲裁地點(第25條):________

35.租用/購買協議(註明第三部分是否適用):________

36.茲相互同意應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訂條件,履行本合同,當該兩部分條件發生牴觸時,第一部分的規定優於第二部分,但以所牴觸的範圍爲限。經雙方同意並在第35條內列明時,第三部分才作爲合同的一部分適用;當與前兩部分條件發生牴觸時,前兩分部的規定優於第三部分,但以所牴觸的範圍爲限。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立合同雙方:

承租方:中港第三航務

出租方:

承租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出租方船舶,配合承租方施工。爲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職責,確保工程項目的優質、按期完成,經雙方洽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租用船舶的名稱、型號、規格

(船名), 型號、規格等詳見海上船舶檢驗證書。

四、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承擔,及配合現場(海上)的一切施工作業 。

(二)、出租方必須全天候(24小時)服從甲方現場調度指揮和工作安排。出租方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性質或航區。如有改變需徵得承租方同意,並經航管部門批准。

五、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暫定),準確租期以承租方書面指定專人通知爲準。租期自船舶進入施工現場並能正常工作使用之日起計算至所做工作完成之日止結束。租期按實際租用天數計算。

六、租費及付款方式:

(一)、月租費爲元/月,單價元/天。月租費中已包括:船員工資、勞務費、淡水、機油、船舶及人員保險、避風費、航道費、港務費、營運費、保修費、管理費、調遣費、利潤、風險、稅金、燃料費等一切費用。不足月的租費按實際租用天數計算。

(二)、船舶的避風由出租方自行負責並自行承擔費用。不能作業的天數按元/天扣除。

(三)、出租方憑承租方書面指定專人簽單確認後,下月結算上月的租費。承租方按雙方書面確認支付%待出租方合同結算完畢後一個月內付清。

(四)、出租方開具正式的發票收取進度款和結算款,並應指明開戶銀行賬號。承租方付款方式爲銀行轉賬。

七、雙方的各自職責

(一)、承租方負責出租方船舶現場的調度工作。

(二)、出租方必須保證船舶設備完備,輪機性能良好,配足合格船員,並符合港監和航管部門的要求。若因出租方船本身或操作原

因,使承租方蒙受損失,出租方要承擔賠償責任(包括第三方的損失賠償)。

(三)、出租方必須出示被租用船舶的合法有效證件(船舶證書、國籍證書、船員證書、航行證書、營業證書、駕駛證照、船舶財產保險及所有權證書等)及港監或航管部門要求出示的證件並提供複印件,船舶設備、人員配備必須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出租方在配合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地方的法規、法令,以及承租方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承租方的統一管理。如出租方證件不能被港監、海事、航政部門通過,後果和損失均有出租方承擔。

(四)、出租方船舶如不適用本工程作業,承租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五)、出租方需辦理船舶一切險和船員的人身保險,費用由出租方承擔,並提供此船舶和人員保險保單複印件。

(六)、出租方原則上不得調換已被海事部門審查認可的船長、輪機長。如需調換必須按有關部門規定程序實施。

(七)、對於出租方在履約過程中造成的對出租方本身、承租方以及任何第三方財產的損壞或損失,包括間接損失及對人員造成的傷亡,均由出租方自己負責,承租方免於責任。

(八)、出租方必須聽從承租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擅自停泊;確保本合同中所列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換。

(九)、出租方船員應保管好承租方的貨物及物品,租船結束後

如數歸還給承租方,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滅失,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十)、若因大風等自然災害給出租方船舶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八、安全與環保

(一)、雙方均應加強對船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監和航管部門的航行規定,按操作規程操作,保證安全、杜絕事故。

(二)、出租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被租用船舶設備、人員的安全負責,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出租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一經作業,就表示出租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作業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由出租方自負。

(四)、出租方對船舶載重必須每次檢查,不能超載、每次載重必須按有關安全規定執行。

(五)、租用期間,船舶及船員的自身安全由出租方自己負責。在作業過程中,因出租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自行上報、調查、處理、賠償、結案,並上報出租方上級主管部門,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出租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承租

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環境保護措施並有效地執行。

(七)、雙方另訂《安全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九、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租用期內,除了船舶本身的原因,經航管部門確認爲不能繼續使用外,出租方不得自行提前將被租賃船舶調離,如擅自調離出租方應向承租方支付萬元的違約金。

(二)、出租方應服從承租方一切生產調度,若出租方船舶及船員不服從指揮調度、未經承租方調度同意而私自調動船舶或爲第三方作業,承租方除不負責此期間的租費外,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由出租方負責賠償。並需出租方另付每天元的違約金。

(三)、因船舶故障、事故處理或船舶缺員等出租方原因造成船舶不能正常開航、作業的,該期間的租費承租方不予承擔,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由出租方負責賠償。並需出租方另付每天元的違約金。

(四)、合同期內出租方如發生違章、違規行爲(包括航行、作業、治安、消防),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根據施工需要及工作情況,遇國家、政府、業主要求緩建或停工、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緩建及工程提前完成,承租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

十、其他事項

(一)、未經承租方書面授權專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有關確認均

無效。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確認及經海事部門資格認可後生效,至全部費用結算付清後自行失效。

(三)、出租方與第三人之間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均與承租方無關。

(四)、本合同一式份,承租方執份,出租方執份。

承租方(章):出租方(章):代表人:代表人:聯繫人:船長:

開戶銀行:銀行賬號: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14

甲方:中國____租賃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爲實現融資租賃船舶之目的,乙方自主選定船舶,由甲方向賣方購買船舶,乙方支付%的首付款和%的保證金到甲方賬戶。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於20____年月日在北京簽訂本《船舶融資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租賃物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對賣方和租賃物的完全自主選定,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向賣方購買租賃船舶(以下簡稱“船舶”),並租賃給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船舶,並依照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二條租賃期間

本合同下租期見附件一第六項。在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第三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撤回船舶、解除合同並索賠相應損失。

第三條租賃成本、租金、首付款及租賃管理費

甲方爲乙方融資購買船舶,乙方承租船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如下:

1、租賃成本:本合同項下所稱租賃成本是指,甲方與乙方約定的包括但不限於購買租賃船舶及將租賃船舶交付至乙方所指定的交付地(見附件四:船舶買賣合同)所發生的成本(包括租賃船舶價款、稅款、保險費用、銀行費用及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計入成本的其他費用等)。

租前息:本合同項下所稱租前息是指,按甲方實際支付或負擔上述款項之日起計算至起租日止所產生的利息總金額。利率按本合同的租賃利率。

本合同項下租賃成本和租前息的具體金額詳見附件一第二項。

2、乙方承租租賃船舶應向甲方交付租金。租金包括租賃成本和利息。本合同項下租金總額詳見附件一第三項。租金的支付方式、時間、幣種和次數均按本合同附件一第四項約定。

3、在起租日,甲方以《起租通知書》的形式要求乙方按照通知書內容向甲方支付租金。《起租通知書》中應該包括租賃成本、租金總額、各期租金、支付方式、支付幣種、支付次數等內容。

4、本合同附件一第四項中所規定的乙方支付每期租金的日期爲租金應到帳日,乙方應在此日期前三(3)個工作日實際支付並將付款憑證以傳真形式發送甲方備查;若乙方租金實際支付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該付款日提前至上一(1)個銀行營業日。此付款時間不包括因銀行的原因造成的延誤時間。

5、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利率詳見附件一第四項。銀行利率發生變動的,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利率進行相應調整。由此引起的租金調整,甲方以《租金變更通知書》(見附件二)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承認這種變更。乙方應根據該通知書支付租金。

6、首付款: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第五項約定的內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本合同項下乙方支付首付款的比例爲租賃物件購買價格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首付款不計利息,計算租金時已扣減。

7、保證金: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第五項約定的內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保證金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不計利息。本合同項下乙方支付保證金的比例爲租賃物件購買價格減去首付款後金額的10%,即人民幣(大寫)萬元整(¥)。甲方有權以保證金衝抵乙方對甲方的任何欠款。在保證金不發生抵扣,或者抵扣後乙方補足的情況下,保證金可以衝抵最後一期或幾期租金,多退少補。

8、租賃管理費: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第五項規定的內容,向甲方支付租賃管理費。租賃管理費是甲方向乙方出租租賃船舶而收取的服務費用。在非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及租賃船舶買賣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情況下,租賃管理費不予退還。

9、本合同生效後三(3)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前款約定的金額直接匯至甲方賬戶,作爲乙方支付的首付款、保證金和租賃管理費;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七(7)個工作日內仍未收到該款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在三(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延遲支付首付款、保證金和租賃管理費中的任何款項造成租賃船舶延遲或不能交貨等損失,由乙方負責。

10、如首付款、保證金和租賃管理費延遲交付,起租日保持不變。

11、如船舶滅失或失蹤,從船舶滅失或最後一次收到船舶的電訊的日期和時間起停止支付租金,提前支付的租金作相應的調整結算。

12、如拖欠租金連續超過7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從乙方處撤回船舶而不須提出聲明書,也不用要求法院介入或通過其他手續的干預,撤回船舶亦不影響甲方對乙方可能有的關於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1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款項後應及時給乙方開具合法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船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和船舶的情況,自主選定船舶及賣方。乙方對船舶的技術規範、船齡、型號、性能、質量、狀態及價格條款、交付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訂船舶買賣合同。乙方同意並確認附件四船舶買賣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船舶買賣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爲必要的訂立本合同所需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船舶所需的部分資金,並出資根據船舶買賣合同購買船舶。

4、船舶購買後,雙方同意甲方對船舶享有所有權,並將甲方登記爲新的註冊船東,原船東出具的船舶銷售全款發票擡頭註明爲甲方。

第五條船舶的交付

1、船舶根據船舶買賣合同確定的交船地由賣方直接向乙方交付,賣方根據船舶買賣合同向乙方所交付的全部物料、備件、船舶證書、技術資料和圖紙等視爲船舶不可分割的財產。前述船舶和財產以交接時船舶賣方、甲方和乙方簽署的文件爲準,歸甲方所有並租賃給乙方使用。

2、乙方或其授權代表應對船舶狀況、物料、備件及各種船舶證書、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檢查、確認,對船舶本身及其全部物料、備件、燃料、潤料的檢查、清點、測量、交接,以及船舶證書、技術資料和圖紙的檢查、交接,由甲方和船舶賣方之間直接進行,乙方負全部責任。但無論如何,甲方在相關買賣合同及其附件或者其他與船舶買賣有關文件上包括交接船文件上的簽字並不意味甲方對船舶品質的認可或對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擔責任。

3、在船舶交接後,根據船舶買賣合同規定,賣方將向甲方和乙方提供船舶原船籍港船舶登記機構出具的船舶所有權註銷登記證書、船舶國籍註銷登記證書和無抵押權登記證書。

4、在乙方完成了對船舶狀況和各種證書、圖紙的檢查、確認之後,由船舶賣方和甲乙雙方簽署《實體交接證明》。《實體交接證明》三方簽署後,即視爲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船舶。

5、在船舶賣方向甲方和乙方提供了本條第3款所規定的證書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向船舶新船籍港船舶登記機構同時辦理船舶新的所有權登記、光船租賃登記手續。相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船舶所有權人登記爲甲方,承租人登記爲乙方。

6、如乙方未在船舶買賣合同確定的交付日前往交付地接收船舶或者乙方以任何理由拒收船舶,因此而產生的買方違反船舶買賣合同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消除甲方因此而可能產生的對乙方的所有的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選擇終止本船舶租賃合同,乙方應當根據本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甲方同時有權索賠其他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將本合同項下的首付款、保證金及租賃管理費等款項按時、足額支付至甲方賬戶,並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盡的義務的情況下,若甲方未能及時支付相關款項,致使乙方未能按期接收船舶,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屬於甲方能控制的原因而延誤乙方接受船舶或導致乙方不能接收船舶,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船舶瑕疵的處理

鑑於船舶系乙方自行選定,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如賣方提供的船舶與買賣合同所規定的品質不符,或在使用、營運過程中發現任何船舶缺陷、瑕疵包括針對船舶的索賠等情況,均由乙方直接向賣方提出交涉或者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因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乙方也不得向甲方追索,索賠費用和結果均由乙方承擔,但乙方應將有關索賠結果通知甲方,經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必要的配合,但因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的`規定並不因爲甲方被登記爲新的船舶所有人而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也不得以此爲由而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船舶的使用、保養和費用

1、船舶的使用

在租賃期間內,船舶將完全爲乙方佔有和由乙方全權安排作各種用途,並在各個方面處於其完全控制之下。在租船期內乙方可自由用其確定的顏色油漆船舶,裝置或使用其煙囪標記和懸掛其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裝置或重新裝置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所有所花費的時間作爲租期內時間計算。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更改船名。

乙方應爲船舶自行配備人員、供應伙食和爲船舶的航行、營運、燃料供應和在租期內隨時需要的修理負擔費用(和)做出安排,乙方應支付關於船舶的使用和營運的各種和各類性質的費用或者稅款。船長、高級船員和一般船員系(爲)乙方聘請的僱員。

2、航行區域範圍

船舶將用於進行合法的貿易,在下列航行區域範圍內載運合適的合法貨物:中國沿海及內河運輸。

不管本合同中有無其他條款規定,雙方協議本合同中准予裝載或運輸的貨物中明確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產品或原料。但對於使用於或擬使用於工業、商業、農業、醫藥或科學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甲方對裝運的批准。

乙方保證只將本船用於國內航線經營,並且五年內不得以光船租賃的方式轉租、轉售給第三方用於國際航線經營。出租方式不得違背本條的規定。

3、運輸單證

對本租船合同項下乙方爲貨物運輸所簽發的所有運輸單證應當包括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強制適用的關於承運人對貨物的義務、責任的法規,並承擔因從事貨物運輸而產生的所有責任,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包含有損害甲方利益的條款。

乙方同意賠償由於船長、高級船員或代理簽署運單、提單或其他運輸單證而給甲方造成一切後果和責任。

4、船舶的保養

乙方應對船舶(及)、船機、鍋爐、裝置和備件進行良好的保養維修,使之處於有效營運狀態,並要按照良好的商業上保養做法進行保養,保持船舶船級不過期並保持其他必需的證書始終有效。

對於船級社或雙方認爲必需的修理,乙方應立即採取步驟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如乙方未能這樣做,甲方有權將船舶從乙方處撤回而毋須提出聲明書,也不妨礙甲方對乙方根據本合同可能有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每次在未先徵得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對船舶結構予以改變或對機器、裝置或備件進行變動。如甲方同意,乙方應在租期結束前將船舶恢復到原樣(如果甲方有此要求的話)。

如果由於船級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於實施強制性的法規而爲了船舶的繼續營運必須進行改進、改變結構或添置費用較多的新設備,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5、檢查

甲方有權隨時對船舶進行檢查和檢驗,或指示一位正式授權的驗船師代表其進行檢驗,以查明船舶的狀況和確定船舶獲得正常的修理和保養。在幹船塢內的檢查或檢驗只有在乙方安排船舶進幹船塢時進行,如果乙方未在正常的船級檢查間隔安排船舶進塢,則甲方有權要求安排船舶進乾塢檢查,如查明船舶須經處理或保養才能達到所規定的狀況時,檢查和檢驗費用由乙方負擔。所有檢查、檢驗和修理的時間作爲租期內的計算並作爲租期的一部分。

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及時允許甲方檢查船舶的航海日誌,或者提供傷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或船舶遭受損壞的全部情況。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應及時將船舶執行的任務情況通知甲方。

6、第三者責任

乙方應遵守各種適用的相關法律規定。因船舶本身及其運營、保管等致使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稅費

因船舶本身及其保管、使用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船舶保險和修理

1、在租期內乙方應負擔費用爲船舶投保全額船殼保險、責任險、四分之一附加險、船主對船員責任險等必要的保險,並在本合同期限內持續保持各項保險。若本合同項下租金支付期延長,乙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所有保單應以甲方爲第一受益人,甲方決定保險賠款的使用和處理。

爲本條之目的,乙方保證爲本船足額投保,且免賠額不高於%。乙方並保證,其投保的金額足以使在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實際賠付的金額高於本合同項下乙方應付的租金總額。若保險公司賠付的金額不足時,差額部分由乙方承擔。

就甲方所要求的各項保險,乙方在辦理保險後應將保單正本提交給甲方,並提交相應的保險費的支付證明,甲方應向乙方書面確認收到保單,並妥善保管,在日後發生事故向保險公司索賠時及時提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爲適應水運市場的需要,乙方承租甲方號(船舶總造價 萬元),船舶尺寸:長寬深馬力船造船年月日,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租期年即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乙方中途退船(罰違約金 萬元),甲方中途要船(罰違約金萬元)均作違約處理。

二、租金:每年租金總價 萬元,每季度( )提前天繳納。

三、設備保證金萬元(租期屆滿甲方驗收合格後退還給乙方)。雙方應交中介保證金我,甲方將萬元,乙方交萬元。

四、權利與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船舶完整證件和有關材料。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產經營,乙方經營中產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不影響船舶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如果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對船舶進行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後乙方纔能改建。租期屆滿後,由乙方拆除,並對船體改進進行修復。

4、租賃屆滿後乙方按“船舶設備清單”交船,並保證機械、設施性能正宗,交船地點: ,乙方還船地點:

5、發生糾紛由蕪湖市 船舶交易中心協助調解,調解無效由舶噸位鋼質貨船一艘,造船地點:

海事部門按法律程序處理。

6、甲、乙雙方按船舶總價的2%向中介方一次性付清中介費。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鑑證機構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甲方向乙方交船後,船上駕駛人員由乙方自行聘請,駕駛人員須按國家相關規定持證上崗。乙方在合同期內使用船上的過程所發生的一切任何責任事故,民事刑事責任一概由乙方負責,因乙方造成的船舶停用不影響租金的按時繳納。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油料消耗、機器維護、國家規費概由乙方自理)。

合同期滿後,乙方須保證船舶外形完整,機器設備無明顯硬傷(合理損耗不在此列)。

乙方使用過程中,須按船舶性質用途使用,如將船用於海運,甲方有權將船收回,押金不退。

乙方在租期內須按規定繳清租金,如租金延期超過一星期,甲方有權將船收回押金不退,並終止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船舶交易中心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16

第一部分

1.船舶經紀人

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

代號:

2.地點和日期

3.船東/營業地點

4.租船人/營業地點

5.船名

6.船旗國和登記國

7.呼號

8.船型

9.總登記噸位/淨登記噸位

10.建造時間/建造地點

11.總載重噸位按夏季舷及長噸計算

12.船級

13.船級社最近一次特檢日期

14.其他項目

15.交船港

16.交船時間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18.還船港

19.連續日通知

20.進幹船塢週期

21.航行區域範圍

22.租期

23.租金

24.支付幣種及方式

25.支付地點、收款人及銀行帳戶

26.銀行擔保/付款保證書

27.抵押如無抵押免填

28.保險

29.依第11條或第12條爲船東投保的附加險

30.依第11條或第12條爲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險

31.經紀人佣金及付給誰

32.潛在缺陷

33.適用的法律

34.仲裁地點

35.租用/購買協議

36.如協議有包括特別規定的附加條款,則列明附加條款條數

茲相互同意應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訂條件,履行本合同,當該

兩部分條件發生牴觸時,第一部分的規定優於第二部分,但以所牴觸的範圍爲限。

經雙方同意並在第35欄內列明時,第三部分才作爲合同的一部分適用;當與前兩

部分條件發生牴觸時,前兩部分的規定優於第三部分,但以所牴觸的範圍爲限。

簽字:船東

簽字:

第二部分

1.交船港

船舶將在第15欄欄中列明的港口中租船人指定的備妥的泊位交付給租船人接收。

船東應在交船前和交船時做到克盡職責使船適航,並在船殼、機器和設備的各個方面準備好投入下述的服務。船舶在交付時應具備各項有效使用的證書。船交給租船人和租船人接了船就作爲船東完全履行了其下述的義務,此後,租船人就沒有權利由於對該船的主張或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向船東提出任何索賠要求,但船東應負責由於本租船合同船隻交付時存在的船舶、船舶機器或裝置的潛在缺陷所引起的修理和換新,但這些缺陷必須是在交船後18個月內出現,除非對此在第32欄另有訂明。

2.交船時間

交船時間不得早於第16欄欄中列明的日期,除非經租船人同意者外。

對於船舶預計何時可準備好交付,船東要給租船人不少於30個連續天的通知,除非第19欄另有協議者外,對於船舶情況的變化,船東要緊密地和租船人通消息。

3.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遲不能在第17欄欄中訂明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交付的話,租船人有取消本租船合同的選擇權。

如果看來船舶將延滯到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後纔可交付的話,船東應在能夠合理肯定船隻將予何日備妥時儘快給租船人發通知,問租船人是否將行使他們可取消租船合同的選擇權,而租船人必須在收到該通知後的168小時內宣佈其選擇決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選擇權,那條船東通知中的船舶備妥日期之後的第7天將認爲是本條款中的一個新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4.航行區域範圍

船舶將用於進行合法的貿易,在第21欄欄內列明的航行區域範圍內載運合適的合法貨物。

不管本租船合同中有其他條款規定,雙方協議本租船合同中准予裝載或運輸的貨物中明確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產品或原料。但對於使用於或擬使用於工業、商業、農業、醫藥或科學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船東對裝運的批准。

5.檢驗

交船和還船檢驗,船東和租船人將各指定驗船師測定並書面證明船舶在交付時和還船時的狀況。起租檢驗的費用和如有時間損失由船東負擔,退租檢驗的費用和如有時間損失則由租船人負擔,如有時間損失按每天的租金率或按比例計算,如需要進塢,進出塢費用亦包括在以上費用內。

6.檢查

船東有權在任何時候對船舶進行檢查和檢驗或指示一位正式授權的驗船師代表其進行檢驗以查明船舶的狀況和確信船舶獲得正常的修理和保養,在幹船塢內的檢查或檢驗只有在租方安排船舶進幹船塢時進行,可是如果租船人未在正常的船級檢查間隔安排船舶進塢,則船東有權要求安排船舶進乾塢檢查,如查明船舶處於本租船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狀況時,則檢查和檢驗費用由船東負擔,只有在查得船舶須經處理或保養以達到所規定的狀況時,檢查和檢驗費用才由租船人負擔,所有檢查、檢驗和修理的時間作爲租期內的計算並作爲租期的一部分。

租船人每當船東提出要求時應容許船東檢查船舶的航海日誌和每當船東需要時向他們提供傷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或船隻遭受損壞的全部情況。如有需要,租船人應不時將打算安排的船舶任務通知船東。

7.財產目錄和消耗的油和供應品

在接船和以後還船時租船人應會同船東對船上的整個設備,全套裝備裝置和船上的所有消耗供應品編制一套完整的財產目錄。租船人和船東將分別在交船和還船時接收船上的所有燃料,潤滑油,水和未啓封的供應品,並分別按交船港和還船港的當時市價支付費用。

8.保養和營運

在租期內,船隻將完全爲租船人佔有和由租船人全權安排作各種用途,並在各個方面處於其完全控制之下。租船人應對船舶、船機、鍋爐、裝置和備件進行良好的保養維修,使之處於有效營運狀態,並要按照良好的商業上保養做法進行保養。另除了第12條所規定者外,他們應使第12欄欄內提到的船級不過期並保持其他必需的證書始終有效。

對於必需的修理,租船人應立即採取步驟在合理的時間內搞好,如租船人沒有這樣做,船東有權將租舶從租船人處撤回,船東這樣做不必提出什麼抗議書,這樣做也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關於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除非另有規定者外,如果由於船級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於實施強制性的法規而爲了船的繼續營運必須進行改進,結構改變或添置花錢多的新設備,費用超過第28欄欄內船的水險價值5%,則第25欄欄內接到的仲裁員們有權合理地重新談判本租船合同,重新談判時要考慮到租期還剩多少時間,並對爲符合要求可支出的費用可以決定在有關方面之間如何分擔的比例。

按照任何政府包括聯邦、州或市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門關於油類者其他污染損害的要求,爲了使船舶不受處罰或交付費用,合法地進入、停留於或駛離任何港口、地點、任何國家、州或市的水域或毗連水域;無任何延擱地執行本租船合同,租船人須安排經濟保證或承擔經濟責任,不論有關政府或主管部門是否已合法地提出這些要求,這義務是存在的。租船人應安排這方面的付款保證或作其他必需的安排以滿足這方面的需要,費用由租船人單獨負擔,如租船人沒有做或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則船蒙受的一切後果均應由租船人給予賠償。

油輪所有人自願承擔油污責任協定計劃船舶在本租船合同名下交船時,租船人須安排船舶參加油輪所有人自願承擔油污責任協定或其他類似的強制性計劃並安排船舶在租期內都參加此類計劃。

租船人應爲船舶配備人員,供應伙食和爲船舶的航行、營運、燃料供應和在租期內隨時需要的修理負擔費用和作安排,租船人應支付關於船舶的使用和營運的各種和各類性質的費用和支出包括外國一般的市政和州的稅款。船長、高級船員和一般船員即使由於某種原因系船東所委派,但他們實際上是租船人的僱員。

租船人應遵守船員的登記國和租船人自己的國家關於高級船員和一般船員的有效規定。

在租船期內船隻將保留現在的船名和懸掛第6欄欄內船旗國的旗幟,但租船人可自由用其確定的顏色油漆船舶,裝置或使用他們的煙囪標記和懸掛他們的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裝置或重新裝置的費用均由租船人支付,所有時間作爲租期內時間計算。

每次在未先徵得船東同意前,租船人不得對船舶進行結構改變或對機器、裝置或備件進行變動。如船東同意,租船人應在租期結束前將船舶恢復到原樣。

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在交船時船上所有的裝備、設備和裝置,條件是在還船時將同樣的或實際上相等的這些裝備等以在與收到時同樣良好的狀態還給船東,一般的損耗除外。租船人應在租期內不時地對那些損壞和耗損不再適於使用的設備項目加以調換。租船人要努力使損壞、耗損或丟失的備件或設備的修理和調換在工藝和材料方面都不降低船的價值。租船人有權自己支付費用及承擔風險增添設備,但租期結束時,如果船東有要求,租船人應拆除這些設備。

船在交船時船上所有租來的任何設備包括無線電設備,租船人應予保存和維修,租船人應承擔船東簽署的有關的租賃合同中的義務和責任並償還船東支付的所有有關費用和爲符合無線電規定所需要的新設備。

租船人應在需要時安排船舶進塢,清潔和油漆船舶的水下部分,但不得少於在交船後每18個月內進行一次,除非第20欄另有協議。

9.租金

租船人應按第23欄欄內列明的每日曆月的包乾金額付給船東租金,從船隻交付給租船人的日期時間開始付租金;不足1月按協議的包乾金額,租金要支付到由租船人將船還給船東的日期鐘點爲止。

租金的支付除第1月和最後1個月的租金外,如本條的附條適用的話,應於每個月的第一天用現金不打折扣預付,貨幣和支付方式如第24欄所列明,支付地點見第25欄。

第1個月和最後1個月的租金如不足1個月則按照當月日曆月的天數比例計算,並照此預付。

如船舶滅失或失蹤,從船舶滅失或最後一次收到聽到船舶的電訊的日期和時間起停止支付租金,所預付的租金作相應的調整結算。

如拖欠租金超過7個連續日,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不需提出抗議書,不受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的手續的干預,亦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關於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對延遲支付租金,船東有權收取年息10%的利息。

10.抵押

船東保證並沒有將船作任何抵押,除非第27欄另有列明者。船東只保證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准,不將船作任何抵押,經租船人批准的任何抵押以下稱“經批准的抵押”,而經批准的抵押的承受抵押者以下稱“經批准的承受抵押者。”

11.保險和修理

在租期內租船人應負擔費用爲船舶投保水險,戰爭險和保賠責任險。投保各險的樣式須經船東書面批准,船東不得無理拒絕給以批准。租船人安排投保的水險、戰爭險和保賠責任險應維護船租雙方及“經批准的承受抵押者”的利益,租船人可以在上述保險方面維護他們可能委派的任何管理人的利益,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險單上的擡頭應以他們共同的名義。

如果租船人沒有按上面附條的規定和要求安排投保上述保險的任何一種,船東應通知租船人,於是租船人應在7個連續日內改正上述情況,如租船人沒有那樣做,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這不影響船東可能對租船人有的其他索賠要求。租船人經船東和承保人批准,應進行所有屬於投保範圍的修理和承擔給付上述修理的所有費用以及屬於保險範圍的收費、開支和債務。

關於其他不在保險範圍的或未超過所投保險規定的相對或絕對的免賠額的所有修理,租船人亦要負責安排修理和付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開支。

根據本條的附條進行的修理以及按照前面第一條潛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時間包括繞航應作爲租期內的時間計算並作爲租期的一部分。

如上述保險的條件允許有關方安排附加保險,則各方附加保險的金額將分別限於第29和第30欄欄內所列各方的金額。船東或租船人應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險的詳細情況,包括保險證明或保險單以及此項需要的保險的承保人同意的書面的副本,總的必須經承保人同意。

在按本條的附條的要求安排的保險項下,船舶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所有保險賠款應付給船東,由船東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進行分配。

船東在租船人提出要求時應迅速辦妥所需要的有關文件,以便租船人將船隻委付給承保人,提出推定全損的索賠要求。

按本條附條的規定所投保的水上險和戰爭險的船隻價值系第28欄欄中所更的金額。

12.保險、修理和船級

在租期內船東應負擔費用爲船舶投保水險和戰爭險,保險單格式如附件。對屬於保險範圍內的船舶滅失或船舶、船機裝置的損壞,或爲了免除屬於保險範圍的對船舶或船東提出的索賠,或爲了解除船舶或船東的責任義務而支付的費用,對此船東、承保人沒有任何權利向租船人要求賠償或代位取得賠償。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險單上的擡頭應以他們的共同的名義。

在租期內,租船人應按照船東書面批准的格式投保保賠責任險、並支付費用。對於格式船東不得無理拒絕批准。如果租船人沒有按附條所規定的要求安排保險,船東應通知租船人,於是租船人應在7個連續日內改正上述情況,如租船人沒有這樣做,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這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其他索賠要求。

如由於租船人的行爲或疏忽造成此處規定的任何保險失效的話,租船人應賠付船東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賠償船東所有索賠的要求,而這些原本應屬保險的範圍。

租船人在經船東或船東的保險人批准後應安排所有屬於保險範圍的修理和承擔支付按本條附條規定的保險的承保範圍的所有與這些修理有關的雜費以及收費、開支和債務。對於這些開支租船人在提供帳單後通過船東保險人取得償還。

其他不在保險範圍的,或未超過所投保險的可能相對或絕對免賠額的所有的修理,租船人要負責和安排進行,並清付發生的有關花費和開支。

按照本條的附條和的規定安排的修理,和按照上面第一條潛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時間包括繞航,應作爲租期內的時間計算併成爲租期的一部分。

由於進行這些修理期間需要使用和營運船隻而產生的費用和開支,船東不予負責。

如上述保險的條件允許有關方安排附加保險,則各方附加保險的金額將分別限於第29和第30欄欄內所列各方的金額,船東或租船人應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險的詳細情況,包括保險證明或保險單,以及在必須經承保人同意的情況下,此項附加保險的承保人書面同意的副本。

按本條的附條的要求,爲船隻安排了保險,而船隻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所有保險賠款應付給船東,由船東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進行分配。

在船東按照本條的附條安排的保險項下,船舶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本租船合同將從招致這種損失的事故的發生日期終止。

租船人在船東提出要求時,應迅速辦妥所需要的有關文件,以便船東將船舶委付給承保人並提出推定全損的索賠要求。

按本條附條的規定所投保水上險和戰爭險的船隻價值系第28欄中所列的金額。

儘管有第八條的規定,雙方協議根據第12條的規定,如適用的話,船東應在船的租期內使船始終持有未過期的船級證書。

13.還船

租船人應於租船合同到期時按第18欄欄列明的一個安全和不凍的港還船。租船人應給船東不少於30天的初步通知和不少於14天的確切通知,預告預計還船日期,還船港口區域或還船港,以後船期有任何變化應立即通知船東。

如果船舶奉命進行的該航次結束時可能超過租船合同到期日時,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以便他們完成該航次,但條件是要可以合理地計算出該航次可以在確定結束租船合同的差不多時間完成而還船。

船舶在還船時應具有與交船時同樣的或一樣好的結構狀況和條件,自然損耗不影響船級的除外。

還船時,船舶的檢驗週期應該是最近期的,船級證明應至少還有第14欄欄內雙方協議的那幾個月的有效期。

14.無船舶留置

租船人將不承受也不同意繼續存在由他們或他們的代理人招致的可能對船東對船舶的所有權和利益有優先權的留置或債權。租船人進而同意在租期內在船的顯著地方牢牢地訂上一個內容如下的通知:

本船是的財產,租給,按照租船合同的條款,租船人或船長均無權利、權力和許可造成、招致或允許任何留置強加在本船。”

租船人對在租期內當船舶在其控制下發生的對船的任何性質的留置,對於由於租船人對船舶的營運,或由於其對船舶或船舶營運方面的疏忽而發生的對船東的任何索賠,租船人將予船東以賠償和使船東不受損害,如果船舶由於租船人營運船舶產生索賠或留置而被扣船,租船人應負擔費用,採取所有合理的步驟使船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獲釋,以及負擔費用,安排保釋金以使船獲釋。

15.船東的留置

關於本租船合同下所有的索賠,船東可以留置的有貨物,第二承租人付給原承租人的運費和承運貨物的運費,而租船人對於預付了錢而沒有所獲可以對船進行留置。

16.救助

所有救助和拖帶,均歸租船人受益,而爲此遭受的損壞的修理費用應由租船人負擔。

17.殘骸的遷移

如船舶成爲殘骸或航行的障礙,對於船東因此而應付的不論多少金額,租船人應賠償船東。

18.共同海損

如有共同海損則按1974年約克-安特衛普規則或在事故發生時通用的修訂的該規則進行理算。

19.轉讓和光船轉租

除非事前取得船東書面同意,租船人不得將本租船合同轉讓,亦不得將船舶轉租,但船東不得無理地不予同意。上述轉讓,光船轉租要以船東所批准的條款和條件爲準。

20.提單

租船人對本租船合同項下,爲裝運貨物簽發所有提單都要加上一個首要條款,該條款要有在本行業中強制適用的關於承運人對貨物的義務、責任的法規,如無法規,提單應包括英國海上貨運法,提單也應包括新傑森條款和互有過失碰撞責任條款。

租船人同意賠償船東由於船長、高級船員或代理簽署提單或其他單證而發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21.銀行擔保

租船人作爲不折不扣地履行本租船合同中的義務的保證,承擔在交船前提供第一流的銀行擔保和付款保證書,金額和地點如第26欄。

22.徵用/買進

如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當局徵租本船,不論“徵租”發生在租期內什麼日期,也不論在“徵租”的時間多長,是無期限的,還是有期限的,也不論在租期的餘下時間是否繼續“徵租”,本租船合同不得被認爲因此失效或終止,而租船人應按租船合同訂明的方式連續支付規定的租金,直到租船合同按該合同中的規定終止爲止,但是“徵租”時船東已收到或將可以收取的徵租租金或賠償將在餘下的租期內或“徵租”期內付給租船人。

當徵租租金付給租船人時,本租船合同項下的租金同時要付給船東。

如由於船舶被強制買進或所有權被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當局徵用致船東對船舶的所有權被剝奪時,那麼,不論這“強制買進”在租期內那一天發生,本租船合同將被認爲從“強制買進”那天起終止。如果那種情況發生,租金要付到“強制買進”的日期和時間,租金不退。

23.戰爭

由於任何實際或威脅性的戰爭行爲、戰爭、敵對行動、軍事行動、海盜或敵意行爲,或任何個人、團體或國家對本船或其他船或其貨物的惡意損害、革命、內戰、內部動亂,或由於國際法的施行致一個區域有危險時,不得指令船舶駛向或讓船繼續駛向該危險區域的任何地點,亦不得將船安排進行或投入進行該危險區域的任何航次和服務,亦無論如何不得使船面臨或遭受由於實施制裁而招致的任何風險或處罰,亦不得載運任何可能帶來下列各種風險的貨物,即使船遭受交戰或戰鬥中的政權或各方面或任何政府或統治者的扣留、俘虜、處罰或其他任何種族的干預等風險,除非事先取得船東的同意。

關於船隻的離港、抵港、航線、掛港停航、目的港、交船或其他等方面,船隻有自由權遵照其船旗國政府或其他任何政府,或得到該政府許可的代理,或聲稱代理他的任何個人的命令或指示辦事,這也包括根據船隻的戰爭險條款有權發出這種命令或指示的任何委員會或個人。

如在下列任何二個國家之間爆發戰爭:英國、美國、法國、蘇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如果船旗國捲入戰爭,敵對行爲,軍事行動,革命或內部動亂,妨礙船隻正常營運者,船東或租船人都可取消本租船合同,於是,本租船人按照第13條的規定將船還給船東,如船上有貨物,則在目的港卸完貨後還船,如在本條所述情況下船被阻止抵達或進入目的港,則船在船東指示的附近一個開放的安全港口卸完貨後還船,如果船上沒有貨物,則就在當時所在的港口或船在海上的話,就在船東指示的附近一個開放的安全港口辦理還船。在各種情況下,應按第九條的規定繼續支付租金,並且除了上述的情況外,租船合同的其他規定將適用到還船爲止。

如果爲了遵守本條的有關規定而所做的,或因此未履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均不能認爲是不照本合同辦事。

24.佣金

對於本租船合同項下所有的租金,船東要支付佣金給第31欄所列的經紀人,佣金率見第30欄,但在任何情況下,佣金不得少於任何一方違反本租船合同,以致租金沒有全部付足時,應負責的一方要賠償經紀人佣金損失。

如雙方同意取消租船合同,船東要賠償經紀人佣金損失,但遇到這種情況,佣金不得超過一年租金的佣金。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17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船舶租賃,經雙方洽談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號機漁船(登記號碼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船舶檢查簿號碼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一艘出租與乙方,爲捕魚使用的目的,而乙方願依約承租。

第二條本租賃期間議定自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止,滿_________年間爲限。

第三條租金約定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應於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數提繳清楚,不得有遲延短欠現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領租金時,應出立收據與乙方收存,其收據應貼印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甲方於租約訂立同時,將第一條所載租賃標的物的機漁船及船舶機器備品全部於港碼頭現場交付乙方,而乙方應驗收清楚。

第五條租賃標的船舶應繳一切有關稅捐由甲方負責,但營業有關稅捐盡歸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關於船長或其他船員的僱傭,以及解僱均由乙方的隨意,甲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賃物,並應以租賃物的性質而使用。

第八條租賃標的船舶的修繕,除船舶機器的曲軸氣筒氣筒蓋活塞部分,由甲方負擔外,其餘機器的損壞損失的修理由乙方負擔。

前項修繕若屬甲方部分時,乙方應即通知甲方鑑定後,始得進行,其進行期間不拘長短,屬於何方的負擔不得主張減少租金。

第九條乙方對於租賃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設改造時,應經甲方同意始得爲之,不得擅自進行,否則其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前項如經甲方同意,所增設改造部分於合同終止時,全部歸屬甲方取得,乙方決不向甲方請求任何補償。

第十條租賃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僱傭人的重大過失,或故意毀損或失火焚燒滅失或沉沒的,乙方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但天災或事變戰爭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乙方對於租賃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條的規定使用外,並應遵守政府法規,絕不得用於資匪等不法行爲的使用或未經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轉租讓與等情況。

但乙方違反前項約定時,除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外,乙方應負完全責任,如有損害時亦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租賃期間存續中如甲方將租賃物的船舶所有權移轉與第三人時,應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點將租賃物交還甲方,而乙方決無異議。

第十三條本租約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的船舶及機器修復油漆,並在_________港內交還甲方。

第十四條租賃船舶的機器備品另作目錄交與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時由乙方負補充之責。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訂明事項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或其他有關法規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18

出租單位: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單位: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____船____馬力____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於____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進行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的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風、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乙方按已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爲____年,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如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乙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舶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爲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分按日計收。

7.燃料由____方負責,但____方需協助,其費用由____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____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生後按照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立合同雙方:

承租方:中港第三航務

出租方:

承租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出租方船舶,配合承租方施工。爲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職責,確保工程項目的優質、按期完成,經雙方洽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租用船舶的名稱、型號、規格

(船名), 型號、規格等詳見海上船舶檢驗證書。

四、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承擔,及配合現場(海上)的一切施工作業 。

(二)、出租方必須全天候(24小時)服從甲方現場調度指揮和工作安排。出租方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性質或航區。如有改變需徵得承租方同意,並經航管部門批准。

- 1 -

五、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暫定),準確租期以承租方書面指定專人通知爲準。租期自船舶進入施工現場並能正常工作使用之日起計算至所做工作完成之日止結束。租期按實際租用天數計算。

六、租費及付款方式:

(一)、月租費爲元/月,單價元/天。月租費中已包括:船員工資、勞務費、淡水、機油、船舶及人員保險、避風費、航道費、港務費、營運費、保修費、管理費、調遣費、利潤、風險、稅金、燃料費等一切費用。不足月的租費按實際租用天數計算。

(二)、船舶的避風由出租方自行負責並自行承擔費用。不能作業的天數按元/天扣除。

(三)、出租方憑承租方書面指定專人簽單確認後,下月結算上月的租費。承租方按雙方書面確認支付%待出租方合同結算完畢後一個月內付清。

(四)、出租方開具正式的發票收取進度款和結算款,並應指明開戶銀行賬號。承租方付款方式爲銀行轉賬。

七、雙方的各自職責

(一)、承租方負責出租方船舶現場的調度工作。

(二)、出租方必須保證船舶設備完備,輪機性能良好,配足合格船員,並符合港監和航管部門的要求。若因出租方船本身或操作原

因,使承租方蒙受損失,出租方要承擔賠償責任(包括第三方的損失賠償)。

(三)、出租方必須出示被租用船舶的合法有效證件(船舶證書、國籍證書、船員證書、航行證書、營業證書、駕駛證照、船舶財產保險及所有權證書等)及港監或航管部門要求出示的證件並提供複印件,船舶設備、人員配備必須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出租方在配合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地方的法規、法令,以及承租方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承租方的統一管理。如出租方證件不能被港監、海事、航政部門通過,後果和損失均有出租方承擔。

(四)、出租方船舶如不適用本工程作業,承租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五)、出租方需辦理船舶一切險和船員的人身保險,費用由出租方承擔,並提供此船舶和人員保險保單複印件。

(六)、出租方原則上不得調換已被海事部門審查認可的船長、輪機長。如需調換必須按有關部門規定程序實施。

(七)、對於出租方在履約過程中造成的對出租方本身、承租方以及任何第三方財產的損壞或損失,包括間接損失及對人員造成的傷亡,均由出租方自己負責,承租方免於責任。

(八)、出租方必須聽從承租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擅自停泊;確保本合同中所列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換。

(九)、出租方船員應保管好承租方的貨物及物品,租船結束後如數歸還給承租方,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滅失,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十)、若因大風等自然災害給出租方船舶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八、安全與環保

(一)、雙方均應加強對船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監和航管部門的航行規定,按操作規程操作,保證安全、杜絕事故。

(二)、出租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被租用船舶設備、人員的安全負責,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出租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一經作業,就表示出租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作業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由出租方自負。

(四)、出租方對船舶載重必須每次檢查,不能超載、每次載重必須按有關安全規定執行。

(五)、租用期間,船舶及船員的自身安全由出租方自己負責。在作業過程中,因出租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自行上報、調查、處理、賠償、結案,並上報出租方上級主管部門,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出租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承租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環境保護措施並有效地執行。

(七)、雙方另訂《安全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九、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租用期內,除了船舶本身的原因,經航管部門確認爲不能繼續使用外,出租方不得自行提前將被租賃船舶調離,如擅自調離出租方應向承租方支付萬元的違約金。

(二)、出租方應服從承租方一切生產調度,若出租方船舶及船員不服從指揮調度、未經承租方調度同意而私自調動船舶或爲第三方作業,承租方除不負責此期間的租費外,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由出租方負責賠償。並需出租方另付每天元的違約金。

(三)、因船舶故障、事故處理或船舶缺員等出租方原因造成船舶不能正常開航、作業的,該期間的租費承租方不予承擔,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由出租方負責賠償。並需出租方另付每天元的違約金。

(四)、合同期內出租方如發生違章、違規行爲(包括航行、作業、治安、消防),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根據施工需要及工作情況,遇國家、政府、業主要求緩建或停工、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緩建及工程提前完成,承租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

十、其他事項

(一)、未經承租方書面授權專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有關確認均無效。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確認及經海事部門資格認可後生效,至全部費用結算付清後自行失效。

(三)、出租方與第三人之間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均與承租方無關。

(四)、本合同一式份,承租方執份,出租方執份。

承租方(章):出租方(章):代表人:代表人:聯繫人:船長:

開戶銀行:銀行賬號:

簽訂地點:

船舶租賃管理合同 篇20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船舶租賃,經雙方洽談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號機漁船(登記號碼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船舶檢查簿號碼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一艘出租與乙方,爲捕魚使用的目的,而乙方願依約承租。

第二條 本租賃期間議定自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止,滿_________年間爲限。

第三條租金約定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應於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數提繳清楚,不得有遲延短欠現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領租金時,應出立收據與乙方收存,其收據應貼印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甲方於租約訂立同時,將第一條所載租賃標的物的機漁船及船舶機器備品全部於港碼頭現場交付乙方,而乙方應驗收清楚。

第五條 租賃標的船舶應繳一切有關稅捐由甲方負責,但營業有關稅捐盡歸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 關於船長或其他船員的僱傭,以及解僱均由乙方的隨意,甲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賃物,並應以租賃物的性質而使用。

第八條租賃標的船舶的修繕,除船舶機器的曲軸氣筒氣筒蓋活塞部分,由甲方負擔外,其餘機器的損壞損失的修理由乙方負擔。前項修繕若屬甲方部分時,乙方應即通知甲方鑑定後,始得進行,其進行期間不拘長短,屬於何方的負擔不得主張減少租金。

第九條乙方對於租賃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設改造時,應經甲方同意始得爲之,不得擅自進行,否則其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前項如經甲方同意,所增設改造部分於合同終止時,全部歸屬甲方取得,乙方決不向甲方請求任何補償。

第十條租賃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僱傭人的重大過失,或故意毀損或失火焚燒滅失或沉沒的,乙方應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天災或事變戰爭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乙方對於租賃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條的規定使用外,並應遵守政府法規,絕不得用於走私資匪等不法行爲的使用或未經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轉租讓與等情況。

但乙方違反前項約定時,除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外,乙方應負完全責任,如有損害時亦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租賃期間存續中如甲方將租賃物的船舶所有權移轉與第三人時,應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點將租賃物交還甲方,而乙方決無異議。

第十三條 本租約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的船舶及機器修復油漆,並在_________港內交還甲方。

第十四條 租賃船舶的機器備品另作目錄交與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時由乙方負補充之責。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訂明事項依照《合同法》的規定或其他有關法規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日期:

熱門標籤